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鑫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5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44,345,560.2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和电子版,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药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控北京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控华鸿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天星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康辰 | 指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瑞药业、国瑞 | 指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物流 | 指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空港 | 指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国药健坤 | 指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前景 | 指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科技 | 指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控盛原、兰州盛原 | 指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特医 | 指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国药新特药房、新特药房 | 指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青药集团 | 指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宜昌人福 | 指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
国药集团 | 指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国药控股 | 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药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NationalMedicinesCorporation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INOPHARM(CNCM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姜修昌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丽春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
电话 | 010-67271828 | |
传真 | 010-67271828 | |
电子信箱 | Luolichun1@sinophar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住所从“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西塔6-9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77 |
公司网址 | www.cncm.com.cn |
电子信箱 | gygfzqb@sinophar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药股份 | 600511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桢、赵玥婷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49,696,045,528.87 | 45,498,583,764.24 | 9.23 | 46,468,602,844.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45,998,746.54 | 1,964,057,559.33 | 9.26 | 1,754,084,218.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92,945,826.67 | 1,910,981,633.08 | 9.52 | 1,691,583,326.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657,097.53 | 2,395,123,454.99 | 13.84 | 1,957,451,032.0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775,887,678.80 | 14,214,807,659.39 | 10.98 | 12,779,969,993.44 |
总资产 | 32,453,092,592.42 | 29,609,041,999.59 | 9.61 | 28,010,057,725.0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8443 | 2.6031 | 9.26 | 2.32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8443 | 2.6031 | 9.26 | 2.32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7739 | 2.5328 | 9.52 | 2.24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68 | 14.65 | 减少0.97个百分点 | 14.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34 | 14.25 | 减少0.91个百分点 | 14.0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226,301,799.68 | 12,913,873,854.96 | 12,389,491,124.68 | 13,166,378,749.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4,428,624.82 | 570,154,545.68 | 477,712,715.72 | 683,702,860.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12,594,479.98 | 538,533,443.60 | 480,103,600.14 | 661,714,302.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4,417,344.84 | 978,360,204.62 | 175,278,965.94 | 2,717,435,271.8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3,443.40 | 1,682,183.61 | -71,253.6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6,276,127.16 | 85,471,107.29 | 97,262,101.5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859,862.53 | 1,236,974.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67,546.10 | -7,037,552.14 | -2,468,170.8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809,978.21 | 17,277,445.56 | 20,887,280.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888,988.91 | 10,999,341.07 | 11,334,504.99 | |
合计 | 53,052,919.87 | 53,075,926.25 | 62,500,892.0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767,269,414.15 | 3,893,437,435.02 | -2,873,831,979.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568,965.47 | 41,798,093.22 | 6,229,127.75 | 562,810.9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0,481,181.38 | 138,074,601.81 | 7,593,420.43 | 14,859,862.53 |
合计 | 6,933,319,561.00 | 4,073,310,130.05 | -2,860,009,430.95 | 15,422,673.48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战略发展的关键年头。国药股份从夯基固本、转型创新、科技强企、管控提效及防控风险等方面深度谋划、统领布置、紧抓落实,在复杂多变的市场、政策环境下砥砺前行,推动企业价值重塑,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以“药械流通”为主业,涵盖全国药品分销、医药零售、医药工业、口腔学术服务、医药物流等多个业务板块。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96.96亿元,同比增加9.23%;归母净利润为21.46亿元,同比增加9.26%。
(二)2023年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强化主业、稳固存量,夯实业绩压舱石
(1)北京区域医疗直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多角度推进区域直销业务发展,保持北京市场领先地位。公司持续跟进带量采购品种、国谈品种、新上市品种的落地执行,加快推进由单纯药品销售向提供医药解决方案转型,不断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发展速度和质量。
(2)全国医药分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满足供应商多种业务需求,提供优质服务,在上游渠道扁平化政策不利影响下,尽力稳定渠道,同时进行营销转型,赋能分销。
(3)麻精药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对麻药客户的专业化学术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大麻药”战略,提升麻药供应链管理能力,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巩固在麻精特药领域的渠道优势和龙头地位。
(4)工业板块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板块聚焦营销体系转型,精心布局产品结构,加大研发新药投入,促进工业业态高质量发展。公司持续推进产业布局优化,为工业板块转型升级蓄力,借势集团内资源提效市场销售,通过向管理要效益,加强精细管控,降低生产成本。
2.发挥特色、助力转型,蓄力战略新动能
器械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信息化、智慧化提升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能力,积极扩充新品种、新业务,扩大项目规模和市场覆盖。
口腔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子公司国药前景持续推进“保存量、扩增量,抓市场、提质量”的业务发展思路,围绕“无痛、牙周、感控、正畸”四条产品主线,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零售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子公司国药新特药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积极开拓采购渠道,优化现有商品采购成本;持续引进新特药品,增加药品授权;不断拓宽经营范围,同时积极做好新增网点的布局。
