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3月13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陆小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发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发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6,686,226股(已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以上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钧达股份 | 指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锦迪科技 | 指 |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杨氏投资 | 指 | 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上饶捷泰 | 指 |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滁州捷泰 | 指 | 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淮安捷泰 | 指 | 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捷泰科技 | 指 | 上饶捷泰、滁州捷泰、淮安捷泰的统称 |
GW | 指 | 吉瓦,功率单位,1GW即1,000,000千瓦。 |
光伏电池 | 指 | 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半导体器件。 |
PERC | 指 | PassivatedEmitterandRearContact,钝化发射极及背接触电池,一种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结构。这种电池主要针对全铝背场太阳能电池在背表面的载流子复合较高的缺点,使用SiNx在背表面构成钝化层,并开膜使得铝背场与Si衬底实现有效的金半接触。 |
TOPCon | 指 | TunnelOxidePassivatingContacts,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通过在电池表面制备一层超薄的隧穿氧化层和一层高掺杂的多晶硅薄层,二者共同形成了钝化接触结构,提升电池的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从而提升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 |
166mm电池 | 指 | 采用硅片M6(硅片边长166mm,最大对角线长度223mm)生产的电池,比常规M2(硅片边长156.75mm,最大对角线长度210mm)的面积大12.18%,因此也称166大尺寸电池、166大面积电池。 |
182mm电池 | 指 | 采用硅片M10(硅片边长182mm,最大对角线长度250mm)生产的电池,比常规M2(硅片边长156.75mm,最大对角线长度210mm)的面积大35.34%,因此也称182大尺寸电池、182大面积电池。 |
210mm电池 | 指 | 采用硅片M12(硅片边长210mm,最大对角线长度295mm)生产的电池,比常规M2(硅片边长156.75mm,最大对角线长度210mm)的面积大80.47%,因此也称210大尺寸电池、210大面积电池。 |
大尺寸电池 | 指 | 182mm-210mm尺寸电池的统称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规范运作》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钧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65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钧达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ainanDrindaNewEnergy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Drinda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陆小红 | ||
注册地址 |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216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216 | ||
公司网址 | www.jietaisolar.cn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drinda.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郑彤 | 陈伟 |
联系地址 |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
电话 | 0898-66802555 | 0898-66802555 |
传真 | 0898-66812616 | 0898-66812616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drinda.com.cn | zhengquan@drinda.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s://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变更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21年9月,公司收购捷泰科技51%股权,取得捷泰科技控制权,开始涉足光伏行业。2022年5月,公司将原有汽车饰件业务置出,转型成为一家专注于光伏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2022年7月,公司进一步收购捷泰科技剩余49%股权,持续加码光伏产业。目前,捷泰科技成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面聚焦于光伏电池主业。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施伟岑、薛建兵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6层 | 胡梦婕、岳阳 | 2023年5月-2024年12月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 范明伟、王青青 | 2022年6月-2023年12月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8,656,950,725.19 | 11,595,386,331.54 | 11,595,386,331.54 | 60.90% | 2,863,387,814.89 | 2,863,387,814.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15,642,242.09 | 716,946,874.45 | 716,946,874.45 | 13.77% | -178,635,689.37 | -178,635,68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58,998,449.45 | 493,209,328.45 | 493,209,328.45 | 13.34% | -180,756,886.40 | -180,756,886.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79,184,374.73 | 155,758,810.50 | 155,758,810.50 | 1,170.67% | 580,963,951.79 | 580,963,951.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83 | 5.08 | 3.63 | 5.51% | -1.35 | -0.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75 | 5.08 | 3.57 | 5.04% | -1.35 | -0.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41% | 65.37% | 65.37% | -36.96% | -17.90% | -17.9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8,384,945,305.99 | 9,489,304,291.46 | 9,097,979,625.12 | 102.08% | 6,015,210,593.65 | 6,003,593,576.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709,239,865.97 | 1,050,831,863.00 | 1,050,831,863.00 | 348.14% | 1,001,828,893.56 | 1,001,828,893.5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披露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总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净额法核算,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送股方案,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因送股追溯调整。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227,394,526.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3.5869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3,967,337,980.30 | 5,454,021,925.53 | 4,958,743,625.39 | 4,276,847,19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3,977,345.09 | 601,527,589.26 | 682,731,028.15 | -822,593,720.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4,131,418.48 | 588,850,129.91 | 639,570,466.29 | -1,013,553,565.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206,690.30 | -303,016,714.65 | 721,529,728.47 | 1,504,464,670.6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157,904.16 | 210,861,199.96 | -1,533,557.6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6,431,954.33 | 13,683,371.45 | 4,316,595.7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902,834.51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965.15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34,019,454.50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6,974.46 | 1,852,256.26 | -258,920.7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40,000.00 | 725,000.00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450,612.00 | 3,126,891.39 | 349,868.3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0,355.43 | 53,051.96 | / | |
合计 | 256,643,792.64 | 223,737,546.00 | 2,121,197.0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光伏产业链主要包括硅料、铸锭(拉棒)、切片、电池片、电池组件、应用系统等环节。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向上游采购硅片加工制成电池片,销售给下游组件企业,由组件企业对电池片拼接、封装制成光伏发电组件,供终端客户使用。光伏电池是光伏产业核心技术环节,通过技术迭代升级,不断提升光电转换效率,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光伏电池的技术迭代升级,是下一步光伏产业发展核心,也是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的关键。
(二)行业变化情况2023年,光伏行业迎来新一轮技术变革,叠加产业链价格下行背景,行业发展迅速,光伏需求持续保持高增长。尤其前三季度,产业链各环节充分受益,经营业绩持续高增。进入第四季度,光伏装机迎来传统淡季,组件价格持续下行,一定程度影响产业链各环节盈利,同时刺激行业P型电池产能加速淘汰出清,促进行业N型技术转型升级。长远来看,光伏行业供应端的技术升级和产能优化,有利于光伏产业竞争环境改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掌握行业领先技术以及拥有先进产能的企业,在新一轮光伏产业竞争中,将获得更为有利竞争地位。具体而言:
1、产业链价格下行,刺激行业需求高增过去两年,上游硅料产能短缺价格持续处于高位。2023年,随着硅料产能扩张到位,硅料价格进入下行通道(从2022年最高300元/KG左右,最低下降至2023年60元/KG左右(详见图1),带动产业链成本迅速下降,促使光伏发电经济性进一步增强。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彭博社等数据统计,2010年至2022年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由2.75元/KWh下降至0.34元/KWh,累计已下降87.64%,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已低于煤电发电成本水平。2023年末,光伏组件价格较年初下降近50%,使得光伏装机成本进一步大幅下降。现阶段,光伏发电相较于传统能源发电已具备显著经济性。
图1:2022-2023硅料价格走势图
得益于光伏发电经济性的持续提升,2023年光伏需求继续迎来快速增长。据国际能源署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375GW,总装机容量同比增长31.8%。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大幅超越预期达到216.88GW,同比增长高达148.12%。
2、N型电池技术升级加速,TOPCon持续迭代成为主流当前P型PERC电池效率逼近理论极限且降本空间有限,行业纷纷瞄准下一代N型电池技术进行升级迭代。N型电池相较P型电池具备更高的转换效率以及双面率,更低的温度系数以及衰减率,N型电池产品逐步获得市场青睐。尤其进入到2023年第四季度,行业内N型电池优势明显加大,P型电池盈利能力显著下行,进一步加快剧了行业P型向N型技术升级迭代的进程。
在N型电池不同技术路线中,N型TOPCon电池凭借25.5%以上的高量产转换效率,以及更低的投资成本及生产成本,逐步脱颖而出成为N型技术主流。尤其随着TOPCon电池生产规模及性价比的不断提高,其采购需求及行业渗透率将持续增长。据InfoLink预计,2024年TOPCon电池市占率将达70%左右。未来几年是N型电池产品加速取代P型电池的过程,新一轮行业竞争中,掌握N型电池技术能力、率先完成N型电池产能升级的企业,将获得更为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
3、海外光伏市场火热,光伏出海成为浪潮近年来,全球多国纷纷出台各类政策举措,加快能源转型步伐,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全球能源转型过程中,中国光伏产品凭借高性能、低成本优势,在海外光伏市场脱颖而出,不断成为海外客户首选。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出口硅片、光伏电池、光伏组件合计1818.27万吨,同比去年1448.11万吨提升25.56%。太阳能电池已与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并称为中国外贸出口“新三样”,2023年合计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同比增长29.9%。面对海外光伏火热市场,较多中国光伏龙头企业瞄准机遇出海建厂,以国际化发展战略,开启光伏产品生产全球化布局。未来,随着光伏生产全球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海外光伏市场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这对中国光伏企业参与全球竞争提出更高的要求及挑战,具备全球化眼光视角和战略布局的光伏企业,将在光伏竞争全球化趋势中获得更好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打新一代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公司产品性能达国际先进水平,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深耕行业十余载,公司始终专注于光伏电池核心技术,秉承“聚焦太阳光能,引领能源革命,创建世界一流光伏科技公司”的企业使命,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持续推动太阳能清洁能源在全球的发展和应用。
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如下:
1、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自主研发、自主生产为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了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具体执行过程为:公司根据销售部提供的订单或市场需求预测,计划物控部门结合公司的生产能力及员工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制造部门根据经审批的生产计划、结合订单和库存情况制定具体生产任务并实施。品控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售后服务。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系根据客户订单情况进行采购,同时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性提前采购备货,公司采购部负责统筹管理公司的采购工作,负责采购计划编制、供应商开发与管理、采购实施、合同/订单管理、订单履行、物流运输、付款管理等工作。具体执行过程为:计划物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需求清单并提交至采购部;采购部依据该需求清单,结合市场情况,选择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采购部负责实时跟进采购信息、追踪订单交付、结算等。公司经过多年业务积累,已经建立了各类原材料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3、销售、定价和结算模式
(1)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自产自销的销售模式。自产自销模式是指由公司采购原材料,根据合同订单的要求进行电池片生产及销售。公司设置专门的销售部门负责销售工作,高度重视深化客户服务,传递电池片产品的价值。销售部门同时负责最新市场信息的掌握与反馈、开发与评估客户、履行与管理销售合同、销售回款的安全性控制、客户关系维护、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2)结算模式公司对销售客户的结算方式为先付款后发货,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好,结算形式以票据为主。
(3)定价模式光伏电池片行业市场价格透明,同类性能产品市场价格接近,一般参考主流生产企业的当月销售价格制定。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行业老兵积累丰富,深耕技术引领变革公司是中国较早一批从事光伏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化电池厂商,历经十余年深耕发展,汇聚了行业内技术、经营、销售、财务、法律等各方面优秀管理人才,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约2500人,核心研发团队以国内外知名院校博士、硕士为主。凭借多年的研发技术积累以及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生产成本行业领先,产品质量稳定,深受客户信赖。
光伏行业历经多晶、单晶(P型)和N型不同技术发展阶段,在光伏技术不同历史周期中,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及技术积累,始终走在行业前列。在2017年的多晶电池时代,公司通过生产车间智能化、自动化改进,优化生产管理、降本增效,实现行业领先的产品效率及生产成本。公司率先行业推出高效黑硅电池,转换效率达19.1%以上,远高于当时行业18%左右的平均水平,公司因此成为当时全球最大的黑硅电池供应商之一。在2018年开始的单晶电池时代,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升级步伐,研发的单晶PERC电池转换效率达
23.8%以上,产品性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非硅成本持续领先行业。同时,公司率先行业完成166mm到182mm产线升级,推动了光伏电池从小尺寸到大尺寸的产业升级。在2022年开始的N型电池时代,公司率先行业完成N型TOPCon电池的研发及量产,再一次引领行业技术变革。同时,公司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开展研发合作,就行业前沿的BC、钙钛矿叠层等技术开展技术预研,不断保持自身行业技术领先优势,持续促进光伏行业技术发展变革。
作为专业化电池厂商,公司始终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专注于光伏核心技术,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以及降本增效工作开展,不断巩固自身技术领先优势,有助于公司穿越不同技术周期持续获得发展。
(二)产能技术双领先,N型时代新龙头
公司率先行业实现N型TOPCon电池大规模量产,凭借技术领先优势不断扩张新产能。2023年,随着公司新增产能陆续建成投产,公司成为光伏电池新龙头企业,是业内为数不多具备N型TOPCon电池大规模量产能力的专业化电池厂商,拥有P型PERC电池产能9.5GW,N型TOPCon电池产能约40GW,产能结构以N型为主(占比达80%以上)。尤其在光伏行业由P型向N型技术升级迭代的周期中,公司凭借技术领先及产能规模领先优势,有望持续享受N型红利,获得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
(三)供应商深度合作,助力N型产业发展公司与行业主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在市场变化过程中,公司能以有利的商业条款及时获得充足的原材料及关键设备。尤其在行业N型技术升级变革中,公司率先行业提出N型TOPCon电池技术标准、原材料使用标准以及设备相关工艺标准。公司通过与原材料供应商以及关键设备厂商的共同研发、探索,以促进原材料及关键设备等产品的优化改进,促进行业N型产品供应链的升级发展,助力原材料及关键设备供应商提升N型产品市场竞争力。在此合作过程中,公司与供应商形成深度合作伙伴关系,有效保障公司原材料及关键设备的稳定供应,而通过对原材料及关键设备的研发探索、优化改进,公司也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有助于生产技术持续领先行业。
(四)主流客户稳定合作,海外市场持续开拓作为全球领先的专业光伏电池制造商,公司集中资源专注于光伏电池的研发与生产。多年来,在长期服务不同市场、不同场景、不同客户过程中,已构建卓越的产品交付与客户服务能力。例如公司的光伏电池产品销往欧亚,能满足当地市场的产品质量标准,并能应用于不同的场景(海上、建筑、分布式等),在不同自然环境下良好运作。公司的电池产品亦能通过定制(如调整主栅数量、光伏电池尺寸以及微调其他技术规格)来迎合不同市场及客户多样化需求。
目前全球出货量排名前十的光伏电池组件企业中,有九名都是公司的客户,其中包括晶科能源、晶澳科技、隆基绿能、天合光能以及正泰新能源等。为进一步开拓市场,2023年公司积极瞄准海外市场,持续构建海外客户体系。目前公司已完成亚洲、欧洲等地区客户开拓,并积极完成北美、拉丁美洲、澳洲等新兴市场客户认证,公司2023年海外销售占比实现从0.29%到约4.69%的大幅增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高增,电池产品出货29.96GW(P型9.38GW,N型20.58GW),同比2022年增长179.48%。营业收入186.57亿元,同比增长6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亿元,同比增长13.77%。据lnfoLink数据统计,2023年公司电池出货量排名行业第四,在N型电池出货方面,公司排名行业第一。
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发降本保持领先,TOPCon产品持续升级迭代2023年,公司在TOPCon电池率先量产基础上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TOPCon电池产品升级迭代。产品提效方面,公司推出新一代TOPCon电池“MoNo”系列产品。该产品集成多项尖端技术,以高效的LPCVD技术路线为支撑,全面导入LP双插工艺,同时采用第一代和第二代激光改进技术,使电池开路电压提升12mV,突破732mV。此外,“MoNo”系列产品还引入J-Rpoly、霓虹poly、J-STF超密细栅等多项前沿技术,有效降低光学和电阻损失,进一步将TOPCon电池量产效率从2023年初25%左右提升至年底26%,再次实现行业领先。非硅降本方面,公司通过降低银浆用量、图形优化以及印刷技术改进等方面工作,进一步降低TOPCon电池非硅成本,不断提升公司TOPCon产品市场竞争力。
技术预研方面,公司持续开展TOPCon电池工艺升级技术储备,同时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浙江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研究所等众多国内外知名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就下一代钙钛矿叠层、XBC等行业前沿技术开展技术研发储备,以保持公司在光伏电池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二)股权激励稳定人才,目标一致共同成长2023年,公司制定并推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将611名核心管理、技术、业务等人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与员工利益实现深度绑定。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多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使得累计四期期权激励计划超过900名核心人才成为激励对象,共享企业发展红利。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计划的实施,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较好吸引和稳定核心人才,帮助公司不断提升人才竞争力,为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助力资本实力提升2023年,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完成定向增发2776万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7.76亿元。本次定增项目顺利完成,大幅提升了公司资金实力,有效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公司产能扩张及技术研发提供有利支撑。公司通过本次定增,成功吸引地方国资、国内外基金加入,使得股东结构更加多元,有利于公司利用股东资源,持续获得发展。
(四)全球化视野布局,筹划H股上市伴随光伏产品生产全球化趋势持续增强,海外光伏市场发展火热,海外光伏电池需求随之提升,专业化光伏电池厂商迎来较大出海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瞄准海外市场需求,计划在海外投资建设光伏
电池工厂。为了满足公司海外产能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方式构建海外资本运作平台。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效电池海外产能建设、海外市场拓展及海外销售运营体系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结合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18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五)P型资产计提减值,轻装上阵未来可期2023年四季度以来,行业内N型电池优势明显加大,P型电池盈利能力显著下行。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充分测试评估,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P型PERC电池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94亿元,上述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8.94亿元。本次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公司P型PERC设备资产出清,公司现有产能结构以N型为主,N型产能规模约40GW。公司产能及资产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未来业绩增长。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8,656,950,725.19 | 100% | 11,595,386,331.54 | 100% | 60.90% |
分行业 | |||||
光伏电池片 | 18,630,870,079.64 | 99.86% | 11,101,624,063.40 | 95.74% | 67.82% |
汽车饰件产品 | 465,328,701.34 | 4.01% | -100.00% | ||
其他业务 | 26,080,645.55 | 0.14% | 28,433,566.80 | 0.25% | -8.28% |
分产品 | |||||
光伏电池片 | 18,630,870,079.64 | 99.86% | 11,101,624,063.40 | 95.74% | 67.82% |
汽车饰件产品 | 465,328,701.34 | 4.01% | -100.00% | ||
其他业务 | 26,080,645.55 | 0.14% | 28,433,566.80 | 0.25% | -8.28% |
分地区 | |||||
境内 | 17,782,301,596.84 | 95.31% | 11,561,337,403.09 | 99.71% | 53.81% |
境外 | 874,649,128.35 | 4.69% | 34,048,928.45 | 0.29% | 2,468.80% |
分销售模式 | |||||
以销定产 | 18,656,950,725.19 | 100.00% | 11,595,386,331.54 | 100.00% | 60.9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光伏电池片 | 18,630,870,079.64 | 15,893,137,743.81 | 14.69% | 67.82% | 61.75% | 3.20% |
分产品 | ||||||
光伏电池片 | 18,630,870,079.64 | 15,893,137,743.81 | 14.69% | 67.82% | 61.75% | 3.20% |
分地区 | ||||||
境内 | 17,782,301,596.84 | 15,211,247,845.59 | 14.46% | 54.19% | 49.12% | 2.91% |
分销售模式 |
以销定产 | 18,656,950,725.19 | 15,906,193,799.93 | 14.74% | 61.30% | 55.56% | 3.1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光伏电池 | 销售量 | GW | 29.96 | 10.72 | 179.48% |
生产量 | GW | 30.63 | 10.93 | 180.24% | |
库存量 | GW | 0.61 | 0.10 | 510.0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增长原因主要系2023年光伏电池行业快速发展,光伏需求持续增长以及公司产能扩张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单晶硅片 |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采取锁量不锁价形式,价格每月浮动 | 150,428.21 | 71,335.93 | / | 是 | 不适用 |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光伏电池片 | 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等 | 15,893,137,743.81 | 99.92% | 9,825,993,170.35 | 95.96% | 3.96% |
汽车饰件产品 | 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等 | 0.00 | 0.00% | 399,313,207.84 | 3.90% | -3.90% |
其他业务 | 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等 | 13,056,056.12 | 0.08% | 14,405,590.26 | 0.14% | -0.06% |
说明2022年,公司剥离原有汽车饰件业务,主营业务全面转型光伏电池,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以光伏业务为主。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9,785,665,189.2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2.4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5,172,981,393.85 | 27.73% |
2 | 客户二 | 2,177,372,574.27 | 11.67% |
3 | 客户三 | 1,145,437,839.39 | 6.14% |
4 | 客户四 | 689,277,893.89 | 3.69% |
5 | 客户五 | 600,595,487.81 | 3.22% |
合计 | -- | 9,785,665,189.21 | 52.4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441,987,465.8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8.1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2,555,942,857.59 | 11.56% |
2 | 供应商二 | 2,156,867,960.75 | 9.76% |
3 | 供应商三 | 1,582,878,797.05 | 7.16% |
4 | 供应商四 | 1,106,119,075.82 | 5.00% |
5 | 供应商五 | 1,040,178,774.63 | 4.71% |
合计 | -- | 8,441,987,465.84 | 38.1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3,599,148.54 | 20,712,317.08 | 255.34% | 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401,957,253.68 | 147,331,430.02 | 172.83% | 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96,785,305.28 | 148,734,565.48 | 32.31% | 主要系本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303,758,388.65 | 249,467,119.49 | 21.7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专注光伏电池核心技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术,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持续优化研发人才队伍结构,相应研发材料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金属复合降低 | 产品效率提升 | 正在开发中 | 产品效率提升,竞争力提升 | 推动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力增强 |
钝化性能提升 | 产品效率提升 | 完成工艺开发 | 产品效率提升,竞争力提升 | 推动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力增强 |
硅材料体寿命改善 | 产品效率提升 | 正在开发中 | 产品效率提升,竞争力提升 | 推动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力增强 |
光学性能优化 | 产品效率提升 | 正在开发中 | 产品电流以及双面率提升,竞争力提升 | 推动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力增强 |
栅线细线+0BB | 产品效率提升 | 正在开发中 | 产品效率提升,成本下降 | 推动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市场竞争力增强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348 | 574 | 134.8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6.31% | 16.95% | -0.6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809 | 194 | 317.01% |
硕士 | 85 | 13 | 553.85% |
专科 | 454 | 367 | 23.71%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026 | 382 | 168.59% |
30~40岁 | 306 | 178 | 71.91% |
40岁以上 | 16 | 14 | 14.2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03,758,388.65 | 249,467,119.49 | 21.7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3% | 2.15% | -0.5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48,492,123.37 | 3,999,127,381.43 | 46.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69,307,748.64 | 3,843,368,570.93 | 0.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184,374.73 | 155,758,810.50 | 1,170.6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3,026,834.51 | 376,298,443.96 | 445.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30,880,692.51 | 1,109,595,013.63 | 335.3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7,853,858.00 | -733,296,569.67 | 278.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04,515,632.31 | 3,600,138,281.00 | 61.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9,946,555.10 | 1,992,727,609.99 | 80.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4,569,077.21 | 1,607,410,671.01 | 37.1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5,899,593.94 | 1,029,872,911.84 | 36.5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流入增加,主要系:(1)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2)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流出增加,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流入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流入增加,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对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902,834.51 | 0.39% | 主要系本期收到结构性存款收益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1,000,430,945.69 | -134.38% | 主要系本期对P型PERC电池相关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383,471.03 | 0.19% | 主要系本期收到罚没及违约金收入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020,379.91 | 0.41% | 主要系本期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增加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3,752,643.51 | -0.50% | 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607,929,870.91 | 19.62% | 1,873,074,866.13 | 20.59% | -0.97% | 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46,238,392.22 | 0.80% | 7,906,433.55 | 0.09% | 0.71% | 主要系本期海外销售规模扩大,本期收到的信用证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0,024,484.30 | 0.05% | 46,474,788.13 | 0.51% | -0.46% | 主要系本期加快应收账款催收结算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739,082,681.52 | 9.46% | 1,014,656,420.11 | 11.15% | -1.69% | 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75,570,794.73 | 0.95% | 104,474,551.46 | 1.15% | -0.20% | 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生产物料采购规模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7,546,004.22 | 0.04% | 10,192,723.28 | 0.11% | -0.07%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727,285,165.93 | 3.96% | 338,923,823.16 | 3.73% | 0.23% | 主要系本期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1,949,522.08 | 0.45% | 0.45%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4,743,065.89 | 2.75% | 163,624,024.58 | 1.80% | 0.95% | 主要系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6,500,000.00 | 0.04% | 78,485,929.31 | 0.86% | -0.82% | 主要系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8,074,808,615.79 | 43.92% | 3,763,696,682.90 | 41.37% | 2.55% | 主要系本期滁州及淮安项目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1,276,378,446.59 | 6.94% | 308,455,512.59 | 3.39% | 3.55% | 主要系本期新增淮安项目投资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524,492.99 | 0.02% | 5,142,581.94 | 0.06% | -0.04%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239,072,056.27 | 1.30% | 159,255,562.06 | 1.75% | -0.45% | 主要系本期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
商誉 | 856,678,960.88 | 4.66% | 860,509,893.36 | 9.46% | -4.80%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待摊费用 | 1,074,037.82 | 0.01% | 3,301,787.93 | 0.04% | -0.03% | 主要系采购保证金和装修款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4,029,395.62 | 3.99% | 260,987,968.41 | 2.87% | 1.12% | 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及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1,509,318.23 | 1.04% | 98,816,076.22 | 1.09% | -0.05% | 主要系本期新增淮安项目投资,期末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450,084,773.91 | 2.45% | 589,081,814.65 | 6.47% | -4.02% | 无重大变化 |
应付票据 | 743,785,075.48 | 4.05% | 509,102,115.02 | 5.60% | -1.55% | 主要系本期新增淮安项目投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3,138,887,137.90 | 17.07% | 1,027,009,676.53 | 11.29% | 5.78% | 主要系本期新增淮安项目投资,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14,656,420.11 | 724,426,261.41 | 1,739,082,681.52 | |||||
上述合计 | 1,014,656,420.11 | 724,426,261.41 | 1,739,082,681.52 |
[注]对于应收款项融资中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其到期期限较短,本公司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2、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58,078,145.98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00 | 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382,078,168.84 | 售后回租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819,847,135.60 | 政府代建代付 |
在建工程 | 191,550,026.80 | 政府代建代付 |
无形资产 | 126,164,690.10 | 政府代建代付 |
