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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公司代码:601898 公司简称: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长王树东其他公务廖华军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乔林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年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经审计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为20,183,598,000元,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为19,534,049,000元。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4,049,000元的30%计5,860,214,7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442元(含税)。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关章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宏观经济波动、产品价格波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项目投资、成本上升等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包括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节“公司治理”的“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监事会报告 ...... 41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43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2

第八节 重要事项 ...... 68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7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97

第十二节 公司组织结构图 ...... 258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集团、本公司、公司、中煤能源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除文内另有所指,亦包括其所有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本公司董事,包括所有执行、非执行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事本公司监事
中国中煤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平朔集团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能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晋集团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西北公司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源发展公司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华昱公司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原中国中煤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公司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张煤机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鄂能化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天合创公司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平朔矿区位于山西省的煤矿区,主要由安太堡露天矿及井工矿、安家岭露天矿及井工矿、东露天矿组成
平朔能化公司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煤融资租赁公司北京中煤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化股份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鸿泰公司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
伊化矿业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蒙大矿业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海则煤矿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
王家岭煤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煤矿
东露天煤矿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煤矿
安家岭煤矿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家岭露天矿
里必煤矿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
苇子沟煤矿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苇子沟煤矿
新疆106煤矿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6煤矿
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中煤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合成气制100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气制100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
陕西榆林煤化工二期年产90万吨聚烯烃项目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二期年产90万吨聚烯烃项目
两个联营煤炭和煤电联营、煤电和可再生能源联营
液态阳光液体太阳燃料合成,是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
水制氢,与二氧化碳发生加氢反应制取绿色甲醇
乌审旗图克2×660MW坑口煤电项目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2×660MW坑口煤电项目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本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创立大会通过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不时修订补充的公司章程
A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H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港币认购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股份本公司普通股,包括A股及H股
股东本公司股东,包括A股持有人及H股持有人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公司网站www.chinacoalenergy.com
人民币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煤能源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China Coal Energy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hina Coal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姜群冯建华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8610)-82236028(8610)-82236028
传真(8610)-82256484(8610)-82256484
电子信箱IRD@chinacoal.comIRD@chinacoal.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120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coalenergy.com
电子信箱IRD@chinacoal.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煤能源601898-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煤能源01898-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钟丽、解彦峰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鰂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吴绍祺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经重述)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92,968,833220,576,859220,576,859-12.5239,828,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4,04918,259,05518,240,5357.013,739,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63,61918,130,82718,112,3076.813,505,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965,34043,634,06443,634,064-1.548,096,562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经重述)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4,121,015130,864,820130,764,50110.1114,345,615
总资产349,359,919340,223,173340,109,2622.7322,610,395

注: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上年和上年度末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经重述)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71.381.386.5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71.381.386.5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61.371.376.6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2114.8914.88减少0.68个百分点12.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814.7914.78减少0.71个百分点12.50

报告年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3年2022年 (经重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经重述)
按中国会计准则19,534,04918,259,055144,121,015130,864,82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1)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645,8391,475,224-72,252-80,617
(2)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155,259-155,259
(3)政府补助调整3,7103,710-11,130-14,840
按国际会计准则20,183,59819,737,989143,882,374130,614,104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2.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3.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59,158,38350,198,34346,851,78836,760,319
利润总额12,037,2198,100,7027,763,6495,147,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55,2684,679,6274,853,1442,846,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132,9774,618,1464,817,5852,794,9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98,1965,937,11511,319,86114,610,16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经重述)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6148,774-13,5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17,988255,662202,31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3,13028,39630,1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19320020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29,727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6,174252,235-1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5,610-267,63763,102
减:所得税影响额66,679176,92475,5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6,152-27,5222,797
合计170,430128,228233,48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10,9382,866,145-544,793-
应收款项融资5,881,2853,309,821-2,571,464-
合计9,292,2236,175,966-3,116,257-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3年,中煤能源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能源实践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报告期内,受煤炭、煤化品价格下行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0亿元,同比减少276亿元、下降12.5%,但先进产能持续释放,资产质量持续提升,精益管理持续推进,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5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增长7.0%;净资产收益率14.2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430亿元,资产负债率下降3.8个百分点至47.7%,盈利能力保持良好,经营创现能力强劲,财务结构更加稳健。

持续释放先进产能,坚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首要职责。全力落实国家能源保供要求,持续释放先进产能,自产商品煤产量13,422万吨,同比增加1,505万吨、增长12.6%;自产商品煤销量13,391万吨,同比增加1,357万吨、增长11.3%。自产商品煤产销量增加,为圆满完成煤炭保供任务提供坚实支撑,有力抵减了煤炭价格下行影响。煤化工业务运行效率行业领先,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量604万吨,同比增加37万吨、增长6.5%。煤矿装备业务紧跟煤炭行业转型发展需求,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完成煤机产值114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增长14.8%;累计签订合同额同比增长12.8%,主导产品中高端订单保持在85%左右。金融业务积极承担中国中煤司库建设运营重任,资金集中度和管理效率行业领先,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持续深化精益管理,有效应对稳增长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推动全产业链、全价值链降本节支、提质增效,加强产销科学组织和区域、产业协同,持续深化精益管理,扎实推动高质量稳增长。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307元/吨,同比减少16元/吨、下降4.9%,增加利润21亿元。聚烯烃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减少509元/吨、下降7.4%,尿素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减少263元/吨、下降

14.0%。煤矿装备业务加强科技研发,不断提高制造水平,经济效益稳步提升。财务公司加强精准信贷服务,科学优化资产配置策略,存放同业综合利率较市场平均报价高近100个利率基点(BP),价值创造能力行业领先,被《金融时报》评为“2023年度最佳资金管理财务公司”。加快数智化转型,为提质增效强化数字赋能,9处煤矿通过智能化煤矿验收,东露天煤矿、姚桥煤矿、王家岭煤矿被认定为第一批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陕西公司煤化工智能工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入选“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大海则煤矿智能化专项通过科技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5G双频组网赋能智能矿山成果荣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能源挑战奖,在煤炭产业与智能化技术深度融合领域取得关键技术突破。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扎实推进安全高效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中煤特色“两个联营”建设,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煤炭-煤电-煤化工-新能源”致密产业链,探索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巩固煤炭主业优势,年产2,000万吨优质动力煤的国家重点保供煤矿大海则煤矿试运行良好、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东露天煤矿和安家岭煤矿核增产能1,000万吨/年取得批复,里必煤矿和苇子沟煤矿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坑口煤电建设,平朔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进入收尾阶段,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项目取得核准并完成投资决策。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依托采煤沉陷区、复垦区发展新能源产业,上海能源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工程

263MW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平朔矿区100MW光伏+储能项目即将建成投产。稳步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低碳化、园区化发展,探索新能源与化工耦合发展,陕西榆林煤化工二期年产90万吨聚烯烃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液态阳光”项目完成投资决策并纳入国家能源局《“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示范项目。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安全环保投入,深入开展安全环保问题排查治理,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动能。深入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标准完成各项阶段性任务,6户企业新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科改行动”。完成公司所属企业总部改革,有效提高管理效能。组建煤炭事业部和电力及新能源事业部,优化煤化工事业部、装备事业部职能,进一步提升各业务板块专业化管理水平。高标准建设生产运营与经营管理一体化智能管控平台,充分借鉴全球领先实践,以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动理念变革、流程再造和价值提升。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创新管理机制,聚焦核心技术攻关,面向社会“揭榜挂帅”,获得行业以上科技进步奖29项、授权专利273项,蒙陕冲击地压防治等科研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高质量完成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阶段任务,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市值管理,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颁发的“2023年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奖”“港股金牛奖”和“ESG金牛奖百强、央企五十强”等奖项,公司《注册制下首单公司债券高效助力产业链资金融通》案例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联合评为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优秀案例。

2024年,中煤能源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硬道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积极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是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目标,持续优化产业布局,高质量推进“两个联营”示范项目开发建设,不断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二是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深入开展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大力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不断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三是坚持对标世界一流,持续深化精益管理,加快数智化转型和数字化变革,扎实推动高质量稳增长。四是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集聚内外部科研优势形成创新合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五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环保工作,健全完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有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六是深入推进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多渠道加强市值管理,维护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同仁将凝心聚力,再接再厉,砥砺前行,以中国式现代化能源实践的新成就、以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果回馈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

董事长:王树东中国 北京2024年3月20日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狠抓生产经营管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挖掘创效潜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发力、煤炭等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下行的情况下继续保持较高盈利水平,保持了“十四五”以来的良好稳健增长态势。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30.49亿元,比上年增长

0.5%,比2021年增长26.8%,三年复合增长率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4亿元,比上年增长7.0%,比2021年增长42.2%,三年复合增长率19.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429.65亿元,近三年均保持在400亿元以上,体现了良好的资金管理水平和强劲的经营创现能力。

公司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金融等主要业务板块均经营良好。煤炭企业在自产商品煤综合销售价格同比下跌114元/吨、减少收入152.42亿元的情况下,加快先进产能释放,完成商品煤产量13,422万吨,同比增加1,505万吨;同时提升成本费用精细化管控水平,大力提质挖潜,严控成本费用,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307.01元/吨,同比下降4.9%,实现毛利405.37亿元,既圆满完成能源保供任务,也有效抵补了价格下行的冲击。煤化工企业总体运行良好、产销平衡,在聚烯烃销售价格同比下跌494元/吨、尿素销售价格同比下跌189元/吨的情况下有效降低成本,实现毛利32.95亿元,同比增加2.67亿元,体现了良好的管理水平和煤化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效应。煤矿装备业务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抢抓优质订单,实现营业收入121.83亿元、利润总额7.88亿元,继续保持较好增长态势。财务公司持续推进金融创新,不断提升集约化、精益化管理水平,资金集中度和运营效率行业领先,在金融市场利率普遍下行情况下实现利润总额13.07亿元,同比增加0.39亿元,服务保障、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业务分部主要有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金融以及包括发电、铝加工、设备及配件进口、招投标服务和铁路运输等在内的其他业务分部,涉及的主要行业有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等。

2023年,煤炭依然是我国重要的、可靠的工业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稳定可持续发展,是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双碳”目标牵引下,煤炭行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优质产能,全国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持续提升、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同时,煤

炭中长期合同覆盖范围扩大,履约监管继续落实到位,煤炭运输保障环境进一步改善,稳定了煤炭市场预期。煤炭进口数量超预期增长,起到了调节补充国内煤炭市场的积极作用,且国家加大了煤炭储备投放力度,增加了市场供应量,缓解了市场供需紧张局面,平均价格水平较上年有所

回落。

从煤化工行业来看,随着国内宏观经济企稳回升和下游行业的稳步发展,2023年国内化工产品需求明显恢复,产量和消费量稳步增长,但由于国际原油、天然气等石化产品价格下跌造成“增产增销不增利”的情况。2023年全国尿素产量6,150万吨,同比增长4.5%,在国家化肥保供稳价政策指引下,国内尿素价格回落,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尿素生产企业盈利情况较好。聚乙烯和聚丙烯行业集中度呈下降趋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聚烯烃行业盈利水平维持低位。

从煤矿装备制造行业来看,近年来煤机行业发展实力不断提升,集中度进一步加强,转型升级初现成效,创新成果不断涌现,高端装备制造能力不断提高,“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根据《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发展研究报告》(2023),我国煤炭机械工业初步形成了北京、上海高端制造企业集群,山东、山西、河北、河南、陕西重点制造企业集群的“2高5重”产业格局;煤机产业产能、效益和利润进一步向优势区域和头部企业集中;煤机“50强”整体规模持续壮大,经营成果稳步增长,企业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更为突出,产业整合重组加速,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更加显著。同时我国煤机企业正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持续满足现代化煤矿对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及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优质产能释放的需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 煤炭业务

1. 煤炭生产

2023年,公司认真贯彻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两个联营”发展模式,全力以赴保障煤炭能源供应,加强生产组织,优化生产布局,加快露天剥离,提升单产单进水平,积极推进新投产矿井稳产达产,煤炭产量再创新高。全年完成商品煤产量13,422万吨,比上年11,917万吨增加1,505万吨,增长12.6%。2023年原煤工效37.04吨/工,保持行业领先水平。煤矿智能化建设卓有成效,截止2023年底累计已有9处煤矿通过智能化煤矿验收,共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46个,其中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获得全国采煤工作面智能创新大赛特等奖。

商品煤产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化比率(%)
商品煤产量13,42211,91712.6
(一)按区域:
1.山西8,7638,0648.7
2.蒙陕3,9033,13324.6
3.江苏465533-12.8
4.新疆及其他29118755.6
(二)按煤种:
1.动力煤12,33010,91912.9
2.炼焦煤1,0929989.4

2. 煤炭销售

2023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立足区域市场,发挥渠道优势,加强产销协调,全力以赴保障电煤供应。严格执行国家煤炭价格政策,带头维护市场秩序,充分保障电煤合同足额兑现,有效降低了全社会用能成本。积极拓展地方中小发电企业及非电用户市场,市场份额保持稳定。全年累计完成商品煤销售量28,494万吨,其中自产商品煤销售量13,391万吨,同比增长11.3%,以实际行动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煤炭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化比率(%)
商品煤销量28,49426,2958.4
(一)按业务类型:
1.自产商品煤13,39112,03411.3
2.买断贸易煤12,64912,822-1.3
3.进出口及国内代理2,4541,43970.5
(二)按销售区域:
1.华北9,2168,7735.0
2.华东9,4848,54611.0
3.华南3,6593,3947.8
4.华中2,7512,5488.0
5.西北2,6762,06129.8
6.其他708973-27.2

(二) 煤化工业务

2023年,公司以实现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和打造能效标杆为核心,持续加强生产基础管理,科学评估装置运行状态,有效控制非计划停车,狠抓节能降耗和异常工况管理,稳步推进煤化工“智控”平台项目建设,全年完成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量603.6万吨,同比增长6.5%。陕西公司2023年煤化工智能工厂被评为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入选工信部2023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

公司积极应对煤化工市场剧烈波动,灵活调整营销策略和市场布局,持续完善客户服务和考核机制,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压降库存,全年主要煤化工产品销量612.6万吨,同比增长9.7%。严格执行国家化肥保供稳价政策,化肥产品全部供应国内市场,顺利完成2022-2023度国家商业储备化肥投放任务,提前超额完成2023-2024年度调拨任务,积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鄂能化公司被评为“高效肥先进企业”。深入践行差异化战略,大力开发推广聚烯烃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实现销量10.9万吨,创效1,729万元。平朔能化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大修,硝铵产销量创历史新高。继续拓展煤化工副产品市场,完善定价机制与销售渠道,煤化工副产品实现全产全销。

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化比率(%)
煤化工产品合计
1.产量603.6566.76.5
2.销量612.6558.59.7
(一)聚烯烃
1.产量148.7148.00.5
2.销量147.9146.90.7
(二)尿素
1.产量206.6183.412.6
2.销量214.1179.219.5
(三)甲醇
1.产量190.1187.91.2
2.销量191.9185.53.5
(四)硝铵
1.产量58.247.422.8
2.销量58.746.925.2

注:1.本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工艺路线是由煤炭作为原料经气化转换为粗煤气,净化后生产合成

氨或甲醇,合成氨与二氧化碳生产尿素;合成氨氧化成硝酸,再与氨中和生产硝铵;甲醇经MTO反应生成乙烯、丙烯单体,聚合为聚乙烯和聚丙烯。

2. 本公司甲醇销量包括公司内部自用量(2023年188.2万吨,2022年155.2万吨)。

(三) 煤矿装备业务

2023年,公司装备企业积极抢抓市场订单,科学高效组织生产,全力降本提质增效,通过转型升级、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生产经营保持良好态势,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实现“双提升”,煤矿装备产品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成效显著。全年累计完成煤矿装备产值114.3亿元,同比增长14.8%;累计签订合同额同比增长12.8%,主导产品中高端订单保持在85%左右。持续提升非煤产业规模,培育形成10余类非煤产品及能源综合服务新模式。积极拓展市场边界,国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海外业务持续增长。

煤矿装备产值和销售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产值销售收入
2023年2022年变化比率(%)2023年占煤矿装备分部销售收入比重(%)
主要输送类产品52.145.215.347.338.8
主要支护类产品38.332.517.841.534.1
其他23.921.99.133.027.1
合计114.399.614.8121.8100.0

(四) 金融业务

2023年,公司紧紧围绕煤炭全产业链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全面落实《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断深化资金精益化管理,大力推进金融科技创新,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积极承担中国中煤司库建设运营管理使命,所属财务公司被《金融时报》评为“2023年度最佳资金管理财务公司”;努力克服利率下行等外部压力,不断加强存款业务管理,及时优化调整同业存款配置策略,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资金资源配置,服务公司产业结构调整。2023年末,吸收存款规模达970.0亿元,同比增长7.2%;存放同业规模达769.7亿元,同比增长4.6%;自营贷款规模达213.7亿元,同比增长25.3%,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金融业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类型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化比率(%)
吸收存款规模970.0904.57.2
存放同业存款769.7735.74.6
自营贷款规模213.7170.625.3

(五) 各板块间业务协同情况

2023年,公司围绕发挥煤电化产业链优势,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管理,不断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实现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023年,公司生产煤炭内部自用1,242万吨,同比增加141万吨。煤矿装备业务实现内部产品销售及服务收入20.20亿元,占该业务分部总销售收入的16.6%。金融业务新发放内部贷款61.7亿元、年末内部贷款规模

140.1亿元,提供品种丰富、服务优质的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共节约财务费用4.8亿元。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和电力为核心业务,以山西、内蒙、陕西、江苏、新疆等区域为依托,以“存量提效、增量转型”为发展思路,致力于建设“多能互补、绿色低碳、创新示范、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

本公司煤炭主业规模居于全国前列,生产开发布局向国家规划的能源基地和中西部资源富集省区集中,优质产能占比、煤炭资源储备、煤炭开采、洗选和混配技术行业领先,煤矿规模化、低成本竞争优势突出。公司主体开发的山西平朔矿区、内蒙鄂尔多斯呼吉尔特矿区是国内重要的动力煤生产基地,王家岭煤矿所在的山西乡宁矿区是国内低硫、特低磷优质炼焦煤基地,里必煤矿所在的山西晋城矿区是国内优质无烟煤基地。公司煤炭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大海则煤矿建成投用,里必煤矿等项目稳步推进。专业精细的管控模式、精干高效的生产方式、集群发展的规模效益、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链条构成了公司煤炭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本公司聚焦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着力打造煤-电-化-新等循环经济新业态。煤化工业务方面,重点发展煤制烯烃、煤制尿素等现代煤化工产业,装置长期保持“安稳长满优”运行,主要生产运营指标保持行业领先。煤电业务方面,公司有序发展环保型坑口电厂和劣质煤综合利用电厂,推进煤电一体化,积极打造低成本、高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的特色优势。

本公司依托矿区自身优势,推动煤炭、煤电、煤化工与新能源深度融合。本公司露天煤矿、井工煤矿数量众多,矿井类型齐全,分布地域广泛,拥有丰富的采煤沉陷区、工业场地、排土场、地下巷道、矿坑等地上土地资源和地下空间资源,以及煤电产业和煤化工产业支撑能源消纳的条件,具备发展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的优势。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煤炭贸易服务商之一,在中国主要煤炭消费地区、转运港口以及主要煤炭进口地区均设有分支机构,在煤炭北方四港拥有行业领先的下水煤资源占比,依靠自身煤炭营销网络、物流配送体系以及完善的港口服务和一流的专业队伍,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和分销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本公司是具有煤炭业务全产业链优势的大型能源企业,能够从事煤机制造、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物流贸易,并能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新形势下,在拓展煤矿智能化改造市场、为本企业和社会提供能效提升与综合能源服务等方面,拥有良好的业务基础。本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引领行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整合创新资源,加快科研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保障创新发展。加快构建大数据、数字化管理体系,积极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重大科技项目取得新成效,一批国家级科技项目实施取得阶段成果;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数字化转型迈出新步伐,两化融合赋能业务提升稳步推进。本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健全管理体系,营造了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公司持续深入推进总部机构改革,努力打造“战略导向清晰、运营管控卓越、价值创造一流”的精干高效总部。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控及风险控制体系日臻完善,大力实施煤炭和煤化工产品集中销售管控,财务、投资、物资采购集中管理,深化目标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降本增效和运营效率优势明显。近年来,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煤炭主业实现规模化发展。公司加快推动煤炭产业向煤化、煤电方向延伸,提升整体产业链价值增值能力,打造致密性产业链,推动发展模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大力推进提质增效和降本增效工作,财务结构保持稳健,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2023年2022年 (经重述)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营业收入1,929.692,205.77-276.08-12.5
营业成本1,445.951,651.58-205.63-12.5
税金及附加78.1678.57-0.41-0.5
销售费用10.509.291.2113.0
管理费用54.5252.462.063.9
研发费用9.167.711.4518.8
财务费用29.9537.28-7.33-19.7
投资收益30.0550.35-20.30-40.3
资产减值损失2.8588.01-85.16-96.8
利润总额330.49328.971.520.5
净利润257.49253.993.50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4182.5912.75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9.65436.34-6.69-1.5
其中:生产销售活动创造的现金流量净额354.40400.49-46.09-11.5
财务公司吸收中煤能源之外的成员单位存款增加现金流入75.2535.8539.4010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57-220.4669.89-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98-226.87-36.1115.9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经重述)与上年末比
增减额增减幅(%)
资产3,493.603,402.2391.372.7
负债1,665.781,750.55-84.77-4.8
付息债务726.98860.46-133.48-15.5
股东权益1,827.821,651.68176.1410.7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441.211,308.65132.5610.1
资产负债率(%)47.751.5下降3.8个百分点
资本负债比率(%)=付息债务总额/(付息债务总额+权益)28.534.3下降5.8个百分点

2. 经营业绩

(1)合并经营业绩

1) 营业收入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9.69亿元,比2022年的2,205.77亿元减少276.08亿元,下降12.5%。公司各经营分部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煤炭业务1,626.811,909.18-282.37-14.8
自产商品煤806.19861.48-55.29-6.4
买断贸易煤814.881,041.16-226.28-21.7
煤化工业务213.94227.01-13.07-5.8
煤矿装备业务121.83106.0915.7414.8
金融业务24.4223.860.562.3
其他业务82.3475.836.518.6
分部间抵销-139.65-136.20-3.452.5
公司1,929.692,205.77-276.08-12.5

2023年,公司各经营分部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占比(%)2022年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煤炭业务1,533.8679.51,808.3882.0-274.52-15.2
自产商品煤740.3638.4793.3136.0-52.95-6.7
买断贸易煤788.5540.91,009.0445.7-220.49-21.9
煤化工业务203.4410.5218.649.9-15.20-7.0
煤矿装备业务101.635.394.154.37.487.9
金融业务19.591.018.940.90.653.4
其他业务71.173.765.662.95.518.4
公司1,929.69100.02,205.77100.0-276.08-12.5

2) 营业成本

2023年,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445.95亿元,比2022年的1,651.58亿元减少205.63亿元,下降12.5%。公司各经营分部营业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占比(%)2022年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煤炭业务1,221.4484.51,424.8886.3-203.44-14.3
自产商品煤411.1328.4388.5023.522.635.8
买断贸易煤806.6555.81,032.3362.5-225.68-21.9
煤化工业务180.9912.5196.7311.9-15.74-8.0
煤矿装备业务100.086.986.965.313.1215.1
金融业务10.440.79.880.60.565.7
其他业务70.584.969.104.21.482.1
分部间抵销-137.58-9.5-135.97-8.3-1.611.2
公司1,445.95100.01,651.58100.0-205.63-12.5

3) 毛利及毛利率

2023年,公司实现毛利483.74亿元,比2022年的554.19亿元减少70.45亿元,下降

12.7%;综合毛利率25.1%,与2022年持平。公司各经营分部毛利、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毛利毛利率(%)
2023年2022年增减幅 (%)2023年2022年增减 (个百分点)
煤炭业务405.37484.30-16.324.925.4-0.5
自产商品煤395.06472.98-16.549.054.9-5.9
买断贸易煤8.238.83-6.81.00.80.2
煤化工业务32.9530.288.815.413.32.1
煤矿装备业务21.7519.1313.717.918.0-0.1
金融业务13.9813.980.057.258.6-1.4
其他业务11.766.7374.714.38.95.4
公司483.74554.19-12.725.125.10.0

注:以上各经营分部的毛利和毛利率均为未经抵销分部间交易的数据。

(2)分部经营业绩

1) 煤炭业务分部

◆营业收入2023年,公司煤炭业务营业收入1,626.81亿元,比2022年的1,909.18亿元减少282.37亿元,下降14.8%;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1,533.86亿元,比2022年的1,808.38亿元减少

274.52亿元,下降15.2%。其中:

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806.19亿元,同比减少55.29亿元,主要是自产商品煤销售价格同比下跌114元/吨,减少收入152.42亿元;销量同比增加1,357万吨,增加收入97.13亿元。扣除分部间交易后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740.36亿元,同比减少52.95亿元。

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814.88亿元,同比减少226.28亿元,主要是买断贸易煤销售价格同比下跌168元/吨,减少收入212.24亿元;销量同比减少173万吨,减少收入14.04亿元。扣除分部间交易后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788.55亿元,同比减少220.49亿元。

