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4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瑞青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分析”中的“(三)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锋尚文化,本公司,公司 | 指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锋尚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锋尚有限 | 指 |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锋尚煜景 | 指 | 北京锋尚煜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锋尚互娱 | 指 | 北京锋尚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
和谐成长二期 | 指 |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西藏晟蓝 | 指 |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郑州锋尚 | 指 | 郑州锋尚世纪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郑州璞素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锋尚 | 指 | 杭州锋尚利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锋尚 | 指 | 青岛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北特圣迪 | 指 |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润光电 | 指 |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咪咕公司 | 指 | 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锋尚六三二 | 指 | 上海锋尚六三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三亚锋尚 | 指 | 三亚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亚运会 | 指 | 第19届亚洲运动会 |
上海中心 | 指 | 上海中心大厦 |
西安奥体 | 指 | 西安奥体中心 |
冬奥会 | 指 | 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 |
残奥会 | 指 | 第13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
世博会 | 指 | 2020年阿联酋迪拜世界博览会 |
全息投影 | 指 | 属于3D技术的一种,原指利用干涉原理记录并再现物体真实的三维图像的技术。而后随着科幻电影与商业宣传的引导,全息投影的概念逐渐延伸到舞台表演、展览展示等商用活动中。 |
AR | 指 | 增强现实(AugmentedReality,简称AR),是一种实时地计算摄影机影像的位置及角度并加上相应图像的技术,是一种将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世界信息“无缝”集成的新技术。 |
IP | 指 | 指IP形象,是指企业或其某个品牌在市场上、在社会公众心中所表现出的个性特征,形象是品牌表现出来的特征,反映了品牌的实力与本质。 |
AI | 指 |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简称AI)亦称智械、机器智能,指由人制造出来的机器所表现出来的智能。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规划》 | 指 |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
《纲要》 | 指 |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22-2030年)》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锋尚文化 | 股票代码 | 300860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锋尚文化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FunshineCultureGroup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FunshineCultur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沙晓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16层1606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0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和2021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07 | ||
公司网址 | http://www.fssjart.com/ | ||
电子信箱 | fssj@fssjart.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勇 | 勾雅鑫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16层 |
电话 | (办公电话)010-56316555(投资者热线)010-56316566 | (办公电话)010-56316555(投资者热线)010-56316566 |
传真 | 010-56316556 | 010-56316556 |
电子信箱 | fssj@fssjart.com | fssj@fssjart.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梅秀琴、赵晓宇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 | 关峰、赵鑫 | 2020年08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676,778,490.54 | 320,051,784.73 | 111.46% | 466,742,05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4,479,505.17 | 14,714,520.81 | 813.92% | 92,164,18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0,982,814.04 | -70,813,307.97 | 200.24% | 23,600,878.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777,227.70 | 17,923,766.56 | -333.08% | 55,489,107.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11 | 790.91% | 0.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11 | 790.91% | 0.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5% | 0.46% | 3.69% | 2.9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3,712,062,451.56 | 3,854,513,021.52 | -3.70% | 3,882,076,82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280,125,403.48 | 3,198,916,195.90 | 2.54% | 3,185,865,019.9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494,467.20 | 37,227,062.18 | 316,284,591.02 | 306,772,37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63,267.97 | 3,729,935.48 | 58,278,332.84 | 75,834,504.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119,890.84 | -15,703,861.08 | 49,467,175.64 | 56,339,390.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3,021.65 | 17,738,461.28 | 35,646,927.44 | -93,559,594.7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29,111.84 | 16,819,786.31 | 751,340.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43,733.78 | 2,467,157.32 | 7,762,080.7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7,667,322.73 | 97,254,713.84 | 84,081,072.98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031.92 | -206,673.67 | -1,351.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934,203.6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940,549.38 | 22,862,750.89 | 24,029,841.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34,895.92 | 10,200.44 | 0.35 | |
合计 | 63,496,691.13 | 85,527,828.78 | 68,563,301.7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文化和旅游部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牵头制定《“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22—2030年)》等政策性文件,多项政策对发展“旅游+”“+旅游”等旅游新业态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旅游与科技、教育、交通、体育、农业、林草、卫健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中明确“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系统观念、筑牢防线,旅游为民、旅游带动,创新驱动、优质发展,生态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到2025年,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加快发展。
《纲要》中提出部署培育现代休闲观念、保障旅游休闲时间、优化旅游休闲空间、丰富优质产品供给、完善旅游休闲设施、发展现代休闲业态、提升旅游休闲体验、推进产品创新升级、持续深化行业改革、不断加强国际交流等
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优化全国年节和法定节假日时间分布格局、规划建设环城市休闲度假带、以社区为中心打造休闲生活圈、完善休闲服务设施、发展新兴休闲业态、实施旅游休闲高品质服务行动、开发数字化文旅消费新场景等一系列具体举措,进一步激发旅游休闲发展内生动力。
《纲要》指出,景区可依托地域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打造相对丰富的人工景点设施增加看点;进一步配套完善亲子研学互动体验的项目,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水平,增加游客的逗留时间;在景区景点周边积极引入餐饮住宿等服务项目,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针对《纲要》提出的完善旅游休闲设施、发展现代休闲业态、提升旅游休闲体验任务,部分业内专家建议,景区可以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劳动教育和红色研学,增加一些红色研学体验互动的项目和劳动实践的设施,既增加游玩体验感又能学习到相关知识。
国内旅游复苏不断提速,全国旅游市场景气维持高位。据旅游研究院(数据中心)课题组测算,2023年各季度居民出游意愿维持在90%以上,全年平均达
91.86%,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新高,较2019年高
4.52
个百分点。2023年全国旅游经济运行综合指数(CTA-TEP)始终处于景气区间,均值为
109.95,接近2019年的同期水平。从文旅消费需求总额上看,2023年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904元,增长
17.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
10.8%,旅游业加快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一)行业发展趋势
、产业规模大幅增长
随着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得到持续释放,文化服务业支撑作用稳步增强,文娱休闲行业快速恢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67739亿元,比上年增长
14.1%,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比重为
52.3%,2023年,文化娱乐休闲服务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758亿元,由上年下降
14.7%转为增长
63.2%,两年平均增长
18.0%。新动能不断释放,文化新业态行业带动效应明显。2023年,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
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52395亿元,比上年增长
15.3%。
、高新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重要性逐步加强
为将创意设计方案真实完整地呈现,需要提供从前期的创意策划、方案设计,中期的现场制作及后期维护等全流程解决方案,而全流程解决方案覆盖多层次、多方面的技术,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文化设备的一体化综合应用及调控技术、电脑控制技术、网络技术等多领域的高新技术、前沿技术,为演出效果呈现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技术的飞速发展能够扩展文化创意的想象空间,并为创意策划的艺术效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因此,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利用高新技术更新文化创意产品的创作模式和传播方式,能够实现创意设计和文化科技的双轮驱动。未来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相关领域强大的高新技术,二者的深度融合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VR/AR赋能”多场景应用融合
数字化是近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在5G、大数据、VR/AR、云计算等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字文化产业取得高速成长,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能。《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中支持虚拟现实技术在旅游领域落地应用,推动景区、度假区、街区等开发交互式沉浸式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沉浸式互动
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培育云旅游、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推出一批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推动5G虚拟现实在演艺行业规模商用,建设常态化“虚拟现实+演艺”平台,支持文艺院团、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沉浸式演艺活动,促进舞台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虚拟现实平台开展沉浸展演,培育一批符合沉浸娱乐需求,适合线上观演、传播、消费的原生线上演播产品。支持虚拟现实在主题公园、园区街区、商业场所的应用,开发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
(二)主要下游市场需求及变动因素
、演出市场2023年演出市场热度空前。据艾媒咨询估计,2023年中国演出市场规模较2022年增长
270.9%,较2019年增长
67.9%,整体规模为
903.46亿元。内容创作生产增长
10.7%;创意设计服务增长
8.7%;文化传播渠道增长
11.9%;文化投资运营增长
24.4%;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增幅最大,增长达
63.2%;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增长
0.4%;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增长
3.3%。从居民消费心理看,似乎是要弥补三年线下演出活动的缺失,2023年演出市场热度空前。演出市场的火爆成为2023年文化产业最具代表性的现象之一。
、旅游市场
2023年旅游市场快速复苏,旅游预约成为出游回暖的先行指标。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出游人次
48.91亿,比上年同期增加
23.61亿,同比增长
93.3%。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
4.91
万亿元,比上年增加
2.87
万亿元,同比增长
140.3%。2023年预约出游人次增速显著,景区在线预约人次同比2019年增长170%,从细分类别看,各类旅游景区预约规模均有大幅增长,其中国家5A级旅游景区持续占据市场客源优势,旅游预约增速高于其他景区。2023年中国旅游市场主要指标增长较为显著,各省份其旅游数据已超越2019年,旅游经济加速回暖,旅游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增就业、强信心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彰显。随着“全域旅游”和“景区综合体”的概念逐渐普及并深入景区之中,多元化业务被更多景区重视。
、景观艺术照明市场
2006—2023年,我国城镇人口已从
5.83
亿增长
9.33
亿,城镇化率从
44.34%增长到
66.16%。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同时推动了地区夜间商业活动的发展。在城市化和夜间旅游经济发展的影响下,大型、高端景观照明项目的趋势显著,并将继续向文化旅游市场延伸,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业务将进一步向艺术化、创意化发展。近年来,随着提升城市形象和发展经济的需要,景观照明应用于城市名片、文化IP和旅游景点的打造、特色小镇建设、夜间旅游经济建设。需求不仅推动了景观照明的发展,还使得景观照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照明已不再是简单照明的功能,而是通过灯光语言构建空间、渲染气氛,从而更好地展现建筑的设计理念、诉说城市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特质,实现景观艺术照明功能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在此过程中,需要将景观照明设计与文化创意充分结合,挖掘城市的文化特性,用个性化的灯光创意设计提升艺术效果、展现城市魅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到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
71.5%左右,仍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由此可见,我国景观艺术照明市场容量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1、大型文化演艺活动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大型文化演艺活动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是根据项目背景和客户诉求,将艺术追求和文化科技有机结合,在统一的艺术构思中,充分调动创意设计人员的艺术创作灵感,积极发挥艺术感悟潜能,综合运用丰富的艺术表现手法和先进的文化科技,将多种文化艺术元素相融合,为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提供创意设计及现场制作服务,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开闭幕式、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闭幕式、杭州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开幕式和杭州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闭幕式等国家级重大项目。继续执行大型文化演艺活动市场下沉和文化旅游演艺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业务承揽方式由被动等待转变为积极主动出击政策,在商业演出领域进一步继续发力,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承揽营业性演出项目,推动公司均衡发展。
2、文化旅游演艺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公司文化旅游演艺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主要为实景旅游演出、主题公园旅游演出、剧场表演旅游演出等文化旅游演艺活动提供概念策划、艺术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文化旅游演艺项目多为长期或一段时间内持续演出的项目,优秀的文化旅游演出往往成为旅游景区吸引游客和增加门票收入的有力手段。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中国首部大型驻场观念演出《无界·长安》。公司文化旅游演艺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从面向企业用户向普通消费者转型,进一步延伸文旅产业服务链条,打造自运营文旅产品。
3、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是公司在城镇化进程中,立足于“发展夜游经济,提升城市品位”的大背景,依托国家发展旅游产业、特色小镇的政策契机,服务于庞大的城市景观艺术照明市场和高端景观灯光艺术演绎市场。公司利用多年来积累的先进技术经验,融合各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背景、自然风貌和城市特色,以建筑、山林、水域等作为特定载体,为艺术灯光、动态灯光秀、灯光投影秀等提供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从“亮化”向“艺术化”发展进程中,公司将演艺灯光的设计理念引入景观艺术照明,由此实现了灯光亮化功能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结合,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位。
4、虚拟演艺产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虚拟演艺产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作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通过科技手段赋能线上演出,打造线上产品,打通线上观演关系,以全新的用户体验整合技术终端和IP内容,为C端用户提供全新线上文化娱乐内容体验。公司将不断输出高品质的虚拟泛娱乐内容,打造虚拟演艺标杆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开闭幕式、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闭幕式AR制作部分和携手咪咕共同打造承载在星座·M内的全新“赛博朋克”元宇宙比特场景——JWORLD。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自成立至今,公司始终秉承“创意,呈现中国之美”的企业文化使命和“人品筑作品、作品传人品”的企业精神文化,成功打造了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项目,包括:20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开闭幕式灯光设计及制作、2018年韩国平昌第23届冬奥会闭幕式交接仪式“北京8分钟”文艺表演总制作、2016年G20杭州峰会大型水上情景表演交响音乐会——《最忆是杭州》总制作、建党100周年大型情景史诗《伟大征程》、迪拜世博会中国馆“华夏之光”主题灯光展演的创意设计及制作、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灯光设计及制作、北京冬奥会闭幕式及冬残奥开幕式冬残奥会闭幕式的创意设计及制作和多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灯光设计及制作等。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开幕式、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闭幕式、杭州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开幕式和杭州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闭幕式、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闭幕会、曲阜尼山互联网大会光影秀项目、曲阜尼山2023世界文明论坛光影秀等多个大型项目。同时,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总承制单位。
公司旨在运用创新的艺术手法和前沿的文化科技传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和弘扬充满生命力的新文化,向世界阐述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为彰显文化自信、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发挥重要作用。凭借优秀的创意设计能力、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良好的市场声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全流程服务的经营模式,公司在保持高效执行力的同时不断从艺术上进行更深的探索和研究,逐步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文化创意产业覆盖面较为广泛,行业内企业在业务形式、市场定位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同时,由于细分领域市场起步较晚,行业集中度较低,尤其是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的企业较少。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产业鼓励政策的出台,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投资活跃度逐步提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整个行业的市场化水平也不断提高,逐步吸引大量新进入者,从而加剧行业竞争。
整体来看,行业内中低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大量创意设计能力较弱的企业采取低价策略获取市场份额,但高端市场竞争需要市场参与者具有优秀的创意设计优势和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目前市场上能满足条件的企业较少,高端市场总体呈现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的趋势。同时,随着居民消费理念的提升,对于高端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将会上升,为行业内具有较强创意设计能力和品牌美誉度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创意和设计优势公司拥有多名资深创意设计人员的创意设计团队具有丰富的创意灵感和项目经验,能够准确快速地把握客户需求,使作品保持很高的独特性和艺术水准,充分展现作品的人文内涵和艺术魅力。
公司创意团队通过对客户群体个性化需求的深度洞察以及对设计方向的前瞻性把握,在保持高效产出的同时,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媒体艺术的潮流进行式;掌握并将全息投影、复合结构投影、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实时互动等尖端技术应用到最前沿的文化语境中去。技术团队熟知全类别文化演艺设备的性能和指标,从而可同时丰富创意的表现形式和内涵,为落地提供多选择性的技术手段支持,确保最终方案中每一道效果都能完美呈现。
公司在为不同客户提供服务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有效的创意机制、项目组织流程、知识管理系统来保障公司创意设计能力的持续提升。优秀的创意设计能力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核心竞争力。
(二)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凭借自身的创意设计能力和品牌知名度参与了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重大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和优质客户资源。近年来,公司代表性项目包括大型文化庆典活动或纪念活动、大型体育赛事开闭幕式、大型演出、电视文艺晚会、企业品牌文化活动、文化旅游演艺、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等。其中,公司承担的诸多国家重大项目均有很高的门槛,需要保证项目执行的创意性和安全性,能够承做此类项目,本身就是对公司综合实力的认可。
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能有效提升公司的创意设计能力,而创意设计虽然是人的知识和灵感在特定领域的表现,但同时也需要项目经验的积累。不同项目的客户具有较大的个性化需求差异,通过参与不同类型的重大项目,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准确把握客户需求并进行量身定制。因此,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提升了公司的创意设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三)品牌优势
公司优秀的创意设计及制作能力、优质的服务水平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声誉,打造了“锋尚文化”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优势的建立和提升使得公司在提高订单获取能力和议价能力、控制采购成本、增强客户黏性、人才引进等方面受益,从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团队及人才优势
演艺项目创意设计制作涵盖较多的产业链环节,各环节精细化分工高壁垒,合力输出完整项目,个人英雄主义不及顶尖团队。项目创意设计从客户到创意到设备到最终实现,从灯光到舞美到视效到技术,存在较多的产业链环节,每个环节都有较深的技术诀窍,从而做到精细化分工。另一方面,精细化分工之后,任何一片拼图都不能做出完整的项目,越是较好的项目输出越依赖于各环节的较高业务水准和高效团队配合。这种精细化分工的壁垒和项目内部各环节的深刻连接决定了个人很难脱离团队另起炉灶。相反,如果个体在某个环节具备相对的竞争优势,加入团队或许是更好的选择。公司一方面为创意人员提供基础大型项目的机会,另一方面给予较优的薪酬与激励,公司已经对核心团队95人做股权激励,覆盖对象占公司2023年期末人数的31.25%。
公司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行业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对于行业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并逐步建立了高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团队建设与培养,公司已经拥有高水平、专业化、创意设计能力突出的设计团队和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制作团队,形成了一支创新型、复合型、协作型的人才队伍。在长期的项目工作中,公司团队已经在实践中形成了完备的分工体系以及工作流程,可以同时执行多个繁杂且标准严格的大型项目,提高了运营效率并降低了经营成本,从而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五)全流程服务的经营模式优势
公司从项目初期完全介入并持续跟进执行,通过为客户提供“创意策划+方案设计+设备租赁与销售+项目制作+后续服务”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形成了全流程服务的经营模式。不同于“以创意设计为主”和“以提供设备销售、租赁及现场集成为主”的单一服务模式,该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的创意设计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根据客户需求变化及项目实际情况灵活地对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与开发,降低客户的协调成本,保证创意设计的最终呈现效果。同时,提供多元化服务能够有效提高服务附加值、扩充客户群体、增强客户黏性。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整体趋稳,公司客户需求逐步回暖,项目交付稳步增加,公司收入和利润呈现恢复性增长。报告期内,实现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67,677.8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11.46%;实现合并利润总额16,786.1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84.85%;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3,235.4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97.11%;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计371,206.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28,012.54万元。公司再创辉煌,沙晓岚总导演领衔团队惊艳呈现,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杭州2022年第
届亚运会开幕式、杭州2022年第
届亚运会闭幕式、杭州2022年第
届亚残运会开幕式和杭州2022年第
届亚残运会闭幕式等
个项目总承制单位,董事长沙晓岚作为杭州第
届亚运会开幕式总导演、总制作人,以及亚运会闭幕式、亚残运会开闭幕式的总导演,带领公司全体主创团队成功完成了四个仪式的精彩展演。
2023年公司的C端运营项目也取得显著的进展,上海六三二项目全年实现收入3354.11万元,净利润实现
991.94万元。上海六三二项目盈利,提升了公司在C端拓展的信心。2024年
月落地杭州实景演艺《湘湖·雅韵》C端项目的运营,该项目来源于杭州2022年第
届亚运会。《湘湖·雅韵》项目将亚运会开闭幕式以文旅版的形式保留在湘湖上。此次公司除负责项目的承制外,同时深度参与项目的后续运营。该是公司在户外文旅端的实现的第一个大规模运营项目,代表公司朝着C端方面迈出较大的一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助力,2023年
月
日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110031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大型文艺演艺活动市场下沉和文化旅游演艺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业务承揽方式由被动等待转变为积极主动出击”的销售政策,销售拓展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签约了长安乐剧院驻场秀演项目制作标段、唐岛湾文化艺术中心(演艺秀)项目制作标段、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开闭幕式仪式和文艺演出项目、天台始丰湖夜游项目、西安中亚峰会、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和曲阜尼山互联网大会光影秀等重大项目,以上中标和签约合同额累计达3.7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总计5.50亿元。
截止2023年
月
日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表
2024年1月-2月公司陆续中标签约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闭幕式创意策划和实施项目与杭州湘湖湖山广场综合公园(三期)项目,中标签约金额分别为8,684.00万元和6,525.28万元。以上在手订单,为公司2024-2025年做好了充足业绩储备。
(1)公司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板块营收大幅增长,成功承办多项大型盛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板块营业收入45,291.81万元,同比增加74.2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开幕式、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闭幕式、杭州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开幕式与杭州2022年第4届亚残运会闭幕式和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闭幕等多个大型项目。
项目类型 | 金额(万元) | 项目周期 |
大型文化演艺 | 3,374.07 | 约6-12个月 |
文化旅游演艺 | 51,638.47 | 约12-24个月 |
合计 | 55,012.54 | - |
杭州2022年第
届亚运会开幕式开幕式现场直播及相关报道在总台全媒体多平台的跨媒体总阅读播放量超
5.03
亿次,开幕式当晚,总台新媒体多平台直点播总阅读播放量达
3.04
亿次,其中,电视端总台多个频道全国网并机总收视率
6.96%,累计观众收视人次达
1.99
亿次。总台亚运会开幕式直播微博话题累计阅读量超
6.12
亿次。同时,作为令我们倍感骄傲的文化艺术盛宴,亚运会开幕式同样在海外广受赞誉!亚奥理事会代理主席辛格盛赞杭州亚运会开幕式精彩绝伦,认为这是他看过的最棒的开幕式之一。
杭州2022年第
届亚运会闭幕式科技创新为主同时,伴随大型文化演艺活动,线下演艺项目AR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应运而生,公司目前拥有成熟的虚拟现实(AR)制作技术,在亚运会开幕式中采用裸眼3D、数字烟花和3D双威亚等技术,首次实现亚运史上数实融合点火仪式。将人工智能、AR、VR技术应用等元素,呈现在亚运会开幕式中。
杭州第
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开幕式此次亚运会最大亮点借助虚拟AR视效,“Asia”标识从江面涌出,立于钱塘江上空,连同澎湃的钱江潮水“自天而来”,落入现场,润泽数控草坪。这块亚运史上首创的数控草坪焕发生机,如点点繁星勾勒出多变的影像,展现杭州绿水青山生态魅力,表达亚洲“山水相连、人文相亲”的历史情谊。
杭州第
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闭幕式点燃主火炬是亚运会开幕式的重要环节。公司先后设计了
多版方案,最终决定采用“数实融合”的点火方式。2023年
月
日晚,来自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亿多名数字火炬手在钱塘江上空汇聚成巨大的数字人,它踏浪而来,在大莲花体育场和最后一棒火炬手共同点燃主火炬。闭幕式上,它又以“弄潮儿”的名字返场。数字火炬手的设计,向世界传递天涯共此时的中国式浪漫。
2023山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集团主创团队运用时下流行的“极简”美学风格,并首次启用巨幕投射载体拓展全域全景高清画面,投影面积达到5000多平米,带来空灵与震撼的感官体验
(2)公司文旅产业链持续拓展,打造多款独居特色的城市名片公司不断扩展文旅产业链,旗下的文旅项目凭借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特色,受到了广大游客与观众的喜爱。它们不仅展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更让游客们在旅途中感受到了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文化旅游演艺业务从项目承制向文化旅游商业运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文化旅游演艺营业收入21,295.14万元,同比增加
514.45%。
《无界·长安》作为中国首部大型驻场观念演出,《无界·长安》开创注重观念性和思想性的演出先河,全体主创不仅追求艺术技巧和视觉效果的突破,更展现对观念传达与文化议题的深层思考。凭借其独特的文化特色与魅力,成功吸引了游客的目光,成为了2024年寒假+春节档的新顶流。
上海锋尚六三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2023上海旅游节特别活动——上海之巅《我们的上海》旅游节“元”创光影
秀,在上海中心
层天时
艺术空间举行,这次旅游节纳入2023年上海旅游节百项市级重点活动,并得到浦东新区文体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上海六三二项目全年实现收入3354.11万元,净利润实现
991.94万元。上海六三二项目盈利,提升了公司在C端拓展的信心。
“天时(Sky632)”光影科技互动沉浸式演绎上海六三二项目
月-8月天时总营业时长
小时平均每天营业时间达
小时总计播放演绎场次1674场总计130000+位游客。2024春节期间,上海天时
艺术空间的光影文化盛宴,共举办
场精彩纷呈的阻尼器光影演绎,吸引超过
万+游客涌入体验,儿童游客数量突破3000+!总营业时长达
小时,每天营业时长达
小时!
(3)虚拟演艺创新,点亮亚运之夜虚拟演艺产品,让观众以全新的方式体验娱乐演出内容。经过长期的研发、调研,锋尚互娱正在从打通技术、终端、IP、内容层面全面发力。目前锋尚互娱已有虚拟演绎云平台、虚拟数字人运营商、打通总公司自营产品IP、虚拟演出供应商四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集团旗下子公司锋尚互娱,完成杭州2022年第
届亚运会开闭幕式和杭州2022年第
届亚运会闭幕式AR制作部分,基于自研虚拟引擎系统,运用三维数字化和实时渲染技术打造多场虚拟线上演艺盛典,在杭州亚运点火环节首次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数字火炬手的出场亮点十足。
锋尚互娱再度携手咪咕共同打造承载在星座·M内的全新“赛博朋克”元宇宙比特场景——JWORLD,在空间搭建的过程中沿用了虚拟场景结合实景建模等深度虚实融合的生产方式,并成功延续了在“星座·M”中已验证的实时渲染、超精建模等超前沿虚拟技术,地编时长将近6000小时。
杭州2022年第
届亚运会点火环节数字火炬手通过摄影家、设计师和工程师的通力配合,通过大量的实景处理与运算,开幕式现场复刻真实的钱塘江潮。通过科技的力量,为全球观众开启了全新的感官体验,在古老与时尚的交融中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运用AR技术、云服务等技术支持,首次打造线上虚拟火炬手,让亚洲和世界的超过一亿人共同参与,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互动互联。
星座·M内的全新“赛博朋克”元宇宙比特场景——JWORLD