3.科技强企、价值重塑,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是产学研结合循序突破。报告期内,子公司国瑞药业进一步增强研发能力,发挥校企优势互补,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创新型企业建设有力推进。报告期内,子公司国药科技本年共完成7个软件著作权及实用新型专利2个。子公司国药物流共取得知识产权授权12项,其中软件著作权4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三是数字化转型助力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数据管理部,承担公司数据管理和数字化转型的职能,并发布数字化转型蓝图,明确公司的数字化转型目标和战略,有效助力各业态业务开展。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护航
1.加强运营管控,强化内控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重点环节、领域及专项进行内控检查工作。持续实施制度废改立,组织全级次公司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开展制度综合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保障全级次公司制度有效衔接和匹配协调。
2.强化合规管理,防范合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和完善合规风险识别机制,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和分析报告,推动公司法治合规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3.加强人事管理,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报告期内,公司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化”和“职业化”改革要求,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断激发干部人才队伍活力,多措并举强化后备人才培养,公司全力打造全方位、多元化的培训体系,促进员工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以培训为抓手助推公司人才多方位发展。
(四)激活党建红色引擎,夯实企业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持续推动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更加精准高效,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提升,研发生产推进有序,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各项经营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流通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国民医疗保健意识逐步增强,伴随人口老龄化、慢病患病率增加等长期趋势带来的刚性需求以及医疗服务便利性提高和国家加大医保投入,居民医疗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促进了医药需求。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实现稳步发展,行业规模不断增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市场格局得到重塑,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医药流通体系基本建成,为满足人民健康需要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
从行业政策看,我国医药行业对政策依赖度高。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医保控费仍是当前医药行业政策主基调。近年来,随着药械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和国产替代等医药流通领域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实施,多策并举进一步推动医药流通行业格局重塑。
叠加政策催化和企业自发变革,医药流通行业正在从速度规模型转向质量效益型,朝着数字化、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趋势发展,通过增强药品、器械供应安全保障能力,以科技赋能、创新引领行业协同发展,促进药械资源均衡配置等举措不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来看,医药流通行业规范化、集中化的程度逐步提高,传统配送业务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行业竞争压力不断强化,促使行业内规模企业向以优化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的新型商业模式转型,逐步从传统的药品分销商向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供应链服务商转型,通过为全产业链提供专业化及标准化服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与价值。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导,在稳定四大主业基础上积极发展六大特色领域业务,涵盖直销、分销、麻药、工业、口腔、专业零售、营销服务、物流等多业务板块。公司以药品及器械配送为主,创新服务和电商为辅,公司在北京地区医疗市场占有率保持绝对优势;分销业务以普药分销和服务为主,业务网络覆盖全国;麻药业务以麻精药分销和学术服务为主,业务网络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且在麻精药品渠道保持着龙头地位,在行业中保持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在提升区域批发企业麻药管理能力、医疗麻药合理应用水平等方面发挥着良好地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工业方面,公司持续加强新药研发及投入力度,推进新产品上市和营销推广,2023年净利润实现高速增长;口腔业务以营销推广为主,围绕“无痛、牙周、感控、正畸”四条产品主线,2023年销售收入稳定增长;专业零售业务方面,自有专业零售药房拓展至三家,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在营销业务方面,2023年公司营销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均保持较快增速;物流服务方面,公司物流业务在满足自有配送服务需求基础上,持续拓展第三方物流服务。2023年公司持续探索和挖掘业务增量和创新动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良性及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规模及商业网络优势
公司已经实现北京地区等级医院的100%覆盖,并覆盖超过4700家的基层医疗机构。其中,公司在二、三级医院的销售居于区域首位,具有强大的北京地区医疗终端覆盖及服务能力。
公司零售直销业务已经覆盖全国500强连锁药店和众多单体药店,直接渠道覆盖超3万多家门店,渠道延伸可覆盖22万余家终端药店。公司持续加强与零售连锁的深度合作,打造零售服务新模式,缩短医药流通环节,实现数据、信息和购销的统一,助力品牌制药企业深入零售终端,实现区域精准营销。
2、全品类产品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商业资源积累,在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多个领域均有丰富的品种资源,与上千家国内外上游供应商保持多年的稳定合作关系,整体经营品规上万个。
3、专业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不断提升供应链价值,并为终端医疗机构改善诊疗服务能力提供支持。公司通过与重点供应商的合作,向临床治疗提供最新产品,同时为北京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提供“互联网送药到家”等服务,线上线下业务加速融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4、麻精药品市场领先优势
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业务中,公司一直保持着领先的市场份额,并在行业中有着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在推动行业整体发展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多年来公司坚持传递关爱癌痛患者的“无痛化”用药理念,在改善临床用药理念、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增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药品等方面,履行着行业领军的使命和责任。公司麻精药品业务覆盖31个省政级区域,辐射50000余家全国麻精医疗客户。
5、特色业态优势
公司血液制品业务在北京地区及全国医药市场的一级商中保持明显优势。公司分销的血液制品产品齐全、已经覆盖北京地区所有二、三级医院,市场份额占比较高、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
公司进口保税业务依托公司口岸优势,成为了国药控股在北方区域的进口保税分销服务平台。公司借助母公司国药控股的全国最大药品分销专业网络,协助进口供应商实现对经销商的精准覆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6、精益化管控及合规优势
公司坚持精益化管理,实施各项降本增效措施,确保良好的管控效率。同时始终坚持合法合规开展经营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合规经营要求,致力于将合规经营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建设方向。
7、国药品牌优势
公司依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品牌实力,在央企控股医药类上市公司中享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在业界的口碑及影响力日益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国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96.96亿元,同比上升9.23%;利润总额29.31亿元,同比上升9.04%;净利润23.34亿,同比上升9.6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46亿元,同比上升9.26%;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20.93亿元,同比上升9.5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到27.27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324.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7.76亿元,每股净资产20.91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3.68%。公司总股本为754,502,998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市值为215.94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9,696,045,528.87 | 45,498,583,764.24 | 9.23 |
营业成本 | 45,704,776,081.97 | 41,676,318,101.72 | 9.67 |
销售费用 | 962,378,292.42 | 956,496,372.86 | 0.61 |
