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若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三)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中期报告文本。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 指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 | 指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 | 指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银祥豆制品 | 指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东方银祥油脂 | 指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安颐 | 指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更名) |
民生银行 | 指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港 | 指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方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ORIENT GROUP INCORPORATION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OG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明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康文杰 | 丁辰、殷勇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26层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6层 |
电话 | 0451-53666028 | 0451-53666028 |
传真 | 0451-53666028 | 0451-53666028 |
电子信箱 | dfjt@orientgroup.com.cn | dfjt@orientgroup.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01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6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orient.com/ |
电子信箱 | dfjt@orientgroup.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无变更情况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无变更情况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方集团 | 600811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326,480,578.64 | 5,108,519,620.09 | -34.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441,846.57 | 26,091,555.89 | -649.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7,109,222.61 | 10,377,821.82 | -1,999.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188,560.37 | 389,578,536.13 | -36.5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173,464,618.32 | 18,326,099,426.55 | -0.83 |
总资产 | 40,347,347,863.13 | 42,230,306,536.92 | -4.46 |
期末总股本 | 3,658,744,935.00 | 3,659,150,735.00 | -0.0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2 | 0.0071 | -652.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2 | 0.0071 | -652.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39 | 0.0028 | -2,024.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9 | 0.13 | 减少0.9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 | 0.05 | 减少1.1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142,161.9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59,054.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21,860.5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65,279.6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0,477.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55,589.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95,868.30 | |
合计 | 53,667,376.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大米加工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自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除自种外,公司面向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公司大米产品现已覆盖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同时在线上线下进行多渠道销售和推广;并在社区团购等新赛道取得突破。
2、油脂加工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棉籽油、棉籽粕、棉壳、棉短绒、菜籽油、浓香菜籽油、菜籽粕、磷脂油等加工业务,以及开展油脂油料贸易,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2022年东方银祥油脂新建成棉籽加工生产线,具备1500吨/日棉籽加工能力,成为拥有菜籽、棉籽、大豆三榨系统的大型油脂加工企业。
3、豆制品加工
银祥豆制品坚持以生鲜豆制品加工为主体、以冷冻豆制品及干货制品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报告期,银祥豆制品与永辉集团加大门店合作,生鲜豆制品销量显著增加;冷冻豆制品系列与沃尔玛达成全国区域的合作;干货系列的炸腐竹与锅圈食汇加大合作,销量稳步增长。银祥豆制品相对丰富的产品线及品类齐全的豆制品系列产品确保不同渠道不同客户的需求,呈现产销两旺的良好势头。
4、农产品购销
公司开展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收储销、港口贸易、销区港分销和饲料深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水稻、大豆为主,在此之外经营品类上拓展了菜籽、棉花、化肥、碎米等业务。市场业务方面一是产地购销主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呼兰、兰西、红兴隆等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二是港口贸易主要以锦州港为核心、鲅鱼圈港和大连港为辅助,通过港口收购、物流集港方式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开展坐港购销经营业务。通过港内交货、平仓、南方运输等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大宗农产品销往南方港口进行分销,或者直接销售给饲料养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公司在基础大宗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上,建立了肇源和呼兰瑞中示范库。通过九三供应链、武汉金控等公司开展可信仓业务,充分发挥产区优势和物流网络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创新与示范平台,打通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报告期所处行业情况
1、大米加工
自2022年新粮上市以来,稻米购销长期呈现“稻强米弱”走势。大米口粮消费市场逐年下降,根据相关数据监测,近十年来,我国稻谷年需求总量增长至2.2亿吨左右的峰值后,近三年以来持续小幅下降至2亿吨左右,其中口粮消费量增长至峰值1.6亿吨左右,近三年来持续小幅下降至1.4亿吨以下。大米供需过剩格局没变,大米巿场销售持续疲软,竞争加剧,企业压力增大。大米市场的角逐进入品牌竞争时代,大米消费已转向品质化、个性化消费,餐饮食材选购生态健康意识日益提高。
(数据来源:中华粮网)
2、油脂加工
菜籽方面,上半年中国进口大量的油菜籽和菜籽油,菜籽油库存压力加大,菜籽榨利长期倒挂。棉籽方面,在今年国产棉籽预期减产,价格上涨的前提下,进口棉籽相比国产棉籽更具优势,上半年进口棉籽有较好榨利空间。
3、豆制品加工
豆制品上半年消费市场出现明显改变,电商渠道销量同比下降,而传统农贸和商超渠道同比增长,餐饮渠道同比持平。线上消费部分回归实体,而餐饮消费依然信心不足。因猪肉、鸡鸭蛋、蔬菜价格低价位运行进而部分替代豆制品的食用消费,销量增长难度加大。
4、农产品购销
2023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供应总量充足,各主要品种价格有涨有跌。公司主要贸易品种玉米的价格整体先跌后涨,上半年由于下游需求疲软、小麦等替代产品价格优势明显,玉米贸易利润持续倒挂,5月后随着市场余粮不断减少,阶段性供应存在缺口,叠加产区贸易商挺价惜售、
港口库存低、期货价格上涨、替代品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提振玉米价格上涨,倒挂幅度开始缩小。针对农产品供需转换和价格波动,公司将紧盯市场变化,严格控制大宗农产品贸易业务风险,拓展业务品种,提升盈利能力。(数据来源:中商情报网、中国玉米网、中国经济网等)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托东北粮食大省的资源优势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标准、品牌等集结效应,逐步建立了“从育种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管理商业模式,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推出“天缘道”“天地道”“稻可道”品牌米、“银祥”品牌豆制品、品牌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为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的绿色有机食品和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自2012年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已八次荣登中国粮油榜,获得“中国十佳粮油集团”称号、“中国十佳粮油‘互联网+’探索企业”“中国十佳粮食产业发展标杆企业”“中国百佳粮油企业”等奖项,2022年12月东方粮油凭借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荣获“中国十佳粮油创新典范企业”。2018年,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首次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20年和2022年顺利通过监测。2023年4月东方粮油入榜 “哈尔滨民营企业50强”、“哈尔滨市民营服务业企业30强”、“经开区民营企业30强”、“哈尔滨民营制造企业50强”。
1、资源优势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率先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是五常市首家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是唯一一家流转面积过万亩的现代农业企业。除自有生产基地外,公司在品牌米原材料主要采购地五常、方正、肇源等地以及全国范围内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产地直采,保障产品品质。东方粮仓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与上游供应商开展稳定合作,所收获农作物根据订单合同和贸易购销方式定向供应东方粮仓。
2、科技创新
公司关注农业上下游领域的创新发展和研发合作。公司现拥有“全脂稳定米糠”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已授权7项,高水分植物蛋白肉技术已获得和在申请专利总数15项。东方银祥油脂拥有“新型蛋白饲料资源及其加工技术”(油菜籽脱皮技术),具备成熟的菜籽脱皮加工量产化技术技能。公司完成受让海水提钾相关专利技术2项,正在加速推进海水提取氯化钾产业化进程。公司基于海水提取氯化钾技术,正在研发海水提锂、海水提溴相关技术。
3、品牌及渠道
东方粮仓将“纯正五常米,有机自家种”作为品牌的核心竞争力,针对不同系列的产品特点进行推广。渠道方面,东方粮仓不仅在传统的电商渠道如京东保持了大米前十品牌的地位,在社区团购等新赛道也取得突破,成为美团优选平台TOP3品牌。
银祥豆制品依托“银祥”品牌的区域影响力,通过商超、加盟及电商渠道的品项增加及灵活的营销策略,通过与海底捞及锅圈食汇等头部企业的深度合作,打造了较为完善的全渠道销售网络。
东方银祥油脂地处福建厦门,物流网络发达,产品销售可覆盖包括整个长江流域以及西南、西北在内80%以上的菜油消费区,销售区域广。其中,三级菜籽油覆盖国内西北、西南、长江沿线、华东等9个省份,基本涵盖国内菜油主销区,同时与国内知名油脂品牌企业保持长期友好合作;三级棉籽油可覆盖西北、西南、长江沿线、华东、华北等十二个省份;菜籽粕销售以福建及周边临近省份为主,在区域菜粕供应端占主导地位。
4、农业供应链体系
公司农业供应链服务基于公司健康食品以及原粮商贸流通两大业务为基础,充分发挥产区农产品资源优势、收储和商贸流通优势,垂直整合了产地生产种植、收购、仓储、物流运输到终端销售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紧密链接上游农业生产者、供应商、加工企业、流通企业、下游客户及相关参与者,实现量价互保,降低综合成本。公司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合资公司拓展大宗农产品的供应链业务,与黑龙江省供销社旗下社有企业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开展品牌农产品的线下交易和线上直播带货业务。与北大荒粮食集团成立中农国垦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设立广西、锦州、鲅鱼圈、哈尔滨等业务分支机构。以供应链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供应链企业降本增效目的,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收储运销服务。通过产区采购与销区终端直通,减少中间环节,增强以锦州、营口、漳州港、蛇口、钦州、防城港为核心的仓储物流服务辐射能力。
5、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公司原粮贸易、成品米生产加工、成品米销售等公司主营业务已全面建立信息化、数字化管理。销售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销售、供应商直发销售、客户代销、米卡销售、电商2C销售等业务模型。采购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采购、供应商直发采购、包材采购、委外采购等业务模型。库存层面建立了出入库、调拨、盘点等业务模型。同时完成了结算功能中台化设计方案。供应链中台+结算中台的方案可以完整支撑供应商、公司主体、客户物流和现金流对账线上流程,同时ERP系统也在研发实施国际领先的基于ORACLE数据平台改造升级,以支撑企业供应链内外多平台系统。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消费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严峻考验,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采取稳运营、调结构、控风险的经营举措,夯实业务根基,减少亏损,整体经营发展趋势较去年有所好转。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6亿元,同比下降34.8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大宗农产品贸易量缩减导致收入减少;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亿元,主要原因为房地产业务由于部分资产处置工作预计完成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以及房地产项目亏损导致房地产业务较去年同期亏损增加,影响了公司整体业绩。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和项目的处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预计年内部分资产处置工作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助于公司尽快实现资金回笼。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大米加工销售
报告期,公司品牌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同比增长1.69%,主要为公司品牌米在新零售和社区团购渠道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公司于报告期聚焦社区团购、京东、拼多多等线上渠道,子公司东方粮油入选“美团优选”全国优秀供应商,在美团优选平台销售额全国排名第三,2023年上半年线上销售规模突破2.17万吨。由于原粮采购成本大幅上涨,而前端销售价格受市场疲软和竞争等因素影响未能同比上调,对报告期的销售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将聚焦并提升大米产品质量和销量,夯实市场份额并拓宽销售渠道广度、提升渠道深度,坚定做好品牌产品,提升经营质量和利润。
2、油脂加工销售
报告期,东方银祥油脂实现营业收入5.78亿元,同比下降21.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9亿元,同比减亏59.83%,上半年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棉籽加工试生产周期大于预期、菜籽实际榨利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以及财务成本增加所致。东方银祥油脂棉籽加工工艺、加工水平和业务能力持续提升,下半年将争取实现可持续棉籽加工,并通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棉籽榨利水平。同时,东方银祥油脂将加大浓香油销售力度,适时开展菜油、豆粕等品种的贸易业务,提升整体毛利。
3、豆制品加工销售
2023年上半年,银祥豆制品实现营业收入7,715万元,同比增长6.61%,实现净利润398.68万元,同比增长31.06%。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主原料大豆及植物油的成本下降、生鲜豆制品盒装产量的增加。上半年,银祥豆制品大客户端保持与海底捞、锅圈食汇、朴朴电商、永辉、大润发等稳定的供货关系。依托银祥豆制品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已经研发成功的凉拌腐竹及麻婆豆腐等预制菜品和豆花及绿豆爽等餐配甜品将持续贡献销量。下半年继续通过展会进行品牌推广及宣传,持续打造豆制品火锅食材专业供应商。
4、农产品购销
报告期,公司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92亿元,业务量缩减,主要原因基于目前行业环境以及2022年部分客户出现经营风险,公司采取审慎的经营策略,规避风险。上半
年,公司针对农产品购销业务采取如下积极举措:增加产区收储库点和收购能力,开展产区购销业务;积极拓展山东、河南地区的贸易机会,拓展贸易品种;加强与产区加工企业和饲料的合作,提升港口中转贸易量和产区贸易量;与京粮、北大荒、建发、国贸、小康龙江、山东汇丰、牧原等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渠道关系;继续增加下游饲料企业的合作等,为稳步开展农产品购销业务夯实基础。
5、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和产业化
公司子公司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8日竞得莆田北岸管委会-BG挂-2023-01号地块。2023年6月29日,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举行,海水提钾项目进入建设阶段。房地产业务详见本节第五部分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326,480,578.64 | 5,108,519,620.09 | -34.88 |
营业成本 | 3,228,202,785.15 | 5,039,863,321.71 | -35.95 |
销售费用 | 30,478,243.43 | 34,587,796.06 | -11.88 |
管理费用 | 108,694,747.41 | 120,688,109.97 | -9.94 |
财务费用 | 545,752,035.99 | 592,549,681.69 | -7.90 |
研发费用 | 2,407,730.47 | 2,930,551.48 | -17.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188,560.37 | 389,578,536.13 | -36.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3,747,552.27 | 371,388,245.84 | 207.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238,246.20 | 40,397,634.34 | -3,378.0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子公司东方粮仓贸易业务量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子公司东方粮仓贸易业务量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业务规模降低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合作项目回款及出售锦州港股权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回到期票据减少导致收到的票据保证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 | 情况说明 |
总资产的比例(%) | 总资产的比例(%) | 末变动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782,197.96 | 0.07 | 385,112,600.38 | 0.91 | -93.05 | 主要为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1,165,312.50 | 0.05 | 176,382,503.33 | 0.42 | -88.00 | 主要为定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92,250,177.36 | 0.48 | 276,211,754.80 | 0.65 | -30.40 |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减少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0.00 | 0.00 | 6,165,312.50 | 0.01 | -100.00 | 调整到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6,583,177.22 | 0.51 | 56,360,544.53 | 0.13 | 266.54 | 主要为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 | 0.07 | 70,000,000.00 | 0.17 | -57.14 | 主要为票据到期偿还所致 |
应交税费 | 27,023,316.71 | 0.07 | 51,488,886.92 | 0.12 | -47.52 | 主要为子公司缴纳房地产相关税费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55,205,019.05 | 9.56 | 5,550,368,943.08 | 13.14 | -30.54 |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偿还所致 |
长期借款 | 4,773,621,526.66 | 11.83 | 2,425,000,000.00 | 5.74 | 96.85 | 主要为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32,853,105.81 | 0.33 | 56,994,080.89 | 0.13 | 133.10 | 主要为参股企业民生银行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07,911,007.13 | 注 |
存货 | 3,046,893,028.65 | 抵押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4,374,091.67 | 质押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6,853,687,639.08 | 质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296,616,837.26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263,989,296.27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48,052,920.84 | 抵押借款 |
合计 | 27,071,524,820.90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01,328,383.33 | 1,951,432,824.42 |
履约保证金 | 35,797,707.95 | 795,973.45 |
借款与保函保证金 | 670,740,549.51 | 5,534,658.88 |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 23,707.99 | |
其他 | 44,366.34 | 551,322.95 |
合计 | 1,407,911,007.13 | 1,958,338,487.6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4,942,825.91 | -203,619.22 | 582,865.13 | 985,322,071.82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761,000,249.51 | -70,646,111.80 | -200,615,805.74 | 1,821,147.38 | -82,130,728.43 | 409,428,750.9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866,954,504.11 | 593,782,000.00 | 73,730,000.00 | -273,945,064.32 | 15,260,521,439.79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4,554,849.26 | -64,165,057.28 | 1,225.78 | 1,488,177.53 | -814,470.05 | 61,064,725.24 | |||||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12,491.04 | -31,894.34 | 1,480,596.70 |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291,602,423.84 | -8,955,903.68 | -1,763,165.12 | 280,883,355.04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11,442,198.92 | 826,150.28 | 12,268,349.20 | ||||||||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14,136,278.18 | -328,839.58 | 13,807,438.60 | ||||||||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935,978.17 | -242,899.71 | 4,693,078.46 | ||||||||
小计 | 17,061,081,798.94 | -134,811,169.08 | 384,230,413.79 | 75,859,024.92 | -82,945,198.48 | -273,945,064.32 | 17,029,469,805.77 | ||||
合计 | 17,061,081,798.94 | -134,811,169.08 | 384,230,413.79 | 75,859,024.92 | -82,945,198.48 | -273,945,064.32 | 17,029,469,805.77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期末余额 |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损益 |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137,620.00 | -3,620,185.08 | -3,620,185.08 |
期货(交易性金融负债) | 自有资金 | 0.00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总负债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港口作业 | 5.91 | 200,229.15 | 1,769,956.90 | 1,089,066.55 | 166,585.64 | 4,232.8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 | 2.92 | 4,378,241.85 | 762,019,000.00 | 699,349,900.00 | 7,153,900.00 | 2,397,200.00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银监会批准的业务 | 30.00 | 300,000.00 | 839,292.58 | 510,851.89 | 3,564.43 | -67.87 |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总负债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粮油购销 | 100.00 | 150,000.00 | 823,897.81 | 637,791.29 | 297,262.37 | 135.79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00 | 736,000.00 | 1,609,835.21 | 1,576,755.33 | 7,410.66 | -63,439.0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受自然灾害、气候变化、地缘政治冲突、国际贸易摩擦等多种因素影响,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原材料价格上涨压缩利润空间,给公司运营带来较大压力。今年8月,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等多地遭受有历史记录以来最大暴雨袭击,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给秋粮供应带来不确定性。目前粮油行业企业间同质竞争现象严重,产品结构单一,同时消费者信心降低、需求减弱,加剧企业间的内卷和行业洗牌重整。对于不确定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公司积极跟随市场需求动向,不断研究适应市场变化的相应措施,专注于擅长的领域,主动寻找经营突破点,寻找盈利空间;提升服务,诚信经营,稳步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分析:
一、房地产业务概述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报告期更名为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安颐”),报告期内,东方安颐经营方向仍是加快沉淀资产处置和现金回流,缩减债务,促进房地产业务的全面收缩。
2023年上半年,东方安颐实现营业收入3,052万元,主要为二级开发业务交房收入和物业收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亿元,主要原因为部分资产处置工作预计完成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以及房地产合作项目亏损导致房地产业务较去年同期亏损增加。
二、行业政策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2023年上半年,政策方面,中央明确了房地产行业支柱地位,防风险、促需求是政策主题。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研究院统计,上半年重点100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1%,其中一季度同比增长接近20%,二季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6月单月同比降幅超20%,市场下行压力加大,改善性住房需求是上半年市场关键支撑。房企推盘能力及意愿均偏弱,上半年供给端整体表现弱于销售端,新房库存小幅回落,但仍维持高位。百城新房价格保持横盘态势,二手房价格持续下跌。土地市场方面,上半年全国土地市场延续低迷态势,300城住宅用地供求规模同比下降均超三成,降至近十年来同期最低。市场竞争方面,企业集中度上升,市场分化加剧,TOP100企业中,央国企市场份额占比达51.7%,较去年全年提升8.3个百分点,而民企、混合所有制市场份额继续回落。
上半年,北京市政策以稳为基调,缺少重磅政策落地,仍以稳定市场为主。北京楼市先扬后抑,一季度,因疫情积压住房需求释放,叠加年初入学购房窗口期,商品住宅市场复苏态势明显;二季度,受整体经济增长内生乏力,居民购房预期走低,交易增速放缓。
公司房地产业务集中在北京西南六环青龙湖片区,涉及丰台区和房山区。报告期内,房地产利好政策频出,对需求市场信心有一定促进作用,加上疫情后住房需求的释放、区域规划的利好等多项因素,公司的二级开发项目成交量有较明显上涨趋势,虽然5、6月份成交有所回落,但最终仍超额完成上半年销售计划。存量资产的购买客户意向较强,各方前期工作安排及审批手续都在逐步推进中。东方安颐仍将继续致力于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房地产业务资产变现。
三、房地产业务具体经营信息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项目 | 预计投资总额(亿元) | 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亿元) | 前期累计结转收入金额(亿元) | 报告期确认收入金额(亿元)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 32.32 | 29.57 | 31.91 | 0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 24.86 | 26.63 | ||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 | 37.58 | 8.4 | 0 | 0 |
合计 | 94.76 | 64.60 | 31.91 | 0 |
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于2018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B地块、核心区C北侧地块都已具备上市条件。核心区C北侧地块2021年挂牌2次、2022年上半年挂牌1次,共3次在公开土地市场挂牌公告,因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C北地块未能成交。C北地块临近京西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作为区域内现存唯一的住宅地块,且临近规划地铁站和中央民族大学,公司将密切关注C北地块上市进展。
公司已申请退出棚改项目并得到丰台区政府批准,结算、审计工作已启动,待成本审计完成后,公司会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尽早收回前期投入。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
(1)截止2023年6月30日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 | 建设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在建建筑面积 | 已竣工面积 | 项目总投资额 | 项目已投资额 | 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 | 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 |
1 | A01、A02地块 | A01 | 8.85 | 21.45 | 26.40 | —— | 5.67 | 28.40 | 23.99 | 否 | —— |
A02 | 6.68 | 16.40 | 0.23 | 16.17 | 21.46 | 28.00 | |||||
2 | A03、A04地块 | A03 | 6.82 | 10.32 | 15.50 | —— | 5.82 | 13.57 | 10.22 | 否 | —— |
A04 | 7.27 | 11.71 | —— | 8.56 | 24.48 | 20.33 | |||||
3 | 翡翠西湖 | 22.62 | 56.50 | 25.00 | —— | 40.71 | 108.00 | 100.83 | 是 | 60% | |
4 | 熙湖悦著 | 13.00 | 44.16 | 21.05 | 7.60 | 36.56 | 82.00 | 96.79 | 是 | 40% | |
合计 | 65.24 | 160.54 | 87.95 | 7.83 | 113.49 | 277.91 | 280.16 | —— | —— |
(2)2023年上半年项目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可售 面积 | 已售 面积 | 累计签约金额 | 前期累计结转收入金额 | 报告期结转收入金额 |
1 | A01、A02地块 | 自住型商品房 | 7.7 | 7.7 | 13.2 | 12.5 | 0 |
LOFT | 6.1 | 6.09 | 18.11 | 17.06 | 0.09 | ||
其他(包含库房、商业及车库) | 2.75 | 1.79 | 0.75 | 0.61 | 0.01 | ||
2 | A03、A04地块 | 公寓 | 5.2 | 5.2 | 14.4 | 13.9 | 0 |
合计 | 21.75 | 20.78 | 46.46 | 44.07 | 0.10 |
A01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8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2019年6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2023年6月30日,西阙台项目共14幢楼,13幢完成竣备并取得了房产证,剩余1幢工程已达竣备条件,正在完善竣备手续。
A03、A04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A03地块已于以前年度完成4栋酒店式公寓及1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为东方安颐酒店项目(运营中)。
(3)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 ,东方安颐合作开发项目包括二期地项目(翡翠西湖)、青龙头项目(熙湖悦著)。
二期地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23年6月30日,累计完成签约金额约83.58亿元。青龙头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共分为洋房和中下跃两类产品,总可售面积为30.6万平米(不含车位)。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23年6月30日,累计完成签约金额约52.76亿元。
3、文娱产业
目前北京乐高乐园项目的前期商业洽谈仍在推进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3.6 | www.sse.com.cn | 2023.3.7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4.26 | www.sse.com.cn | 2023.4.27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6.15 | www.sse.com.cn | 2023.6.16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6.28 | www.sse.com.cn | 2023.6.29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戴胜利 | 董事、副总裁 | 离任 |
胡曾铮 | 监事 | 离任 |
田健 | 副总裁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胡曾铮女士、田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胡曾铮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田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任职。
2、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戴胜利先生的辞职报告,戴胜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任职。前述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现将其环境信息披露如下: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DA001: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氨气),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DA002: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DA003:颗粒物DA004: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氨DA005:颗粒物
(2)排放方式
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
(3)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DA001(锅炉房)、DA002(浸出车间)、DA003(预处理车间)、DA004(实验室)、DA005(浓香油车间)
(4)排放浓度和总量
SO
: 排放浓度1.3mg/m3 总量0.143吨NOX: 排放浓度95.2mg/m3 总量10.664吨颗粒物: 排放浓度1.4mg/m3 总量0.153吨
(5)超标排放情况
无。
(6)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7)核定的排放总量
SO
:13.08吨 NOX:27吨 颗粒物:9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8月1日取得最新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212556212121H001V,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