星座·M内的全新“赛博朋克”元宇宙比特场景——JWORLDJWORLD带着独特的赛博朋克风格技术再度升级,主题概念颠覆常规,将沉浸式观演体验感受优化到新高度,是对Web3.0环境下的演绎创新。与此同时,线上元宇宙空间与众多平台生态实现深度打通与融合,突破多重圈层群体,将人们通过音乐所链接,一同创造无限可能性。虚拟演艺产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作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76,778,490.54 | 100% | 320,051,784.73 | 100% | 111.46% |
分行业 | |||||
大型文化演艺活动 | 452,918,086.15 | 66.92% | 259,963,649.73 | 81.23% | 74.22% |
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 | 6,277,932.87 | 0.93% | 20,685,220.54 | 6.46% | -69.65% |
文化旅游演艺 | 212,951,356.81 | 31.47% | 34,657,043.70 | 10.83% | 514.45% |
其他 | 4,631,114.71 | 0.68% | 4,745,870.76 | 1.48% | -2.42% |
分产品 | |||||
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 | 672,147,375.83 | 99.32% | 315,305,913.97 | 98.52% | 113.17% |
其他 | 4,631,114.71 | 0.68% | 4,745,870.76 | 1.48% | -2.42% |
分地区 | |||||
华北地区 | 23,941,085.70 | 3.54% | 172,676,772.95 | 53.95% | -86.14% |
华东地区 | 455,074,649.99 | 67.24% | 59,299,305.65 | 18.53% | 667.42% |
华南地区 | 0.00 | 0.00% | 4,602,622.59 | 1.44% | -100.00% |
华中地区 | 8,220,566.16 | 1.21% | 9,270,122.52 | 2.90% | -11.32% |
西北地区 | 188,959,813.47 | 27.92% | 71,529,749.71 | 22.35% | 164.17% |
西南地区 | 582,375.22 | 0.09% | 0.00 | 0.00% | 100.00% |
境外地区 | 0.00 | 0.00% | 2,673,211.31 | 0.84% | -100.00%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676,778,490.54 | 100.00% | 320,051,784.73 | 100.00% | 111.4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大型文化演艺活动 | 45,291.81 | 28,331.20 | 37.45% | 74.22% | 49.23% | 10.48% |
文化旅游演艺 | 21,295.14 | 13,802.84 | 35.18% | 514.45% | 270.69% | 42.62% |
分产品 | ||||||
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 | 67,214.74 | 42,210.91 | 37.20% | 113.17% | 78.80% | 12.07%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45,507.46 | 27,327.17 | 39.95% | 667.42% | 533.05% | 12.75% |
西北地区 | 18,895.98 | 12,527.39 | 33.70% | 164.17% | 80.01% | 31.00%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长安乐剧院驻场秀演项目 | 西安港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200 | 11,200 | 0 | 0 | 0 | 10,566.04 | 84.29% | 是 | 否 | 否 | |
【最忆韶山冲】演艺项目委托 | 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 | 15,000 | 15,000 | 0 | 0 | 0 | 13,502.36 | 85.01% | 是 | 否 | 否 | |
青岛市唐岛湾文化艺术中心(演艺秀)项目委托 | 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16,298.72 | 0 | 0 | 16,298.72 | 0 | 0 | 0 | 是 | 否 | 否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 | 422,109,075.60 | 99.58% | 236,077,730.88 | 99.30% | 78.80% | |
其他 | 1,767,424.11 | 0.42% | 1,676,144.78 | 0.70% | 5.45% |
说明
本报告期内,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营业成本较高,占本期营业成本比重的99.58%。与上年同期同口径占营业成本比重的99.30%相比,本年营业成本略有提高。
2023年主要成本构成项目为原材料及设备占比16.96%,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占比18.58%略有降低。技术服务及设计制作占比59.12%,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占比55.80%略有提高。人工工资占比3.38%,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占比6.45%降低。设备折旧占比1.65%,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占比5.31%有所降低。该变化系公司项目类型不同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被投资单位 | 投资金额 | 投资比例 | 持股比例 | 变动原因 |
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注1) | 5,0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3月投资设立 |
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2) | 3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9月投资设立 |
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注3) | 1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11月投资设立 |
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注4) | 100.00% | 100.00% | 2023年12月投资设立 |
注1:2023年3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500.00万元。
注2:2023年9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
30.00万元。
注3:2023年11月,公司成立全资子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10.00万元。
注4:2023年12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实际出资。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04,435,042.2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9.3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331,694,859.14 | 49.01% |
2 | 客户二 | 105,660,377.59 | 15.61% |
3 | 客户三 | 80,269,616.75 | 11.86% |
4 | 客户四 | 66,766,792.57 | 9.87% |
5 | 客户五 | 20,043,396.24 | 2.96% |
合计 | -- | 604,435,042.29 | 89.3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42,417,549.4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4.8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5.33%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33,800,969.66 | 8.27% |
2 | 供应商二 | 33,018,867.00 | 8.07% |
3 | 供应商三 | 28,872,278.68 | 7.06% |
4 | 供应商四 | 25,859,811.20 | 6.32% |
5 | 供应商五 | 20,865,622.89 | 5.10% |
合计 | -- | 142,417,549.43 | 34.8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4,884,402.85 | 14,482,972.10 | 2.77% | |
管理费用 | 47,924,221.12 | 52,331,529.70 | -8.42% | 主要系股权支付费用的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6,132,667.54 | -4,908,595.61 | -24.94% | 资金做现管理变化致利息收入增加,租赁减少致利息费用减少 |
研发费用 | 38,657,646.25 | 37,391,632.86 | 3.39% | 研发项目增加研发投入增加 |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舞台氛围显示装置及系统 | 提高设计效率,舞台美术显示效果更系统、更完善及多样性。重点是进行柔性透光显示物体的结合,并利用相应的仿真控制系统,使其程序系统设计遵循艺术表演的规律和特殊使用要求进行配置,其目的在于将各种表演艺术再现过程所需的专业音频器材、视频设备、灯光、艺术效果等设备按系统工程进行设计配置,使该控制系统准确、圆满地为整场艺术展示和演出服务。 | 取得了“1”个实用新型专利,半透明氛围显示系统及设备授权号:ZL2022224245814;“1”个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半透明氛围显示系统及设备,申请号为:2022111091899。 | 已申报取得1种实用新型,正在受理中1项发明专利。 | 实现了演出总监、艺术、导演、音响师、灯光师以及相关业务岗位的联合工作,共同完成灵活多变的透明氛围下烘托显示演染及预演的系统 |
透明屏演艺机械装置研发项目 | 提供一种轻量化、高效率、多功能的移动车台演出系统,通过采用针对性设计的铝合金框架盒子、机械臂、威亚设备和液晶显示屏等技术手段,实现了移动车台演出系统的高效控制和操作,从而满足了人们对于艺术表现形式的多样化需求。 | 发明专利申报资料已提交,正在审核修改中 | 预计可以取得1项发明专利 | 通过实现对透明屏演艺系统的统一化系统控制,可以简化演出现场人机互动环节,减少体积庞大、运输不便、搭建复杂、操作繁琐等,这样可以把更多的技术和人力投放到演出创意设计的过程中,可以使演出项目设计更完美。 |
多人皮影装置技术 | 本发明主体是一个多人同时进行皮影表演的装置,这个装置可以同时提供多个皮影表演位置,该装置的优势在于,可以同时提供多人表演皮影,有利于丰富皮影剧的创作内容,以便于演出有更多人物或者多角色参与的大型皮影剧,同时还可以让多个皮影演员表演同一剧目的不同故事发展情节,都成更加丰富变化的故事发展,甚至是多线索、开放式结局的皮影剧目; | “1”个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皮影表演装置及系统,申请号为:2023112127869。 | 正在受理中1项发明专利。 | “皮影装置系统”的研发,可以使中国传统文化艺术赋予更新的表现形式,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表现手段使演出设计更完美。 |
一种电子演艺表演设备及其控制方法研发项目 | 在当今社会发展中,艺术表演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让灯光和音乐表演效果不再单一,不再像传统灯光和音乐设备的局限。一些先进的灯光和音乐设备价格相对较高,需要进行大量投资的支出,此研究可以相对节省支出。 | “1”个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电子演艺表演设备及方法,申请号为:2023112358384。 | 正在受理中1项发明专利。 | 现代灯光和音乐设备操作和编程较为复杂,专业技术人员才能进行调试和管理,此项研究可以更好的简便操作。灯光和音乐设备控制力不足,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动化控制和智能交互。 |
LED显示草坪系统及显示方法 | 为了在承重、耐磨滑方面还需要更稳定才能保障显示效果。固然LED地屏在大型舞台表演上发光发热,其质量问题仍不容忽视。LED地屏用于地面显示,承重是关键,舞台表演往往会有很多大型设备以及表演人员的大量地面活动,地屏要达到足够的承载力才能避免塌陷、坏点等问题的发 | “1”个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LED显示系统、方法及装置,申请号为:2023115584921。 | 正在受理中1项发明专利。 | 通过“LED显示草坪系统及显示方法”的研发,可以使演出屏幕及可靠性更先进和不断更新,通过 |
?适用□不适用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14 | 106 | 7.5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7.50% | 37.72% | -0.22%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70 | 71 | -1.41% |
硕士 | 7 | 4 | 75.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4 | 55 | -1.82% |
30~40岁 | 50 | 51 | -1.96%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8,657,646.25 | 37,391,632.86 | 29,523,917.9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71% | 11.68% | 6.3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因本年度营业收入增加,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度发生显著变化。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生。 | 实现高显示度、高可靠性,且低成本的更好的展示舞台效果,减少演出过程的事故发生率,这样可以把更多的技术和人力投放到演出创意设计的过程中,可以使演出项目展现效果更完美。 |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8,159,478.45 | 462,847,300.61 | 24.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9,936,706.15 | 444,923,534.05 | 39.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77,227.70 | 17,923,766.56 | -333.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87,909,566.61 | 7,477,675,224.10 | 24.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65,308,379.33 | 7,090,656,916.81 | 27.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601,187.28 | 387,018,307.29 | -42.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0 | 16,837,952.00 | -10.9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248,899.20 | 22,320,032.29 | 228.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48,899.20 | -5,482,080.29 | 962.5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2,575,060.38 | 399,459,993.56 | -69.3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333.0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前期完工项目供应商付款增多和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42.48%,主要系与上期同比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活动差异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962.53%,主要系本期股份回购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重大差异系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所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9(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69,477,835.93 | 41.3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243,404.39 | -1.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13,079,476.18 | -7.79% |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及存货跌价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15,079.49 | 0.07% | 政府补助及其他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41,111.41 | 0.08% | 非流动资产毁损及其他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51,128,065.94 | -30.46%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否 |
其他收益 | 6,501,733.78 | 3.87% | 政府补助项目结项收入确认以及增值税加计抵扣、三代手续费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764,017,113.26 | 20.58% | 641,553,552.69 | 16.64% | 3.94% | |
应收账款 | 289,500,729.45 | 7.80% | 343,282,370.50 | 8.91% | -1.11% | |
合同资产 | 6,338,763.02 | 0.17% | 6,175,276.32 | 0.16% | 0.01% | |
存货 | 71,449,126.42 | 1.92% | 71,464,618.63 | 1.85% | 0.07% | |
投资性房地产 | 38,293,249.06 | 1.03% | 39,946,508.02 | 1.04% |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 75,487,167.48 | 2.03% | 76,750,058.67 | 1.99% | 0.04% | |
固定资产 | 70,077,393.46 | 1.89% | 64,343,597.24 | 1.67% | 0.22% | |
使用权资产 | 50,618,823.50 | 1.36% | 45,747,522.97 | 1.19% | 0.17% | |
合同负债 | 106,816,220.32 | 2.88% | 298,214,841.28 | 7.74% | -4.86% | |
租赁负债 | 35,528,487.88 | 0.96% | 33,463,443.94 | 0.87% | 0.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0,949,718.63 | 58.75% | 2,386,203,130.88 | 61.91% | -3.16%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386,203,130.88 | -2,243,404.39 | 8,953,467,466.81 | 9,156,477,474.67 | 2,180,949,718.63 | |||
金融资产小计 | 2,386,203,130.88 | -2,243,404.39 | 8,953,467,466.81 | 9,156,477,474.67 | 2,180,949,718.63 | |||
上述合计 | 2,386,203,130.88 | -2,243,404.39 | 8,953,467,466.81 | 9,156,477,474.67 | 2,180,949,718.63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用于担保的保函保证金及利息,履约保函尚未到期,总金额12,582,358.19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9,031,130,906.71 | 7,066,000,266.67 | 27.8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0887 | 伊利股份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615,405.01 | 0.00 | 20,003,805.01 | 0.00 | -615,405.01 | 19,388,4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00700 | 腾讯控股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281,711.59 | 0.00 | 16,324,375.72 | 5,157,009.06 | 400,532.06 | 11,567,898.72 | 交易性金融资 | 自有资金 |
产 | |||||||||||||
境内外股票 | 601688 | 华泰证券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0.00 | 0.00 | 9,999,255.94 | 11,026,124.67 | 1,026,868.73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300833 | 浩洋股份 | 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0.00 | 0.00 | 0.00 | 3,140,030.14 | 3,638,614.80 | 498,584.66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合计 | 0.00 | -- | 0.00 | -333,693.42 | 0.00 | 49,467,466.81 | 19,821,748.53 | 1,310,580.44 | 30,956,298.72 | -- |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0年 | 公开发行 | 227,233.14 | 227,233.14 | 3,714.08 | 99,786.45 | 0 | 0 | 0.00% | 127,446.69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 | 0 |
合计 | -- | 227,233.14 | 227,233.14 | 3,714.08 | 99,786.45 | 0 | 0 | 0.00% | 127,446.69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2023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3,714.0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786.45万元。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度累计利息收入3,176.18万元,手续费支出0.03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4,283.97 | 64,283.97 | 2,349.62 | 7,896.9 | 12.2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416.25 | 5,416.25 | 1,291.91 | 2,642.04 | 48.78%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1,496.62 | 1,496.62 | 72.55 | 437.51 | 29.23% | 2024年06月0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 | 60,000 | 0 | 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1,196.84 | 131,196.84 | 3,714.08 | 70,976.45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投向 | 否 | 96,036.3 | 67,226.3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810 | 28,81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96,036.3 | 96,036.3 | 0 | 28,810 | -- | -- | -- | -- | ||
合计 | -- | 227,233.14 | 227,233.14 | 3,714.08 | 99,786.45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96,036.30万元,本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12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28,81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锋尚文化始终坚持以“文化+科技”为创意核心,以“演艺科技开拓者”为发展准绳,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将中国文化与世界语言相融汇。同时由国内外行业专家带队新锐策划设计师梯队组成锋尚设计院,只为缔造兼具人文温度、地域特色和艺术创意的“中国文化名片”,让锋尚文化成为连接人与舞台空间、城市夜景、建筑实体以及自然山水的纽带,更成为世界了解中国国力之盛、山河之壮、文化之博、科技之精以及艺术之美的使者。
多年来,锋尚文化始终坚持“人品筑作品、作品传人品”的文化理念,凭借专注的匠心精神、国际化创意团队、严苛的创意设计标准、良好的市场声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全流程服务的经营模式,树立中国文化创意领域的代表性品牌,只为在那一片夜空、一座都市、一方山水留下不朽的记忆与篇章。
(二)公司2024年度经营规划
1、大型文化演艺活动创意、设计及制作
2024年度进一步提升锋尚文化品牌价值。除积极备战已有大型国家项目外,文化演艺活动市场进一步下沉,拓展商业演出项目和中型项目,转换传统业务模式,在政府客户(ToG)基础上拓展企业客户(ToB),增强客户的多元化,提高业务的稳定性,抢占市场份额。
2、文化旅游演艺创意、设计及制作
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打造自运营文旅项目,优化收入结构。公司从单纯进行演艺内容生产,逐步打造文旅核心IP内容,面向普通消费者(ToC),提高业务稳定性。文化旅游演艺客户现阶段主要为旅游景区,属于ToB端项目。为进一步拓宽业务面,稳定项目收益,扩展项目市场,2024年杭州亚运会开闭幕式演出旅游版项目将落户杭州湘湖,以实景演艺《湘湖·雅韵》为创意载体,项目包括杭州第19届亚运会开闭幕式表演秀,以及“钱江潮涌”主火炬装置,计划于2024年5月1日亮相。此次的《湘湖·雅韵》项目中,公司不仅负责项目的承制,还将首次深度参与项目的后续运营。这将是公司在C端项目运营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虚拟演艺产品创意、设计及制作
以科技手段赋能线上演出,打造线上拳头产品,打通线上观演关系。在这个线上演艺和游戏市场空前爆发的时代,锋尚文化旗下全资子公司“锋尚互娱”全面布局,展开集成线上虚拟演艺、游戏、社交等多种娱乐形式而生的全新业态,
打通文化娱乐产业在科技、创意、市场、运营等多维度的存在形态,输出高品质的虚拟泛娱乐内容。
4、扩充市场、设计制作及运营团队
为保证企业创新活力,公司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结构,重视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创意设计能力突出的设计团队和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制作团队。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积极引进创新型、复合型、协作型人才,尤其是高端创意设计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重视内部培养,通过为员工提供丰富的项目实践机会以不断提升其综合能力;同时公司通过设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有效的激励机制与规范的晋升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兼并收购
在大环境影响公司业务开展的同时,又为公司兼并收购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公司上市后,资金实力和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的收购,为进一步深化与北特圣迪的合作,更好推进未来双方的战略合作与业务协同,持续加强对北特圣迪的投资与影响力,公司2023年3月收购其股东持有的北特圣迪25%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累计持有北特圣迪45%股权。
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产业并购为主导,围绕三大业务领域,主动寻求优质的上下游企业作为兼并收购对象,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人才储备和市场领域。C端领域也将成为我们未来投资并购的重要领域。
(三)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国家重大项目执行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承担了一系列国家级大型文艺演出项目,是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该类项目对于创意设计的要求极高,而且必须确保安全性、保密性,若公司在设计、制作、执行国家重大项目过程中出现实质问题,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整个行业的市场化水平也不断提高,逐步吸引了大量的新进入者,从而加剧了行业竞争。整体来看,行业内中低端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大量创意设计能力较弱的企业采取低价策略获取市场份额,但高端市场竞争需要市场参与者具有优秀的创意设计能力和丰富的重大项目经验,目前市场上能满足条件的企业较少,高端市场总体呈现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的趋势。因此,如果未来公司未能紧跟市场需求持续增强创意设计能力,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可能降低公司的市场份额,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
3、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业务范围涵盖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文化旅游演艺、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等多个领域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公司业务发展与下游演出行业、旅游行业和景观艺术照明行业紧密相关。公司下游行业的投资规模与我国宏观经济景气度、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阶段,如果下游行业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成长性。
、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8,950.07万元、34,328.24万元和44,319.63万元。未来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将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不能逐步提高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将有可能出现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回款不及时,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毛利率波动的风险作为文化创意企业,公司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大多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化创意、设计与制作。最近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37%、25.71%和41.1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06日 | 北京 | 电话沟通 | 机构 | 11家机构 | 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一季度经营情况等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5月17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c/300860)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网络互动的投资者 |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9月07日 | 北京 | 电话沟通 | 机构 | 53家机构 | 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在手订单等情况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1月02日 | 北京 | 实地调研 | 机构 | 14家机构 | 2023年度第三季度经营情况、项目进展等情况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自2015年
月
日整体变更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此外,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形成了比较科学和规范的治理制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锋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锋尚有限全部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场所,合法使用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公司不存在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以公司名义向股东提供借款或其他资助,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人事任免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财务部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依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公司已建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面对市场自主经营。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3.73% | 2023年03月08日 | 2023年03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09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4.00% | 2023年05月22日 | 2023年05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30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11% | 2023年08月15日 | 2023年08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5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9.38%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68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沙晓岚 | 男 | 61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57,457,799 | 0 | 57,457,799 | |||
王芳韵 | 女 | 58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17,812,500 | 0 | 17,812,500 | |||
于福申 | 男 | 67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
苗培如 | 男 | 79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
李仁玉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
周煊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
张伟华 | 男 | 3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
李建 | 男 | 6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
李敏 | 男 | 43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
马洁波 | 男 | 53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
郑俊杰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 | 2024 | 10,000 | 4,000 | 6,000 | 公 |
年08月24日 | 年08月23日 | 司回购注销 | ||||||||||
王雪晨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12,000 | 4,800 | 7,200 | 公司回购注销 | ||
李斌 | 男 | 3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0 | 0 | 0 | 公司回购注销 | ||
吴艳 | 女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11月16日 | 2024年08月23日 | 12,000 | 4,800 | 7,200 | 公司回购注销 | ||
杨学红 | 女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11月16日 | 2024年08月23日 | 9,600 | 3,840 | 5,760 | 公司回购注销 | ||
李勇 | 男 | 42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1年08月24日 | 2024年08月23日 | 8,000 | 3,200 | 4,800 | 公司回购注销 | ||
合计 | -- | -- | -- | -- | -- | -- | 75,321,899 | 0 | 0 | 20,640 | 75,301,259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沙晓岚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非永久),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
月至1989年6月,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舞台灯光设计专业;1990年8月至2001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歌舞团灯光设计师;2001年9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舞美设计;2002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锋尚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芳韵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非永久),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至1989年6月、2003年9月至2008年6月,先后就读于首都医科大学儿科医学专业。1989年8月至今,历任首都医科
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住院医师一主任医师、心脏中心副主任;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锋尚有限总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于福申先生,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75年
月至1977年
月,就读于北京市艺术学校舞台灯光专业;1977年
月至1986年
月,任北京市艺术学校教师;1986年
月至2015年
月,任北京歌剧舞剧院舞台灯光设计师;200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锋尚有限监事;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苗培如先生,194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67年7月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舞台美术设计专业;1969年3月至1979年12月,任河南省话剧团设计室主任;1980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儿童艺术剧院艺术室主任、国家一级舞美设计;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仁玉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大学民法学专业。历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员、院长,已退休。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伟华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历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副主任,财务系主任,商学院院长助理,商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工商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煊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学专业。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私募投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影视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建先生,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9月至1997年9月,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电视节目制作专业。1988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北京电视台灯光科科长;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采购总监。
