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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的经审计收入总额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

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和姜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4、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和姜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美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程序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4年1月4日,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式开始。四川华信进场后,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保持顺畅联系,及时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监管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四川华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4年3月7日,公司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2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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