管理费用 | 467,127,883.37 | 435,617,123.71 | 7.23 |
财务费用 | -126,126,705.73 | -28,839,892.1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71,197,375.91 | 66,995,551.77 | 6.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657,097.53 | 2,395,123,454.99 | 13.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311,032.06 | -152,318,947.7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175,873.79 | -639,572,792.33 | 不适用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 51,063,773,193.16 | 47,450,057,512.10 | 7.08 | 10.28 | 10.85 | 减少0.47个百分点 |
产品销售 | 1,076,686,324.88 | 720,154,107.23 | 33.11 | -20.60 | -30.87 | 增加9.93个百分点 |
仓储物流 | 363,477,363.60 | 268,985,070.43 | 26.00 | 21.19 | 25.50 | 减少2.54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消数 | -2,911,884,104.46 | -2,764,074,091.91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
合计 | 49,592,052,777.18 | 45,675,122,597.85 | 7.90 | 9.15 | 9.65 | 减少0.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 51,063,773,193.16 | 47,450,057,512.10 | 7.08 | 10.28 | 10.85 | 减少0.47个百分点 |
产品销售 | 1,076,686,324.88 | 720,154,107.23 | 33.11 | -20.60 | -30.87 | 增加9.93个百分点 |
仓储物流 | 363,477,363.60 | 268,985,070.43 | 26.00 | 21.19 | 25.50 | 减少2.54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消数 | -2,911,884,104.46 | -2,764,074,091.91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
合计 | 49,592,052,777.18 | 45,675,122,597.85 | 7.90 | 9.15 | 9.65 | 减少0.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北京地区 | 48,329,519,088.62 | 44,787,842,341.91 | 7.33 | 9.97 | 10.59 | 减少0.52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1,262,533,688.56 | 887,280,255.94 | 29.72 | -15.11 | -23.44 | 增加7.65个百分点 |
合计 | 49,592,052,777.18 | 45,675,122,597.85 | 7.90 | 9.15 | 9.65 | 减少0.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模式 | 32,529,369,319.37 | 30,493,045,045.54 | 6.26 | 10.93 | 11.63 | 减少0.58个百分点 |
分销模式 | 18,534,403,873.79 | 16,957,012,466.56 | 8.51 | 9.15 | 9.47 | 减少0.27个百分点 |
工业模式 | 1,076,686,324.88 | 720,154,107.23 | 33.11 | -20.60 | -30.87 | 增加9.93个百分点 |
其他模式 | 363,477,363.60 | 268,985,070.43 | 26.00 | 21.19 | 25.50 | 减少2.54个百分点 |
减:内部抵消数 | -2,911,884,104.46 | -2,764,074,091.91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
合计 | 49,592,052,777.18 | 45,675,122,597.85 | 7.90 | 9.15 | 9.65 | 减少0.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商品销售,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子公司国控北京、国控华鸿、国控天星、国控康辰、国药前景、国药健坤、国药空港(一部分)、兰州盛原和国药新特药房,属于医药商业业态,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产品销售,即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和国药特医,主要为医药工业业态;
3、仓储物流,即控股子公司国药物流和国药空港(一部分),主要为医药专业第三方物流业态。
主要业务分地区情况为:
1、北京地区,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在京子公司;
2、其他地区,主要指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兰州盛原和国药特医。
主要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为:
1、直销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直销业务模式;
2、分销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分销业务模式;
3、工业模式,主要包括药品工业产品的销售模式;
4、其他模式,主要包括医药专业第三方物流业务模式。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7,450,057,512.10 | 103.89 | 42,807,008,175.06 | 102.76 | 10.85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720,154,107.23 | 1.58 | 1,041,727,263.18 | 2.50 | -30.87 | |
仓储物流 | 仓储物流 | 268,985,070.43 | 0.59 | 214,322,951.25 | 0.51 | 25.50 | |
减:内部抵消数 | 减:内部抵消数 | -2,764,074,091.91 | -6.05 | -2,406,579,397.77 | -5.78 | ||
合计 | 合计 | 45,675,122,597.85 | 100.00 | 41,656,478,991.72 | 100.00 | 9.6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商品销售 | 商品销售 | 47,450,057,512.10 | 103.89 | 42,807,008,175.06 | 102.76 | 10.85 | |
产品销售 | 产品销售 | 720,154,107.23 | 1.58 | 1,041,727,263.18 | 2.50 | -30.87 | |
仓储物流 | 仓储物流 | 268,985,070.43 | 0.59 | 214,322,951.25 | 0.51 | 25.50 | |
减:内部抵消数 | 减:内部抵消数 | -2,764,074,091.91 | -6.05 | -2,406,579,397.77 | -5.78 | ||
合计 | 合计 | 45,675,122,597.85 | 100.00 | 41,656,478,991.72 | 100.00 | 9.6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受品种结构调整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本年产品销售的营业成本较上年降幅较大。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02,621.6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1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71,915.4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0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58,194.8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8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962,378,292.42 | 956,496,372.86 | 0.61 |
管理费用 | 467,127,883.37 | 435,617,123.71 | 7.23 |
研发费用 | 71,197,375.91 | 66,995,551.77 | 6.27 |
财务费用 | -126,126,705.73 | -28,839,892.16 | 不适用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1,197,375.9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69,954,399.20 |
研发投入合计 | 141,151,775.1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9.56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2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27 |
本科 | 36 |
专科 | 5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657,097.53 | 2,395,123,454.99 | 13.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311,032.06 | -152,318,947.7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175,873.79 | -639,572,792.33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8,959,091,592.12 | 27.61 | 5,745,371,313.23 | 19.40 | 55.94 | 公司持续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并在回款周期和承担相应的保理贴现费用之间进行动态平衡管理,伴随2023年度应收款回款效率改善,年末将用于应收账款融资的规模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893,437,435.02 | 12.00 | 6,767,269,414.15 | 22.86 | -42.47 | 公司持续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并在回款周期和承担相应的保理贴现费用之间进行动态平衡管理,伴随2023年度应收款回款效率改善,年末将用于应收账款融资的规模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689,811.64 | 0.03 | 14,521,491.82 | 0.05 | -40.16 | 本年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17,525,624.06 | 0.05 | 286,226.22 | 0.01 | 6,023.00 | 本年自有房产出租,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2,540,003.15 | 0.01 | 36,212,585.30 | 0.12 | -92.99 | 本年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开发支出 | 127,985,099.28 | 0.39 | 67,994,834.24 | 0.23 | 88.23 | 本年药品生产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61,120,357.03 | 0.19 | 176,898,182.35 | 0.60 | -65.45 | 本年末客户预付款方式结算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 | 2023年 | 2022年 |