煤炭代理业务销售收入1.46亿元,同比增加0.49亿元。

2023年,公司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煤炭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销售量(万吨)销售 价格 (元/吨)销售量 (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 量(%)销售 价格(%)
一、自产商品煤合计13,39160212,0347161,357-11411.3-15.9
(一)动力煤12,29853211,0366221,262-9011.4-14.5
1.内销12,29853211,0356221,263-9011.4-14.5
2.出口12,430-1--100.0-
(二)炼焦煤1,0931,3869981,75095-3649.5-20.8
内销1,0931,3869981,75095-3649.5-20.8
二、买断贸易煤合计12,64964412,822812-173-168-1.3-20.7
(一)国内转销12,49064012,669806-179-166-1.4-20.6
(二)自营出口531,779602,115-7-336-11.7-15.9
(三)进口贸易1066349374313-10914.0-14.7
三、进出口及国内代理★合计2,45461,43971,015-170.5-14.3
(一)进口代理716608-538-88.3100.0
(二)出口代理33584661-13-3-28.3-4.9
(三)国内代理2,41451,33351,081081.10.0

☆:未发生。★:销售价格为代理服务费。注:商品煤销量包括公司分部间自用量,2023年1,839万吨(其中自产商品煤1,242万吨,买断贸易煤597万吨),2022年1,705万吨。

◆营业成本2023年,公司煤炭业务营业成本1,221.44亿元,比2022年的1,424.88亿元减少203.44亿元,下降14.3%,主要是自产商品煤销售规模扩大等使自产商品煤成本同比增加22.63亿元,外购煤采购价格同比下跌、销量同比减少使买断贸易煤采购成本同比减少230.63亿元。

2023年,公司煤炭业务营业成本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占比(%)2022年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材料成本(不含买断贸易煤采购成本)73.966.178.545.5-4.58-5.8
买断贸易煤采购成本☆783.6764.21,014.3071.2-230.63-22.7
人工成本73.746.066.784.76.9610.4
折旧及摊销70.065.762.524.47.5412.1
维修支出17.541.415.511.12.0313.1
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105.708.797.726.97.988.2
外包矿务工程费52.174.340.012.812.1630.4
其他成本★44.603.649.503.4-4.90-9.9
煤炭业务营业成本合计1,221.44100.01,424.88100.0-203.44-14.3

☆:该成本中不包括买断贸易煤相关的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该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2023年为

22.98亿元,2022年为18.03亿元,统一在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项目列示。★:其他成本中包括煤炭开采发生的有关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零星工程等支出,以及当期计提未用的安全费、维简费等。

2023年,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占比(%)2022年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材料成本55.2318.065.2720.2-10.04-15.4
人工成本55.0717.955.4917.2-0.42-0.8
折旧及摊销52.3217.051.9516.10.370.7
维修支出13.104.312.894.00.211.6
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61.7720.166.2220.5-4.45-6.7
外包矿务工程费38.9612.733.3310.35.6316.9
其他成本30.5610.037.6911.7-7.13-18.9
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307.01100.0322.84100.0-15.83-4.9

2023年,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307.01元/吨,同比减少15.83元/吨、下降4.9%。主要是公司持续优化生产组织,大力推动系统降本和科技降本,以及自产商品煤产量增加的摊薄效应等使吨煤材料成本同比减少;公司承担铁路运输及港杂费用的自产商品煤销量占公司自产商品

煤总销量的比重下降,使吨煤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同比减少;公司根据2022年11月两部委印发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专项基金费用化使用同比增加,使吨煤其他成本同比减少;公司根据生产组织安排和受地质条件影响外包矿务工程量增加,使吨煤外包矿务工程费同比增加。◆毛利及毛利率2023年,受商品煤销售价格下行影响,煤炭业务实现毛利405.37亿元,比2022年的484.30亿元减少78.93亿元,下降16.3%;毛利率24.9%,比2022年的25.4%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自产商品煤毛利同比减少77.92亿元、毛利率同比下降5.9个百分点。

2) 煤化工业务分部

◆营业收入2023年,公司煤化工业务营业收入213.94亿元,比2022年的227.01亿元减少13.07亿元,下降5.8%;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203.44亿元,比2022年的218.64亿元减少15.20亿元,下降7.0%,主要是煤化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跌以及外购化工产品贸易规模下降等影响。

2023年,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量(%)销售价格(%)
一、聚烯烃147.96,907146.97,4011.0-4940.7-6.7
1.聚乙烯76.37,14574.07,4792.3-3343.1-4.5
2.聚丙烯71.66,65272.97,323-1.3-671-1.8-9.2
二、尿素214.12,423179.22,61234.9-18919.5-7.2
三、甲醇191.91,748185.51,9316.4-1833.5-9.5
其中:分部内自用188.21,750155.21,93633.0-18621.3-9.6
对外销售3.71,62930.31,905-26.6-276-87.8-14.5
四、硝铵58.72,34146.92,63211.8-29125.2-11.1

◆营业成本2023年,公司煤化工业务营业成本180.99亿元,比2022年的196.73亿元减少15.74亿元,下降8.0%,主要是原料煤燃料煤采购价格下降以及化工装置维修支出减少等影响。

2023年,公司煤化工业务营业成本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占比 (%)2022年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材料成本113.0362.4128.0865.1-15.05-11.8
人工成本13.957.711.695.92.2619.3
折旧及摊销28.6215.828.3414.40.281.0
维修支出6.113.49.955.1-3.84-38.6
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7.814.38.964.6-1.15-12.8
其他成本11.476.49.714.91.7618.1
煤化工业务营业成本合计180.99100.0196.73100.0-15.74-8.0

2023年,公司主要自产煤化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一、聚烯烃6,3756,884-509-7.4
1.聚乙烯6,3646,903-539-7.8
2.聚丙烯6,3866,864-478-7.0
二、尿素1,6191,882-263-14.0
三、甲醇1,8892,044-155-7.6
四、硝铵1,4771,03244543.1

◆毛利及毛利率2023年,公司煤化工业务实现毛利32.95亿元,比2022年的30.28亿元增加2.67亿元,增长8.8%;毛利率15.4%,比2022年的13.3%提高2.1个百分点。

3) 煤矿装备业务分部

◆营业收入2023年,公司煤矿装备业务营业收入121.83亿元,比2022年的106.09亿元增加15.74亿元,增长14.8%;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101.63亿元,比2022年的94.15亿元增加7.48亿元,增长7.9%,主要是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带动相关产品需求增加等使收入同比增加。

◆营业成本2023年,公司煤矿装备业务营业成本100.08亿元,比2022年的86.96亿元增加13.12亿元,增长15.1%,主要是订单增加使钢材等原材料成本增加。

2023年,公司煤矿装备业务营业成本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占比(%)2022年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材料成本74.7674.762.8472.311.9219.0
人工成本8.918.98.8710.20.040.5
折旧及摊销3.303.33.804.4-0.50-13.2
维修支出1.281.30.901.00.3842.2
运输费用1.741.71.271.50.4737.0
其他成本10.0910.19.2810.60.818.7
煤矿装备业务营业成本合计100.08100.086.96100.013.1215.1

◆毛利及毛利率2023年,公司煤矿装备业务实现毛利21.75亿元,比2022年的19.13亿元增加2.62亿元,增长13.7%;毛利率17.9%,比2022年的18.0%下降0.1个百分点。

4) 金融业务分部

公司金融业务以财务公司为主体,深化精益管理理念,强化金融科技创新,加强司库体系建设应用,不断提高精准信贷服务能力,积极服务“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战略,保证资金安全稳健高效流转,并在存放同业市场利率下行的情况下,及时动态优化调整存放同业配置策略,业务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实现较好增值创效。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42亿元,比2022年的

23.86亿元增加0.56亿元,增长2.3%;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19.59亿元,比2022年的

18.94亿元增加0.65亿元,增长3.4%;营业成本10.44亿元,比2022年的9.88亿元增加0.56亿元,增长5.7%;实现毛利13.98亿元,与2022年持平;受金融市场利率下行等因素影响,毛利率57.2%,比2022年的58.6%下降1.4个百分点。

5) 其他业务分部

公司其他业务分部主要包括发电、铝加工、设备及配件进口、招投标服务和铁路运输等业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2.34亿元,比2022年的75.83亿元增加6.51亿元,增长8.6%;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71.17亿元,比2022年的65.66亿元增加5.51亿元,增长8.4%;营业成本70.58亿元,比2022年的69.10亿元增加1.48亿元,增长2.1%。实现毛利11.76亿元,比2022年的6.73亿元增加5.03亿元,增长74.7%,主要是公司发电、招标采购以及生产服务等业务毛利增加;毛利率14.3%,比2022年的8.9%提高5.4个百分点。

(3)投资收益

2023年,公司投资收益从2022年的50.35亿元下降40.3%至30.05亿元,主要是煤炭、煤化工产品市场价格下行,参股公司盈利同比减少,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相应减少17.89亿元,以及处置子公司确认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46亿元等综合影响。

(4)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存货和固定资产等依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2.85亿元,上年对沙拉吉达井田探矿权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8.01亿元,同比减少85.16亿元。

(5)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从2022年的2.16亿元减少1.55亿元至0.61亿元,主要是公司根据会计准则以及应收款项收回情况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6)营业外收支净额

2023年,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从2022年的-2.68亿元减少支出2.17亿元至-0.51亿元。其中:营业外收入1.29亿元,比2022年的2.73亿元减少1.44亿元;营业外支出1.80亿元,比2022年的5.41亿元减少3.61亿元,主要是2022年确认了有关项目应上缴的手续不全期间开采所得。

(7)利润总额

2023年,公司利润总额从2022年的328.97亿元增长0.5%至330.49亿元。

(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022年的182.59亿元增长7.0%至195.34亿元。

(9)少数股东损益

2023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从2022年的71.40亿元下降13.0%至62.15亿元。

本年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成本分析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煤炭业务1,626.811,221.4424.9-14.8-14.3减少0.5个百分点
煤化工业务213.94180.9915.4-5.8-8.0增加2.1个百分点
煤矿装备业务121.83100.0817.914.815.1减少0.1个百分点
金融业务24.4210.4457.22.35.7减少1.4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82.3470.5814.38.62.1增加5.4个百分点
公司1,929.691,445.9525.1-12.5-12.5增加0.0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自产商品煤806.19411.1349.0-6.45.8减少5.9个百分点
其中:动力煤654.59378.0542.2-4.75.9减少5.8个百分点
炼焦煤151.6033.0878.2-13.24.8减少3.7个百分点
买断贸易煤814.88806.651.0-21.7-21.9增加0.2个百分点
聚烯烃102.1794.307.7-10.3-11.2增加1.0个百分点
尿素51.8934.6733.210.92.8增加5.2个百分点
甲醇33.5436.27-8.1-6.4-4.4减少2.3个百分点
硝铵13.748.6736.911.379.1减少23.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国内市场1,908.341,427.6225.2-12.7-12.6减少0.1个百分点
国际市场-海外市场21.3518.3314.14.7-1.9增加5.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动力煤12,33012,298267.612.911.441.4
炼焦煤1,0921,0930.49.49.5-75.0
聚烯烃148.7147.94.70.50.720.5
尿素206.6214.115.012.619.5-32.1
甲醇190.1191.92.41.23.5-44.2
硝铵58.258.70.122.825.2-83.3

注:本公司动力煤、甲醇等主要产品销售量包括公司内部自用量。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成本分行业分析详见“分部经营业绩分析”部分。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从公司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等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看,主要客户类型为国内电力企业、钢铁企业、煤炭生产企业、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相关贸易企业等。2023年,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为232.4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2.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亿元,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客户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是否为关联方
A60.533.1
B51.702.7
C45.282.3
D37.592.0
E37.351.9
合计232.4512.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主要向公司供应贸易煤和原材料等。2023年,公司从前五名供应商的总采购额为171.76亿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11.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9.72亿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2.8%。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供应商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比重(%)是否为关联方
A39.722.8
B36.392.5
C33.722.3
D33.682.3
E28.252.0
合计171.7611.9-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2023年,公司发生销售费用10.50亿元,同比增加1.21亿元,增长13.0%,主要是职工薪酬以及产品销售相关费用等同比增加。

管理费用:2023年,公司发生管理费用54.52亿元,同比增加2.06亿元,增长3.9%,主要是2022年四季度收购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等影响。

财务费用:2023年,公司发生财务费用29.95亿元,同比减少7.33亿元,下降19.7%,主要是公司带息负债规模下降以及持续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综合资金成本等影响。

5.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本年费用化研发投入29.46
本年资本化研发投入13.33
研发投入合计42.7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2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31.15

注:相关统计口径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9〕47号)的相关标准。

(2) 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2,19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5%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13
硕士研究生382
本科1,545
专科213
高中及以下38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281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037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536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337
60岁及以上0

(3)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全年研发投入42.79亿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加0.19个百分点。本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

展全局核心位置,不断推进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行业引领效能持续凸显。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开展产业协同发展、重大灾害治理、智能化建设、高端煤机装备制造等重大科技攻关和创新示范。聚焦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需求。推动深部侏罗系煤层强富水煤层的研究与攻关,形成高承压含水层下近距离煤层水害防控技术体系。推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技术研究,解决了地质灾害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难题。研发了煤矿采后充填、离层注浆以及浆体四维一体的充填等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实现煤矿固废安全、绿色和高效处置。“大海则特大型煤矿全矿井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与应用”形成2000万吨级世界最大立井煤矿全矿井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及应用成果,“平朔露天矿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实现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等多个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聚焦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露天矿卡车绿能替代,开展瓦斯、矸石、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平朔集团首台120吨级充电重卡在安家岭露天矿投入试运行,瓦斯综合治理及利用重大科技专项开展了矿井瓦斯资源高效开发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

本年度,公司获得行业以上科技进步奖45项,申请专利577项,其中发明专利149项;授权专利257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

(4)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2022年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9.65436.34-6.69-1.5
其中:生产销售活动创造的现金流量净额354.40400.49-46.09-11.5
财务公司吸收中煤能源之外的成员单位存款增加现金流入75.2535.8539.4010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57-220.4669.89-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98-226.87-36.11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429.65亿元,比2022年净流入436.34亿元减少流入6.69亿元。其中,生产销售活动创造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4.40亿元,同比减少46.09亿元,主要是煤炭、煤化工产品市场价格下行等影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150.57亿元,比2022年净流出220.46亿元减少流出69.89亿元,主要是初始存款期限超过三个月定期存款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比减少173.24亿元,收到参股企业现金分红款同比增加现金流入5.96亿元,资本开支使用的现金同比增加75.61亿元,以及财务公司向中煤能源之外成员单位提供自营贷款增加产生现金流出同比增加32.50亿元等综合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262.98亿元,比2022年净流出226.87亿元增加流出36.11亿元,主要是公司对外支付的股利同比增加53.79亿元,以及债务融资净流出同比减少10.50亿元,偿付利息现金流出同比减少4.93亿元等综合影响。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本年年末数本年年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年末数(经重述)上年年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年年末金额较上年年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流动资产合计1,196.6834.31,239.1136.4-3.4-
其中:货币资金915.4326.2910.2626.80.6-
应收账款71.172.082.392.4-13.6-
应收款项融资33.100.958.811.7-43.7-
预付款项24.710.724.380.71.4-
存货87.352.593.502.7-6.6-
合同资产23.360.719.720.618.5-
其他流动资产16.680.519.070.6-12.5-
非流动资产合计2,296.9265.72,163.1263.66.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09.588.9299.048.8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660.834.111.0-16.0-
固定资产1,160.4833.21,149.6033.80.9-
在建工程112.233.2110.453.21.6-
无形资产556.3815.9481.6814.215.5-
其他非流动资产86.712.547.131.484.0-
资产总计3,493.60100.03,402.23100.02.7-
流动负债合计981.5828.11,049.9830.9-6.5-
其中:应付票据28.450.821.010.635.4-
应付账款238.926.8233.206.92.5-
合同负债50.401.462.371.8-19.2-
应付职工薪酬55.491.650.881.59.1-
应交税费31.220.949.761.5-37.3-
其他应付款55.211.690.272.7-3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7.436.2311.689.2-30.2-
其他流动负债303.228.7228.756.732.6-
非流动负债合计684.2019.6700.5720.6-2.3-
其中:长期借款423.6912.1395.0711.67.2-
应付债券79.932.3129.773.8-38.4-
长期应付款53.041.542.261.225.5-
预计负债58.891.751.581.514.2-
负债总计1,665.7847.71,750.5551.5-4.8-

其他说明

对变动较大的资产负债项目分析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于2023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账面净额33.10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减少25.71亿元,下降43.7%,主要是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应收票据减少。其他非流动资产:于2023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净额86.71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增加39.58亿元,增长84.0%,主要是财务公司对中煤能源之外成员单位提供的中长期贷款增加。应付票据:于2023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账面余额28.45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增加7.44亿元,增长35.4%,主要是公司以票据形式结算的采购款项增加。

应交税费:于2023年12月31日,应交税费账面余额31.22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减少18.54亿元,下降37.3%,主要是受煤炭、煤化工产品价格下跌影响,公司四季度经营利润同比下降,使应交所得税较上年末大幅下降。

其他应付款:于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55.21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减少35.06亿元,下降38.8%,主要是部分非全资企业支付了上年度已宣告分配的股利以及2022年收购的子公司偿还了原股东借款等影响。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余额

217.43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减少94.25亿元,下降30.2%,主要是公司将于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减少。

其他流动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303.22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增加74.47亿元,增长32.6%,主要是财务公司吸收中煤能源之外成员单位存款增加。

应付债券:于2023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账面余额79.93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减少49.84亿元,下降38.4%,主要是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 股东权益构成分析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总额1,827.82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增加176.14亿元,增长10.7%,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441.21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增加

132.56亿元,增长10.1%。对变动较大的股东权益项目分析如下:

专项储备:于2023年12月31日,专项储备余额68.23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增加

3.56亿元,增长5.5%,主要是安全费、维简费等专项基金结余增加。

未分配利润:于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772.12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增加124.64亿元,增长19.3%,主要是公司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95.34亿元,分配2022年股利54.76亿元,以及计提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金减少未分配利润等综合影响。

3.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493.60亿元,比2022年12月31日增加91.37亿元,增长2.7%。其中:境外资产(位于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总额4.74(单位:亿元币种:

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截至报告年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产量(万吨)销量(万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
动力煤12,33012,298654.59378.05276.54
炼焦煤1,0921,093151.6033.08118.52
自产商品煤合计13,42213,391806.19411.13395.06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吨

主要矿区主要煤种资源量可采储量证实储量
山西动力煤83.9330.568.96
炼焦煤19.779.884.24
无烟煤7.883.321.82
小计111.5843.7615.02
内蒙古动力煤87.9852.9519.94
小计87.9852.9519.94
黑龙江动力煤3.021.410.53
小计3.021.410.53
江苏动力煤3.711.070.80
炼焦煤2.561.050.67
小计6.272.121.47
陕西动力煤51.1134.9510.46
小计51.1134.9510.46
新疆动力煤6.523.522.18
小计6.523.522.18
合计266.48138.7149.60

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矿业权的煤炭资源量266.48亿吨,可采储量138.71亿吨,证实储量49.60亿吨。本年度动用资源量2.1亿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具体会计政策情况

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和计提的专项基金列示如下:

类别计提标准备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根据企业编制并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计提在预计开采年限内按照产量比例等方法摊销
安全生产费原煤产量计算井工矿15元/吨至50元/吨;露天矿5元/吨
维简费原煤产量计算6元/吨至8元/吨
资源税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销售额计算缴纳2%至10%

(2) 煤炭定价相关价格指数

公司长协煤依据“基准价+浮动价”的价格机制,按全国煤炭交易中心NCEI综合价格指数、秦皇岛煤炭网BSPI环渤海动力煤综合价格指数、中国煤炭市场网CCTD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指数综合确定。现货煤实行市场化定价原则,采销价格贴近市场、紧跟市场节奏,以销定采、顺价销售,与上下游认可的中国煤炭市场网CCTD秦皇岛动力煤现货交易价格指数、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和中国煤炭资源网动力煤价格指数CCI等指数挂钩。

(3) 2023年核增产能情况

公司所属东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煤矿取得产能核增批复,增加煤炭产能合计1000万吨/年。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资本支出情况

2023年本公司资本支出计划紧紧围绕煤炭、煤化工、煤电、新能源、煤矿装备板块展开,包括基本建设项目、股权投资、技术改造及更新投资三类。2023年资本支出计划总计180.20亿元,报告期内合计完成157.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7.44%。

2023年资本支出计划完成情况表(按支出项目)

单位:亿元

资本支出事项2023年实际完成2023年计划完成比率(%)
合计157.57180.2087.44%
基本建设项目65.00118.3454.93%
股权投资0.590.6098.33%
技术改造及更新投资91.9861.26150.15%

2023年资本支出计划完成情况表(按业务板块)

单位:亿元

资本支出事项2023年实际完成2023年计划完成比率(%)
合计157.57180.2087.44%
煤炭生产和贸易116.12104.56111.06%
煤化工18.5638.0448.79%
煤电13.6218.8372.33%
新能源5.1014.0036.43%
煤矿装备4.124.7287.29%
其它0.050.05100.00%

2. 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大海则煤矿及配套选煤厂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规模由1500万吨/年调整为20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170.66亿元。2023年完成投资22.4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69.64亿元。项目已建成投用。里必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揭煤后地质条件变化大、人工及材料价差调整、矿井智能化要求提升等因素影响,项目总投资为94.95亿元,建设规模400万吨/年。2023年完成投资

8.9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0.47亿元。项目正在建设施工中。

苇子沟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地区政策性停工多、安全管理标准提升等因素影响,期间煤矿建设标准、造价指标等均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总投资为39.85亿元,建设规模240万吨/年。2023年完成投资3.0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4.10亿元。项目正在建设施工中。

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总投资31.97亿元,建设规模2×350MW。2023年完成投资11.0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6.74亿元。2024年两台机组将建成投产。

乌审旗电厂项目总投资57.62亿元,建设规模2×660MW,已核准并完成投资决策。2023年完成投资0.6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0.65亿元。计划2024年开工建设。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总投资238.88亿元,建设规模90万吨/年聚烯烃,已核准并完成投资决策。2023年完成投资9.7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0.36亿元。计划2024年开工建设。

“液态阳光”项目总投资44.74亿元,新建625MW风光发电、2.1万吨/年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CO

加氢制甲醇(含15万吨/年CO

捕集及精制)和配套公辅设施已核准并完成投资决策。2023年完成投资0.2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0.49亿元。

(六)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对外股权投资完成0.59亿元,主要为股权投资项目后续付款。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年初数本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年计提的减值本年购买金额本年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年末数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10,938--523,493--21,300-2,866,145
应收款项融资5,881,285-15,790----2,587,2543,309,821
合计9,292,223--507,703--21,300-2,587,2546,175,966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 资本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营业 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及发电煤炭、硝铵、电力235.15769.06390.62397.3363.02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生产及发电煤炭、电力100.00431.03333.41162.8262.57
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煤炭、尿素、聚烯烃、甲醇12.57442.22247.96152.1321.94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煤炭、聚烯烃85.0344.24187.91109.3334.74

2. 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营业 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生产50.05.0052.9730.1612.91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38.75175.16522.87156.7623.95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生产49.037.06258.2189.1119.45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地缘博弈的大背景下,全球能源安全面临持续威胁,能源体系发生深刻变革,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安全问题凸显。尽管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有所下降,但基于我国资源禀赋和能源安全考虑,煤炭、煤电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主体地位仍未改变,依然是守护能源安全的“压舱石”、“稳定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同比增长2.9%,创历史新高。其中,全国原煤产量超亿吨企业为8家,比上年增加1家,原煤产量合计22.3亿吨,较2022年增加0.7亿吨,增长3%;全国原煤产量超过5000万吨企业集团达到17家,产量合计27.9亿吨,较2022年增加0.7亿吨,增长2.6%。总体看,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大型煤企市场话语权进一步增加。

从煤化工行业来看,我国尿素行业市场竞争比较充分,2023年尿素行业头部企业前五名产能集中度为18.3%,比2022年增加0.5个百分点,预计2024年国内尿素行业产能集中度保持稳定、略有提升。聚烯烃行业2023年处于产能密集投放期,行业集中度呈现下降趋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从煤矿装备制造行业来看,随着煤炭产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的快速发展,煤炭行业对煤矿装备需求持续加大,煤矿智能化设备市场前景广阔,但也对煤矿装备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煤矿装备制造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预计2024年居于前五位的煤矿装备企业整体市场占有率将超过煤机“50强”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高端煤矿装备和煤矿智能化设备等细分市场占有率约为80%。

2. 行业发展趋势

展望2024年,从煤炭行业来看,在当前能源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保障能源安全仍是持续稳定发展经济的重中之重,预计国家相关部门将以更加战略的眼光谋划和解决煤炭行业发展的中长期问题,包括继续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进程、进一步优化煤炭中长协定价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保供与节能、成本与价格等多元关系,保障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从煤化工行业来看,2024年预计国内尿素产能增量425万吨,其中产能投放预计为825万吨,淘汰产能240万吨,技改产能160万吨,全年产能增速5.5%。我国尿素需求主要包括农业需求、工业需求和出口需求三个部分,预计2024年农业需求强劲,工业需求和出口需求保持稳定。预计2024年国内尿素供给形势改善,尿素市场供需平衡,尿素行业保持合理盈利水平。国内聚烯烃行业2024年仍处于产能密集释放期,预计新增聚乙烯产能613万吨,新增聚丙烯产能