合计 | 4,487,718,167.32 |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 474,621,712.90 | 2.58% | 317,133,582.95 | 3.49% | -0.91% | 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93,880,585.84 | 1.05% | 60,401,985.33 | 0.66% | 0.39% | 主要系本期员工人数增加,期末应付工资、奖金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4,653,361.28 | 0.08% | 31,591,183.64 | 0.35% | -0.27% | 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19,890,941.75 | 2.83% | 1,174,901,469.71 | 12.91% | -10.08% | 主要系期末应付股权收购款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4,064,357.38 | 4.70% | 627,022,062.73 | 6.89% | -2.19% | 主要系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60,777,261.71 | 0.33% | 41,227,365.78 | 0.45% | -0.12% | 主要系期末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2,010,401,946.51 | 10.94% | 1,658,324,996.00 | 18.23% | -7.29% | 无重大变化 |
租赁负债 | 665,573.11 | 0.00% | 2,496,737.53 | 0.03% | -0.03% | 主要系期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金额增加所致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894,752,074.01 | 5,625,027,504.84 | -12.98%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电池片的研发、生产、销售 | 增资 | 1,00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钧达股份 | 长期 | 光伏电池片 | 已完成 | 0.00 | 0.00 | 否 | 2023年03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向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3-032) |
合计 | -- | -- | 1,000,0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滁 | 自 | 是 | 光 | 1,622,06 | 3,258,4 | 自有 | / | / | / | 不适 | 2021 | 巨潮资讯网:《关于 |
州项目 | 建 | 伏电池 | 4,815.92 | 51,328.71 | 资金 | 用 | 年12月25日、2022年9月3日 | 子公司与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关于子公司与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 | ||||
淮安项目 | 自建 | 是 | 光伏电池 | 2,272,687,258.09 | 2,272,687,258.09 | 自有资金 | / | / | / | 不适用 | 2022年10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与涟水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4) |
合计 | -- | -- | -- | 3,894,752,074.01 | 5,531,138,586.80 | -- | --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277,600.00 | 273,820.5 | 273,820.5 | 273,820.5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0 |
合计 | -- | 277,600.00 | 273,820.5 | 273,820.5 | 273,820.5 | 0 | 0 | 0.00%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8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760,00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0.0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76,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34,045,283.02元(不含税)后的余额为2,741,954,716.98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3,749,762.04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7,795,045.0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8,204,954.9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收购捷泰科技49%股权 | 否 | 151,900 | 151,900 | 151,900 | 151,900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 否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100.00% | 2023年02月28日 | /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75,700 | 71,920.5 | 71,920.5 | 71,920.5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77,600.00 | 273,820.5 | 273,820.5 | 273,820.5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0 | 0 | 0 | 0 | 0.00%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 | -- | ||
合计 | -- | 277,600.00 | 273,820.5 | 273,820.5 | 273,820.5 | -- | --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46,851,00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1,334,549.06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上饶捷泰 | 子公司 | 光伏电池片 | 902,000,000 | 11,585,599,310.66 | 2,782,105,027.8 | 17,002,204,869.34 | 837,209,313.58 | 838,012,657.7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紧抓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战略下光伏产业发展的机遇,专注于光伏电池核心技术环节。通过持续研发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整合各类优质资源,助力公司实现国际化发展。同时,公司将持续提升客户服务品质,积极践行ESG理念强化公司治理,打造全球领先光伏电池品牌形象,实现“聚焦太阳光能,引领能源革命,创建世界一流光伏科技公司”的企业使命。
(二)公司2024年工作重点2024年,是光伏产业发展格局迎来重大变化的一年。行业内N型电池技术逐步普及,P型电池产能加速淘汰;海外光伏市场迅速发展,国内外市场竞争持续激烈。2024年,是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公司依托N型产能、技术领先优势,将以全球化发展眼光充分把握机遇,守正出奇、积极作为,不断巩固自身行业领先地位。具体而言,2024年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持续研发,保持技术领先行业内电池技术P型向N型升级迭代速度加快,公司作为N型技术领先者,享有N型技术先发优势。2024年,公司将持续围绕“高性价比电池”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现有TOPCon电池量产基础上持续优化升级,目标2024年TOPCon电池平均量产转化效率提升0.5%以上。同时,公司将持续开展BC、钙钛矿叠层等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探索,持续推动基于N型TOPCon的BC电池量产实现。另外,公司还将通过研发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以及国内外科研院校的研发合作,建立全球领先的研发组织与机制,保障公司始终屹立行业前列。
2、整合资源,全球市场布局2024年,公司将着眼全球光伏市场,持续扩张先进产能。针对海外市场,公司将持续加强欧洲、美洲、中东、东南亚等新兴市场的客户开发,不断完善全球销售网络,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目标2024年海外销售占比提升至10%以上。同时,公司将加强外部合作,积极推动海外高效电池产能建设落地,以满足海外市场客户需求。
3、客户至上,塑造品牌形象公司将持续秉承客户至上服务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全球客户差异化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将积极塑造全球领先光伏电池企业的品牌形象,深入开展行业交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以此提升公司的全球知名度。
4、长效激励,稳定核心人才公司将以人才引进和培养为核心,积极引进外部优秀人才,发掘培养内部新兴潜力,提升企业人才密度,强化激励政策,调动员工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福利改善、文化建设等多种措施,稳定核心人才,持续激发员工活力。与此同时,公司将完善组织架构,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加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多措并举,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5、资本运作助力海外发展,价值创造回馈广大股东公司将积极完成正在进行的H股发行上市项目,借助H股资本市场力量,打造国际资本运作平台,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质量,赋能公司出海加速。与此同时,公司将继续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加强投资者交流,积极传递企业价值与声音。持续通过稳健经营,不断创造价值回馈广大投资者,实现企业与股东的双赢。
(三)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竞争的风险光伏行业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行业内外资本纷纷加强投入,根据市场公开信息,行业内骨干企业凭借规模、品牌、技术等优势,纷纷计划加快产能扩张步伐,导致市场新增产能大幅增加。公司作为国内先进太阳能电池片制造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产品性能优势、客户优势、品牌优势及团队优势,但如果未来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而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巩固和提升现有市场地位,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产品缺乏竞争力等竞争风险。
对策:公司作为N型电池技术领跑者,享有N型技术先发优势。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保持技术领先及成本领先,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协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保持公司核心市场竞争力。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太阳能电池环节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下游组件厂商需求及政策变化的影响,其价格有可能出现大幅波动的现象。如果未来产品销售价格短期内发生波动,而公司无法通过诸如向下游转嫁价格、技术更新、提高生产效率等手段使得产品成本保持同步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电池环节承担了硅片、组件双重环节的价格压力,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技术创新,优化生产工艺技术,降本增效,注重产品技术工艺改善,梳理行业产品的需求,规划技术路线发展方向,持续打造技术领先优势,提升产品性价比,保持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优势。
3、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电池环节受市场需求变动、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和产业链各环节发展不均衡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容易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为硅片、银浆及其他化学品,其中以硅片为最主要的原材料,如果未来受到硅片产量调整并导致市场供需结构变化或采购价格出现波动,将给公司原料采购带来一定的风险。
对策:持续推进高效“产供销”供应链管控机制,完善生产计划管理体系,并加强执行力度,缩短生产周期,同时实时关注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提高存货智能化管理水平,控制原材料和库存产品数量,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技术更迭快速,产品存在被迭代的风险
2022年,公司率先行业实现N型TOPCon电池的量产,成为N型技术领跑者。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N型TOPCon电池产品,虽然公司当前产品性能具备行业领先技术优势,但光伏行业各种类型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如果未来其他技术路线出现重大突破,在量产效率大幅提高的同时成本也大幅下降,则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作为领先的电池制造厂商,坚持以技术领跑,积极布局产能扩张抢占市场先机为导向,坚持“预研一代、中试一代、量产一代”的研发管理模式,公司在不断深入优化TOPCon电池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同时也将研究预测市场新产品技术路线发展方向,积极加强新产品技术路线研发,提前做好技术储能布局规划,持续推动研发中心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及引进,壮大研发团队的核心创新凝聚力,保持公司技术及产品的领先优势。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3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招商证券、长江证券、中信建投、中银证券、天风证券等 | 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
2023年03 | 滁州产业基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浙商证券、东吴 | 行业情况、公司经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 |
月30日 | 地 | 证券、招商电新、长江证券、开源证券等 | 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2) | ||
2023年04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招商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联证券等 | 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3) |
2023年05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投资者网上提问 | 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4) |
2023年09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浙商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等 |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5) |
2023年09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东吴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 | 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6) |
2023年10月31日 | 公司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参加深交所:跨越成长乘风起-集体交流活动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等 | 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7) |
2023年10月31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招商证券、财通证券、浙商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等 | 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8) |
2023年11月16日 | 南京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招商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财通证券、国盛证券等 | 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09) |
2023年12月13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招商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 | 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 钧达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动记录表(编号:2023-010)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三者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公司聘请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的召开,对会议召集、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确保股东大会的运作机制符合相关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享有的权利,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公司监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考核维度主要包括本年度业绩、岗位履职情况、创新及价值创造、员工不足及偏差分析、价值观、岗位胜任力及发展方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及方案的制定。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实现股东、职工和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离、相互独立。
1、业务方面,公司产、供、销体系完整,具有独立的研发能力,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等资产,具有完整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属清晰明确,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况
3、人员方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相应规定选举和聘任,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财务方面,公司保持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财务核算体系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完整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产或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5、机构方面,公司建立并健全有完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机构,并制定有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署办公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70% | 2023年02月02日 | 2023年0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31% | 2023年02月22日 | 2023年0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2023年第三次 | 临时股东大会 | 32.23% | 2023年03月20日 | 2023年03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 |
临时股东大会 | (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2.88% | 2023年04月06日 | 2023年04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95% | 2023年07月05日 | 2023年07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8.64% | 2023年10月13日 | 2023年10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陆小红 | 女 | 58 | 董事长 | 现任 | 2019年06月13日 | 2024年10月18日 | 4,500,000 | 1,791,353 | 1,004,550 | 5,286,803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集中竞价减持 | |
徐晓平 | 男 | 58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04年04月20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徐勇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2012年05月16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张满良 | 男 | 4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4月08日 | 2024年10月18日 | 92,273 | 92,273 |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权益分派 | |||
郑洪伟 | 男 | 58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10月19日 | 2024年10月18日 | 83,885 | 83,885 |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权益分派 |
郑彤 | 女 | 53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7年07月03日 | 2024年10月18日 | 25,166 | 25,166 |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 |||
赵航 | 男 | 6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8年10月26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沈文忠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6月13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杨友隽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8年10月26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张涛 | 男 | 53 | 监事 | 离任 | 2021年10月19日 | 2024年02月05日 | ||||||
郑玉瑶 | 女 | 29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2年06月10日 | 2024年01月12日 | ||||||
郑玉瑶 | 女 | 29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2年06月10日 | 2024年01月12日 | ||||||
王小妹 | 女 | 32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2年06月10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黄发连 | 女 | 48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2年06月01日 | 2024年10月18日 | 50,331 | 50,331 |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 |||
汪梦琳 | 女 | 3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08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汪梦琳 | 女 | 31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4年01月12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林婷 | 女 | 34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4年01月12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林彩英 | 女 | 58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02月05日 | 2024年10月18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4,500,000 | 2,043,008 | 1,004,550 | 0 | 5,538,458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1、王小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小妹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3年09月08日 | 因个人原因离职 |
汪梦琳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9月08日 | 因公司职务调整原因 |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陆小红:女,1966年生,公司董事长。曾任渭塘电力站任材料会计、苏州茂达电子有限公司出纳、苏州隆新塑料电器印刷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副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徐晓平:男,1966年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渭塘塑料厂职工、苏州农业银行职工、苏州市恒达塑料制品厂副厂长、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徐勇:男,1968年生,公司董事,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吴县塑料制品七厂钳工、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部长、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常务副厂长、苏州隆新塑料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
张满良:男,1980年生,硕士,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工艺部经理;2010年至2016年,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副总经理;2016年至2018年,任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工艺研发总监;2018年至2020年,任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地总经理;2020年12月起至今担任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上饶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满良先生具有15年光伏行业从业经历,历任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多个岗位,具备光伏行业全面的技术及经营管理经验。
郑洪伟:男,1966年生,硕士,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1至2009年任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9至2017年6月任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至2019年任东方童画(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6月起任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郑彤:女,1971年生,本科,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经济师。曾任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科员、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赵航,1955年生,本科,公司独立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汽车研究中心产品部安全室科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处长、汽车产品检测所所长、中心副主任、中心主任。曾任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理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发联投资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才交流协会汽车人力资源分会会长、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文忠,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太阳能光伏科学与技术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995年6月于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获博士学位。1999年9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现兼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太阳级硅及光伏发电研讨会(CSPV)大会秘书长,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友隽,1964年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大丰县煤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支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苏州审计事务所城区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现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发连:女,1976年生,硕士,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至2014年,任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至2020年任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集团资金总监;2020年至今任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汪梦琳:女,1993年出生,本科。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任江西福舟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20年1月至今任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专员。
林婷:女,1990年出生,本科,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任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专员,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汉腾汽车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2021年4月至今任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高级专员。
林彩英,女,1966年生,大专,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1988年9月-1999年4月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吴县制氧机厂)综合统计,负责结算中心的工作;1999年4月-2000年9月任苏州新金龙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2000年10月-2001年9月任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负责财务审计;2001年10月-2006年10月任苏州市苏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部主任,负责财务审计;2006年10月-2015年10月任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部主任,负责财务审计;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部主任,负责财务审计。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陆小红 | 锦迪科技 | 监事 | 2012年12月03日 | /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陆小红 | 苏州隆新 | 董事 | 2003年01月20日 | / | 否 |
陆小红 | 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年06月13日 | / | 否 |
陆小红 | 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年10月20日 | / | 否 |
陆小红 | 武汉钧达长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2月13日 | / | 否 |
陆小红 |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12日 | / | 否 |
徐晓平 | 苏州隆新 | 董事长 | 2003年01月20日 | / | 否 |
徐晓平 | 江苏华达 | 执行董事 | 2006年08月08日 | / | 否 |
徐晓平 | 开封河西 | 董事长 | 2012年02月28日 | / | 否 |
徐晓平 | 武汉河达 | 董事长 | 2019年08月28日 | / | 否 |
徐晓平 | 重庆森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2月28日 | / | 否 |
徐晓平 | 武汉钧达长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3月18日 | / | 否 |
徐晓平 | 宁德钧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2月13日 | / | 否 |
徐晓平 | 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7月18日 | / | 否 |
徐勇 | 苏州隆新 | 董事 | 2003年03月20日 | / | 否 |
徐勇 | 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08月18日 | / | 否 |
徐勇 | 海南百恩德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4月12日 | / | 否 |
徐勇 | 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6月20日 | / | 是 |
徐勇 | 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0年11月04日 | / | 否 |
赵航 |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04月11日 | / | 是 |
赵航 | 中发联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经理 | 2018年05月01日 | / | 是 |
赵航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3月01日 | / | 否 |
赵航 | 西藏迪吉通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8月01日 | / | 否 |
赵航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7月01日 | / | 是 |
赵航 | 博格华纳联合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6月05日 | / | 否 |
赵航 | 博格华纳传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01日 | / | 否 |
杨友隽 | 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 | 2015年11月01日 | / | 是 |
杨友隽 | 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4年12月01日 | / | 否 |
杨友隽 |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1月20日 | / | 是 |
沈文忠 | 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07月01日 | / | 是 |
沈文忠 |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6月08日 | / | 是 |
沈文忠 | 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 | 是 |
沈文忠 |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6月01日 | / | 是 |
沈文忠 | 苏州旭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兼首席技术顾问 | 2012年05月01日 | / | 否 |
沈文忠 | 嘉兴华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0月01日 | / | 否 |
沈文忠 | 上海港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首席技术官 | 2021年04月01日 | / | 否 |
沈文忠 | 上海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9月01日 | / | 否 |
沈文忠 |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7月01日 | / | 否 |
沈文忠 | 上海乐驾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6月15日 | / | 否 |
张满良 |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21年04月01日 | / | 否 |
张满良 | 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04月01日 | / | 否 |
张满良 | 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2月14日 | / | 否 |
张满良 | 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0月01日 | / | 否 |
张满良 | 上饶市明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04月01日 | / | 否 |
郑彤 |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12日 | / | 否 |
林彩英 | 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高级合伙人、业务部主任 | 2015年11月10日 | /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2023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小红、郑彤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2号。公司董事长陆小红、董事会秘书郑彤因内幕信息材料登记问题要求责令整改,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毕。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高管的考评和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陆小红 | 女 | 58 | 董事长 | 现任 | 200 | 否 |
徐晓平 | 男 | 58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01.72 | 否 |
徐勇 | 男 | 56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张满良 | 男 | 44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97.88 | 否 |
郑洪伟 | 男 | 58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现任 | 213.94 | 否 |
郑彤 | 女 | 53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5.25 | 否 |
沈文忠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杨友隽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赵航 | 男 | 6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郑玉瑶 | 女 | 29 | 监事 | 离任 | 15.53 | 否 |
张涛 | 男 | 53 | 监事 | 离任 | 0 | 否 |
黄发连 | 女 | 48 | 财务总监 | 现任 | 189 | 否 |
汪梦琳 | 女 | 3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7.01 | 否 |
王小妹 | 女 | 32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11.14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11.47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1月14日 | 2023年01月1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2月02日 | 2023年02月0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2月06日 | 2023年02月0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3年02月23日 | 2023年02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3月02日 | 2023年03月0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3月16日 | 2023年03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3年03月22日 | 2023年03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4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5月23日 | 2023年05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
告》(公告编号:2023-074)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6月08日 | 2023年06月0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6月12日 | 2023年06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7月19日 | 2023年07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2023年08月29日 | 2023年08月3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9月12日 | 2023年09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 2023年09月27日 | 2023年09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13日 | 2023年10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3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1月17日 | 2023年11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陆小红 | 19 | 1 | 18 | 0 | 0 | 否 | 1 |
徐晓平 | 19 | 1 | 18 | 0 | 0 | 否 | 5 |
徐勇 | 19 | 1 | 18 | 0 | 0 | 否 | 2 |
张满良 | 19 | 1 | 18 | 0 | 0 | 否 | 2 |
郑洪伟 | 19 | 1 | 18 | 0 | 0 | 否 | 2 |
郑彤 | 19 | 1 | 18 | 0 | 0 | 否 | 6 |
赵航 | 19 | 0 | 19 | 0 | 0 | 否 | 4 |
沈文忠 | 19 | 0 | 19 | 0 | 0 | 否 | 5 |
杨友隽 | 19 | 0 | 19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公司治理、资本运作、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杨友隽先生、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以及董事徐晓平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占总人数的2/3,并由独立董事杨友隽先生担任召集人。 | 5 | 2023年01月12日 | 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 - | - | 无 |
2023年03月15日 | 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 - | - | 无 | |||
2023年04月24日 | 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 | 无 | |||
2023年08月29日 | 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 - | 无 | |||