2、各项目验收列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6月编制完成,2023年8月进行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依排污许可证表12自行监测及记录表制定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并按期执行,计划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固定项 | 锅炉废气(有组织)DA001: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 | 1个点位*3次*1天/季度 |
锅炉废气(有组织)DA001: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 1个点位*3次*1天/半年 | |
浸出废气(有组织)DA002:非甲烷总烃 | 1个点位*3次*1天/季度 | |
浸出废气(有组织)DA002:颗粒物、臭气浓度(无量纲) | 1个点位*3次*1天/半年 | |
预处理车间(有组织)DA003:颗粒物 | 1个点位*3次*1天/半年 | |
实验室DA004(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氨(氨气) | 1个点位*3次*1天/半年 | |
浓香油车间(有组织)DA005:颗粒物 | 1个点位*3次*1天/半年 | |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颗粒物、硫化氢、氨(氨气)、臭气浓度 | 4个点位*3次*1天/半年 | |
厂界噪声 | 4个点位*2次*1天/季度 | |
雨水排放口DW003: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1个点位*3次*1天/季度 | |
备注: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日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备注 |
45万吨/年进口油菜籽加工生产项目 |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厦环监[2010]76号 | 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 夏环同验[2014]44号 | |
活性污泥综合利用配套工程项目 |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厦环函[2011]52号 | 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 夏环同验[2014]44号 | |
厦门银祥油脂实验室项目 |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厦同环审[2020]378号 | / | 于2021年2月5日自主验收 |
银祥油脂浓香油车间(二期)项目 |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厦同环审[2022]148号 | / | 于2023年8月2日自主验收 |
1500吨/天进口毛棉籽加工项目 |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厦同环审[2022]118号 | /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通过安装能源在线监测系统,每月对能耗情况进行统计、呈签,通报各对应单位,并及时上报到节能管理系统。公司五常稻米加工园区冬季锅炉车间燃烧稻壳供暖,替代煤炭减少碳排放量。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金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21年8月31日 | 系公司于2021年度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形成 | 33,653.25 | 844.13 | 0 | 34,497.38 | 34,786.54 | 注1 |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21年8月31日 | 系公司于2021年度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0.15 | 0 | 0.15 | 0 | 0 |
形成 | ||||||||||||
合计 | / | / | / | 33,653.40 | 844.13 | 0.15 | 34,497.38 | 34,786.54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88%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上述其他应收款系公司于2021年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前形成,不涉及公司决策程序。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当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为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偿还债务,于报告期计息所致。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注1:2021年8月,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品”)与厦门银祥油脂原股东签署投资协议。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同华以2021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0835号),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确定厦门银祥油脂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300万元。在此基础上,双方最终确定厦门银祥油脂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元。2021年8月下旬,厦门银祥油脂完成公司章程中股东信息的变更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债务的偿付措施为: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每年东方银祥油脂利润分配(如有)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其实际分配到的利润的70%专项用于向厦门银祥油脂偿还标的债务,直至标的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东方银祥油脂36%股权质押给厦门银祥油脂,同时增加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97.5%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23%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97.5%股权质押担保,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 | 东方安颐 | 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注 | 1,303,123,284.64 | 注 | 达成和解 | 注 |
注: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公司、东方安颐、以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京02民初370号)。原告山东天商要求解除《A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并由被告一东方安颐返还原告支付的价款人民币10亿元,及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提起诉讼之日(2021年8月4日)为人民币303,123,284.64元,被告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2年3月10日,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2019年1月签订的《A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行,由东方安颐返还山东天商支付的10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关于同意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和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截止2022年4月29日,我公司所持民生银行全部无限售流通股、所持锦州港全部无限售流通股、以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我公司全部无限售流通股相关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解除司法冻结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
2022年5月30日,经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对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和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
2022年9月30日,经友好协商,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签署《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补充协议一》约定的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再次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2)和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6)。
2023年4月14日,经友好协商,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签订《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对后续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再次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和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2023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及子公司东方安颐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京02民初370号),就山东天商与东方安颐、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已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对未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股份回购行为,加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15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61亿元。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报告期发生额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0.23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0.03 |
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0.07 |
向关联人收取租金及物业费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0.0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02 | |
保理业务 |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0.50 |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 ||
合计 | 0.94 |
3、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执行情况详见本节“(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在民生银行贷款余额人民币45.29亿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改为由控股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境外设立SPV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改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5)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116)等相关公告。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就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签署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本次交易价格由原72,293.79万美元调整为71,750万美元,《股份收购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期间调整为三个会计年度,同时根据联合能源的分红情况调整第二期交易对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等相关公告。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与He FuInternational Limited就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正在推进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300000 | 3.5% | 242,283.21 | 1,817,838.24 | 1,822,237.35 | 237,884.10 |
合计 | / | / | / | 242,283.21 | 1,817,838.24 | 1,822,237.35 | 237,884.10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300000 | 2.25%-5.0% | 131,400.00 | 124,720.00 | 125,100.00 | 131,020.00 |
合计 | / | / | / | 131,400.00 | 124,720.00 | 125,100.00 | 131,02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 委托贷款手续费 | 2.2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 | 7,225.80 | 2019年3月20日 | 2019年5月1日 | 2024年3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1年11月8日 | 2022年8月18日 | 2024年2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 | 2022年2月28日 | 2022年3月2日 | 2024年2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5,500.00 | 2023年4月21日 | 2023年4月24日 | 2024年4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9,000.00 | 2021年11月17日 | 2021年11月17日 | 2023年11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1年12月2日 | 2021年12月2日 | 2023年12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2年12月22日 | 2022年12月27日 | 2023年7月2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年3月28日 | 2022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年3月28日 | 2023年3月20日 | 2024年3月1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哈尔滨中实米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年3月22日 | 2023年3月23日 | 2024年3月2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哈尔滨中实米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双城市双益粮食经贸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年6月27日 | 2022年6月28日 | 2023年6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 | 公司本部 | 延寿县福鑫 | 1,000.00 | 2022年3月 | 2022年3月 | 2023年3月 | 连带责任担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份有限公司 | 米业有限公司 | 26日 | 30日 | 29日 | 保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年3月28日 | 2022年3月30日 | 2023年3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年5月5日 | 2022年5月5日 | 2023年5月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肇东市丰大饲料生产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年5月28日 | 2022年5月30日 | 2023年5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延寿县福鑫米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年6月22日 | 2022年12月7日 | 2023年6月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1年10月21日 | 2021年10月21日 | 2023年1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500.00 | 2021年5月31日、2022年5月30日 | 2021年5月31日 | 2023年4月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是 | 是 | 母公司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肇东市宏硕饲料生产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年3月22日 | 2022年3月29日 | 2023年3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23,725.8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54,48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15,969.57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76,009.9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230,489.9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7.7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351,48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57,193.23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321,816.7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230,489.93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2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659,150,735 | 100 | -405,800 | -405,800 | 3,658,744,935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659,150,735 | 100 | -405,800 | -405,800 | 3,658,744,935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659,150,735 | 100 | -405,800 | -405,800 | 3,658,744,935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报告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5,8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3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405,800股,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659,150,735股变更为3,658,744,935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0,362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8,854,587 | 16.64 | 质押 | 413,565,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2,822,091 | 13.47 | 质押 | 390,156,15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 | 46,140,000 | 1.26 | 质押 | 46,14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1,270,178 | 36,198,406 | 0.99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刘咏思 | +6,174,600 | 28,229,149 | 0.7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143,282 | 22,068,049 | 0.60 | 无 | 其他 | |||
陈丽娟 | 19,320,000 | 0.5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周文伟 | 18,608,800 | 0.5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锦亮 | 17,154,910 | 0.4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3,511,700 | 15,412,560 | 0.42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8,854,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854,587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2,822,091 | 人民币普通股 | 492,822,091 | |||||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 | 46,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140,000 |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6,198,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98,406 | |||||
刘咏思 | 28,229,1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8,229,149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2,068,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68,049 | |||||
陈丽娟 | 19,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20,000 | |||||
周文伟 | 18,60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08,800 | |||||
陈锦亮 | 17,154,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54,910 |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15,412,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12,56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我公司控股股东。 2、张宏伟先生为我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涉及。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18,004,646.27 | 4,801,975,664.9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782,197.96 | 385,112,600.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43,116,223.65 | 288,745,548.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97,662,959.48 | 266,081,572.8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160,086,006.73 | 4,697,983,663.0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6,390,050.4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860,342,227.93 | 7,171,094,723.2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1,165,312.50 | 176,382,503.33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2,250,177.36 | 276,211,754.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19,409,751.88 | 18,063,588,031.0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165,312.5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029,469,805.77 | 17,061,081,798.9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6,554,875.28 | 46,554,875.2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885,684.77 | 41,159,983.57 | |
投资性房地产 | 5,296,616,837.26 | 5,296,616,837.26 | |
固定资产 | 948,310,834.30 | 974,719,601.84 | |
在建工程 | 8,458,495.16 | 8,336,693.9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0,686,374.10 | 67,193,883.73 | |
无形资产 | 234,736,190.96 | 241,210,807.0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94,329,091.25 | 294,329,091.2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499,644.37 | 18,063,764.3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807,100.81 | 54,925,311.5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6,583,177.22 | 56,360,544.5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227,938,111.25 | 24,166,718,505.84 | |
资产总计 | 40,347,347,863.13 | 42,230,306,536.9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267,345,602.51 | 10,181,926,725.6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73,97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72,180,918.54 | 520,458,575.40 | |
预收款项 | 20,130,015.39 | 17,325,135.56 | |
合同负债 | 365,589,375.54 | 291,817,568.1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273,971.03 | 11,966,406.71 | |
应交税费 | 27,023,316.71 | 51,488,886.92 | |
其他应付款 | 1,657,339,115.56 | 1,961,041,179.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159,982.50 | 3,159,982.5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55,205,019.05 | 5,550,368,943.0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7,395,616.72 | 126,069,319.2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720,482,951.05 | 18,783,736,710.4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773,621,526.66 | 2,425,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47,695.61 | 3,837,398.45 | |
长期应付款 | 2,190,081,730.64 | 2,164,116,848.6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8,526,872.26 | 18,735,208.5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6,519,112.40 | 307,172,410.8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80,963,797.73 | 281,804,801.7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73,460,735.30 | 5,200,666,668.37 | |
负债合计 | 22,293,943,686.35 | 23,984,403,378.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58,744,935.00 | 3,659,150,73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523,573,036.57 | 8,607,534,309.9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2,853,105.81 | 56,994,080.8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49,936,984.77 | 3,550,237,732.5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08,356,556.17 | 2,452,182,568.1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73,464,618.32 | 18,326,099,426.5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0,060,441.54 | -80,196,268.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053,404,176.78 | 18,245,903,158.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347,347,863.13 | 42,230,306,536.92 |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95,859,764.98 | 82,717,298.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48,073.00 | 48,073.00 | |
其他应收款 | 220,828,280.12 | 17,825,480.1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6,390,050.43 | ||
存货 | 137,206.15 | 136,816.1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165,312.50 | 505,488,862.50 | |
其他流动资产 | 7,904,990,919.66 | 7,294,417,111.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8,928,629,556.41 | 7,900,633,642.5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165,312.5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040,720,233.57 | 27,094,072,568.2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6,554,875.28 | 46,554,875.2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0,182,327.42 | 82,543,083.5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1,000.75 | 392,128.7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930,754.10 | 49,930,495.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993,383.53 | 11,993,383.5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229,672,574.65 | 27,291,651,847.66 | |
资产总计 | 36,158,302,131.06 | 35,192,285,490.2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85,371,496.81 | 2,114,347,817.3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677,365.20 | 677,365.2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94,284.48 | 1,295,750.61 | |
应交税费 | 2,062,840.17 | 461,906.10 | |
其他应付款 | 1,852,047,360.71 | 1,725,233,466.2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03,213,292.62 | 4,000,827,689.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9,372,035.50 | 5,860,069.6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354,038,675.49 | 8,048,704,064.67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784,860,000.00 | 72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4,860,000.00 | 727,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9,138,898,675.49 | 8,775,704,064.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58,744,935.00 | 3,659,150,73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475,112,461.72 | 8,557,838,964.3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9,458,146.10 | -18,642,470.7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49,936,984.77 | 3,550,237,732.55 | |
未分配利润 | 11,286,150,927.98 | 10,667,996,464.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019,403,455.57 | 26,416,581,425.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6,158,302,131.06 | 35,192,285,490.24 |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327,109,543.67 | 5,111,122,194.18 | |
其中:营业收入 | 3,326,480,578.64 | 5,108,519,619.40 | |
利息收入 | 628,965.03 | 2,602,574.78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932,504,289.14 | 5,807,921,570.30 | |
其中:营业成本 | 3,228,202,785.15 | 5,039,863,321.0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6,968,746.69 | 17,302,110.08 | |
销售费用 | 30,478,243.43 | 34,587,796.06 | |
管理费用 | 108,694,747.41 | 120,688,109.97 | |
研发费用 | 2,407,730.47 | 2,930,551.48 | |
财务费用 | 545,752,035.99 | 592,549,681.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567,577,230.65 | 576,090,528.58 | |
利息收入 | 97,577,911.39 | 104,732,350.49 | |
加:其他收益 | 1,501,269.40 | 2,437,712.7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9,467,837.45 | 658,679,265.9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2,290,014.19 | 649,642,847.3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98,190.23 | -15,082,170.8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80,410.65 | 28,942,441.9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62,148.13 | 2,002,278.0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3,242,091.37 | -19,819,848.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5,720,925.93 | 4,004,257.9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87,405.48 | 22,345,308.1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8,708,570.92 | -38,160,898.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4,993,146.88 | 3,366,245.6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3,701,717.80 | -41,527,144.1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3,701,717.80 | -41,527,144.1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3,441,846.57 | 26,091,555.8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259,871.23 | -67,618,700.0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4,149,509.19 | -27,232,522.9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4,149,509.19 | -27,232,522.9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084,322.0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084,322.04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065,187.15 | -27,232,522.9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065,187.15 | -27,232,522.90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00,562.16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1,800,562.16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9,552,208.61 | -68,759,667.0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292,337.38 | -1,140,967.0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259,871.23 | -67,618,700.0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2 | 0.007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2 | 0.0071 |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1,746,741.69 | 146,876,413.16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574,705.44 | 656,815.09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1,412,645.83 | 40,329,153.7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5,218,220.80 | 154,943,403.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4,651,458.60 | 229,710,446.58 | |