880.5万吨。随着国内经济稳中向好,预计2024年国内聚烯烃需求稳定增长,但是塑料制品出口形势不容乐观。在产能密集投放背景下,预计2024年聚烯烃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低位徘徊。

从煤矿装备制造行业来看,根据国家《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鼓励开展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的通知》及《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等政策,叠加各主要产煤地出台配套政策的驱动,未来几年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煤矿装备需求将持续增加。煤矿装备将向创新驱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方向发展。同时,在市场需求和产业政策的联合推动下,专业服务模式将成为煤矿装备的主流模式,全力打造成套综采装备的供应商、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商仍是各大煤机企业决胜市场竞争的主攻方向。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贯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牢牢把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和推动绿色转型的核心功能,坚持发展战略不动摇,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的发展思路,打造煤炭、煤电、新能源和煤化工致密产业链,做精做强能源综合服务产业,到2035年,将公司建设成为多能互补、绿色低碳、创新示范、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

大力提升煤炭保障能力和行业引领能力。统筹优化生产开发布局,积极发展先进产能,持续提升煤炭供给质量,全面加强市场营销质量,提高精准营销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具有中煤特色大营销管理体系,稳步强化能源安全保供能力,持续增强产业竞争力,带头促进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积极推进“两个联营”提升抗风险能力。立足煤炭资源和产业优势,贯彻“两个联营”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煤炭大基地煤电联营布局,稳健发展煤电产业,有效提升煤炭与煤电产业一体化协同水平。以绿色低碳转型导向、自有资源为载体、外延拓展为补充,集中发展适应煤电与新能源联营的大型新能源基地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探索多能互补发展模式,着力调整电力装机结构。

高端化、低碳化、园区化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统筹“双碳”战略要求、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需求和公司产业实际,科学合理规划煤化工产业发展规模,按照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园区化发展模式,挖潜升级存量项目,稳步布局增量项目,充分发挥煤炭“原料”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煤基多联产水平和产品附加值,打造示范引领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聚区。

做精做强能源综合服务产业。坚持以装备制造产业为链条核心,以综合能源服务为重点示范,以其它煤基服务业务为积极补充,全面推进企业深化改革、专业能力提升、业务资源整合、商业模式创新、内外市场拓展,着力在促进煤基产业高质量发展、能源智能化高端化装备创新、煤矿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形成工程示范,实现能源综合服务现代化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存量提效、增量转型”,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努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年计划自产商品煤产销量12,900万吨以上,聚烯烃产品产销量145万吨以上,尿素产销量185万吨以上,持续深入开展提质增效稳增长专项行动,在市场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努力实现良好的经营成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产销高效协同,提升能源保供能力。把产销高效协同作为稳增长的龙头,科学合理组织产销,煤炭企业加大掘进剥离力度提升生产效率,煤化工企业保持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全力增产增销增供,落实国家能源和化肥保供要求。二是加强重大风险隐患管控治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支撑。坚定“零死亡”目标不动摇,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推进“守规矩”安全文化建设,强化本质安全。

三是加强重点项目推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科学配置要素,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两个联营”项目落地见效,扎实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深入挖掘致密产业链价值,着力推进战新产业布局,推动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

四是加强精细精益管理,全面挖掘创效潜力。聚焦价值创造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瞄准世界一流和行业先进企业,深入推进精益管理,提升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控能力。推进数智化转型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公司管控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创新能力提升,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健全“小内脑+大外脑”科技创新运转体系,在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高端煤化工、智能装备制造等技术领域,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推动产业创新。

六是加强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切实发挥牵引带动作用,围绕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保障持续深化改革,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持续释放活力动能。

七是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助力企业行稳致远。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识别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持续严防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市场变化、工程项目管理、流动性和投资等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八是加强市值管理,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深入推进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工作,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常态化、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当前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管压力持续加大,煤炭、煤化工生产和市场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旧存在,上述经营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根据公司实际做出适当调整。本报告披露的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知悉并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在能源转型背景下,煤炭行业将面临安全、环保、融资、碳排放、社会舆论、市场定价等多重约束,同时受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相关行业的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目前,宏观经济回升向好,但国际能源价格系统性下跌、新能源和水力发电量超预期增长、地产政策不及预期等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国家行业政策变化、环保标准调整以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也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与全面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机融合,强化科技创新,推进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经营管理,牢固

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监测分析,努力实现公司经营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我国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对于煤电的替代加速,煤炭需求同比可能增幅回落,同时受国际煤炭供需形势改善影响,进口煤成本可能下降,将对国内煤炭市场价格产生一定的抑制。煤化工等产品价格受供需关系、产品特点、运力、天气等多重因素影响,走势往往难以准确判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波动频繁,亦会对国内化工产品价格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煤化工产品的盈利空间。公司加强市场研判,灵活调整营销策略,持续优化市场结构和客户结构,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加快推进煤炭、煤化工产品营销整合,推进营销数字化转型和智慧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中煤特色营销体系。

3.安全生产风险

基于行业的固有特性,公司所属的煤矿和煤化工企业属于安全高危行业,其中,煤炭板块企业有矿井瓦斯、水害、冲击地压、顶板、提升运输等安全风险隐患,灾害类型全,安全管理难度大。煤化工板块企业的特点是高温高压,有毒有害,一旦发生泄露引起爆炸,将产生严重的伤亡及社会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超前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持续加大安全投入,推进智能化、标准化、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强化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

4.环境保护风险

煤炭、煤化工等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会有污染物质产生及排放,将面临水资源管理、节能减排、环境监管政策,环境治理等诸多挑战。公司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的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大气、固废、废水、生态等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发展新产业。不断完善生态环保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和统计监测,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治污减排和生态治理,严格生态环保考核问责,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5.项目投资风险

新投资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投产见效往往需要较长建设周期,由于项目立项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受项目所处行业及相关行业政策调整、经济周期波动、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收益率与预期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将努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谋划项目申报,加快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有序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和专题论证审查,合理把握投资规模和节奏,严格控制投资成本,保障资金投入安全,加强项目开工条件的合规审核,紧盯项目建设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项目投资风险。

6.成本上升风险

煤矿井下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开采难度大、成本高,叠加煤炭开采资源成本、环境成本、安全成本、煤矿转产成本、运输成本以及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等诸多因素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煤炭企业成本压力。公司继续加大成本管控力度,强化标准成本和定额管理,努力划小核算单元,开展差异分析,深入推进系统降本、科技降本和管理降本。积极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优化工作面布局,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和单耗水平,不断创造成本竞争新优势。

(五)资本支出计划和投融资计划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抢抓“两个联营”战略机遇,落实“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重大项目为牵引,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资本支出计划,主要投资于煤炭、煤化工、煤电、新能源和煤矿装备产业。公司2024年资本支出计划安排160.09亿元,较2023年完成增长1.6%。其中,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安排87.26亿元,股权投资计划安排2.45亿元,技术改造及更新投资计划安排70.38亿元。资本支出计划按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2024年计划2023年完成2024年计划比2023年完成增减比例(%)占合计(%)
总计160.09157.571.60%100.00%
煤炭75.56116.12-34.93%47.20%
煤化工48.7618.56162.72%30.46%
煤电14.2413.624.55%8.89%
新能源16.755.10228.43%10.46%
煤矿装备4.584.1211.17%2.86%
其它0.200.05300.00%0.12%

2024年主要股权投资项目为公司所属陕西公司与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大海则铁路专用线。2024年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资本支出计划,合理安排筹融资规模和节奏,具体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规划,资本支出计划可能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投资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的变化以及是否获得必要的政府审批和监管文件而有所变动。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依法行使监督职能。通过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方式,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和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23日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

报告期内,监事会5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2023年季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等有关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工作的意见

2023年,公司锚定2035年建成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目标不动摇,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保持战略定力,勇于守正创新,持续深化改革,坚持挖潜增效,生产经营保持平稳,质量效率效益大幅提升,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监事会对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表示认可。

三、监事会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认真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断完善内部管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职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中国中煤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2024-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规范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ESG报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ESG报告。监事会认为,两份报告客观真实地描述了公司内部控制和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的情况,监事会对以上报告没有异议。

(六)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2023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以上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

(七)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科学决策,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推进公司科学健康发展。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0日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党委工作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营层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由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党委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防止内幕信息外泄,维护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防止引发内幕交易的风险,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2023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详情参见本报告“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28日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023年3月28日1.批准王树东、彭毅、廖华军、赵荣哲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徐倩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批准张成杰、景奉儒、熊璐珊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3.批准王文章、张巧巧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6月13日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023年6月13日1.批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2.批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3.批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4.批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批准《公司2023年度资本支出计划》。6.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7.批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8.批准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投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1月21日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023年11月21日1.批准确定公司2024-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2.批准中国中煤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共审议8项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4-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的议案、关于中国中煤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树东董事长 执行董事592023年3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0
彭毅★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612023年3月2023年8月000/0
廖华军执行董事542023年3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0
赵荣哲总裁 执行董事582023年3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0
徐倩非执行董事432023年3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0
张成杰●独立非执行董事702023年3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9.00
景奉儒●独立非执行董事622023年3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6.75
熊璐珊独立非执行董事572023年3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22.50
张克★独立非执行董事702018年10月2023年3月000/7.50
梁创顺★独立非执行董事582018年10月2023年3月000/7.50
王文章股东代表监事(召集人)592023年3月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117.95
张巧巧股东代表监事512023年3月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117.98
张锋职工代表监事492023年3月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45.05
张少平★职工代表监事592018年10月2023年3月000/65.77
倪嘉宇副总裁522023年3月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000/0
柴乔林◆首席财务官552023年3月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000/127.35
张国秀◆副总裁572023年3月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000/139.52
姜群◆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532023年3月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000/110.63
合计/////000/777.50/

注:1.上述薪酬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2.所列报告期薪酬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彭毅先生于2023年8月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张克、梁创顺、张少平于2023年3月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时卸任;景奉儒、熊璐珊2023年3月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4.◆当期绩效薪金发放比例为70%(含以往一年延期绩效薪金)。

5.●张成杰、景奉儒为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9万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

1.王树东,1964年出生,本公司党委书记、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党的二十大代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王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动力工程系电厂热能动力专业,工学学士,1996年6月获得华北电力大学动力工程系电厂热能动力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王先生历任中电投东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中电投霍林河煤电公司副总经理,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厅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王先生曾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王先生长期在煤炭和电力行业工作,在企业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2.廖华军,1969年出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中煤党委副书记、董事。廖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工学学士,2005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廖先生历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一处副处长、调研员、综合处处长、三处处长,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副局长,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等。廖先生长期在国家部委任职,熟悉国家经济政策,具备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行政管理经验。

3.赵荣哲,1965年出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现任中国中煤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赵先生于1989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2011年6月获得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赵先生历任煤炭部财劳司主任科员,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中国中煤资产财务部主任,中国中煤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中煤副总会计师,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先生曾担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赵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在企业财务管理、资本运营、企业改革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4.徐倩,1980年出生,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现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并兼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徐先生于2001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税收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12月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货币银行专业,获硕士学位,2011年9月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土地经济专业,获博士学位。徐先生历任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零售业务处职员,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主任科员,生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业务三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徐先生对中国及海外商业和中央银行体系、货币政策的制定及影响、土地经济、能源产业、宏观经济周期及就业问题均有深入的研究,长期从事中国及海外金融及实业的投资和运营,并在能源及化工产业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5.张成杰,1953年出生,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张先生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专业,大普学历。张先生历任华北电

力学院党委副书记,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党委书记(正局级),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书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张先生熟悉电力行业运行情况,对该领域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并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企业管理经验。

6.景奉儒,1961年出生,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一重集团公司外部董事。景先生于1983年8月毕业于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冶炼设备及工艺专业,工学学士,2002年7月获得燕山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08年10月获得燕山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景先生历任鞍钢第三炼钢厂副厂长、厂长,鞍钢设备部部长,鞍钢新钢铁公司副经理兼设备部部长、鞍钢设备检修协力中心主任,鞍钢项目管理部部长,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部长,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景先生长期在冶金行业工作,在冶金、矿山战略规划、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7.熊璐珊,1966年出生,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喜文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叙福楼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市妇联第十四届香港特邀代表、第十四届执委,山东省海外联谊会理事及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政协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方便营商委员会委员,房屋委员会审计小组委员,香港中国妇女会丘佐荣学校办学团体校董,香港乳癌基金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肇辉台嘉苑业主立案法团委员,港区妇联代表联谊会副秘书长,香港山东社团总会秘书长,香港山东各级政协委员联谊总会副秘书长及义务司库,中国税务学会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香港商界会计师会副会长及香港税务学会理事。熊女士毕业于澳洲新南威尔斯大学商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澳纽特许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熊女士历任澳洲Weston,Woodley & Robertson 会计师,香港安永会计师行税务部副经理,均富会计师行税务部合伙人,栢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税务总监。熊女士长期在税务行业工作,在税务、会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监事

1.王文章,1964年出生,本公司监事(召集人)、审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中煤首席专家、审计部总经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先生于1995年6月获得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7月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王先生历任中煤建设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审计部主任、财务部经理;中国中煤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中国中煤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总会计师、中储棉广州公司(筹)董事长,中煤建设集团总会计师,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王先生熟悉企业管理、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从业经历。

2.张巧巧,1972年出生,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中煤部门正职级专职董事。张女士于1995年7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2003年11月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国际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张女士历任中国中煤法律事务部合同处主任,中国中煤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中国中煤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中煤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国中煤法律及合

规部总经理,本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法律及合规部总经理等职务。张女士长期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在国内、国际企业贸易等方面法务咨询工作经验丰富。

3.张锋,1974年出生,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中煤部门正职级专职董事。张先生于1997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工学学士,2007年1月获得中国矿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张先生历任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中国中煤人力资源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张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相关工作,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高级管理人员

1.赵荣哲,1965年出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详见董事简历部分。

2.倪嘉宇,1971年出生,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中国中煤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倪先生于1993年8月毕业于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工学学士,2002年4月获得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倪先生历任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中国中煤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副主任、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中国中煤党群工作部主任、监察审计部主任、办公厅主任、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本公司装备事业部总经理,中国中煤党委委员、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倪先生工作经历丰富,先后在企业及地方政府多个岗位任职,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及行政管理经验。

3.柴乔林,1968年出生,本公司党委委员、首席财务官、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中煤纪委委员,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副理事长。柴先生于1991年7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煤炭海外开发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柴先生历任中国中煤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本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副总会计师,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柴先生拥有超过30年丰富的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经验以及15年以上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经验。

4.张国秀,1966年出生,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煤炭销售中心总经理、煤化工产品销售中心总经理,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中煤党委委员、营销管理办公室主任、销售公司总经理,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煤炭质量检验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张先生于1989年毕业于大同煤炭工业学校财会专业,2011年获得中国矿业大学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张先生历任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中煤人力资源管理部(党委组织部)总经理(部长);本公司总裁助理,煤炭销售中心执行董事,销售(中销)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中国中煤销售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张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在煤炭销售、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5.姜群,1970年出生,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现任中国中煤董事会秘书。姜先生于1993年8月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姜先生历任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中煤财务管理总部会计处主任,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投资者关系部经理,中国中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中国中煤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办公室主任,中国中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姜先生工作经历丰富,在企业财务管理、投资者关系、上市公司治理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树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2021年2月-
彭毅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 董事2015年12月2023年8月
廖华军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2022年9月-
赵荣哲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总会计师2017年1月-
徐倩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
王文章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 审计部总经理2023年2月 2017年1月-
张少平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19年12月2023年5月
张巧巧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3年8月-
张锋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1年11月
倪嘉宇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副总经理2022年5月-
柴乔林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2017年4月-
张国秀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营销管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4月 2021年12月
姜群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9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树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2021年10月-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2023年10月
赵荣哲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2020年8月-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20年7月-
徐倩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
张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始合伙人1999年12月-
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3年1月-
信永中和(北京)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1月-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监事长2015年1月-
张成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4月-
梁创顺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伙人1997年9月-
石四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10月-
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
闽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
熊璐珊喜文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5月-
叙福楼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5月-
中国税务学会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委员2020年6月-
王文章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4月-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
张巧巧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8月-
中国中煤山西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8月-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8月-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9月-
张锋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5月-
中国中煤山西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12月-
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年12月-
中国中煤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2023年10月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4月2023年10月
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4月2023年8月
张少平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1月2023年8月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5月2023年8月
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4月2023年8月
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7月2023年8月
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9月2023年8月
倪嘉宇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副理事长2017年12月2023年1月
柴乔林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2022年5月 2013年11月-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11月-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副理事长2022年6月-
张国秀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
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2015年4月 2019年3月-
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执行董事 总经理2022年7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薪酬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的薪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参照大型国企控股A+H上市公司实际制定;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充分考虑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制定的2022年度薪酬兑现方案及2023年度基本年薪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人民币30万元,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9万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税前,按月支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按实际履职时间计算)。除上述董事外,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差旅费用由公司负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参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章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
报告年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参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章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彭毅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离任因到龄退休,2023年8月不再担任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张克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2023年3月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创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2023年3月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廖华军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2023年3月董事会换届后,担任执行董事
景奉儒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2023年3月董事会换届后,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熊璐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2023年3月董事会换届后,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少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离任2023年3月监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监事
张巧巧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2023年3月监事会换届后,担任监事
张锋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2023年3月监事会换届后,担任监事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2日1.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23日1.批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业绩公告》。2.批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3.批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4.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5.批准《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计划》。6.批准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7.批准《财务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8.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资本支出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9.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10.批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批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28日1.选举王树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彭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批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3.同意聘任赵荣哲先生为公司总裁,倪嘉宇、张国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柴乔林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姜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批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批准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投资决策。3.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4.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5.批准《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批准《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2.批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1.批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同意将关于确定公司2024-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同意将关于中国中煤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批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年11月21日1.批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2.批准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兑现及2023年度基本年薪方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树东751201
彭毅550002
廖华军550002
赵荣哲770002
徐倩762103
张克220001
张成杰772002
梁创顺222001
景奉儒550001
熊璐珊551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中因参加国务院国资委集中培训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彭毅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中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彭毅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7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战略规划委员会王树东、廖华军、赵荣哲、徐倩、张成杰、景奉儒、熊璐珊
提名委员会张成杰、王树东、熊璐珊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赵荣哲、景奉儒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熊璐珊、徐倩、张成杰、景奉儒
薪酬委员会景奉儒、廖华军、熊璐珊

(二) 报告期内战略规划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22日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3年度资本支出计划》3项议案,听取关于公司2022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完成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7日审议了关于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21日审议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2日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28日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报告期内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22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3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7日听取了关于公司安全健康环保及节能工作2022年完成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的汇报--

(五)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2日听取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初步审计情况的汇报。--
2023年3月22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计划》、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财务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项议案,听取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和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有关事宜检查情况2项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7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聘任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项议案,听取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整体情况、重点单位与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和2023年重点审计计划安排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23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项议案,听取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有关事宜检查情况2项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25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确定公司2024-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和中国中煤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3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21日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的汇报。--

(六)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22日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3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7日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21日审议了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兑现及2023年度基本年薪方案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4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2,59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47,12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29,697
销售人员1076
技术人员9,681
财务人员934
行政人员3,284
其他人员2,450
合计47,12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1,401
本科14,155
本科以下31,566
合计47,12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在员工薪酬策略方面,公司实行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价值创造和提升效率为导向的收入分配体系。健全完善工资管控方式,深化人工成本全口径管理,推动全员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坚持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对企业转型发展、“两个联营”和能源保供激励力度,促进企业增强核心功能。不断优化内部收入分配关系,薪酬资源向一线苦脏险累岗位、关键核心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员工队伍活力。创新实施所属企业负责人目标薪酬管理,积极推进中长期激励提质扩面,建立健全更加精准有效、更具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人才薪酬体系。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按照“重品行、提能力、育人才、优模式”的工作思路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工作定位,不断深化职工教育培训改革,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项目,同时积极实施分层分级分类职工的培训,全年公司各级单位累计培训人员约8.1万人次,有效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助推“人才强企”战略实现。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38,295,00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千元)1,719,469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的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进行中期利润分配。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金额孰低者为准)的20%。

2.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利润分配政策基本保持稳定。2021-2023年间累计现金分红15,316,948千元。其中:报告期现金分红5,860,215千元,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决策后实施。决策过程中为中小股东提供了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3年04.4205,860,21519,534,04930.0
2022年04.1305,472,16118,240,53530.0
2021年03.0103,984,57213,281,90830.0

(三)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经审计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为20,183,598,000元,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为19,534,049,000元。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4,049,000元的30%计5,860,214,7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442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利润分派将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四)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五)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六)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4.42
每10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5,860,215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534,049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00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5,860,215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00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按照考评、激励机制的要求,董事会根据发展规划、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运营环境等对管理层下达年度经营指标,根据年末指标完成情况,对管理层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兑现年度薪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各项业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在经济业务的处理中设定明确的授权和核准体系,对控股子公司运营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信息

披露等方面进行重点管控,建立了符合内部控制体系要求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融入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业务领域和关键控制环节,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方面都发挥了有效的防范作用,能够有效维护股东利益。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子公司管控,子公司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经理层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入推进子公司区域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控效能。不断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大监督长效机制。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于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不存在在股东权利、决策程序等方面与《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文件,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规范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规范管理各类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上限下和公司日常业务中,合理开展必要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一般商业原则确定,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坚持预算管理、月度监控、上限预警、定期会商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合规培训、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关联方清单等方式夯实管理基础。公司运用统计软件掌握关联交易月度发生额,分析和研究相关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排除隐患,确保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出年度上限。公司进一步落实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动态监控偶发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确保及时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

公司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落实,完善关联交易管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管控水平,确保报告期内各项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2.投保安排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的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C1.8守则条文,公司应就其董事可能会面对的法律行为作适当的投保安排。本公司已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续保了责任险。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303,066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列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共23家,涉及煤炭、煤化工、电力和装备制造等行业,分布在山西、内蒙古、江苏、陕西、新疆等地。公司及所属各重点排污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部委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切实履行中央企业生态环保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主要指标继续向好,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张煤机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23家重点排污单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696.25吨、3,294.92吨、544.86吨、115.54吨、6.39吨,其中排污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范围内实际排放量分别为1,691.12吨、3,288.85吨、510.34吨、59.69吨、5.35吨。

单位 名称排污许可证编号主要 污染物类别主要 污染物许可年排放量限值实际排放量
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911406003954822857001P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175.7507吨 NOx455.0485吨 颗粒物274.8825吨 -SO216.227吨 NOx172.313吨 颗粒物29.608吨 COD55.846吨 氨氮1.041吨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矿91140600680202991H004V废气 废水SO2 颗粒物 COD 氨氮-颗粒物1.855吨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家岭露天矿91140600680202991H001V废气 废水SO2 颗粒物 COD 氨氮-颗粒物1.985吨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矿91140600680202991H005V废气 废水SO2 颗粒物 COD 氨氮-颗粒物0.778吨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一矿91140600680202991H002V废气 废水SO2 颗粒物 COD 氨氮--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三矿91140600680202991H003V废气 废水SO2 颗粒物 COD 氨氮--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91310000631587477D001U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1098吨 NOx1352吨 颗粒物410吨SO2169.03吨 NOx198.65吨 颗粒物14.34吨
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91320322MA1MTLWR99001V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798吨 NOx811.78吨 颗粒物121.06吨SO213.56吨 NOx39.87吨 颗粒物5.04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厂91320000053486649J001Q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SO25.126吨 NOx5.457吨 颗粒物3.1409吨 VOCs2.340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91320000743142288N001Z废气 废水颗粒物 COD 氨氮COD0.144吨 氨氮0.0126吨 总铬0.00036吨 六价铬0.000072吨 -VOCs0.050吨 总铬0.0000126吨 六价铬0.0000011吨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91140500MA7YL5HN56001P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810.12吨 NOx1,620.24吨 颗粒物324.048吨SO2210.65吨 NOx454.64吨 颗粒物38吨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分公司91140882785847307Q001R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125.082吨 NOx250.164吨 颗粒物50.0328吨SO231.16吨 NOx70.43吨 颗粒物2.73吨
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91150626797178278Y001Q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58.35吨 NOx72.94吨 颗粒物14.58吨SO27.872吨 NOx12.899吨 颗粒物1.809吨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1150626797198869J001Q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21.275234吨 NOx22.92吨 颗粒物4.43234吨SO211.01吨 NOx19.75吨 颗粒物2.842吨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电厂911400007435208403001P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270吨 NOx540吨 颗粒物108吨SO227.972吨 NOx57.73吨 颗粒物3.41吨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91150600573276506D001P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716.944吨 NOx709.663吨 颗粒物989.593吨SO2252.244吨 NOx435.070吨 颗粒物242.258吨
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91150626089568072E001P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320.89吨 NOx359.71吨 颗粒物113.05吨SO2128.105吨 NOx139.954吨 颗粒物11.824吨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一分公司91150626MAC3EBWG2A001P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513.85吨 NOx408.78吨 颗粒物177.44吨SO248.26吨 NOx180.084吨 颗粒物18.097吨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16108935521883122001P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612.0176吨 NOx812.28吨 颗粒物179.26吨 VOCs56吨SO2334.03吨 NOx643.76吨 颗粒物35.52吨 VOCs6.846吨
中煤陕西榆林大海则煤业有限公司91610802MA70D7448F001U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35.1吨 NOx70.2吨 颗粒物10.53吨SO23.426吨 NOx13.442吨 颗粒物2.095吨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916523276864714394001P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1270.5吨 NOx2541吨 颗粒物528吨SO2437.57吨 NOx848.45吨 颗粒物102.64吨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11307006012301862001V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0.2吨 NOx4.816吨 颗粒物0.322吨 COD59.61吨 氨氮7.403吨SO20.005吨 NOx1.808吨 颗粒物0.126吨 COD48.65吨 氨氮4.855吨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1110000102722186N001Z废水COD 氨氮COD24.33吨 氨氮2.19吨 六价铬0.0097吨 总铬0.0243吨 总锌0.0336吨COD11.04吨 氨氮0.496吨 六价铬0.00011474吨 总铬0.001738吨 总锌0.01033吨