其他货币资金 | 52,413,975.89 | 63,017,508.40 |
合计 | 52,413,975.89 | 63,017,508.40 |
其中:
单位:元
其他货币资金 | 2023年 | 2022年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2,093,529.89 | 62,785,758.40 |
保函保证金 | 320,446.00 | 231,750.00 |
合计: | 52,413,975.89 | 63,017,508.40 |
本集团并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3个月至1年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情况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之“行业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35,231,965.47 | 6,566,127.75 | 41,798,093.22 | |||||
私募基金 | 130,481,181.38 | 10,817,458.31 | -3,224,037.88 | 138,074,601.81 | ||||
合计 | 165,713,146.85 | 10,817,458.31 | 6,566,127.75 | -3,224,037.88 | 179,872,695.0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0513 | 联环药业 | 3,500,000.00 | 自筹 | 35,568,965.47 | 6,566,127.75 | 562,810.95 | 41,798,093.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合计 | / | / | 3,500,000.00 | / | 35,568,965.47 | 6,566,127.75 | 562,810.95 | 41,798,093.22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5亿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产业基金已于2018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
2020年5月13日,根据《投资分红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3,600.63万元,扣除留存资金及预留费用755.84万后,加取得投资分红625.83万元,共计可收回3,470.62万元,后经决定其中50%即人民币1,735.31万元被用于以分配额转实缴出资。
2021年1月7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224.80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242.61万元。
2023年1月17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56.92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73.44万元。2023年6月17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265.48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653.2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约人民币1.22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创新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0.00万元投资认购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本公司于2021年8月缴付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800.00万元,于2022年9月缴付出资额人民币2,400.00万元。产业创新基金已于2021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4,200.00万元。
由于本公司从基金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不满足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对基金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医药行业经历了变革和发展,受外部整体经济环境变动和医药行业内部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医药行业面临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但医药行业也展现了自身的韧性和活力,通过加
公司名称 | 权益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2023年营业收入 | 同比(%) | 2023年净利润 | 同比(%) | 营业范围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65,240.00 | 700,261.66 | 305,819.25 | 1,380,248.31 | 11.09 | 33,309.16 | 10.54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60.00 | 35,000.00 | 331,040.23 | 136,357.17 | 593,550.61 | 12.06 | 12,200.19 | 21.77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1.00 | 10,000.00 | 355,945.29 | 75,660.68 | 574,991.94 | 9.84 | 11,853.28 | 2.15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13,000.00 | 194,085.90 | 90,171.53 | 353,071.31 | 25.01 | 12,605.99 | 4.75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61.06 | 48,301.67 | 181,637.48 | 126,808.78 | 108,083.51 | -20.14 | 8,866.80 | 32.57 | 新药、成药制造等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6.30 | 9,062.00 | 50,177.94 | 30,948.08 | 32,086.49 | 25.29 | 2,980.78 | 20.60 | 仓储服务等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30,478.70 | 9,617.16 | 22,715.40 | 84.14 | 1,351.68 | -12.48 | 仓储及代理进出口等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7,440.66 | 18,820.13 | 12,854.99 | 39,310.34 | -41.46 | 688.50 | -29.95 | 中成药、西药销售等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20,652.87 | 18,446.95 | 16,133.06 | 10.46 | 7,386.82 | 28.92 | 销售医疗器械(Ⅲ类)等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2,000.00 | 4,562.42 | 2,516.56 | 5,035.25 | -49.29 | 16.43 | -89.46 | 销售医疗器械等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 | 70.00 | 2,000.00 | 13,044.63 | 3,862.78 | 18,591.70 | 41.69 | 646.19 | 37.27 | 药品销售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2,484.20 | 1,291.83 | 371.23 | -57.74 | -432.97 | -976.03 | 特殊用途医学配方食品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1,578.85 | 663.29 | 4,006.93 | 250.43 | -186.61 | 23.77 | 药品零售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08 | 13,956.28 | 32,442.35 | 26,692.69 | 12,820.39 | 33.98 | 922.41 | -17.74 | 麻精药原料药的生产、经营等;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9,352.70 | 1,083,571.93 | 817,349.60 | 805,957.75 | 14.97 | 242,878.48 | 16.88 | 药品生产、销售;代理进出口等 |
快药品创新,推进药品国际化,促进药品智能化,实施药品保障等措施,不断提升医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价值。同时,随着医保政策的优化和完善,基药目录的调整和更新,DRG/DIP支付方式的推进和落地等,医药行业也迎来了政策端的暖风,为医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支持。近年来集采、医保、审评等多项政策倒逼行业内企业主动转型,创新药研发有望进一步加大,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行业内企业竞争实力有所分化,行业资源将不断向拥有完整产业链、较强规模效应、产品组合丰富、研发管线深厚,供销渠道稳定的大型药企集中。“控费”仍将是医药行业政策的主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为新医改深水区阶段的有力抓手和突破口,将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完善提高。未来医药流通市场规模增速将有所放缓,行业集中度将日趋提升,行业盈利空间将进一步压缩。此外,数字化将推动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医药行业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的应用逐步加快,在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各环节的应用程度不断提高,推进效率和质量提升,推进行业供应链协同发展。随着互联网普及及规范体系建设和完善,医药电商规模和份额将持续增加,医药企业的销售渠道及服务模式进一步延展。医药行业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竞争不断加剧,推动医药企业加快国际合作和新兴市场拓展的步伐,带动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等创新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国药集团、国药控股“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引,积极落实和完善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以做强、做优、做大、做精,促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强主业、补短板、求突破、防风险、科技赋能、数字化及数字化转型,在“十四五”期间,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以助力健康中国、服务美好生活为使命,构建特色+医药健康生态和资源整合的平台,努力成为中国特色医药产业的领航者为愿景,着力一大核心、四大主业、六大特色领域,打造百十亿级产业集群。