利息收入 | 69,448,439.84 | 81,432,378.72 | |
加:其他收益 | 111,991.7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5,016,800.39 | 649,004,240.7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96,960,892.00 | 642,593,470.4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1.69 | -2,295,911.1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9,558,061.70 | 597,767,362.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4,911.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9,562,973.21 | 597,767,362.1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8.38 | -574,028.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9,563,231.59 | 598,341,390.7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9,563,231.59 | 598,341,390.7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6,391,101.08 | -24,956,354.2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847,487.1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847,487.16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1,543,613.92 | -24,956,354.2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1,543,613.92 | -24,956,354.2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00,562.16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1,800,562.16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85,954,332.67 | 573,385,036.5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546,556,219.54 | 6,489,178,809.4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667,726.95 | 2,626,731.51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1,213.48 | 5,810,618.6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822,379.57 | 276,730,934.3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13,137,539.54 | 6,774,347,093.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77,268,503.98 | 6,140,036,895.0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12,180,418.60 | -37,201,526.34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635,290.80 | 93,935,286.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076,266.43 | 51,818,044.7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149,336.56 | 136,179,858.4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5,948,979.17 | 6,384,768,557.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188,560.37 | 389,578,536.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9,133,739.04 | 5,256,849,618.6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8,020,599.23 | 169,620,230.7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845.55 | 226,580.7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37,415.05 | 56,031,828.0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41,057,598.87 | 5,482,728,258.0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53,342.10 | 42,331,262.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88,225,664.48 | 5,066,661,289.53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40.02 | 2,347,460.3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7,310,046.60 | 5,111,340,012.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3,747,552.27 | 371,388,245.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643,711,752.08 | 8,327,501,783.8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756,862.95 | 778,426,942.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89,468,615.03 | 9,105,928,726.2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775,863,004.85 | 7,332,220,233.6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6,697,347.96 | 592,798,664.7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930,533.4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1,146,508.42 | 1,140,512,193.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13,706,861.23 | 9,065,531,091.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238,246.20 | 40,397,634.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1,404.59 | 375,623.0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456,461.85 | 801,740,039.3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3,637,177.29 | 3,562,810,493.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10,093,639.14 | 4,364,550,533.04 |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406,816.67 | 75,120,116.6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2,107,057.27 | 375,609,892.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8,513,873.94 | 450,730,009.3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708,014.82 | 16,400,545.5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70,415.04 | 14,107,720.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909,340.04 | 122,301,721.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787,769.90 | 152,809,987.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726,104.04 | 297,920,021.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62,353,041.76 | 61,138,084.2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6,271,422.96 | 167,688,523.0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5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1,200,000.00 | 2,017,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19,830,014.72 | 2,245,826,607.2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279.00 | 120,0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37,866,123.48 | 20,700,204.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9,910,000.00 | 876,8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7,807,402.48 | 897,670,204.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2,022,612.24 | 1,348,156,403.2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99,290,000.00 | 1,59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7.57 | 671,834,687.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9,290,557.57 | 2,261,834,687.5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87,878,000.00 | 2,753,686,381.9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4,794,176.01 | 218,346,066.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1,224,075.32 | 44,275,992.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23,896,251.33 | 3,016,308,440.9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605,693.76 | -754,473,753.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143,022.52 | 891,602,671.4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715,051.23 | 219,103,479.8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858,073.75 | 1,110,706,151.27 |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59,150,735.00 | 8,607,534,309.95 | 56,994,080.89 | 3,550,237,732.55 | 2,452,182,568.16 | 18,326,099,426.55 | -80,196,268.44 | 18,245,903,158.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59,150,735.00 | 8,607,534,309.95 | 56,994,080.89 | 3,550,237,732.55 | 2,452,182,568.16 | 18,326,099,426.55 | -80,196,268.44 | 18,245,903,158.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5,800.00 | -83,961,273.38 | 75,859,024.92 | -300,747.78 | -143,826,011.99 | -152,634,808.23 | -39,864,173.10 | -192,498,981.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149,509.19 | -143,441,846.57 | -69,292,337.38 | -40,259,871.23 | -109,552,208.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5,800.00 | -595,774.24 | -1,001,574.24 | 1,000,000.00 | -1,574.2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05,800.00 | -595,774.24 | -1,001,574.24 | 1,000,000.00 | -1,574.2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709,515.73 | -300,747.78 | -1,408,767.9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709,515.73 | -300,747.78 | -1,408,767.9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3,365,499.14 | 1,024,602.53 | -82,340,896.61 | -604,301.87 | -82,945,198.4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58,744,935.00 | 8,523,573,036.57 | 132,853,105.81 | 3,549,936,984.77 | 2,308,356,556.17 | 18,173,464,618.32 | -120,060,441.54 | 18,053,404,176.7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819,003,470.85 | 200,521,517.61 | 81,786,735.54 | 3,375,056,264.78 | 3,624,285,285.91 | 19,414,186,363.47 | 135,048,071.37 | 19,549,234,434.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8,819,003,470.85 | 200,521,517.61 | 81,786,735.54 | 3,375,056,264.78 | 3,624,285,285.91 | 19,414,186,363.47 | 135,048,071.37 | 19,549,234,434.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425,389.00 | -157,478,615.91 | -200,521,517.61 | -27,526,973.27 | -60,650.28 | 25,848,954.66 | -14,121,156.19 | -70,514,500.28 | -84,635,656.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232,522.90 | 26,091,555.89 | -1,140,967.01 | -67,618,700.07 | -68,759,667.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425,389.00 | -145,096,128.61 | -200,521,517.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5,096,128.61 | -145,096,128.61 | -145,096,128.61 | |||||||||
4.其他 | -55,425,389.00 | -200,521,517.61 | 145,096,128.61 | 145,096,128.61 | ||||||||
(三)利润分配 | -60,650.28 | -60,650.28 | -2,895,800.21 | -2,956,450.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650.28 | -60,650.28 | -60,650.2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95,800.21 | -2,895,800.2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94,450.37 | -294,450.37 | -294,450.3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94,450.37 | -294,450.37 | -294,450.37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382,487.30 | -242,601.23 | -12,625,088.53 | -12,625,088.5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59,150,735.00 | 8,661,524,854.94 | 54,259,762.27 | 3,374,995,614.50 | 3,650,134,240.57 | 19,400,065,207.28 | 64,533,571.09 | 19,464,598,778.37 |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59,150,735.00 | 8,557,838,964.39 | -18,642,470.71 | 3,550,237,732.55 | 10,667,996,464.34 | 26,416,581,425.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59,150,735.00 | 8,557,838,964.39 | -18,642,470.71 | 3,550,237,732.55 | 10,667,996,464.34 | 26,416,581,425.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5,800.00 | -82,726,502.67 | 68,100,616.81 | -300,747.78 | 618,154,463.64 | 602,822,03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933,906.00 | 619,563,231.59 | 691,497,137.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5,800.00 | -595,774.24 | -1,001,574.2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05,800.00 | -595,774.24 | -1,001,574.2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833,289.19 | -300,747.78 | -1,408,767.95 | -5,542,804.92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709,515.73 | -300,747.78 | -1,408,767.95 | ||||||||
6.其他 | -5,542,804.92 | -5,542,804.92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2,130,728.43 | -82,130,728.4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58,744,935.00 | 8,475,112,461.72 | 49,458,146.10 | 3,549,936,984.77 | 11,286,150,927.98 | 27,019,403,455.5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 |
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益 | 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14,576,124.00 | 8,771,440,051.50 | 200,521,517.61 | 913,426.09 | 3,375,056,264.78 | 9,967,270,593.49 | 25,628,734,942.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14,576,124.00 | 8,771,440,051.50 | 200,521,517.61 | 913,426.09 | 3,375,056,264.78 | 9,967,270,593.49 | 25,628,734,942.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425,389.00 | -157,478,615.91 | -200,521,517.61 | -25,250,804.59 | -60,650.28 | 598,098,789.51 | 560,404,847.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956,354.22 | 598,341,390.74 | 573,385,036.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425,389.00 | -145,096,128.61 | -200,521,517.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5,096,128.61 | -145,096,128.61 | |||||||||
4.其他 | -55,425,389.00 | -200,521,517.61 | 145,096,128.61 | ||||||||
(三)利润分配 | -60,650.28 | -60,650.2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650.28 | -60,650.2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94,450.37 | -294,450.3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94,450.37 | -294,450.37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382,487.30 | -242,601.23 | -12,625,088.5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59,150,735.00 | 8,613,961,435.59 | -24,337,378.50 | 3,374,995,614.50 | 10,565,369,383.00 | 26,189,139,789.59 |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99126965908A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公司于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发行股份总数365,874.493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65,874.4935万元。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商业银行;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以下内容如无特别注明,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7户,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减少1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等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非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特征与期限相同或相近、无担保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一致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外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项目 | 风险特征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 | 2% | 40% | 100% | 100%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信用风险极低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其他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本集团存货按房地产业务和非房地产业务分类。非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库存商品、其他等;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开发用土地、维修基金、质量保证金、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开发用土地: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列入“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维修基金:按照各地规定,属于代收代付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应由公司承担的计入“开发成本”。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列入“其他应付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在约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公共配套设施为公共配套项目如学校等,以及由政府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2、存货的计价方法
非房地产板块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成本、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产品发出时,采取个别认定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非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
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5—50 | 3.00% | 6.467—1.94 | |
机器设备 | 6—15 | 3.00% | 16.167—6.467 | |
运输设备 | 5—15 | 3.00% | 19.4—6.467 |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5—10 | 3.00% | 19.4—9.7 | |
其他设备 | 5—10 | 3.00% | 19.4—9.7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其他说明:
1.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管理软件及其他。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出让年限 | 直线法 | |
管理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
其他 | 受益期限 | 直线法 |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租入资产改良支出 | 直线法 | 资产租赁期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粮油加工和贸易业务
公司粮油加工和贸易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公司一级土地开发业务部分合同根据业务合同的性质,当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按照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在任一地块上市且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取得与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后,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参照《关于土地前期成本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土财[2011]433号)文件相关规定,向本公司支付返还款。由于项目地块上市时间取决于是否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北京市政府供地节奏、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等一系列本公司可控能力范围之外的一系列条件,上市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一级开发土地上市后,本公司仅能收到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成本加不高于合同约定收益率的开发利润,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不会将开发间接费如人工、实际融资费用高于政府认可的利率之间的超额利息支出等进行补偿,因此土地上市越晚,本公司的间接成本越高。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综合考虑该一级土地开发业务土地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等因素,综合判断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的服务对价是否满足“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条件。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则按照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3)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
公司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与买方办理完成房产验收交付手续,同时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已通知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办理验收交房手续,而买方未及时验收交房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的实现。本公司将已收到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款计入合同负债等科目,待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后转入营业收入科目。
3. 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
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4)售后回购
1) 因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因此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则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2) 应客户要求产生的回购义务的合同:经评估客户具有重大经济动因的,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1)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处理。
(5)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4.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 套期会计
1.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 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2) 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 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3)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2.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需要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则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3.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1)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2)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2)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则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2) 对于不属于前一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本公司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 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对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1)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2)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3)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4)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在适用套期关系再平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套期关系再平衡,然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终止套期会计可能会影响套期关系的整体或其中一部分,在仅影响其中一部分时,剩余未受影响的部分仍适用套期会计。6. 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当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并同时作出书面记录,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敞口的主体(如借款人或贷款承诺持有人)与信用衍生工具涉及的主体相一致;
(2) 金融工具的偿付级次与根据信用衍生工具条款须交付的工具的偿付级次相一致。
(三) 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作为库存股处理,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单独列示。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 发放贷款及垫款
本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发放贷款及垫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贷款风险分类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发放贷款及垫款风险分类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类别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正常类 | 1% |
关注类 | 3% |
次级类 | 30% |
可疑类 | 60% |
损失类 | 100% |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营改增前已备案的房地产业务;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2% |
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面积 | 1、3、3.2、4、12.、18元/平方米/ |
年 |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 | 超率累进税率 |
环境保护税 |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 | 1.2元/污染当量/月 |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包含地价)的70%-9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免征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免征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免征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免征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免征 |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 |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20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20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6.5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其他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中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普惠”)和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饭店”)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2号),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金联供应链”)和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小贷”)自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对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供应链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公司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祥油脂”)销售菜粕、棉粕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源米业”)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备案登记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公司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和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祥油脂”)从事油料植物初加工业务(四级菜籽油)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粮仓海南”)的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对公司子公司粮仓海南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国垦供应链”)及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龙江经贸”)符合小微企业相关条件,享受对应所得税优惠减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龙江经贸符合相关条件,享受对应所得税优惠减免。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2,552.52 | 151,032.53 |
银行存款 | 2,862,855,658.91 | 2,840,241,436.64 |
其他货币资金 | 1,445,758,051.51 | 1,938,150,371.39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9,328,383.33 | 23,432,824.42 |
合计 | 4,318,004,646.27 | 4,801,975,664.9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17,812.10 | 970,890.9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378,841,004.35 | 2,422,832,107.68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01,328,383.33 | 1,951,432,824.42 |
履约保证金 | 35,797,707.95 | 795,973.45 |
借款与保函保证金 | 670,740,549.51 | 5,534,658.88 |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 23,707.99 | |
其他 | 44,366.34 | 551,322.95 |