注:1.主要污染排放数据为本公司所属企业2023年自行监测数据,未经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代表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未设定排放量,但规定了排放浓度限值。

2.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超标排放情况等信息,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是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和VOCs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主要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主要是排矸场、贮灰场,以上设施除部分燃煤发电机组启停过程偶有运行工况不稳定外,均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2023年,公司持续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锅炉烟气治理,强化生产经营物资储备和运销组织,加强露天扬尘综合治理。二是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废水治理。实施废水治理工程,强化矿井水等废水分质处理和利用,进一步提高废水回用率。三是不断加强固废综合利用和危废管理。积极推广离层注浆、井下充填等技术利用煤矸石,规范危险废物各环节管理。四是大力推进矿区生态恢复治理。严格遵守生态环境红线规定,重点推进煤炭企业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严格遵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和环保、水保验收、排污许可等政策法规,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按要求排放污染物。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要求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地方政府环境应急主管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按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标准和自行监测管理规定编制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源、废水污染源、土壤、地下水、噪声等方面指标自动在线监测或定期委托监测,监测数据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传至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保行政处罚3次,处罚总金额130万元,涉及生态环境问题均已实施整改。环保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见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位生态环境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结合行业特点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工作,助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保行政处罚6次,处罚总金额92万元,其中单次处罚金额10万元及以上4次共80.6万元,涉及生态环境问题均已实施整改。环保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见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大煤炭绿色开采、清洁高效利用和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大力推进保水开采、充填开采、无煤柱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攻关,努力破解煤矸石、矿井水处置难题,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工作,高标准建设绿色矿山,促进地企和谐共赢,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取得良好效果。各公司均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地方政府环境应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对有关污染物排放指标开展自动在线监测或定期委托监测;建设项目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和环保、水保验收,申请排污许可证,按要求排放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环保行政许可等有关情况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政策法规,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有效提升生态环保管控能力。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教育学习,进一步提升各级生态环保管理人员思想认识。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按要求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露天煤矿“采剥—运输—排弃—复垦”一体化绿色矿山建设模式日趋成熟,井工煤矿通过筑路、制砖、土地复垦以及低热值煤电厂综合利用煤矸石,全面改善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公司高度重视重要节日、重大时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组织有关企业积极采取大气污染防治减排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295,718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持续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工业资源回收再利用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将绿色低碳纳入整体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化石能源洁净化、洁净能源规模化、生产过程低碳化,大力推动节能改造和资源回收再利用等减排措施落地,加大低碳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化生产水平,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023年公司通过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持续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工业资源回收再利用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等措施积极推进碳减排。一是稳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重点关注绿色电力交易政策,优化用电管理,因地制宜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计划,2023年累计交易4,270.5万千瓦时新能源电量。二是持续深挖能源节约和资源高效利用潜力。加强对运输系统设备、智慧供热系统、空压机余热利用、热源系统实施升级改造,分批更换各生产企业现有高耗能设备。平朔集团采用新型耦合热泵回收循环水余热,鄂能化公司实施全厂废气治理项目,陕西公司实施热电中心汽水回收改造项目和驰放气二氧化碳回收和化工废气资源再利用项目。三是大力推进矿区生态恢复治理。严格遵守生态环境红线规定,重点推进煤炭企业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平朔集团持续加强投入力度,“采剥—运输—排弃—复垦”一体化绿色矿山建设模式日趋成熟,通过草灌乔立体化种植,依法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义务。四是重点布局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任务。积极开展高端精细煤基固碳化工、“绿电”离网制“绿氢”、“绿氢”耦合CO

制甲醇、CCUS等先进适用技术研究,规划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煤化工产业耦合示范、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等一系列重大专项,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局面。五是持续开展碳排放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优化组织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持续开展煤炭、电力、化工企业碳排放数据盘查工作,为企业制定节能减排措施、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提供数据支撑。六是积极推动员工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以“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为主题,在公司公众号发布主题宣传片,组织开展节能低碳在线答题、低碳出行健步走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增强员工节能低碳意识。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在联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和公司网站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893.55
其中:资金(万元)870.95社会、爱心等资金捐赠
物资折款(万元)22.6物资捐赠
惠及人数(人)-项目惠及当地群众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在联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和公司网站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帮扶及乡村振兴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3,267.14
其中:资金(万元)585.45直接投入无偿帮扶资金
物资折款(万元)2,681.69捐赠物资、爱心助学、购买农特产品等
惠及人数(人)30,470帮扶项目惠及当地群众人数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文化振兴,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项目46个,创新开展文旅帮扶,持续深化教育帮扶,帮助帮扶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乡村振兴。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帮扶工作,为助力乡村振兴事业贡献中煤力量。公司所属企业累计帮扶村/乡镇26个,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85万元,购买帮扶地区农特产品、手工艺品2,652万元,实施各类帮扶项目46个,惠及脱贫群众3万余人,选派挂职帮扶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19名,开展结对共建党支部和脱贫村18个。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文化振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扶工作,在巩固拓展产业帮扶、创新开展文旅帮扶、深化教育帮扶等方面持续发力,助力帮扶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2024年,公司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压实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好目标任务,结合公司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提升产业帮扶成效,打造中煤特色帮扶品牌,助力帮扶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中国中煤中国中煤2014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进一步避免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已于2021年5月11日到期,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将原承诺变更为“在2028年5月11日前,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下,经中煤能源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后,中国中煤将与中煤能源存在同业竞争的资源发展公司和华昱公司的股权注入中煤能源。”除该变更外,中国中煤将继续遵守《不竞争协议》的约定,以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的潜在同业竞争。2021年5月12日7年--
其他承诺分红本公司中煤能源《公司章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当年可分配利润(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金额孰低者为准)的20%。”----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余额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余额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关联方1年以内代垫款项14641255800---
合计///14641255800---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有关单位已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新增金额为代垫委派至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社保,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收回。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收回。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6号的施行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化情况及影响请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447.2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钟丽、解彦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2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492.75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0
财务顾问--
保荐人--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2022年经过招标选聘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在履行有关选聘程序后,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和6月13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伊化矿业、蒙大矿业和银河鸿泰公司涉诉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2023年10月,三家矿业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重二审(终审)判决书,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截至目前,伊化矿业、蒙大矿业案件已执行完毕,共计执行款项37.06亿元,银河鸿泰案件正在执行中。相关事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统筹涉案企业做好后续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中国中煤持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和一般业务。该等交易可避免中国中煤与本公司煤炭产品存在的潜在竞争,使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以市场价格稳定获得中国中煤的煤炭产品、综合原料、工程设计和建设、土地和房屋租赁等产品和服务,有利于促进本公司扩大规模经营、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加强资金管理,有效避免不必要的营运中断及迁移成本。同时,本公司与本公司重大附属公司华晋集团的主要股东山西焦化股份、山西焦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之间存在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以市价获得稳定的煤炭产品供应、煤矿建设和有关服务,有利于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及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就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分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及其他关联方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1)煤炭供应框架协议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续订了《煤炭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中国中煤向本公司供应中国中煤及其附属公司煤矿所生产的煤炭产品。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发的公告。

定价原则:长期协议煤炭价格根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CCTD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以及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NCEI)厘定,并根据指数的变化情况每月进行调整;煤炭现货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厘定并进行即期调整。

2)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续订了《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1)中国中煤向本公司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运输装卸服务、电力及热能供应、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委托管理及其他;及(ii)社会及支持服务,包括员工培训、医疗服务及紧急救援、通讯、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2)本公司向中国中煤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煤炭、煤矿装备、原材料、辅助材料、电力及热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委托管理、信息服务及其他;及(ii)煤炭出口配套服务,包括组织产品供应、进行配煤、协调物流及运输、提供港口相关服务、安排检验及质量认证以及提供有关产品交付服务。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发的公告。定价原则依次按以下顺序:大宗设备和原材料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如无涉及招标程序,则须执行市场价格;如无可比较市场价,采用协议价,协议价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

3)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续订了《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中国中煤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发的公告。

定价原则:工程设计服务、建设服务及总承包服务原则上应通过招投标方式及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确定服务提供方及价格。中国中煤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计量方法以及公司制定的招标书的具体要求投标。

4)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续订了《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及有效期限进行相应更新修改,续签后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公司与中国中煤互相租赁部分物业。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i)于《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期限内,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房屋的租金,双方每年对上一个年度的年租金结算一次,年租金的支付方法在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ii)租赁房屋的房屋水、电、暖费、维修费及其他有关使用该租赁房屋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至于有关房屋的房屋管理费,双方个别就每一处房屋约定费用的承担方,并在相关具体租赁合同中明确和规定。对于每一处房屋而言,如果双方约定有关该房屋的房屋管理费由出租方承担,则所涉及的管理费用应包含在年租金金额中。

5)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签署的正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将于2026年8月21日到期。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了《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续签后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i)于《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期限内,租金须每三年参照当时市场租金进行审阅及调整。经调整租金不得超过由独立估值师确认的适用市价;(ii)尽管上文所述协议订明通

常情况的三年租金调整机制,但该等租予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可于《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期限内随时下调;及(iii)租金将每年以现金支付,由公司内部资源拨付。

6)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向中国中煤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发的公告。

定价原则:(i)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经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和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协商厘定,且在一般情况下,存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或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设定的存款利率上限(如有);(ii)贷款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经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信用等级、贷款性质等因素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协商厘定;且在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向中国中煤及其附属公司或同等条件第三方办理同种类贷款业务所确定的利率;(iii)就存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由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厘定相应服务费用。如无规定费率,服务费用由双方经参考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同类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公平协商厘定。

7)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之间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续签了《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之间可进行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互供。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i)煤矿基建工程和煤矿装备采购须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ii)煤炭采购价格按照相关市场价格定价。

8)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融资租赁公司与中国中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中煤融资租赁公司向中国中煤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i)综合费率不低于中煤融资租赁公司同期向独立第三方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ii)融资服务总额包括租赁本金(即中煤融资租赁公司向设备供应商或中国中煤购买租赁标的物所支付的金额)、中煤融资租赁公司就融资租赁服务向中国中煤收取的租赁服务利息和手续费。对于租赁本金而言,售后回租服务下不得超过租赁标的物的账面净值或评估值,并由双方根据市场惯例经公平协商后厘定,直接租赁服务下由中煤融资租赁公司和设备供应商参考租赁标的物的市价并按照一般商务条款经公平协商后厘定;(iii)对于租赁服务利息而言,双方将参考(其中包括)市场行情及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租赁期限、本金金额、承租人的信用评估、监管政策导向、行业发展战略、中煤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溢价等;对于租赁服务手续费而言,双方将参考(其中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适用费率而厘定。

9)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之间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除前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于2023年度与中天合创公司之间继续发生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互供关联交易。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签署《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

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i)煤炭价格根据有关市场价格厘定,市场价格需参考环渤海动力煤指数;(ii)本公司向中天合创公司提供的煤矿装备的价格应通过招投标程序,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厘定;(iii)除煤炭及煤矿装备以外其他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市场价格厘定。因公司原董事自2022年11月18日起不再担任中天合创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天合创公司自2023年11月18日起不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公司执行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其它发生的收入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其它发生的支出
执行依据交易 金额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交易 金额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煤炭供应框架协议》---178.29276.0012.3
《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81.0194.004.258.4671.004.0
《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28.6429.002.0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0.952.800.1
《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0.853.200.1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86.4690.104.53.311.800.2
其中:贷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86.4690.004.5---
所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用0.010.100.0---
支付的存款利息3.311.800.2
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8.9828.000.54.045.000.3
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2.988.500.239.7236.002.7

(2)续订2024-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重订年度上限

本公司于2020年与中国中煤签署的《煤炭供应框架协议》、《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及《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与山西焦煤集团签署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与中国中煤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于

2023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中国中煤签署的《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中国中煤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将于2026年8月21日到期。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4-2026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的议案》及《关于中国中煤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订前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融资租赁公司与中国中煤签订了《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续签后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余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并申请了其各自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未来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

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11月2日、11月21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中。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煤控制-0.10-3.15%21,889,884301,014,811296,128,84926,775,846
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0.35-1.65%91,40210,956,4958,260,5552,787,342
合计///21,981,286311,971,306304,389,40429,563,188

注:以上金额包括吸收存款本金及应计利息。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中煤控制9,000,0002.40-4.78%4,033,5395,023,1911,690,9527,365,778
合计///4,033,5395,023,1911,690,9527,365,778

注:1.贷款额度为公司控股财务公司向中国中煤及其联系人提供各项贷款与融资租赁服务(含应计利息)的最高余额。

2.以上金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未扣除根据监管规定按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财务公司未向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提供承兑、保函等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外业务;向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其他金融服务,共收取手续费745千元。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7,406.55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19日2035年12月1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31,420.00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6日2045年7月25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9,437.3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38,826.55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22,3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38,826.5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13.88亿元,全部为按照所持股权比例向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项目贷款财政资金-443.9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贷款类型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起始日期委托贷款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443.902020年8月31日2025年8月31日财政资金国家矿井安全生产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4.55%19.3219.32实际收益已收回-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6,40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4,85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536,1007,606,743,70857.37-0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599,7233,959,159,46929.86-未知-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335,624,3552.53-0国有法人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0132,351,0001.00-0境外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567,951120,918,1850.91-0境外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65,745,2410.50-0国有法人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30,488,38632,636,4860.25-0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844,30013,457,4590.10-0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664,90011,047,4000.08-0其他
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5,152,80710,723,5070.08-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7,606,743,708人民币普通股7,606,743,708
HKSCC NOMINEES LIMITED3,959,159,469境外上市外资股3,959,159,46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35,624,355人民币普通股335,624,355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132,351,000境外上市外资股132,351,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20,918,185人民币普通股120,918,18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5,745,241人民币普通股65,745,241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32,636,486人民币普通股32,636,4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3,457,459人民币普通股13,457,45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047,400人民币普通股11,047,400
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10,723,507人民币普通股10,723,50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不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本公司无优先股,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报告期内,中国中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1,536,1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7,606,743,708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7.37%;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351,000股H股股份,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3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比例(%)数量 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 合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613,1590.050801,6000.00613,457,4590.10168,6000.001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11,047,4000.083
洪洞华清煤焦化学有限公司新增0010,723,5070.08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退出284,9000.0028,747,2630.06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退出0010,656,1720.080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成立日期1982年7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煤炭出口业务;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焦炭制品。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本报告期末,中国中煤直接持有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918)785,292,157股,占其总股份的30.31%;直接持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101)26,777,110股,占其总股份的1.86%;直接持有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68)5,866,377股,占其总股份的0.61%;直接持有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601006)97,515,577股,占其总股份的0.66%。
其他情况说明中国中煤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2006年2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76号)批准,同意中国中煤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方力2002年3月4日91440300736677639J11,752,005,497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情况说明-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20中煤01163319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18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3月18日。未设置回售选择权。303.60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交易的债券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18中煤02”)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完成“18中煤02”本息兑付及摘牌,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简称“18中煤06”)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完成“18中煤06”本息兑付及摘牌,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简称“20中煤01”)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8中煤02”)于2018年5月9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23年4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进行调整,投资者全部选择回售。本期债券已于2023年5月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2)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8中煤06”)于2018年7月6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23年6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进行调整,投资者全部选择回售。本期债券已于2023年7月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刊发的有关公告。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9层不适用杜美娜、胡涵镜仟、许天一、郜爱龙010-5605194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融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不适用潘林晖010-6629953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及28层不适用许丹010-6505116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不适用董妍婷010-60836076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7层不适用樊思010-85679696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李燕玉、王斌红、梁欣李丹021-23233388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2层徐斌、苗振宇苗振宇010-851244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不适用杨兴辉、王华堃、钟亚琼010-52682776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现状执行情况是否发生变更变更后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公司发行的各期公司债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一致得到有效执行--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各期公司债券进行评级。报告期内,联合资信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2874号),确定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并维持“18中煤06”和“20中煤0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中长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概率极低;评级展望为稳定的含义为:信用状况稳定,未来保持信用等级的可能性较大。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刊登在上交所网站。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各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三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各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请投资者关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2) 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情况

公司不存在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3) 负债情况

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1)发行人债务结构情况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发行人口径(非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

481.54亿元和415.71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下降13.7%。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到期时间金额合计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已逾期6个月以内(含)6个月(不含)至1年(含)超过1年 (不含)
公司信用类债券-2.2551.0079.93133.1832.0%
银行贷款-60.5429.53188.40278.4767.0%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其他有息债务-0.014.054.061.0%
合计-62.8080.53272.38415.71-

报告期末公司发行人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30.84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02.34亿元,且共有50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4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2)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860.46亿元和726.98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下降15.5%。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到期时间金额合计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已逾期6个月以内(含)6个月(不含)至1年(含)超过1年 (不含)
公司信用类债券-2.2551.0079.93133.1818.3%
银行贷款-110.4053.82423.69587.9180.9%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其他有息债务-0.010.974.915.890.8%
合计-112.66105.79508.53726.98-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30.84亿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02.34亿元,且共有50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4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3)境外债券情况

公司未曾发行境外债券。

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4)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未发生变更。

(5) 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公司未曾发行特定品种债券。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9中煤能源MTN001101900980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3日本期中期票据的到期日为2026年7月2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4年7月23日。50.004.19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询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中煤能源MTN001A102000651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3日2025年4月13日15.003.2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询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0中煤能源MTN001B102000652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3日2027年4月13日5.003.6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询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1中煤能源MTN001102100828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6日2026年4月26日30.004.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询价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9中煤能源MTN001”)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简称“20中煤能源MTN001A”)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简称“20中煤能源MTN001B”)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1中煤能源MTN001”)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9中煤能源MTN001”)于2019年7月19日发行,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转售选择权。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未到发行人、投资者行使上述权利行权期,因此报告期内无选择权行使情况。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9层不适用杜美娜、胡涵镜仟、许天一、郜爱龙010-560519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不适用魏尧010-665918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不适用陈琳、王文俊010-8800708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不适用陈刚、张剑010-66104321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不适用樊思010-85679696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李燕玉、王斌红、梁欣、赵新、沈畅李丹021-23233388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2层徐斌、苗振宇苗振宇010-851244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不适用杨兴辉、王华堃、钟亚琼010-5268277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不适用张汶、易建胜010-66413377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现状执行情况是否发生变更变更后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公司发行的各期中期票据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一致得到有效执行--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期票据评级情况公司聘请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19中煤能源MTN001”“20中煤能源MTN001A”和“20中煤能源MTN001B”进行评级。报告期内,联合资信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2874号),维持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并维持“19中煤能源MTN001”“20中煤能源MTN001A”和“20中煤能源MTN001B”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中长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概率极低;评级展望为稳定的含义为:信用状况稳定,未来保持信用等级的可能性较大。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刊登在上海清算所和中国货币网网站。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请投资者关注。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 (经重述)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64181.316.8-
流动比率1.221.183.4-
速动比率1.131.093.7-
资产负债率(%)47.751.5-7.4-
EBITDA全部债务比0.450.434.7-
利息保障倍数11.449.0826.0-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3.6110.7826.3-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4.9811.6828.3-
贷款偿还率(%)1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100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73531_A01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1页,共4页)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长期资产的减值
于2023年12月31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6,048百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5,638百万元,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223百万元。管理层对该等资产中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按照其所在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 鉴于该等长期资产余额重大,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且长期资产减值测试较为复杂,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包括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适用的未来销售价格、折现率等),我们将该等长期资产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会计政策、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以及相关财务报表披露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28、45,和附注七21、22及26所披露。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该等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评价和测试与该等长期资产减值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 (2) 复核管理层关于该等长期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和相关资产组的划分,以及评估管理层是否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减值测试; (3) 评估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评估专家是否具备所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养和客观性; (4) 基于相关行业及中煤能源的特定情况,分析并复核中煤能源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未来的销售价格、折现率等),并检查相关支持性证据; (5) 邀请内部估值专家协助评估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折现率; (6) 执行重新计算程序,检查中煤能源管理层对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7) 复核财务报表相关的披露。