李敏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4年7月,先后就读于清华大学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和法学专业;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15年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马洁波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9月至1997年9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商业经济管理专业;1990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备安装员;1999年11月至2002年
月,从事灯光设计相关工作;2002年
月至2015年
月,历任锋尚有限制作总监、工程总监;2015年
月至2019年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制作总监、采购经理;2019年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制作总监。
郑俊杰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8月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998年
月至2000年
月,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场部项目专员;2000年
月至2003年
月,任北京天行九洲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监制;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任日本TEICHIKUMEDIAGROUP亚洲事业部亚洲首席监制;2007年5月至2011年5月,任中巨嘉演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投资人;2011年6月至2016年2月,任真嵘冼平(北京)文化艺术中心投资人;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项目部副总裁;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雪晨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东方学院装潢艺术设计专业。2001年
月至2003年
月,任北京王彦智照明设计有限公司照明设计师;2003年
月至2004年
月,任北京良业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照明工程设计师;2004年
月至2006年
月,任东芝照明(北京)有限公司照明产品设计师;2006年3月至2010年8月,任栋梁国际照明设计(北京)中心有限公司照明设计总监;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任锋尚有限景观设计总监;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景观设计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斌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就读于中国戏曲学院戏剧与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就读于中国戏曲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舞美设计师;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美术设计部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北京锋尚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艳女士,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家级大型活动资深制作人、导演,拥有多年国家级大型活动、展览展示活动的创意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经验。现任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开幕式制作人,第4届亚残运会开幕式总制作人;曾担任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闭幕式总制作人;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开闭幕式总制作人;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灯光焰火艺术表演《有朋自远方来》总统筹;2016年G20杭州峰会文艺演出《最忆是杭州》核心主创;2019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电影音乐会《最好的时代》总导演;多届全民K歌年度盛典、酷狗直播年度盛典总导演。1998年至2018年,任北京派格太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至今,任北京洛蓝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裁;2021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学红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家一级人力资源师,拥有AMAC基金从业资格。2012年8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派格泛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任北京中联合超高清协同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勇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
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2004年8月至2008年7月,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审计员;2008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11年4月至2017年7月,任河南宝视达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
月至2018年
月,任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于2018年
月起担任董事会秘书;2018年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沙晓岚 |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03月30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沙晓岚 |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 副会长 | 2019年03月02日 | 否 | |
王芳韵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心脏中心 | 副主任 | 2015年07月01日 | 是 | |
苗培如 |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 国家一级舞美设计 | 1980年01月01日 | 是 | |
苗培如 | 国际舞台美术联盟 | 亚洲理事 | 2013年11月01日 | 否 | |
苗培如 | 中国舞台美术学会 | 顾问 | 2017年11月01日 | 否 | |
苗培如 | 中央戏剧学院 | 客座教授 | 2013年11月01日 | 否 | |
苗培如 |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客座教授 | 2019年12月01日 | 否 | |
李建 | 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照明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 | 否 | ||
李建 |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灯光制作艺术工作委员会 | 副会长 | 否 | ||
李敏 |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 2007年02月01日 | 是 | |
李敏 | 北京启光铭诚管理咨 | 监事 | 2015年02月01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询有限公司 | |||||
李敏 |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 | 2019年12月01日 | 否 | |
李敏 | 北京工商大学 | 法律硕士兼职导师 | 2020年12月01日 | 否 | |
李敏 | 中央民族大学 | 法律硕士兼职导师 | 2021年11月01日 | 否 | |
李仁玉 | 北京厚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15年11月01日 | 2024年07月01日 | 是 |
李仁玉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9月13日 | 2024年09月13日 | 是 |
李仁玉 | 佰利天控制设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01日 | 2023年10月01日 | 是 |
李仁玉 |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3月01日 | 2026年03月01日 | 是 |
张伟华 | 北京元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01日 | 2023年11月01日 | 是 |
张伟华 | 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01日 | 2023年10月01日 | 是 |
张伟华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01日 | 2024年08月01日 | 是 |
张伟华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8月27日 | 2025年08月26日 | 是 |
张伟华 |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4月18日 | 2026年04月18日 | 是 |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监事(除外部监事外)、高级管理人员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将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绩效奖励是年度经营效益的体现,与公司董事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发放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沙晓岚 | 男 | 61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51.20 | 否 |
王芳韵 | 女 | 58 | 董事 | 现任 | 6.00 | 否 |
于福申 | 男 | 67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9.69 | 否 |
苗培如 | 男 | 79 | 董事 | 现任 | 6.00 | 否 |
李仁玉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周煊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张伟华 | 男 | 3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2.00 | 否 |
李建 | 男 | 6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51.08 | 否 |
李敏 | 男 | 43 | 监事 | 现任 | 6.00 | 否 |
马洁波 | 男 | 53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41.53 | 否 |
郑俊杰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29.88 | 否 |
王雪晨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97.25 | 否 |
李斌 | 男 | 3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1.12 | 否 |
吴艳 | 女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85.72 | 否 |
杨学红 | 女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9.92 | 否 |
李勇 | 男 | 42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现任 | 78.37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09.76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2月20日 | 2023年02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04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3月27日 | 2023年03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12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04月27日 | 2023年0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16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6月13日 | 2023年06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36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7月28日 | 2023年07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44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08月29日 | 2023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5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10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62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22日 | 2023年1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072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沙晓岚 | 8 | 7 | 1 | 0 | 0 | 否 | 4 |
王芳韵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于福申 | 8 | 0 | 8 | 0 | 0 | 否 | 4 |
苗培如 | 8 | 0 | 8 | 0 | 0 | 否 | 4 |
李仁玉 | 8 | 0 | 8 | 0 | 0 | 否 | 4 |
周煊 | 8 | 0 | 8 | 0 | 0 | 否 | 4 |
张伟华 | 8 | 0 | 8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沙晓岚、于福申、周煊 | 1 | 2023年04月2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计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现有的业务布局,综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发展战略、相关地区的优惠政策、管理、税收等考量因素,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张伟华、周煊、李仁玉 | 5 | 2023年02月17日 |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张伟华、周煊、李仁玉 | 2023年03月02日 | 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并通过了该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张伟华、周煊、李仁玉 | 2023年04月17日 | 1.关于审议《2022年度审计报告》;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2.关于审议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的专项核查意见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的专项核查意见并通过了议案 | ||||||
3.审议《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审计委员会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4.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审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规范的要求,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5.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 ||||||
6.审议公司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内部控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 价报告内容及评价依据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该议案 | ||||
7.审议会计政策变更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议案 | ||||
8.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审计委员会 | 张伟华、周煊、李仁玉 | 2023年08月18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2.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审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规范的要求,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3.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并通过了议案 | ||||
2023年10月22日 | 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9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0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0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技术人员 | 267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22 |
合计 | 30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22 |
本科 | 133 |
大专 | 63 |
大专及以下 | 86 |
合计 | 304 |
2、薪酬政策
公司通过构建公正、合理、高效并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司员工薪酬由月度薪酬和年终奖金两部分组成。其中,月度薪酬按岗位、职级、工作完成情况及工龄等确定;年终奖金按公司财务年度经济效益实现情况确定。公司员工薪酬可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工作年限、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调整。
3、培训计划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体系,关注员工的综合能力提升和个人职业发展,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和员工综合能力的持续提高。因此,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寻求优秀的培训资源,构造了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职业素养类、外出进修培训、内外部讲师培训等,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对员工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应用于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实施改进和员工绩效改进,同时作为员工转岗、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一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具体政策内容请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36,233,328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81,739,996.8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50,102,294.8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31,842,291.7 |
可分配利润(元) | 845,338,918.5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依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沙晓岚先生发来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934,420股)的股本136,233,328股为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54,493,331.20股,派发现金81,739,996.80元。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中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34,42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前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以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1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11月12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6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74人,授予数量32.14万股,授予价格:26.63元/股。
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7月25日;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预留授予数量:6.92万股,预留授予人数:21人,预留授予价格:26.56元/股。
本次实际增加股本人民币69,200.00元,其余1,768,752.00元作为股本溢价,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331,308.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7,331,308.00元。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
26.56元/股,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2%,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344,153.60元。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78.0640万股进行作废。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37,331,308股减至137,167,74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7,331,308元变更为人民币137,167,748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王雪晨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0 | 0 | 0 | 26.56 | 7,200 |
郑俊杰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00 | 0 | 0 | 26.56 | 6,000 |
吴艳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0 | 0 | 0 | 26.56 | 7,200 |
杨学红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9,600 | 0 | 0 | 26.56 | 5,760 |
李勇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0 | 8,000 | 0 | 0 | 26.56 | 4,80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51,600 | 0 | 0 | -- | 30,96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绝对值(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净利润绝对值(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2 | 3.00亿 | 2.40亿 |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3 | 4.00亿 | 3.20亿 |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4 | 5.00亿 | 4.00亿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 |
年度净利润绝对值(A) | A≥Am | X=100% |
An≤A〈Am | X=50% | |
A〈An | X=0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以上净利润的计算需扣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考核目标一致。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考核结果(S) | S≥80 | 80〉S≥70 | 70〉S≥60 | S〈60 |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 100% | 80% | 60% | 0% |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3月0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管理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6.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的处罚;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内部控制无效。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内部监督无效;3.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4.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5.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关注并开展调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限令退出市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重要缺陷:1.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2.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的缺失3.全国性媒体对负面消息进行报道,企业声誉收到了严重损害;4.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责令停业整顿等。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的3%属于重大缺陷,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3%属于重要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1%属于一般缺陷。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3%属于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3%属于重要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属于一般缺陷。 |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3%属于重大缺陷,营业收入的1%≤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3%属于重要缺陷,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营业收入的1%属于一般缺陷。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属于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1%≤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3%属于重要缺陷,缺陷造成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属于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公司股东和谐成长二期承诺:1、对于其于2017年12月27日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沙晓岚所持有的405.4055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对于其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405.4055万股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7年12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0年08月24日 | 2023年8月24日 | 履行完毕 |
沙晓岚;王芳韵;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沙晓岚以及实际控制人沙晓岚、王芳韵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二)公司股东西藏晟蓝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0年08月24日 | 2024年2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
付肸;李勇; | 股份限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 | 2020 | 2024 | 正常 |
沙晓岚;王雪晨;于福申;郑俊杰 | 售承诺 | 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年08月24日 | 年2月24日 | 履行中 |
沙晓岚;王芳韵 | 股份减持承诺 | 1、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 2020年08月24日 | 2026年2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期间,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须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则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期间,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须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则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为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一、利润分配的原则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符合相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特殊情况是指公司重大投资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指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不影响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四、其他事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前述条款所规定比例,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
沙晓岚;王芳韵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收到该通知的30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准许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参与上述之业务机会。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决定从事的,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仅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任何原因明确书面放弃有关新业务机会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3、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放弃前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时,本人将给予公司选择权,以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1)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2)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3)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终止进行有关的新业务。本人将对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提出的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如果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受让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三方放弃其法定的优先受让权。4、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进行协调并加以解决。5、本人承诺不利用重要股东的地位和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能力,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7、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且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公司股票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付肸;李华;李建;李敏;李勇;卢闯;马洁波;苗培如;钮沭联;沙晓岚;王芳韵;王雪晨;于福申;于君呈;郑俊杰 | 其他承诺 |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沙晓岚;王芳韵 | 其他承诺 |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5)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付肸;李华;李建;李敏;李勇;卢闯;马洁波;苗培如;钮沭联;沙晓岚;王芳韵;王雪晨;于福申;于君呈;郑俊杰 | 其他承诺 |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5)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持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相关规定,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按照顺序采取由公司回购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管机构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要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应于触发回购义务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此外,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 2020年08月24日 | 2023年8月24日 | 履行完毕 |
付肸;李勇;苗培如;沙晓岚;王芳韵;王雪晨;于福申;于君呈;郑俊杰 | 其他承诺 |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持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的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相关规定,本人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 | 2020年08月24日 | 2023年8月24日 | 履行完毕 |
同),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及时按照顺序采取由公司回购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措施时,本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本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50%。如果本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份将导致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则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履行其增持义务。 |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具体如下: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公司将进一步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5、其他方式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此外,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沙晓岚;王芳韵 | 其他承诺 | 本人作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付肸;李华;李勇;卢闯;苗培如;钮沭联;沙晓岚;王芳韵;王雪晨;于福申;于君呈;郑俊杰 | 其他承诺 |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前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并就此作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补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2020年08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4月28日的2023-016、2023-017、2023-020号公告。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被投资单位 | 投资金额 | 投资比例 | 持股比例 | 变动原因 |
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注1) | 5,0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3月投资设立 |
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2) | 3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9月投资设立 |
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注3) | 1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11月投资设立 |
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注4) | - | 100.00% | 100.00% | 2023年12月投资设立 |
注1:2023年3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
500.00万元。注2:2023年9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30.00万元。注3:2023年11月,公司成立全资子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10.00万元。注4:2023年12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实际出资。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梅秀琴、赵晓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46,130 | 116,92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34,200 | 87,200 | 0 | 0 |