2023年10月30日 | 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杨友隽先生、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以及董事徐晓平先生, | 6 | 2023年01月14日 | 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 - | - | 无 |
其中独立董事占总人数的2/3,并由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担任召集人。 |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023年03月15日 | 通过《关于2022年公司董监高薪酬的议案》 | - | - | 无 | ||
2023年03月22日 | 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 - | 无 | ||
2023年06月19日 | 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 - | 无 | ||
2023年07月19日 | 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更新稿)》 | - | - | 无 | ||
2023年09月27日 | 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24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8,26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8,26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939 |
销售人员 | 49 |
研发技术人员 | 2,467 |
财务人员 | 65 |
行政人员 | 1,527 |
管理人员 | 220 |
合计 | 8,26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83 |
本科 | 1,583 |
大专 | 2,233 |
大专以下 | 4,268 |
合计 | 8,267 |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
(1)公司主要实行岗位工资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政策;
(2)薪酬标准跟公司效益、本人工作表现挂钩,并参照所处行业、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3、培训计划
为引进高质量人才,提高人才留存意愿,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岗位要求和职业目标规划的全方位成长体系,搭建了专业路线、管理路线成长双通道,并为每条通道设立了职位层级以及个人职级晋升路径。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晋升考评标准,员工需通过专业的任职资格评估,并在价值观、工作表现等方面符合对应要求方可通过考评。公司充分尊重员工的成长规律与发展诉求,对不同成长阶段、不同业绩表现表现的员工配套差异化成长方案,为优秀人才提供高质量、透明化的发展通道。
公司人才培养体系基于打造卓越能力,建强人才梯队,塑一流人才,创一流企业开展。公司以面向全员,聚焦重点,分级分类,实战赋能为原则,设置《人才发展补贴管理办法》。在培训中深度结合工作场景,做到产学结合,并依托数字平台进行综合管理,助力业务发展。公司培训范围涉及通识训(全员“通用力提升”)、专业技能训(“石”系列项目),管理训(“光”系列项目)等,覆盖到公司不同人群,不同岗位,范围广,内容全。
此外,公司支持并鼓励员工参与外部培训课程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同时积极整合优秀教育资源,制定《培训管理程序》文件为员工提供更广阔地提升自我的方式。2023年6月,公司联合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了专业的岗位发展培训课程,我们与教育机构合作为员工提供“企业在职员工学历提升教育”活动,鼓励员工进行学历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发生变化。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24,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4,914,563.8元(含税),派送红股56,609,71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而发生调整,由141,524,273股增加至142,207,373股。根据权益分派方案的整原则,调整后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更新后总股本142,207,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971178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980785股。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4,914,563.8元(含税),派送红股56,609,71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7.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26,686,226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70,014,67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70,014,670 |
可分配利润(元) | 180,328,300.89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226,686,2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0,014,670元(含税)。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0.40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22年1月5日,公司完成对首批109人,合计277.6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9.55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22年8月5日,公司完成对预留部分2人,合计44.9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2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存在失职行为,同意注销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40万份。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降职,同意注销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变更为84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7.60万份变更为227.70万份。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行权68.31万份股票期权。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0.40元/份调整为28.47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9.39万份调整为222.8397万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9.55元/份调整为63.63元/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4.90万份调整为62.7737万份。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行权18.8321万份股票期权。
(二)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0.92元/股的价格,首次向141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28.30万份股票期权。
2022年7月28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登记工作,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1人变更为13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8.30万份变更为223.90万份。
2023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60.92元/份的价格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9.95万份股票期权。2023年2月16日,公司完成对上述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0.92元/份调整为43.15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3.90万份调整为313.0297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00万份调整为79.6904万份。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3.2646万份;同时鉴于有1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其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共计0.8389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6人变更为10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13.0297万份变更为258.9262万份。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1名激励对象行权68.7024万份股票期权。
(三)2023年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2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8.41元/股的价格,首次向216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91.4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3月2日,公司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登记工作,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1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拟获授的全部期权,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16人变更为18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91.40万份变更为290.14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10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4.99元/股的价格,首次向450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39.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1)
2023年12月7日,公司完成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登记工作,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2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50人变更为42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39.00万份变更为
322.812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张满良 | 董事、总经理 | 420,000 | 228,000 | 66,000.00 | 66,000.00 | 40.4 | 813,682 | 77.48 | 0 | 0 | 0 | 0 | 0 |
郑洪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000 | 225,000 | 60,000.00 | 60,000.00 | 40.4 | 510,299 | 77.48 | 0 | 0 | 0 | 0 | 0 |
郑彤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60,000 | 25,166.00 | 25,166.00 | 43.15 | 58,719.00 | 77.48 | 0 | 0 | 0 | 0 | 0 | |
黄发连 | 财务总监 | 120,000 | 50,331.00 | 50,331.00 | 43.15 | 117,438.00 | 77.48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800,000.00 | 453,000.00 | 201,497.00 | 201,497.00 | -- | 1,500,138 | -- | 0 | 0 | 0 | -- | 0 |
备注(如有) | 2023年4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2,207,37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971178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980785股。上述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勤勉落实工作,积极达成本年度的经营规划。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优化治理、管控风险,强调内部控制的力度与效率,重视相关责任的权责及落实,保证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完整合规、有效可行,实现了公司健康科学的运营目标,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并且接受、配合监事会对内控制度实施情况
的监督审查;在董事会的管理监督下,各个部门依据公司内控制度有序运行,其中,公司风控中心负责公司重要内控制度的修订及管理,负责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内控培训,保证公司重大事项从筹划到决议的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准确;公司审计部负责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各项制度规定,研究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划,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定期分析财务规划目标的执行情况,全面指导公司各单位预算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及报告体系,制定并落实会计核算政策、工作规范并完成相关工作,依法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各个事业部门根据内控规定推进工作,完成生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提升工作,不断推进内部控制在各个部门的完善与深入。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3月13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误。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主要通过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相关判定。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3%;错报<资 |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1%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3%;错报<资 |
产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产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钧达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3月13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进行了自查,并认真梳理填报。通过本次自查,公司认为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问题的失误。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一、环保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修订并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10.26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实施);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1月1日施行);
(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3月15日);
(1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1月17日);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
(18)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9)《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2009]127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23)《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工信部公告2018年第2号,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二、行业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1年03月30日,有效期限:自2021年03月30日起至2026年03月29日止,发证机关: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1年03月30日,有效期限:自2021年03月30日起至2026年03月29日止,发证机关: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
2022年
月
日,有效期限:
自2022年
月
日起至2027年
月
日止,发证机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为:2023年7月7日,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7日起至2028年7月6日止,发证机关: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上饶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COD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48mg/L | 150mg/L | 17.44吨 | 83.91吨 | 无 |
上饶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氨氮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1.45mg/L | 30mg/L | 8.84吨 | 10.66吨 | 无 |
上饶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氟化物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1.05mg/L | 8mg/L | / | / | 无 |
上饶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总氮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23.2mg/L | 40mg/L | / | / | 无 |
上饶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PH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7.6 | 6-9 | / | / | 无 |
上饶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悬浮物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17mg/L | 140mg/L | / | / | 无 |
上饶弘业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COD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15mg/L | 150mg/L | 27.75吨 | 136.5吨 | 无 |
上饶弘业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氨氮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0.41mg/L | 30mg/L | 13.13吨 | 18.2吨 | 无 |
上饶弘业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氟化物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5.95mg/L | 8mg/L | / | / | 无 |
上饶弘业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总氮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12.3mg/L | 40mg/L | / | / | 无 |
上饶弘业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PH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7.6 | 6-9 | / | / | 无 |
上饶弘业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悬浮物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16.3mg/L | 140mg/L | / | / | 无 |
滁州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COD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39mg/L | 150mg/L | 256.23吨 | 442.034吨 | 无 |
滁州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氨氮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0.9mg/L | 30mg/L | 5.913吨 | 6.234吨 | 无 |
滁州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氟化物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3.53mg/L | 8mg/L | 23.1921吨 | / | 无 |
滁州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总氮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4.67mg/L | 40mg/L | 30.6819吨 | / | 无 |
滁州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PH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7.54 | 6-9 | / | / | 无 |
滁州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悬浮物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62.67mg/L | 140mg/L | 411.7419吨 | / | 无 |
淮安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COD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16.48mg/L | 150mg/L | 241.608吨 | 822.798吨 | 无 |
淮安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氨氮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2.42mg/L | 30mg/L | 10.981吨 | 20.613吨 | 无 |
淮安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氟化物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5.65mg/L | 8mg/L | 17.441吨 | 113.563吨 | 无 |
淮安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总氮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8.194mg/L | 40mg/L | 27.994吨 | 234.692吨 | 无 |
淮安 | 无机无毒 | PH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7.54 | 6-9 | / | / | 无 |
捷泰 | 物污染 | |||||||||
淮安捷泰 | 无机无毒物污染 | 悬浮物 | 间接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16.3mg/L | 140mg/L | 50.534吨 | 1059.347吨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对于废气污染物,公司设置废气排放塔,分别使用酸/碱液中和,活性炭吸收,除尘器处理等方式去除废气中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标准要求。对于废水污染物,公司共设置3座污水站,日处理量可达8000立方米/天,满足企业自身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需求,且对于废水中产生的COD、氨氮、氟化物等污染物的处理能达到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公司贮存场生产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相关设施运行维护要求,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司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贮存、利用和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公司其贮存场生产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相关设施运行维护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重点管控污染物均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实现了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同时废水处理站配有废水检测实验室,化验员对废水处理各个环节定时检测,以保证废水达标排放。依据公司排污许可及其他相关标准,制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环保自行监测方案,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检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健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公司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公司实施有效的预防和监控措施,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出迅速响应和开展有效的应急行动,有效消除、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和影响。
为了及时掌握危险源的情况,对环境风险事故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降低或避免危险事故造成的危害,公司建立了重要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识别、评价体系,对危险源进行监控。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和日常运营识别了主要的环境风险源,并制定了相关应对措施。
环境风险识别与应对 | |
主要环境风险源 | 盐酸、硝酸、硫酸、氢氟酸、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储运单元液氨、氮气使用岗位使用天然气的锅炉房公司食堂灶间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存放点机油(润滑油)存放点、柴油(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存放点固废仓库、废水废气处理单元 |
应对措施 | 物料泄漏防范措施:对仓库加强“三防”控制措施;仓库外部设置围挡、截流沟等火灾和爆炸事故防范措施:各风险源所在部位水消防系统和干粉灭火器等污染治理事故防范措施:厂区内设置事故应急池,事故发生时,确保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其它防范措施:加强各设备参数、指标的自动监控;值班人员24小时监控;设备设施定期保养等 |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各生产线,均配套废水处理站、排气处理设施等保护设备,能够有效对废气、废水集中处理,保障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及处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2023年度公司缴纳环境保护税6.7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从事的是新能源版块光伏电池片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公司通过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提高电池片的光电转化效率,积极推动太阳能清洁能源在全球的广泛应用。与此同时,公司积极配合政府限电政策,依照政府指示有序开展生
产经营,通过先进设备的购买、淘汰落后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碳排放。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办公理念,通过完善OA系统,倡导会议资料电子文档阅读,积极推动“无纸化办公”实现节能减排。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建立了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环境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队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各类污染源监测计划,并监督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公司内部实行属地环保责任制(要求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对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环保目标,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专业职能培训,确保员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公司注意加强环保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排放物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合规处置。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司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3年,公司尽职尽责履行上市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守法经营,合规运作,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重视与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及时沟通,在合作过程中做到重信誉、重承诺、重合同、守信用,与利益相关方保持健康良好、合作共赢的关系;持续推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秉承绿色经营理念,提供安全优质产品,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促进公司与员工、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1、股东权益责任
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现代企业的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公司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享有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为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及时了解广大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也加强了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效率和质量。
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了明确,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2、债权人、供应商权益责任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秉承稳健、诚信经营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通过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制度,保障资产和资金安全,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最大化降低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和资产安全。对于债权人,充分尊重其对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对于供应商,重视其权益,不无故拖欠款项。2023年,公司持续强化供应商考核要求,努力做到公平、公正,与各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3、员工权益责任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才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各员工购买各项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不同类别的岗位制定了不同的薪酬考核体系,为员工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晋升渠道,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1)采取多种措施,有效保护员工利益
2023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对子公司捷泰科技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制定薪酬和激励制度时,充分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确立合理的考核原则和考核目标,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保障员工安全
公司注重对员工的安全保护,不定期地对公司生产安全进行检查,充分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性,并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逃生等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有效地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各层级员工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员工能力及素质,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使公司员工与公司、社会同步发展。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为员工发放节日礼品或礼金,组织趣味运动会、篮球赛、生日会等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公司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为广大员工提供了舒适、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加强人文关怀和改善企业用工环境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4、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注重客户的权益保护,按照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循科学的组织体系和健全的风险控制,始终坚持以服务客户为己任,在维护客户利益和提供投资者教育服务等方面做了切实有效的工作。
5、重视环保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绿色能源企业责任
公司重视环保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排放标准,推进各项节能措施。公司长期倡导绿色环保,积极践行环境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废弃物管理,充分利用网络电子工具,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在各项办公设备的选用中坚持选用能耗低的节能设备,降低办公环境辐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执行,切实履行绿色能源企业应承担的环保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2023年全年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
6、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共关系是搭建企业与外部良好沟通的桥梁,公益事业是企业根植于社会,回报于社会应尽的义务。公司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坚持依法纳税,回馈社会,全力推动企业发展及社会发展,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生。经营活动中,公司重视公共关系,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督,重视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监督评论。
7、展望未来
2024年,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大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支持力度,并逐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本报告年度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事项。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作承诺 | 钧达股份控股股东锦迪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杨氏投资 | 关于本次交易的说明函 | 1、因前次股份转让,上饶产投成为钧达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饶产投为钧达股份的关联方,捷泰科技原控股股东宏富光伏与上饶产投同受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控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宏富光伏为钧达股份的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捷泰科技的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2、前次交易中,除前次重组报告书中已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因履行前述交易协议而签署具体实施协议外,本公司未与捷泰科技的原股东就钧达股份股权事项签署其他协议或达成其他利益安排。本公司未与捷泰科技的原实际控制人、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与钧达股份股权相关的协议或达成其他利益安排。3、本次重组中,本公司未与捷泰科技的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与钧达股份股权相关的协议或达成其他利益安排。 | 2022年11月1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钧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 | 关于本次交易的说明函 | 1、因前次股份转让,上饶产投成为钧达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饶产投为钧达股份的关联方,捷泰科技原控股股东宏富光伏与上饶产投同受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控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宏富光伏为钧达股份的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方与捷泰科技的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2、前次交易中,除前次重组报告书中已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购买协议》《业绩补偿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因履行前述交易协议而签署的担保协议等具体实施协议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方未与捷泰科技的原股东就钧达股份股权事项签署其他协议或达成其他利益安排。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方未与捷泰科技的原实际控制人、江西展 | 2022年11月1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与钧达股份股权相关的协议或达成其他利益安排。3、本次重组中,除本次重组报告书中已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购买协议》《股权质押合同》,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方未与捷泰科技的原股东就钧达股份股权事项签署其他协议或达成其他利益安排。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方未与捷泰科技的原实际控制人、江西展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签署与钧达股份股权相关的协议或达成其他利益安排。 | |||||
展宇新能源 | 关于本次交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钧达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的计划,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钧达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与钧达股份、钧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钧达股份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与钧达股份、钧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钧达股份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与钧达股份股权相关的其他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 2022年11月1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展宇新能源之控股股东上饶市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 关于本次交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钧达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的计划,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钧达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与钧达股份、钧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钧达股份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与钧达股份、钧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钧达股份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与钧达股份股权相关的其他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 2022年11月1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展宇新能源之实际控制人王祥云 | 关于本次交易的承诺函 | 1、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控制的主体不存在参与认购钧达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的计划,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钧达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2、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控制的主体与钧达股份、钧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钧达股份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控制的主体与钧达股份、钧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钧达股份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与钧达股份股权相关的其他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 2022年11月1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捷泰科技原控股股东宏富光伏有限合伙人上饶市滨江投资有限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上饶创新产投 | 关于并购贷款担保事项的说明函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通过任何渠道参与认购钧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截至2022年10月20日,钧达股份控股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质押给银行合计28,747,271股股份,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参与竞拍因银行行使质权公开拍卖的上述钧达股份的股份 | 2022年11月1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饶产投 | 关于不参与认购钧达股份 | 本企业、与本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将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 | 2022年11月11 | 长期 | 履行中 |