四、其他信息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丽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解彦峰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2024年3月20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91,542,75291,025,520
应收票据七、4375,781508,118
应收账款七、57,116,9968,239,265
应收款项融资七、73,309,8215,881,285
预付款项七、82,471,4522,438,155
其他应收款七、92,112,2132,590,011
存货七、108,734,9889,350,026
合同资产七、62,336,2491,972,141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667,9691,906,521
流动资产合计119,668,221123,911,04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七、16333,051406,200
长期股权投资七、1730,957,72629,903,5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2,866,1453,410,938
投资性房地产65,14869,089
固定资产七、21116,047,954114,960,246
在建工程七、2211,223,37611,045,417
使用权资产七、25746,675362,754
无形资产七、2655,637,93048,168,144
商誉6,0846,084
长期待摊费用95,968132,635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3,040,9213,134,016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8,670,7204,713,045
非流动资产合计229,691,698216,312,131
资产总计349,359,919340,223,1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3122,600205,445
应付票据七、362,845,4132,101,078
应付账款七、3723,892,44623,319,776
合同负债七、395,040,2216,236,819
应付职工薪酬七、405,549,3665,087,986
应交税费七、413,121,7504,976,442
其他应付款七、425,521,1509,027,3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421,743,29831,168,160
其他流动负债七、4530,321,72122,875,142
流动负债合计98,157,965104,998,1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4642,369,25339,506,539
应付债券七、477,993,01912,977,222
租赁负债七、48716,090372,460
长期应付款七、495,304,3844,226,0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七、50108,23789,606
预计负债七、515,888,8295,158,012
递延收益七、52980,1552,218,612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4,620,9954,647,880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3438,851860,460
非流动负债合计68,419,81370,056,840
负债合计166,577,778175,055,030
股东权益:
股本七、5413,258,66313,258,663
资本公积七、5639,059,91238,866,065
其他综合收益七、58(130,303)296,055
专项储备七、596,823,1476,466,900
盈余公积七、606,629,3326,128,611
一般风险准备1,268,0121,100,965
未分配利润七、6177,212,25264,747,5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4,121,015130,864,820
少数股东权益38,661,12634,303,323
股东权益合计182,782,141165,168,1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49,359,919340,223,1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01页至第257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乔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646,27223,722,865
应收账款二十、1198,299206,185
预付款项41,74038,019
其他应收款二十、28,906,00811,116,858
存货920,855845,800
其他流动资产26290,344
流动资产合计28,713,43636,020,07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二十、3109,385,178103,785,2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93,9703,034,284
固定资产32,04630,530
无形资产93,46079,054
长期待摊费用7,32111,222
递延所得税资产392,122125,577
其他非流动资产3,328,0952,611,072
非流动资产合计114,332,192109,676,975
资产总计143,045,628145,697,04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80,865876,151
合同负债7,3536,885
应付职工薪酬94,64796,299
应交税费70,04511,912
其他应付款10,802,97510,180,1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331,57220,165,815
其他流动负债956895
流动负债合计25,688,41331,338,0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841,00014,590,667
应付债券7,993,01912,977,222
其他非流动负债405,725419,985
非流动负债合计27,239,74427,987,874
负债合计52,928,15759,325,946
股东权益:
股本13,258,66313,258,663
资本公积37,675,14237,709,395
其他综合收益(388,110)516,099
盈余公积6,629,3326,128,611
未分配利润32,942,44428,758,332
股东权益合计90,117,47186,371,1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43,045,628145,697,046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乔林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 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一、营业总收入七、62192,968,833220,576,859
其中:营业收入七、62192,968,833220,576,859
二、营业总成本162,823,878183,689,845
其中:营业成本七、62144,595,336165,158,439
税金及附加七、637,815,6067,856,727
销售费用七、641,049,523928,768
管理费用七、655,452,3015,246,414
研发费用七、66916,187771,490
财务费用七、672,994,9253,728,007
其中:利息费用3,064,8103,856,932
利息收入104,991135,135
加:其他收益七、68314,551252,225
投资收益七、693,004,6545,035,36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七、692,991,7634,780,387
信用减值损失七、72(61,492)(216,461)
资产减值损失七、73(284,604)(8,801,164)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七、74(18,614)8,774
三、营业利润33,099,45033,165,752
加:营业外收入七、75129,074273,113
减:营业外支出七、76179,790541,602
四、利润总额33,048,73432,897,263
减:所得税费用七、777,299,9347,498,345
五、净利润25,748,80025,398,91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5,748,80025,398,91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4,04918,259,055
2.少数股东损益6,214,7517,139,86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58(471,280)721,894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70,223)713,646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82,507)686,016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17)(68,349)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81,590)754,365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28427,630
(1)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10,52718,119
(2)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6,078)5,115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7,8354,39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57)8,248
七、综合收益总额25,277,52026,120,812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063,82618,972,70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213,6947,148,11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七、781.471.3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七、781.471.38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乔林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 发生额2022年度 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二十、425,869,87026,316,627
减:营业成本二十、425,525,50226,087,829
税金及附加41,15048,088
销售费用222,015195,696
管理费用97,285122,237
研发费用49,687-
财务费用1,035,1701,293,259
其中:利息费用1,528,3522,007,643
利息收入514,363723,072
加:其他收益2,177623
投资收益二十、510,226,55311,594,2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十、51,058,1392,720,872
信用减值损失(1,635)(175)
资产减值损失-(3,765,619)
二、营业利润9,126,1566,398,549
减:营业外支出115,542
三、利润总额9,126,1456,393,007
减:所得税费用-287,951
四、净利润9,126,1456,105,05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9,126,1456,105,05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7,840685,25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7,840685,250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17)-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78,757685,250
六、综合收益总额9,203,9856,790,306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乔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 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9,816,353248,776,435
收到的税费返还34,941437,6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0(1)7,931,7814,212,2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7,783,075253,426,3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2,137,375165,524,25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887,46612,526,388
支付的各项税费26,179,74227,652,5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0(1)1,613,1524,089,1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4,817,735209,792,3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81(1)42,965,34043,634,0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05320,23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16,2222,119,9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7,033118,7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七、81(3)-372,0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0(2)4,713,5563,264,3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08,8645,895,3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574,9169,756,238
投资支付的现金-42,66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15,02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0(2)4,991,20617,927,3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566,12227,941,24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5,057,258)(22,045,9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43,80211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43,80211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638,86212,420,1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882,66412,530,11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861,58526,692,82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140,8958,254,5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4,369,515465,46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0(3)178,256269,7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180,73635,217,115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6,298,072)(22,687,0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5,163)1,5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七、81(1)1,584,847(1,097,34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998,03831,095,38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81(4)31,582,88529,998,038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乔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241,31629,931,3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68672,6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339,00230,004,0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9,427,63629,288,57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4,638286,072
支付的各项税费145,375343,1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6,943105,3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184,59230,023,123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845,590)(19,0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711,8216,603,9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51,93411,877,5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63,75718,481,4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49710,580
投资支付的现金3,098,647732,28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3,20013,678,2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18,34414,421,0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45,4134,060,3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800,0005,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00,0005,1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350,23813,646,2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003,5165,919,9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80213,3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367,55619,579,494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3,567,556)(14,429,4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6(7,78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67,717)(10,395,93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046,82123,442,75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79,10413,046,821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乔林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3,258,66338,866,065296,0556,466,9006,128,6111,100,96564,647,242130,764,50134,294,019165,058,520
加:会计政策变更------100,319100,3199,304109,623
二、本年年初余额(已重述)13,258,66338,866,065296,0556,466,9006,128,6111,100,96564,747,561130,864,82034,303,323165,168,14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93,847(426,358)356,247500,721167,04712,464,69113,256,1954,357,80317,613,998
(一)综合收益总额--(470,223)---19,534,04919,063,8266,213,69425,277,520
1.净利润------19,534,04919,534,0496,214,75125,748,800
2.其他综合收益--(470,223)----(470,223)(1,057)(471,28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96,794)--(934,364)(1,031,158)1,274,960243,802
1.股东投入资本--------32,55232,552
2.其他(请详见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注)---(96,794)--(934,364)(1,031,158)1,242,408211,250
(三)利润分配----495,475167,047(6,138,350)(5,475,828)(2,555,181)(8,031,009)
1.提取盈余公积----495,475-(495,47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67,047(167,047)---
3.对股东的分配------(5,475,828)(5,475,828)(2,555,181)(8,031,009)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3,865---(43,865)---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3,865---(43,865)---
(五)专项储备---453,041---453,04114,788467,829
1.本年提取---2,898,599---2,898,599708,4173,607,016
2.本年使用---(2,445,558)---(2,445,558)(693,629)(3,139,187)
(六)其他-193,847--5,246-47,221246,314(590,458)(344,144)
1.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额-193,847-----193,847-193,847
2.处置子公司--------(590,458)(590,458)
3.其他----5,246-47,22152,467-52,467
四、本年年末余额13,258,66339,059,912(130,303)6,823,1476,629,3321,268,01277,212,252144,121,01538,661,126182,782,141
项目2022年度(已重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3,258,66338,661,156(406,212)5,203,4335,518,104582,54351,527,928114,345,61528,725,646143,071,261
加:会计政策变更------81,79981,7996,83888,637
二、本年年初余额13,258,66338,661,156(406,212)5,203,4335,518,104582,54351,609,727114,427,41428,732,484143,159,89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4,909702,2671,263,467610,507518,42213,137,83416,437,4065,570,83922,008,245
(一)综合收益总额--713,646---18,259,05518,972,7017,148,11126,120,812
1.净利润------18,259,05518,259,0557,139,86325,398,918
2.其他综合收益--713,646----713,6468,248721,89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10,000110,000
1.少数股东注资--------110,000110,000
(三)利润分配----610,507518,422(5,129,726)(4,000,797)(1,959,721)(5,960,518)
1.提取盈余公积----610,507-(610,5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18,422(518,422)---
3.对股东的分配------(4,000,797)(4,000,797)(1,959,721)(5,960,518)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1,379)---8,534(2,845)-(2,845)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1,379)---8,534(2,845)-(2,845)
(五)专项储备---1,263,467---1,263,467252,0451,515,512
1.本年提取---2,508,638---2,508,638629,6733,138,311
2.本年使用---(1,245,171)---(1,245,171)(377,628)(1,622,799)
(六)其他-204,909----(29)204,88020,404225,284
1.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东权益变动额-340,310-----340,310-340,310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135,677)-----(135,677)-(135,677)
3.处置子公司--------(54,115)(54,115)
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73,78773,787
5.提取奖福基金------(29)(29)(19)(48)
6.其他-276-----2767511,027
四、本年年末余额13,258,66338,866,065296,0556,466,9006,128,6111,100,96564,747,561130,864,82034,303,323165,168,143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乔林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3,258,66337,709,395516,0996,128,61128,758,33286,371,100
二、本年年初余额13,258,66337,709,395516,0996,128,61128,758,33286,371,10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4,253)(904,209)500,7214,184,1123,746,371
(一)综合收益总额--77,840-9,126,1459,203,985
1.净利润----9,126,1459,126,145
2.其他综合收益--77,840--77,840
(二)利润分配---495,475(5,971,303)(5,475,828)
1.提取盈余公积---495,475(495,475)-
2.对股东的分配----(5,475,828)(5,475,828)
(三)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982,049)-982,049-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982,049)-982,049-
(四)其他-(34,253)-5,24647,22118,214
1.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东权益变动额-35,240---35,240
2.处置联营公司-(69,493)---(69,493)
3.其他---5,24647,22152,467
四、本年年末余额13,258,66337,675,142(388,110)6,629,33232,942,44490,117,471
项目2022年度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13,258,66337,538,070(169,151)5,518,10427,254,64083,400,326
二、本年年初余额13,258,66337,538,070(169,151)5,518,10427,254,64083,400,32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1,325685,250610,5071,503,6922,970,774
(一)综合收益总额--685,250-6,105,0566,790,306
1.净利润----6,105,0566,105,056
2.其他综合收益--685,250--685,250
(二)利润分配---610,507(4,601,364)(3,990,857)
1.提取盈余公积---610,507(610,507)-
2.对股东的分配----(3,990,857)(3,990,857)
(三)其他-171,325---171,325
1.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东权益变动额-171,325---171,325
四、本年年末余额13,258,66337,709,395516,0996,128,61128,758,33286,371,100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乔林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2009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改组(2009)255号文件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于2006年8月22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总部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设立时总股本为人民币80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2006]27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完成了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1,733,330千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9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3,258,663千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煤炭的生产和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煤矿装备制造以及金融服务等业务。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4年3月20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参见附注五、11)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1及27)、剥离成本的核算(附注五、22)、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的估计(附注五、32)。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澳元和日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单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百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单项在建工程项目年初或年末余额超过合并总资产的比例大于等于1%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单项合同负债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百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收入或资产金额占合并总收入、合并总资产的比例大于等于2%
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总资产的比例大于等于0.1%,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总资产的比例大于等于3%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单项现金流量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亿元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6.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6.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6.3 以收购子公司方式收购资产

对于未构成业务的子公司收购,将收购成本以收购日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分配到单个可辨认资产及负债,不产生商誉或购买利得。

7.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

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五、19.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当期的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日的即期的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1.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中的贷款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11.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1.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

(2)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4)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

生不利变化。

(5)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7)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8)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9)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0)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

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1)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1.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11.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租赁应收款或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其余款项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集团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A,信用优良。在未来的信用风险很低,自身抗风险能力很强,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B,信用较好。在未来的信用风险较低,自身有一定抗风险能力,但是可能存在一些影响其未来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C,信用一般。在未来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D,信用较差。在未来的信用风险较高,未来前景不明朗或不安全,可能出现逾期非常严重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1.2.5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1.4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1.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1.4.1.1其他金融负债

除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吸收存款及应付债券等。

11.4.1.1.1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1.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2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6.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煤及用于煤炭生产、煤化工产品生产和煤机装备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主要包括煤炭成品煤、煤化工产品及煤矿机械装备等。

16.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16.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2。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9.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9.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9.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9.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9.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9.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建筑物30-47年3%-5%2.0%-3.2%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21.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井巷工程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购置的固定资产(附注五、42)外,本集团其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其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8至50年3%至5%1.9%至12.1%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5至30年3%至5%3.2%至6.5%
机器设备4至18年3%至5%5.3%至24.3%
铁路25至30年3%至5%3.2%至3.9%
运输工具及其他5至15年3%至5%6.3%至19.4%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1.3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剥离成本

在对露天煤矿的开采过程中,需要对覆盖于煤层之上的岩石及土层进行剥离及清除。每个会计期间实际所发生的剥离成本可能受到地质条件和生产计划等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在核算所发生的剥离成本时,对应以后年度计划开采的煤矿储量(即对应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剥离成本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所对应的煤矿储量被采出之期间计入成本;其余的剥离成本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成本。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类别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实际开始使用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实际开始使用
机器设备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铁路实际开始使用
运输工具及其他实际开始使用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无形资产

27.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专有技术、软件及其他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设立时中国中煤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工作量法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27.1.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30年至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7.1.2采矿权和探矿权

采矿权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并采用工作量法摊销。探矿权以取得时的成本计量,并自转为采矿权且煤矿投产日开始,采用工作量法摊销。

27.1.3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采用直线法按20年摊销。

27.1.4软件

软件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五、28。

27.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8.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和长期待摊费用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中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31.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经政府批准,本集团为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金,并由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受托管理。

31.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1.3.1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31.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开采煤炭而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等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33.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4.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5. 收入

35.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 商品销售收入

(2) 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35.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6.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后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难以区分性质的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38.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38.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根据2013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规定,本集团不再就2013年以后新计提而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8.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1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9.1.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39.1.1.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39.1.1.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9.1.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应当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负债金额,借记租赁负债科目、贷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租赁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非流动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39.1.1.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9.1.1.5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9.1.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39.1.2.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39.1.2.2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9.1.2.2.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1.2.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租赁期开始日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1.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2. 维简费、安全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及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本集团从事煤炭开采的子公司须按原煤产量提取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维简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本集团从事机械制造、冶金、危险品生产与储运、电力生产与供应等行业的子公司也须按相关规定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持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安全费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目前主要包括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煤矿转产人员安置、发展第三产业的投资支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科研和设备支出。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主要用于发展连续替代产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山西省政府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暂停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徐州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不再计提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上述费用和专项基金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上述专项基金需专设银行账户储存,其提取、储存和使用需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监督。

43.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于2012年7月1日生效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金融企业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金融企业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按中国有关监管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财务公司须从净利润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一般风险准备。提取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44. 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企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或者自愿注销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所使用配额或注销配额的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取得、使用或自愿注销时均不作账务处理。出售时,根据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该项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适用本政策对本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

45. 重要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

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了以下重要判断,并对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确定存在续约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

对于作为承租人签订的存在续约选择权的租赁合同,本集团运用判断以确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对于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评估会影响租赁期的长短,从而对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45.1长期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摊销列示。当发生任何事件或环境出现变化,显示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就该等项目的账面价值是否发生减值予以审核。若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需作出多项假设,包括与长期资产有关的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假设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管理层对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

由于长期资产减值评估较为复杂,涉及重大估计和判断,倘若未来事项与假设存在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45.2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

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45.3对煤炭储量的估计

煤炭储量是估计可以具有经济效益及合法的从本集团的矿区开采的煤炭数量。于计算煤炭储量时,需要使用关于一定范围内地质、技术及经济因素的估计和假设,包括产量、品位、生产技术、回采率、开采成本、运输成本、产品需求及商品价格。对储量的数量和品位的估计,需要取得矿区的形状、体积及深度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对地质数据的分析得来的,例如采掘样本。这一过程需要复杂和高难度的地质判断及计算,以对数据进行分析。由于用于估计储量的经济假设在不同的时期会发生变化,同时在经营期中会出现新的地质数据,对储量的估计也会相应在不同的时期出现变动。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在许多方面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包括:

? 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由于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按工作量法计算的或者按资产的可使用年限计算的计入损益的折旧和摊销可能产生变化;? 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对履行弃置、复垦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的预计时间和所需支出产生影

响,从而使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 由于对可能转回的税收利益的估计的变化可能使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

45.4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对于采用减值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基于内部信用评级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各类应收账款确定相应的损失准备的比例。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确定。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历史信用损失比例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变化。

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5。

45.5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集团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5.6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的估计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算为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45.7剥离成本

对剥离成本的会计核算基于管理层对于所发生的剥离成本是否对应未来经济利益的估计。此项估计可能受到实际地质条件和煤炭储量的变化以及管理层未来开采计划的改变的影响。

45.8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优先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可观察市场数据,本集团会成立内部评估小组或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本集团财务部门与评估小组及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三中披露。

46.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简称“解释16号”)不适用见说明

其他说明

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变更为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会计政策变更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本集团进行了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上述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固定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将累积影响数人民币81,799千元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134,43589,4593,223,894
递延所得税负债5,788,9438225,789,765
未分配利润51,527,92881,79951,609,727
少数股东权益28,725,6466,83828,732,484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020,105113,9113,134,016
递延所得税负债4,643,5924,2884,647,880
未分配利润64,647,242100,31964,747,561
少数股东权益34,294,0199,30434,303,323

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2年度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7,519,331(20,986)7,498,345
净利润25,377,93220,98625,398,918
少数股东损益7,137,3972,4667,139,863

由于已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 千元 币种: 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
2023年度2023年度
所得税费用7,309,527(9,593)7,299,934
净利润25,739,2079,59325,748,800
少数股东损益6,218,034(3,283)6,214,751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7.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及25%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13%、9%、6%
资源税按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销售额计算缴纳2%至10%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至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至3%
消费税按煤化工副产品的销售量1.52元/升
水资源税按照实际取水量或排水量0.7至2.5元/立方米
环保税按实际排污量1.2至2.4元/污染当量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华光资源”)(注1)30%
中日石炭株式会社(注2)800万日元以下部分15%;800万日元以上部分23.2%

注1: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华光资源注册于澳大利亚,根据该国法律,适用30%所得税率。

注2: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运销”)之子公司中日石炭株式会社注册于日本,根据该国法律,适用上述所得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山西中煤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山西公司”)于2023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相关规定,对山西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相关规定,对山西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之子公司山西中煤平朔新能源有限公司(“平朔新能源”)于2023年起适用三免三减半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的相关规定,对平朔新能源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运销之子公司中煤中销(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中销锡林郭勒”)于2023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相关规定,对中销锡林郭勒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相关规定,对中销锡林郭勒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之子公司朔州市平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质检公司”)于2018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相关规定,对质检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张煤机公司于200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2年、2015年、2018年、2021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张煤机公司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6)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机”)于200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2年、2015年、2018年、2021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北京煤机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电气”)于201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3年、2016年、2019年、2022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电气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8)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张煤机公司之子公司帕森斯(张家口)工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帕森斯”)于201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21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帕森斯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9)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张煤机公司之子公司张家口恒洋电器有限公司(“恒洋电器”)于200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2023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恒洋电器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0)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北京煤机之子公司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中煤盘江”)于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2022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盘江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1)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煤信息”)于201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8年、2021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信息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2) 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公司,根据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陕西公司2023年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

(13) 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公司之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榆林”)根据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陕西榆林自2015年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陕西榆林于201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21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陕西榆林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4) 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北能源之子公司鄂能化公司于2017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20年、2023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鄂能化公司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5) 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北能源之子公司鄂能化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远兴”)于2016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22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远兴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6)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新疆煤电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第23号)的相关规定,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自行判别“新疆准东北二电厂3、4号机组”(建设规模2*660MW(兆瓦)超超临界机组)属于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同时,新疆煤电化于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新疆煤电化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7) 本公司之子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中煤成套”)于2021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成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成套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8) 本公司之子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设备工程咨询(“设备工程”)于2021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相关规定,对设备工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相关规定,对设备工程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9) 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北能源之子公司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南梁公司”)根据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南梁公司2023年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

(20) 本公司之子公司蒙大矿业根据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蒙大矿业2023年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

(21) 本公司之子公司伊化矿业根据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伊化矿业2023年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2562
银行存款90,477,18090,061,270
其他货币资金1,065,547964,188
合计91,542,75291,025,52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47,612144,908

注:于2023年12月31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9,926,996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175,006千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中包括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专设银行账户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保证金等,其中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为人民币4,688,087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445,984千元)。

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为人民币50,032,871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1,852,476千元),并按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票据230,949402,279
商业承兑票据144,832105,839
合计375,781508,118

(2). 年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终止确认金额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76,820
商业承兑票据-84,832
合计-261,65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将人民币261,652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供应商,由于本集团没有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所以本集团没有对其予以终止确认。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总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7,701,9618,998,422
减:信用损失准备(584,965)(759,157)
合计7,116,9968,239,265

注:本集团以现时及未来电费收益合约权利作为质押,获得银行人民币1,345,695千元的长期借款(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839,943千元)(附注七、46)。于2023年12月31日,与已

变现合约权利有关的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38,144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7,324千元)。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至6个月5,289,3426,330,707
7个月至1年448,014764,323
1至2年1,059,141773,611
2至3年278,909310,640
3至4年104,938118,123
4至5年66,792217,370
5年以上454,825483,648
小计7,701,9618,998,422
减:信用损失准备(584,965)(759,157)
合计7,116,9968,239,265

(2). 按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除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对其余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对于采用减值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对业务客户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并结合账龄确定相关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

于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96,0481.2596,048100.00-183,1422.04183,142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7,605,91398.75488,9176.437,116,9968,815,28097.96576,0156.538,239,265
合计7,701,961100.00584,9657.607,116,9968,998,422100.00759,1578.448,239,26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A公司25,31025,310100.00对方清算,款项无法收回
B公司22,68322,683100.00对方清算,款项无法收回
C公司9,1059,105100.00对方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其他38,95038,950100.00对方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96,04896,048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组合A,信用优良5,946,81316,1785,930,635
组合B,信用较好549,80226,027523,775
组合C,信用一般455,74132,440423,301
组合D,信用较差653,557414,272239,285
合计7,605,913488,9177,116,996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账面价值
组合A,信用优良7,060,326106,9106,953,416
组合B,信用较好527,14035,941491,199
组合C,信用一般568,68658,015510,671
组合D,信用较差659,128375,149283,979
合计8,815,280576,0158,239,26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损失准备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24,649534,508759,157
本年计提96,79439297,186
本年转回(16,986)-(16,986)
本年核销-(141,784)(141,784)
其他变动(112,608)-(112,608)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91,849393,116584,965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部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A公司5,922收回货款现汇组合计提合理
B公司4,959收回货款现汇组合计提合理
合计10,881///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41,784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A公司应收商品款141,374确认无法收回企业董事会研究作出决议,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报告
B公司应收商品款410确认无法收回企业党委会研究作出决议
合计/141,784///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于2023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信用损失准备金额
A公司453,166110,708563,8745.61(3,216)
B公司259,550-259,5502.58(1,835)
C公司201,268-201,2682.00(201)
D公司187,699-187,6991.87(188)
E公司164,039-164,0391.63(19,685)
合计1,265,722110,7081,376,43013.69(25,125)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煤机装备及其他2,347,257(11,008)2,336,2491,988,829(16,688)1,972,141
合计2,347,257(11,008)2,336,2491,988,829(16,688)1,972,141

注:合同资产主要与本集团对已交付但未开发票的煤矿装备的对价相关,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收款,合同资产于该等权利变为无条件时转为应收账款。本集团预计通常在12个月内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年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2月31日余额16,688
本年计提7,105
本年转回(96)
其他变动(12,689)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1,008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年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减值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年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应计利息本年公允价值变动2023年12月31日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5,881,285-15,7903,309,8213,319,215(9,394)-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3,309,8215,881,285
合计3,309,8215,881,285

(2).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51,362
合计51,362

注: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票面价值为人民币51,362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02,163千元)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人民币51,362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62,163千元)应付票据的担保(附注七、36)。

(3).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终止确认金额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137,515-
合计4,137,515-

注:金融资产转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将人民币4,137,515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439,883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或向供应商背书。根据中国法律,如果承兑银行未履行付款,应收票据持有人有权对本集团追偿。本集团董事认为,本集团已将该等应收票据与所有权有关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进行转让,因此于应收票据贴现及背书予银行、供应商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及相关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继续涉入已背书及已贴现应收票据的最大风险敞口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董事认为,本集团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之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年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226,563902,227,72691
1至2年181,6977144,3306
2至3年20,412139,9012
3年以上42,780226,1981
合计2,471,4521002,438,155100

注;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244,889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10,429千元),主要为预付采购原材料款和预付服务费,因为原材料尚未到货或服务尚未提供,该款项尚未结清。

(2). 于2023年12月31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余额前5名的预付款项总额671,69727
合计671,6972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12,957-
应收股利267,082104,163
其他应收款1,832,1742,485,848
合计2,112,2132,590,0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委托贷款12,957-
合计12,957-

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应计利息列报于这些资产的账面价值,到期应收取的利息(即逾期利息)列报于应收利息。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旭阳能源”)20,45391,198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抚煤机”)221,583-
中信中煤江阴码头有限公司(“中信码头”)19,2009,600
镇江科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镇江科美”)3,3653,365
大同中新能源公司(“大同中新”)8,9268,926
北京中水长固液分离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水长”)535535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南部铁路”)2,481-
减:信用损失准备(9,461)(9,461)
合计267,082104,163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917,646667,766
1至2年66,706483,973
2至3年22,030514,537
3至4年111,918144,721
4至5年112,404168,741
5年以上914,186885,811
小计2,144,8902,865,549
减:信用损失准备(312,716)(379,701)
合计1,832,1742,485,84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关联方借款(注1)897,882873,364
代垫款279,385499,589
保证金及抵押金147,294188,154
往来款121,558553,690
备用金8,61911,219
其他690,152739,533
减:信用损失准备(312,716)(379,701)
合计1,832,1742,485,848

注1: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对关联方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朔州煤矸石")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897,882千元。

(3). 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于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43,18811.34(243,188)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01,70288.66(69,528)3.661,832,174
合计2,144,890100.00(312,716)1,832,174

于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3,21910.93(313,219)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52,33089.07(66,482)2.602,485,848
合计2,865,549100.00(379,701)2,485,848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A公司44,92444,924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B公司23,84523,845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C公司20,89620,896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D公司20,41020,410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E公司17,15817,158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115,955115,955100.00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43,188243,188100.00/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损失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2月31日余额61,0645,418313,219379,701
本年计提4,48059-4,539
本年转回(91)(1)(69,695)(69,787)
本年核销--(336)(336)
其他变动(1,401)--(1,401)
2023年12月31日余额64,0525,476243,188312,716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款项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A公司68,239收回以前年度应收款项银行存款合理
B公司1,456收回以前年度应收款项银行存款合理
合计69,695///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336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C公司其他336确认无法收回企业董事会研究作出决议,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报告
合计/336///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于2023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信用损失准备 年末余额
A公司897,88242应收关联方借款及利息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828)
B公司103,1305往来款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
C公司72,3333往来款1年以内-
D公司29,3471代垫款1年以内-
E公司24,5051代垫款1年以内-
合计1,127,19752//(828)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264,534626,9232,637,6113,582,502558,5323,023,970
在产品3,247,15322,7673,224,3862,712,03623,8712,688,165
库存商品2,877,18662,9632,814,2233,646,25967,7203,578,539
周转材料58,768-58,76859,352-59,352
合计9,447,641712,6538,734,98810,000,149650,1239,350,026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金额本年减少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558,53273,3044,913626,923
在产品23,8717511,85522,767
库存商品67,72024,90129,65862,963
合计650,12398,95636,426712,653

本年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年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年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贷款(注)472,5861,009,849
待抵扣进项税额427,464497,674
预缴所得税297,473116,417
合同资产相关的增值税款275,140167,158
其他195,306115,423
合计1,667,9691,906,521

