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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093号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2093号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无人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航无人机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航无人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中航无人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24]001100209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航无人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航无人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航无人机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航无人机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张玲
中国注册会计师:
白莹莹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1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13,500万股,发行价格32.35元/股,共募集资金436,725.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9,705.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421,000.3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94.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9,705.72万元。

该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D10132】号)。

(二)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根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7,263.78万元,现金管理1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6,912.5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投入28,677.96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收回金额182,148.4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358,137.52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黄田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西支行、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2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黄田坝支行440221900910024107292,297.85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5105014262080000492574,608.83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西支行2287250104002001045,760.00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128908624410501145,470.85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358,137.52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项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效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止。

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3页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2023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现金管理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机构产品名称投资金额认购日赎回日到期收益率收益类型收益金额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2号收益凭证产品30,000.002022/9/282023/4/173.20%本金保障型526.0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3号收益凭证产品30,000.002022/9/292023/4/183.20%本金保障型526.0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5号收益凭证产品30,000.002022/11/232023/3/302.90%本金保障型300.3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6号收益凭证产品30,000.002022/11/242023/3/302.90%本金保障型297.9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8号收益凭证产品30,000.002022/12/152023/3/303.00%本金保障型256.4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融益共赢79号收益凭证产品30,000.002022/12/212023/3/303.00%本金保障型241.64
合计180,000.00////2,148.42

截至2023年4月,上述收益凭证已收回本金180,000万元及利息2,148.4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6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1、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项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效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止。 2、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 3、公司于2023 年4月17日、4 月18 日赎回中航证券融资共赢72号、73号收益凭证,收回本金 60.000 万元及收益1.052.05万元,已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3 年3月签订了《中航证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提前终止中航证券融益共嘉75号、76号、78号、79号收益凭证合计12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并按照《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所约定的收益计算方式核算投资收益,截至2023年3月30 日,上述收益凭证本金120,000万元及收益 1.096.36万元已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裁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暂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报告中《现金管理情况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本年度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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