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宏裕包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8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对财务报告相关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

2.对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社会责任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以及盈利能力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

公司2023年度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以上制度与原有若干制度

发生协同作用,共同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规范了公司内部管理。

(二)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结合行业特征,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在风险评估时,关注的内部风险因素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关注的外部风险因素包括: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技术因素,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环境因素。

(三)控制活动

为保证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预算控制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

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6.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经理层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五)内部监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错误进行错报更正;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按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社会责任等方面。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非财务

报告缺陷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缺乏科学决策程序;

②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③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

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⑥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⑦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较大损失的;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重要管理台账未建立,重要资料未有效归档备查。

(3)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损失较小或实质未造成损失的;

②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④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资产总额的0.1%资产总额的0.1%≤损失<资产总额的0.2%损失≥资产总额的0.2%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