注:财务公司向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按年利率3.25%-4.55%计息,并将在1年内收回。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年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年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年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年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年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333,051333,051406,200406,2004.9%-6.04%
合计333,051333,051406,200406,20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年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4,539,1864,508,156
联营企业26,310,74125,287,608
股权分置流通权(注1)155,259155,25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7,460)(47,460)
合计30,957,72629,903,563

注1:本集团所属子公司上海能源公司于2006年1月23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结果,本集团对上海能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70.4%降低至62.43%,相应减少的所享有上海能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转至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3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追加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禾草沟煤业”)2,707,768-653,248-9,130(1,200,000)2,170,146-
旭阳能源1,472,421-68,176-(26)(20,453)1,520,118-
甘肃中煤天大能源有限公司(“甘肃天大”)186,238-(1,460)---184,778-
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新疆五彩湾")134,069-----134,069-
延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延安科技”)7,660-(797)--(400)6,463-
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石煤机”)-317,152----317,152-
抚煤机-206,460----206,460-
小计4,508,156523,612719,167-9,104(1,220,853)4,539,186-
二、联营企业
中天合创公司10,509,529-875,660-144,194(966,123)10,563,260-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华晋焦煤”)4,584,155-974,312(917)28,407(372,282)5,213,675-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延长榆能”)2,752,129-(96,993)-(1,154)(42,866)2,611,116-
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蒙冀铁路”)1,951,878-135,153-1,336-2,088,367-
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朔发展”)849,497-(25,276)---824,221-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舟山煤电”)498,834-71,217-8-570,059-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鄂州发电")553,884-36,837-5,833-596,554-
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苏晋能源”)647,984-88,158---736,142-
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西煤机")598,329-44,205--(5,866)636,668-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京唐港公司”)404,978-79,213-(2,058)(34,071)448,062-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南部铁路”)328,816-53,195-8,250(2,481)387,780-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中煤华能”)258,868-12,671-(7)-271,532-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平朔煤矸石”)256,567-(44,710)---211,857-
朔州市华朔金石能源产业转型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143-(971)---209,172-
中信码头184,915-8,209--(9,600)183,524-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呼准鄂铁路”)180,649-(2,271)-(66)-178,312-
朔州市平朔路达铁路运输有限公司(“平朔路达”)121,175-46,325---167,500-
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神头”)89,817-4,194---94,011-
丰沛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丰沛铁路”)-------(47,460)
大同路达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路达”)47,359-9,089---56,448-
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甘肃煤炭贸易”)4,987-46---5,033-
乌审旗呼吉尔特矿山救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特矿山")3,131-236---3,367-
山西华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晋能源”)49,147-----49,147-
朔州市平鲁区黄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53,377-4,097---157,474-
小计25,240,148-2,272,596(917)184,743(1,433,289)26,263,281(47,460)
合计29,748,304523,6122,991,763(917)193,847(2,654,142)30,802,467(47,460)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丰沛铁路(47,460)--(47,460)
合计(47,460)--(47,460)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太原煤气化”)1,337,2291,559,258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浩吉铁路”)1,093,9691,412,813
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靖神”)180,763215,000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曹妃甸港务”)44,78732,211
其他209,397191,656
合计2,866,1453,410,938

(2). 本年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终止确认时 的公允价值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终止确认的原因
乌审旗纳林河消防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1,983488-处置
府谷县银丰担保有限公司10,070-223处置
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44,130处置
合计22,05348844,353/

(3).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本年股利收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太原煤气化-222,029643,299--
浩吉铁路-318,844-318,844-
陕西靖神-34,237-34,237-
曹妃甸港务12,576--96,610-
其他49,0109,96949,01024,8803,415
合计61,586585,079692,309474,5713,415-

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井巷工程机器设备铁路运输工具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年12月31日42,145,1359,108,89748,086,23498,481,3365,443,9975,175,130208,440,729
2.本年增加金额970,364131,1185,390,4714,194,10384,199927,30511,697,560
(1)购置109,44413,1662,092,1502,154,538-475,3794,844,677
(2)在建工程转入846,694117,9522,148,2912,006,23384,199151,2035,354,572
(3)使用权资产转入---1,296--1,296
(4)自无形资产重分类12,535-----12,535
(5)本年其他增加1,691-1,150,03032,036-300,7231,484,480
3.本年减少金额1,083,238140,915(398,816)1,039,868700348,0792,213,984
(1)处置或报废71,961953-560,444252190,345823,955
(2)合并范围变动686,442--469,322-83,4821,239,246
(3)按资产类别重分类291,405139,962(464,645)(34,188)(191)67,657-
(4)本年其他减少33,430-65,82944,2906396,595150,783
4.2023年12月31日42,032,2619,099,10053,875,521101,635,5715,527,4965,754,356217,924,305
二、累计折旧
1.2022年12月31日12,907,6392,939,60116,158,75850,372,7621,359,4702,718,35986,456,589
2.本年增加金额1,316,750440,7822,436,9175,034,495180,835253,6699,663,448
(1)计提1,316,750440,7822,436,9175,034,351180,835253,6699,663,304
(2)使用权资产转入---144--144
3.本年减少金额315,549(42,635)(5,031)818,913244227,0011,314,041
(1)处置或报废28,562905-505,559244178,754714,024
(2)合并范围变动239,670--278,947-68,021586,638
(3)按资产类别重分类45,568(43,540)(5,031)26,345-(23,342)-
(4)本年其他减少1,749--8,062-3,56813,379
4.2023年12月31日13,908,8403,423,01818,600,70654,588,3441,540,0612,745,02794,805,996
三、减值准备
1.2022年12月31日1,452,891455,075855,4994,174,441-85,9887,023,894
2.本年增加金额71,343-----71,343
(1)计提71,343-----71,343
3.本年减少金额-(24,470)24,47024,882--24,882
(1)处置或报废---16,230--16,230
(2)资产类别重分类-(24,470)24,470----
(3)本年其他减少---8,652--8,652
4.2023年12月31日1,524,234479,545831,0294,149,559-85,9887,070,355
四、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26,599,1875,196,53734,443,78642,897,6683,987,4352,923,341116,047,954
2.2022年12月31日27,784,6055,714,22131,071,97743,934,1334,084,5272,370,783114,960,246

注:于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8,331千元(原值人民币675,966千元)的机器设备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2,606千元(原值人民币42,757千元)的土地使用权(附注七、26)作为人民币399,692千元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6)的抵押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0,570千元(原值人民币320,498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作为人民币121,000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七、33)的抵押物。

于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8,775千元(原值人民币1,559,246千元)的机器设备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658千元(原值人民币46,850千元)的土地使用权(附注七、26)作为人民币750,532千元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6)的抵押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1,950千元(原值人民币404,530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708千元(原值人民币5,639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人民币172,098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七、33)的抵押物。

2023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9,663,304千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内:人民币9,435,976千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专项储备、存货及在建工程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099,881千元、42,963千元、296,492千元、16,767千元、115,341千元、44,044千元、47,816千元(2022年度分别为:人民币9,043,642千元、45,339千元、273,478千元、15,112千元、9,133千元、6,298千元、42,974千元)。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人民币5,354,572千元(2022年度:人民币12,476,732千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22,737349,941-72,796
机器设备1,089,616145,976881,65061,990
运输工具3,1733,173--
合计1,515,526499,090881,650134,786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账面价值
铁路及机器设备263,148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2,689,200尚在办理中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里必矿井项目3,343,08914,2803,328,8092,506,83614,2802,492,556
苇子沟煤矿2.4Mt/a改扩建工程1,361,81361,1211,300,6921,220,40061,1211,159,279
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项目2,125,050-2,125,0501,087,096-1,087,096
大海则煤矿项目185,924-185,9241,451,901-1,451,901
其他5,310,5781,090,5184,220,0605,701,703971,1444,730,559
小计12,326,4541,165,91911,160,53511,967,9361,046,54510,921,391
工程物资(注)62,841-62,841124,026-124,026
合计12,389,2951,165,91911,223,37612,091,9621,046,54511,045,417

注:工程物资包括专用材料、专用设备等。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金额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023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本年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里必矿井项目9,494,7002,506,836821,973-3,328,80942%42%84,00126,5573.44借款及自筹
大海则煤矿项目17,066,4291,451,901585,8161,851,793185,92499%99%1,090,147--借款及自筹
苇子沟煤矿2.4Mt/a改扩建工程3,984,6871,159,279211,84970,4361,300,69260%60%270,37527,5974.73借款及自筹
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项目3,197,0301,087,0961,037,954-2,125,05080%80%26,56924,5763.42借款及自筹
合计33,742,8466,205,1122,657,5921,922,2296,940,475//1,471,09278,730//

注:本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人民币5,354,572千元,转入无形资产人民币759,632千元。截至2023年度,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91,260千元(截至2022年度:人民币191,674千元),用于确定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年利率3.42%至4.73% (截至2022年度:3.90%至4.73%)。

(3). 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计提计提原因
银河鸿泰基建项目99,997银河鸿泰基建项目存在减值迹象,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9,997千元。
粉煤灰综合利用工程19,377粉煤灰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存在减值迹象,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9,377千元。
合计119,374/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年12月31日626,665132,46426,61637,025822,770
2.本年增加金额271,108229,21020-500,338
(1)新增271,108229,21020-500,338
3.本年减少金额-1,7061,296-3,002
(1)到期减少-1,7061,296-3,002
4.2023年12月31日897,773359,96825,34037,0251,320,106
二、累计折旧
1.2022年12月31日344,00080,62810,95824,430460,016
2.本年增加金额61,33741,2596,6905,979115,265
(1)计提61,33741,2596,6905,979115,265
3.本年减少金额-1,706144-1,850
(1)到期减少-1,706144-1,850
4.2023年12月31日405,337120,18117,50430,409573,431
三、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492,436239,7877,8366,616746,675
2.2022年12月31日282,66551,83615,65812,595362,754

注:本年度计入损益的短期租赁的租赁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24,457千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金额为人民币163,826千元。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专有技术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年12月31日8,489,63840,772,70311,901,4821,655,1101,370,16764,189,100
2.本年增加金额61,0799,087,423-38,755139,9369,327,193
(1)购置34,5818,395,982-10,11940,7218,481,403
(2)内部研发---14,22969,74483,973
(3)在建工程转入26,000691,441-14,40027,791759,632
(4)其他增加498--71,6802,185
3.本年减少金额166,130169,000--28,344363,474
(1)处置----5,2835,283
(2)合并范围变动153,215---13,527166,742
(3)其他减少12,915169,000--9,534191,449
4.2023年12月31日8,384,58749,691,12611,901,4821,693,8651,481,75973,152,819
二、累计摊销
1.2022年12月31日1,612,5946,241,748-605,065511,6818,971,088
2.本年增加金额174,2901,203,389-97,34470,7741,545,797
(1)计提174,2901,203,38997,34470,7741,545,797
3.本年减少金额28,3719,574--13,91951,864
(1)处置---2,0022,002
(2)合并范围变动27,774--11,91739,691
(3)其他减少5979,574---10,171
4.2023年12月31日1,758,5137,435,563-702,409568,53610,465,021
三、减值准备
1.2022年12月31日89,042662,0656,285,45210,2943,0157,049,868
2.2023年12月31日89,042662,0656,285,45210,2943,0157,049,868
四、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6,537,03241,593,4985,616,030981,162910,20855,637,930
2.2022年12月31日6,788,00233,868,8905,616,0301,039,751855,47148,168,144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1,545,797千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999,276千元)。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2,606千元(原值人民币42,757千元)的土地使用权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8,331千元(原值人民币675,966千元)的机器设备(附注七、21)作为人民币399,692千元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6)的抵押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0,570千元(原值人民币320,498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附注七、21)作为人民币121,000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七、33)的抵押物。

于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708千元(原值人民币5,639千元)的土地使用权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1,950千元(原值人民币404,530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附注七、21)作为人民币172,098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七、33)的抵押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658千元(原值人民币46,850千元)的土地使用权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8,775千元(原值人民币1,559,246千元)的机器设备(附注七、21)作为人民币750,532千元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6)的抵押物。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347,486尚在办理中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已重述)递延所得税 资产 (已重述)
可抵扣亏损306,56072,438462,608111,450
资产减值准备3,889,818911,7993,725,857881,351
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9,76064,940259,76064,940
应付未付职工薪酬3,565,832804,4122,955,284659,170
预计负债5,279,6571,115,2884,666,883973,268
采矿权摊销528,988132,247522,135130,534
试运行收益170,77934,423321,60672,129
抵销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利润3,451,888862,9723,420,019855,005
固定资产折旧139,11734,77962,63715,659
内退福利178,78643,958375,47093,137
可持续发展基金63,72815,93283,20120,800
安全费用42,1779,70232,4897,280
维简费8,9032,22610,7292,6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48,63923,841163,94625,208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7,8601,89821,6925,423
租赁准则产生的暂时性差异823,533204,654445,751105,301
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457,918114,4801,411,525352,881
其他189,56547,391308,76977,192
合计19,513,5084,497,38019,250,3614,453,410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已重述)递延所得税 负债 (已重述)
资产评估增值17,646,0314,409,25517,944,3094,481,828
固定资产折旧2,270,271472,3321,717,243429,3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693,130173,2821,066,182266,545
使用权资产折旧745,214185,729362,75488,784
弃置义务相关固定资产折旧4,086,277835,6433,360,405700,808
其他8,0871,213--
合计25,449,0106,077,45424,450,8935,967,27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初互抵金额(已重述)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初余额(已重述)
递延所得税资产1,456,4593,040,9211,319,3943,134,016
递延所得税负债1,456,4594,620,9951,319,3944,647,880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214,5777,370,082
可抵扣亏损7,442,2076,253,225
合计14,656,78413,623,307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2023-236,147
20242,016,9362,062,030
20251,711,0371,712,142
20262,087,6532,087,653
2027155,253155,253
20281,471,328-
合计7,442,2076,253,22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贷款(注1)6,767,0842,948,548
预付矿权款(注2)1,015,0001,015,000
预付土地使用权款390,038409,835
待抵扣增值税265,06684,454
预付工程设备款35,92354,731
预付投资款(注3)22,00022,000
委托贷款(注4)4,4354,435
其他171,174174,042
合计8,670,7204,713,045

其他说明:

注1:该余额为财务公司向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按年利率2.40%-3.80%计息,并且

到期日在1年以上。注2:为取得若干探矿权及采矿权,本集团预付矿权价款人民币1,015,000千元(2022年12月

31日:人民币1,015,000千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业务正在推进中,本集

团将上述款项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待全部法律手续完成之后,上述款项将转为无形

资产。注3:为本集团基于收购协议预付投资款项人民币22,000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

22,000千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于交易完成所需的法律手续仍在办理之中,

本集团将上述款项作为预付投资款核算。注4:本公司2020年度委托银行向中天合创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按年利率4.55%计息,于2025

年到期。

31、 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本年计提额转回额转销额其他原因
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759,15797,18616,986141,784112,608584,965
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389,1624,53969,7873361,401322,177
预付款项减值准备47,20992095-1,82846,206
存货跌价准备650,12398,9564,25132,175-712,65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6887,10596-12,68911,00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7,460----47,46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23,89471,343-23324,6497,070,35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049,868----7,049,868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046,545119,374---1,165,919
其他减值准备351,28546,540--8,088389,737
合计17,381,391445,96391,215174,528161,26317,400,348

3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受限类型受限情况2022年12月31日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9,926,996冻结专设银行账户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治理基金及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复垦基金、信用证保证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以及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保证金。9,175,006冻结专设银行账户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治理基金及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复垦基金、信用证保证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以及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保证金。
应收票据261,652质押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388,960质押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38,144质押长期借款质押177,324质押长期借款质押
应收款项融资51,362质押应付票据质押担保202,163质押应付票据质押担保
固定资产368,331抵押长期借款抵押858,775抵押长期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230,570抵押短期借款抵押271,950抵押短期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32,606抵押长期借款抵押36,658抵押长期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抵押短期借款抵押3,708抵押短期借款抵押
合计11,009,661//11,114,544//

3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注)121,000172,098
信用借款1,60033,347
合计122,600205,445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121,000千元系由账面价值人民币230,570千元(原值

人民币320,498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附注七、21)。

于2022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172,098千元系由账面价值人民币271,950千元(原值人民币404,530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附注七、21)和账面价值人民币3,708千元(原值人民币5,639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附注七、26)。

于2023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4.84%(2022年12月31日:4.77%)。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80,52772,812
银行承兑汇票2,764,8862,028,266
合计2,845,4132,101,078

注: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票面价值为51,362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02,163千元,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51,362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62,163千元)应付票据的担保(附注七、7)。

37、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14,394,52914,335,408
应付工程款及工程材料款4,715,5655,268,211
应付设备采购款2,503,3901,646,040
应付服务费1,360,7691,331,886
应付修理费500,358359,515
应付港杂费及运费60,45048,282
其他357,385330,434
合计23,892,44623,319,776

注: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人民币2,831,453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084,772千元),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和供应商货款,该等款项尚未最后结清。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预收煤炭销售款3,448,1044,681,711
预收煤矿装备销售款1,164,392929,679
预收煤化工产品销售款378,058549,998
其他49,66775,431
合计5,040,2216,236,819

注:年初合同负债在本年度确认收入情况:其中煤炭人民币4,641,487千元,煤矿装备人民币756,969千元,煤化工产品人民币537,098千元,合计人民币5,935,554千元。

年末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预计人民币4,802,688千元将于2024年度确认为收入,人民币165,543千元将于2025年度确认为收入,人民币71,990千元将于2026年及以后确认为收入。

本集团不存在以前期间履行的义务在本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形。

对于煤炭及煤化工产品,在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对于煤矿装备,在交付前收到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2).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合同负债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A公司78,987电商超市预存款
B公司17,105客户尚未进行提货
合计96,092/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C公司208,022本年新增煤炭销售款
D公司157,367本年新增设备销售款
E公司(155,765)履约义务完成
F公司(117,923)履约义务完成
G公司(113,038)履约义务完成
合计(21,33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一、短期薪酬4,696,24914,478,60013,787,8275,387,02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7,8791,868,6631,863,63542,907
三、辞退福利353,858109,928344,349119,437
合计5,087,98616,457,19115,995,8115,549,366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013,87611,084,96010,374,8354,724,001
二、职工福利费23,304710,671710,87323,102
三、社会保险费40,327844,714842,27742,764
其中:医疗保险费12,252633,328628,50317,077
工伤保险费4,849118,300119,6913,458
生育保险费1,20619,14819,1481,206
其他保险22,02073,93874,93521,023
四、住房公积金22,682995,739996,00222,419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97,384381,499356,078522,805
六、其他短期薪酬98,676461,017507,76251,931
合计4,696,24914,478,60013,787,8275,387,022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22,8241,247,7591,260,03810,545
2、失业保险费5,41045,46246,2984,574
3、企业年金缴费9,645575,442557,29927,788
合计37,8791,868,6631,863,63542,907

(4). 辞退福利列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80,93174,201
其他辞退福利38,506279,657
合计119,437353,8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1,625,5503,207,822
应交增值税447,500512,795
应交资源税440,818483,290
应交个人所得税167,141131,346
应交水资源税117,844247,470
应交耕地占用税30,34326,982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7,09741,208
应交房产税25,80136,028
应交教育费附加21,62228,169
应交消费税19,25417,177
应交土地使用税13,46021,379
其他185,320222,776
合计3,121,7504,976,442

42、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33,36832,801
应付股利66,5052,175,857
其他应付款5,421,2776,818,684
合计5,521,1509,027,3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33,36832,801
合计33,36832,801

注: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对金融负债计算的应计利息,列报于这些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逾期应付利息列报为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中国中煤之下属子公司58,132191,818
其他子公司之少数股东8,3731,984,039
合计66,5052,175,857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押金1,331,105976,871
应付工程质保金617,028932,152
暂收代付款428,018411,610
应付投资款317,074312,911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附注七、49、注1)295,344179,476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注2)289,955289,955
应付关联方借款(注3)171,5991,434,439
应付采矿权款(注1)86,314181,569
应付土地坍陷赔偿及迁村费138,211137,645
应付劳务费95,81580,562
股东垫款(注4)20,28289,419
应付地方煤矿补偿款9,74043,116
应付承销费5,00013,333
其他1,615,7921,735,626
合计5,421,2776,818,684

注1:本年末余额包含将于一年内支付的款项和应于本年支付但未付的部分款项。

注2: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在2020年完成对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限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包括预计未来一年内支付的金额人民币286,216千元(附注

七、49)和以前年度未付的款项。

注3:应付关联方借款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对关联方的暂借款、内部调剂资金等应在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注4:股东垫款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垫付的代垫薪酬和养老保险。

注5: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1,254,920 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26,236千元),主要系押金、投资款、暂收代付款、工程质保金等款项。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6)16,300,56129,519,912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七、47)5,325,1081,561,81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8)107,10673,291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10,52313,146
合计21,743,29831,168,160

45、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注)29,563,18821,981,286
预收相关的增值税款617,820735,827
待转销项税140,713158,029
合计30,321,72122,875,142

注:该款项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中国中煤下属公司、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的存款。吸收存款按年利率0.1%-3.15%(2022年度:0.35%-3.15%)计息。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借款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56,924,42766,435,976
抵押借款(注1)399,692750,532
质押借款(注2)1,345,6951,839,943
小计58,669,81469,026,451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300,56129,519,912
信用借款15,965,98629,064,608
抵押借款117,694237,398
质押借款216,881217,906
合计42,369,25339,506,539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如下:

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399,692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8,331千元(原值人民币675,966千元)的机器设备(附注七、21)和账面价值人民币32,606千元(原值人民币42,757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附注七、26),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于2022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750,532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8,775千元(原值人民币1,559,246千元)的机器设备(附注七、21)和账面价值人民币36,658千元(原值人民币46,850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附注七、26),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注2: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质押借款人民币1,345,695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

1,839,943千元)系由本集团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中煤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3号、4号机组火力发电工程下的现时及未来电费收益合约权利作为质押(附注七、5),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3.07%(2022年12月31日:3.52%)。

47、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债券:
中期票据10,226,7929,966,534
公司债券3,084,3344,560,498
应付承销费12,00125,334
小计13,323,12714,552,366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承销费5,330,1081,575,144
中期票据(附注七、44)5,240,043-
公司债券(附注七、44)85,0651,561,811
承销费(附注七、42)5,00013,333
合计7,993,01912,977,222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面值票面利率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年初余额本年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年减少其他调整年末余额是否违约
2019年7月50亿元中期票据(注1)100元4.19%2019-07-195+2年5,000,0004,984,787-209,50010,106209,5004,994,893-
2020年第一期公司债“20中煤01”(注2)100元3.60%2020-03-185年3,000,0002,998,687-108,000584108,000-2,999,271
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中煤能源MTN001A”(注3)100元3.28%2020-04-095年1,500,0001,498,124-49,2001,50049,2001,5001,498,124
202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中煤能源MTN001B”(注4)100元3.60%2020-04-097年500,000499,375-18,00050018,000500499,375
202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MTN001(注5)100元4.00%2021-04-225年3,000,0002,996,249-120,0003,000120,0003,0002,996,249
合计////13,000,00012,977,222-504,70015,690504,7004,999,8937,993,019/

注1: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中市协注[2017]MTN39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5,000,000千元,债券期限为5+2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利率为4.19%,第5年末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9号)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3,000,000千元,债券期限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固定利率为

3.60%。

注3: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90号)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1,500,000千元,债券期限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3.28%,每年付息一次。

注4: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90号)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500,000千元,债券期限7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3.60%,每年付息一次。

注5: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90号)批复,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3,000,000千元,债券期限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4.00%,每年付息一次。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年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年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与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823,196445,751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4)107,10673,291
合计716,090372,460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对关联方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年末余额人民币795,886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人民币86,275千元。

49、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注1)4,187,6582,587,695
应付采矿权款(注2)1,079,3381,162,409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注3)685,1331,064,081
专项应付款-6,364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附注七、42)295,344179,476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采矿权款(附注七、42)66,185128,808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附注七、42)286,216286,216
合计5,304,3844,226,049

注1: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蒙大矿业和伊化矿业在2019年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4,272,294千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列示在长期应付款。其中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共计人民币95,399千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列示(附注七、42)。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伊化矿业在2023年与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签署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3,388,697千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列示在长期应付款。其中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共计人民币126,725千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列示(附注七、42)。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能源公司在2021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1,068,223千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列示在长期应付款。其中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共计人民币58,350千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列示(附注七、42)。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黑龙江省矿业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黑财规审[201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煤化工”)在2022年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539,384千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列示在长期应付款。其中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共计人民币14,870千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列示(附注七、42)。

注2:应付采矿权款主要为本集团尚未交纳的采矿权资源价款。根据相关资源转让协议,该等款项将陆续付清。应付采矿权款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在其他应付款-应付采矿权款中列示(附注七、

42)。

注3: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在2020年完成对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限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投资补助6,360-6,360-
两化融合贯标项目4-4-
合计6,364-6,364-

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1,3762,266
长期辞退福利106,86187,340
合计108,23789,606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5,179,936980,930230,4055,930,461
未决诉讼9,98123,233-33,214
其他6,818-7226,096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注)38,723//80,942
合计5,158,012//5,888,829

