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卜新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卜新平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前往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就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政策变化、产业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博士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投资咨询师。曾任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委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北京市科委专家库专家;2020年12月至今,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大庆华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华融化学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5次董事会,列席4次公司
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本人认为: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报告期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 股东大会列席次数 | |||||
应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 | |
6 | 1 | 5 | 0 | 0 | 否 | 4 |
(二)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本人发表独立意见5份,对24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份,对2项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分别为:
日期 | 意见 | 事项 |
2023年2月27日 | 关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5、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日期 | 意见 | 事项 |
2023年2月27日 | 关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1、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3年4月17日 | 关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23年5月9日 | 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续聘唐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续聘张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3、关于续聘万方女士为公司首席数字官的议案 4、关于续聘刘海燕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
2023年6月29日 | 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3年8月10日 | 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对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2月27日 | 1、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9、 关于《2022年度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4月17日 | 1、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 | 2023年06月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9日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08月10日 | 1、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18日 | 1、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02月27日 |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04月17日 | 1、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04月17日 | 1、 关于建议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建议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05月09日 | 3、 关于建议续聘唐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 关于建议续聘张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5、 关于建议续聘万方女士为公司首席数字官的议案 6、 关于建议续聘刘海燕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是11天,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工作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2023年5月10日-5月17日 | 陪同公司管理层团队、研发团队、技术团队等前往某地进行考察与交流,与当地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公共事业服务供给单位、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企业进行现场调研交流。 |
现场工作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2023年7月11日 | 陪同公司董事长邵军、总经理唐冲参加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主办的西南片区部分重点石化企业经济形势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与石化联合会专家、西南片区部分石化企业代表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获取行业最新动态、共同交流分享经营管理经验。 |
2023年10月17日-10月18日 | 1、 现场参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 2、 现场参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议案; 3、 与公司总经理唐冲、总工程师刘海燕及其他几位公司生产、技术方面的同事,就公司产业链规划及化工新技术展开研讨,在氯转型及氯平衡等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 |
(五)与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它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