合计 | 280,330 | 204,12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唐岛湾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 | 2023年12月07日 | 不适用 | 交易双方商定根据市场定价 | 16,298.72 | 否 | 不适用 | 根据项目方要求进行 | 2023年12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一、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2年11月25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4)等相关公告。
2023年2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407%,最高成交价为
5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8,533元(不含交易费用)。2023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3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0.6812%,最高成交价为57.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02,294.85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1月5日的2023-001号公告,2023年2月3日的2023-003号公告,2023年2月28日的2023-008号公告,2023年3月13日的2023-010号公告,2023年11月16日的2023-069号公告。
二、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和2023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该事项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2月21日的2023-004、2023-005号公告,2023年3月9日的2023-009号公告,2023年
月
日的2023-011号公告。
三、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2月21日的2023-004、2023-006号公告,2023年3月9日的2023-009号公告。
四、购买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的议案》,以自有资金3,750万元收购北京梦幻舞台设备有限公司等股东持有的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圣迪”或“目标公司”)25%的股份。2022年公司与宋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收购其所持有的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北特圣迪20%股权,该事项已披露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购买股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按约定向交易对手方支付股权对价,并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北特圣迪4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3月28日的2023-012、2023-013号公告,2023年6月6日的2023-034号公告。
五、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11,290,1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22%,和谐成长二期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3,587,4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6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2年12月10日的2022-079号公告。2023年4月3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二期的《减持公司证券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和谐成长二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73,302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0%(计算相关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剔除截至2023年2月28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且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过半,减持后共持有公司股份股9,916,86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22%。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4月4日的2023-014号公告。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9月27日-2023年6月7日,和谐成长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53,84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和谐成长二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和谐成长二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3%。综上,自2021年8月2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至今,和谐成长二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累计变动减少达
5.00%。本次权益变动后,和谐成长二期持有公司8,551,566股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6.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6月10日的2023-035号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7月4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二期的《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3日,和谐成长二期共减持公司股票2,738,60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00%,减持后共持有公司股份8,551,566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6.25%。
和谐成长二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7月5日的2023-041号公告。
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 64,283.97 | 2023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5,416.25 | 2023年6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
月
日的2023-016、2023-017、2023-019号公告。
七、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4月28日的2023-016、2023-017、2023-020号公告。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回购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344,153.60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7,331,308股减至137,167,748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7,331,308元变更为人民币137,167,74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公示通知债权人。
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331,308股减至137,167,7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4月28日的2023-016、2023-017、2023-021号公告,2023年2023年5月23日的2023-031号公告、2023年7月21日的2023-043号公告。
九、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78.0640万股进行作废。
独立董事对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4月28日的2023-016、2023-017、2023-022号公告。
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预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与关联方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发生购买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因沙晓岚先生与董事王芳韵为夫妻关系,关联董事沙晓岚先生、王芳韵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6月14日的2023-036、2023-037、2023-038号公告。
十一、签订重大合同事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锋尚”)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与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名称:唐岛湾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概况:唐岛湾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的配套工程主要包含装修工程、演艺设备及相关工程、运营相关配套工程、泄洪渠、三号口停车场、堤坝维修工程等内容。中标内容: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设计审批等相关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工期:90日历天。合同价格:联合体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275,870,270.27元(大写:
贰亿柒仟伍佰捌拾柒万零贰佰柒拾元贰角柒分)归属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162,987,209.23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贰佰玖拾捌万柒仟贰佰零玖元贰角叁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7月4日的2023-039号公告,2023年7月13日的2023-042号公告,2023年12月16日的2023-71号公告。
十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将赎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7月29日的2023-044、2023-045、2023-046号公告,2023年8月16日的2023-052号公告。
十三、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修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
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
月
日的2023-044/2023-027号公告,2023年
月
日的2023-050号公告,2023年8月16日的2023-052号公告,2023年10月20日的2023-061号公告。
十四、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20,000股,并于2020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074,05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978,59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95,467股。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共计7,702,70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62%,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锋尚文化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于2023年9月6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和谐成长二期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总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227,044 | -7,702,705 | 87,524,339 |
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940,704 | 7,702,705 | 49,643,409 |
合计 | 137,167,748 | - | 137,167,748 |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9月5日的2023-058号公告。
十五、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收到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1003127,发证时间:2023年10月26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
月
日的2023-070号公告。
十六、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
月
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23年
月
日的2023-072、2023-073号公告,2024年
月
日的2024-001号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390,604 | 69.46% | -7,866,265 | -7,866,265 | 87,524,339 | 63.81% | |||
1、国家持股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5,389,204 | 69.46% | -7,865,465 | -7,865,465 | 87,523,739 | 63.8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9,729,705 | 14.37% | -7,702,705 | -7,702,705 | 12,027,000 | 8.7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5,659,499 | 55.09% | -162,760 | -162,760 | 75,496,739 | 55.04% | |||
4、外资持股 | 1,400 | 0.00% | -800 | -800 | 60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400 | 0.00% | -800 | -800 | 60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940,704 | 30.54% | 7,702,705 | 7,702,705 | 49,643,409 | 36.1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940,704 | 30.54% | 7,702,705 | 7,702,705 | 49,643,409 | 36.1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
4、其他 | 0 | ||||||
三、股份总数 | 137,331,308 | 100.00% | -163,560 | -163,560 | 137,167,74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26.56元/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9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356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2%,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344,153.60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37,331,308股减至137,167,748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7,331,308元变更为人民币137,167,748元。
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95,390,604 | 69.46% | -163,560 | 95,227,044 | 69.4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940,704 | 30.54% | 0 | 41,940,704 | 30.58% |
三、股份总数 | 137,331,308 | 100.00% | -163,560 | 137,167,748 | 100.00% |
2、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锋尚文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共计7,702,70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62%,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锋尚文化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于2023年9月6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序号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股)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股) |
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227,044 | -7,702,705 | 87,524,339 |
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940,704 | 7,702,705 | 49,643,409 |
合计 | 137,167,748 | - | 137,167,748 |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37,331,308股减至137,167,748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7,331,308元变更为人民币137,167,748元。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37,331,308股减至137,167,748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7,331,308元变更为人民币137,167,748元。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331,308股减至137,167,748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按新股本137,167,748股摊薄计算,公司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9804元。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沙晓岚 | 57,457,799 | 57,457,79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2月26日 | ||
王芳韵 | 17,812,500 | 17,812,5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2月26日 | ||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27,000 | 12,027,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2月26日 | ||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702,705 | 7,702,705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3年9月6日 | |
王雪晨 | 12,000 | 4,800 | 7,2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三批解禁,具体为17个月、29个月、41个月。详情见2021-072号公告。 | |
吴艳 | 12,000 | 4,800 | 7,2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三批解禁,具体为17个月、29个月、41个月。详情见2021-072号公告 | |
郑俊杰 | 10,000 | 4,000 | 6,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三批解禁,具体为17个月、29个月、41个月。详情见2021-072号公告 | |
付肸 | 9,600 | 3,840 | 5,76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三批解禁,具体为17个月、29个月、41个月。详情见2021-072号公告 | |
杨学红 | 9,600 | 3,840 | 5,76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三批解禁,具体为17个月、29个月、41个月。详情见2021-072号公告 | |
王金浩 | 9,000 | 3,600 | 5,4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三批解禁,具体为17个月、29个 |
月、41个月。详情见2021-072号公告 | ||||||
其他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东 | 328,400 | 138,680 | 189,72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三批解禁,具体为17个月、29个月、41个月。详情见2021-072号公告 | |
合计 | 95,390,604 | 0 | 7,866,265 | 87,524,339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37,331,308股减至137,167,748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37,331,308元变更为人民币137,167,748元。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86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16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沙晓岚 | 境内自然人 | 41.89% | 57,457,799 | 0 | 57,457,799 | 0 | 不适用 | 0 | |
王芳韵 | 境内自然人 | 12.99% | 17,812,500 | 0 | 17,812,500 | 0 | 不适用 | 0 | |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77% | 12,027,000 | 0 | 12,027,000 | 0 | 不适用 | 0 | |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3% | 8,551,566 | -2,738,602.00 | 0 | 8,551,566 | 不适用 | 0 | |
上海卡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卡悦君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65% | 5,000,498 | 5,000,498.00 | 0 | 5,000,498 | 不适用 | 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睿毅领先混 | 其他 | 2.61% | 3,574,347 | 63,400.00 | 0 | 3,574,347 | 不适用 | 0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上海卡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卡悦君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5% | 1,853,701 | 1,853,701.00 | 0 | 1,853,701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7% | 1,199,639 | 87,185.00 | 0 | 1,199,639 | 不适用 | 0 |
蒋葵芳 | 境内自然人 | 0.46% | 629,431 | 271,571.00 | 0 | 629,431 | 不适用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6% | 626,083 | 111,500 | 0 | 626,083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沙晓岚、王芳韵为夫妻关系。沙晓岚持有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24%的出资份额,并通过西藏晟蓝间接控制公司8.77%的股份。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34,42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6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551,566 | 人民币普通股 | 8,551,566 |
上海卡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卡悦君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000,498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49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睿毅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74,3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4,347 |
上海卡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卡悦君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53,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3,7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9,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639 |
蒋葵芳 | 629,431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43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6,083 | 人民币普通股 | 626,08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6,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616,72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360互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2,400 |
广发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广发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51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1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控股股东姓名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沙晓岚 | 中国 | 否 |
王芳韵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沙晓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芳韵女士,现任公司董事。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沙晓岚 | 本人 | 中国 | 否 |
王芳韵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沙晓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芳韵女士,现任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2年10月28日 | 862,100-1,724,100 | 0.63-1.26% | 5,000-10,000 | 2022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 934,42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3月0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4BJAA7B0005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梅秀琴赵晓宇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XYZH/2024BJAA7B0005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锋尚文化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锋尚文化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专业设计及制作收入确认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锋尚文化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33所示,锋尚文化公司2023年度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收入金额为人民币67,214.74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99.32%。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是指锋尚文化公司承接的各类灯光照明设计专业制作业务,即包括设计服务、设备销售或租赁、安装工程及舞台演出的筹划等专业化定制业务。锋尚文化公司的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收入确认原则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6所示。由于营业收入是锋尚文化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而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很高,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锋尚文化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收入确认识别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专业制作业务收入确认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2)检查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重大专业制作合同及关键合同条款;(3)选取专业设计及制作项目样本,检查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并检查核对专业制作立项资料、项目预算资料、业务合同台账、样本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真实性、准确性;(4)检查主要专业设计及制作项目已经完成的相关证据,如客户验收报告、媒体公开报道等,确定收入交易真实性及收入确认的时点准确性;(5)分析专业制作业务总体毛利率及重大项目毛利率的合理性;(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确定收入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 |
2.专业设计及制作成本的完整性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如锋尚文化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33所示,锋尚文化公司2023年度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成本金额为人民币42,210.91万元,占营业成本总额比例为99.58%。由于营业成本是锋尚文化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而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成本占成本总额的比重很高,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存在营业成本核算不完整的固有风险,我们将锋尚文化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成本的完整性检查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专业制作业务成本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评估成本完整性相关的内部控制;(2)针对人工成本的检查包括:检查公司各月的项目工时统计表、工资计提明细表及项目人工成本归集表,并与已完成的项目账面人工成本金额进行核对及分析,检查项目直接人工成本核算准确性;对报告期各期完成的主要项目成本的人工工时统计表进行检查,检查结项项目的人员、工时是否与预算基本相符,以及项目工时是否经审核批准,以核实直接人工成本的真实性及完整性;(3)针对外部采购设备成本的检查包括:检查重 |
?其他信息锋尚文化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锋尚文化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锋尚文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锋尚文化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锋尚文化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锋尚文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锋尚文化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就锋尚文化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梅秀琴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晓宇
中国北京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64,017,113.26 | 641,553,552.6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0,949,718.63 | 2,386,203,130.8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850,000.00 | 16,568,114.00 |
应收账款 | 289,500,729.45 | 343,282,370.5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869,339.35 | 5,443,979.3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972,123.07 | 10,884,443.7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1,449,126.42 | 71,464,618.63 |
合同资产 | 6,338,763.02 | 6,175,276.3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598,895.99 | 39,783,255.56 |
流动资产合计 | 3,371,545,809.19 | 3,521,358,741.7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5,487,167.48 | 76,750,058.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8,293,249.06 | 39,946,508.02 |
固定资产 | 70,077,393.46 | 64,343,597.24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618,823.50 | 45,747,522.97 |
无形资产 | 571,690.07 | 734,421.6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8,235,811.59 | 28,235,811.59 |
长期待摊费用 | 7,683,948.50 | 10,110,882.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404,974.49 | 67,285,476.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43,584.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0,516,642.37 | 333,154,279.81 |
资产总计 | 3,712,062,451.56 | 3,854,513,021.5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5,888,613.17 | 153,007,027.1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6,816,220.32 | 298,214,841.2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98,290.21 | 7,998,938.10 |
应交税费 | 2,156,042.17 | 3,115,903.44 |
其他应付款 | 42,904,657.84 | 34,859,631.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378,414.17 | 14,610,113.78 |
其他流动负债 | 48,874,761.96 | 64,358,415.10 |
流动负债合计 | 342,116,999.84 | 576,164,869.8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35,528,487.88 | 33,463,443.9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945,691.70 | 15,497,241.1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474,179.58 | 52,960,685.05 |
负债合计 | 392,591,179.42 | 629,125,554.8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7,167,748.00 | 137,331,30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23,144,367.57 | 2,330,492,963.91 |
减:库存股 | 56,154,975.25 | 10,396,834.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6,323,628.64 | 54,210,321.9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09,644,634.52 | 687,278,436.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80,125,403.48 | 3,198,916,195.90 |
少数股东权益 | 39,345,868.66 | 26,471,270.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19,471,272.14 | 3,225,387,466.6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712,062,451.56 | 3,854,513,021.52 |
法定代表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瑞青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2,116,767.97 | 599,203,463.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76,721,583.57 | 2,363,540,406.0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850,000.00 | 16,568,114.00 |
应收账款 | 289,256,524.63 | 342,622,780.5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670,772.60 | 4,902,689.80 |
其他应收款 | 28,084,845.91 | 28,126,720.5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6,813,307.06 | 71,374,171.43 |
合同资产 | 3,516,157.28 | 2,546,211.8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434,729.58 | 30,344,673.51 |
流动资产合计 | 3,186,464,688.60 | 3,459,229,230.6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6,381,634.33 | 205,763,961.3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8,293,249.06 | 39,946,508.02 |
固定资产 | 62,328,653.87 | 44,162,819.1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429,404.65 | 15,517,941.23 |
无形资产 | 235,727.16 | 275,692.0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77,912.87 | 4,628,597.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386,623.37 | 47,772,195.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4,233,205.31 | 358,067,715.09 |