合计 | 1,407,911,007.13 | 1,958,338,487.6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782,197.96 | 385,112,600.38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2,549,103.71 | 2,549,103.71 |
衍生金融资产 | 137,620.00 | 615,520.00 |
其他 | 24,095,474.25 | 381,947,976.67 |
合计 | 26,782,197.96 | 385,112,600.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65,301,672.84 |
1年以内小计 | 365,301,672.84 |
1至2年 | 72,211,401.16 |
2至3年 | 4,043,855.64 |
3至4年 | 10,998,011.15 |
4至5年 | 4,362,026.83 |
5年以上 | 11,677,204.01 |
减:坏账准备 | 225,477,947.98 |
合计 | 243,116,223.6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5,245,507.36 | 71.54 | 210,904,832.87 | 62.91 | 124,340,674.49 | 332,773,291.90 | 64.75 | 209,668,725.14 | 63.01 | 123,104,566.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3,348,664.27 | 28.46 | 14,573,115.11 | 10.93 | 118,775,549.16 | 181,141,125.94 | 35.25 | 15,500,144.23 | 8.56 | 165,640,981.71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3,348,664.27 | 28.46 | 14,573,115.11 | 10.93 | 118,775,549.16 | 181,141,125.94 | 35.25 | 15,500,144.23 | 8.56 | 165,640,981.71 |
合计 | 468,594,171.63 | / | 225,477,947.98 | / | 243,116,223.65 | 513,914,417.84 | / | 225,168,869.37 | / | 288,745,548.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注1) | 131,912,351.27 | 65,956,175.64 | 50.00 | 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
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注2) | 82,172,419.80 | 61,629,314.86 | 75.00 | 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注3) | 67,122,289.39 | 50,341,717.04 | 75.00 | 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
东方安颐(北京)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32,317,832.39 | 16,158,916.20 | 50.00 | 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
厦门钜沣实业有限公司 | 6,934,374.67 | 5,200,781.00 | 75.00 | 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
黑龙江瑞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6,388,038.46 | 4,791,028.85 | 75.00 | 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
哈尔滨泰仓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4,432,621.98 | 3,324,466.49 | 75.00 | 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
厦门升信贸易有限公司 | 1,852,586.44 | 1,389,439.83 | 75.00 | 存在信用减值迹象 |
北京韵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62,155.96 | 1,162,155.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方集团西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950,837.00 | 950,83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35,245,507.36 | 210,904,832.87 | 62.9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对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恒昌”)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2022年吉林恒昌实控人因涉及司法案件处于失联状态,受此影响吉林恒昌相关欠款出现信用逾期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注2: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对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平安”)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2022年福州平安因经营问题导致相关欠款出现信用逾期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注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对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闽安”)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2022年深圳闽安因经营问题导致相关欠款出现信用逾期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1,885,578.78 | 1,118,855.79 | 1.00 |
1-2年 | 7,259,632.00 | 145,192.64 | 2.00 |
2-3年 | 1,490,644.68 | 596,257.87 | 40.00 |
3-4年 | 1,986,441.80 | 1,986,441.80 | 100.00 |
4-5年 | |||
5年以上 | 10,726,367.01 | 10,726,367.01 | 100.00 |
合计 | 133,348,664.27 | 14,573,115.11 | 10.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09,668,725.14 | 1,236,107.73 | 210,904,832.87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500,144.23 | -215,603.93 | 704,397.41 | 7,027.78 | 14,573,115.11 | |
合计 | 225,168,869.37 | 1,020,503.80 | 704,397.41 | 7,027.78 | 225,477,947.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027.7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31,912,351.27 | 28.15 | 65,956,175.64 |
福州平安贸易有限公司 | 82,172,419.80 | 17.54 | 61,629,314.86 |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 | 67,122,289.39 | 14.32 | 50,341,717.04 |
东方安颐(北京)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32,317,832.39 | 6.90 | 16,158,916.20 |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1,831,008.57 | 2.52 | 118,310.09 |
合计 | 325,355,901.42 | 69.43 | 194,204,433.8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1,458,136.75 | 97.92 | 259,518,253.43 | 97.53 |
1至2年 | 3,152,434.67 | 1.06 | 3,424,702.05 | 1.29 |
2至3年 | 2,950,812.06 | 0.99 | 3,024,646.76 | 1.14 |
3年以上 | 101,576.00 | 0.03 | 113,970.63 | 0.04 |
合计 | 297,662,959.48 | 100.00 | 266,081,572.8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临清市天道缘粮油有限公司 | 2,890,509.56 | 2-3年 | 合同执行中 |
黑龙江雪那红米业有限公司 | 2,684,050.50 | 1-2年 | 合同执行中 |
合计 | 5,574,560.06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 58,515,545.88 | 19.66 |
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37,283,335.50 | 12.53 |
锦州粮油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 30,589,046.00 | 10.28 |
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 | 19,152,908.75 | 6.43 |
九三集团供应链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 | 11,139,059.18 | 3.74 |
合计 | 156,679,895.31 | 52.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6,390,050.43 | |
其他应收款 | 3,953,695,956.30 | 4,697,983,663.01 |
合计 | 4,160,086,006.73 | 4,697,983,66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6,390,050.43 | |
合计 | 206,390,050.4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87,125,632.94 |
1年以内小计 | 187,125,632.94 |
1至2年 | 639,910,109.38 |
2至3年 | 352,088,610.61 |
3至4年 | 881,827,977.85 |
4至5年 | 533,131,208.98 |
5年以上 | 2,420,775,444.53 |
减:坏账准备 | 1,061,163,027.99 |
合计 | 3,953,695,956.30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4,404,269.01 | 4,622,478.72 |
往来款 | 1,180,094,886.74 | 1,169,887,547.07 |
其他 | 3,520,055.07 | 5,264,594.06 |
保证金 | 5,701,491.51 | 160,890,405.06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3,821,138,281.96 | 4,405,147,352.23 |
合计 | 5,014,858,984.29 | 5,745,812,377.14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52,272,761.26 | 595,555,952.87 | 1,047,828,714.1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143,045.86 | 15,143,045.86 | ||
本期转回 | 1,808,732.00 | 1,808,732.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65,607,075.12 | 595,555,952.87 | 1,061,163,027.9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23,664,280.48 | 14,839,044.74 | 938,503,325.22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24,164,433.65 | 304,001.12 | 1,808,732.00 | 122,659,702.77 | ||
合计 | 1,047,828,714.13 | 15,143,045.86 | 1,808,732.00 | 1,061,163,027.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2,125,020,182.89 | 5年以上 | 42.37 | 329,606,758.6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 | 1,553,220,898.99 | 5年以上 | 30.97 | |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31,116,635.75 | 5年以上 | 8.60 | 431,116,635.75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44,973,840.90 | 1年以内、1-2年 | 6.88 | |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3,372,152.94 | 2-3年、3-4年、4-5年 | 1.06 | 35,742,600.14 |
合计 | 4,507,703,711.47 | 89.88 | 796,465,994.49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1,803,911.92 | 71,803,911.92 | 92,836,182.65 | 92,836,182.65 | ||
在产品 | 776,630.43 | 776,630.43 | 775,044.87 | 775,044.87 | ||
库存商品 | 312,211,613.12 | 205,317.88 | 312,006,295.24 | 479,259,705.02 | 939,147.37 | 478,320,557.65 |
发出商品 | 14,375,240.69 | 14,375,240.69 | 2,958,578.53 | 2,958,578.53 | ||
委托加工物资 | 32,319.26 | 32,319.26 | 32,319.26 | 32,319.26 | ||
周转材料 | 20,308,820.00 | 20,308,820.00 | 20,812,727.42 | 20,812,727.42 | ||
开发成本 | 6,090,786,903.64 | 435,527,337.48 | 5,655,259,566.16 | 6,218,110,047.18 | 435,527,337.48 | 5,782,582,709.70 |
开发产品 | 996,327,612.84 | 210,548,168.61 | 785,779,444.23 | 1,003,975,151.87 | 211,198,548.71 | 792,776,603.16 |
合计 | 7,506,623,051.90 | 646,280,823.97 | 6,860,342,227.93 | 7,818,759,756.80 | 647,665,033.56 | 7,171,094,723.2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939,147.37 | 733,829.49 | 205,317.88 | |||
开发成本 | 435,527,337.48 | 435,527,337.48 | ||||
开发产品 | 211,198,548.71 | 650,380.10 | 210,548,168.61 | |||
合计 | 647,665,033.56 | 1,384,209.59 | 646,280,823.9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为人民币1,077,274,536.44元(2022年:人民币1,078,556,854.46元)。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跌价准备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开发项目 | 2011年10月 | 2023年12月 | 323,177.32 | 1,459,934,940.85 | 1,461,476,459.20 |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开发项目 | 2011年10月 | 2023年12月 | 248,644.26 | 1,049,712,267.33 | 1,056,583,217.03 | |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 | 2013年8月 | 2025年12月 | 375,815.31 | 931,587,806.42 | 933,679,805.31 | 57,759,116.37 |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 | 2014年11月 | 2023年12月 | 498,681.54 | 1,471,180,053.57 | 1,472,897,276.06 | 20,258,277.18 |
丰台区青龙湖A04、A03地块剩余土地 | 2015年6月 | 185,000.00 | 944,635,747.09 | 945,170,914.12 | 156,687,843.93 | |
其他 | 361,059,231.92 | 220,979,231.92 | 200,822,100.00 | |||
合计 | 1,631,318.43 | 6,218,110,047.18 | 6,090,786,903.64 | 435,527,337.48 |
2. 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A02自住房及A02LOFT一期 | 2021年5月 | 1,003,975,151.87 | 7,647,539.03 | 996,327,612.84 | |
合计 | 1,003,975,151.87 | 7,647,539.03 | 996,327,612.84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161,382,503.33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1,165,312.50 | 15,000,000.00 |
合计 | 21,165,312.50 | 176,382,503.33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36,598,635.25 | 149,235,648.08 |
理财产品投资 | 77,010,770.10 | |
应收保理款 | 49,500,000.00 | 49,500,000.00 |
其他 | 6,151,542.11 | 465,336.62 |
合计 | 192,250,177.36 | 276,211,754.80 |
其他说明:
应收保理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通保理”)开展保理业务形成,参照发放贷款及垫款的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项目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应收保理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 | 49,5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500,000.00 | 49,500,000.00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 | 142,725,934.52 | -142,725,934.52 | 142,725,934.52 | |||||
合计 | 142,725,934.52 | -142,725,934.52 | 142,725,934.52 | /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42,725,934.52 | 142,725,934.5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42,725,934.52 | 142,725,934.5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信托保障基金 | 21,165,312.50 | 21,165,312.50 | 21,165,312.50 | 21,165,312.5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1,165,312.50 | 21,165,312.5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合计 | 0 | 0 | 6,165,312.50 | 6,165,312.50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4,942,825.91 | -203,619.22 | 582,865.13 | 985,322,071.82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761,000,249.51 | -70,646,111.80 | -200,615,805.74 | 1,821,147.38 | -82,130,728.43 | 409,428,750.9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866,954,504.11 | 593,782,000.00 | 73,730,000.00 | -273,945,064.32 | 15,260,521,439.79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4,554,849.26 | -64,165,057.28 | 1,225.78 | 1,488,177.53 | -814,470.05 | 61,064,725.24 | |||||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12,491.04 | -31,894.34 | 1,480,596.70 |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291,602,423.84 | -8,955,903.68 | -1,763,165.12 | 280,883,355.04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11,442,198.92 | 826,150.28 | 12,268,349.20 | ||||||||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14,136,278.18 | -328,839.58 | 13,807,438.60 | ||||||||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935,978.17 | -242,899.71 | 4,693,078.46 | ||||||||
小计 | 17,061,081,798.94 | -134,811,169.08 | 384,230,413.79 | 75,859,024.92 | -82,945,198.48 | -273,945,064.32 | 17,029,469,805.77 | ||||
合计 | 17,061,081,798.94 | -134,811,169.08 | 384,230,413.79 | 75,859,024.92 | -82,945,198.48 | -273,945,064.32 | 17,029,469,805.77 |
其他说明注1: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民生电商、滨湖恒兴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41,554,875.28 | 41,554,875.28 |
合计 | 46,554,875.28 | 46,554,875.28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31,885,684.77 | 41,159,983.57 |
合计 | 31,885,684.77 | 41,159,983.57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5,296,616,837.26 | 5,296,616,837.26 |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5,296,616,837.26 | 5,296,616,837.2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48,310,834.30 | 974,719,601.8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48,310,834.30 | 974,719,601.84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18,714,395.68 | 383,422,319.33 | 18,827,851.02 | 98,921,720.84 | 2,168,265.45 | 1,522,054,552.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5,412.20 | 4,602,811.46 | 28,600.00 | 516,241.75 | 26,975.21 | 6,540,040.62 |
(1)购置 | 467,292.62 | 230,881.60 | 28,600.00 | 516,241.75 | 26,975.21 | 1,269,991.18 |
(2)在建工程转入 | 898,119.58 | 4,371,929.86 | 5,270,049.4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04,477.81 | 330,539.00 | 164,506.46 | 2,499,523.27 | ||
(1)处置或报废 | 227,245.16 | 330,539.00 | 164,506.46 | 722,290.62 | ||
其他减少 | 1,777,232.65 | 1,777,232.65 | ||||
4.期末余额 | 1,020,079,807.88 | 386,020,652.98 | 18,525,912.02 | 99,273,456.13 | 2,195,240.66 | 1,526,095,069.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3,305,038.16 | 179,463,970.73 | 14,836,175.95 | 88,145,909.83 | 1,583,855.81 | 547,334,950.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46,608.83 | 12,811,578.70 | 443,600.34 | 1,624,408.60 | 85,806.30 | 31,112,002.77 |
(1)计提 | 16,146,608.83 | 12,811,578.70 | 443,600.34 | 1,624,408.60 | 85,806.30 | 31,112,002.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6,750.94 | 320,622.83 | 125,344.11 | 662,717.88 | ||
(1)处置或报废 | 207,171.66 | 320,622.83 | 125,344.11 | 653,138.60 | ||
其他减少 | 9,579.28 | 9,579.28 | ||||
4.期末余额 | 279,451,646.99 | 192,058,798.49 | 14,959,153.46 | 89,644,974.32 | 1,669,662.11 | 577,784,235.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0,628,160.89 | 193,961,854.49 | 3,566,758.56 | 9,628,481.81 | 525,578.55 | 948,310,834.3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5,409,357.52 | 203,958,348.60 | 3,991,675.07 | 10,775,811.01 | 584,409.64 | 974,719,601.8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626,507.67 |
合计 | 1,626,507.67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80,780,001.06 | 正在办理之中 |
合计 | 80,780,001.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末委托经营资产列示如下
资产类别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115,762,461.49 | 39,986,717.38 | 75,775,744.11 | 注 |
注:委托经营的房屋系公司将自有房产东方大厦部分楼层委托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业”)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374,840.28 | 8,336,693.96 |
工程物资 | 83,654.88 | |
合计 | 8,458,495.16 | 8,336,693.96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厦门银祥油脂浓香油工程 | 275,229.36 | 275,229.36 | ||||
农业板块信息系统一体化项目 | 6,468,942.41 | 6,468,942.41 | 6,468,942.41 | 6,468,942.41 | ||
海水提钾中试车间工程 | 533,052.27 | 533,052.27 | ||||
海水提钾中试车间工程改造 | 510,103.96 | 510,103.96 | ||||
箱变新装工程 | 177,522.94 | 177,522.94 | ||||
厦门银祥油脂棉籽加工项目 | ||||||
其他 | 1,218,270.97 | 1,218,270.97 | 1,059,469.92 | 1,059,469.92 | ||
合计 | 8,374,840.28 | 8,374,840.28 | 8,336,693.96 | 8,336,693.9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厦门银祥油脂浓香油工程 | 21,000,000 | 275,229.36 | 50,924.36 | 326,153.72 | 97.73 | 100.00% | 自筹 |
农业板块信息系统一体化项目 | 23,072,000 | 6,468,942.41 | 6,468,942.41 | 28.04 | 28.04% | 自筹 | ||||||
海水提钾中试车间工程 | 6,000,000 | 533,052.27 | 2,435,980.62 | 2,969,032.89 | 85.11 | 100.00% | 自筹 | |||||
海水提钾中试车间工程改造 | 510,103.96 | 510,103.96 | 自筹 | |||||||||
箱变新装工程 | 177,522.94 | 177,522.94 | 自筹 | |||||||||
厦门银祥油脂棉籽加工项目 | 1,234,013.37 | 1,234,013.37 | 100.00% | 自筹 | ||||||||
其他 | 1,059,469.92 | 979,329.42 | 740,849.46 | 79,678.91 | 1,218,270.97 | 自筹 | ||||||
合计 | 50,072,000 | 8,336,693.96 | 5,387,874.67 | 5,270,049.44 | 79,678.91 | 8,374,840.28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 | 83,654.88 | 83,654.88 | ||||
合计 | 83,654.88 | 83,654.88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58,587.62 | 91,566,692.10 | 93,425,279.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858,587.62 | 91,566,692.10 | 93,425,279.7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59,658.11 | 25,671,737.88 | 26,231,395.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575.15 | 6,417,934.48 | 6,507,509.63 |
(1)计提 | 89,575.15 | 6,417,934.48 | 6,507,509.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49,233.26 | 32,089,672.36 | 32,738,905.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09,354.36 | 59,477,019.74 | 60,686,374.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98,929.51 | 65,894,954.22 | 67,193,883.73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管理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8,437,165.00 | 55,231,830.17 | 343,668,995.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88,437,165.00 | 55,231,830.17 | 343,668,995.1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1,564,329.45 | 30,893,858.70 | 102,458,188.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79,741.18 | 2,294,874.88 | 6,474,616.06 |
(1)计提 | 4,179,741.18 | 2,294,874.88 | 6,474,616.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5,744,070.63 | 33,188,733.58 | 108,932,804.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2,693,094.37 | 22,043,096.59 | 234,736,190.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6,872,835.55 | 24,337,971.47 | 241,210,807.0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采矿权 | 4,958,677.82 | 于下一期办理 |
合计 | 4,958,677.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26,541,912.58 | 326,541,912.58 |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174,824.49 | 174,824.49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84,576,168.80 | 84,576,168.80 |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397,660,922.45 | 397,660,922.45 | ||||
合计 | 808,953,828.32 | 808,953,828.3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326,541,912.58 | 326,541,912.58 |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174,824.49 | 174,824.49 |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187,908,000.00 | 187,908,000.00 | ||||
合计 | 514,624,737.07 | 514,624,737.0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与东方安颐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地产二级开发项目等由东方安颐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该资产组组合含东方安颐对下属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会展”)的商誉。东方安颐相关的商誉已经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与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豆制品加工及销售等由银祥豆制品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与厦门银祥油脂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管理层充分考虑到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以及资产组产生现金流入的独立性,在管理、经营决策一体化不可分割的特点,将东方银祥的采购、销售业务一同并入商誉资产组范围,与“45万吨/年油脂业务”共同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 | 16,821,728.99 | 1,905,411.84 | 14,916,317.15 | ||
其他 | 1,242,035.40 | 465,184.87 | 123,893.05 | 1,583,327.22 | |
合计 | 18,063,764.39 | 465,184.87 | 2,029,304.89 | 16,499,644.37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0,858,076.00 | 17,714,519.02 | 72,386,910.70 | 18,096,727.6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717,412.08 | 679,353.02 | ||
政府补助 | 1,644,392.62 | 411,098.16 | 1,596,728.97 | 399,182.24 |
公允价值变动 | 142,725,934.52 | 35,681,483.63 | 143,000,194.52 | 35,750,048.63 |
合计 | 215,228,403.14 | 53,807,100.81 | 219,701,246.27 | 54,925,311.5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21,134,564.48 | 155,283,641.12 | 623,747,758.40 | 155,936,939.60 |
公允价值变动 | 604,941,885.06 | 151,235,471.28 | 604,941,885.06 | 151,235,471.28 |
合计 | 1,226,076,449.54 | 306,519,112.40 | 1,228,689,643.46 | 307,172,410.8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414,917,369.97 | 2,857,513,529.75 |
合计 | 2,414,917,369.97 | 2,857,513,529.7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所属子公司的亏损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 | 159,290.00 | 159,290.00 | ||||
预付在建工程工程款 | 797,641.50 | 797,641.50 | 1,095,464.50 | 1,095,464.50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32,466,317.76 | 32,466,317.76 | 36,363,771.99 | 36,363,771.99 | ||
预付无形资产购置款 | 6,792,452.76 | 6,792,452.76 | 6,907,924.51 | 6,907,924.51 | ||
预缴所得税 | 11,993,383.53 | 11,993,383.53 | 11,993,383.53 | 11,993,383.53 | ||
定期存款及定期存款未到期应收利息 | 154,374,091.67 | 154,374,091.67 | ||||
合计 | 206,583,177.22 | 206,583,177.22 | 56,360,544.53 | 56,360,544.53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028,810,000.00 | 5,849,900,000.00 |
抵押借款 | 187,000,000.00 | 187,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685,826,436.10 | 2,721,976,436.10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0,709,166.41 | 9,050,289.50 |
其他 | 1,255,000,000.00 | 1,314,000,000.00 |
合计 | 8,267,345,602.51 | 10,181,926,725.6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公司本期质押、抵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注2: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
注3:公司“短期借款—其他”系商业汇票已贴现未终止确认转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73,970.00 | 1,273,970.00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273,970.00 | 1,273,970.00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1,273,970.00 | 1,273,970.00 | ||
合计 | 1,273,970.00 | 1,273,970.00 |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0 | 70,000,000.0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原粮款 | 202,762,806.58 | 259,316,917.40 |
材料款 | 13,284,888.84 | 54,150,266.94 |
工程款 | 114,764,134.42 | 151,137,561.62 |
设备款 | 6,014,967.83 | 9,632,489.65 |
其他款项 | 35,354,120.87 | 46,221,339.79 |
合计 | 372,180,918.54 | 520,458,575.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32,717,427.26 | 待结算 |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农工商联合总公司 | 14,183,386.88 | 待结算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905,163.54 | 待结算 |
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893,787.29 | 待结算 |
北京市澳际智能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318,887.67 | 待结算 |
合计 | 69,018,652.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项 | 20,130,015.39 | 17,325,135.56 |