2022年度非公开A股股票的承诺函 | 日 | |||||
捷泰科技原控股股东宏富光伏 | 关于不参与认购钧达股份2022年度非公开A股股票的承诺函 | 本企业、与本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将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 | 2022年11月1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收购捷泰49%) | 钧达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年8月1日 | - | 已完成 |
钧达股份董事、高管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22年8月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钧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与钧达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钧达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钧达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钧达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3、凡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 | 2022年8月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任何可能会与钧达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按照钧达股份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由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钧达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公司作为钧达股份的控股股东/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
钧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人/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公司或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公司或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钧达股份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钧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人/公司不会利用在钧达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钧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公司作为钧达股份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8月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钧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2、特别地,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将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3、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2年8月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钧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 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年8月1日 | - | 已完成 |
宏富光伏、苏泊尔集团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 1、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宏富光伏、苏泊尔集团 | 关于拟出售资产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纠纷之承诺 | 1、本企业/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本企业/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根据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的约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资格;2、标的资产包括:本企业/公司所持的捷泰科技33.97%/15.03%的股权。3、标的资产涉及的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本企业/公司认缴的捷泰科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4、本企业/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股权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5、本企业/公司承诺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企业/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企业/公司承担。6、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应由本企业/公司承担的责任,本企业/公司将依法承担。 | 2022年8月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苏显泽、苏泊尔集团 | 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 1、本人/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未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经营决策等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36个月内:(1)不会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经营决策等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2)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征集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不会相互商议后一致或联合提案或提名,不会相互间委托股东表决权;(3)不会以任何方式单独或联合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控制的企业遵守本承诺。 | 2022年8月1日 | 36个月 | 履行中 |
苏显泽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承诺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与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人承诺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4、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承 | 2022年8月1日 | 长期 | 履行中 |
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长期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 ||||||
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年8月1日 | - | 已完成 |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出售汽车饰件业务)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关于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 | 自本次交易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内,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钧达股份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钧达股份进行赔偿。 | 2022年6月10日 | - | 已完成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 | 自本次交易草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内,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钧达股份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钧达股份进行赔偿。 | 2022年6月10日 | - | 已完成 | |
控股股东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本公司作为钧达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三、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 2022年6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本人作为钧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2年6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二、本人将杜绝一切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三、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 |||||
控股股东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承诺继续遵守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继续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规范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2022年6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控股股东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均无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无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水情况;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三、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不会发生干预上市公司资产管理以及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四、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五、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六、保证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 2022年6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2022年6 | 长期 | 履行中 |
独立性的承诺 |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均无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无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水情况;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三、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不会发生干预上市公司资产管理以及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四、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五、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六、保证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 月10日 | |||
控股股东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陈述及承诺如下:一、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二、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或促成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通知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并应优先将该业务或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三、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条款,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四、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22年6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本人陈述及承诺如下:一、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二、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或促成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通知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并应优先将该业务或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三、本人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条款,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四、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2022年6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二、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如上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该等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七、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2年6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年6月10日 | 长期 | 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收购捷泰51%)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暨补偿安排 | (一)补偿概况:根据公司与上饶展宏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上饶展宏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捷泰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不考虑标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承诺及利润考核的影响)分别不低于21,000万元,27,000万元、31,00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9,000万元。(二)补偿时间及计算方式:如补偿期间,捷泰科技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在补偿期间全部届满时按如下方式确定捷泰科技在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并履行补偿义务。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专项意见)披露之日起10日内,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应补偿金额:应补偿金额=(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总和×本次重组支付给上饶展宏的交易对价。 | 2021年07月17日 | 34个月 | 已履行完毕 |
(三)补偿方式: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公司发出的前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四)补偿上限:补偿义务人支付的各项补偿总金额应不超过公司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向补偿义务人支付的对价总额。 |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不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他人行使、不主动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放弃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不放弃改选董事会的权利,不放弃在董事会中的表决权,并始终保持董事会的多数席位。 | 2021年07月16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锦迪科技、杨氏投资、实际控制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 | 2021年07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企业所持上市公司6,627,400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及前述股份因上市公司实施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以下合称“锁定股”),在补偿期间(即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内按如下方式分期解锁:各期可解锁股份数量为: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锁定股总数×补偿期间截至当期期末捷泰科技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累积已经解锁股份数,在补偿期间结束后,如捷泰科技未达到累计净利润承诺数但本企业已经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的,可在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解锁所有锁定股。 | 2021年07月16日 | 34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 1、本企业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本次交易的股份受让方之间未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经营决策等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36个月内:(1)不会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含本次交易的股份受让方)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经营决策等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2)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征集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不会相互商议后一致或联合提案或提名,不会相互间委托股东表决权;(3)不会以任何方式单独或联合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控制的企业遵守本承诺。 | 2021年07月16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承诺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与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人承诺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 2021年07月16日 | 3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3、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4、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长期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锦迪科技、杨氏投资、陆小红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自海南钧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原则上不减持海南钧达股票。如确因财务需要本公司/本人所持海南钧达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后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年每股净资产值,期间海南钧达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诺函减持的,每笔减持金额的20%归海南钧达所有。"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一致同意,在海南钧达治理及运营过程中,各方互为一致行动人。 | 2020年04月23日 | 2023年4月24日 | 正常履行中 | |
锦迪科技、杨氏投资、达晨聚圣、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实际控制人(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董监高(徐晓平、陈康仁、徐勇、徐卫东、杨金弟、吴福财、王世毅、谭浩、陈家涛)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一、本人/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公司或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公司或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钧达股份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钧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三、本人/公司不会利用在钧达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钧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公司作为钧达股份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董监高(徐晓平、陈康仁、徐勇、徐卫东、杨金弟、吴福财、王世毅、谭浩、陈家涛)、实际控制人(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 | 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承诺海南钧达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海南钧达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锦迪科技 | 关于购回股份以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中汽塑料(苏州)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钧达")控股股东,海南钧达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海南钧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海南钧达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购回海南钧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购回方案并完成购回。海南钧达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海南钧达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钧达股份 | 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以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函 | 本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会同控股股东启动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海南钧达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海南钧达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徐晓平、陈康仁、徐勇、徐卫东、杨金弟、吴福财、王世毅、谭浩、陈家涛)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钧达股份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 |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 2014年06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措施 |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月18日 | 中 | ||
锦迪科技、杨氏投资、陆小红、达晨聚圣、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5、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本人作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3、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 | 关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鉴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和陆徐杨作为钧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以下合称"杨氏家族"),特此承诺如下:若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到处罚,或被相关方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索赔,杨氏家族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由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或支付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应由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钧达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追索权,保证钧达股份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杨氏家族各成员对以上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 |||||||
锦迪科技、杨氏投资、达晨聚圣、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海马汽车、董监高(徐晓平、陈康仁、徐勇、徐卫东、杨金弟、吴福财、王世毅、谭浩、陈家涛)、实际控制人(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鉴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为规范与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本人/公司特此承诺如下:一、本人/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公司或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与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公司或本人/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钧达股份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维护钧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三、本人/公司不会利用在钧达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钧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公司作为钧达股份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锦迪科技 | 关于避免资金和资产占用的承诺 | 鉴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中汽塑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钧达股份的控股股东,特此承诺如下:一、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不会利用本公司在钧达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二、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公司作为钧达股份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杨氏投资 | 关于避免资金和资产占用的承诺 | 鉴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一、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不会利用本公司在钧达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二、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公司作为钧达股份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实际控制人(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 | 关于避免资金和资产占用的承诺 | 鉴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本人作为钧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特此承诺如下:一、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或经济组织不会利用本人在钧达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钧达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二、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本人作为钧达股份的关联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14年06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捷泰科技 | 2021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31,000 | 71,205.58 | 不适用 | 2021年07月19日 | 2021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适用?不适用根据公司与上饶展宏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上饶展宏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捷泰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不考虑标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承诺及利润考核的影响)分别不低于21,000万元,27,000万元、31,00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9,000万元。如补偿期间,捷泰科技累计实现的实际利润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在补偿期间全部届满时按如下方式确定捷泰科技在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并履行现金补偿义务,补偿金额上限为公司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向补偿义务人支付的对价总额:应补偿金额=(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各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捷泰科技补偿期间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总和×本次重组支付给上饶展宏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捷泰科技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3,801.2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05.58万元,超过承诺数40,205.58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229.70%。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324.87万元,超过2021年至2023年累计承诺数89,324.87万元,实现累计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213.07%。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披露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总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净额法核算,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施伟岑、薛建兵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滁州捷泰 | 2022年08月02日 | 110,000 | 2022年08月01日 | 1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滁州捷泰 | 2022年08月02日 | 20,000 | 2022年08月01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7年 | 否 | 否 |
上饶捷泰 | 2022年08月17 | 4,500 | 2022年07月12 | 4,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6个月 | 否 | 否 |
日 | 日 | |||||||||||
上饶捷泰 | 2022年12月27日 | 30,000 | 2022年12月28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
滁州捷泰 | 2023年02月03日 | 20,000 | 2023年02月03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上饶捷泰 | 2023年03月28日 | 30,000 | 2023年04月10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滁州捷泰 | 2023年03月28日 | 8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
滁州捷泰 | 2023年04月12日 | 50,000 | 2023年04月11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滁州捷泰 | 2023年04月21日 | 50,000 | 2023年04月27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
上饶捷泰 | 2023年04月28日 | 5,760 | 2023年05月22日 | 5,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上饶捷泰 | 2023年04月28日 | 10,000 | 2023年04月26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滁州捷泰 | 2023年05月27日 | 50,000 | 2023年05月08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
淮安捷泰 | 2023年06月27日 | 200,000 | 2023年06月25日 | 2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
上饶捷泰 | 2023年07月28日 | 22,000 | 2023年07月27日 | 2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滁州捷泰 | 2023年07月28日 | 40,000 | 2023年07月27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
淮安捷泰 | 2023年08月25日 | 24,200 | / | 24,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 | 否 | 否 | ||
上饶捷泰 | 2023年12月16日 | 20,000 | 2023年12月15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年 | 否 | 否 | ||
上饶捷泰 | 2023年12月16日 | 10,000 | 2023年12月1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滁州捷泰 | 2023年12月23日 | 3,000 | 2023年06月3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滁州捷泰 | 2023年12月23日 | 5,000 | 2023年06月1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84,46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784,46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784,46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784,460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弘业新能源 | 2022年2月12日 | 2,000 | 2022年2月14日 | 2000 | 保证担保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弘业新能源 | 2022年04月02日 | 6,125 | 2022年06月28日 | 6,125 | 反担保 | 无 | 无 | 2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8,12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8,12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8,12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8,125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792,58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792,58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792,58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792,585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8.3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56,46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557,123.0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914,583.01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2023年3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2023年3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4、2023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5、2023年5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6、2023年6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更新后)》;
7、2023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份回购报告书》;
8、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9、2024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3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淮安项目一期建成投产暨淮安二期项目开工奠基的公告》。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75,000 | 2.38% | 1,381,134 | 151,122 | 1,532,256 | 4,907,256 | 2.1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375,000 | 2.38% | 1,381,134 | 151,122 | 1,532,256 | 4,907,256 | 2.1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375,000 | 2.38% | 1,381,134 | 151,122 | 1,532,256 | 4,907,256 | 2.1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8,149,273 | 97.62% | 27,760,000 | 55,228,563 | 1,349,434 | 84,337,997 | 222,487,270 | 97.8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8,149,273 | 97.62% | 27,760,000 | 55,228,563 | 1,349,434 | 84,337,997 | 222,487,270 | 97.8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1,524,273 | 100.00% | 27,760,000 | 56,609,697 | 1,500,556 | 85,870,253 | 227,394,526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2023年3月、6月、7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股本因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相应增加。
2、2023年4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按每10股派发红股3.980785股的比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56,609,697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3、2023年6月,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76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批准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2、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批准情况: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批准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4、非公开发行股份批准情况: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5、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批准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上述股本变动导致公司2023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被增厚,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被摊薄。如按照股本变动前股份总数141,524,273股计算,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5.76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5.59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3.46元/股;按照股本变动后股份总数227,394,526股计算,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3.8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3.75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0.71元/股。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陆小红 | 3,375,000 | 1,343,515 | 0 | 4,718,51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数25%解除限售 |