资产总计 | 3,620,697,893.91 | 3,817,296,945.70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1,748,293.34 | 154,943,125.2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1,826,597.76 | 292,782,397.88 |
应付职工薪酬 | 8,751,148.40 | 5,369,521.43 |
应交税费 | 104,700.02 | 1,791,473.54 |
其他应付款 | 54,538,522.14 | 19,477,599.6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42,648.26 | 5,970,958.09 |
其他流动负债 | 46,042,339.83 | 57,920,370.16 |
流动负债合计 | 280,154,249.75 | 538,255,446.0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713,299.63 | 11,627,073.2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0.00 | 4,0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010,657.05 | 15,457,508.1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723,956.68 | 31,084,581.40 |
负债合计 | 304,878,206.43 | 569,340,027.4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7,167,748.00 | 137,331,30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23,144,367.57 | 2,330,492,963.91 |
减:库存股 | 56,154,975.25 | 10,396,834.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6,323,628.64 | 54,210,321.96 |
未分配利润 | 845,338,918.52 | 736,319,158.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15,819,687.48 | 3,247,956,918.2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20,697,893.91 | 3,817,296,945.70 |
法定代表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瑞青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76,778,490.54 | 320,051,784.73 |
其中:营业收入 | 676,778,490.54 | 320,051,784.7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20,767,855.83 | 340,297,262.08 |
其中:营业成本 | 423,876,499.71 | 237,753,875.6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557,753.44 | 3,245,847.37 |
销售费用 | 14,884,402.85 | 14,482,972.10 |
管理费用 | 47,924,221.12 | 52,331,529.70 |
研发费用 | 38,657,646.25 | 37,391,632.86 |
财务费用 | -6,132,667.54 | -4,908,595.61 |
其中:利息费用 | 1,862,045.77 | 2,399,454.12 |
利息收入 | 8,175,580.26 | 7,316,427.80 |
加:其他收益 | 6,501,733.78 | 2,356,657.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477,835.93 | 122,606,038.8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86,020.43 | 3,751,114.2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43,404.39 | -12,720,604.0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128,065.94 | -78,121,180.8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079,476.18 | -4,380,472.5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48,023.46 | 5,975.8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887,281.37 | 9,500,937.26 |
加:营业外收入 | 115,079.49 | 171,764.57 |
减:营业外支出 | 141,111.41 | 267,938.2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7,861,249.45 | 9,404,763.59 |
减:所得税费用 | 35,507,146.35 | 1,117,662.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354,103.10 | 8,287,100.6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2,354,103.10 | 8,287,100.6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479,505.17 | 14,714,520.81 |
2.少数股东损益 | -2,125,402.07 | -6,427,420.2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2,354,103.10 | 8,287,100.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4,479,505.17 | 14,714,520.8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25,402.07 | -6,427,420.2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98 | 0.1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98 | 0.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瑞青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36,574,692.25 | 354,510,264.86 |
减:营业成本 | 428,031,312.16 | 236,483,485.12 |
税金及附加 | 954,630.34 | 3,038,748.25 |
销售费用 | 9,741,039.13 | 10,064,685.18 |
管理费用 | 34,697,191.66 | 34,339,093.21 |
研发费用 | 34,309,343.33 | 32,013,116.21 |
财务费用 | -6,830,151.82 | -5,866,688.44 |
其中:利息费用 | 785,364.67 | 952,012.28 |
利息收入 | 7,780,104.18 | 6,816,525.48 |
加:其他收益 | 5,536,270.87 | 1,673,950.6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918,526.16 | 135,020,858.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72,908.80 | 3,966,479.5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08,814.58 | -12,554,634.7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589,007.58 | -70,419,668.1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69,700.48 | -1,358,993.7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1,547.37 | 39,870.5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2,230,149.21 | 96,839,207.88 |
加:营业外收入 | 58,695.84 | 159,967.10 |
减:营业外支出 | 137,714.36 | 259,638.2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2,151,130.69 | 96,739,536.75 |
减:所得税费用 | 31,018,063.87 | 9,528,147.7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133,066.82 | 87,211,389.0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133,066.82 | 87,211,389.0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1,133,066.82 | 87,211,389.04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瑞青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3,219,935.55 | 434,665,492.9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96,121.0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939,542.90 | 26,885,686.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8,159,478.45 | 462,847,300.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9,486,409.41 | 239,317,255.9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063,254.61 | 91,118,516.7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162,802.62 | 80,012,651.0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224,239.51 | 34,475,110.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9,936,706.15 | 444,923,534.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77,227.70 | 17,923,766.5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211,777,474.67 | 7,352,249,997.0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4,345,551.94 | 109,976,131.1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86,540.00 | 151,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5,298,095.9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87,909,566.61 | 7,477,675,224.1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177,472.62 | 22,856,650.1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31,130,906.71 | 7,066,000,266.67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8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65,308,379.33 | 7,090,656,916.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601,187.28 | 387,018,307.2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16,837,952.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0 | 16,837,952.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08,347.5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248,899.20 | 12,711,684.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248,899.20 | 22,320,032.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248,899.20 | -5,482,080.2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2,575,060.38 | 399,459,993.5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8,859,694.69 | 229,399,701.1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1,434,755.07 | 628,859,694.69 |
法定代表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瑞青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4,848,454.90 | 462,467,579.3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134,413.43 | 26,149,185.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8,982,868.33 | 488,616,764.3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3,932,983.94 | 244,595,903.5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1,502,185.06 | 57,154,119.4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286,460.57 | 71,729,809.9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957,399.09 | 13,691,191.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7,679,028.66 | 387,171,024.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96,160.33 | 101,445,739.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101,177,474.67 | 7,278,099,997.0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689,861.87 | 138,988,582.1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44,540.00 | 251,313.5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76,611,876.54 | 7,417,339,892.7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507,494.83 | 8,962,791.1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2,030,906.71 | 7,062,550,266.6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29,538,401.54 | 7,071,513,057.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073,475.00 | 345,826,834.8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37,952.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000,000.00 | 4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000,000.00 | 46,837,952.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08,347.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352,509.90 | 60,905,136.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352,509.90 | 70,513,483.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52,509.90 | -23,675,531.9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24,804.77 | 423,597,042.5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6,509,605.01 | 162,912,562.4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9,534,409.78 | 586,509,605.01 |
法定代表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瑞青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331,308.00 | 2,330,492,963.91 | 10,396,834.00 | 54,210,321.96 | 0 | 687,113,422.82 | 3,198,751,182.69 | 26,471,270.73 | 3,225,222,453.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5,013.21 | 165,013.21 | 165,013.21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331,308.00 | 2,330,492,963.91 | 10,396,834.00 | 54,210,321.96 | 687,278,436.03 | 3,198,916,195.90 | 26,471,270.73 | 3,225,387,466.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3,560.00 | -7,348,596.34 | 45,758,141.25 | 12,113,306.68 | 122,366,198.49 | 81,209,207.58 | 12,874,597.93 | 94,083,805.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4,479,505.17 | 134,479,505.17 | -2,125,402.07 | 132,354,103.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3,560.00 | -7,348,596.34 | 45,758,141.25 | -53,270,297.59 | 15,000,000.00 | -38,270,297.59 | |||||||||
1.所有者 | 50,102,294.85 | -50,102,294.85 | 15,000,000.00 | -35,102,294.85 |
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3,560.00 | -7,348,596.34 | -4,344,153.60 | -3,168,002.74 | -3,168,002.7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113,306.68 | -12,113,306.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113,306.68 | -12,113,306.6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262,108.00 | 2,320,779,209.20 | 8,558,882.00 | 45,489,183.06 | 690,728,388.47 | 3,185,700,006.73 | 47,200,421.32 | 3,232,900,428.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5,013.21 | 165,013.21 | 165,013.21 | ||||||||||||
前期差错更 |
收益
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167,748.00 | 2,323,144,367.57 | 56,154,975.25 | 66,323,628.64 | 809,644,634.52 | 3,280,125,403.48 | 39,345,868.66 | 3,319,471,272.14 |
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262,108.00 | 2,320,779,209.20 | 8,558,882.00 | 45,489,183.06 | 690,893,401.68 | 3,185,865,019.94 | 47,200,421.32 | 3,233,065,441.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200.00 | 9,713,754.71 | 1,837,952.00 | 8,721,138.90 | -3,614,965.65 | 13,051,175.96 | -20,729,150.59 | -7,677,974.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714,520.81 | 14,714,520.81 | -6,427,420.20 | 8,287,100.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9,200.00 | 9,713,754.71 | 1,837,952.00 | 7,945,002.71 | -14,301,730.39 | -6,356,727.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9,200.00 | 9,713,754.71 | 1,837,952.00 | 7,945,002.71 | 7,945,002.71 | |||||||
4.其他 | -29,301,730.39 | -29,301,730.39 | ||||||||||
(三)利润分配 | 8,721,138.90 | -18,329,486.46 | -9,608,347.56 | -9,608,347.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721,138.90 | -8,721,138.90 | ||||||||||
2.提取一 |
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08,347.56 | -9,608,347.56 | -9,608,347.5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 |
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331,308.00 | 2,330,492,963.91 | 10,396,834.00 | 54,210,321.96 | 687,278,436.03 | 3,198,916,195.90 | 26,471,270.73 | 3,225,387,466.63 |
法定代表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瑞青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331,308.00 | 2,330,492,963.91 | 10,396,834.00 | 54,210,321.96 | 736,154,145.17 | 3,247,791,905.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5,013.21 | 165,013.2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331,308.00 | 2,330,492,963.91 | 10,396,834.00 | 54,210,321.96 | 736,319,158.38 | 3,247,956,918.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3,560.00 | -7,348,596.34 | 45,758,141.25 | 12,113,306.68 | 109,019,760.14 | 67,862,769.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1,133,066.82 | 121,133,066.82 | ||||||||||
(二)所有者投入 | -163,560.00 | -7,348,596.34 | 45,758,141.25 | -53,270,297.59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102,294.85 | -50,102,294.8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3,560.00 | -7,348,596.34 | -4,344,153.60 | -3,168,002.7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113,306.68 | -12,113,306.6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113,306.68 | -12,113,306.6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262,108.00 | 2,320,779,209.20 | 8,558,882.00 | 45,489,183.06 | 667,272,242.59 | 3,162,243,860.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65,013.21 | 165,013.21 |
积弥补亏损
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167,748.00 | 2,323,144,367.57 | 56,154,975.25 | 66,323,628.64 | 845,338,918.52 | 3,315,819,687.48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262,108.00 | 2,320,779,209.20 | 8,558,882.00 | 45,489,183.06 | 667,437,255.80 | 3,162,408,874.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200.00 | 9,713,754.71 | 1,837,952.00 | 8,721,138.90 | 68,881,902.58 | 85,548,044.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211,389.04 | 87,211,389.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9,200.00 | 9,713,754.71 | 1,837,952.00 | 7,945,002.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9,200.00 | 9,713,754.71 | 1,837,952.00 | 7,945,002.7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721,138.90 | -18,329,486.46 | -9,608,347.56 | ||||||
1.提取 | 8,721,138.90 | -8,721,138.90 |
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08,347.56 | -9,608,347.5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 |
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331,308.00 | 2,330,492,963.91 | 10,396,834.00 | 54,210,321.96 | 736,319,158.38 | 3,247,956,918.25 |
法定代表人:沙晓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瑞青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于2002年7月30日由自然人沙晓岚、王芳韵、于福申、薛兴华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沙晓岚出资7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王芳韵出资24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4%;于福申出资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薛兴华出资1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方会(F)字[2002]第192号”予以确认。依据本公司2004年7月的股东会决议,同意于福申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沙晓岚,薛兴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的股权转让给王芳韵。本次股权变更后,沙晓岚出资7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王芳韵出资2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依据本公司2007年1月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股东沙晓岚以货币资金增资75万元,股东王芳韵以货币资金增资25万元,公司住所迁至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605-1室。本次增资后,沙晓岚出资1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王芳韵出资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正大验字[2007]第B160号”予以确认。依据本公司2007年9月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沙晓岚、王芳韵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5%、2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金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后,北京金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依据本公司2007年11月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至1,200万元,增加的1,000万元由股东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出资。北京真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京真诚验字[2007]3311号”予以确认。
依据本公司2008年4月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金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5%、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沙晓岚、王芳韵。本次股权变更后,沙晓岚出资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王芳韵出资3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依据本公司2013年11月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其中沙晓岚以货币资金增资600万元,王芳韵以货币资金增资200万元。本次股权变更后,沙晓岚出资1,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王芳韵出资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北京中天华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华庆验字[2013]第483号”予以确认。
依据本公司2015年2月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2,600万元,其中:沙晓岚以货币资金增资450万元,王芳韵以货币资金增资150万元。本次股权变更后,沙晓岚出资1,9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5%,王芳韵出资6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北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京华励诚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华励诚嘉验审字[2015]第B-031号”予以确认。
2015年7月3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具了编号为(京东)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0026559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将本公司名称由“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69000121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776.56万元。
2015年8月8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50058号”《北京锋尚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本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7,502.64万元。
2015年8月8日,依据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24日,依据本公司创立大会决议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起草公司章程等议案,并以公司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6,776.56万元折股,折合股本2,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8月24日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6900009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依据本公司2016年1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11月23日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目前总股本26,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9.23077股,合计转增股本24,000,002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6,000,000股增加至50,000,002股。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颁发注册号为91110101741558466W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5层519室。
依据本公司2017年3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4月6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沙晓岚将其持有公司6.41%的股权,折合股本3,205,000股,股东王芳韵将其持有公司6.25%的股权,折合股本3,125,000股,以每股3.80元的价格转让给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总额为2,405.40万元。同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为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对本公司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依据本公司2017年12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12月19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4,054,055股,增加投资金额9,000万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54,054,057.00元。另外,股东沙晓岚将其持有本公司4,054,055股份转让给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价款为9,000万元。经本次股权增资及转让后,沙晓岚持有本公司30,240,947股,占注册资本55.95%;王芳韵持有本公司9,375,000股,占注册资本17.34%;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6,330,000股,占注册资本11.71%;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8,108,110股,占注册资本15.00%。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65号”文《关于同意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020,000股,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138.02元,募集资金合计2,487,120,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2,819,374.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72,331,393.4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8,020,000.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254,311,393.44元。
本次股票发行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7,207.405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7,207.4057万元,其中:本次股票发行前原股东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405.4057万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75.00%;社会公众股股本为人民币1,802.00万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
25.00%。本次增资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XYZH/2020BJA70342《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21年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3月16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4,866,651.00元,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9股,合计转增股本64,866,651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由72,074,057股增加至136,940,70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转增基准日期为2021年4月6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940,708.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6,940,708.00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5月6日出具XYZH/2021BJAA70334《验资报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以2021年11月16日为授予日,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6.63元,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17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5.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0.80万股。截至2021年11月2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74名激励对象缴付的32.1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币8,558,882.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余7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本公司实际增加股本人民币321,400.00元,其余8,237,482.00元作为股本溢价,变更后的股本为137,262,108.00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XYZH/2021BJAA70432《验资报告》。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以2022年7月25日为授予日,以26.56元/股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