合计 | 20,130,015.39 | 17,325,135.5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粮油款 | 348,456,510.25 | 267,762,637.44 |
预收购房款 | 14,187,726.19 | 18,608,933.96 |
预收物业服务款 | 1,189,180.30 | 2,408,737.61 |
其他 | 1,755,958.80 | 3,037,259.14 |
合计 | 365,589,375.54 | 291,817,568.1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售房产收款情况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售比例(%) |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共建混合住宅项目) | 14,187,726.19 | 18,608,933.96 | 2023年12月 | 47.97 |
合计 | 14,187,726.19 | 18,608,933.96 |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774,313.66 | 81,423,154.96 | 85,140,492.99 | 8,056,975.6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2,093.05 | 5,999,876.34 | 5,974,973.99 | 216,995.40 |
三、辞退福利 | 1,303,913.29 | 1,303,913.2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966,406.71 | 88,726,944.59 | 92,419,380.27 | 8,273,971.0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116,681.74 | 71,602,459.17 | 75,251,596.54 | 6,467,544.37 |
二、职工福利费 | 1,628,192.87 | 1,628,192.87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6,555.03 | 3,933,261.06 | 3,979,538.39 | 100,277.7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0,027.59 | 3,575,506.67 | 3,621,589.27 | 93,944.99 |
补充医疗保险 | 0.02 | 42,440.87 | 42,440.87 | 0.02 |
工伤保险费 | 6,239.58 | 169,620.53 | 169,815.26 | 6,044.85 |
生育保险费 | 287.84 | 145,692.99 | 145,692.99 | 287.84 |
四、住房公积金 | 10,749.09 | 3,127,636.72 | 3,108,972.72 | 29,413.0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64,955.28 | 905,247.14 | 945,834.47 | 1,424,367.9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35,372.52 | 226,358.00 | 226,358.00 | 35,372.52 |
合计 | 11,774,313.66 | 81,423,154.96 | 85,140,492.99 | 8,056,975.6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3,730.25 | 5,809,012.15 | 5,783,866.39 | 208,876.01 |
2、失业保险费 | 8,362.80 | 190,864.19 | 191,107.60 | 8,119.39 |
合计 | 192,093.05 | 5,999,876.34 | 5,974,973.99 | 216,995.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033,661.67 | 36,730,129.03 |
企业所得税 | 469,551.81 | 3,208,331.68 |
个人所得税 | 756,950.22 | 1,093,148.0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96,642.65 | 3,869,707.95 |
房产税 | 674,813.40 | 743,603.18 |
土地使用税 | 148,968.34 | 148,968.34 |
教育费附加 | 1,191,194.14 | 2,843,246.15 |
其他税种 | 1,951,534.48 | 2,851,752.56 |
合计 | 27,023,316.71 | 51,488,886.92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159,982.50 | 3,159,982.50 |
其他应付款 | 1,654,179,133.06 | 1,957,881,197.32 |
合计 | 1,657,339,115.56 | 1,961,041,179.82 |
其他说明: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分红 | 3,159,982.50 | 3,159,982.50 |
合计 | 3,159,982.50 | 3,159,982.50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11,259,937.53 | 13,008,938.45 |
暂收代付款 | 3,337,035.28 | 3,143,009.98 |
关联方资金 | 113,714,616.88 | 114,386,632.13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334,037,940.93 | 336,987,572.09 |
其他往来款 | 1,160,409,106.13 | 1,453,624,540.30 |
其他 | 31,420,496.31 | 36,730,504.37 |
合计 | 1,654,179,133.06 | 1,957,881,197.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 | 779,198,412.44 | 待支付 |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 | 161,555,255.60 | 待支付 |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 95,689,045.95 | 待支付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75,500,000.00 | 待结算 |
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 | 69,274,235.34 | 待结算 |
合计 | 1,181,216,949.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855,028,087.32 | 5,531,136,177.48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9,058,307.75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6,931.73 | 174,457.85 |
合计 | 3,855,205,019.05 | 5,550,368,943.08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17,395,616.72 | 126,069,319.20 |
合计 | 117,395,616.72 | 126,069,319.2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436,090,000.00 | 1,497,608,000.00 |
抵押借款 | 5,954,000,000.00 | 6,287,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12,002,235.21 | 118,687,533.50 |
信用借款 | 55,2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1,357,378.77 | 52,840,643.9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855,028,087.32 | 5,531,136,177.48 |
合计 | 4,773,621,526.66 | 2,425,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公司本期质押、抵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注2: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61,009.17 | 361,009.17 |
1-2年 | 361,009.17 | 361,009.17 |
2-3年 | 361,009.17 | 361,009.17 |
3-4年 | 361,009.17 | 361,009.17 |
4-5年 | 361,009.17 | 361,009.17 |
5年以上 | 3,790,596.18 | 3,971,100.8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71,014.69 | 1,764,290.3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6,931.73 | 174,457.85 |
合计 | 3,747,695.61 | 3,837,398.45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190,081,730.64 | 2,164,116,848.67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190,081,730.64 | 2,164,116,848.67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非金融机构借款 | 2,190,081,730.64 | 2,183,175,156.4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9,058,307.75 | |
合计 | 2,190,081,730.64 | 2,164,116,848.67 |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648,062.38 | 180,000.00 | 388,336.33 | 12,439,726.05 | 详见下表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087,146.21 | 6,087,146.21 | 详见下表 | ||
合计 | 18,735,208.59 | 180,000.00 | 388,336.33 | 18,526,872.26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注1) | 3,600,000.08 | 40,000.00 | 3,560,000.08 | 与资产相关 |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注2) | 713,333.33 | 19,999.98 | 693,333.35 | 与资产相关 | |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注3) | 4,928,000.00 | 56,000.00 | 4,87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注4) | 371,390.75 | 148,556.22 | 222,834.53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注5) | 92,187.50 | 9,375.00 | 82,812.50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注6) | 67,142.71 | 27,142.87 | 39,999.84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注7) | 379,807.75 | 28,846.14 | 350,961.61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注8) | 696,200.26 | 44,916.12 | 651,284.14 | 与资产相关 | |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注9) | 1,800,000.00 | 1,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注9) | 6,087,146.21 | 6,087,146.21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豆制品新增特色即食休闲豆干与车间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注10) | 180,000.00 | 13,500.00 | 166,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8,735,208.59 | 180,000.00 | 388,336.33 | 18,526,872.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10月收到黑龙江省方正县政府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400.00万元,专项用于东方集团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三个高科技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2:根据《方经开管呈【2011】4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4月收到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工程补贴款120.00万元,专项用于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项目,该补助自2012年1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3:根据《发改办产业【2013】1270号》、《哈工信发【2013】10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分别收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资金460.00万元、100.00万元,专项用于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4:根据《厦商务【2017】34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商务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28.75万元,专项用于溯源管理系统项目,该补助自2019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5: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9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该补助自2019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6:根据《同经信【2016】3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6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2020年1月收到项目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7:根据《厦工信投资【2019】20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20年12月收到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该补助自2020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8:根据《厦工信投资规【2021】31号》文件及同安区工信局关于受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补助申请的通知,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分别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补助资金62.00万、18.50万元,专项用于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造项目,该补助自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开始按照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9:根据《黑科规【2018】4号》、《黑财规审【2017】12号》及《黑科联发【2019】11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子公司福肴食品于2021年10月收到方正县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850.00万元,专项用于高水分植物肉项目。其中180.00万用于购买设备,670.00万用于购买材料、燃料等。
注10:根据《厦工信投资规【2021】31号》、《厦工信投资【2021】46号》、《厦工信投资函【2021】127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23年1月收到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8.00万元,专项用于特色即食休闲豆干与车间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该补助自2023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增值税 | 280,963,797.73 | 281,804,801.78 |
合计 | 280,963,797.73 | 281,804,801.78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59,150,735.00 | -405,800.00 | -405,800.00 | 3,658,744,935.00 |
其他说明:
股份总数本期其他变动减少405,800.00元,系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对应的股本405,800.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725,329,991.60 | 595,774.24 | 6,724,734,217.3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1)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 1,811,833,203.83 | 1,236,449.67 | 83,579,239.31 | 1,729,490,414.19 |
(2)其他 | 70,371,114.52 | 1,022,709.50 | 69,348,405.02 | |
合计 | 8,607,534,309.95 | 1,236,449.67 | 85,197,723.05 | 8,523,573,036.5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本期减少595,774.24元,系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的库存股与股本之间差额冲减资本公积595,774.24元。
其他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本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本公司的变动部分。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 | 1,001,574.24 | 1,001,574.24 | ||
合计 | 1,001,574.24 | 1,001,574.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系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125,410.89 | 23,084,322.04 | 23,084,322.04 | 84,209,732.9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125,410.89 | 23,084,322.04 | 23,084,322.04 | 84,209,732.93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131,330.00 | 51,068,693.05 | 3,505.90 | 51,065,187.15 | -1,709,515.73 | 48,643,372.8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404,437.95 | 51,068,693.05 | 3,505.90 | 51,065,187.15 | -1,709,515.73 | -27,629,735.07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7,044,450.89 | -107,044,450.89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107,044,450.89 | 107,044,450.89 | ||||||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76,273,107.95 | 76,273,107.9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6,994,080.89 | 74,153,015.09 | 3,505.90 | 74,149,509.19 | -1,709,515.73 | 132,853,105.81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66,040,766.09 | 150,373.89 | 1,665,890,392.20 | |
任意盈余公积 | 1,884,196,966.46 | 150,373.89 | 1,884,046,592.57 | |
合计 | 3,550,237,732.55 | 300,747.78 | 3,549,936,984.77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52,182,568.16 | 3,624,285,285.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52,182,568.16 | 3,624,285,285.9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3,441,846.57 | -995,543,509.8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7,728,507.8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87,728,507.88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408,767.95 | -1,097,154.68 |
其他 | 1,024,602.53 | -5,037.4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08,356,556.17 | 2,452,182,568.16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96,121,251.71 | 3,203,227,182.95 | 5,085,398,337.00 | 5,023,078,843.43 |
其他业务 | 30,359,326.93 | 24,975,602.20 | 23,121,282.40 | 16,784,477.59 |
合计 | 3,326,480,578.64 | 3,228,202,785.15 | 5,108,519,619.40 | 5,039,863,321.0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3,326,480,578.64 |
大米加工销售 | 241,056,585.59 |
油脂加工销售 | 650,590,613.11 |
其他农产品销售 | 2,353,761,197.52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30,224,349.94 |
租赁业务等收入 | 43,527,731.14 |
其他 | 7,320,101.34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3,326,480,578.64 |
农产品加工销售 | 3,245,408,396.22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30,224,349.94 |
租赁业务等收入 | 43,527,731.14 |
其他 | 7,320,101.3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3,326,480,578.64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326,480,578.64 |
合计 | 3,326,480,578.64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495.11 | 1,200,345.39 |
教育费附加 | 669,796.01 | 892,058.75 |
房产税 | 10,955,000.86 | 10,188,680.17 |
土地使用税 | 1,055,654.16 | 1,068,817.14 |
印花税 | 4,163,722.11 | 3,849,326.09 |
其他 | 116,078.44 | 102,882.54 |
合计 | 16,968,746.69 | 17,302,110.08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 | 882,169.06 | 357,813.80 |
广告与促销费用 | 455,929.20 | 894,402.69 |
职工薪酬 | 19,561,926.91 | 19,710,399.64 |
运营费用 | 7,940,554.63 | 11,380,272.75 |
折旧与摊销 | 1,195,682.04 | 1,208,672.78 |
销售代理费 | 146,348.15 | |
市场推广费 | 229,627.35 | 111,354.28 |
其他 | 212,354.24 | 778,531.97 |
合计 | 30,478,243.43 | 34,587,796.0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933,641.82 | 56,498,552.35 |
折旧与摊销 | 18,811,491.70 | 19,339,289.53 |
咨询费 | 12,776,859.93 | 10,667,660.97 |
办公费用 | 8,612,967.51 | 7,587,620.17 |
业务招待 | 8,126,855.09 | 6,040,730.27 |
差旅费 | 1,100,233.64 | 711,160.52 |
租赁费 | 1,930,430.78 | 1,332,046.19 |
其他 | 5,402,266.94 | 18,511,049.97 |
合计 | 108,694,747.41 | 120,688,109.97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66,299.94 | 2,384,772.09 |
技术服务费及专利费 | 435.00 | |
材料费 | 87,885.97 | 40,788.76 |
折旧费用 | 75,781.19 | 182,337.81 |
其他 | 277,763.37 | 322,217.82 |
合计 | 2,407,730.47 | 2,930,551.48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67,577,230.65 | 576,090,528.58 |
减:利息收入 | -97,577,911.39 | -104,732,350.49 |
汇兑损益 | 2,042,891.26 | 2,836,690.83 |
银行手续费 | 503,419.20 | 966,302.83 |
其他 | 73,206,406.27 | 117,388,509.94 |
合计 | 545,752,035.99 | 592,549,681.69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370,792.17 | 2,186,641.13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5,500.20 | 213,292.80 |
当期直接减免、加计抵减增值税等 | 14,977.03 | 37,778.86 |
合计 | 1,501,269.40 | 2,437,712.79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 | 19,999.98 | 1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 | 56,000.00 | 5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 | 27,142.87 | 12,142.88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溯源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48,556.22 | 148,556.22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油泡腐竹腐皮加工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 9,375.00 | 9,375.00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产能及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 28,846.14 | 28,846.14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鲜冻腐竹及生鲜豆制品改造项目 | 44,916.12 | 44,916.12 | 与资产相关 |
银祥豆制品新增特色即食休闲豆干与车间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 13,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银祥豆制品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14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商业投资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 | 125,712.00 | 与收益相关 | |
方正粮油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款 | 84,350.02 | 7,448.00 | 与收益相关 |
五常示范园区科技创新引导政策资金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五常米业工业信息科技局科技研发项目补贴 | 2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农国垦大连自贸区市场发展基金 | 42,246.00 | 78,720.00 | 与收益相关 |
福肴食品高水分植物肉项目补助资金 | 248,462.02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豆制品社保补差额款 | 22,019.24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954,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银祥油脂社保补差款 | 13,253.44 | 13,123.32 | 与收益相关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2022制造企业阶段性市场开拓奖励 | 202,6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2021年度第八批次以工代训补贴 | 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银祥油脂2021年度第八批次以工代训补贴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厦门银祥油脂鼓励多接订单奖励 | 18,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东方银祥油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招用应届生社保补贴 | 12,332.97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银祥油脂招用应届生社保补贴 | 21,933.33 | 10,826.85 | 与收益相关 |
厦门银祥油脂自主招生招才奖励 | 6,000.00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自主招生招才奖励 | 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金联普惠咨询政府培训补贴 | 2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税收返还 | 25,800.00 | 52,490.29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72,180.08 | 214,435.56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17,760.00 | 25,567.51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370,792.17 | 2,186,641.1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2,290,014.19 | 649,642,847.3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8,700,035.09 | 6,426,675.66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85,221.52 | 2,575,692.02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5,240.74 | |
其他 | 163,009.69 | 8,810.15 |
合计 | 429,467,837.45 | 658,679,265.92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23,092.48 | 2,658,282.9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24,648.06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套期损益 | 24,902.25 | -18,465,101.89 |
合计 | -8,798,190.23 | -15,082,170.89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16,106.39 | -649,087.7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334,313.86 | 31,618,752.83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2,400,749.55 | |
发放贷款及垫款等减值损失 | 12,170,009.60 | 373,526.34 |
合计 | -1,480,410.65 | 28,942,441.91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1,014.57 | 174,285.4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451,133.56 | 1,827,992.59 |
合计 | 1,462,148.13 | 2,002,278.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4,911.51 | 7,044.25 | 4,911.51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188,262.16 | 1,638,000.00 | 188,262.16 |
罚款收入 | 15,900.00 | 1,220.00 | 15,900.00 |
违约赔偿收入 | 5,295,558.07 | 1,794,577.89 | 5,295,558.07 |
其他 | 216,294.19 | 563,415.78 | 216,294.19 |
合计 | 5,720,925.93 | 4,004,257.92 | 5,720,925.9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银祥豆制品社保补差额款 | 13,892.16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豆制品春节稳岗补贴 | 170,850.00 | 与收益相关 | |
银祥豆制品2023年第一批跨省就业奖金 | 3,52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第四季度鼓励工业企业多接订单生产奖励 | 6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补贴) | 1,553,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市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自主招工招才奖励 | 21,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88,262.16 | 1,638,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34,000.00 | 30,884.00 | 134,000.00 |
非常损失 | 500,000.00 | 22,067,097.15 | 500,000.00 |
盘亏损失 | 8,170.44 | 8,170.44 | |
赔偿金 | 422,514.45 | 147,399.80 | 422,514.45 |
违约金 | 95,392.60 | 95,392.60 | |
罚款支出 | 2,395.16 | 29,416.29 | 2,395.16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4,932.83 | 68,827.92 | 24,932.83 |
其他 | 1,683.02 | ||
合计 | 1,187,405.48 | 22,345,308.18 | 1,187,405.48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07,588.24 | 3,649,034.8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85,558.64 | -282,789.28 |
合计 | 4,993,146.88 | 3,366,245.6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8,708,570.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4,677,142.7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6,812.5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795.7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72,800,681.0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59,356.7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8,702.5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2,559,885.81 |
其他 | -168,961.11 |
所得税费用 | 4,993,146.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0,494,912.27 | 148,908,363.28 |
补贴收入 | 1,303,988.82 | 3,258,391.82 |
保险赔款 | 6,480.00 | 48,279.83 |
其他往来款 | 203,486,598.34 | 123,366,532.18 |
罚款、违约金收入 | 96,154.88 | 51,220.00 |
其他 | 434,245.26 | 1,098,147.27 |
合计 | 265,822,379.57 | 276,730,934.3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往来款 | 61,614,374.35 | 64,473,027.30 |
管理费用支出 | 57,391,727.35 | 62,171,964.13 |
销售费用支出 | 12,256,034.78 | 7,517,992.44 |
手续费支出 | 455,268.36 | 956,453.85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393,272.48 | 176,816.08 |
捐赠支出 | 110,000.00 | 5,000.00 |
支付备用金 | 1,115,603.93 | 724,715.49 |
其他 | 1,813,055.31 | 153,889.13 |
合计 | 135,149,336.56 | 136,179,858.42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金额 | 3,837,415.05 | 56,031,828.04 |
合计 | 3,837,415.05 | 56,031,828.04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盈亏变动金额 | 31,040.02 | 2,347,460.34 |
合计 | 31,040.02 | 2,347,460.34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15,000,000.00 | 65,775,480.00 |
收回融资保证金及信托保障基金 | 122,756,862.95 | 712,651,462.40 |
合计 | 137,756,862.95 | 778,426,942.4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1,265,000.00 | 1,005,085,924.87 |
借款保证、保函等费用 | 670,000,000.00 | 65,437,428.30 |
其他融资相关费用 | 28,657,433.10 | 69,452,658.10 |
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 20,000,000.00 | |
其他 | 1,224,075.32 | 536,182.31 |
合计 | 891,146,508.42 | 1,140,512,193.58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3,701,717.80 | -41,527,144.1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80,410.65 | -28,942,441.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1,112,002.76 | 25,816,614.6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507,509.63 | 6,751,345.63 |