郑彤 | 0 | 18,874 | 0 | 18,874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数25%解除限售 |
郑洪伟 | 0 | 62,914 | 0 | 62,914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数25%解除限售 |
黄发连 | 0 | 37,748 | 0 | 37,748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数25%解除限售 |
张满良 | 0 | 69,205 | 0 | 69,20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按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持股数25%解除限售 |
合计 | 3,375,000 | 1,532,256 | 0 | 4,907,25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 2023年05月30日 | 100.00元/股 | 27,760,000股 | 2023年06月20日 | 27,760,000股 | 巨潮资讯网:《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 2023年06月16日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100元/股价格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7,76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795,045.0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8,204,954.9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7,76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710,444,954.94元。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2023年3月、6月、7月,公司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2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公司股本因激励对象期权行权相应增加。
2、2023年4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按每10股派发红股3.980785股的比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56,609,697股,致使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3、2023年6月,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760,00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27,760,000.00元。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1,81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0,84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46% | 46,517,062.00 | 13,244,923.00 | 0 | 46,517,062.00 | 质押 | 7,784,235.00 |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78% | 22,244,267.00 | 6,333,667.00 | 0 | 22,244,267.00 | 质押 | 11,122,000.00 | ||||||
苏显泽 | 境内自然人 | 7.23% | 16,433,711.00 | 1,504,250.00 | 0 | 16,433,711.00 | 不适用 | 0 |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7% | 9,265,625.00 | 2,638,225.00 | 0 | 9,265,625.00 | 不适用 | 0 | ||||||
陆小红 | 境内自然人 | 2.32% | 5,286,803.00 | 786,803.00 | 4,718,515.00 | 568,288.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人寿资管-兴业银行-国寿资产-滁城优势甄选 | 其他 | 2.2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 | 5,000,000.00 | 不适用 | 0 |
2330资产管理产品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18% | 4,948,191.00 | 4,036,360.00 | 0 | 4,948,191.00 | 不适用 | 0 | |||
魏巍 | 境内自然人 | 1.20% | 2,739,149.00 | 2,739,149.00 | 0 | 2,739,149.00 | 不适用 | 0 | |||
淮安市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1.06% | 2,400,000.00 | 2,400,000.00 | 0 | 2,400,000.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6% | 1,493,536.00 | 1,493,536.00 | 0 | 1,493,536.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锦迪科技、陆小红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控制。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46,517,0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17,062.00 |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2,244,2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44,267.00 | ||||||||
苏显泽 | 16,433,7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33,711.00 |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9,265,6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65,625.00 | ||||||||
中国人寿资管-兴业银行-国寿资产-滁城优势甄选2330资产管理产品 | 5,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948,1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8,191.00 | ||||||||
魏巍 | 2,739,1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9,149.00 | ||||||||
淮安市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2,4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93,5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3,536.00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05,2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5,269.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锦迪科技、陆小红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控制。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UBSAG | 退出 | 0 | 0.00% | 562,632.00 | 0.2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783,814.00 | 0.34% |
淮安市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新增 | 0 | 0.00% | 2,400,000.00 | 1.0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1,493,536.00 | 0.66%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徐晓平 | 2010年12月03日 | 9132050756534082X3 | 创业投资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杨仁元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陆惠芬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陆小红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徐晓平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徐卫东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新加坡 | 否 |
陆玉红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新加坡 | 否 |
徐勇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陆小文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是 |
陆徐杨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杨仁元:1965年至1980年,于渭塘镇电力站任电工、会计;1980年至1985年,于渭塘镇工业公司任副经理;1985年至1999年6月,于吴县市塑料制品七厂任书记;1999年7月至2004年3月,于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任厂长及法定代表人;2004年4月至2009年11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任顾问;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任顾问;2012年8月至今,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顾问。陆惠芬:1985年4月至1989年10月,于渭塘镇骑河村铸件厂任工人;1989年11月至今,未参加工作,目前已退休。 |
徐晓平:1988年1月至1990年12月,于渭塘塑料厂任职工;1991年1月至2003年3月,于苏州农业银行任职工;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于苏州市恒达塑料制品厂任副厂长;2004年4月至2012年5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8年10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年10月至今,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陆小红:女,1966年生,公司董事长。曾任渭塘电力站任材料会计、苏州茂达电子有限公司出纳、苏州隆新塑料电器印刷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综合办副主任、本公司综合办副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徐卫东:1985年5月至1993年5月,于吴县铁桶厂任业务员;1993年6月至1998年3月,于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1998年4月-2005年12月,于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任业务经理;2005年12月-2012年7月,于苏州隆新塑料电器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2年5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21年8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玉红:1984年7月至1986年4月,于渭塘线路板厂任技工;1987年5月至1996年10月,于吴县塑料制品七厂任文员;1996年10月至2005年12月,于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先后担任出纳、会计;2005年12月至今,于苏州隆新塑料电器有限公司任财务会计。徐勇:1988年8月至1992年3月,于吴县塑料制品七厂任模具车间钳工;1992年4月至1996年9月,于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任技术员、技术部部长。1996年10月至2004年5月,于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任副厂长;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2年7月,于苏州隆新塑料电器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8年10月,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陆小文:1988年8月至1996年10月,于吴县塑料制品七厂任文员;1996年11月至2000年1月,于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任会计;2000年2月至2005年3月,于苏州市万达汽车内饰件厂任办公室文员;2005年4月至今,于苏州隆新塑料电器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陆徐杨:2014年2月至2017年7月,于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任助理投资经理。2018年3月至今,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任职。2021年3月至今,任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09月15日 | 66.6667万股至133.3333万股 | 0.29%至0.59% | 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 |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 708,300 | 0.0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3月1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施伟岑、薛建兵 |
审计报告正文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钧达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钧达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3年度钧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65,695.07万元,主要为光伏电池片业务收入。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9)及附注七(37)。
收入是钧达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金额重大且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2)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是否一贯运用;
(3)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签收单、货运提单等;
(4)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签收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其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5)执行分析性程序,评估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长期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钧达股份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807,480.86万元、人民币127,637.84万元及人民币23,907,21万元,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667.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商誉减值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9,419.19万元与人民币665.31万元。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4)、附注七(11)、附注七
(12)、附注七(14)及附注七(15)。
2023年度,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钧达股份部分产品出现负毛利且关停了部分产线。钧达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认为相关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鉴于该等商誉及其他长期资产金额重大,且相关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和估计,可能造成重大财务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及其他长期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测试管理层与商誉及其他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关于长期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评价管理层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减值测试;
(3)评价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外部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4)获取管理层减值测试计算表,评价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并复核减值测试计算过程;
(5)基于我们对行业以及钧达股份经营情况的了解,分析并复核管理层进行减值测试时运用的重大判断和估计的合理性,包括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
(6)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基础数据与历史数据及其他支持性证据进行比对并考虑其合理性;
(7)复核长期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钧达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钧达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钧达股份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钧达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钧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钧达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钧达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07,929,870.91 | 1,873,074,866.1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6,238,392.22 | 7,906,433.55 |
应收账款 | 10,024,484.30 | 46,474,788.13 |
应收款项融资 | 1,739,082,681.52 | 1,014,656,420.11 |
预付款项 | 175,570,794.73 | 104,474,551.4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546,004.22 | 10,192,723.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27,285,165.93 | 338,923,823.1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1,949,522.08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4,743,065.89 | 163,624,024.58 |
流动资产合计 | 7,000,369,981.80 | 3,559,327,630.4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500,000.00 | 78,485,929.31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074,808,615.79 | 3,763,696,682.90 |
在建工程 | 1,276,378,446.59 | 308,455,512.5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524,492.99 | 5,142,581.94 |
无形资产 | 239,072,056.27 | 159,255,562.0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856,678,960.88 | 860,509,893.36 |
长期待摊费用 | 1,074,037.82 | 3,301,787.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4,029,395.62 | 260,987,968.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1,509,318.23 | 98,816,076.2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384,575,324.19 | 5,538,651,994.72 |
资产总计 | 18,384,945,305.99 | 9,097,979,625.1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0,084,773.91 | 589,081,814.6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743,785,075.48 | 509,102,115.02 |
应付账款 | 3,138,887,137.90 | 1,027,009,676.5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74,621,712.90 | 317,133,582.9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3,880,585.84 | 60,401,985.33 |
应交税费 | 14,653,361.28 | 31,591,183.64 |
其他应付款 | 519,890,941.75 | 1,174,901,469.7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9,6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4,064,357.38 | 627,022,062.73 |
其他流动负债 | 60,777,261.71 | 41,227,365.78 |
流动负债合计 | 6,460,645,208.15 | 4,377,471,256.3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010,401,946.51 | 1,658,324,996.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65,573.11 | 2,496,737.53 |
长期应付款 | 4,297,772,301.20 | 1,508,778,404.9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70,150,711.35 | 220,327,876.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6,069,699.70 | 279,748,491.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215,060,231.87 | 3,669,676,505.78 |
负债合计 | 13,675,705,440.02 | 8,047,147,762.1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27,394,526.00 | 141,524,27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94,737,285.46 | 96,317,659.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324,130.59 |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1,474,783,923.92 | 812,989,931.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09,239,865.97 | 1,050,831,863.00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09,239,865.97 | 1,050,831,863.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384,945,305.99 | 9,097,979,625.12 |
法定代表人:陆小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发连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发连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584,203.11 | 2,433,302.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81,499,774.86 | |
应收款项融资 | 701,595,346.02 | |
预付款项 | 10,103,432.75 | 630,363.43 |
其他应收款 | 200,004,850.00 | 1,024,832.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00,000,000.00 | |
存货 | 31,493,087.8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627,298.7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79,907,993.36 | 4,088,497.7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734,813,396.48 | 3,159,531,947.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76,326.69 | 290,571.70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717,493.74 | 3,433,348.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96,707,216.91 | 3,163,255,868.12 |
资产总计 | 6,276,615,210.27 | 3,167,344,365.8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65,455,145.74 | 6,205,895.0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1,763,044.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371,562.98 | 3,381,636.41 |
应交税费 | 5,463,569.06 | 1,070,392.75 |
其他应付款 | 303,026.44 | 1,201,850,439.1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906.99 | 178,074,051.42 |
其他流动负债 | 890,189,450.3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27,674,705.62 | 1,390,582,414.7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95,199,996.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0,068.66 | 268,975.6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081.6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4,150.33 | 595,468,971.65 |
负债合计 | 2,127,858,855.95 | 1,986,051,386.4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27,394,526.00 | 141,524,27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85,141,667.48 | 785,265,732.8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5,891,859.95 | 43,567,729.36 |
未分配利润 | 180,328,300.89 | 210,935,244.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48,756,354.32 | 1,181,292,979.4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276,615,210.27 | 3,167,344,365.8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656,950,725.19 | 11,595,386,331.54 |
其中:营业收入 | 18,656,950,725.19 | 11,595,386,331.5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944,541,164.22 | 10,844,789,990.37 |
其中:营业成本 | 15,906,193,799.93 | 10,239,711,968.4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247,268.14 | 38,832,589.85 |
销售费用 | 73,599,148.54 | 20,712,317.08 |
管理费用 | 401,957,253.68 | 147,331,430.02 |
研发费用 | 303,758,388.65 | 249,467,119.49 |
财务费用 | 196,785,305.28 | 148,734,565.48 |
其中:利息费用 | 244,093,957.04 | 159,390,730.09 |
利息收入 | 45,297,503.70 | 18,483,042.84 |
加:其他收益 | 35,421,226.21 | 2,563,746.3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02,834.51 | 211,574,286.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39,930.8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52,643.51 | -13,780,669.8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0,430,945.69 | -57,455,138.8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4,020.82 | -1,856,842.7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6,126,011.67 | 891,641,722.29 |
加:营业外收入 | 1,383,471.03 | 2,126,717.00 |
减:营业外支出 | 3,020,379.91 | 2,057,669.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4,489,102.79 | 891,710,769.37 |
减:所得税费用 | -71,153,139.30 | 70,722,320.5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5,642,242.09 | 820,988,448.8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5,642,242.09 | 616,901,106.7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4,087,342.15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15,642,242.09 | 716,946,874.45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4,041,574.4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15,642,242.09 | 820,988,448.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15,642,242.09 | 716,946,874.4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041,574.4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3.83 | 3.6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3.75 | 3.57 |
法定代表人:陆小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发连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发连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43,844,227.93 | 38,232,276.55 |
减:营业成本 | 524,366,055.75 | 36,605,943.01 |
税金及附加 | 1,733,590.77 | 429,386.74 |
销售费用 | 79.21 | |
管理费用 | 46,046,182.52 | 42,549,154.51 |
研发费用 | 471,698.11 | 223,913.45 |
财务费用 | 73,015,602.89 | 52,833,973.96 |
其中:利息费用 | 75,712,738.54 | 53,338,855.80 |
利息收入 | 4,894,599.05 | 527,315.07 |
加:其他收益 | 2,140,000.00 | 7,547.4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0,023,179.05 | -8,360,979.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976,820.95 | 6,107,626.8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396.86 | -1,033,153.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70,568.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4,558.5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8,792,232.30 | -105,671,238.56 |
加:营业外收入 | 257,653.09 | 218,831.43 |
减:营业外支出 | 103,682.1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049,885.39 | -105,556,089.26 |
减:所得税费用 | -54,191,420.48 | 2,970,610.8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241,305.87 | -108,526,700.1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241,305.87 | -91,318,150.5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08,549.62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3,241,305.87 | -108,526,700.1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91,772,982.86 | 3,207,518,627.6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4,676,765.13 | 98,779,483.2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2,042,375.38 | 692,829,270.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48,492,123.37 | 3,999,127,381.4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45,140,302.83 | 3,214,339,476.8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25,878,280.27 | 330,737,588.5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9,926,903.85 | 207,840,212.5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8,362,261.69 | 90,451,292.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69,307,748.64 | 3,843,368,570.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184,374.73 | 155,758,810.5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50,00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02,834.51 | 12,965.1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4,000.00 | 6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76,225,478.8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3,026,834.51 | 376,298,443.9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80,880,692.51 | 525,418,817.6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84,176,196.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30,880,692.51 | 1,109,595,013.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77,853,858.00 | -733,296,569.6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03,745,861.41 | 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20,769,770.90 | 3,032,196,356.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0,000,000.00 | 567,941,92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04,515,632.31 | 3,600,138,281.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99,005,018.27 | 400,508,151.6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8,849,854.32 | 128,918,118.0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2,091,682.51 | 1,463,301,340.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9,946,555.10 | 1,992,727,609.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4,569,077.21 | 1,607,410,671.0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5,899,593.94 | 1,029,872,911.8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3,952,130.99 | 214,079,219.1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9,851,724.93 | 1,243,952,130.9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3,301,114.02 | 19,015,799.6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36,000.9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492,861.06 | 6,643,747.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1,793,975.08 | 27,095,548.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73,236,018.21 | 29,207,363.1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813,794.48 | 8,186,295.1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34,640.48 | 1,500,314.5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273,751.27 | 24,996,411.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9,958,204.44 | 63,890,384.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164,229.36 | -36,794,835.9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5,056,323.5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2,387,022.93 | 12,173,116.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2,387,022.93 | 430,229,439.6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1,464.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76,486,000.00 | 1,306,690,196.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6,892,714.34 | 21,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3,378,714.34 | 1,328,111,660.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0,991,691.41 | -897,882,221.0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03,745,861.4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816,999,996.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1,676,496.85 | 939,021,372.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75,422,358.26 | 1,756,021,368.7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71,999,996.00 | 149,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5,362,220.77 | 35,283,795.0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752,561.53 | 647,174,984.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18,114,778.30 | 831,458,779.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7,307,579.96 | 924,562,588.7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151,659.19 | -10,114,468.3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32,543.92 | 12,547,012.2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584,203.11 | 2,432,543.9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1,524,273.00 | 96,317,659.00 | 812,989,931.00 | 1,050,831,863.00 | 1,050,831,863.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524,273.00 | 96,317,659.00 | 812,989,931.00 | 1,050,831,863.00 | 1,050,831,863.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5,870,253.00 | 2,898,419,626.46 | 12,324,130.59 | 661,793,992.92 | 3,658,408,002.97 | 3,658,408,002.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5,642,242.09 | 815,642,242.09 | 815,642,242.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260,556.00 | 2,898,419,626.46 | 2,927,680,182.46 | 2,927,680,182.46 | |||||||||||
1.所有者投 | 29,260,556.00 | 2,774,485,305.4 | 2,803,745,861.4 | 2,803,745,861.4 |
入的普通股 | 1 | 1 | 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3,934,321.05 | 123,934,321.05 | 123,934,321.0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609,697.00 | 12,324,130.59 | -153,848,249.17 | -84,914,421.58 | -84,914,421.5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324,130.59 | -12,324,130.5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4,914,421.58 | -84,914,421.58 | -84,914,421.58 | ||||||||