一大核心是药械流通服务;四大主业是直销、分销、麻药、工业恒强发展;六大特色是布局特色领域,即口腔业务、专业零售、诊断试剂、物流服务、营销服务和医疗服务。公司积极布局医药健康产业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进军大健康领域各相关细分行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十四五”战略规划,以合规经营为基础,紧密围绕国资委“一利五率”及“两金”管控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化降本节支,强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效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强化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二是着力夯实主业,稳固市场份额和收益,守住龙头地位不动摇;三是着力发展特色业务,形成新的增长点;四是着力产业投资并购,推进产业链布局;五是着力发挥品牌效应,实现产业聚集和生态圈建设。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随着带量采购的进一步推进,药品流通环节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改革持续成为医改重心,医保控费大趋势让医药产业中下游持续承压,控费政策的影响逐步从药品扩展至医疗器械。带量采购持续扩围扩面,涉及产品的价格进一步下调。目前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涵盖了仿制药、高值耗材、生物制品、中成药等,药品、器械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政策一旦发生变化也将对公司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2.市场风险
市场主要竞争者或新进者削弱了公司的相对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越来越大。
3.应收账款风险
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队医疗改革、分级诊疗逐步实施等影响下,医疗终端货款回笼周期延长,从而增加了公司的资金成本和资金压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逐步形成权责明晰、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协调沟通,修订完善内控相关制度,梳理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质量、运营效率。同时,不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管理流程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化和完善对所属公司的管理,使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今后将继续严格贯彻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强化监管,努力推动治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公司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除了在资产关系上是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外,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实体。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0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占三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当选的监事能够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包括公司治理信息、股东权益信息等,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的各种信息。
7.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整套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了与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在考核中实施。
8.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积极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要求。
公司作为医药商业企业,经营的药品直接向国内外供应商或分销商采购,销售直接面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经销企业,因其地域性和品种特性,与控股股东不可避免存在关联交易。针对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保护股东利益,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
为履行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实际控制人国药集团和控股股东国药控股积极筹划涉及公司经营业务的重大事项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10)。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交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于2017年6月8日发布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相关公告。
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出具了承诺,自承诺出具日起五年内,将推动国药控股、国药股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择机将国瑞药业注入现代制药、将国瑞药业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调整国瑞药业产品结构等方式予以处置。2023年8月,公司与国药现代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其管理国药股份持有的国瑞药业61.06%的股权。
9.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专门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全面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完全做到了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报告期,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国药集团就解决国瑞药业与国药现代同业竞争问题出具承诺:“自承诺出具日起五年内,将推动国药控股、国药股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择机将国瑞药业注入国药现代、将国瑞药业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调整国瑞药业产品结构等方式予以处置。”
为推动履行上述承诺,避免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经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国药现代于2023年8月23日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所持国瑞药业61.06%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予国药现代管理。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托管情况”相关章节内容。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 | 2023年4月25 | www.see.com.cn | 2023年4月26 | 2022年年度股东 |
大会 | 日 | 日 | 大会决议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18日 | www.see.com.cn | 2023年8月19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8日 | www.see.com.cn | 2023年9月9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姜修昌 | 董事长 | 男 | 60 | 2018-01-04 | 2025-04-07 | 是 | |||||
刘勇 | 董事 | 男 | 54 | 2018-01-04 | 2025-04-07 | 是 | |||||
李晓娟 | 董事 | 女 | 48 | 2022-04-07 | 2025-04-07 | 是 | |||||
文德镛 | 董事 | 男 | 53 | 2019-05-09 | 2025-04-07 | 是 | |||||
蒋昕 | 董事 党委书记 | 女 | 54 | 2022-04-07 2021-03-01 | 2025-04-07 | 255 | 否 | ||||
田国涛 | 董事 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 | 男 | 54 | 2022-04-07 2022-04 2022-5-31 | 2025-04-07 2023-12-31 | 255 | 否 | ||||
余兴喜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2-04-07 | 2025-04-07 | 20 | 否 | ||||
史录文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2-04-07 | 2025-04-07 | 20 | 否 | ||||
陈明宇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2-04-07 | 2025-04-07 | 20 | 否 | ||||
刘燊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2-04-07 | 2025-04-07 | 20 | 否 | ||||
刘静云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7 | 2018-01-04 | 2025-04-07 | 是 | |||||
卢凯 | 监事 | 男 | 41 | 2022-04-07 | 2025-04-07 | 是 | |||||
杨春雨 | 职工监事 | 男 | 45 | 2022-04-18 | 2025-04-07 | 73 | 否 | ||||
叶彤 | 副总经理 | 女 | 53 | 2020-01-01 | 2023-12-31 | 204 | 否 | ||||
张婷 | 党委副书记 | 女 | 44 | 2023-08-01 | 37.19 | 否 | |||||
陈飞 | 财务总监 | 男 | 48 | 2023-10-13 | 2025-04-07 | 19.13 | 否 | ||||
肖卓远 | 副总经理 | 女 | 46 | 2020-01-01 | 2023-12-31 | 178.5 | 否 | ||||
唐磊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0-01-01 | 2023-12-31 | 178.5 | 否 |
刘暾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男 | 47 | 2021-05-01 | 153 | 否 | |||||
罗丽春 |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 女 | 42 | 2020-08-14 2022-05-31 | 2023-12-31 2025-04-07 | 115 | 否 | ||||