无形资产摊销 | 6,474,616.06 | 328,690.4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29,304.89 | 1,358,112.0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62,366.40 | -2,002,278.0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239.59 | 61,080.6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98,190.23 | 15,082,170.8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32,479,713.24 | 561,267,932.3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9,467,837.44 | -658,679,265.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18,210.76 | 281,343.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3,298.48 | -960,238.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3,017,165.23 | 582,164,279.5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07,598,732.76 | 7,897,086,446.4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67,035,150.21 | -7,993,508,111.42 |
其他 | 25,000,0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188,560.37 | 389,578,536.1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10,093,639.14 | 4,364,550,533.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43,637,177.29 | 3,562,810,493.6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456,461.85 | 801,740,039.3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10,093,639.14 | 2,843,637,177.29 |
其中:库存现金 | 62,552.52 | 151,032.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62,853,050.96 | 2,839,768,169.6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7,178,035.66 | 3,717,975.1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10,093,639.14 | 2,843,637,177.2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07,911,007.13 | 注 |
存货 | 3,046,893,028.65 | 抵押借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4,374,091.67 | 质押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6,853,687,639.08 | 质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5,296,616,837.26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263,989,296.27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48,052,920.84 | 抵押借款 |
合计 | 27,071,524,820.9 |
其他说明:
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具体详见:“附注货币资金”。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79.54 | 7.2258 | 2,742.48 |
港币 | 183,246.44 | 0.92198 | 168,949.55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6,435,582.94 | 7.2258 | 46,502,235.21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两家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分别为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地均为中国香港。考虑两家子公司的境外经营主要系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延伸、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直接
影响本公司的现金流量并且可以随时汇回等情况,选定人民币作为其记账本位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88,336.33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982,455.84 | 其他收益 | 982,455.84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188,262.16 | 营业外收入 | 188,262.16 |
合计 | 1,170,718.00 | 1,559,054.3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发放贷款及垫款原值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贷款 | 182,866,179.68 | 211,936,584.54 |
减:贷款损失准备 | 182,866,179.68 | 211,936,584.54 |
合计 |
注:贷款业务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云通保理及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供应链”)之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
2.利息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628,965.03 | 1,717,595.11 |
合计 | 628,965.03 | 1,717,595.11 |
注: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云通保理及本公司子公司金联供应链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所形成的收入。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了东方润禾(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五常市香米米业有限公司、东方海钾(漳州)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海纳瑞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5家控股资子公司;注销了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家控股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商业办公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物业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方润禾(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国寿东方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农业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项目投资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 拉萨 | 拉萨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油购销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购销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供应链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供应链管理、粮食收购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龙江县 | 龙江县 | 粮食收购、销售、烘干、仓储服务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食品生产经营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 五常 | 五常 | 技术推广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五常 | 五常 | 粮食加工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五常市香米米业有限公司 | 五常 | 五常 | 粮食收购、谷物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国内货运代理 | 34.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收购;销售初级农产品、饲料;水稻种植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油购销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粮食加工、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肇源县 | 肇源县 | 粮食收购、销售;货物运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粮食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粮食收购、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粮食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批发兼零售;食品生产经营;种子经营;粮食收购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粮油及其他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焦炭、建材、五金等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肇源县 | 肇源县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粮食收购;搬运装卸;仓储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等 | 7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厦门海纳瑞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培训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 | 51.00 | 投资设立 |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黑龙江优品互联网食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黑龙江 | 黑龙江 | 企业管理、项目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开发跳跳糖及系列产品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融资租赁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 | 51.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农业机械化、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农业机械等批发零售、社会经济咨询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酒店管理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牛羊养殖销售、牲畜饲养技术咨询服务、饲草料种植销售、畜产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农副产品批发;谷物粮食收购、饲料批发、仓库租赁、豆及薯类批发及零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 | 51.00 | 投资设立 |
咨询 | ||||||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九江 | 九江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51.00 | 投资设立 | |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商业保理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肥料生产一般项目等 | 9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服务;化肥销售等 | 53.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海钾(漳州)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漳州 | 漳州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海洋服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莆田 | 莆田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海洋服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 | 30.00 | 70.00 | 投资设立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持有中农国垦供应链34%股权,陈洪春持有中农国垦供应链22%股权,东方粮仓与陈洪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陈洪春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中与东方粮仓保持一致。另外,中农国垦供应链董事会成员7人中东方粮仓派出董事4人,超过半数。根据中农国垦供应链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从而东方粮仓能够控制中农国垦供应链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故将中农国垦供应链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30.00 | -10,024,263.46 | 255,735,006.79 |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3 | -1,225.50 | ||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66.00 | 684,999.82 | 23,330,923.35 |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49.00 | -3,233,879.57 | 4,755,823.23 |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20.00 | -2,976,343.90 | -7,722,091.76 | |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2,193,752.22 | -185,017,220.40 |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49.00 | -42,475,091.72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9.00 | -155.99 | -33,152,917.63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23.00 | 916,890.52 | 7,856,769.02 |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49.00 | -19,260,305.51 | -146,631,034.12 |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20.00 | -158,434.92 | -561,724.53 |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49.00 | -871,758.16 | -871,758.16 |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47.00 | -3,141,642.34 | 4,692,874.4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1,641.95 | 395,185.33 | 396,827.28 | 122,860.51 | 185,374.51 | 308,235.02 | 1,522.45 | 392,912.07 | 394,434.52 | 119,944.97 | 185,903.12 | 305,848.09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15 | 30.15 | ||||||||||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4,065.76 | 48.69 | 4,114.45 | 579.46 | 579.46 | 3,832.93 | 38.04 | 3,870.97 | 439.77 | 439.77 |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8,429.60 | 3.84 | 8,433.44 | 7,462.87 | 7,462.87 | 9,986.74 | 5.92 | 9,992.66 | 8,362.11 | 8,362.11 |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84,496.87 | 9,316.90 | 93,813.77 | 97,662.27 | 97,662.27 | 65,171.34 | 9,608.57 | 74,779.91 | 77,140.25 | 77,140.25 | ||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2,900.98 | 167.55 | 13,068.53 | 35,879.85 | 35,879.85 | 14,251.76 | 185.57 | 14,437.33 | 36,800.93 | 36,800.93 |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160.60 | 167.49 | 7,328.09 | 36,921.59 | 36,921.59 | 8,511.42 | 185.51 | 8,696.93 | 37,842.66 | 37,842.66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35.23 | 0.06 | 5,035.29 | 1,601.19 | 1,601.19 | 5,035.26 | 0.06 | 5,035.32 | 1,601.19 | 1,601.19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7,466.75 | 3,236.69 | 10,703.44 | 6,908.75 | 312.73 | 7,221.48 | 7,809.73 | 3,191.53 | 11,001.26 | 7,589.35 | 394.58 | 7,983.93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262,560.46 | 62,167.05 | 324,727.51 | 348,501.96 | 23,220.15 | 371,722.11 | 255,011.74 | 47,697.20 | 302,708.94 | 344,435.08 | 1,337.79 | 345,772.87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353.24 | 22.45 | 375.69 | 656.55 | 656.55 | 436.24 | 26.85 | 463.09 | 664.73 | 664.73 |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3,978.50 | 20.77 | 3,999.27 | 4,651.70 | 4,651.70 | 4,095.16 | 27.04 | 4,122.20 | 4,596.72 | 4,596.72 |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2,311.90 | 1,210.58 | 3,522.48 | 1,045.27 | 1,045.27 | 213.52 | 1,004.87 | 1,218.39 | 722.75 | 722.7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4,588.16 | -3,078.69 | -3,078.69 | 4,173.54 | 4,357.42 | -4,631.10 | -4,631.10 | 2,200.36 |
深圳泰智睿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4 | -6.04 | -6.04 | -0.98 | -0.98 | 0.40 | ||
中农国垦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 7,115.30 | 103.79 | 103.79 | 847.11 | 7,115.02 | 98.96 | 98.96 | -216.39 |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 17,491.12 | -659.98 | -659.98 | 251.82 | 29,007.70 | 54.62 | 54.62 | 6,507.34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 12,368.24 | -1,488.17 | -1,488.17 | 1,234.00 | 8,675.36 | -1,331.67 | -1,331.67 | 445.68 |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47.72 | -447.72 | -524.86 | 2,270.17 | -427.42 | -427.42 | -4,281.51 |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447.76 | -447.76 | -525.05 | 2,270.17 | -417.78 | -417.78 | -4,281.48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03 | -0.03 | -0.03 | -9.65 | -9.65 | 6.76 |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7,715.28 | 398.68 | 398.68 | 804.60 | 7,236.82 | 304.19 | 304.19 | 675.70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57,784.45 | -3,930.67 | -3,930.67 | 9,730.12 | 73,811.76 | -9,785.50 | -9,785.50 | 3,526.74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6.86 | -79.22 | -79.22 | -88.07 | 4.87 | -104.04 | -104.04 | -55.02 |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 -177.91 | -177.91 | -55.58 | 15,403.29 | 45.74 | 45.74 | 7,847.55 |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668.43 | -668.43 | -523.61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 | 锦州 | 港口作业 | 5.91 | 权益法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银行业 | 2.92 | 权益法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 | 哈尔滨 | 银监会批准的银行业务 | 30.00 | 权益法 | |
Orient Art Limited | 香港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艺术品投资 | 24.05 | 权益法 |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专注于金融创新、提供场景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 | 18.18 | 权益法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介除外)、企业管理 | 40.00 | 权益法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 | 60.00 | 权益法 |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辽宁 | 辽宁 | 农副产品、水产品,水果、饲料、肉类、化肥(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 | 47.00 | 权益法 | |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8.20 | 权益法 |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1)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惠泉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董事,可以对锦州港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顾问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银行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电商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子公司优品互联向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派出1名董事,可以对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2) 持有5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仅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持有盛通地产60%股权、董事占比6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盛通地产40%股权、董事占比40%。根据盛通地产章程约定董事会除部分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效外,其他事项均需2/3董事通过有效。故本公司无法对盛通地产形成控制,而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形成共同控制。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22,934.32 | 752,339.70 |
非流动资产 | 17,195.43 | 1,983.08 |
资产合计 | 440,129.75 | 754,322.78 |
流动负债 | 480,692.75 | 782,402.62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480,692.75 | 782,402.6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0,562.99 | -28,079.8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6,847.90 | |
调整事项 | 16,847.90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6,847.90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03,447.66 | 2,064.22 |
净利润 | -20,424.85 | 6,809.0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424.85 | 6,809.0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Orient Art Limited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32,351.36 | 13,055.15 | 294,480.07 | 634,300.02 | 10,705.24 | 5,034.87 | ||
非流动资产 | 1,437,605.54 | 12,336.08 | 68,898.66 | |||||
资产合计 | 1,769,956.90 | 762,019,000.00 | 839,292.58 | 25,391.23 | 363,378.73 | 634,300.02 | 10,705.24 | 5,034.87 |
流动负债 | 778,337.46 | -0.49 | 191,993.17 | 674,221.58 | 8,132.59 | 6,247.76 | ||
非流动负债 | 310,729.09 | 191,993.18 | 135.36 | |||||
负债合计 | 1,089,066.55 | 699,349,900.00 | 510,851.89 | -0.49 | 383,986.35 | 674,221.58 | 8,267.95 | 6,247.76 |
少数股东权益 | 15,156.6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71,112.01 | 61,341,900.00 | 328,440.69 | 25,390.74 | 150,296.11 | -39,921.56 | 2,610.29 | 6,828.3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9,662.72 | 1,791,183.48 | 98,532.21 | 6,106.47 | 27,326.54 | 1,226.83 | 1,242.76 | |
调整事项 | 1,280.16 | -265,131.34 | 761.80 | 137.98 | ||||
--商誉 | 1,280.16 | 10,361.3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75,492.73 | 761.80 | 137.98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0,942.88 | 1,526,052.14 | 98,532.21 | 6,106.47 | 28,088.34 | 1,226.83 | 1,380.74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35,511.52 | 480,043.92 | ||||||
营业收入 | 166,585.64 | 7,153,900.00 | 3,564.43 | 172,869.03 | 298,121.19 | 102,461.31 | 2,345.83 | |
净利润 | 4,232.89 | 2,397,200.00 | -67.87 | 0.51 | -4,680.66 | -39,167.43 | 26.28 | -210.6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8.95 | 272,100.00 | 194.29 | 618.78 | -134.63 | |||
综合收益总额 | 4,381.84 | 2,669,300.00 | 126.42 | 619.29 | -4,815.29 | 26.28 | -210.64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755.50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Orient Art Limited |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18,683.64 | 19,187.25 | 264,465.71 | 949,849.82 | 14,231.11 | 5,091.56 | ||
非流动资产 | 1,448,827.03 | 11,951.94 | 73,061.54 | 0.06 | 7.51 | 8,095.83 | ||
资产合计 | 1,767,510.67 | 725,567,300.00 | 743,988.58 | 31,139.19 | 337,527.25 | 949,849.88 | 14,238.62 | 13,187.39 |
流动负债 | 765,582.68 | 0.48 | 158,034.92 | 950,604.01 | 11,804.12 | 6,159.02 | ||
非流动负债 | 326,159.40 | 7,893.51 | ||||||
负债合计 | 1,091,742.08 | 664,285,900.00 | 415,674.30 | 0.48 | 165,928.43 | 950,604.01 | 11,804.12 | 6,159.02 |
少数股东权益 | 10,078.85 | 1,288,600.00 | 15,407.2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65,689.74 | 59,992,800.00 | 328,314.28 | 31,138.71 | 156,191.60 | -754.13 | 2,434.51 | 7,028.3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4,024.70 | 1,751,789.76 | 98,494.28 | 12,455.48 | 28,395.63 | -301.65 | 1,144.22 | 1,279.17 |
调整事项 | 2,075.33 | -265,094.31 | 764.61 | 301.65 | 134.46 | |||
--商誉 | 2,075.33 | 10,361.3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75,455.70 | 764.61 | 301.65 | 134.46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6,100.03 | 1,486,695.45 | 98,494.28 | 12,455.48 | 29,160.24 | 1,144.22 | 1,413.63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78,627.69 | 441,640.41 | ||||||
营业收入 | 131,871.47 | 7,419,900.00 | 3,216.88 | 130,212.43 | 114,860.78 | 1,866.48 | ||
净利润 | 7,377.79 | 2,488,400.00 | 2,132.19 | -0.07 | -2,534.16 | 222.92 | -91.62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979.01 | -93,800.00 | 249.70 | 1,310.21 | -156.70 | |||
综合收益总额 | 8,356.80 | 2,394,600.00 | 2,381.89 | 1,310.14 | -2,690.86 | 222.92 | -91.62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88.70 | 15,537.22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87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87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17.37 | 644.8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1.65 | -69.9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1.65 | -69.94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3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468,594,171.63 | 225,477,947.98 |
其他应收款 | 5,014,858,984.29 | 1,061,163,027.9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1,165,312.50 | |
其他流动资产(应收保理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82,866,179.68 | 182,866,179.68 |
其他债权投资 | 142,725,934.52 | 142,725,934.52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21,165,312.50 | |
合计 | 5,901,375,895.12 | 1,612,733,090.17 |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对非关联方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4,441.00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于2023年1月1日,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2023年度,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0.00% (2022年:0.00%) 。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总计230.12亿元,其中:已使用敞口授信额度余额174.76亿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8,267,345,602.51 | 8,267,345,602.51 | 8,267,345,602.5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372,180,918.54 | 372,180,918.54 | 372,180,918.54 |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654,179,133.06 | 1,654,179,133.06 | 1,654,179,133.06 | |||
长期借款 | 8,628,649,613.98 | 8,628,649,613.98 | 3,855,028,087.32 | 4,773,621,526.66 | ||
租赁负债 | 3,924,627.34 | 3,924,627.34 | 176,931.73 | 192,003.97 | 625,768.98 | 2,929,922.66 |
长期应付款 | 2,190,081,730.64 | 2,190,081,730.64 | 2,190,081,730.64 | |||
金融负债小计 | 21,146,361,626.07 | 21,146,361,626.07 | 14,178,910,673.16 | 4,773,813,530.63 | 2,190,707,499.62 | 2,929,922.66 |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及港币)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 | 港币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42.48 | 168,949.55 | 171,692.03 | |
小计 | 2,742.48 | 168,949.55 | 171,692.03 | |
外币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46,502,235.21 | 46,502,235.21 | ||
小计 | 46,502,235.21 | 46,502,235.21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美元项目 | 港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80.83 | 96,187.58 | 98,968.41 |
小计 | 2,780.83 | 96,187.58 | 98,968.41 |
外币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53,187,533.50 | 53,187,533.50 | |
小计 | 53,187,533.50 | 53,187,533.50 |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港币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463.59万元(2022年度约
531.50万元)。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应付债券。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固定利率借款合同、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及信用证、应付债券及固定收益率的其他金融负债,其中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324,222.00万元,固定利率借款金额为1,124,270.86万元,商业汇票及信用证贴现借款232,9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213,714.78万元:详见“附注之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621.11万元(2022年度约1,457.3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3. 价格风险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包括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因此本公司面临权益工具投资价格下跌的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7,620.00 | 26,644,577.96 | 26,782,197.9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7,620.00 | 26,644,577.96 | 26,782,197.96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549,103.71 | 2,549,103.71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37,620.00 | 137,620.00 | ||
(4)其他 | 24,095,474.25 | 24,095,474.25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6,554,875.28 | 46,554,875.2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5,296,616,837.26 | 5,296,616,837.26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5,296,616,837.26 | 5,296,616,837.26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885,684.77 | 31,885,684.7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7,620.00 | 31,885,684.77 | 5,369,816,290.50 | 5,401,839,595.27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系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因此,公司以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平台公告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商业投资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以该项投资间接持有的基础资产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价值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和国际会展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分别经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算,评估师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对已知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投资性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公允价值。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均进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出具评估报告。