4.其他 | 56,609,697.00 | -56,609,697.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 |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7,394,526.00 | 2,994,737,285.46 | 12,324,130.59 | 1,474,783,923.92 | 4,709,239,865.97 | 4,709,239,865.9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291,465.00 | 10,757,606.41 | 660,943,864.08 | 43,567,729.36 | 149,268,228.71 | 1,001,828,893.56 | 602,440,373.73 | 1,604,269,267.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291,465.00 | 10,757,606.41 | 660,943,864.08 | 43,567,729.36 | 149,268,228.71 | 1,001,828,893.56 | 602,440,373.73 | 1,604,269,267.2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32,808.00 | -10,757,606.41 | -564,626,205.08 | -43,567,729.36 | 663,721,702.29 | 49,002,969.44 | -602,440,373.73 | -553,437,404.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6,946,874.45 | 716,946,874.45 | 104,041,574.41 | 820,988,448.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32,808.00 | -10,757,606.41 | -564,626,205.08 | -43,567,729.36 | -53,225,172.16 | -667,943,905.01 | -706,481,948.14 | -1,374,425,853.1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232,808.00 | -10,757,606.41 | 68,151,653.06 | 61,626,854.65 | 61,626,854.6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2,947,292.20 | 82,947,292.20 | 82,947,292.20 | |||||||||
4.其他 | -715,725,150.34 | -43,567,729.36 | -53,225,172.16 | -812,518,051.86 | -706,481,948.14 | -1,519,0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 |
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 |
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524,273.00 | 96,317,659.00 | 812,989,931.00 | 1,050,831,863.00 | 1,050,831,863.0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1,524,273.00 | 785,265,732.89 | 43,567,729.36 | 210,935,244.19 | 1,181,292,979.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524,273.00 | 785,265,732.89 | 43,567,729.36 | 210,935,244.19 | 1,181,292,979.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5,870,253.00 | 2,899,875,934.59 | 12,324,130.59 | -30,606,943.30 | 2,967,463,374.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3,241,305.87 | 123,241,305.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260,556.00 | 2,899,875,934.59 | 2,929,136,490.5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9,260,556.00 | 2,774,485,305.41 | 2,803,745,861.4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5,390,629.18 | 125,390,629.1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609,697.00 | 12,324,130.59 | -153,848,249.17 | -84,914,421.5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324,130.59 | -12,324,130.5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4,914,421.58 | -84,914,421.58 | ||||||
3.其他 | 56,609,697.00 | -56,609,697.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
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7,394,526.00 | 3,685,141,667.48 | 55,891,859.95 | 180,328,300.89 | 4,148,756,354.3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291,465.00 | 10,757,606.41 | 664,101,863.61 | 43,567,729.36 | 319,461,944.34 | 1,175,180,608.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291,465.00 | 10,757,606.41 | 664,101,863.61 | 43,567,729.36 | 319,461,944.34 | 1,175,180,608.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32,808.00 | -10,757,606.41 | 121,163,869.28 | -108,526,700.15 | 6,112,370.72 | |||||||
(一)综合 | -108,526,700.15 | -108,526,700.15 |
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32,808.00 | -10,757,606.41 | 121,163,869.28 | 114,639,070.8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232,808.00 | -10,757,606.41 | 68,151,653.06 | 61,626,854.6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3,012,216.22 | 53,012,216.2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1,524,273.00 | 785,265,732.89 | 43,567,729.36 | 210,935,244.19 | 1,181,292,979.4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2年8月11日在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601007477597794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法定代表人:陆小红。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7,394,526.00元,总股本为227,394,5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907,25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22,487,27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33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20,000,000股。
2018年5月,公司通过向8名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1,680,000股,股本增加至121,680,000股。2019年5月,因2018年度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将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对应的50.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9年7月,公司回购注销一名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8万股。2020年6月,因2019年度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将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32.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一名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4万股。2021年10月,因2020年度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将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对应的43.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9年6月14日起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截至2022年2月14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前已累计转增股本21,524,273股。
2022年度,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杨氏投资”)出售持有的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钧达”)100%股权、海南新苏模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苏”)100%股权、钧达股份持有的除苏州钧达和海南新苏的股权外与汽车饰件业务相关的资产组。本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富光伏”)持有的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33.97%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泊尔集团”)持有的捷泰科技
15.03%股权。本公司主营业务由汽车塑料内外饰件和光伏电池片的双主营业务变更为光伏电池片业务。
2023年3月22日,公司同意满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行权683,100份股票期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行权683,100股。
2023年4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按每10股派发红股3.980785股的比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56,609,697股。
2023年5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9号)及《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760,00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27,760,000.00元。
2023年6月19日,公司同意满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101名激励对象行权687,024份股票期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行权687,024股。
2023年7月19日,公司同意满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行权188,321份股票期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行权130,432股。
经上述变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变更为227,394,526股。
本公司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为光伏电池片。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务部、融资部、证券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4年3月11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20)、本附注五(23)和本附注五(29)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长期资产总额1%的非零星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5%以上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发生额在10,000万元以上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发生额在10,000万元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8)“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A.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29)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i)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ii)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i)扣除已偿还的本金;(ii)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iii)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
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i)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ii)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10)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10)E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29)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B.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C.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D.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11)
E.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10)A(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F.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E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信用证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E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E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E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光伏电池片业务账龄组合 | 光伏电池片业务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保证金组合 | 应收信用较好的融资租赁公司租赁保证金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①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②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④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附注五(10)E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附注五(10)E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18、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9、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0、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0.05 | 4.75%-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0.05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0.05 | 19.00%-23.75% |
其他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5 | 19.00%-31.67%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1)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2)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继续发生在所构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构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4)公司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22、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
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25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10年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年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24、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6、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28、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29、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汽车饰件产品销售:本公司汽车饰件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产品送货后经客户检验合格并领用,已经取得客户出具的产品开票通知单(包括客户供应链系统直接发布的产品领用下线数量和客户通过邮件发送的产品领用下线数量两种形式);收入金额和相关的成本均能够可靠计量;销货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
汽车饰件模具销售:本公司汽车饰件模具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模具完工并经客户验收合格达到批量生产条件后,确认收入。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等产品销售:本公司晶体硅太阳能硅片等产品的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针对内销收入,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在将相关产品运抵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取得客户签回单后视为履约义务的实现,确认销售收入。针对外销收入,本公司主要采用FOB与CIF的结算方式,以公司产品在港口装船,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提单时点确认收入。
硅料等原材料销售:本公司硅料的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在将相关产品运抵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取得客户签回单后视为履约义务的实现,确认销售收入。
废旧材料销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电池片或原材料销售给第三方进行回收利用,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在将产品送交客户并经其确认后确认收入。
30、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政府补助的不同类别采取总额法或净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对能够对应至具体补助资产或成本费用支出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对其他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3、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9)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2)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修订)》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
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 | [注1] |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披露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净额法核算,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注2] |
[注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注2]本公司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固定资产 | -391,324,666.34 | |
递延收益 | -391,324,666.34 |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10,139,105.15 | -1,000.00 |
财务费用 | -980,520.00 | |
其他收益 | -11,119,625.15 | -1,000.00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9%、13%税率计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土地使用面积 | 4元/平方米/年;6元/平方米/年;7元/平方米/年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 |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滁州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上饶市明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子公司上饶捷泰于2021年11月13日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2136000029的高新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子公司滁州捷泰于2023年10月16日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2334000804的高新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等规定,企业在2018-2020年度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部分子公司2023年度依法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部分子公司2023年度依法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1,419.87 | |
银行存款 | 2,649,851,724.93 | 1,243,910,711.12 |
其他货币资金 | 958,078,145.98 | 629,122,735.14 |
合计 | 3,607,929,870.91 | 1,873,074,866.13 |
其他说明:
(1)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附注七(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2)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七(53)“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906,433.55 | |
信用证 | 146,238,392.22 | |
合计 | 146,238,392.22 | 7,906,433.5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47,715,547.70 | 100.00% | 1,477,155.48 | 1.00% | 146,238,392.22 | 7,986,296.52 | 100.00% | 79,862.97 | 1.00% | 7,906,433.55 |
其中: | ||||||||||
信用证组合 | 147,715,547.70 | 100.00% | 1,477,155.48 | 1.00% | 146,238,392.22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7,986,296.52 | 100.00% | 79,862.97 | 1.00% | 7,906,433.55 | |||||
合计 | 147,715,547.70 | 100.00% | 1,477,155.48 | 1.00% | 146,238,392.22 | 7,986,296.52 | 100.00% | 79,862.97 | 1.00% | 7,906,433.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77,155.4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7,715,547.70 | 1,477,155.48 | 1.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该组合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确定。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862.97 | 1,397,292.51 | 1,477,155.48 | |||
合计 | 79,862.97 | 1,397,292.51 | 1,477,155.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期末外币应收款项融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53)“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075,665.89 | 47,437,812.87 |
1至2年 | 5,903,800.67 | 469,908.26 |
2至3年 | 46,490.27 | |
3年以上 | 46,490.27 | |
合计 | 14,025,956.83 | 47,954,211.4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95,085.93 | 24.92% | 3,495,085.9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530,870.90 | 75.08% | 506,386.60 | 4.81% | 10,024,484.30 | 47,954,211.40 | 100.00% | 1,479,423.27 | 3.09% | 46,474,788.1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530,870.90 | 75.08% | 506,386.60 | 4.81% | 10,024,484.30 | 47,954,211.40 | 100.00% | 1,479,423.27 | 3.09% | 46,474,788.13 |
合计 | 14,025,956.83 | 100.00% | 4,001,472.53 | 28.53% | 10,024,484.30 | 47,954,211.40 | 100.00% | 1,479,423.27 | 3.09% | 46,474,788.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495,085.93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饶市创浩科技有限公司 | 3,495,085.93 | 3,495,085.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3,495,085.93 | 3,495,085.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06,386.6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0,530,870.90 | 506,386.60 | 4.81% |
合计 | 10,530,870.90 | 506,386.6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该组合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确定。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95,085.93 | 3,495,085.9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79,423.27 | -973,036.67 | 506,386.60 | |||
合计 | 1,479,423.27 | 2,522,049.26 | 4,001,472.53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505,493.17 | 0.00 | 3,505,493.17 | 24.99% | 105,164.80 |
第二名 | 3,495,085.93 | 0.00 | 3,495,085.93 | 24.92% | 3,495,085.93 |
第三名 | 2,959,901.28 | 0.00 | 2,959,901.28 | 21.10% | 88,797.04 |
第四名 | 2,638,952.24 | 0.00 | 2,638,952.24 | 18.81% | 247,778.60 |
第五名 | 436,607.18 | 0.00 | 436,607.18 | 3.11% | 13,098.22 |
合计 | 13,036,039.80 | 0.00 | 13,036,039.80 | 92.93% | 3,949,924.59 |
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1,739,082,681.52 | 1,014,656,420.11 |
合计 | 1,739,082,681.52 | 1,014,656,420.1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336,014,187.00 |
合计 | 7,336,014,187.00 |
(4)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期初成本 | 期末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4,656,420.11 | 724,426,261.41 | 1,739,082,681.52 | 1,014,656,420.11 | 1,739,082,681.52 | |||
合计 | 1,014,656,420.11 | 724,426,261.41 | 1,739,082,681.52 | 1,014,656,420.11 | 1,739,082,681.52 |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546,004.22 | 10,192,723.28 |
合计 | 7,546,004.22 | 10,192,723.28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0,770,785.41 | 11,265,073.37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2,009,992.57 | 7,771,081.68 |
个人社保、公积金 | 5,633,886.11 | 1,771,417.88 |
其他 | 30,702.85 | 451,211.33 |
合计 | 18,445,366.94 | 21,258,784.2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172,678.19 | 20,032,794.83 |
1至2年 | 808,558.66 | 200,300.00 |
2至3年 | 300.00 | |
3年以上 | 463,830.09 | 1,025,689.43 |
合计 | 18,445,366.94 | 21,258,784.2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239,383.94 | 55.51% | 10,239,383.94 | 100.00% | 10,239,383.94 | 48.17% | 10,239,383.94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05,983.00 | 44.49% | 659,978.78 | 8.04% | 7,546,004.22 | 11,019,400.32 | 51.83% | 826,677.04 | 7.50% | 10,192,723.2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205,983.00 | 44.49% | 659,978.78 | 8.04% | 7,546,004.22 | 11,019,400.32 | 51.83% | 826,677.04 | 7.50% | 10,192,723.28 |
合计 | 18,445,366.94 | 100.00% | 10,899,362.72 | 59.09% | 7,546,004.22 | 21,258,784.26 | 100.00% | 11,066,060.98 | 52.05% | 10,192,723.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239,383.94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西齐天光电有限公司 | 10,142,106.84 | 10,142,106.84 | 10,142,106.84 | 10,142,106.84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款 |
上海弘竣实业有限公司 | 50,684.51 | 50,684.51 | 50,684.51 | 50,684.51 | 100.00% | 对方公司已注销 |
昆山新天豪电子有限公司 | 23,299.14 | 23,299.14 | 23,299.14 | 23,299.14 | 100.00% | 对方公司已注销 |
衢州中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3,293.45 | 23,293.45 | 23,293.45 | 23,293.45 | 100.00% | 对方公司已注销 |
合计 | 10,239,383.94 | 10,239,383.94 | 10,239,383.94 | 10,239,383.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59,978.78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8,205,983.00 | 659,978.78 | 8.04% |
合计 | 8,205,983.00 | 659,978.7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该组合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确定。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26,677.04 | 10,239,383.94 | 11,066,060.9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本期计提 | -166,698.26 | -166,698.26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59,978.78 | 10,239,383.94 | 10,899,362.7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附注五(10)E“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239,383.94 | 10,239,383.9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6,677.04 | -166,698.26 | 659,978.78 | |||
合计 | 11,066,060.98 | -166,698.26 | 10,899,362.7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为16,249,427.15元,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8.0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0,749,847.65元。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4,077,269.61 | 99.15% | 104,403,815.31 | 99.93% |
1至2年 | 1,446,338.22 | 0.83% | 39,526.03 | 0.04% |
2至3年 | 39,526.02 | 0.02% | ||
3年以上 | 7,660.88 | 0.00% | 31,210.12 | 0.03% |
合计 | 175,570,794.73 | 104,474,551.46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55,183,697.67 | 1年以内 | 30.30% | 预付货款 |
第二名 | 25,811,999.03 | 1年以内 | 14.17% | 预付货款 |
第三名 | 21,329,115.93 | 1年以内 | 11.71% | 预付货款 |
第四名 | 11,514,490.31 | 1年以内 | 6.32% | 预付货款 |
第五名 | 9,345,653.85 | 1年以内 | 5.13% | 预付货款 |
小计 | 123,184,956.79 | 67.63% |
(3)减值准备计提原因及依据
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预付款项金额为6,579,474.82元,均系预付上饶市创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由于相关采购合同未按时执行且所预付的货款预期无法收回,本公司全额计提相关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5,748,234.16 | 10,774,942.80 | 144,973,291.36 | 96,867,737.32 | 14,965,283.98 | 81,902,453.34 |
在产品 | 113,711,507.81 | 13,764,560.13 | 99,946,947.68 | 74,316,069.70 | 10,653,949.71 | 63,662,119.99 |
库存商品 | 217,881,931.19 | 28,850,454.07 | 189,031,477.12 | 86,928,700.14 | 18,749,395.01 | 68,179,305.13 |
发出商品 | 109,745,407.68 | 3,031,595.90 | 106,713,811.78 | 92,656,346.09 | 92,656,346.09 | |
低值易耗品 | 194,545,870.54 | 7,926,232.55 | 186,619,637.99 | 32,523,598.61 | 32,523,598.61 | |
合计 | 791,632,951.38 | 64,347,785.45 | 727,285,165.93 | 383,292,451.86 | 44,368,628.70 | 338,923,823.16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965,283.98 | 11,517,586.15 | 15,707,927.33 | 10,774,942.80 | ||
在产品 | 10,653,949.71 | 14,665,197.32 | 11,554,586.90 | 13,764,560.13 |
库存商品 | 18,749,395.01 | 43,422,025.02 | 33,320,965.96 | 28,850,454.07 | ||
发出商品 | 18,297,608.93 | 15,266,013.03 | 3,031,595.90 | |||
低值易耗品 | 7,926,232.55 | 7,926,232.55 | ||||
合计 | 44,368,628.70 | 95,828,649.97 | 75,849,493.22 | 64,347,785.45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期末存货数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81,949,522.08 | |
合计 | 81,949,522.08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423,529,837.97 | 151,975,535.73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20,520,856.63 | 11,648,488.85 |
预交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 47,999,453.03 | |
股票发行费用 | 12,692,918.26 | |
合计 | 504,743,065.89 | 163,624,024.58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6,783,778.16 | 16,783,778.16 | 4.91%-9.48% | ||||
其中: | 720,175.89 | 720,175.89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
押金及保证金 | 6,500,000.00 | 6,500,000.00 | 61,702,151.15 | 61,702,151.15 | ||
合计 | 6,500,000.00 | 6,500,000.00 | 78,485,929.31 | 78,485,929.31 |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074,808,615.79 | 3,763,696,682.9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074,808,615.79 | 3,763,696,682.9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43,676,446.19 | 3,269,804,873.0 | 5,240,633.09 | 19,684,989.62 | 4,138,406,941.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5,203,249.53 | 5,365,027,117.45 | 3,675,882.69 | 33,317,731.97 | 7,197,223,981.64 |
(1)购置 | 520,166,687.83 | 87,252,995.36 | 3,307,431.35 | 20,772,963.64 | 631,500,078.18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75,036,561.70 | 5,277,774,122.09 | 368,451.34 | 12,544,768.33 | 6,565,723,903.4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0,044.20 | 1,488,670,862.42 | 200,683.98 | 65,284.54 | 1,490,216,875.14 |
(1)处置或报废 | 1,280,044.20 | 6,684,377.53 | 200,683.98 | 65,284.54 | 8,230,390.25 |
(2)转入在建工程 | 242,751,164.20 | 242,751,164.20 | |||
(3)政府补助净额法抵减 | 1,239,235,320.69 | 1,239,235,320.69 | |||
4.期末余额 | 2,637,599,651.52 | 7,146,161,128.05 | 8,715,831.80 | 52,937,437.05 | 9,845,414,048.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514,977.75 | 329,214,203.76 | 2,340,528.00 | 6,640,549.51 | 374,710,259.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304,302.87 | 539,670,659.14 | 1,462,247.76 | 7,373,843.69 | 596,811,053.46 |
(1)计提 | 48,304,302.87 | 539,670,659.14 | 1,462,247.76 | 7,373,843.69 | 596,811,053.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8,882.32 | 94,818,918.42 | 39,881.18 | 60,086.35 | 95,107,768.27 |
(1)处置或报废 | 188,882.32 | 636,444.72 | 39,881.18 | 60,086.35 | 925,294.57 |
(2)转入在建工程 | 13,695,061.55 | 13,695,061.55 | |||
(3)政府补助净额法抵减 | 80,487,412.15 | 80,487,412.15 | |||
4.期末余额 | 84,630,398.30 | 774,065,944.48 | 3,762,894.58 | 13,954,306.85 | 876,413,544.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400,693.29 | 824,585,660.51 | 72,285.98 | 2,133,248.64 | 894,191,888.42 |
(1)计提 | 67,400,693.29 | 824,585,660.51 | 72,285.98 | 2,133,248.64 | 894,191,888.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7,400,693.29 | 824,585,660.51 | 72,285.98 | 2,133,248.64 | 894,191,888.4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85,568,559.93 | 5,547,509,523.06 | 4,880,651.24 | 36,849,881.56 | 8,074,808,615.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7,161,468.44 | 2,940,590,669.26 | 2,900,105.09 | 13,044,440.11 | 3,763,696,682.9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厂区及附属建筑 | 196,907,625.99 | 手续正在办理 |
厂区及附属建筑 | 1,848,277,097.62 | 政府代建本公司后期回购 |
