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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积极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2023年7月,公司监事朱耀利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公司于2023年08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何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竹兰女士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公司于2023年08月0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了何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议案审议情况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02.031、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项相关标准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03.291、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15、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6、 关于对外报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7、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04.241、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07.101、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议案; 9、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11、 关于确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6、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7、 关于补选何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8、 关于审议监事何建明先生薪酬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08.091、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10.26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11.291、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积极列席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股东大会共3次、董事会会议共5次,审查并监督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内容及审议程序。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

三、报告期内发表的书面意见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对公司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意见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通过召开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允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无对外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6.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规范信息传递流程,严格做好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工作,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亦严

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对外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委托理财的情况,在董事会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日常营运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尚在进行中。

五、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三会监督,规范公司治理体系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权利职责,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的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资金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三)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的有关培训,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了解和学习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上市公司的最新要求和规定,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从而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0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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