7.02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26.56元/股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28.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2022年8月22日止,本公司已收到21名激励对象缴付的6.92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币1,837,952.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余1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本次实际增加股本人民币69,200.00元,其余1,768,752.00元作为股本溢价,变更后的股本为137,331,308.00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XYZH/2022BJAA70282《验资报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锋尚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北京锋尚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按照26.56元/股回购95名激励对象16.356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为4,344,153.60元,公司的股本变更为137,167,748股。本次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5月25日出具XYZH/2023BJAA7B0171《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子公司属文化艺术行业,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业务范围涵盖大型文化演艺活动、景观艺术照明及演绎、文化旅游演艺等多个领域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经营范围主要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礼仪服务;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电影摄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娱乐性展览;会议及展览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电气设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平面设计;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 该事项在本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位置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五、4、(2)、1) | 金额≥100万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五、19、(2) | 金额≥45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合同负债 | 五、21、(2) | 金额≥450万元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48、(2)、1) | 金额≥10,000万元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五、48、(2)、2) | 金额≥10,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七、1、(2)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集团总收入≥5%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总资产≥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按照是否丧失控制权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集团才将金融负债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③包含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包含指定的金融负债的性质、标准以及如何满足指定标准,具体参考金融资产部分)。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确认收入日期确认账龄。
?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集团应收票据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未完成项目成本等。其中:未完成项目成本是指公司正在执行或制作的各类设计、咨询及设计制作项目所发生的成本,该成本于项目执行完毕时转入营业成本。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集团存货主要为未完成项目成本,未完成项目成本包括外部采购成本、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其中,本公司外部采购根据项目具体发生情况直接归结,对于定制化工程类设备服务采购、专业制作外包及创意设计外包等,根据完工进度确认采购成本,对于非定制化的灯光、投影等设备类采购及辅材辅料等,根据入库单确认采购成本,对于演员服务、化妆造型、现场装卸等劳务费,根据实际劳务结算金额确认采购成本;直接人工包括直接参与具体项目的人员工资薪酬,按参与项目的具体时间进行核算;其他直接费用包括项目直接发生的差旅费、运费、折旧费等,根据项目具体发生情况直接归结;制造费用按照直接人工费用比例法和直接成本占比法进行分摊,对于与直接人工费用正相关的间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餐饮费等间接成本费用,采取直接人工费用比例法进行分配,对于间接折旧、车辆使用费、运费等其他间接成本费用,采取直接成本占比法进行分配。
12.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1)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附注三、10金融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1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及可直接归属于该投资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平均年限方法计提折旧或摊销。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30 | 5 | 3.17 |
16.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专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1 | 专用设备 | 5 | 5 | 19 |
2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5 | 5 | 19 |
3 | 运输设备 | 5 | 5 | 19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7.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8.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三、20长期资产减值”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9.无形资产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系统软件、非专利技术、著作权、专利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20.长期资产减值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商誉减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参数与假设,详见附注五、15.商誉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1.长期待摊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指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本集团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本集团提供服务,不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本集团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本集团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23.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2)折现率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集团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2)后续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24.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25.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6.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6)本集团各类业务的收入及成本具体确认方法:
①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收入
a)演艺类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
对于承接的演艺类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本集团在演艺活动已经完成,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及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实现。同时,本集团将演艺类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设备采购成本、折旧费、差旅费、运输费、租赁费、演艺团体雇佣费等各项支出确认成本。
b)非演艺类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
对于承接的非演艺类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本集团在非演艺类专业设计及制作已经完成验收,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及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实现。同时,本集团将非演艺类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实际发生的人员工资、设备采购成本、折旧费、差旅费、运输费、租赁费等各项支出确认成本。
②设备租赁业务收入本集团承接的专业设备租赁业务,在交付租赁物,并在租赁期内满足合同约定的各项使用条件,于租赁期满时,按合同金额确认收入。同时,本集团将此类业务租赁期间发生的各项折旧费、人员费用、差旅费、运输费、租赁费等各项支出确认成本。
③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按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收入。同时,本公司将此类业务于租赁期间发生的折旧费、维护费等各项支出确认成本。
④其他收入本集团的其他业务主要为偶然承接的业务咨询服务、设备保养服务及门票收入,业务咨询服务即为协助委托方完成方案设计,并在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或达到预定效果并满足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时,以客户确认取得服务控制权作为确认收入实现原则;设备保养服务主要为客户完成指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按照客户已经取得维护保养服务控制权确认收入实现。门票收入主要指客户购买门票、通过检票后,拥有观看灯光演绎项目的现时权利,门票金额已经收取或者取得收款权时,确认收入实现。
27.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由企业选择一种方式确认),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由企业选择一种方式确认)。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9.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后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选择不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合同中包括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本集团不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租赁确认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售后租回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本集团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的金融负债;构成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3)本集团为出租人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集团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买方兼出租人,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未转移给本集团,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相关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已转移给本集团,资产转让构成销售,本集团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政策对资产的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0.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的中,本集团在利润表“净利润”项下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以税后净额分别反映持续经营相关损益和终止经营相关损益。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31.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团还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方交易。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但其公允价值对这些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变动无重大敏感性。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或:本集团根据具有类似合同条款和风险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波动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备注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于上述情形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2022年1月1日 | 2022年1月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198,297.20 | 5,325,001.08 | 39,523,298.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300,065.52 | 5,159,987.87 | 21,460,053.39 |
未分配利润 | 690,728,388.47 | 165,013.21 | 690,893,401.68 |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729,364.51 | 3,556,112.42 | 67,285,476.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106,141.90 | 3,391,099.21 | 15,497,241.11 |
未分配利润 | 687,113,422.82 | 165,013.21 | 687,278,436.03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2% |
土地使用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3元/平方米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所得税额 | 15%、20%、25% |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锋尚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 |
郑州锋尚世纪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北京锋尚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锋尚六三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西安杌空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0% |
青岛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三亚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锋尚利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 20% |
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北京洛蓝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5% |
北京锋尚煜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25% |
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 | 20% |
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11003127,该证书有限期为三年,根据财税[2017]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本公司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
(2)根据财税[2023]第12号《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北京锋尚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锋尚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郑州锋尚世纪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锋尚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杌空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三亚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锋尚利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3年度按照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23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23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系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012.83 | 64,942.83 |
银行存款 | 719,779,208.57 | 628,794,751.86 |
其他货币资金 | 44,227,891.86 | 12,693,858.00 |
合计 | 764,017,113.26 | 641,553,552.69 |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用于担保的保函保证金 | 12,582,358.19 | 12,693,858.00 |
合计 | 12,582,358.19 | 12,693,858.0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80,949,718.63 | 2,386,203,130.88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2,149,993,419.91 | 2,386,203,130.88 |
权益工具投资 | 30,956,298.72 | |
合计 | 2,180,949,718.63 | 2,386,203,130.88 |
注:本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为本公司购买的不可提前支取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其中:本金2,172,489,992.14元,公允价值变动金额8,459,726.49元。
3.应收票据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850,000.00 | 5,700,114.00 |
商业承兑汇票 | 10,868,000.00 | |
合计 | 2,850,000.00 | 16,568,114.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00,000.00 | 100.00 | 150,000.00 | 5.00 | 2,850,000.00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3,000,000.00 | 100.00 | 150,000.00 | 5.00 | 2,85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 | 100.00 | 150,000.00 | 5.00 | 2,850,000.00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440,120.00 | 100.00 | 872,006.00 | 5.00 | 16,568,114.00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17,440,120.00 | 100.00 | 872,006.00 | 5.00 | 16,568,114.00 |
合计 | 17,440,120.00 | 100.00 | 872,006.00 | 5.00 | 16,568,114.00 |
1)应收票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组合 | 3,000,000.00 | 150,000.00 | 5.00 |
合计 | 3,000,000.00 | 150,000.00 | —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应收票据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872,006.00 | -722,006.00 | 150,000.00 | |||
合计 | 872,006.00 | -722,006.00 | 150,000.00 |
(4)年末不存在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5)年末不存在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6)本年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5,272,152.41 | 47,032,167.33 |
1-2年 | 16,226,985.05 | 100,458,574.25 |
2-3年 | 64,490,365.37 | 252,851,655.26 |
3年以上 | 305,143,884.16 | 112,800,754.79 |
其中:3-4年 | 213,441,529.76 | 74,261,817.41 |
4-5年 | 67,626,037.41 | 31,094,936.63 |
5年以上 | 24,076,316.99 | 7,444,000.75 |
合计 | 511,133,386.99 | 513,143,151.63 |
(2)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491,900.00 | 2.64 | 13,491,9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7,641,486.99 | 97.36 | 208,140,757.54 | 41.83 | 289,500,729.45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497,641,486.99 | 97.36 | 208,140,757.54 | 41.83 | 289,500,729.45 |
合计 | 511,133,386.99 | 100.00 | 221,632,657.54 | 43.36 | 289,500,729.45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491,900.00 | 2.63 | 13,491,9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9,651,251.63 | 97.37 | 156,368,881.13 | 31.30 | 343,282,370.50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499,651,251.63 | 97.37 | 156,368,881.13 | 31.30 | 343,282,370.50 |
合计 | 513,143,151.63 | 100.00 | 169,860,781.13 | 33.10 | 343,282,370.50 |
1)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 | 2,211,900.00 | 2,211,900.00 |
儋州宜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1,280,000.00 | 11,280,000.00 |
合计 | 13,491,900.00 | 13,491,900.00 |
(续)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 | 2,211,900.00 | 2,211,900.00 | 100.00 | 预期不能收回 |
儋州宜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1,280,000.00 | 11,280,000.00 | 100.00 | 预期不能收回 |
合计 | 13,491,900.00 | 13,491,900.00 | — | — |
2)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5,272,152.41 | 6,263,607.62 | 5.00 |
1-2年 | 15,941,985.05 | 1,594,198.51 | 10.00 |
2-3年 | 51,283,465.37 | 15,385,039.61 | 30.00 |
3-4年 | 213,441,529.76 | 106,720,764.88 | 50.00 |
4-5年 | 67,626,037.41 | 54,100,829.93 | 80.00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5年以上 | 24,076,316.99 | 24,076,316.99 | 100.00 |
合计 | 497,641,486.99 | 208,140,757.54 | — |
(3)应收账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69,860,781.13 | 51,771,876.41 | 221,632,657.54 | |||
合计 | 169,860,781.13 | 51,771,876.41 | 221,632,657.54 |
本年不存在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情况。
(4)本年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客户一 | 167,396,701.99 | 167,396,701.99 | 32.26 | 94,523,251.91 | |
客户二 | 64,278,619.00 | 64,278,619.00 | 12.39 | 31,088,937.90 | |
客户三 | 60,305,255.14 | 2,700,000.00 | 63,005,255.14 | 12.14 | 3,150,262.76 |
客户四 | 36,358,078.88 | 36,358,078.88 | 7.01 | 22,255,519.16 | |
客户五 | 35,339,310.00 | 35,339,310.00 | 6.81 | 1,766,965.50 | |
合计 | 363,677,965.01 | 2,700,000.00 | 366,377,965.01 | 70.61 | 152,784,937.23 |
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项目质保金 | 7,787,099.88 | 1,448,336.86 | 6,338,763.02 |
合计 | 7,787,099.88 | 1,448,336.86 | 6,338,763.02 |
(续)
项目 | 年初余额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项目质保金 | 6,749,765.17 | 574,488.85 | 6,175,276.32 |
合计 | 6,749,765.17 | 574,488.85 | 6,175,276.32 |
(2)本年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未到期的项目质保金 | 2,700,000.00 | 本年确认收入项目对应质保金 |
合计 | 2,700,000.00 | — |
(3)合同资产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787,099.88 | 100.00 | 1,448,336.86 | 18.60 | 6,338,763.02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7,787,099.88 | 100.00 | 1,448,336.86 | 18.60 | 6,338,763.02 |
合计 | 7,787,099.88 | 100.00 | 1,448,336.86 | 18.60 | 6,338,763.02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49,765.17 | 100.00 | 574,488.85 | 8.51 | 6,175,276.32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6,749,765.17 | 100.00 | 574,488.85 | 8.51 | 6,175,276.32 |
合计 | 6,749,765.17 | 100.00 | 574,488.85 | 8.51 | 6,175,276.32 |
1)合同资产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36,638.07 | 136,831.90 | 5.00 |
1-2年 | 1,018,167.90 | 101,816.79 | 10.00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名称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3年 | 4,032,293.91 | 1,209,688.17 | 30.00 |
合计 | 7,787,099.88 | 1,448,336.86 | — |
(4)合同资产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 本年计提 | 本年收回或转回 | 本年转销/核销 | 原因 |
坏账准备 | 873,848.01 | 按预期信用减值风险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873,848.01 | — |
本年不存在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情况。
(5)本年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
6.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972,123.07 | 10,884,443.75 |
合计 | 7,972,123.07 | 10,884,443.75 |
6.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7,558,237.65 | 6,832,403.30 |
应收投资款 | 205,991.99 | 3,575,534.23 |
代垫费用 | 173,384.71 | |
赔偿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备用金 | 55,107.92 | 476,506.22 |
合计 | 8,092,722.27 | 10,984,443.75 |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36,243.24 | 6,490,546.34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1-2年 | 2,593,842.23 | 1,918,275.10 |
2-3年 | 1,804,102.34 | 2,276,004.46 |
3年以上 | 2,558,534.46 | 299,617.85 |
其中:3-4年 | 2,258,916.61 | 277,000.00 |
4-5年 | 277,000.00 | 22,617.85 |
5年以上 | 22,617.85 | |
合计 | 8,092,722.27 | 10,984,443.75 |
(3)其他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1.24 | 1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92,722.27 | 98.76 | 20,599.20 | 0.26 | 7,972,123.07 |
合计 | 8,092,722.27 | 100.00 | 120,599.20 | 1.49 | 7,972,123.07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0.91 | 1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884,443.75 | 99.09 | 10,884,443.75 | ||
合计 | 10,984,443.75 | 100.00 | 100,000.00 | 0.91 | 10,884,443.75 |
1)其他应收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市兆成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
2)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136,243.24 | ||
1-2年 | 2,593,842.23 | 20,599.20 | 0.79 |
2-3年 | 1,804,102.34 | ||
3年以上 | 2,458,534.46 | ||
其中:3-4年 | 2,258,916.61 | ||
4-5年 | 177,000.00 | ||
5年以上 | 22,617.85 | ||
合计 | 7,992,722.27 | 20,599.20 | — |
3)其他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0,000.00 | 100,000.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20,599.20 | 57,596.33 | 78,195.53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57,596.33 | 57,596.33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599.20 | 100,000.00 | 120,599.20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其他应收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57,596.33 | 57,596.33 | 1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99.20 | 20,599.20 | ||||
合计 | 100,000.00 | 78,195.53 | 57,596.33 | 120,599.20 |
(5)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7,596.33 |
(6)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 押金及保证金 | 2,238,134.46 | 3-4年 | 27.66 | |
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500,000.00 | 1-2年 | 18.54 | |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426,926.15 | 2-3年 | 17.63 | |
上海中心大厦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489,034.40 | 1年以内,1-2年 | 6.04 | |
沙晓岚 | 押金及保证金 | 351,002.25 | 1-2年 | 4.34 | |
合计 | — | 6,005,097.26 | — | 74.21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918,377.62 | 94.96 | 3,314,533.49 | 60.88 |
1-2年 | 226,447.51 | 1.20 | 1,789,748.47 | 32.88 |
2-3年 | 385,461.94 | 2.04 | 337,662.42 | 6.20 |
3年以上 | 339,052.28 | 1.80 | 2,035.00 | 0.04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合计 | 18,869,339.35 | 100.00 | 5,443,979.38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北京千山红日舞台美术制作有限公司 | 3,905,660.39 | 1年以内 | 20.70 |
深圳市瑞普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654,867.26 | 1年以内 | 14.07 |
北京合辉佳艺雕塑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 1,633,663.37 | 1年以内 | 8.66 |
深圳易科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49,557.52 | 1年以内 | 4.50 |
北京尚禾麦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754,716.98 | 1年以内 | 4.00 |
合计 | 9,798,465.52 | -- | 51.93 |
8.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完成项目成本 | 83,984,898.90 | 12,535,772.48 | 71,449,126.42 |
合计 | 83,984,898.90 | 12,535,772.48 | 71,449,126.42 |
(续)
项目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完成项目成本 | 82,816,863.70 | 11,352,245.07 | 71,464,618.63 |
合计 | 82,816,863.70 | 11,352,245.07 | 71,464,618.63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未完成项目成本 | 11,352,245.07 | 1,378,034.27 | 194,506.86 | 12,535,772.48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合计 | 11,352,245.07 | 1,378,034.27 | 194,506.86 | 12,535,772.48 |
9.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缴增值税 | 20,508,306.44 | 29,585,735.09 |
待抵扣进项税 | 9,086,947.22 | 10,197,520.47 |
预缴所得税 | 3,642.33 | |
合计 | 29,598,895.99 | 39,783,255.56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注1) | 23,030,000.00 | 24,239,419.69 | 1,209,419.69 | |||||||||
三亚天涯锋尚旅游科技有限公司(注2) | ||||||||||||
小计 | 23,030,000.00 | 24,239,419.69 | 1,209,419.69 | |||||||||
二、联营企业 | ||||||||||||
郑州黄河颂演艺有限公司 | 4,544,087.20 | -186,888.37 | 4,357,198.83 | |||||||||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3) | 33,966,479.54 | 37,500,000.00 | -336,510.89 | 71,129,968.65 | ||||||||
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4) | 15,209,491.93 | 15,209,491.93 | ||||||||||
小计 | 53,720,058.67 | 37,500,000.00 | 15,209,491.93 | -523,399.26 | 75,487,167.48 | |||||||
合计 | 76,750,058.67 | 37,500,000.00 | 39,448,911.62 | 686,020.43 | 75,487,167.48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1:2023年12月,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电公司)的51%股权转让给中润光电公司及其原股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
公司不再持有中润光电公司股份。
注2:2022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三亚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锋尚公司),与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成立三亚天涯锋尚旅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锋尚旅游公司),三亚锋尚公司对其持股30.00%,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其实施共同控制,按照权益法核算。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实际出资。
注3:2023年3月,本公司与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圣迪公司)及其原股东签订协议,以3,750.00万元取得北特圣迪公司25.0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持有北特圣迪公司45%的股权,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核算。
注4:2023年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锋尚煜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煜景公司)将其持有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天星斗公司)
25.50%股权转让给西昌大通文化广电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文化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再持有满天星斗公司股份。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52,208,178.65 | 52,208,178.65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52,208,178.65 | 52,208,178.65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12,261,670.63 | 12,261,670.63 |
2.本年增加金额 | 1,653,258.96 | 1,653,258.96 |