其他说明: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1)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房屋及建筑物 | 134,097,278.69 | 66,696,585.40 | 67,400,693.29 | [注1] | [注2] | [注2] |
机器设备 | 860,918,373.38 | 36,290,544.00 | 824,627,829.38 | [注1] | [注2] | [注2] |
运输工具 | 530,065.24 | 319,280.00 | 210,785.24 | [注1] | [注2] | [注2] |
其他办公设备 | 3,581,245.51 | 1,628,665.00 | 1,952,580.51 | [注1] | [注2] | [注2] |
小计 | 999,126,962.82 | 104,935,074.40 | 894,191,888.42 |
[注1]本公司管理层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房屋及建筑物的公允价值。针对后续正常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办公设备,本公司管理层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其公允价值,针对后续不再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办公设备,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扣市场回收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管理层根据与上述资产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交易费用的定价标准以及相关税费税率确定处置费用。[注2]成新率是管理层在预计可收回金额过程中运用到的关键参数,管理层在现场调查相关资产使用状况和维修保养情况后,采用现场调查成新率与理论成新率加权平均计算后的综合成新率作为管理层对成新率的估计结果。其他说明:
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本附注七(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76,378,446.59 | 308,455,512.59 |
合计 | 1,276,378,446.59 | 308,455,512.5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1,276,378,446.59 | 1,276,378,446.59 | 308,455,512.59 | 308,455,512.59 | ||
合计 | 1,276,378,446.59 | 1,276,378,446.59 | 308,455,512.59 | 308,455,512.5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5GW电池片项目生产及配套设施 | 1,194,430,000.00 | 3,552,066.32 | 9,072,480.04 | 11,432,141.65 | 1,192,404.71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滁州捷泰科技8GW项目一期厂房及配套设施 | 1,815,000,000.00 | 25,948,540.87 | 13,161,102.80 | 27,608,522.28 | 11,501,121.39 | 99.80% | 99.80% | 3,720,651.38 | 3,720,651.38 | 4.90% | 自筹、其他 | |
滁州捷泰一期A区及提产项目 | 1,168,936,500.00 | 214,726,097.39 | 934,945,112.18 | 1,143,613,603.01 | 6,057,606.56 | 98.35% | 98.35% | 自筹 | ||||
滁州捷泰科技6.9GW | 1,500,000,000.00 | 62,156,632.63 | 1,409,526,733.15 | 1,455,050,393.43 | 16,632,972.35 | 98.11% | 98.11% | 5,457,728.63 | 5,457,728.63 | 4.80% | 自筹、其他 |
项目二期厂房及配套设施 | ||||||||||||
滁州捷泰二期提产项目 | 123,950,000.00 | 123,948,800.42 | 68,648,813.09 | 55,299,987.33 | 99.99% | 99.99% | 自筹 | |||||
淮安捷泰一期项目 | 3,100,000,000.00 | 467,830.77 | 3,082,880,213.06 | 3,013,880,670.39 | 69,467,373.44 | 99.45% | 99.45% | 10,324,045.12 | 10,324,045.12 | 4.30% | 自筹、其他 | |
淮安捷泰二期项目 | 2,100,000,000.00 | 1,946,822,203.50 | 834,645,068.87 | 1,112,177,134.63 | 92.71% | 92.71% | 自筹、其他 | |||||
合计 | 11,002,316,500.00 | 306,851,167.98 | 7,520,356,645.15 | 6,554,879,212.72 | 1,192,404.71 | 1,271,136,195.70 | 19,502,425.13 | 19,502,425.13 |
其他说明:
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详见本附注七(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76,357.61 | 7,376,357.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0,957.18 | 2,200,957.18 |
(1)租赁 | 2,200,957.18 | 2,200,957.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577,314.79 | 9,577,314.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33,775.67 | 2,233,775.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19,046.13 | 2,819,046.13 |
(1)计提 | 2,819,046.13 | 2,819,046.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52,821.80 | 5,052,821.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24,492.99 | 4,524,492.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42,581.94 | 5,142,581.9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298,118.70 | 123,566,000.00 | 3,562,259.01 | 199,426,377.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069,266.05 | 497,589.96 | 2,555,426.63 | 106,122,282.64 | |
(1)购置 | 103,069,266.05 | 497,589.96 | 2,555,426.63 | 106,122,282.6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5,367,384.75 | 124,063,589.96 | 6,117,685.64 | 305,548,660.3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284,325.45 | 29,420,476.19 | 1,466,014.01 | 40,170,815.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3,110.67 | 23,542,106.55 | 420,571.21 | 26,305,788.43 | |
(1)计提 | 2,343,110.67 | 23,542,106.55 | 420,571.21 | 26,305,788.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627,436.12 | 52,962,582.74 | 1,886,585.22 | 66,476,604.0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739,948.63 | 71,101,007.22 | 4,231,100.42 | 239,072,056.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013,793.25 | 94,145,523.81 | 2,096,245.00 | 159,255,562.06 |
其他说明:
(1)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详见本附注七(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26,164,690.10 | 政府代付 |
其他说明: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收购捷泰科技 | 863,332,041.25 | 863,332,041.25 | ||||
合计 | 863,332,041.25 | 863,332,041.25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收购捷泰科技 | 2,822,147.89 | 3,830,932.48 | 6,653,080.37 | |||
合计 | 2,822,147.89 | 3,830,932.48 | 6,653,080.37 |
[注]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3,830,932.48元系公司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的非核心商誉的减值准备。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收购捷泰科技商誉所在资产 | 捷泰科技与淮安捷泰生产的 | 光伏电池片分部 | 否 |
组 | 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因此可将其长期资产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收购捷泰科技商誉所在资产组 | 捷泰科技上饶基地长期资产 | 捷泰科技与淮安捷泰长期资产 | 公司对收购捷泰科技商誉所在资产组对应的光伏电池片进行了迭代升级和产能扩张。本年度迭代升级后的产品N型TOPCON电池片技术状态已趋于稳定,管理层认为N型TOPCON电池片业务能够从本公司收购捷泰科技的协同效应中获益。因此本年度公司将N型TOPCON电池片业务所在的相关资产纳入商誉减值测试所在的资产组。 |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收购捷泰科技商誉所在资产组 | 11,270,807,209.29 | 13,550,884,319.74 | 2024年-2028年(后续为稳定期) | 管理层根据捷泰科技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营业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行预测。 | 管理层根据捷泰科技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评估基准日未来五年的营业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行预测。 | 管理层根据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预测稳定期营业收入将保持不变,并据此对相关成本、费用、利润进行预测。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为11.90%,系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合计 | 11,270,807,209.29 | 13,550,884,319.74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捷泰科技业绩承诺 | 31,000.00 | 71,205.58 | 229.70% | 27,000.00 | 74,686.60 | 276.62% | 383.09 | 282.21 |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采购保证金 | 2,020,309.43 | 1,731,693.87 | 288,615.56 | ||
装修款 | 1,281,478.50 | 496,056.24 | 785,422.26 | ||
合计 | 3,301,787.93 | 2,227,750.11 | 1,074,037.82 |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73,554,563.80 | 190,671,777.44 | 69,347,811.47 | 10,849,838.5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877,189.27 | 581,578.39 | 916,702.07 | 139,807.54 |
可抵扣亏损 | 642,002,476.53 | 137,608,973.29 | 346,189,815.34 | 48,371,321.40 |
预提利息 | ||||
预提费用 | 34,019,454.50 | 8,504,863.63 | 36,105,343.30 | 6,544,295.50 |
租赁负债 | 4,524,492.99 | 1,131,123.24 | ||
尚未解锁股权激励摊销 | 122,751,464.56 | 28,816,589.59 | 234,162,537.02 | 42,169,569.82 |
政府补助 | 1,820,223,286.17 | 366,714,490.04 | 611,652,542.37 | 152,913,135.59 |
合计 | 3,400,952,927.82 | 734,029,395.62 | 1,298,374,751.57 | 260,987,968.4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3,600,274.68 | 20,900,068.67 | 133,677,823.33 | 20,051,673.50 |
使用权资产 | 4,524,492.99 | 1,131,123.24 | ||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 3,391,280,956.85 | 614,038,507.79 | 1,122,827,733.88 | 259,696,817.81 |
合计 | 3,479,405,724.52 | 636,069,699.70 | 1,256,505,557.21 | 279,748,491.3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4,029,395.62 | 260,987,968.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6,069,699.70 | 279,748,491.3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27,231,024.59 | |
尚未解锁股权激励摊销 | 63,430,894.93 | 3,433,348.81 |
资产减值准备 | 768.00 | |
合计 | 63,430,894.93 | 130,665,141.40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91,509,318.23 | 191,509,318.23 | 98,816,076.22 | 98,816,076.22 | ||
合计 | 191,509,318.23 | 191,509,318.23 | 98,816,076.22 | 98,816,076.22 |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58,078,145.98 | 958,078,145.98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 | 629,122,735.14 | 629,122,735.14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280,032,713.99 | 382,078,168.84 | 抵押 | 售后回租借款抵押 | 2,870,145,797.12 | 2,587,403,112.37 | 抵押 | 售后回租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27,720,0 | 126,164,6 | 其他 | 政府代建 | 24,650,75 | 24,485,58 | 其他 | 政府代建 |
17.43 | 90.10 | 代付 | 1.38 | 7.21 | 代付 | |||
固定资产 | 2,876,740,083.33 | 2,819,847,135.6 | 其他 | 政府代建代付 | 706,996,765.28 | 671,931,188.17 | 其他 | 政府代建代付 |
在建工程 | 191,550,026.80 | 191,550,026.80 | 其他 | 政府代建代建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合计 | 5,444,120,987.53 | 4,487,718,167.32 | 4,240,916,048.92 | 3,922,942,622.89 |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28,180,433.32 | |
信用借款 | 210,222,439.65 | |
商业票据融资 | 221,904,340.59 | 378,859,375.00 |
合计 | 450,084,773.91 | 589,081,814.65 |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3,255,340.18 | 508,013,357.70 |
信用证 | 529,735.30 | 1,088,757.32 |
合计 | 743,785,075.48 | 509,102,115.02 |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006,253,554.77 | 961,814,853.89 |
1-2年 | 100,559,920.40 | 60,575,986.58 |
2-3年 | 31,790,207.51 | 3,670,053.92 |
3年以上 | 283,455.22 | 948,782.14 |
合计 | 3,138,887,137.90 | 1,027,009,676.5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24,146,788.98 |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
第二名 | 19,344,732.66 |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
第三名
第三名 | 11,635,751.17 |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
第四名 | 11,602,246.61 |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
第五名 | 10,442,477.39 |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
合计 | 77,171,996.81 |
其他说明:
外币应付账款情况详见本附注七(53)“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89,600.00 | |
其他应付款 | 519,890,941.75 | 1,174,811,869.71 |
合计 | 519,890,941.75 | 1,174,901,469.71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89,600.00 | |
合计 | 89,600.00 |
(2)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6,683,447.32 | 2,203,934.23 |
股权收购款 | 788,608,005.77 | |
保证金及押金 | 512,640,390.52 | 324,016,978.19 |
资金拆借款 | 56,890,388.30 | |
其他 | 567,103.91 | 3,092,563.22 |
合计 | 519,890,941.75 | 1,174,811,869.71 |
2)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34,000,000.00 | 保证金未到结算期 |
第二名 | 28,089,788.55 | 保证金未到结算期 |
第三名 | 28,012,500.00 | 保证金未到结算期 |
小计 | 90,102,288.55 |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74,621,712.90 | 317,133,582.95 |
合计 | 474,621,712.90 | 317,133,582.95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0,366,737.83 | 1,109,609,871.89 | 1,011,471,536.88 | 158,505,072.8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247.50 | 48,408,987.20 | 48,444,234.70 | |
三、辞退福利 | 35,408,163.00 | 32,650.00 | 35,375,513.00 | |
合计 | 60,401,985.33 | 1,193,427,022.09 | 1,059,948,421.58 | 193,880,585.8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0,255,114.55 | 977,380,922.38 | 879,160,496.06 | 158,475,540.87 |
2、职工福利费 | 85,517,495.31 | 85,517,495.31 | ||
3、社会保险费 | 14,643.28 | 22,421,392.73 | 22,436,036.0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859.76 | 18,727,897.76 | 18,736,757.52 | |
工伤保险费 | 1,041.28 | 2,061,345.22 | 2,062,386.50 | |
生育保险费 | 4,742.24 | 1,632,149.75 | 1,636,891.99 | |
4、住房公积金 | 20,780.00 | 17,309,459.18 | 17,330,239.18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696,514.83 | 5,666,982.86 | 29,531.97 | |
8、其他 | 76,200.00 | 1,284,087.46 | 1,360,287.46 | |
合计 | 60,366,737.83 | 1,109,609,871.89 | 1,011,471,536.88 | 158,505,072.8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160.00 | 46,985,362.49 | 47,019,522.49 | |
2、失业保险费 | 1,087.50 | 1,423,624.71 | 1,424,712.21 | |
合计 | 35,247.50 | 48,408,987.20 | 48,444,234.7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该等计划缴纳地区的规定,每月分别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2,131.04 | 20,869,331.22 |
消费税 | 2,786,830.88 | |
企业所得税 | 5,043,098.32 | 933,383.59 |
个人所得税 | 149,864.03 | 1,517,324.83 |
房产税 | 2,726,891.57 | 442,351.09 |
印花税 | 5,141,609.38 | 3,230,426.91 |
土地使用税 | 811,796.85 | 518,700.10 |
教育费附加 | 110,361.83 | 1,083,803.45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412,017.48 | 201,151.20 |
环保税 | 25,590.78 | 7,880.37 |
合计 | 14,653,361.28 | 31,591,183.64 |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47,873,873.30 | 344,102,983.2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12,572,791.73 | 281,225,125.2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17,692.35 | 1,693,954.26 |
合计 | 864,064,357.38 | 627,022,062.73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明细情况
单位:元
借款类别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质押借款 | 49,486,111.99 | 277,504,600.22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75,330,000.00 | |
保证借款 | 523,057,761.31 | 66,598,383.04 |
小计 | 647,873,873.30 | 344,102,983.26 |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性质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政府代建利息 | 24,910,797.02 | 10,242,885.00 |
应付投资款利息[注1] | 24,500,000.02 | 24,419,452.06 |
售后回租应付款[注2] | 163,161,994.69 | 246,562,788.15 |
合计 | 212,572,791.73 | 281,225,125.21 |
[注1]系应付投资款利息,详见附注七(
)注
之说明。[注2]详见附注七(31)注1之说明。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60,777,261.71 | 41,227,365.78 |
合计 | 60,777,261.71 | 41,227,365.78 |
29、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24,750,000.00 | |
抵押借款 | 1,785,401,946.51 | 1,038,375,0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225,000,000.00 |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295,199,996.00 | |
合计 | 2,010,401,946.51 | 1,658,324,996.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期末借款利率区间为2.85%-5.12%。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665,573.11 | 1,211,185.21 |
2-3年 | 1,285,552.32 | |
合计 | 665,573.11 | 2,496,737.53 |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297,772,301.20 | 1,508,778,404.91 |
合计 | 4,297,772,301.20 | 1,508,778,404.91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政府代建款 | 3,242,693,539.30 | 643,421,604.56 |
售后回租应付款[注1] | 535,078,761.90 | 345,356,800.35 |
应付投资款[注2]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应付资金拆借款[注3]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4,297,772,301.20 | 1,508,778,404.91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长期附带回购条款的售后回租协议,将自有设备出售至融资租赁公司后租回,并于协议到期后以较低的留购价款进行设备回购,本公司将该类型业务作为抵押借款核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售后回租应付款余额为698,240,756.59元,其中计入长期应付款535,078,761.90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63,161,994.69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售后回租应付款余额为591,919,588.50元,其中计入长期应付款345,356,800.35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46,562,788.15元。[注2]根据捷泰科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城建公司”)及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上饶弘业”)签署的《关于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上饶城建公司向上饶弘业增资完成之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起满六年后,由捷泰科技或捷泰科技指定的第三方全额收购上饶城建公司持有的上饶弘业股权,双方同意收购价格总额为上饶城建公司对上饶弘业的实缴出资额及自上饶城建公司增资完成之日至收购完成日的固定投资收益,固定投资收益为上饶城建公司实缴出资额×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持股期间。根据上述协议,本公司将上饶城建公司对上饶弘业的投资款于合并报表中确认为金融负债。
[注3]2022年2月14日,上饶弘业与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资创投”)签订借款合同,江西国资创投为上饶弘业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用于扶持“年产5G高效太阳能大尺寸电池片技术改造”项目,借款期限为3年。捷泰科技以其持有的上饶弘业6,000.00万元股权出资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与捷泰科技为该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20,327,876.03 | 1,289,058,156.00 | 1,239,235,320.68 | 270,150,711.35 | 与资产相关,待相关资产转固后抵减资产原值 |
合计 | 220,327,876.03 | 1,289,058,156.00 | 1,239,235,320.68 | 270,150,711.35 | -- |
其他说明: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附注九“政府补助”之说明。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1,524,273.00 | 29,260,556.00 | 56,609,697.00 | 85,870,253.00 | 227,394,526.00 |
其他说明:
本期股权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三“公司基本情况”之说明。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37,638,284.73 | 2,837,638,284.73 |
其他资本公积 | 96,317,659.00 | 121,341,986.40 | 60,560,644.67 | 157,099,000.73 |
合计 | 96,317,659.00 | 2,958,980,271.13 | 60,560,644.67 | 2,994,737,285.4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增加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710,444,954.94元以及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7,193,329.79元,具体详见附注三“公司基本情况”之说明。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为2023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121,341,986.40元;本期减少原因系2023年部分股份支付行权条件达成,其他资本公积转资本溢价39,524,904.00元,因股价下降,预计未来可税前抵扣金额下降,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其他资本公积相应减少21,035,740.67元。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2,324,130.59 | 12,324,130.59 | ||
合计 | 12,324,130.59 | 12,324,130.5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母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2,989,931.00 | 149,268,228.7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12,989,931.00 | 149,268,228.7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15,642,242.09 | 716,946,874.45 |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 84,914,421.58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56,609,697.00 |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324,130.59 | 53,225,172.1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74,783,923.92 | 812,989,931.0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630,870,079.64 | 15,893,137,743.81 | 11,566,952,764.74 | 10,225,306,378.19 |
其他业务 | 26,080,645.55 | 13,056,056.12 | 28,433,566.80 | 14,405,590.26 |
合计 | 18,656,950,725.19 | 15,906,193,799.93 | 11,595,386,331.54 | 10,239,711,968.4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光伏电池片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光伏电池片 | 18,630,870,079.64 | 15,893,137,743.81 | 18,630,870,079.64 | 15,893,137,743.81 |
材料及其他收入 | 26,080,645.55 | 13,056,056.12 | 26,080,645.55 | 13,056,056.12 |
废品收入 | 16,220,196.63 | 4,104,726.82 | 16,220,196.63 | 4,104,726.82 |
租金收入 | 1,274,891.33 | 405,555.72 | 1,274,891.33 | 405,555.7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17,782,301,596.84 | 15,211,247,845.59 | 17,782,301,596.84 | 15,211,247,845.59 |
境外 | 874,649,128.35 | 694,945,954.34 | 874,649,128.35 | 694,945,954.34 |
合计 | 18,656,950,725.19 | 15,906,193,799.93 | 18,656,950,725.19 | 15,906,193,799.93 |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708,497.56 | 9,668,454.32 |
教育费附加 | 5,020,772.19 | 4,329,135.65 |
房产税 | 13,377,474.18 | 3,815,821.37 |
车船使用税 | 870.00 | 860.88 |
印花税 | 14,035,146.57 | 12,501,270.57 |
地方教育税附加 | 3,347,181.46 | 2,886,090.08 |
环保税 | 84,595.92 | 335,477.4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7,278,588.79 | 4,064,841.39 |
水利建设基金 | 7,044,568.03 | 1,227,421.08 |
残疾人保障金 | 349,573.44 | 3,217.04 |
合计 | 62,247,268.14 | 38,832,589.85 |
其他说明:
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六“税项”之说明。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2,510,055.03 | 67,793,396.36 |
折旧及摊销 | 10,728,171.09 | 7,509,606.32 |
维修费 | 2,062,695.76 | 646,120.29 |
业务招待费 | 5,146,587.55 | 5,778,753.17 |
咨询服务费 | 42,746,836.42 | 28,200,160.54 |
差旅费 | 3,261,525.63 | 1,594,389.15 |
IT建设维护费 | 2,924,538.24 | 598,779.41 |
办公费 | 6,039,007.03 | 1,402,119.15 |
股份支付 | 54,652,812.44 | 21,869,235.02 |
招聘费 | 11,649,083.75 | 1,400,811.18 |
其他 | 10,235,940.74 | 10,538,059.43 |
合计 | 401,957,253.68 | 147,331,430.02 |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985,207.74 | 10,410,092.28 |
差旅费 | 2,696,720.84 | 523,555.98 |
业务招待费 | 4,165,871.63 | 2,628,141.36 |
广告展览费用 | 4,997,122.19 | 451,039.21 |
样品费用 | 774,683.54 | 650,623.57 |
股份支付 | 27,926,135.30 | 3,355,521.27 |
服务费 | 3,065,823.31 | 369,509.55 |
折旧及摊销 | 1,253,851.61 | 78,770.07 |
其他 | 1,733,732.38 | 2,245,063.79 |
合计 | 73,599,148.54 | 20,712,317.08 |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4,476,067.59 | 58,107,848.65 |
直接材料 | 90,325,734.55 | 138,896,538.46 |
股份支付 | 14,704,646.57 | 10,463,629.50 |
其他 | 14,251,939.94 | 41,999,102.88 |
合计 | 303,758,388.65 | 249,467,119.49 |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44,093,957.04 | 159,390,730.0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314,405.59 | 140,318.67 |
减:利息收入 | 45,297,503.70 | 18,483,042.84 |
汇兑损失 | 820,814.15 | |
减:汇兑收益 | 6,023,117.85 | |
手续费及其他 | 4,011,969.79 | 7,006,064.08 |
合计 | 196,785,305.28 | 148,734,565.48 |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780,600.00 | 2,533,559.89 |
税费返还及减免 | 30,186.41 |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3,640,626.21 | |
合计 | 35,421,226.21 | 2,563,746.30 |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39,930.8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08,055,568.70 | |
处置汽车饰件业务资产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445,683.20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902,834.51 | 12,965.15 |
合计 | 2,902,834.51 | 211,574,286.25 |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397,292.51 | 2,755.4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22,049.26 | -2,177,450.4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6,698.26 | -11,605,974.79 |
合计 | -3,752,643.51 | -13,780,669.80 |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5,828,649.97 | -53,932,990.98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94,191,888.42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3,830,932.48 | -2,822,147.89 |
十二、其他 | -6,579,474.82 | -700,000.00 |
合计 | -1,000,430,945.69 | -57,455,138.87 |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4,020.82 | -1,856,842.76 |
其中:固定资产 | -424,020.82 | -1,856,842.76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978,008.45 | 1,031,708.60 | 978,008.45 |
保险公司理赔 | 15,541.03 | 170,764.95 | 15,541.03 |
其他 | 389,921.55 | 924,243.45 | 389,921.55 |
合计 | 1,383,471.03 | 2,126,717.00 | 1,383,471.03 |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2,733,883.34 | 1,783,209.18 | 2,733,883.34 |
赔偿金、违约金 | 41,077.43 | 41,077.43 | |
其他 | 245,419.14 | 174,460.74 | 245,419.14 |
合计 | 3,020,379.91 | 2,057,669.92 | 3,020,379.91 |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2,667,231.90 | 14,632,727.6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3,820,371.20 | 56,089,592.83 |
合计 | -71,153,139.30 | 70,722,320.5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44,489,102.7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6,122,275.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4,004,639.7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388,928.5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179,251.5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336,143.3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857,723.74 |
研发费用及其他加计扣除的影响 | -105,735,930.19 |
视同销售的影响 | 22,280.72 |
税率变动的影响 | -41,646,886.27 |
所得税费用 | -71,153,139.30 |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贴 | 1,543,052,368.01 | 624,973,910.62 |
往来款及其他 | 108,990,007.37 | 67,855,359.90 |
合计 | 1,652,042,375.38 | 692,829,270.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性费用支出、备用金支出 | 115,991,767.02 | 89,916,029.74 |
往来款及其他 | 92,370,494.67 | 535,263.25 |
合计 | 208,362,261.69 | 90,451,292.99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结构性存款 | 2,050,0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 | 376,225,478.81 | |
合计 | 2,050,000,000.00 | 376,225,478.81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2,050,000,000.00 | |
长期资产建设 | 2,780,880,692.51 | 525,418,817.63 |
收购子公司 | 584,176,196.00 | |
合计 | 4,830,880,692.51 | 1,109,595,013.63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50,448,125.00 |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480,000,000.00 | 517,493,800.00 |
合计 | 480,000,000.00 | 567,941,925.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 | 776,486,000.00 | 742,514,000.00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328,182,893.42 | 483,553,233.96 |
保证金 | 235,000,000.00 | 205,000,000.00 |
偿还资金拆借款 | 30,000,000.00 | |
租金 | 2,422,789.09 | 2,234,106.29 |
合计 | 1,342,091,682.51 | 1,463,301,340.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本公司2023年度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晶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同为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对手方签订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互抵协议,相关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互抵金额为人民币3,470,110,335.06元。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15,642,242.09 | 820,988,448.8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00,430,945.69 | 57,455,138.87 |
信用减值损失 | 3,752,643.51 | 13,780,669.8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16,323,641.31 | 288,478,431.5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819,046.13 | 1,655,203.49 |
