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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士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士龙作为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诚实、勤勉的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7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4次股东大会。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23年3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预计2023年与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1、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3、关于预计2023年与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关于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3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1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杨晓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履职期内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委员会议,切实履行

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期内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为公司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积极及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客观。

四、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3、2023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3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士龙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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