魏平孝 | 财务总监(离任) | 男 | 60 | 2021-10-01 | 2023-10-13 | 178.5 | 否 | ||||
邵伟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60 | 2020-01-01 | 2023-10-13 | 159.3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1,886.19 | /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领取报酬起始年月 | 报告期内领取报酬终止年月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姜修昌 | 董事长 | 2023-01-01 | 2023-12-31 | 是 | |
刘勇 | 董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是 | |
李晓娟 | 董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是 | |
文德镛 | 董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是 | |
蒋昕 | 董事、党委书记 | 2023-01-01 | 2023-12-31 | 255 | 否 |
田国涛 | 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2023-01-01 | 2023-12-31 | 255 | 否 |
余兴喜 | 独立董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20 | 否 |
史录文 | 独立董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20 | 否 |
陈明宇 | 独立董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20 | 否 |
刘燊 | 独立董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20 | 否 |
刘静云 | 监事会主席 | 2023-01-01 | 2023-12-31 | 是 | |
卢凯 | 监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是 | |
杨春雨 | 职工监事 | 2023-01-01 | 2023-12-31 | 73 | 否 |
叶彤 | 副总经理 | 2023-01-01 | 2023-12-31 | 204 | 否 |
张婷 | 党委副书记 | 2023-07-01 | 2023-12-31 | 37.19 | 否 |
陈飞 | 财务总监 | 2023-10-01 | 2023-12-31 | 19.13 | 否 |
肖卓远 | 副总经理 | 2023-01-01 | 2023-12-31 | 178.5 | 否 |
唐磊 | 副总经理 | 2023-01-01 | 2023-12-31 | 178.5 | 否 |
刘暾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2023-01-01 | 2023-12-31 | 153 | 否 |
罗丽春 |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 2023-01-01 | 2023-12-31 | 115 | 否 |
魏平孝 | 财务总监(离任) | 2023-01-01 | 2023-09-30 | 178.5 | 否 |
邵伟 | 副总经理(离任) | 2023-01-01 | 2023-08-31 | 159.38 | 否 |
合计 | / | / | / | 1,886.1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姜修昌 | 2010年5月至2021年3月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6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目前亦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11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刘勇 | 2009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18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目前担任国药产投董事并兼任国药控股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10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兼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晓娟 | 2001年4月至2005年2月历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及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部副部长;2005年2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审计监察办公室主任、审计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21年3月历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监事;2021年3月起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目前亦兼任国药控股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文德镛 | 现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曾任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公司总经理、重庆药友制药副总裁、总裁;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复星医药副总裁、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复星医药高级副总裁;2022年1月至4月任复星医药联席总裁;2022年4月至5月任复星医药总裁;2017年9月至今担任国药控股董事;目前担任国药产投董事及国药一致监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蒋昕 | 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担任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2009年11月至2016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战略规划部副主任;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主任;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 |
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品牌管理部主任;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品牌管理部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2021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田国涛 | 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卫生部北京医院药学部药品供应室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2008年7月至2021年8月历任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余兴喜 | 2010年10月至2018年4月担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现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整体上市的A+H上市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此前曾担任财务部长、投资部经理,对财务会计、投融资、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等有深入的研究,是2020年10月31日成立的“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成员之一。2018年至2023年12月担任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兼任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等职务。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史录文 | 1987年至2006年,历任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后勤部主任、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北京卫生局局长助理;2000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2003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评估专家、卫生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陈明宇 | 1995年9月至2017年7月先后担任德勤、安永、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的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负责多家大型中资企业全球财税及并购业务;现任德与安(北京)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清华大学客座教授。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燊 | 1999年9月至今先后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卓纬(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22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刘静云 | 2003年11月起在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担任资金与信用管理部副部长、资金与信用管理部部长、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资金部部长,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2023年12月29日起任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书记,亦兼任国药控股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监事等职位。2011年12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卢凯 | 2010年7月至2020年7月在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任风险与运营管理部专员、主管、副部长、部长等职务,2020年7月起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与运营管理部副部长。目前兼任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杨春雨 | 曾就职于北京圣安堂医药有限公司、北京伊力诺依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叮当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年3月加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岗位为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2023年9月1日起担任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叶彤 | 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端业务部总监;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 |