(1)计提或摊销 | 1,653,258.96 | 1,653,258.96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13,914,929.59 | 13,914,929.59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38,293,249.06 | 38,293,249.06 |
2.年初账面价值 | 39,946,508.02 | 39,946,508.02 |
12.固定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0,077,393.46 | 64,343,597.2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0,077,393.46 | 64,343,597.24 |
12.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18,955,176.34 | 10,891,021.26 | 12,658,525.78 | 142,504,723.38 |
2.本年增加金额 | 37,815,211.55 | 1,244,297.67 | 1,104,835.96 | 40,164,345.18 |
(1)购置 | 37,815,211.55 | 1,244,297.67 | 1,104,835.96 | 40,164,345.18 |
3.本年减少金额 | 10,796,510.41 | 325,827.90 | 82,847.84 | 11,205,186.15 |
(1)处置或报废 | 10,796,510.41 | 325,827.90 | 82,847.84 | 11,205,186.15 |
4.年末余额 | 145,973,877.48 | 11,809,491.03 | 13,680,513.90 | 171,463,882.41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67,933,140.16 | 5,669,462.29 | 4,558,523.69 | 78,161,126.14 |
2.本年增加金额 | 19,078,388.41 | 1,517,457.61 | 2,253,536.31 | 22,849,382.33 |
(1)计提 | 19,078,388.41 | 1,517,457.61 | 2,253,536.31 | 22,849,382.33 |
3.本年减少金额 | 10,097,465.00 | 275,442.97 | 78,705.45 | 10,451,613.42 |
(1)处置或报废 | 10,097,465.00 | 275,442.97 | 78,705.45 | 10,451,613.42 |
4.年末余额 | 76,914,063.57 | 6,911,476.93 | 6,733,354.55 | 90,558,895.05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10,827,593.90 | 10,827,593.90 | ||
(1)计提 | 10,827,593.90 | 10,827,593.90 | ||
3.本年减少金额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4.年末余额 | 10,827,593.90 | 10,827,593.90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58,232,220.01 | 4,898,014.10 | 6,947,159.35 | 70,077,393.46 |
2.年初账面价值 | 51,022,036.18 | 5,221,558.97 | 8,100,002.09 | 64,343,597.24 |
(2)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杌空间项目 | 14,436,791.86 | 3,609,197.96 | 10,827,593.90 | 市场法 | 资产处置价值 | 市场价格 |
合计 | 14,436,791.86 | 3,609,197.96 | 10,827,593.90 | — | — | — |
13.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68,388,371.15 | 68,388,371.15 |
2.本年增加金额 | 23,816,830.86 | 23,816,830.86 |
(1)租入 | 23,816,830.86 | 23,816,830.86 |
3.本年减少金额 | 7,734,713.12 | 7,734,713.12 |
(1)处置 | 7,734,713.12 | 7,734,713.12 |
4.年末余额 | 84,470,488.89 | 84,470,488.89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22,640,848.18 | 22,640,848.18 |
2.本年增加金额 | 12,876,755.44 | 12,876,755.44 |
(1)计提 | 12,876,755.44 | 12,876,755.44 |
3.本年减少金额 | 1,665,938.23 | 1,665,938.23 |
(1)处置 | 1,665,938.23 | 1,665,938.23 |
4.年末余额 | 33,851,665.39 | 33,851,665.39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房屋 | 合计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50,618,823.50 | 50,618,823.50 |
2.年初账面价值 | 45,747,522.97 | 45,747,522.97 |
14.无形资产
项目 | 非专利技术 | 著作权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504,528.30 | 34,050.96 | 519,366.36 | 42,732.07 | 1,100,677.69 |
2.本年增加金额 | 10,094.34 | 38,834.95 | 15,940.57 | 64,869.86 | |
(1)购置 | 10,094.34 | 38,834.95 | 15,940.57 | 64,869.86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504,528.30 | 44,145.30 | 558,201.31 | 58,672.64 | 1,165,547.55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138,949.61 | 3,973.92 | 219,119.25 | 4,213.25 | 366,256.03 |
2.本年增加金额 | 100,905.60 | 8,489.49 | 106,795.82 | 11,410.54 | 227,601.45 |
(1)计提 | 100,905.60 | 8,489.49 | 106,795.82 | 11,410.54 | 227,601.45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239,855.21 | 12,463.41 | 325,915.07 | 15,623.79 | 593,857.48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264,673.09 | 31,681.89 | 232,286.24 | 43,048.85 | 571,690.07 |
2.年初账面价值 | 365,578.69 | 30,077.04 | 300,247.11 | 38,518.82 | 734,421.66 |
15.商誉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商誉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北京洛蓝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8,235,811.59 | 28,235,811.59 | ||||
合计 | 28,235,811.59 | 28,235,811.59 |
本公司管理层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资产组进行评估,根据其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020028号《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洛蓝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管理层认为公司本年无需对该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
(2)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北京洛蓝资产组 | 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归属于北京洛蓝分部 | 是 |
(3)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北京洛蓝资产组 | 31,060,386.97 | 47,043,000.00 | 5 | 收入增长率为0%-1%、毛利率为39.57%、税前折现率15.52% | ①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收入增长率为0%、毛利率为39.57%、税前折现率15.52% | 收入增长率为0%、毛利率、税前折现率与预测期保持一致 | |
合计 | 31,060,386.97 | 47,043,000.00 | — | — | — | — | —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6.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摊销 | 本年其他减少 | 年末余额 |
办公室装修费 | 5,031,305.47 | 439,223.24 | 1,565,009.59 | 3,905,519.12 | |
“天时”项目配套 | 4,844,384.10 | 1,076,529.65 | 3,767,854.45 | ||
顺义库房装修费 | 219,918.23 | 219,918.23 | |||
车辆装饰 | 15,274.93 | 4,700.00 | 10,574.93 | ||
合计 | 10,110,882.73 | 439,223.24 | 2,866,157.47 | 7,683,948.50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62,238,272.52 | 12,680,580.94 | 55,512,907.27 | 12,652,893.09 |
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 235,887,366.08 | 37,069,920.15 | 182,720,757.67 | 45,205,427.13 |
已确认未收票成本 | 55,718,623.77 | 8,357,793.57 | 10,420,000.00 | 2,605,000.00 |
租赁负债税会差异 | 36,628,503.28 | 6,801,461.07 | 16,248,103.20 | 4,059,989.74 |
股权激励 | 8,379,481.83 | 1,495,218.76 | 11,547,484.57 | 2,762,166.97 |
合计 | 398,852,247.48 | 66,404,974.49 | 276,449,252.71 | 67,285,476.9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全额税前扣除固定资产采购金额的税会差异 | 51,284,515.45 | 7,692,677.32 | 41,512,816.56 | 10,378,204.14 |
使用权资产税会差异 | 37,122,496.99 | 6,842,964.27 | 15,527,070.58 | 3,879,713.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调整 | 2,716,384.50 | 410,050.11 | 4,957,293.71 | 1,239,323.43 |
合计 | 91,123,396.94 | 14,945,691.70 | 61,997,180.85 | 15,497,241.11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8,065,546.26 | 18,604,269.17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合计 | 18,065,546.26 | 18,604,269.1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备注 |
2025 | 885,352.35 | 885,352.35 | |
2026 | 425,871.05 | 513,176.76 | |
2027 | 7,665,607.00 | 17,205,740.06 | |
2028 | 9,088,715.86 | ||
合计 | 18,065,546.26 | 18,604,269.17 | —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619,144.90 | 1,619,144.90 | ||||
预付工程款 | 1,524,439.32 | 1,524,439.32 | ||||
合计 | 3,143,584.22 | 3,143,584.22 |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未付设计制作费 | 63,385,449.57 | 41,140,243.60 |
未付设备采购款 | 42,370,129.24 | 101,011,063.58 |
未付其他费用 | 10,133,034.36 | 10,855,719.96 |
合计 | 115,888,613.17 | 153,007,027.1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6,876,084.27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5,568,533.86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2,444,618.13 | — |
20.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2,904,657.84 | 34,859,631.00 |
合计 | 42,904,657.84 | 34,859,631.0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往来款 | 30,014,958.23 | 64,886.41 |
限制性股票 | 6,052,680.40 | 10,396,834.00 |
股权转让款 | 4,581,074.78 | 6,6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1,024,577.71 | 16,336,653.18 |
其他 | 1,231,366.72 | 1,461,257.41 |
合计 | 42,904,657.84 | 34,859,631.00 |
21.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设计制作项目 | 104,788,558.23 | 296,147,410.57 |
租赁项目 | 2,027,662.09 | 2,067,430.71 |
合计 | 106,816,220.32 | 298,214,841.2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客户一 | 9,433,962.30 | 项目尚未完工 |
客户二 | 7,910,830.69 | 项目尚未完工 |
客户三 | 6,230,094.34 | 项目尚未完工 |
客户四 | 4,867,924.54 | 项目尚未完工 |
合计 | 28,442,811.87 | — |
(3)本年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客户一 | -165,000,000.00 | 本年确认收入 |
客户二 | -32,735,849.06 | 本年确认收入 |
客户三 | -31,698,113.21 | 本年确认收入 |
客户四 | -7,491,174.56 | 本年确认收入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客户五 | -3,260,865.15 | 本年确认收入 |
客户六 | -1,507,169.81 | 本年确认收入 |
客户七 | 50,535,848.98 | 本年预收项目费 |
客户八 | 4,245,283.02 | 本年预收项目费 |
客户九 | 4,101,420.99 | 本年预收项目费 |
合计 | -182,810,618.80 | —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7,190,917.76 | 84,934,844.45 | 79,801,388.16 | 12,324,374.05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32,400.33 | 9,333,681.47 | 9,292,165.64 | 773,916.16 |
辞退福利 | 75,620.01 | 937,936.84 | 1,013,556.85 | |
合计 | 7,998,938.10 | 95,206,462.76 | 90,107,110.65 | 13,098,290.21 |
(2)短期薪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508,570.01 | 73,294,981.41 | 68,213,968.11 | 11,589,583.31 |
职工福利费 | 371,596.16 | 371,596.16 | ||
社会保险费 | 442,662.83 | 5,680,567.29 | 5,651,434.05 | 471,796.0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6,452.46 | 5,166,019.75 | 5,106,210.06 | 456,262.15 |
工伤保险费 | 13,931.13 | 172,347.23 | 171,856.86 | 14,421.50 |
生育保险费 | 32,279.24 | 342,200.31 | 373,367.13 | 1,112.42 |
住房公积金 | 20,382.00 | 4,644,010.20 | 4,634,243.20 | 30,149.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9,302.92 | 943,689.39 | 930,146.64 | 232,845.67 |
合计 | 7,190,917.76 | 84,934,844.45 | 79,801,388.16 | 12,324,374.05 |
(3)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706,562.16 | 9,050,415.07 | 9,009,912.59 | 747,064.64 |
失业保险费 | 25,838.17 | 283,266.40 | 282,253.05 | 26,851.52 |
合计 | 732,400.33 | 9,333,681.47 | 9,292,165.64 | 773,916.16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3.应交税费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975,755.23 | 2,752,852.85 |
印花税 | 135,233.23 | 67,542.68 |
个人所得税 | 45,053.71 | 32,814.76 |
增值税 | 242,188.9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58.97 | |
教育费附加 | 8,542.13 |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3.06 | |
合计 | 2,156,042.17 | 3,115,903.44 |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378,414.17 | 14,610,113.78 |
合计 | 12,378,414.17 | 14,610,113.78 |
25.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48,874,761.96 | 64,358,415.10 |
合计 | 48,874,761.96 | 64,358,415.10 |
26.租赁负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经营租赁 | 35,528,487.88 | 33,463,443.94 |
合计 | 35,528,487.88 | 33,463,443.94 |
27.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政府补助项目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年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开展冬奥会开闭幕式大型表演智能化创编排演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发项目资金-虚拟云平台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000,000.00 | 4,000,000.00 |
28.股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增减(+、-) | 年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额 | 137,331,308.00 | -163,560.00 | -163,560.00 | 137,167,748.00 |
注:本年增加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和附注十二、股份支付。
29.资本公积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2,303,162,470.53 | 4,180,593.60 | 2,298,981,876.9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330,493.38 | 3,168,002.74 | 24,162,490.64 | |
合计 | 2,330,492,963.91 | 7,348,596.34 | 2,323,144,367.57 |
注:股本溢价本年减少系本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减少4,180,593.60元,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变动系计提股权激励费用减少3,168,002.74元。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0.库存股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股权激励 | 10,396,834.00 | 4,344,153.60 | 6,052,680.40 | |
股份回购(注) | 50,102,294.85 | 50,102,294.85 | ||
合计 | 10,396,834.00 | 50,102,294.85 | 4,344,153.60 | 56,154,975.25 |
注: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34,420股,成交总金额为50,102,294.85元。
31.盈余公积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4,210,321.96 | 12,113,306.68 | 66,323,628.64 | |
合计 | 54,210,321.96 | 12,113,306.68 | 66,323,628.64 |
32.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 687,113,422.82 | 690,728,388.47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65,013.21 | 165,013.21 |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 | 165,013.21 | 165,013.21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687,278,436.03 | 690,893,401.68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4,479,505.17 | 14,714,520.8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113,306.68 | 8,721,138.9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608,347.56 | |
本年年末余额 | 809,644,634.52 | 687,278,436.03 |
3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72,147,375.83 | 422,109,075.60 | 315,305,913.97 | 236,077,730.88 |
其他业务 | 4,631,114.71 | 1,767,424.11 | 4,745,870.76 | 1,676,144.78 |
合计 | 676,778,490.54 | 423,876,499.71 | 320,051,784.73 | 237,753,875.66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其中: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 | 672,147,375.83 | 422,109,075.60 |
其他 | 4,631,114.71 | 1,767,424.11 |
合计 | 676,778,490.54 | 423,876,499.7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华北地区 | 23,941,085.70 | 23,135,179.33 |
华东地区 | 455,074,649.99 | 273,271,704.80 |
华中地区 | 8,220,566.16 | 2,462,274.58 |
西北地区 | 188,959,813.47 | 125,273,899.04 |
西南地区 | 582,375.22 | -266,558.04 |
合计 | 676,778,490.54 | 423,876,499.71 |
34.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房产税 | 541,009.73 | 537,063.08 |
印花税 | 463,435.28 | 350,356.2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2,713.40 | 1,364,272.18 |
教育费附加 | 223,366.71 | 980,581.03 |
车船使用税 | 15,912.77 | 4,480.00 |
土地使用税 | 1,315.55 | 5,262.20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3,832.62 | |
合计 | 1,557,753.44 | 3,245,847.37 |
35.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后期维护费 | 7,995,533.78 | 4,362,713.94 |
项目调研费 | 4,750,811.76 | 6,252,354.79 |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775,864.73 | 902,194.83 |
办公费及其他 | 649,639.89 | 1,040,443.38 |
物业水电及短期租赁费 | 524,324.68 | 772,184.65 |
折旧及摊销费 | 188,228.01 | 1,153,080.51 |
合计 | 14,884,402.85 | 14,482,972.10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6.管理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944,537.67 | 30,744,049.74 |
折旧及摊销费 | 7,133,632.55 | 6,865,635.96 |
中介机构费 | 2,611,620.34 | 2,029,610.21 |
物业水电及短期租赁费 | 2,107,425.33 | 1,710,049.38 |
办公费 | 1,027,705.73 | 1,188,634.49 |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609,560.10 | 254,959.41 |
车辆费用 | 527,424.62 | 531,391.66 |
股权激励 | -3,168,002.74 | 7,945,002.71 |
其他 | 1,130,317.52 | 1,062,196.14 |
合计 | 47,924,221.12 | 52,331,529.70 |
37.研发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957,632.48 | 32,324,516.14 |
折旧及摊销费 | 4,584,697.45 | 3,265,384.15 |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2,391.00 | 9,077.59 |
委外研发支出 | 1,622,641.48 | |
车辆费用 | 166,574.94 | |
其他 | 112,925.32 | 3,438.56 |
合计 | 38,657,646.25 | 37,391,632.86 |
38.财务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862,045.77 | 2,399,454.12 |
减:利息收入 | 8,175,580.26 | 7,316,427.80 |
加:其他支出 | 180,866.95 | 8,378.07 |
合计 | -6,132,667.54 | -4,908,595.61 |
39.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财政奖励资金 | 4,234,941.00 | 58,959.00 |
进项税加计扣除金额 | 2,164,618.90 | 2,100,198.12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99,491.38 | 193,230.60 |
稳岗补贴款 | 2,682.50 | 4,269.60 |
合计 | 6,501,733.78 | 2,356,657.32 |
4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43,404.39 | -12,720,604.03 |
合计 | -2,243,404.39 | -12,720,604.03 |
41.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891,801.90 | 109,975,317.8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86,020.43 | 3,751,114.2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18,911.62 | 8,432,475.36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8,381,335.07 | |
其他 | -981,074.78 | -7,934,203.69 |
合计 | 69,477,835.93 | 122,606,038.84 |
42.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22,006.00 | -872,006.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1,771,876.41 | -77,249,174.8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8,195.53 | |
合计 | -51,128,065.94 | -78,121,180.89 |
43.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78,034.27 | -11,122,056.2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73,848.01 | 6,741,583.72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0,827,593.90 | |
合计 | -13,079,476.18 | -4,380,472.51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4.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348,023.46 | 5,975.88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2,348,023.46 | 5,975.8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900,114.38 | 39,870.53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447,909.08 | -33,894.65 |
合计 | 2,348,023.46 | 5,975.88 |
45.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42,000.00 | 110,500.00 | 42,000.00 |
其他 | 73,079.49 | 61,264.57 | 73,079.49 |
合计 | 115,079.49 | 171,764.57 | 115,079.49 |
(2)计入当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年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财政扶持款 | 静安区财政局 | 财政扶持 | 一次性奖励 | 否 | 否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 静安区财政局 | 完成培训 | 一次性奖励 | 否 | 否 | 1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2,000.00 |
46.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72,639.14 | 72,639.14 | |
滞纳金 | 59,872.27 | 449.61 | 59,872.27 |
罚款 | 900.00 | 500.00 | 900.00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
其他 | 7,700.00 | 66,988.63 | 7,700.00 |
合计 | 141,111.41 | 267,938.24 | 141,111.41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当年所得税费用 | 35,178,193.32 | 34,842,653.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8,953.03 | -33,724,990.93 |
合计 | 35,507,146.35 | 1,117,662.9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本年合并利润总额 | 167,861,249.4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179,187.4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102,479.7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84,640.9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7,422.1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0,562.00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2,859,869.7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052,407.02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85,625.1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5,150,233.79 |
所得税费用 | 35,507,146.35 |
4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外部往来款 | 30,015,649.70 | 41,760.44 |
利息收入 | 8,287,080.07 | 7,198,569.80 |
押金及保证金 | 5,831,970.00 | 18,493,276.21 |
政府补助 | 382,448.82 | 366,959.20 |
代垫款及备用金 | 164,956.04 | 715,192.90 |
其他 | 257,438.27 | 69,928.04 |
合计 | 44,939,542.90 | 26,885,686.59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2,731,063.18 | 23,089,797.80 |
中介机构及服务费 | 3,032,002.18 | 2,116,406.71 |
房租物业水电费 | 3,021,017.12 | 2,469,346.95 |
办公费 | 1,554,622.31 | 1,979,770.52 |
车辆、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1,502,072.69 | 1,388,454.47 |
银行手续费 | 181,465.31 | 26,125.38 |
员工借备用金 | 118,002.65 | 346,050.12 |
其他 | 3,083,994.07 | 3,059,158.45 |
合计 | 35,224,239.51 | 34,475,110.40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赎回结构性存款 | 7,244,000,000.00 | 6,219,100,000.00 |
赎回理财产品 | 1,934,300,000.00 | 1,073,150,000.00 |
合计 | 9,178,300,000.00 | 7,292,25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8,014,000,000.00 | 4,874,000,000.00 |
购买理财产品 | 930,000,000.00 | 2,140,250,000.00 |
合计 | 8,944,000,000.00 | 7,014,250,0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回购公司股份 | 50,102,294.85 | |
支付房租 | 18,802,450.75 | 12,711,684.73 |
股权激励 | 4,344,153.60 | |
合计 | 73,248,899.20 | 12,711,684.73 |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32,354,103.10 | 8,287,100.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079,476.18 | 4,380,472.51 |
信用减值损失 | 51,128,065.94 | 78,121,180.8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502,641.29 | 20,628,731.0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2,876,755.44 | 13,919,149.94 |
无形资产摊销 | 227,601.45 | 232,284.1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66,157.47 | 2,415,514.7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2,348,023.46 | -5,975.8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72,639.1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 2,243,404.39 | 12,720,604.0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 1,862,045.77 | 2,399,454.1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69,477,835.93 | -122,606,038.84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880,502.44 | -29,531,067.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551,549.41 | -4,193,923.6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1,362,542.06 | 57,774,019.0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11,805,228.58 | 25,924,974.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218,767,895.29 | -60,487,716.12 |
其他 | -3,168,002.74 | 7,945,002.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77,227.70 | 17,923,766.5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751,434,755.07 | 628,859,694.69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628,859,694.69 | 229,399,701.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2,575,060.38 | 399,459,993.56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现金 | 751,434,755.07 | 628,859,694.69 |
其中:库存现金 | 10,012.83 | 64,942.8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19,779,208.57 | 628,794,751.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1,645,533.67 | |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年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 751,434,755.07 | 628,859,694.6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货币资金 | 12,582,358.19 | 12,693,858.00 | 履约保函尚未到期 |
合计 | 12,582,358.19 | 12,693,858.00 | — |
50.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862,045.77 | 2,399,454.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426,826.23 | 441,428.08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8,802,450.75 | 12,711,684.73 |
(2)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北京起礼科技有限公司 | 2,452,342.93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北京一起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3,182.91 | |
合计 | 4,475,525.84 |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被投资单位 | 投资金额 | 投资比例 | 持股比例 | 变动原因 |
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注1) | 5,0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3月投资设立 |
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2) | 3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9月投资设立 |
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注3) | 100,000.00 | 100.00% | 100.00% | 2023年11月投资设立 |
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注4) | 100.00% | 100.00% | 2023年12月投资设立 |