注: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在其他应付款列示。

5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2,218,61289,1001,327,557980,155与资产及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计2,218,61289,1001,327,557980,1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委托贷款(注1)405,725419,985
借款(注2)-407,340
其他33,12633,135
合计438,851860,460

注1:该款项为本公司之母公司中国中煤向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用于本公司下属公司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于2025年到期,浮动利率计息。

注2:该款项主要为本公司之母公司中国中煤向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的借款,于本年提前偿还。

54、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次变动增减(+、-)2023年12月31日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人民币普通股9,152,000-----9,152,0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106,663-----4,106,663
股份总数13,258,663-----13,258,663

于2023年12月31日,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7,739,095千股(2022年12月31日:7,737,559千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8.37%(2022年12月31日:58.36%)。

55、 其他权益工具

(1). 年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年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年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37,753,488--37,753,488
其他资本公积: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604,307--604,307
—因取得原合营企业控制权增加的权益138,024--138,024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335,486193,847-529,333
—其他34,760--34,760
合计38,866,065193,847-39,059,912

57、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发生额2023年12月31日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其他调整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89,065(524,410)39,710(482,507)(2,193)43,865(49,577)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455,570(523,493)39,710(481,590)(2,193)-(26,020)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6,505)(917)-(917)-43,865(23,557)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3,010)16,946(3,526)12,2841,136-(80,726)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13,615)15,790(3,526)10,5271,737-(3,088)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6,078(6,679)-(6,078)(60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5,473)7,835-7,835--(77,638)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96,055(507,464)36,184(470,223)(1,057)43,865(130,303)

2022年度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度发生额2022年12月31日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其他调整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85,572)897,059(211,119)686,016(76)(11,379)389,065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298,795)965,408(211,119)754,365(76)-455,570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223(68,349)-(68,349)-(11,379)(66,505)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0,640)42,544(6,590)27,6308,324-(93,010)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31,734)32,527(6,590)18,1197,818-(13,615)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9635,621-5,115506-6,07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9,869)4,396-4,396--(85,47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06,212)939,603(217,709)713,6468,248(11,379)296,055

59、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维简费2,240,678808,965570,7062,478,937
安全生产费用3,794,4921,992,8401,862,6953,924,637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337,134--337,134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94,596-12,15782,439
合计6,466,9002,801,8052,445,5586,823,147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12月31日
维简费1,544,566742,34746,2352,240,678
安全生产费用3,220,7991,766,2911,192,5983,794,492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337,134--337,134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100,101-5,50594,596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33-833-
合计5,203,4332,508,6381,245,1716,466,900

60、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6,128,611500,721-6,629,332
合计6,128,611500,721-6,629,332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2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5,518,104610,507-6,128,611
合计5,518,104610,507-6,128,611

注: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至本公司注册资本50%,不再提取。

61、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64,647,24251,527,928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100,31981,799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64,747,56151,609,727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4,04918,259,05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5,475610,507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67,047518,422
应付普通股股利5,475,8284,000,797
其他931,008(8,505)
年末未分配利润(注1)77,212,25264,747,561

注1: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括子公司已提取的盈余公积为人民币9,402,147千元(2022年12月31日:7,868,360千元)。

6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92,230,919143,775,828219,525,268164,103,165
其他业务737,914819,5081,051,5911,055,274
合计192,968,833144,595,336220,576,859165,158,439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煤炭业务、煤化工业务、煤矿装备业务及金融业务等。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按板块和经营地区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项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按板块:
煤炭业务162,252,876121,777,362190,361,656142,083,215
煤化工业务21,336,82818,063,72322,640,95219,642,349
煤矿装备业务11,850,2869,714,76610,039,0038,327,681
金融业务2,441,9251,044,3042,385,525988,012
其他业务7,929,9176,719,6927,403,7416,603,633
行业板块间抵销数(13,580,913)(13,544,019)(13,305,609)(13,541,725)
合计192,230,919143,775,828219,525,268164,103,165
按经营地区:
国内地区190,096,243141,942,628217,485,338162,234,984
国外地区2,134,6761,833,2002,039,9301,868,181
合计192,230,919143,775,828219,525,268164,103,165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项目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材料7,09822,308259,162286,689
租赁收入215,91990,056276,94895,747
劳务收入65,244128,73559,199154,258
其他449,653578,409456,282518,580
合计737,914819,5081,051,5911,055,274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度分部收入分部间抵销减:租赁收入及利息收入产品及服务收入
煤炭业务162,680,722(9,294,508)(179,932)153,206,282
煤化工业务21,393,577(1,050,084)(2,637)20,340,856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12,182,654(2,019,732)(24,404)10,138,518
金融业务2,441,925(483,113)(1,958,812)-
其他业务8,233,954(1,116,562)(8,946)7,108,446
合计206,932,832(13,963,999)(2,174,731)190,794,102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度分部收入分部间抵销减:租赁收入及利息收入产品及服务收入
煤炭业务190,918,482(10,080,631)(239,734)180,598,117
煤化工业务22,701,052(836,762)(7,560)21,856,730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10,608,534(1,193,437)(25,000)9,390,097
金融业务2,385,526(491,760)(1,893,766)-
其他业务7,583,220(1,017,365)(4,655)6,561,200
合计234,196,814(13,619,955)(2,170,715)218,406,144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履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义务(i)煤炭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销售煤炭时运输方式包括水运和陆运两种,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煤炭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水运是货物越过船舷时确认收入;陆运是客户收到煤炭时确认收入。

在煤炭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煤炭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ii)煤化工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销售煤化工产品在客户取得煤化工产品控制权的时点即客户收到煤化工产品时确认收入。在煤化工产品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煤化工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iii)煤矿装备制造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将煤矿装备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在客户取得煤矿装备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3、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资源税5,169,8915,279,575
水资源税608,500615,433
城市维护建设税526,070580,645
教育费附加434,452486,125
印花税262,705281,152
房产税214,486199,056
消费税208,228185,911
土地使用税179,731132,277
环保税78,60870,407
车船使用税4,3803,597
其他128,55522,549
合计7,815,6067,856,727

64、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582,934520,685
业务经费51,41427,816
折旧费42,96345,339
装卸费20,13620,452
样品及产品损耗10,22914,655
劳务费33,02741,607
其他308,820258,214
合计1,049,523928,768

65、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4,002,6834,067,555
折旧及摊销费用409,458394,605
劳务费68,70475,239
租赁费108,26799,115
中介机构服务费85,42047,672
其他777,769562,228
合计5,452,3015,246,414

66、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职工薪酬371,469279,381
材料费(含材料消耗、电费及低值易耗品摊销)244,635221,918
折旧及摊销费用20,99520,771
咨询及服务费67,28814,578
其他211,800234,842
合计916,187771,490

67、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3,156,0704,048,606
其中: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18,40622,578
减:资本化利息91,260191,674
利息费用3,064,8103,856,932
减:利息收入104,991135,135
汇兑损失/(收益)25,163(1,510)
手续费9,9437,720
合计2,994,9253,728,007

68、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政府补助314,551252,225
合计314,551252,225

69、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991,7634,780,38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174252,2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3,4152,742
其他3,302-
合计3,004,6545,035,364

70、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80,200)(205,437)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利得65,2481,245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信用减值利得7,85814,890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信用减值损失(61,197)(21,404)
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利得/(损失)6,679(5,621)
其他120(134)
合计(61,492)(216,461)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009)(1,707)
存货跌价损失(94,705)(31,88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2,691)(1,818,760)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19,374)(129,856)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6,758,503)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收益(825)4,61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47,460)
其他-(17,611)
合计(284,604)(8,801,164)

74、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收益(18,614)8,77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收益(18,614)8,774
合计(18,614)8,774

7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没利得16,49013,78316,490
其他收入112,584259,33073,867
合计129,074273,11390,35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款支出95,012109,85495,012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18,36813,53218,368
捐赠支出15,08433,33615,084
其他支出51,326384,8807,503
合计179,790541,602135,967

7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已重述)
当期所得税费用7,378,7979,308,700
递延所得税费用(78,863)(1,810,355)
合计7,299,9347,498,34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 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已重述)
利润总额33,048,73432,897,263
按适用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上年度25%)8,262,1848,224,31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01,96143,42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007,446)(1,074,982)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668,774)(761,05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41,378510,329
确认、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16,107)(341)
确认、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789)(678,593)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67,83238,813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83,862316,681
税法允许抵扣的额外支出(105,605)(117,375)
联营公司股权投资调整-603,925
其他46,438393,197
所得税费用7,299,9347,498,3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9,534,04918,259,055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数(千股)13,258,66313,258,663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1.471.38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1.471.38

本公司无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79、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80、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增加7,524,6823,585,310
政府补助197,241144,172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5,04753,202
其他174,811429,601
合计7,931,7814,212,28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经营性受限制的银行存款的增加751,9903,024,276
租赁费124,457147,941
研发费244,635246,161
劳务费用68,704116,846
水电费、排污费53,47146,565
办公费、差旅费131,34344,341
业务招待费、咨询费48,02431,772
其他190,528431,259
合计1,613,1524,089,161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141,682784,911
存期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减少1,819,605-
收回对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的贷款1,508,1582,343,029
提供贷款利息收入174,168136,247
收到对联营公司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9,943-
收到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退回2009年-2014年末期已满六年未领取股息-138
合计4,713,5563,264,325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存期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增加-15,503,953
提供对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的贷款4,838,5732,423,370
处置子公司取得的现金净额152,633-
合计4,991,20617,927,32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136,298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164,92394,818
支付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25,306
支付债券承销费用13,33313,333
合计178,256269,755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205,445214,000-(211,897)(84,948)122,6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168,160-4,994,893(1,334,739)(13,085,016)21,743,298
长期借款39,506,53921,424,86213,116,208(31,678,356)-42,369,253
租赁负债372,460-542,368(164,923)(33,815)716,090
合计71,252,60421,638,86218,653,469(33,389,915)(13,203,779)64,951,241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8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2023年度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5,748,80025,398,918
加:资产减值损失284,6048,801,164
信用减值损失61,492216,461
固定资产折旧9,456,1039,377,571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3,9412,627
使用权资产折旧111,79980,489
无形资产摊销1,532,032996,18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3,01371,191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18,614(8,774)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18,36813,532
财务费用3,008,5133,694,634
投资收益(3,004,654)(5,035,364)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减少(142,789)83,425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63,926)(1,895,865)
存货的增加(753,083)(1,028,21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581,940(5,822,4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7,833,6259,198,864
合同资产的(增加)/减少(472,188)227,792
合同负债的(增加)/减少(1,152,044)761,459
经营性受限制的银行存款的增加(751,990)(3,024,276)
专项储备的影响583,1701,524,6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965,34043,634,06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应收票据支付设备工程款820,955334,08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31,582,88529,998,038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29,998,03831,095,3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1,584,847(1,097,346)

(2). 本年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年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本年处置子公司于本年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52,633
其中: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17,359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5,274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152,633)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现金31,582,88529,998,038
其中:库存现金256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1,559,16829,033,78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3,692964,188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2、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3、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折算汇率2023年12月31日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28,4967.0922202,099
日元355,5650.050217,854
澳元694.8551335
韩元20,4630.005511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867.09221,320
其他应收款
其中:日元4,4730.050222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3677.09222,603
其他应付款
其中:日元4,9410.0502248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4、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金额本年减少金额2023年 12月31日
内部开发支出确认为 无形资产转入 当期损益
JK2023-011多点自弯曲自移式带式输送机-136,622-136,622-
智能化项目-35,172-35,172-
准东高纳煤燃烧性能研究及实践-31,228-31,228-
JK2022-045 SGZ1000/2*2500型超长工作面智能刮板输送装备研制-28,623-28,623-
2022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基于云边融合的智能工厂生产管控一体化系统集成项目-25,41825,418--
20-01大海则煤矿智能化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25,263-25,263-
21-24基于模块化设计的矿山融合通信及多业务协同智能管控系统的研发与应用-17,30510,267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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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BIM的王家岭数字孪生选煤厂构建与三维可视化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11,13111,131--
XL8陷落柱影响下14118工作面顺槽支护技术研究与应用-10,627-10,627-
P&H4100XPC电铲回转系统国产化改造-10,464-10,464-
热电锅炉炉水PH提升开发与应用-10,336-10,336-
大海则矿井数字化矿山模型的建立与应用项目-9,960-9,960-
煤矿智能掘进工作面建设关键技术研究-9,757-9,757-
低温甲醇洗二塔塔内件应用研究-8,819-8,819-
其他-473,08337,157435,926-
合计-866,70083,973782,727-

注: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0.15%(2022年12月31日:0.11%)。

2023年度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共计人民币866,700千元(截至2022年度:人民币650,910千元):

其中人民币782,727千元(截至2022年度:人民币581,656千元)于当期计入损益,人民币83,973千元(截至2022年度:人民币69,254千元)于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年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石煤机2023/12/31-0%协议转让协议约定日不适用50%312,300317,1524,852收益法不适用
抚煤机2023/12/31-0%协议转让协议约定日不适用50%205,138206,4601,322收益法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年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6 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煤运销出资设立中煤中销(锡林郭勒)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中销(锡林郭勒)”),持股 100%,投资额人民币10,000千元,已完成对中销(锡林郭勒)的出资。

2023年 9 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煤运销出资设立中煤重庆销售有限公司 (“中煤重庆销售”),持股 100%,投资额人民币 45,000 千元,已完成对中煤重庆销售的出资。

2023年9月,本公司成立子公司陕西公司,持股100%,陕西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99,660千元。

2023年 8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陕西榆林成立子公司中煤邢台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投资额人民币 8,000 千元,以其平乡县分公司的全部资产注资。

2023年 2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平朔集团吸收合并其子公司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装备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陕西公司之子公司陕西榆林吸收合并其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大海则煤业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装备公司北京市8,961,116北京市制造业100-设立或投资
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焦化控股”)山西省太原市1,048,814北京市煤化工100-设立或投资
开发公司北京市1,044,964北京市商品流通业100-设立或投资
上海能源公司江苏省沛县722,718上海市采掘业62.43-设立或投资
平朔集团山西省朔州市23,514,794山西省朔州市采掘业及煤化工100-设立或投资
黑龙江煤化工黑龙江省依兰县2,607,168黑龙江省依兰县采掘业及煤化工100-设立或投资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新疆煤电化”)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800,000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制造业60-设立或投资
中煤能源哈密煤业有限公司(“哈密煤业”)新疆自治区哈密市614,766新疆自治区哈密市采掘业100-设立或投资
陕西公司陕西省榆林市8,499,660陕西省榆林市采掘业及煤化工100-设立或投资
中煤华晋山西省河津市10,000,000山西省太原市采掘业51-设立或投资
山西蒲县中煤晋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晋昶矿业”)山西省临汾市50,000山西省临汾市采掘业51-设立或投资
山西蒲县中煤禹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禹硕矿业”)山西省临汾市50,000山西省临汾市采掘业63-设立或投资
财务公司北京市3,000,000北京市金融业91-设立或投资
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蒙大环保”)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5,000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废料处理业-70设立或投资
西北能源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1,256,667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采掘业及煤化工100-设立或投资
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中煤化天津”)天津市500,000天津市商品流通业100-设立或投资
中煤运销北京市5,328,537北京市商品流通业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沟煤业”)山西省大同市16,350山西省大同市采掘业8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大同出口煤”)山西省大同市125,000山西省大同市制造业194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伊化矿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1,274,087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采掘业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多斯市
蒙大矿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854,000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采掘业66-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银河鸿泰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94,49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采掘业78.8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本公司原直接持有陕西榆林100%股权,于2023年11月30日,榆林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榆林发展投资”)和榆林市榆阳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榆林能源投资”)向陕西榆林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榆林发展投资和榆林能源投资分别持有陕西榆林各10%股权,且各股东明确榆林发展投资和榆林能源投资自始至终按照各10%比例享有陕西榆林的累计盈余,因此上述事项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1,274,960千元、专项储备减少人民币96,794千元和未分配利润减少人民币934,364千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上海能源公司37.57%349,367198,2134,779,529
中煤华晋49.00%3,065,792-16,609,448
蒙大矿业34.00%542,091-4,312,770
伊化矿业49.00%345,912-3,991,607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已重述)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上海能源公司4,432,15815,963,29620,395,4543,599,1033,842,5387,441,6414,932,93414,917,51419,850,4484,255,2093,076,4437,331,652
中煤华晋25,561,53017,541,31143,102,8414,630,6882,575,6467,206,33423,548,96415,682,50939,231,4736,754,7572,202,8018,957,558
蒙大矿业2,873,32616,029,63018,902,9562,094,5984,121,9806,216,5784,465,27013,754,54518,219,8152,463,4714,804,5887,268,059
伊化矿业1,239,10614,398,45415,637,5601,897,7105,600,9947,498,7043,297,71110,548,38413,846,0951,785,1574,670,7036,455,860
子公司名称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已重述)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上海能源公司10,977,657938,493939,5461,383,32612,633,8541,709,2361,713,7713,911,124
中煤华晋16,282,4557,460,7417,462,1457,550,64018,580,2038,936,0198,938,3418,553,947
蒙大矿业6,193,4631,594,3861,595,1901,764,6157,693,5492,753,1362,752,5213,260,966
伊化矿业3,973,133705,942705,372884,5495,079,6471,432,8371,433,4352,610,966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间接
禾草沟煤业陕西延安市陕西延安市煤炭生产及销售50%权益法
旭阳能源河北邢台市河北邢台市焦炭制造及销售45%权益法
中天合创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38.75%权益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发生额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发生额
禾草沟煤业旭阳能源禾草沟煤业旭阳能源
流动资产786,1094,098,5802,373,3991,924,26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671,9772,381,7111,644,326161,621
非流动资产4,511,3062,703,3144,336,9672,765,477
资产合计5,297,4156,801,8946,710,3664,689,737
流动负债403,0622,913,417765,722896,081
非流动负债511,472584,589473,584588,436
负债合计914,5343,498,0061,239,3061,484,5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382,8813,303,8885,471,0603,205,22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2,191,4411,486,7502,735,5301,442,349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2,170,1461,520,1182,707,7681,472,421
营业收入3,016,2496,745,1905,205,8688,145,094
财务费用10,685(14,380)948(27,318)
所得税费用(248,385)(13,035)(508,472)(91,296)
净利润1,290,857151,5032,799,063688,373
综合收益总额1,290,857151,5032,799,063688,373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1,200,00020,453900,000335,870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发生额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发生额
中天合创公司中天合创公司
流动资产3,672,1453,212,49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675,9331,375,678
非流动资产48,615,03851,033,512
资产合计52,287,18354,246,002
流动负债7,464,0503,811,427
非流动负债17,563,10823,434,600
负债合计25,027,15827,246,0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260,02526,999,97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563,26010,462,490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0,563,26010,509,529
营业收入15,675,91417,550,956
财务费用(819,048)(1,095,553)
所得税费用(422,648)(759,663)
净利润2,394,9804,472,484
综合收益总额2,394,9804,472,484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966,123631,975

其他说明本公司以联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份额。联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发生额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848,922327,96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2,257)1,206
--综合收益总额(2,257)1,206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5,700,02114,730,621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396,9361,308,364
--其他综合收益(917)-
--综合收益总额1,396,0191,308,364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朔州市平鲁区平安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化肥”)、天津炭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炭金”)、大同中新和丰沛铁路累计未确认损失人民币33,753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9,352千元),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均已经减记至零。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年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新增补助金额本年转入其他收益本年其他变动2023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
张煤机桥东区老厂区拆迁补偿款797,466-(48,344)-749,122与资产及 收益相关
张煤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21,307---21,307与资产相关
低速大转矩智能节能永磁驱动电机项目18,294--(18,294)-与资产相关
矿山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项目1,140,05441,436(82,534)(1,098,956)-与资产及 收益相关
高端液压支架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项目23,870-(2,040)-21,830与资产相关
106矿智能化改造安全改造专项资金17,500---17,500与资产相关
安太堡排矸场东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13,635-(1,818)-11,817与资产相关
井工三矿煤矿安全改造项目11,060-(553)-10,507与资产相关
平朔劣质煤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安全改造专项资金18,421-(2,884)-15,537与资产相关
甲醇制烯烃数字化工厂新模式应用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0,284-(775)-9,509与资产相关
其他146,72147,664(67,923)(3,436)123,026与资产及 收益相关
合计2,218,61289,100(206,871)(1,120,686)980,155-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其他收益(206,871)(161,041)
合计(206,871)(161,041)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流动资产-贷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吸收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吸收存款、等,本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2、 金融工具分类

(1).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3,309,8215,881,28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866,1453,410,93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91,542,75291,025,520
应收票据375,781508,118
应收账款7,116,9968,239,265
其他应收款2,112,2132,590,011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472,5861,009,849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6,767,0842,948,548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4,4354,435
合计114,567,813115,617,969

(2).金融负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短期借款122,600205,445
应付票据2,845,4132,101,078
应付账款23,892,44623,319,776
其他应付款5,521,1509,027,342
其他流动负债-吸收存款29,563,18821,981,286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10,52313,146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58,669,81469,026,450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13,323,12714,552,366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5,266,9963,750,104
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405,725419,985
合计139,620,982144,396,978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3、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3.1市场风险

3.1.1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
美元项目日元项目其他货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02,09917,854448220,401
应收账款1,320--1,320
其他应收款-225-225
合计203,41918,079448221,946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2,603--2,603
其他应付款-248-248
合计2,603248-2,851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美元项目日元项目其他货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302,12612,701427315,254
应收账款30,677--30,677
其他应收款-248-248
合计332,80312,949427346,179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2,552--2,552
其他应付款-2-2
合计2,5522-2,554

于2023年12月31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14,644千元(2022年:人民币27,582千元)。

3.1.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浮动利率的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9,880,148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0,447,633千元)(附注七、33及46)。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于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下降50个基点(2022年12月31日: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在考虑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影响后,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增加约人民币349,400千元(2022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02,238千元)。

3.1.3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包括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和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3.2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贷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和本集团向其他企业提供的借款担保(附注十五、5(3))。

本集团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声誉良好且其信用评级较高,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

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债务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的贷款主要是对控股母公司中国中煤及其下属非上市公司的贷款,没有重大信用风险。

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对于向其他企业提供的借款担保,本集团通过对相关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管以控制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因此本集团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下表详细说明了本集团金融资产和其他项目的信用风险敞口:

附注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合计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七、1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91,542,75291,542,752
应收票据七、4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375,781375,781
应收账款(注1)七、5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减值矩阵)7,605,913
(单项计提)96,0487,701,961
其他应收款七、9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788,267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963,172
(已发生信用减值)673,4912,424,930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七、13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480,076480,076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七、30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6,767,0846,767,084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七、30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4,4354,435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七、7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3,309,8213,309,821
其他
合同资产(注1)七、6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2,347,2572,347,257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注1)七、16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333,051333,051
财务担保合同(注2)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1,388,2661,388,266

注1: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本集团采用的简化方法来计量整个存续期的预

期信用损失的损失金额。

注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总账面金额为本集团根据各自合同担保的最大金额。

本集团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七、5及9。

3.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和租赁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128,534---128,534
应付票据2,845,413---2,845,413
应付账款23,892,446---23,892,446
其他应付款5,521,150---5,521,150
吸收存款39,635,886---39,635,886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10,523---10,523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18,038,1589,092,91325,345,58710,447,83862,924,496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5,504,5934,800,2003,641,500-13,946,293
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19,94919,949406,644-446,542
长期应付款-385,4441,526,9644,975,7746,888,182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207,180188,804341,729169,089906,802
财务担保合同1,388,266---1,388,266
合计97,192,09814,487,31031,262,42415,592,701158,534,533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215,245---215,245
应付票据2,101,078---2,101,078
应付账款23,319,776---23,319,776
其他应付款9,027,342---9,027,342
吸收存款22,904,14042,481--22,946,621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13,146---13,146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31,748,35019,565,25015,504,0426,801,15573,618,797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1,776,8135,518,0338,300,200-15,595,046
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19,94919,949426,593-466,491
长期应付款-273,380897,3744,420,6935,591,447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68,171206,681190,805200,117665,774
财务担保合同1,582,639---1,582,639
合计92,776,64925,625,77425,319,01411,421,965155,143,402

4、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应收款项融资-3,309,821-3,309,821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925-2,861,2202,866,14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4,9253,309,8212,861,2206,175,966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3,309,821现金流量折现法折现率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非上市公司权益工具投资2,861,220市场法/收益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同行业可比上市企业的市盈率或市净率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3,405,340
本年处置(21,300)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522,820)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861,220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年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年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

除下述金融负债以外,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42,369,25342,355,12539,506,53939,477,930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13,318,1278,130,83914,176,88114,247,942
合计55,687,38050,485,96453,683,42053,725,872

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付债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一层次。长期借款,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金管理目标是保障本集团能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与业内其他公司一样,本集团利用资本负债率监控其资本情况。此比率按照负债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得出。负债净额为借款总额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流动和非流动借款(包含应付债券和吸收存款)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股东权益与负债净额的合计。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本负债比率28%31%

十五、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中国中煤北京市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煤层气开发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1,557,11157.3757.37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资委