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 | |
张婷 | 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副主任、团委书记;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2019年11月至2023年9月担任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08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
陈飞 | 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担任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担任国药控股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担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3年8月担任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9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肖卓远 | 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兼任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采购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等职位。 |
唐磊 | 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麻特药品部总监;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麻药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位。 |
刘暾 | 2008年10月至2020年7月在政府机关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21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罗丽春 | 2011年1月至2020年8月历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合规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合规部部长;2022年1月至5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2年5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亦兼任国药股份旗下多家子公司董事、监事等职位。 |
魏平孝 | 2004年11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20年6月担任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担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邵伟 | 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担任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2年3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勇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裁 | 2017年11月 | |
姜修昌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3年7月 | |
李晓娟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1年3月1日 | |
文德镛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 | |
刘静云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中心总经理 | 2022年10月17日 | 2023年12月29日 |
卢凯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与运营管理部副部长 | 2020年7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蒋昕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1年10月5日 | |
蒋昕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
蒋昕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9月7日 | |
田国涛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25日 | |
田国涛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2月28日 | |
田国涛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
田国涛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1年10月25日 | |
田国涛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5日 | |
田国涛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3年9月7日 | |
邵伟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2年11月15日 | 2023年9月7日 |
邵伟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0年4月10日 | 2023年9月7日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1日 | 2023年9月7日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1年1月13日 | 2023年4月6日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31日 | 2022年3月14日 |
邵伟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 | 董事、董事长 | 2022年3月14 | 2023年9月7 |
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魏平孝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25日 | 2023年10月11日 |
魏平孝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5日 | 2023年10月11日 |
魏平孝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17日 | 2023年10月11日 |
魏平孝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25日 | 2022年3月14日 |
魏平孝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5日 | 2022年8月22日 |
魏平孝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22日 | 2023年10月11日 |
魏平孝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2023年10月11日 |
魏平孝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2023年10月11日 |
魏平孝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0月5日 | 2023年10月11日 |
叶彤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11日 | |
叶彤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月6日 | 2023年8月4日 |
叶彤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17年4月21日 | |
叶彤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1日 | |
叶彤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30日 | |
陈飞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
陈飞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
陈飞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
陈飞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
陈飞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11日 | |
陈飞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11日 | |
陈飞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11日 | |
肖卓远 | 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8日 | |
肖卓远 |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5月13日 | |
肖卓远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14日 |
肖卓远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3年9月7日 | |
肖卓远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12日 | |
唐磊 | 国药控股兰州盛原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3月30日 | |
唐磊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15日 | 2023年3月21日 |
唐磊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15日 | |
唐磊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执行董事 | 2021年6月7日 | |
唐磊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2年2月28日 | |
唐磊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22日 | |
唐磊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3年4月6日 | |
唐磊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代表 | 2023年2月20日 | |
唐磊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年10月11日 | |
唐磊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3月30日 | 2023年12月28日 |
罗丽春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2022年3月22日 | 2023年3月21日 |
罗丽春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9月7日 | |
罗丽春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2月28日 | |
