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辛伟尊敬的股东:
我作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辛伟:工程地质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21年
月加入公司董事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我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讨论审议每项议案,对所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
体股东合法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其中5次现场会议,1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2次以传真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辛伟 | 8 | 7 | 3 | 1 | 0 | 否 | 0 |
注: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我委托独立董事郑忠良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集并参加了
次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
次,提名委员会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次。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出席率 |
辛伟(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 5/6 | 3/3 | 2/2 | 90.9% |
注:2023年8月18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我委托独立董事郑忠良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 现场参会次数/本年应参加的现场董事会次数 | 出席率 |
辛伟 | 1/1 | 100% |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
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并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我与外部审计师和内审人员就进行了充分交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合规性和重大风险方面进行提示,保证公司持续改进和健康发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独立董事要紧密配合,使公司运作满足监管政策的严格要求,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关注以往问题整改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我持续关注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定期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赴公司天津和珠海2个制造场地进行了现场办公,调研、考察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我积极参加公司管理层就经营管理情况和年度审计进行的专项沟通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我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我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同时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我在工作中重点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选聘程序,确保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选聘程序依法合规。2023年我对公司聘请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候选人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使用自有资金理财、计提减值准备等22个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在风险管控方面,我建议公司应高度关注各类风险隐患,在地缘政治风险、安全风险、财
附件: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序号 | 事项 | 审议程序 | 披露情况 | 独立董事发表的专项意见内容 |
关联交易情况 | ||||
1 |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 1.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
2 | 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3-006)》《独立董事意见》 | 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公司对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确 |
保依法合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3 | 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7)》 | 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4 | 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业务,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
5 | 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
6 | 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 | 2023年8月18日, | 2023年8月21日披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 |
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 属于正常的商业业务,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 |
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 ||||
7 |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已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
8 | 为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承揽项目提供担保 | 2023年12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12月25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 1.公司为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承揽项目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00%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
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
9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3-005)》《独立董事意见》 |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关于自有资金理财 | ||||
10 | 使用不超过11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023年8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2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23-025)》 | 1.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2.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
11 | 选举刘义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 2023年6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16)》 | 1.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2.经审阅公司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刘义勇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及公司章程第98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刘义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12 | 聘任王大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 2023年8月3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9月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29)》 | 1.经审阅王大勇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及公司章程第130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大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2.王大勇先生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 |
13 | 聘任王会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 2023年10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31)》 | 1.经审阅王会峰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及公司章程第130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会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2.王会峰先生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 |
14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 2023年10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31)》《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3-037)》 | 1.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王章领先生、彭雷先生、刘义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5 |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 2023年10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31)》《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3-037)》 |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2.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3.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辛伟先生、郑忠良先生、邢文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会计估计变更 |
16 | 会计估计变更 | 2023年6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
17 | 计提减值准备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3-004)》 |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
18 | 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 2023年3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08)》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现金分红情况 | ||||
19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23年3月17日, | 2023年3月21日披 |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 公司的客观情况,兼顾公司与股东间利益、长期与短期间发展效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20 | 关注控股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 / | / | 公司上市时,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承诺在本公司存续期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现在和将来均不从事任何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以及不采取任何方式进行可能导致本公司利益受损的活动。我们及时关注了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股东及时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 ||||
21 |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4期,临时公告53份,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保证了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类评价。 | |||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 ||||
22 | (1)公司对相关业务和事项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针对内部控制重要、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3)公司应根据积累的经验、股东建议、国内外内控发展趋势以及内外部风险的变化,对照监管规则和要求,持续改进内部控制。 | |||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 ||||
提名委员会成员:辛伟、王章领、邢文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邢文祥、彭雷、辛伟 |
审计委员会成员:郑忠良、辛伟、邢文祥 | ||||
23 | 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6月20日,审议《关于提名刘义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义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邱健勇先生已到退休年龄,其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需增补一名董事。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48.36%股份的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刘义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提名委员会提名刘义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委员会已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委员会认为: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将以上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4 | 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8月31日,审议《关于提名王大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大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提名委员会提名王大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委员会已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
委员会认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将以上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5 | 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10月26日,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提名王会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2.《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会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提名委员会提名王会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委员会已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委员会认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将以上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已近届满,须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和第七届董事会的推荐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章领先生、彭雷先生、刘义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辛伟先生、郑忠良先生、邢文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委员会已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 |
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委员会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将以上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3月17日,审议《关于2022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的议案》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的议案》 | |
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4月26日,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2022年度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1.《关于2022年度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
28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3月17日,审议如下议案:1.《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 | 会议决议: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1.公司在审计前编制的财务报表与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差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2.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 |
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海油工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8.《海油工程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听取立信会计师事 | 相关规定,能够如实地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重大遗漏。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完成了独立审计,同意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计提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四、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 |
务所汇报海油工程2022年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五、审议通过《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认为公司通过查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经实地调查与核实,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作出的《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存在的各项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具备可行性。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八、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海油工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对公司进行2022年度审 |
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立信对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认真尽责地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立信商定2023年度整体审计费用,整体审计费用控制在250万元以内。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十、审议通过《海油工程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29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4月26日,审议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执 | 会议决议: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如实地反映了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的财务状况。(2)同意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
行情况的专项报告》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近半年来,董事会通过合理授权,有效提升了决策效率。被授权人严格按照《海油工程董事会授权决策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决策事项、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行权,董事会授权事项决策效果良好,实现了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的辩证统一。同意将本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审阅。 | |||
30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6月20日,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办公设备残值率进行调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
31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8月17日,审议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如实地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2.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23年上半年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通过查阅中海石油财务有 |
限责任公司相关财务资料,对其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作出的《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 ||||
32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10月26日,审议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2.《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如实地反映了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2.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近半年来,董事会通过合理授权,有效提升了决策效率。被授权人严格按照《海油工程董事会授权决策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决策事项、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行权,董事会授权事项决策效果良好,实现了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的辩证统一。同意将本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审阅。 | |
33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3年12月22日,审议《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投票情况: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情况 | ||||
34 | 郑忠良、辛伟、邢文祥 |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