注1:2023年3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500.00万元。注2:2023年9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30.00万元。
注3:2023年11月,公司成立全资子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本年已实际出资10.00万元。
注4:2023年12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实际出资。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锋尚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500万 | 上海 | 上海市静安区 | 专业设计及制作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200万 | 北京 | 北京市怀柔区 | 专业设计及制作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锋尚煜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1000万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专业设计及制作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郑州锋尚世纪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000万 | 郑州 | 郑州市郑东区 | 专业设计及制作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锋尚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万 | 北京 | 北京市东城区 | 技术开发及制作服务 | 100 | 2021年投资设立 | |
北京洛蓝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200万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文艺创作、设计及制作 | 100 | 2021年外购合并 | |
上海锋尚六三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万 | 上海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旅游服务及组织活动 | 60 | 2021年合资成立 | |
西安杌空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4000万 | 西安 | 西安市曲江新区 | 文艺创作及旅游策划 | 60 | 2021年合资成立 | |
青岛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 | 青岛 | 青岛市黄岛区 | 娱乐业 | 100 | 2022年投资设立 | |
三亚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500万 | 三亚 | 三亚市天涯区 | 数字交互式沉浸演艺项目 | 100 | 2022年设立 | |
杭州锋尚利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3000万 | 杭州 | 杭州市上城区 | 文化艺术 | 66.67 | 2022年合资成立 | |
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 1000万 | 北京 | 北京市东城区 | 文艺艺术及演出服务 | 100 | 2023年成立 | |
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0万 | 太原 | 太原市小店区 | 文化艺术交流 | 100 | 2023年成立 | |
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 | 1500万 | 浙江 | 杭州市萧山区 | 文化艺术交流 | 100 | 2023年成立 | |
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万 | 北京 | 北京市顺义区 | 文艺艺术及演出服务 | 100 | 2023年成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锋尚六三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40% | 3,967,774.80 | 17,279,917.69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锋尚六三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8,642,501.12 | 34,910,488.24 | 63,552,989.36 | 5,761,445.98 | 14,591,749.15 | 20,353,195.13 | 15,271,112.59 | 40,802,159.42 | 56,073,272.01 | 6,942,137.70 | 15,850,777.07 | 22,792,914.77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锋尚六三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33,541,119.43 | 9,919,436.99 | 9,919,436.99 | 22,301,598.21 | 5,789,195.11 | -9,132,337.05 | -9,132,337.05 | -19,509,099.69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年末余额/本年发生额 | 年初余额/上年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030,000.00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1,209,419.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09,419.69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5,487,167.48 | 53,720,058.6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523,399.26 | 3,751,114.2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23,399.26 | 3,751,114.23 |
八、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会计科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年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年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000,000.00 | 4,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会计科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6,501,733.78 | 2,356,657.32 |
营业外收入 | 42,000.00 | 110,500.00 |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
(2)信用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五名金额合计:366,377,965.01元。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764,017,113.26 | 764,017,113.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0,949,718.63 | 2,180,949,718.63 | |||
应收账款 | 289,500,729.45 | 289,500,729.45 | |||
其他应收款 | 7,972,123.07 | 7,972,123.07 | |||
合同资产 | 6,338,763.02 | 6,338,763.02 | |||
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115,888,613.17 | 115,888,613.17 | |||
其他应付款 | 42,904,657.84 | 42,904,657.8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09,372.00 | 15,209,372.00 | |||
租赁负债 | 13,850,832.77 | 15,232,800.49 | 10,682,893.31 | 39,766,526.57 |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4,570,657.01 | 1,956,379,061.62 | 2,180,949,718.6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4,570,657.01 | 1,956,379,061.62 | 2,180,949,718.6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93,614,358.29 | 1,956,379,061.62 | 2,149,993,419.91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0,956,298.72 | 30,956,298.72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本公司采用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公司根据相关产品的期末净值确定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股票,股票公司根据相关股票的期末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无采用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采用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参照同类产品预期市场收益率折现确定公允价值。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沙晓岚、王芳韵夫妇。
控股股东 | 持股金额 | 持股比例(%) |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年末比例 | 年初比例 | |
沙晓岚 | 57,457,799.00 | 57,457,799.00 | 41.89 | 41.84 |
王芳韵 | 17,812,500.00 | 17,812,500.00 | 12.99 | 12.97 |
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27,000.00 | 12,027,000.00 | 8.77 | 8.76 |
合计 | 87,297,299.00 | 87,297,299.00 | 63.65 | 63.57 |
注:股东沙晓岚为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股9,891,402股,间接持股比例7.21%。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
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郑州黄河颂演艺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 | 联营企业 |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注) | 合营企业 |
三亚天涯锋尚旅游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注: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处置,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处置,详见附注五、10.长期股权投资。
(4)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注) |
上海指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 系公司外部监事任职单位 |
注: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和谐欣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牛奎光和王静波为北京和谐欣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二级出资人,以上二位自然人同时是西藏知行并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合计持有西藏知行并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00%的权益,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西藏知行并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并控制的企业,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的规定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2.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设备采购、接受劳务 | 33,800,969.66 | 5,607,597.25 |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设计制作 | 28,872,278.68 | 204,905.66 |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 专项法律服务费 | 446,033.95 | 254,716.98 |
上海指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项目设计制作 | 849,056.59 | |
合计 | 63,119,282.29 | 6,916,276.48 |
注:本公司于2023年12月处置原合营企业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2023年1-12月关联交易金额为3,380.10万元,均于处置前发生。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专业制作 | 347,826.52 | |
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专业制作 | 160,377.36 | |
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专业制作 | -210,138.91 | |
合计 | 508,203.88 | -210,138.91 |
(2)关联租赁情况1)承租情况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沙晓岚 | 房屋 | 1,404,009.00 | 101,613.42 | 9,049.15 | 4,047,705.20 |
注:上述交易本年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余额为1,350,349.79元,上年末租赁负债余额为2,652,745.35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为1,302,395.58元。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名称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薪酬合计 | 10,097,694.21 | 9,056,638.95 |
3.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韶山湖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2,487,914.29 | 6,746,374.29 | 44,995,514.69 | 4,499,551.47 |
应收账款 | 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 | 3,801,775.62 | 380,177.56 | ||
合同资产 | 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 | 4,032,293.91 | 403,229.39 | ||
预付账款 |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575,221.27 | |||
预付账款 |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 47,169.81 | |||
其他应收款 | 沙晓岚 | 351,002.25 | 351,002.25 |
注:本公司对原联营企业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年末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433.23万元,坏账准备129.9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00万元、坏账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准备9.00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403.23万元、坏账准备120.97万元;本公司于2023年1月处置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于年末不再认定为关联方。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郑州黄河颂演艺有限公司 | 9,433,962.30 | 9,433,962.30 |
应付账款 |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758,300.18 | |
应付账款 | 沙晓岚 | 1,404,009.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指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53,301.88 | 153,301.88 |
应付账款 |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注) | 3,258,488.61 |
注:本公司对原合营企业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年末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65.00万元,本公司于2023年12月处置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于年末不再认定为关联方。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021年11月16日,本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管理层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1,760,000.00份,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52,0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08,000.00股。由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授予的权益,实际授予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21,4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85,600.00股。
2022年7月25日,本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管理层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51,000.00份,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0,2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0,800.00股。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授予的权益,实际授予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9,2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76,800.00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是指本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是指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进行如下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由26.63元/股调整为
26.56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6.63元/股调整为26.56元/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7个月、29个月、41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7个月、29个月、41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137,331,308.00股。2022年公司因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于2023年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51,360.00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05,440.00股;因人员离职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200.00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8,8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至137,167,748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绝对值(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净利润绝对值(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2 | 3.00亿 | 2.40亿 |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3 | 4.00亿 | 3.20亿 |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4 | 5.00亿 | 4.00亿 |
(续)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 |
年度净利润绝对值(A) | A≧Am | X=100% |
An≦A<Am | X=50% | |
A<An | X=0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以上净利润的计算需扣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务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考核目标一致。
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作废失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考核评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考核结果(S) | S≧80 | 80>S≧70 | 70>S≧60 | S<60 |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 100% | 80% | 60% | 0% |
本年公司因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导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07,3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429,360.00股;因人员离职导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2,3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49,440.00股。
授予对象类别 | 本年授予 | 本年行权 | 本年解锁 | 本年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 598,500.00 | 7,477,003.74 | ||||||
合计 | 598,500.00 | 7,477,003.74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项目 | 本年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标的股价、有效期、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
本年估计与上年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379,481.83 |
3.本年股份支付费用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 -3,168,002.74 | |
合计 | -3,168,002.74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2024年3月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实施2023年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5,257,944.62 | 53,377,812.02 |
1-2年 | 16,226,985.05 | 85,376,798.63 |
2-3年 | 52,910,365.37 | 248,819,655.26 |
3年以上 | 299,303,884.16 | 103,200,754.79 |
其中:3-4年 | 213,201,529.76 | 74,261,817.41 |
4-5年 | 67,626,037.41 | 27,094,936.63 |
5年以上 | 18,476,316.99 | 1,844,000.75 |
合计 | 493,699,179.20 | 490,775,020.70 |
(2)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11,900.00 | 0.45 | 2,211,9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1,487,279.20 | 99.55 | 202,230,754.57 | 41.15 | 289,256,524.63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489,501,427.55 | 99.15 | 202,230,754.57 | 41.31 | 287,270,672.98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1,985,851.65 | 0.40 | 1,985,851.65 | ||
合计 | 493,699,179.20 | 100.00 | 204,442,654.57 | 41.41 | 289,256,524.63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11,900.00 | 0.45 | 2,211,9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8,563,120.70 | 99.55 | 145,940,340.19 | 29.87 | 342,622,780.51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481,442,208.43 | 98.10 | 145,940,340.19 | 30.31 | 335,501,868.24 |
关联方组合 | 7,120,912.27 | 1.45 | 7,120,912.27 | ||
合计 | 490,775,020.70 | 100.00 | 148,152,240.19 | 30.19 | 342,622,780.51 |
1)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 | 2,211,900.00 | 2,211,900.00 | 2,211,900.00 | 2,211,900.00 | 100.00 | 预期不能收回 |
合计 | 2,211,900.00 | 2,211,900.00 | 2,211,900.00 | 2,211,900.00 | — | — |
2)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3,272,092.97 | 6,163,604.65 | 5.00 |
1至2年 | 15,941,985.05 | 1,594,198.51 | 10.00 |
2至3年 | 50,983,465.37 | 15,295,039.61 | 30.00 |
3至4年 | 213,201,529.76 | 106,600,764.88 | 50.00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4至5年 | 67,626,037.41 | 54,100,829.93 | 80.00 |
5年以上 | 18,476,316.99 | 18,476,316.99 | 100.00 |
合计 | 489,501,427.55 | 202,230,754.57 | — |
(3)应收账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48,152,240.19 | 56,290,414.38 | 204,442,654.57 | |||
合计 | 148,152,240.19 | 56,290,414.38 | 204,442,654.57 |
(4)本年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客户一 | 167,396,701.99 | 167,396,701.99 | 33.65 | 94,523,251.91 | |
客户二 | 64,278,619.00 | 64,278,619.00 | 12.92 | 31,088,937.90 | |
客户三 | 60,305,255.14 | 2,700,000.00 | 63,005,255.14 | 12.67 | 3,150,262.76 |
客户四 | 36,358,078.88 | 36,358,078.88 | 7.31 | 22,255,519.16 | |
客户五 | 35,339,310.00 | 35,339,310.00 | 7.10 | 1,766,965.50 | |
合计 | 363,677,965.01 | 2,700,000.00 | 366,377,965.01 | 73.65 | 152,784,937.23 |
2.其他应收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084,845.91 | 28,126,720.54 |
合计 | 28,084,845.91 | 28,126,720.54 |
2.1其他应收款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内部借款 | 23,000,000.00 | 20,0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4,791,660.80 | 4,210,810.80 |
应收投资款 | 205,991.99 | 3,575,534.23 |
赔偿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代垫费用 | 88,200.00 | |
备用金 | 19,592.32 | 340,375.51 |
合计 | 28,205,445.11 | 28,226,720.54 |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53,386.32 | 13,969,801.48 |
1-2年 | 10,304,941.99 | 11,741,784.60 |
2-3年 | 11,731,982.34 | 2,238,134.46 |
3年以上 | 2,515,134.46 | 277,000.00 |
其中:3-4年 | 2,238,134.46 | 277,000.00 |
4-5年 | 277,000.00 | |
合计 | 28,205,445.11 | 28,226,720.54 |
(3)其他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0.35 | 1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105,445.11 | 99.65 | 20,599.20 | 0.07 | 28,084,845.91 |
合计 | 28,205,445.11 | 100.00 | 120,599.20 | 0.43 | 28,084,845.91 |
(续)
类别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0.35 | 100,000.0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126,720.54 | 99.65 | 28,126,720.54 | ||
合计 | 28,226,720.54 | 100.00 | 100,000.00 | 0.35 | 28,126,720.54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其他应收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市兆成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
2)其他应收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653,386.32 | ||
1-2年 | 10,304,941.99 | 20,599.20 | 0.20 |
2-3年 | 11,731,982.34 | ||
3年以上 | 2,415,134.46 | ||
其中:3-4年 | 2,238,134.46 | ||
4-5年 | 177,000.00 | ||
合计 | 28,105,445.11 | 20,599.20 | — |
3)其他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0,000.00 | 100,000.00 | ||
2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20,599.20 | 20,599.20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599.20 | 100,000.00 | 120,599.20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其他应收款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 | 1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99.20 | 20,599.20 | ||||
合计 | 100,000.00 | 20,599.20 | 120,599.20 |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内部借款 | 23,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81.54 | |
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 押金及保证金 | 2,238,134.46 | 3-4年 | 7.94 | |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426,926.15 | 2-3年 | 5.06 | |
杭州兴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0.00 | 1年以内 | 1.06 | |
北京歌华文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259,800.19 | 2-3年 | 0.92 | |
合计 | — | 27,224,860.80 | — | 96.52 |
3.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5,251,665.68 | 195,251,665.68 | 148,767,481.83 | 148,767,481.8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1,129,968.65 | 71,129,968.65 | 56,996,479.54 | 56,996,479.54 | ||
合计 | 266,381,634.33 | 266,381,634.33 | 205,763,961.37 | 205,763,961.37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上海锋尚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5,459,890.34 | -105,389.03 | 5,354,501.31 | |||||
北京锋尚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5,065,596.53 | -945,456.13 | 14,120,140.40 | |||||
北京锋尚煜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10,265,646.31 | -47,881.23 | 10,217,765.08 | |||||
郑州锋尚世纪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北京锋尚互动娱乐科技有限公司 | 20,945,449.43 | 3,000,000.00 | 59,192.72 | 24,004,642.15 | ||||
北京洛蓝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7,030,899.22 | -376,282.48 | 36,654,616.74 | |||||
上海锋尚六三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西安杌空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
青岛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9,500,000.00 | 10,000,000.00 | |||||
杭州锋尚利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北京锋尚幻星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太原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浙江锋尚文化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三亚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1) | ||||||||
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注2)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合计 | 148,767,481.83 | 47,900,000.00 | -1,415,816.15 | 195,251,665.68 |
注1:2022年1月,本公司设立三亚锋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三亚锋尚公司注册资本2,500.00万元,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实际出资。注2:2023年12月,本公司新设立北京锋尚演艺制作有限责任公司。锋尚演艺制作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实际出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23,030,000.00 | 24,239,419.69 | 1,209,419.69 | |||||||||
小计 | 23,030,000.00 | 24,239,419.69 | 1,209,419.69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3,966,479.54 | 37,500,000.00 | -336,510.89 | 71,129,968.65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小计 | 33,966,479.54 | 37,500,000.00 | -336,510.89 | 71,129,968.65 | ||||||||
合计 | 56,996,479.54 | 37,500,000.00 | 24,239,419.69 | 872,908.80 | 71,129,968.65 |
注:详见本附注“五、10.长期股权投资”。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29,691,417.84 | 424,124,750.75 | 344,826,620.54 | 229,832,946.69 |
其他业务 | 6,883,274.41 | 3,906,561.41 | 9,683,644.32 | 6,650,538.43 |
合计 | 636,574,692.25 | 428,031,312.16 | 354,510,264.86 | 236,483,485.12 |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合同分类 | 本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其中:专业设计及制作业务 | 629,691,417.84 | 424,124,750.75 |
其他 | 6,883,274.41 | 3,906,561.41 |
合计 | 636,574,692.25 | 428,031,312.1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华北地区 | 25,349,041.61 | 25,168,070.00 |
华东地区 | 415,551,065.45 | 268,097,474.28 |
华中地区 | 7,953,321.83 | 2,295,539.17 |
西北地区 | 187,138,888.14 | 132,461,557.39 |
西南地区 | 582,375.22 | 8,671.32 |
合计 | 636,574,692.25 | 428,031,312.16 |
5.投资收益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236,111.83 | 108,988,582.16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72,908.80 | 3,966,479.5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09,419.69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000,000.00 | |
其他 | -981,074.78 | -7,934,203.69 |
合计 | 68,918,526.16 | 135,020,858.01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本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29,111.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43,733.7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7,667,322.73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031.92 | |
小计 | 75,372,136.4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940,549.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34,895.92 | |
合计 | 63,496,691.13 | —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5 | 0.98 | 0.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9 | 0.52 | 0.52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