无形资产摊销 | 26,305,788.43 | 28,727,448.1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227,750.11 | 101,580,638.9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4,020.82 | 1,856,842.7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33,883.34 | 1,783,209.1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8,070,839.19 | 146,602,482.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02,834.51 | -211,574,286.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0,141,579.59 | -201,709,647.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6,321,208.39 | 255,076,404.3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55,887,720.12 | -321,697,742.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2,380,174.79 | -1,079,897,252.8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54,102,688.33 | 203,073,954.20 |
其他 | 121,341,986.40 | 49,578,867.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9,184,374.73 | 155,758,810.5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49,851,724.93 | 1,243,952,130.9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43,952,130.99 | 214,079,219.1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5,899,593.94 | 1,029,872,911.84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49,851,724.93 | 1,243,952,130.99 |
其中:库存现金 | 41,419.8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49,851,724.93 | 1,243,910,711.1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9,851,724.93 | 1,243,952,130.99 |
(3)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受限货币资金 | 958,078,145.98 | 629,122,735.14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 |
合计 | 958,078,145.98 | 629,122,735.14 |
其他说明:
(4)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本公司2023年度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票据背书转让金额为23,808,663,219.16元。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66,597.70 | 7.0827 | 471,691.53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318,793.68 | 7.0827 | 2,257,920.00 |
欧元 | 34,000.00 | 7.8592 | 267,212.8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540.00 | 7.0827 | 3,824.66 |
应收票据 | |||
其中:美元 | 20,855,824.43 | 7.0827 | 147,715,547.69 |
应付票据 | |||
其中:美元 | 65,250.00 | 7.0827 | 462,146.18 |
欧元 | 8,600.00 | 7.8592 | 67,589.12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4、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1)各类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详见本附注七、13“使用权资产”之说明。
(2)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 314,405.59 |
(3)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968,905.58 |
(4)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2,422,789.09 |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 2,137,446.13 |
合计 | 4,560,235.22 |
(5)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对相关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等详见本附注十(1)3“流动风险”之说明。
(6)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长期附带回购条款的售后回租协议,将自有设备出售至融资租赁公司后租回,并于协议到期后以较低的留购价款进行设备回购,本公司将该类型业务作为抵押借款核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售后回租应付款余额为698,240,756.59元,其中计入长期应付款535,078,761.90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63,161,994.69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售后回租应付款余额为591,919,588.50元,其中计入长期应付款345,356,800.35元,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46,562,788.15元。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 | 978,834.05 | |
设备 | 296,057.28 | |
合计 | 1,274,891.3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饶捷泰 | 902,000,000.00 | 江西省 | 江西省上饶市 | 制造业 | 100.00% | 收购 | |
淮安捷泰 | 1,500,000,000.00 | 江苏省 | 江苏省淮安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饶明弘 | 100,000,000.00 | 江西省 | 江西省上饶市 | 制造业 | 100.00% | 收购 | |
上饶弘业 | 1,250,000,000.00 | 江西省 | 江西省上饶市 | 制造业 | 12.00% | 88.00% | 收购 |
滁州捷泰 | 1,200,000,000.00 | 安徽省 | 安徽省滁州市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九、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20,327,876.03 | 1,289,058,156.00 | 1,239,235,320.68 | 270,150,711.35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 | 11,780,600.00 | 2,533,559.89 |
冲减:营业成本 | 283,339,510.33 | 10,139,105.15 |
冲减:财务费用 | 41,311,844.00 | 980,520.00 |
合计 | 336,431,954.33 | 13,653,185.04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及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
以外币计价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七(53)“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及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 | 602.01 | 32.13 |
下降5% | -602.01 | -32.13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及欧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者下降50个基点,则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0个基点 | -987.41 | -666.79 |
下降50个基点 | 987.41 | 666.79 |
管理层认为5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
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①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②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③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④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⑤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⑥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①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②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③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74,378.51 | 74,378.51 | |||
应付账款 | 313,888.71 | 313,888.71 | |||
其他应付款 | 51,989.09 | 51,989.09 | |||
短期借款 | 45,853.26 | 45,853.26 | |||
长期借款 | 64,982.85 | 68,538.38 | 63,870.26 | 69,737.82 | 267,129.31 |
租赁负债 | 312.25 | 150.06 | 462.31 |
长期应付款 | 21,257.28 | 20,557.85 | 18,557.85 | 396,651.00 | 457,023.98 |
金融负债合计 | 572,661.95 | 89,246.29 | 82,428.11 | 466,388.82 | 1,210,725.17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50,910.21 | 50,910.21 | |||
应付账款 | 102,700.97 | 102,700.97 | |||
其他应付款 | 117,490.15 | 117,490.15 | |||
短期借款 | 58,908.18 | 58,908.18 | |||
长期借款 | 42,676.10 | 66,114.23 | 50,761.59 | 63,851.14 | 223,403.06 |
租赁负债 | 198.68 | 198.68 | 134.51 | 531.87 | |
长期应付款 | 28,122.51 | 17,063.49 | 12,803.01 | 133,506.23 | 191,495.24 |
金融负债合计 | 401,006.80 | 83,376.40 | 63,699.11 | 197,357.37 | 745,439.68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4.39%(2022年12月31日:88.45%)。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应收款项融资 | 1,739,082,681.52 | 1,739,082,681.52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中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其到期期限较短,本公司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3、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报告期内未发生估值技术变更。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创业投资 | 海南省海口市 | 12,800万元 | 22.78% | 22.7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仁元、陆惠芬、徐晓平、陆小红、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和陆徐杨(各方在钧达股份治理及运营过程中,互为一致行动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重庆森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开封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武汉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武汉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海南新苏模塑工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所控制的企业 |
上饶创新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所控制的企业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监高任职的公司 |
黄发连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监高任职的公司 |
武汉河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监高任职的公司 |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额度 | |||||
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9,565.80 |
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102,394.22 |
重庆森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33,148.11 |
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132.40 |
开封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173.36 |
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1,962.40 |
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94,321.21 |
合计 | / | 0 | / | / | 12,616,697.5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56,727,093.55 |
重庆森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饰件 | 0 | 14,886,500.39 |
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饰件 | 0 | 2,450,315.96 |
武汉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7,440.00 |
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产品、模具等 | 0 | 15,500.00 |
合计 | 0 | 74,086,849.90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武汉河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 | 313,575.9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房屋 | 1,576,814.40 | |||||||||
海南新苏模塑工贸有限公司 | 房屋 | 135,000.00 | 78,750.00 | 72,000.00 | 25,365.25 | 20,875.36 | 366,735.04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
完毕 | ||||
上饶创新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1] | 199,999,996.00 | 2022年04月12日 | 2023年08月21日 | 是 |
上饶创新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2] | 400,000,000.00 | 2022年01月06日 | 2023年08月24日 | 是 |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3] | 217,000,000.00 | 2022年08月19日 | 2023年07月19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上饶创新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平安银行南昌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本公司5,660,971.00股股票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已于本期解除质押。
[注2]上饶创新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捷泰科技、上饶弘业共同为本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本公司9,158,000.00股股票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已于本期解除质押。
[注3]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向平安银行南昌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人民币21,7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本公司4,953,300.00股股票为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已于本期解除质押。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南杨氏家族投资有限公司 | 处置子公司及汽车饰件业务资产组 | 0 | 1,015,056,323.59 |
海南杨氏家族投资有限公司 | 处置固定资产 | 0 | 404,472.57 |
开封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处置固定资产 | 0 | 161,389.38 |
柳州钧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处置固定资产 | 0 | 8,879,072.56 |
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 处置固定资产 | 0 | 724,197.33 |
武汉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处置固定资产 | 0 | 92,077.88 |
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处置固定资产 | 0 | 1,186,359.29 |
合计 | / | 0 | 1,026,503,892.60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 14.00 | 19.00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 12.00 | 16.00 |
报酬总额(万元) | 1,011.47 | 1,011.91 |
[注]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不包含股份支付费用。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海南新苏模塑工贸有限公司 | 24,000.00 | 162,750.00 |
其他应付款 | 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14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 104,337,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黄发连 | 49,500.00 | |
租赁负债 | 海南新苏模塑工贸有限公司 | 140,068.66 | 268,975.65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海南新苏模塑工贸有限公司 | 128,906.99 | 118,634.75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894,180 | 52,033,978.40 | 137,560 | 2,662,176.00 | 148,049 | 2,905,353.68 | ||
管理人员 | 2,541,100 | 99,323,648.25 | 662,396 | 16,908,433.08 | 709,796 | 17,714,264.69 | 157,368 | 3,827,026.00 |
研发人员 | 1,107,080 | 32,050,220.32 | 298,966 | 7,954,192.62 | 298,966 | 7,954,192.62 | 355,957 | 9,791,113.00 |
生产人员 | 2,157,160 | 61,044,267.79 | 401,634 | 10,951,093.01 | 401,634 | 10,951,093.01 | 526,710 | 15,350,528.00 |
合计 | 6,699,520 | 244,452,114.76 | 1,500,556 | 38,475,894.71 | 1,558,445 | 39,524,904.00 | 1,040,035 | 28,968,667.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2021年度激励计划于2021年授予股票期权277.60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40.40元/股。
2021年度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2021年度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30%;
2)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30%;
3)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40%。
本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2021年度激励计划于2022年授予预留股票期权44.90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89.55元/股。
2021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30%;
2)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30%;
3)第三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40%。
(2)本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度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2022年度激励计划于2022年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23.90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60.90元/股。
2022年度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满良作为本公司总经理,因其岗位重要性,为达到更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故延长其等待期为48个月、60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30%;
2)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30%;
3)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40%。
张满良获授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1)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50%;
2)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50%。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2022年度激励计划于2023年分别授予预留股票期权39.95万份以及23.8372万份,行权价格分别为
60.92元/份以及43.15元/份。
2022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50%;
2)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50%;
(3)本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度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2023年度激励计划于2023年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90.14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48.41元/股。
2023年度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2023年度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30%;
2)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30%;
3)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40%。
(4)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2023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于2023年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22.8120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74.99元/股。
2023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50%;
2)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次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的50%。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价波动率等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离职率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4,377,589.7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1,341,986.4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27,926,135.30 | |
管理人员 | 54,652,812.44 | |
研发人员 | 14,704,646.57 | |
生产人员 | 24,058,392.09 | |
合计 | 121,341,986.40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1)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0.40元/份调整为28.47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9.39万份调整为222.8397万份;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9.55元/份调整为63.63元/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4.90万份调整为62.7737万份。
(2)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0.92元/份调整为43.15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3.90万份调整为313.0297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00万份调整为79.6904万份。
(3)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8.41元/份调整为105.73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90.14万份调整为405.6384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2.85万份调整为101.85万份。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4,414,210,957.84 | 2,587,403,112.37 |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账面原值 | 抵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滁州捷泰、淮安捷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固定资产 | 33,723.21 | 31,684.34 | 30,000.00 | 2028年3月28日 |
上饶弘业 | 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41,626.62 | 5,300.24 | 32,975.99 | 2028年5月26日 |
上饶捷泰 | 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9,554.02 | 230.32 | 29,687.34 | 2027年10月8日 |
上饶捷泰 | 来安永信实业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43,099.43 | 992.91 | 7,160.74 | 2028年5月26日 |
合计 | 128,003.28 | 38,207.81 | 99,824.07 |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物账面原值 | 质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上饶捷泰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500.00 | 2,500.00 | 2,485.97 | 2024年12月26日 |
上饶捷泰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475.00 | 2,475.00 | 2,461.11 | 2024年12月21日 |
上饶捷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保证金 | 10,215.00 | 10,215.00 | 10,215.00 | 2024年4月15日 |
上饶捷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保证金 | 10,215.00 | 10,215.00 | 10,215.00 | 2024年4月27日 |
上饶捷泰 | 交通银行上饶分行营业部 | 保证金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2024年9月26日 |
小计 | 26,405.00 | 26,405.00 | 26,377.08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钧达股份 | 捷泰科技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28,000.00 | 2024年3月22日 |
钧达股份 | 捷泰科技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10,000.00 | 2024年3月22日 |
钧达股份 | 捷泰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 | 3,0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钧达股份 | 捷泰科技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 2,000.00 | 2024年3月22日 |
钧达股份 | 捷泰科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1,800.00 | 2024年1月5日 |
钧达股份 | 捷泰科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6,200.00 | 2025年12月4日 |
钧达股份 | 捷泰科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2,000.00 | 2026年12月26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30,488.5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30,000.00 | 2028年3月28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 20,000.00 | 2026年2月2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19,970.00 | 2025年9月28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 15,665.45 | 2029年4月21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14,910.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10,135.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10,000.00 | 2028年7月27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9,900.00 | 2026年4月15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9,450.00 | 2026年4月15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 8,825.00 | 2029年3月28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6,100.00 | 2028年7月27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4,706.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4,000.00 | 2028年7月27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3,400.00 | 2028年7月27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797.4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595.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285.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154.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1,885.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1,612.13 | 2028年7月27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1,384.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1,300.00 | 2028年7月27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1,170.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捷泰科技 | 滁州捷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1,122.11 | 2026年4月15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 1,000.00 | 2029年3月28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964.00 | 2029年8月10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3,000.00 | 2024年12月22日 |
钧达股份 | 滁州捷泰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 2,000.00 | 2025年1月26日 |
钧达股份 | 淮安捷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 522.00 | 2028年6月23日 |
钧达股份 | 淮安捷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 | 203.00 | 2028年6月23日 |
钧达股份 | 淮安捷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 | 145.00 | 2028年6月23日 |
钧达股份 | 淮安捷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 | 145.00 | 2028年6月23日 |
钧达股份 | 淮安捷泰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 145.00 | 2028年6月23日 |
钧达股份 | 捷泰科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开发区支行 | 4,800.00 | 2024年5月28日 |
小计 | 281,778.59 |
2)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中期末终止确认金额为7,336,014,187.00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应收款项融资”之说明。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81,511,789.72 | |
合计 | 481,511,789.7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481,511,789.72 | 100.00% | 12,014.86 | 0.00% | 481,499,774.86 |
账款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00,495.23 | 0.08% | 12,014.86 | 3.00% | 388,480.37 |
关联方组合 | 481,111,294.49 | 99.92% | 481,111,294.49 | ||
合计 | 481,511,789.72 | 100.00% | 12,014.86 | 481,499,774.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00,495.23 | 12,014.86 | 3.00% |
关联方组合 | 481,111,294.49 | ||
合计 | 481,511,789.72 | 12,014.8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该组合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确定。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14.86 | 12,014.86 | ||||
合计 | 12,014.86 | 12,014.86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81,337,606.32 | 281,337,606.32 | 58.43% | ||
第二名 | 158,981,272.78 | 158,981,272.78 | 33.02% | ||
第三名 | 40,792,415.39 | 40,792,415.39 | 8.47% | ||
第四名 | 248,957.73 | 248,957.73 | 0.05% | 7,468.73 | |
第五名 | 151,537.50 | 151,537.50 | 0.03% | 4,546.13 | |
合计 | 481,511,789.72 | 481,511,789.72 | 100.00% | 12,014.8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0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4,850.00 | 1,024,832.00 |
合计 | 200,004,850.00 | 1,024,832.00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捷泰科技 | 20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款 | 1,000,000.00 | |
其他 | 5,000.00 | 25,600.00 |
合计 | 5,000.00 | 1,025,600.0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000.00 | 1,025,600.00 |
合计 | 5,000.00 | 1,025,600.0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00.00 | 100.00% | 150.00 | 3.00% | 4,850.00 | 1,025,600.00 | 100.00% | 768.00 | 0.07% | 1,024,832.00 |
其中: |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150.00 | 3.00% | 4,850.00 | 1,025,600.00 | 100.00% | 768.00 | 0.07% | 1,024,832.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5,000.00 | 150.00 | 3.00% |
合计 | 5,000.00 | 15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该组合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确定。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68.00 | 768.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618.00 | -618.0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0.00 | 150.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8.00 | -618.00 | 150.00 | |||
合计 | 768.00 | -618.00 | 15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604,322,416.31 | 4,604,322,416.31 | 2,999,064,146.49 | 2,999,064,146.4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0,490,980.17 | 130,490,980.17 | 160,467,801.12 | 160,467,801.12 | ||
合计 | 4,734,813,396.48 | 4,734,813,396.48 | 3,159,531,947.61 | 3,159,531,947.6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 2,999,064,146.49 | 100,903,544.34 | 3,099,967,690.83 |
司 | ||||||
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0 | 4,354,725.48 | 1,504,354,725.48 | |||
合计 | 2,999,064,146.49 | 1,500,000,000.00 | 105,258,269.82 | 4,604,322,416.31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467,801.12 | -28,039,499.10 | 130,490,980.17 | |||||||||
小计 | 160,467,801.12 | -28,039,499.10 | 130,490,980.17 | |||||||||
合计 | 160,467,801.12 | -28,039,499.10 | 130,490,980.1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6,415,355.40 | 487,807,176.36 | 33,232,276.55 | 31,605,943.01 |
其他业务 | 37,428,872.53 | 36,558,879.39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543,844,227.93 | 524,366,055.75 | 38,232,276.55 | 36,605,943.0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光伏电池片 | 506,415,355.40 | 487,807,176.36 | 506,415,355.40 | 487,807,176.36 |
服务收入 | 37,428,872.53 | 36,558,879.39 | 37,428,872.53 | 36,558,879.3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543,844,227.93 | 524,366,055.75 | 543,844,227.93 | 524,366,055.75 |
合计 | 543,844,227.93 | 524,366,055.75 | 543,844,227.93 | 524,366,055.75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0,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976,820.95 | 6,107,626.8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0,915,047.51 | |
处置汽车饰件业务资产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445,683.20 | |
其他投资收益(理财产品) | 758.38 | |
合计 | 170,023,179.05 | -8,360,979.12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157,904.1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6,431,954.33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902,834.51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34,019,454.5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6,974.4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40,00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7,450,612.00 | / |
合计 | 256,643,792.6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41% | 3.83 | 3.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47% | 2.63 | 2.5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