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斌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