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

√适用 □不适用

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2023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直接+间接)
合营企业-
大同中新山西省大同市山西省大同市煤炭生产及销售42.00%
旭阳能源河北省邢台市河北省邢台市焦炭制造及销售45.00%
禾草沟煤业陕西省延安市陕西省延安市煤炭生产及销售50.00%
中煤科创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煤科创”)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煤矿机械制造50.00%
新疆五彩湾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50.00%
延安科技陕西省延安市陕西省延安市煤矿机械制造50.00%
石煤机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煤矿机械制造50.00%
抚煤机辽宁省沈抚新区辽宁省沈抚新区电动机制造、维修50.00%
联营企业-
京唐港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河北省唐山市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1.00%
平朔煤矸石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33.00%
平朔路达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铁路运输37.50%
中天合创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38.75%
中电神头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20.00%
西煤机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安市煤矿机械制造37.16%
鄂州发电(注1)湖北省鄂州市湖北省鄂州市电力生产和供应10.00%
中信码头江苏省江阴市江苏省江阴市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30.00%
延长榆能(注1)陕西省榆林市陕西省榆林市煤化工15.83%
乌审旗特矿山(注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矿山救援、矿山安全培训与技术服务8.64%
天津炭金天津市天津市煤制品贸易40.00%
平安化肥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化肥生产与销售29.71%
舟山煤电浙江省舟山市浙江省舟山市煤炭采购与销售;电力项目开发方服务27.00%
丰沛铁路(注1)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徐州市铁路货物运输服务7.25%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注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铁路运输、铁路建设、运输设施、铁路技术咨询与服务4.71%
华晋焦煤山西省吕梁市山西省吕梁市煤炭开采,电力业务,售电业务49.00%
大同路达(注1)山西省大同市山西省大同市地方铁路及地方专用线路货物运输,机车及铁路运输设备租赁13.40%
苏晋能源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15.00%
中煤华能天津市天津市货物装卸、仓储24.50%
甘肃煤炭贸易甘肃省兰州市甘肃省兰州市煤炭销售6.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集团有权向该等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因此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屯煤电”)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国煤炭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北京中煤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天津)地下工程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深圳)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重要子公司的主要股东
朔州煤矸石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采购材料、机器设备等注(1)5,718,5735,525,798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注(3)11,567,4488,566,921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接受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注(2)2,863,5182,958,508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接受社会服务等注(1)121,81274,110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接受煤炭出口代理服务5,9756,526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市场价格6,261,9009,003,771
中国中煤商标使用权注(4)1元1元
中天合创公司采购煤炭市场价格(注5)3,971,0004,097,409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运输费市场价格2,380,4291,101,877
中信码头接受劳务市场价格19,1448,192
京唐港公司接受劳务市场价格293,68261,194
中天合创公司采购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773704
平朔煤矸石采购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22,729-
中电神头采购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18,34315,084
平朔路达接受铁路代管服务市场价格461,825504,853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注(6)403,616-
西煤机采购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9,96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3年度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销售煤炭、材料、机器设备等注(1)8,019,6183,655,459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提供煤炭出口服务注(1)-828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销售煤炭注(6)893,7471,207,455
鄂州发电销售煤炭市场价格1,518,3751,661,539
中电神头销售煤炭市场价格1,297,7891,153,015
平朔煤矸石销售煤炭市场价格584,260574,792
中天合创公司销售机器及设备市场价格186,556210,210
中天合创公司提供劳务市场价格6,9617,528
中天合创公司提供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市场价格87,75714,250
华晋焦煤销售机器及设备市场价格4,31421,474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提供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市场价格5,7951,428
中天合创公司销售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16,94138,192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销售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4,071-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销售机器及设备市场价格71,066-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销售机器及设备市场价格195-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下述注(1)至注(6)以及注(7)、注(8)中的框架协议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同意《关于确定公司2021-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豁免上限的议案》,包括: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煤炭供应框架协议》、《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与中国中煤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该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

本公司聘请了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下述框架下的关联交易条款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符合独立股东利益出具了独立性意见。

注(1)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续订了《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于2023年10月25日续签至2026年。据此协议,1)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须向本集团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运输装卸服务、电力及热能供应、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及其他;及(ii)社会及支持服务,包括员工培训、医疗服务及紧急救援、通讯、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2)本集团及附属公司须向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煤炭、煤矿装备、原材料、辅助材料、电力及热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及其他;及(ii)独家煤炭出口相关配套服务,包括组织产品供应、

进行配煤、协调物流及运输、提供港口相关服务、安排检验及质量认证以及提供有关产品交付服务。

上述原料和配套服务须按下列顺序确定价格:

? 大宗设备和原材料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 如无涉及招标程序,则须执行相关市场价;? 如无可比较市场价,采用协议价,协议价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

注(2)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签订了《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于2023年10月25日续签至2026年。根据该协议,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并承揽本集团分包的工程。

定价原则: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原则上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服务供货商及价格,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厘定确定服务供货商及价格。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计量方法以及本集团制订的招标书的具体要求投标。

注(3)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中煤签订了《煤炭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

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于2023年10月25日续签至2026年。根据该协议,中国中煤将促使中国中煤保留矿区生产的所有煤炭产品将独家供应予本公司,并已承诺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销售任何该等煤炭产品。

定价原则:

? 长期协议煤炭价格根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及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国煤炭价格指数厘

定,并根据指数的变化情况每月进行调整;? 煤炭现货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厘定并进行即期调整。

注(4) 本公司与中国中煤于2006年9月5日签订了一项《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中国中煤

同意以每年人民币1元的对价许可本公司使用其未投入本公司的部分注册商标。该协议有效期为10年,自2006年8月22日生效。该协议到期后,本公司与中国中煤于2016年8月23日进行了续签,将协议有效期延至2026年8月22日。

注(5)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签订《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不再续期。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

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同意中天合创公司向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2021-2023年度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调增至人民币360,000万元。

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 煤炭价格需根据有关市场价格厘定,市场价格需参考环渤海动力煤指数;? 本公司向中天合创公司提供的煤矿装备的价格应通过招投标程序,并依照适用法律、法

规及规则厘定;? 除煤炭及煤矿装备以外其他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应按市场价格厘定。

注(6)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山西焦化签订了一项《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

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于2023年10月25日续签至2026年。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2021-2023年度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调增至人民币280,000万元。

上述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须按下列顺序确定价格:

? 煤炭供应须按照相关市场价格定价;? 煤矿基建工程和煤矿装备采购须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平朔路达铁路154,799177,443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年确认的租赁费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中国中煤之子公司房屋(注(7)、注(8))19,63216,227
中国中煤房屋(注(7)、注(8))41,40546,353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7)2014年本公司和中国中煤签订了《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015年

至2017年的年租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500万元,2018年至2020年的年租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2,000万元,2021年至2023年的年租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28,000万元。

注(8)租赁费披露的是对中国中煤及其下属子公司适用短期租赁豁免政策直接计入损益的费用。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延长榆能人民币1,074,066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延长榆能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2018-12-192035-12-18正在履行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增加4,847,3373,663,329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利息费用293,650264,183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4,838,5732,423,370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收回贷款1,508,1582,343,029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利息收入174,168136,247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委托贷款代理费收入745811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委托贷款利息费用18,18819,175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增加2,677,345-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减少-78,019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利息费用37,2691,706
中天合创公司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3200
朔州煤矸石关联方借款利息收入23,13028,396

注(9)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财务公司与中国中煤订立了一项《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于2023年10月25日续签至

2026年。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同意向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提供存贷款和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2021年至2023年年供贷款与融资租赁服务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850,000万元、人民币900,000万元和人民币900,000万元。

定价原则:

? 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财务公司向中国中煤支付的存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客户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财务公司向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收取的贷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

贷款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的贷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客户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中国中煤及附属公司收取的费用,由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规定的费率厘定。如无规定费率,服务费用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收费标准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就同类业务采取的费用标准。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7757,435

(6).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994,735(94,244)1,050,357(32,009)
中电神头86,456(123)25,366(25)
中天合创公司184,478(394)102,569(28)
平朔煤矸石41,725(86)35,678(35)
西煤机24,811(1,240)54,531(3,601)
华晋焦煤4,963(5)22,291(1)
延安科技--515(15)
禾草沟煤业2,919(13)35,758(17)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4,823(3)325-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5,185(85)--
石煤机280---
抚煤机3---
小计1,350,378(96,193)1,327,390(35,731)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石煤机12,957---
-应收股利旭阳能源20,453-91,198-
大同中新8,926(8,926)8,926(8,926)
中信码头19,200-9,600-
抚煤机221,583---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2,481---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228,713(3,226)203,121(254)
朔州煤矸石897,982(828)873,364(828)
天津炭金7,843(7,843)7,843(7,843)
西煤机--54-
中天合创公司--146-
延安科技401-402-
平安化肥1,739(1,739)1,739(1,739)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9,015-547(368)
禾草沟煤业1,998(10)--
石煤机72,333---
抚煤机22,000---
小计1,527,624(22,572)1,196,940(19,958)
预付款项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408,126-38,663-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109,154-100,806-
天津炭金898(898)898(898)
西煤机1,898-429-
中煤华能2,551-171-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362,630-
石煤机262---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15---
小计522,904(898)503,597(898)
合同资产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364,654(495)162,379(54)
中天合创公司81,261(132)19,651-
禾草沟煤业70,673(352)52,977-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920(1)31,232(6)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30,565(155)--
小计548,073(1,135)266,239(60)
其他流动资产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541,975(7,490)1,088,621(15,348)
长期应收款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155,794-132,120-
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6,973,702(118,618)3,096,777(60,230)
中天合创公司4,439(4)4,439(4)
小计6,978,141(118,622)3,101,216(60,234)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4,242,2514,373,631
中天合创公司213,369153,846
西煤机36,80524,304
京唐港公司9,193824
平朔煤矸石623623
朔州煤矸石77,462103,494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99,27447,240
中煤科创1,443-
新疆五彩湾29,587-
乌审旗矿山3,453-
石煤机42,986-
抚煤机24,240-
延安科技117-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430-
甘肃煤炭交易2,868-
华晋焦煤54,805-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2,469-
小计4,841,3754,703,962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58,132186,934
大同路达4,8844,884
-其他应付款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687,8581,095,561
中煤新集及其子公司-1,359
旭阳能源(5)(41)
华晋焦煤-18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191,1621,006,490
大同路达21,68021,680
石煤机902-
抚煤机58-
西煤机105-
小计964,7762,316,885
合同负债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1,003,228595,093
鄂州发电60,42011,699
中天合创公司91,98456,872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7,36537,205
延安科技10,906-
禾草沟煤业398-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88-
小计1,174,389700,869
其他流动负债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26,794,56421,890,007
国源时代及其子公司2,768,62491,279
小计29,563,18821,981,286
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405,725748,065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1)接受劳务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2,261,1262,844,918

(2)采购商品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35,090316,085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年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年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房屋、机器设备3,304,4884,603,830
探矿权235,000235,000
专有技术-9,391
合计3,539,4884,848,221

(2).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i)根据2006年7月15日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2家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中天合创公司。2022年,本公司将持有的中天合创股权无偿划转给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北能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北能源作为持股38.75%的股东,已对中天合创公司投资人民币67.87亿元,以后年度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4.81亿元。

(ii)根据2014年10月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及其他6家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陕西靖神。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陕西公司作为持股4%的股东,已对陕西靖神投资人民币2.15亿元,以后年度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0.33亿元。

(iii)根据2021年6月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拟投资人民币10亿元作为有限合

伙人认购朔州市华朔金石能源产业转型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朔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已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并承诺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内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

(3).关联方承诺

请参见附注十五、7。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i)未决诉讼

本公司于2010年至2011年以市场化收购方式收购子公司银河鸿泰公司。2021年,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国资公司”)起诉银河鸿泰公司,主张2007年7月26日与银河鸿泰公司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书》的价格条款无效,以银河鸿泰公司从乌审旗国资公司取得探矿权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优质动力煤最低转让价格的规定为由,请求银河鸿泰公司补交探矿权转让差价款。

2022年1月中旬,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银河鸿泰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2023年10月份,银河鸿泰公司收到重二审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

本公司正就上述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以及法院判决的具体解决方式与乌审旗国资公司进行磋商,具体解决方式和未来开发方案以及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尚未明确。本集团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的最新发展以评估相关可能存在的影响。

(ii)对外担保

本集团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见附注十五、5(3),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陕西靖神人民币314,200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陕西靖神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2018年7月26日2045年7月25日正在履行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基本信息:

总裁办公会为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业绩和配置资源。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企业组,主要经营决策者据此决定分部间的资源配置和业绩评估。本集团根据不同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生产流程以及经营环境对该等分部进行管理。除了少数从事多种经营的实体外,大多数企业都仅从事单一业务。该等企业的财务信息已经分解为不同的分部信息呈列,以供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主要包括:煤炭分部、煤化工分部、煤矿装备分部及金融分部:

(i) 煤炭—煤炭的生产和销售;(ii) 煤化工—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iii) 煤矿装备—煤矿机械装备的生产和销售;(iv)金融分部—为本集团及中国中煤下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及其他金融服务。除了以上报告分部,本集团其他分部主要包括火力发电、铝加工、设备及配件进口、招投标服务和铁路运输等业务。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依据税前利润等评价分部经营业绩。本集团按照对独立第三方的销售或转移价格,即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分部间销售和转移商品之价格。分部信息以人民币计量,同主要经营决策者所用的报告币种一致。分部资产及分部负债,是指经营分部日常活动中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资产和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预缴税费及总部资产及负债。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23年度及2023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煤炭分部煤化工分部煤矿装备分部金融分部其他分部经营分部小计非经营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业绩
分部收入162,680,72221,393,57712,182,6542,441,9258,233,954206,932,832-(13,963,999)192,968,833
对外交易收入153,386,21420,343,49310,162,9221,958,8127,117,392192,968,833--192,968,833
分部间交易收入9,294,5081,050,0842,019,732483,1131,116,56213,963,999-(13,963,999)-
主营业务成本(121,777,362)(18,063,723)(9,714,766)(1,044,304)(6,719,692)(157,319,847)-13,544,019(143,775,828)
利息收入373,51763,69635,789-97,064570,066514,363(979,438)104,991
利息费用(1,564,745)(538,875)(79,145)-(199,214)(2,381,979)(1,528,352)845,521(3,064,810)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986,292(28,546)43,409-879,7582,880,913110,850-2,991,763
资产减值损失(227,240)(38,179)(5,688)-(13,497)(284,604)--(284,604)
信用减值(损失)利得(50,931)(478)(33,534)(56,183)69,015(72,111)(1,834)12,453(61,492)
折旧费和摊销费(ii)(5,281,060)(4,975,607)(393,175)(1,678)(497,550)(11,149,070)(17,818)-(11,166,888)
资产处置损益(19,500)(12)898--(18,614)--(18,614)
其他收益83,89128,310189,3079310,774312,3752,176-314,551
利润(亏损)总额28,712,3303,134,631788,1871,307,131522,61334,464,892(1,330,708)(85,450)33,048,734
所得税费用(6,464,498)(308,569)(108,571)(335,434)(108,496)(7,325,568)-25,634(7,299,934)
净利润(亏损)22,247,8322,826,062679,616971,697414,11727,139,324(1,330,708)(59,816)25,748,800
分部资产及负债
资产总额181,737,92156,536,93217,656,136103,492,84325,217,874384,641,7065,558,464(40,840,251)349,359,919
负债总额(72,086,670)(21,891,881)(9,299,539)(97,246,012)(17,498,769)(218,022,871)(51,407,092)102,852,185(166,577,778)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14,387,28714,697,9241,166,709-316,61930,568,539233,928-30,802,467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19,791,7272,075,070301,6612,616133,40322,304,47729,854-22,334,331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融资租赁款(ii)折旧费和摊销费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2022年度及2022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已重述)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煤炭分部煤化工分部煤矿装备分部金融分部其他分部经营分部小计非经营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业绩
分部收入190,918,48222,701,05210,608,5342,385,5267,583,220234,196,814-(13,619,955)220,576,859
对外交易收入180,837,85121,864,2909,415,0971,893,7666,565,855220,576,859--220,576,859
分部间交易收入10,080,631836,7621,193,437491,7601,017,36513,619,955-(13,619,955)-
主营业务成本(142,083,215)(19,642,349)(8,327,681)(988,012)(6,603,633)(177,644,890)-13,541,725(164,103,165)
利息收入278,07465,49831,351-61,935436,858723,072(1,024,795)135,135
利息费用(1,658,801)(750,030)(84,948)-(218,898)(2,712,677)(2,007,643)863,388(3,856,932)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460,1752,183,71934,995-4544,679,343101,044-4,780,387
资产减值损失(7,475,263)(754,246)4,298-(575,953)(8,801,164)--(8,801,164)
信用减值(损失)利得(150,279)1,754(67,411)(99,447)12,599(302,784)(880)87,203(216,461)
折旧费和摊销费(ii)(6,408,994)(3,225,418)(449,590)(1,538)(423,978)(10,509,518)(18,547)-(10,528,065)
资产处置损益8,445(192)523-(2)8,774--8,774
其他收益37,05833,502170,811610,225251,602623-252,225
利润(亏损)总额30,307,4922,719,208658,8121,267,635(588,211)34,364,936(1,536,719)69,04632,897,263
所得税费用(6,710,536)(260,687)(87,066)(313,335)141,136(7,230,488)(287,951)20,094(7,498,345)
净利润(亏损)23,596,9562,458,521571,746954,300(447,075)27,134,448(1,824,670)89,14025,398,918
分部资产及负债---------
资产总额195,438,19964,169,94219,745,26996,169,28415,370,696390,893,39012,017,363(62,687,580)340,223,173
负债总额(98,295,077)(24,120,937)(10,275,822)(90,708,338)(9,089,437)(232,489,611)(59,828,301)117,262,882(175,055,030)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10,271,08914,738,242596,740-282,82725,888,8983,859,406-29,748,304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6,843,7433,556,574198,1194,83732,75510,636,02811,448-10,647,476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融资租赁款(ii)折旧费和摊销费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3). 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本集团位于国内及其他国家和

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外交易收入2023年度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国内市场190,834,157218,536,929
海外市场2,134,6762,039,930
合计192,968,833220,576,859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总额(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国内223,450,984209,360,712
海外596265
合计223,451,580209,360,977

注:非流动资产口径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以及融资租赁款。

(4).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总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243,436251,330
减:信用损失准备(45,137)(45,145)
合计198,299206,185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98,495206,389
5年以上44,94144,941
小计243,436251,330
减:信用损失准备(45,137)(45,145)
合计198,299206,185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87042,27545,145
本年转回(8)-(8)
2023年12月31日余额2,86242,27545,137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信用损失准备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比例
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216,45545,0888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股利8,316,7328,410,920
其他应收款589,2762,705,938
合计8,906,00811,116,8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平朔集团5,308,7745,770,147
焦化控股631,745704,555
装备公司183,687415,044
开发公司58,51439,485
中煤运销407,380451,003
陕西公司167,407-
西北能源1,484,493456,370
中煤化天津74,73253,916
中煤华晋-520,400
合计8,316,7328,410,92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531,2182,650,618
1至2年1,11216,803
2至3年16,792-
3至4年-6,588
4至5年6,3408,587
5年以上103,30294,715
减:信用损失准备(69,488)(71,373)
合计589,2762,705,93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子公司内部借款(注)515,9502,638,980
代垫款107,375100,715
保证金及抵押金1,3081,000
其他34,13136,616
减:信用损失准备(69,488)(71,373)
合计589,2762,705,938

注:本公司对子公司未纳入本公司之子公司财务公司集中管理的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于子公司归集至本公司账户的资金,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子公司从本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 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信用损失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2023年12月31日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信用损失准备年末余额
A公司应收子公司内部借款260,0001年以内39260
B公司应收子公司内部借款252,9001至2年38253
C公司代垫款44,9245年以上744,924
D公司代垫款17,1585年以上317,158
E公司代垫款17,0605年以上317
合计/592,042/9062,612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07,725,4786,399,016101,326,46298,988,5636,399,01692,589,547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8,058,716-8,058,71611,195,689-11,195,689
合计115,784,1946,399,016109,385,178110,184,2526,399,016103,785,23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年末减值准备余额本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平朔集团26,100,3813,905,155-30,005,536-5,308,774
陕西榆林12,189,660-12,189,660--1,080,000
陕西公司-12,914,660-12,914,660-167,407
装备公司8,665,756328,229-8,993,985--
银河鸿泰公司2,889,091--2,889,091(3,716,588)-
中煤运销5,345,7593,775,681-9,121,440-407,380
蒙大矿业2,764,663--2,764,663--
财务公司2,730,000--2,730,000-154,972
上海能源公司2,337,767--2,337,767-329,370
伊化矿业2,047,339--2,047,339--
黑龙江煤化工1,508,270--1,508,270(1,107,152)-
中煤华晋1,626,986--1,626,986--
新疆煤电化888,000--888,000--
西北能源21,202,5092,850-21,205,359-1,484,492
哈密煤业----(614,766)-
中煤化天津500,000--500,000-74,732
唐山沟煤业467,569--467,569-84,365
焦化控股239,984--239,984(911,478)18,408
开发公司1,044,498--1,044,498-58,514
大同出口煤33,347--33,347--
禹硕矿业7,968--7,968(23,532)-
晋昶矿业----(25,500)-
合计92,589,54720,926,57512,189,660101,326,462(6,399,016)9,168,414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3年12月31日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甘肃天大186,238--(1,460)---184,778
大同中新--------
小计186,238--(1,460)---184,778
二、联营企业
华晋焦煤4,584,155--974,312(917)28,407(372,282)5,213,675
延长榆能2,752,129--(96,993)-(1,154)(42,866)2,611,116
蒙冀铁路(注)1,951,878-(2,005,191)52,046-1,267--
舟山煤电(注)498,834-(512,034)8,359-4,841--
京唐港公司(注)404,978-(424,767)53,242-618(34,071)-
中煤华能(注)258,867-(274,191)14,883-441--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注)328,814-(382,229)52,732-683--
呼准鄂铁路(注)180,649-(181,791)1,018-124--
华晋能源49,147------49,147
小计11,009,451-(3,780,203)1,059,599(917)35,227(449,219)7,873,938
合计11,195,689-(3,780,203)1,058,139(917)35,227(449,219)8,058,716

注:本公司本年将持有的鄂尔多斯南部铁路、蒙冀铁路、中煤华能、京唐港公司、舟山煤电和呼准鄂铁路等6家股权,无偿划转给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运销,导致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人民币3,780,203千元,因6家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人民币69,493千元。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5,869,87025,525,50226,316,62726,087,829
合计25,869,87025,525,50226,316,62726,087,829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煤炭产品25,868,98725,524,62126,316,62726,087,829
煤化工产品883881--
合计25,869,87025,525,50226,316,62726,087,829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168,4148,873,33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88,6462,553,90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9,493166,963
合计10,226,55311,594,202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 母公司关联交易及余额情况

(1).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方交易内容2023年度发生额2022年度发生额
本公司之子公司销售商品25,688,76626,316,627
小计25,688,76626,316,627
本公司之子公司采购商品23,418,33924,010,113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984,510724,409
小计24,402,84924,734,522
本公司之子公司接受劳务/服务70,759106,658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运输支出54,88658,608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接受劳务/服务227100
京唐港公司接受劳务/服务293,682120,661
小计419,554286,027
本公司之子公司(注1)拆借的资金净额(1,404,307)(6,176,500)
本公司之子公司利息收入143,581244,732
中天合创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3200
中国中煤接受委托贷款利息支出18,18819,175
本公司之子公司(注2)归集的资金净额546,806213,910
利息支出29,05031,060
本公司之子公司(注3)资金16,730,52220,673,545
资金利息收入336,827434,702
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1,223,000
延长榆能提供担保1,074,0661,248,638
小计1,074,0662,471,638

注1:此交易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不包括财务公司)从本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净额及利息收入。注2:此交易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不包括财务公司)归集至本公司账户的资金净额及利息支出。注3:此交易为本公司存入本公司之子公司财务公司的资金及利息收入。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
货币资金-存放财务公司款项本公司之子公司-财务公司16,730,522-20,673,545-
应收账款本公司之子公司198,494(198)206,388(2,064)
预付款项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380-5,718-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本公司之子公司8,316,732-8,410,920-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之子公司--121,889-
中天合创公司--146-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之子公司-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515,950(7,323)2,637,997(8,230)
本公司之子公司47,744(48)47,948(48)
小计8,880,426(7,371)11,218,900(8,278)
其他流动资产中天合创公司6-6-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之子公司2,626,286(2,626)1,908,550(1,909)
中天合创公司4,439(4)4,439(4)
小计2,630,725(2,630)1,912,989(1,913)

应付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应付账款本公司之子公司380,360813,748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62,314
小计380,360876,062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本公司之子公司-应付资金集中管理款9,995,7819,446,060
本公司之子公司355,020339,313
中国中煤及其子公司89,3629,785
小计10,440,1639,795,158
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国中煤405,725419,985

7、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收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614)8,7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17,988255,66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3,13028,39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193200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6,174252,2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5,610)(267,637)
减:所得税影响额66,679176,9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6,152(27,522)
合计170,430128,22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本集团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集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211.471.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081.461.46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19,534,04918,259,055144,121,015130,864,82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i)645,8391,475,224(72,252)(80,617)
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ii)--(155,259)(155,259)
政府补助调整(iii)3,7103,710(11,130)(14,840)
按国际会计准则20,183,59819,737,989143,882,374130,614,104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i)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可持续

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ii)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

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iii)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树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0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公司组织结构图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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