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航证券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无人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无人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13,500万股,发行价格32.35元/股,共募集资金436,725.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9,705.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421,000.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94.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9,705.72万元。
该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132】号)。
2、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投入28,677.96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182,148.4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358,137.52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黄田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黄田坝支行 | 4402219009100241072 | 92,297.85 | 募集资金专户 |
序号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 51050142620800004925 | 74,608.82 | 募集资金专户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西支行 | 22872501040020010 | 45,76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28908624410501 | 145,470.85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358,137.52 |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9,705.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77.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941.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97,125.00 | 97,125.00 | 97,125.00 | 21,846.68 | 48,118.85 | -49,006.15 | 49.54 | 2025.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 否 | 46,875.00 | 46,875.00 | 46,875.00 | 6,831.28 | 7,822.89 | -39,052.11 | 16.69 | 2025.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2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64,000.00 | 164,000.00 | 164,000.00 | 28,677.96 | 75,941.74 | -88,058.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1、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项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效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止。 2、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 3、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4月18日赎回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2号、73号收益凭证,收回本金60,000万元及收益1,052.05万元,已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签订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提前终止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5号、76号、78号、79号收益凭证合计12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并按照《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所约定的收益计算方式核算投资收益,截至2023年3月30日,上述收益凭证本金120,000万元及收益1,096.36万元已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报告中《现金管理情况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项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效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止。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
2023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认购日期 | 赎回日 | 到期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收益金额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2号收益凭证产品 | 30,000.00 | 2022/9/28 | 2023/4/17 | 3.20% | 本金保障型 | 526.03 |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认购日期 | 赎回日 | 到期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收益金额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3号收益凭证产品 | 30,000.00 | 2022/9/29 | 2023/4/18 | 3.20% | 本金保障型 | 526.03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5号收益凭证产品 | 30,000.00 | 2022/11/23 | 2023/3/30 | 2.90% | 本金保障型 | 300.33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6号收益凭证产品 | 30,000.00 | 2022/11/24 | 2023/3/30 | 2.90% | 本金保障型 | 297.95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8号收益凭证产品 | 30,000.00 | 2022/12/15 | 2023/3/30 | 3.00% | 本金保障型 | 256.44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9号收益凭证产品 | 30,000.00 | 2022/12/21 | 2023/3/30 | 3.00% | 本金保障型 | 241.64 |
合计 | 180,000.00 | 2,148.42 |
截至2023年4月,上述收益凭证已收回本金180,000万元及利息2,148.4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并出具了《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2093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无人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无人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元德江
刘先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捷
申希强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