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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8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上期年审计收费55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6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41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8亿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65亿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6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
C27医药制造业制造业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43亿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5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

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红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7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16年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承办过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雪,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承办过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0万元。

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在对公司业务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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