子公司商业投资持有的四川牛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牛农业”)13%股权,由于九牛农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初始成本是公允价值的估计值。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企业或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和私募基金以发行方或者受托人公布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依据所投资产品公允价值测算的净值或该项投资的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数。公司持有其他债权投资按照资产负表日预测未来可获得的项目可回收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估计数。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 | 100,000.00 | 13.47 | 13.47 |
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0.00 | 16.64 | 16.64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宏伟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厦门银祥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北京民商科惠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东方集团产业控股(哈尔滨)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哈尔滨鼎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委贷手续费 | 2.21 | 10.90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港杂费 | 533.70 | 505.31 |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港杂费 | 128.10 | 237.27 |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原粮 | 2,279.22 | 15,195.94 |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95.05 | 42.23 |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26.10 | |||
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 | 肉制品 | 8.03 | |||
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0.41 | |||
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 | 肉制品 | 4.65 | |||
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8.15 | |||
厦门银祥商贸有限公司 | 肉制品 | 0.58 | |||
厦门银祥食品有限公司 | 肉制品 | 3.20 | |||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原粮 | 1,196.34 | 21,285.33 | ||
北京民商科惠科技有限公司 | 咨询费 | 46.78 | |||
合计 | 4,316.93 | 37,302.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品牌米 | 19.95 |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0.44 | 0.13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1.36 | 3.49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1.59 |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植物肉 | 0.26 |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10.06 |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0.54 |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187.38 |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0.69 |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46.70 |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4.46 | 4.46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772.30 | 920.64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87.52 | 108.00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10.1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收入 | 198.49 | 188.85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3,541.89 |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管理服务 | 117.70 | |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保理业务收入 | 182.99 | |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 保理业务收入 | 62.13 | 59.62 |
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 | 蒸汽 | 114.71 | |
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 | 蒸汽、电费 | 108.70 | |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菜粕、磷脂油 | 323.56 | 1,791.96 |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豆制品 | 0.28 |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豆制品 | 0.06 | |
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3.00 | |
东方集团产业控股(哈尔滨)有限公司 | 品牌米 | 0.14 |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0.95 | |
合计 | 1,455.33 | 7,419.7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1) | 124,000.00 | 2023/6/30 | 2028/6/3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2) | 50,000.00 | 2023/2/13 | 2024/3/27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6/27 | 2024/6/2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8,000.00 | 2022/10/25 | 2023/10/24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3) | 7,750.00 | 2023/3/31 | 2024/3/2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100.00 | 2023/5/29 | 2024/5/29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2/9/20 | 2023/9/19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2/9/23 | 2023/9/2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1,220.00 | 2023/5/32 | 2025/5/2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3,090.00 | 2023/4/25 | 2025/4/1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7,578.00 | 2023/5/31 | 2025/5/3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3,512.00 | 2023/6/12 | 2025/6/1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2,200.00 | 2023/5/11 | 2025/5/9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2/9/21 | 2023/9/2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2/10/21 | 2023/10/13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2/11/4 | 2023/10/3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4) | 12,000.00 | 2023/1/11 | 2023/12/29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4) | 36,000.00 | 2022/9/19 | 2023/9/5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5) | 10,000.00 | 2022/10/14 | 2023/10/14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6) | 10,800.00 | 2022/9/29 | 2023/9/26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2/9/16 | 2023/9/13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2/8/1 | 2023/7/28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3/6/15 | 2024/1/3 | 否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9/28 | 2023/9/27 | 否 |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 995.00 | 2023/2/20 | 2024/2/17 | 否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9/28 | 2023/9/27 | 否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900.00 | 2022/12/27 | 2023/12/26 | 否 |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2/9/30 | 2024/6/13 | 否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41,910.00 | 2023/3/20 | 2025/5/29 | 否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7) | 21,200.00 | 2023/5/31 | 2024/5/31 | 否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8) | 1,980.00 | 2022/12/9 | 2023/12/9 | 否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9) | 9,160.00 | 2022/9/30 | 2023/9/30 | 否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10) | 8,700.00 | 2022/6/14 | 2027/6/14 | 否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11) | 4,650.22 | 2022/12/31 | 2023/12/3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2/7/11 | 2023/7/11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2,500.00 | 2022/7/12 | 2023/7/12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2/11/10 | 2023/11/1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注12) | 160,000.00 | 2022/6/1 | 否 |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13) | 16,577.55 | 2021/7/21 | 2023/7/20 | 否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0,274.78 | 2021/10/8 | 2023/10/7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注15) | 35,000.00 | 2022/10/18 | 2023/10/18 | 否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16) | 131,872.77 | 2019/3/4 | 2026/9/3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1/11 | 2024/3/7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2/1/24 | 2023/11/27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1/12/2 | 2023/12/2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2/12/27 | 2023/7/24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9,000.00 | 2021/11/17 | 2023/11/17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 | 2022/3/2 | 2024/2/28 | 否 |
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7) | 7,225.80 | 2019/5/1 | 2024/3/1 | 否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5,500.00 | 2023/4/24 | 2024/4/20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2/12/15 | 2023/12/19 | 否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2,500.00 | 2023/1/16 | 2023/7/16 | 否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3/28 | 2023/12/1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 2023年6月,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24,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30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质押了东方安颐持有的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腾翔地产持有的滨湖恒兴40%股权、瑞祥投资持有的国际会展100%的股权,大成饭店将其自有的不动产以第二顺位抵押给北京银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24,000.00万元。
注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50,000.00万元,其中25,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4年2月12日;25,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50,000.00万元。
注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7,75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26日,该部分借款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7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由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7,750.00万元。
注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40,000.00万元,其中:
9,537.69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5日;9,481.5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5日;980.81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5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5日; 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2月29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8,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由本公司以及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40,000.00万元。
注5: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4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财务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注6: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公司申请人民币借款9,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其中6,000.00万元借款还由方正米业持有的部分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与土地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3
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9,000.00万元。
注7: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1,200万元,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1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及厦门银祥集团共同提供保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1,197.64万元。
注8: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98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7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及厦门银祥集团共同提供保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980.00万元。
注9: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9,16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及厦门银祥集团共同提供保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9,100.00万元。
注10: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申请融资额度8,7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10月6日。该部分借款由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由本公司以及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8,700.00万元。
注11: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贷款融资期限展期协议,展期金额1,004.06万美元,展期期限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最高额美元643.56万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为4,650.22万元)的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美元643.56万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的汇率折算人民币为4,650.22万元)。
注1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与天津建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不确定数量的玉米、稻谷、大豆等饲料原料,本公司对东方粮油全部交易项下向上述公司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债权发生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时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应付账款余额为0元。
注13: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借款资金人民币16,577.55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16,577.55万元。
注14: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借款资金人民币10,274.78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10,274.78万元。
注15: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相关子公司与民生电商相关子公司(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等)采购包括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品种,本公司对东方粮油等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的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东方粮油等公司应付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6,247.97万元。
注16: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131,872.77万元,该部分欠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19年3月4日至2026年9月3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欠款余额为88,526.77万元。
注17:公司合并范围外关联方东方集团物产(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向麦格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000.00万美元,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提供1,000.00万美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7,225.80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0.00万美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0.00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3/5/26 | 2024/6/20 | 否 | 15,000.00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9,700.00 | 2022/9/2 | 2023/9/1 | 否 | 9,700.00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0 | 2022/9/30 | 2023/9/29 | 否 | 21,000.00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30,000.00 | 2022/12/25 | 2023/12/25 | 否 | 115,063.00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39,500.00 | 2019/10/15 | 2024/1/15 | 否 | 39,500.00 |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308,500.00 | 2020/6/29 | 2024/4/9 | 否 | 210,100.00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2/11/7 | 2024/11/7 | 否 | 21,000.00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He Fu International | 2022/2/28 | 2024/2/28 | 否 | 51,900.00 |
Limited、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合计 | 523,700.00 | 483,263.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最高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责任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东方瑞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 170,000.00 | 2022/7/20 | 2024/7/20 | 否 | 169,900.00 |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5,300.00 | 2020/8/6 | 2023/8/6 | 否 | 5,300.00 |
合计 | 175,300.00 | 175,200.00 |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40.38 | 327.9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股利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639.01 | |||
应收账款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5.44 | 1.95 | 261.13 | 2.61 |
应收账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4.75 | 2.40 | 36.99 | 2.42 |
应收账款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12 | |||
应收账款 | 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限公司 | 9.78 | 0.11 | 9.36 | 0.14 |
应收账款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0.75 | 0.01 | ||
应收账款 |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6.74 | 0.27 |
应收账款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8.17 | 0.48 | ||
应收账款 |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0.01 | ||
预付款项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45.26 | 1,316.42 | ||
预付款项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12.62 | 118.17 | ||
预付款项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8.69 | 58.19 | ||
预付款项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1,438.12 | 2,253.37 | ||
预付款项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0.68 | |||
预付款项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68.68 | 2,737.84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12,502.02 | 32,960.68 | 246,121.99 | 31,576.63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5,322.09 | 179,676.60 | ||
其他应收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0.02 | 0.02 | ||
其他应收款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0 | 0.10 | 2.00 | 0.10 |
其他应收款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0.15 | |||
其他应收款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4,497.38 | 33,653.25 | ||
其他流动资产 |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 | 5,000.00 | 5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产业控股(哈尔滨)有限公司 | 0.11 |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3.76 | 3.76 |
合同负债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4.14 | 15.91 |
合同负债 |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0.16 | 0.16 |
合同负债 |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8.11 | |
合同负债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14 | |
应付账款 |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6,242.97 | 7,073.07 |
应付账款 | 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 | 5.59 | |
应付账款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4.61 | |
应付账款 | 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0.04 | |
预收款项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386.15 | 386.15 |
预收款项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7.28 | 117.28 |
预收款项 | 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 | 10.40 | 14.8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未到期应付利息)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14.79 | 657.7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7,550.00 | 7,550.00 |
其他应付款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69.68 | 663.14 |
其他应付款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2,476.73 | 2,476.90 |
其他应付款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56 | 4.56 |
其他应付款 | 哈尔滨鼎煕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103.86 | |
其他应付款 |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1.00 |
其他应付款 |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 471.41 | 467.03 |
其他应付款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 60.42 | 34.51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7.66 | 117.6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与关联方相关的承诺事项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关联方存款及取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存款利率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结算和存款 | 1,817,838.24 | 6,970,572.16 | |
资金结算和取款 | 1,822,237.35 | 7,000,459.09 | ||
利息收入 | 注 | 4,218.73 | 6,243.37 |
注: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2. 向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贷款利率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借款 | 注 | 0.00 | 52,1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注 | 10,281.83 | 8,270.1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费用 | 注 | 2,659.00 | 2,312.00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贴现票据借款 | 125,500.00 | 156,400.00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票据贴现息 | 1,277.93 | 1,279.10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借款 | 4.3% | 10,020.00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利息 | 114.22 |
注:民生银行为本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区间内,融资费用主要为资金监管费、托管费以及保函手续费等。
3. 本公司应收关联存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银行存款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7,884.10 | 242,283.21 |
4. 本公司应付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1,020.00 | 131,4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2,200.00 | 211,200.00 |
长期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0,700.00 | 242,500.00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质押资产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抵押、质押资产情况如下:
(1)公司以持有的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延庆支行申请融资额度为66,000.00万元,其中:4,6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5,1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21,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6,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6,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3,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45,700.00万元。
(2)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8,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2,800.00万元。其中:6,4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3日;6,4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3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2,800.00万元。
(3)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31,273.948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资金67,0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97,000.00万元,其中:9,55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11,4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3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2,8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10日;2,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0日;3,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1日;3,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4年2月24日;4,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3,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8,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8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7,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14,85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4日;3,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2,463.00万元,期限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12月25日;16,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1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2月25日; 2,000.00万元,期限2023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9日;3,000.00万元,期限2023年2月13日至2024年2月13日;10,000.00万元,期限2023年2月14日至2024年2月14日;30,000.00万元,期限2023年2月15日至2024年2月15日;21,480.00万元,期限2023年2月16日至2024年2月16日。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81,543.00万元。
(4)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8,8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了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其中:5,7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10月7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7,488.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7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8,188.00万元。
