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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通能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各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审查、监督等工作职责,现经监事会成员合议后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7次会议。报告期内,历次监事会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各位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历次会议,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各项议案。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监事权利的行使以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议案名称审议结果
2023年1月3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提请报出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审议通过【1】 项议案
2023年3月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提请报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10】 项议案
8、《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议案》; 10、《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2023年4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提请报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审议通过【1】 项议案
2023年7月3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关于提请报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的议案》。项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审议通过【1】 项议案
2023年11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通过【1】 项议案
2023年11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审议通过【5】 项议案

2、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票据等核查及通过日常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检查,适时通过会议和报告形式提出监事意见和改善建议,并跟踪落实改善情况。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资产流失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2023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4、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管理控制、生产过程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人事和信息披露等公司营运环节,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岗位具有明确的目标、职责、权限,公司的架构设置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下达的指令被有效执行、经营活动健康地运行及控制目标的实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向前发展,我们将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勤勉严谨,维护好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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