(5)公司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80,720.00万元,其中:32,388.00万元,以持有的民生银行11,2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3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日;25,298.00万元,以持有的民生银行8,7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9日;21,923.00万元,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5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79,609.00万元。
(6)公司以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A0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昆仑信托人民币借款39,5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于2023年4月13日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期限至2024年1月15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39,500.00万元。
(7)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0.85亿,其中:210,100.00万元是以持有的子公司商业投资70%股权,以及商业投资持有的东方安颐58.69%股权、东方粮油持有的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18.18%股权作为质押物,大成饭店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资产作为抵押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会展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保证人,其中:157,4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1月13日至2024年4月9日;52,7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2月24日至2024年4月9日,21,000.00万元是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保证人,以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90,000万股权作为质押物,以子公司腾实地产持有的部分A02叠拼现房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期限为2022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17日,51,900.00万元是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作为保证人,以子公司腾实地产持有的部分A02叠拼现房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期限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8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83,000.00万元。
(8)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8,034.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6,650.00万元,其中:3,8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3,0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1日; 5,5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5,0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7,3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2,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6,650.00万元。
(9)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427.0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3,350.00万元,其中:6,9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5,0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13日;4,0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4年4月16日;1,9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
51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1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23,350.00万元。
(10)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以子公司腾实地产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叠拼现房、国际会展持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瑞祥投资持有的腾实地产1000万元股权作为质押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安颐作为保证人,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70,000.00万元,其中,38,78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73,400.00元,期限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0日;16,400.00元,期限为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7月20日;41,320.00元,期限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4年7月2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69,900.00万元。
(11)2023年6月,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24,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30日,该笔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质押了东方安颐持有的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腾翔地产持有的滨湖恒兴40%股权、瑞祥投资持有的国际会展100%的股权,大成饭店将其自有的不动产以第二顺位抵押给北京银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24,000.00万元。
(1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7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7,75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26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7,750.00万元。
(1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77,600.00万元,其中:11,220.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3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13,090.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8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16日;17,578.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5,1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22,200.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6,5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9日;13,512.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9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77,600.00万元。
(1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8,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40,000.00万元,其中:9,537.69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5日;9,481.5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5日;980.81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5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5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2月29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40,000.00万元。
(15)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9,00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借款以自有固定资产与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物,由本公司以及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期限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3,000.00万元本公司以及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期限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抵押借款余额为6,0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3,000.00万元。
(16)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2,6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质押物,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8,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1月3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8,000.00万元。
(17)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以定期存单15,4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21,95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5年5月29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质押加保证借款余额为15,4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6,550.00万元。
(18)公司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申请融资额度8,7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10月6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8,700.00万元。
(19)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资金18,5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本公司持有的锦州港2,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民生银行7,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共申请18,500.00万元融资额度,其中:14,4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8,2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9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融资额度余额为18,500.00万元。借款余额为37,000.00万元。
(20)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资金13,45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融资额度23,45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1日;3,45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7月13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质押余额为13,45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21)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资金30,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融资额度30,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期限为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26。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
(2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向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12,500.00万元,1,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7月12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2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1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
4,000.00万元,以肇源米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期限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8,000.00万元,以东方粮油自有资金8,000.00万元作为质押物,期限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余额为12,000.00万元。
(24)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以自有资金2,5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融资额度5,000.00万元,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7月16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质押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2,500.00万元。
(25)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怪村村民委员会往来款16,577.5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往来款余额为16,577.55万元。
(26)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往来10,274.7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往来款余额为10,274.78万元。
(27)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持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收到北京金绿峰工贸有限公司往来款5,3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往来款余额为5,300.00万元。
2. 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所有已认缴尚未完全实缴出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单位 | 被认缴单位 | 认缴金额 | 被认缴单位成立日期 | 截止报告日已出资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736,000.00 | 2012-12-13 | 729,186.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7-5-25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8-2-9 |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8-2-9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8-2-9 |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国寿东方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 | 2014-4-21 | 200,000.00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2016-2-5 |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 | 2019-2-26 | |
东方润泓(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国寿东方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2014-4-21 | 4,000.00 |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东方润禾(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 | 2023-1-18 | |
玉米网供应链(大连)有限公司 | 玉米网供应链(吉林)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12-3 | 300.00 |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7-11-24 | 2,000.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6-11-11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哈尔滨福肴植上农业科技有 | 1,000.00 | 2018-5-14 | 270.00 |
认缴出资单位 | 被认缴单位 | 认缴金额 | 被认缴单位成立日期 | 截止报告日已出资 |
限公司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11-23 | 1,250.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限公司 | 2,350.00 | 2020-1-22 | 940.00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470.00 | 2021-8-12 | 490.00 |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海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0-7-9 | |
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 | 珍肉(北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2019-8-16 |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2-11-27 | 1,000.0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5-8-26 | 101.27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18-8-24 | 17,815.00 |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五常市香米米业有限公司 | 50.00 | 2023-5-6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6,500.00 | 2017-11-24 | 22,510.10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6-28 |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金联云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8-3 |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7-10-27 | |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7-11-8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500.00 | 2022-5-17 |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2,650.00 | 2022-6-24 | 2,550.00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东方海钾(漳州)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1-12 | 100.00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东方海钾(莆田)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4-28 | 2,400.00 |
3.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约定资本支出
截至2023年6月 30 日止,本集团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的约定资本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建安合同 | 19,434.03 |
合计 | 19,434.03 |
4.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无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
3.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500.00 | 2022/10/21 | 2023/10/20 | 否 | 500.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绥化腾瑞雪松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3/20 | 2024/3/19 | 否 | 500.00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中实米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3/23 | 2024/3/22 | 否 | 1,000.0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中实米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6/30 | 2023/12/30 | 否 | 1,000.00 |
合计 | 3,000.00 | 3,000.00 |
(2) 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集团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1,441.00万元
4.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 | 收款人 | 金额 | 出票日期 | 到期日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2/7/20 | 2023/7/19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2/7/21 | 2023/7/2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2/7/22 | 2023/7/21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34,300.00 | 2023/2/21 | 2023/8/17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8,600.00 | 2023/3/24 | 2023/9/21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6,500.00 | 2023/5/25 | 2023/11/22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4,900.00 | 2023/5/25 | 2023/11/22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3,700.00 | 2023/6/26 | 2023/12/22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3/6/26 | 2023/12/22 |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00.00 | 2023/2/22 | 2023/8/18 |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1,100.00 | 2023/3/24 | 2023/9/21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9,000.00 | 2022/8/25 | 2023/8/24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3,900.00 | 2023/2/22 | 2023/8/18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2,200.00 | 2023/3/24 | 2023/9/21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4,100.00 | 2023/3/27 | 2024/9/25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900.00 | 2023/5/24 | 2023/11/21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5/25 | 2023/11/22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3./5/26 | 2023/11/23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4,500.00 | 2023/6/25 | 2023/12/21 |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3/6/26 | 2023/12/22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2/11/10 | 2023/11/10 |
出票单位 | 收款人 | 金额 | 出票日期 | 到期日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1/11 | 2023/7/1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2/9 | 2023/8/8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1,500.00 | 2023/2/20 | 2023/8/20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集团肇源业米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3/13 | 2024/3/7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5/25 | 2023/11/24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5/30 | 2023/11/29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6/8 | 2023/12/5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6/13 | 2023/12/12 |
合计 | 137,000.00 |
5. 开出保函、信用证
(1)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肇源米业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向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4,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信用证余额为4,000.00万元。 |
(2)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为担保方,向交通银行黑龙江分行申请5,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信用证余额为5,000.00万元。 |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3) 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4) 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有5个报告分部: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其他分部。大米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水稻加工及大米销售。油脂加工销售分部主要为菜籽加工及菜籽油销售。其他农产品销售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产品之外的农产品销售。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二级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其他分部主要为除上述业务分部之外的其他业务等。
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大米加工销售 | 油脂加工销售 | 其他农产品销售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76,692.92 | 65,059.37 | 286,755.90 | 3,051.56 | 16,155.09 | 115,066.79 | 332,648.05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4,105.66 | 65,059.06 | 235,376.12 | 3,022.43 | 5,084.78 | 332,648.0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52,587.26 | 0.31 | 51,379.78 | 29.14 | 11,070.30 | 115,066.79 | |
二.营业费用 | 81,561.52 | 68,869.67 | 286,227.76 | 42,198.97 | 31,676.95 | 117,284.44 | 393,250.43 |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95.59 | -20,597.05 | 59,721.64 | 38,229.00 | |||
资产减值损失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138.38 | 1,064.07 | 73.71 | 205.27 | 1,354.13 | -776.78 | 4,612.34 |
三.利润总额(亏损) | -2,932.60 | -3,222.23 | -991.09 | -58,730.38 | 40,523.82 | -7,481.62 | -17,870.86 |
四.所得税费用 | -12.42 | 120.31 | 0.67 | 830.31 | 439.56 | 499.31 | |
五.净利润(亏损) | -2,920.18 | -3,342.53 | -991.75 | -58,730.38 | 39,693.51 | -7,921.16 | -18,370.17 |
六.资产总额 | 384,125.20 | 307,692.56 | 855,627.83 | 1,270,621.64 | 5,414,003.36 | 4,197,335.80 | 4,034,734.79 |
七.负债总额 | 369,844.53 | 375,620.83 | 638,121.33 | 1,361,842.51 | 1,704,190.85 | 2,220,225.68 | 2,229,394.3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6,390,050.43 | |
其他应收款 | 14,438,229.69 | 17,825,480.12 |
合计 | 220,828,280.12 | 17,825,480.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6,390,050.43 | |
合计 | 206,390,050.43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495,923.99 |
1年以内小计 | 2,495,923.99 |
1至2年 | 8,342,456.58 |
2至3年 | 4,323,113.08 |
3至4年 | 143,166.03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6,129,526.66 |
减:坏账准备 | 56,995,956.65 |
合计 | 14,438,229.6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492,909.60 | 664,722.79 |
往来款 | 70,726,925.98 | 73,942,729.79 |
其他 | 194,854.96 | 194,580.08 |
保证金 | 19,495.80 | 19,495.80 |
合计 | 71,434,186.34 | 74,821,528.4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6,685,663.89 | 310,384.45 | 56,996,048.3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33.50 | 1,033.50 | ||
本期转回 | 1,125.19 | 1,125.1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6,685,572.20 | 310,384.45 | 56,995,956.6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310,384.45 | 310,384.45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10,384.45 | 310,384.45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6,685,663.89 | 1,033.50 | 1,125.19 | 56,685,572.20 |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6,685,663.89 | 1,033.50 | 1,125.19 | 56,685,572.20 | ||
合计 | 56,996,048.34 | 1,033.50 | 1,125.19 | 56,995,956.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香港天龙控股公司 | 往来款 | 55,601,266.33 | 5年以上 | 77.84 | 55,601,266.33 |
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300,000.00 | 1-2年 | 11.62 | |
北京沣融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323,113.08 | 2-3年 | 6.05 | |
赵雪松 | 备用金 | 300,498.20 | 5年以上 | 0.42 | 300,498.20 |
东方安颐(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43,166.03 | 1年以上 | 0.20 | |
合计 | 68,668,043.64 | 96.13 | 55,901,764.53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383,967,374.34 | 10,383,967,374.34 | 10,358,467,374.34 | 10,358,467,374.3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6,656,752,859.23 | 16,656,752,859.23 | 16,735,605,193.95 | 16,735,605,193.95 | ||
合计 | 27,040,720,233.57 | 27,040,720,233.57 | 27,094,072,568.29 | 27,094,072,568.2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91,523,100.00 | 7,291,523,100.00 | ||||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 6,225.86 | 6,225.86 | ||||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22,993,350.73 | 922,993,350.73 | ||||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黑龙江金联益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25,101,000.00 | 225,101,000.00 | ||||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18,843,697.75 | 118,843,697.75 | ||||
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东方海钾(厦门)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合计 | 10,358,467,374.34 | 25,500,000.00 | 10,383,967,374.3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84,942,825.91 | -203,619.22 | 582,865.13 | 985,322,071.82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761,000,249.51 | -70,646,111.80 | -200,615,805.74 | 1,821,147.38 | -82,130,728.43 | 409,428,750.9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866,954,504.11 | 593,782,000.00 | 73,730,000.00 | -273,945,064.32 | 15,260,521,439.79 | ||||||
Orient Art Limited | 121,195,123.38 | -113,750,000.00 | 588,272.32 | -8,033,395.70 | |||||||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12,491.04 | -31,894.34 | 1,480,596.70 | ||||||||
小计 | 16,735,605,193.95 | -184,396,111.80 | 393,518,953.02 | 68,100,616.81 | -82,130,728.43 | -273,945,064.32 | 16,656,752,859.23 | ||||
合计 | 16,735,605,193.95 | -184,396,111.80 | 393,518,953.02 | 68,100,616.81 | -82,130,728.43 | -273,945,064.32 | 16,656,752,859.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7,547.16 | 707,547.16 |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110,756,175.66 | 145,260,514.97 | ||
其他业务 | 283,018.87 | 908,351.03 | ||
合计 | 111,746,741.69 | 146,876,413.1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6,960,892.00 | 642,593,470.4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7,898,171.94 | 6,426,675.66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555.52 | |
其他 | 157,736.45 | 2,650.18 |
合计 | 655,016,800.39 | 649,004,240.73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142,161.9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59,054.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21,860.5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65,279.6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0,477.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55,589.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95,868.30 | |
合计 | 53,667,376.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9 | -0.0392 | -0.03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 | -0.0539 | -0.053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孙明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