罗丽春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3年3月21日 | |
罗丽春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15日 | 2023年9月7日 |
罗丽春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15日 | 2023年9月7日 |
杨春雨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23年9月1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及有关决议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其薪酬的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评及薪酬制度的相关规 |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公司年初下达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确定考核指标并按其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886.19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魏平孝 | 财务总监 | 离任 | 到龄退休 |
邵伟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到龄退休 |
张婷 | 党委副书记 | 聘任 | 工作调动 |
陈飞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工作调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3月22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22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0月13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0月24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2月12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姜修昌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刘勇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李晓娟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文德镛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蒋昕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田国涛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余兴喜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史录文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陈明宇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刘燊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余兴喜、陈明宇、刘燊、姜修昌、李晓娟 |
提名委员会 | 史录文、陈明宇、刘燊、姜修昌、刘勇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燊、余兴喜、史录文、蒋昕 |
战略委员会 | 姜修昌、余兴喜、史录文、刘勇、文德镛、田国涛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公司5名委员中的姜修昌、李晓娟等2名关联委员回避参与表决)《<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与2023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 |
2023年8月1日 | 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国药股份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国药股份关于与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年10月13日 | 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聘任陈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0月13日 | 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聘任陈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国药股份受让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国药股份参股公司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国药青海生物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五)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8月1日 | 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认为其薪酬和考核符合公司绩效考评及薪酬等制度的相关规定。 | 审议通过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5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7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13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3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17 |
销售人员 | 731 |
物流人员 | 370 |
采购人员 | 168 |
业务支持人员 | 396 |
职能人员 | 921 |
其他人员 | 35 |
合计 | 3,13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 218 |
本科学历 | 1,567 |
大专 | 901 |
中专 | 189 |
高中学历及以下 | 263 |
合计 | 3,13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框架,按照“具有市场竞争力,体现人才价值,发挥激励作用”的原则,规范国药股份薪酬管理工作。以激励性薪酬分配制度为核心,建立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体系,努力实现员工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业绩与收入一致”的目标,将个人收益和公司效益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保健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培训实践锻炼与知识学习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内容学习与精神领会相结合,充分体现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位、多元化的培训体系,覆盖了各个部门和岗位,让员工能够随时随地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不仅关注课程内容的更新和优化,更重视员工实际应用能力的提升。
2023年,按年度培训计划共开展培训项目51次,其中,质量法律法规类培训15次、通用类培训8次、继续教育类5次、其他各类培训23次。参训人次为10196人次,培训总学时为53683.1学时,员工培训覆盖率为100%。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按照标准工时制执行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773,290.67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
2.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8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0,021,344.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净利润的30.04%。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3.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药股份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45,998,746.54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计提),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2,145,998,746.54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的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5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44,345,560.2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8.5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644,345,560.29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45,998,746.54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44,345,560.29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3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优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机制有效运行,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督促子公司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事前向公司报告工作。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我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认为我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1.0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国瑞药业因新建原料车间(二)项目,于2022年8月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其有效期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7年8月16日止。污染物类型主要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
废水:国瑞药业废水总排口已于2014年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请封堵,故排污许可证主要对废气排放做出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转移至危险废物库,由第三方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合规处理。
废气:共七个排放口,分别为锅炉房锅炉废气排口,原料车间废气排口、制剂废气排口、废水站废气排口、危废库废气排口、原料车间(二)废气排口、新废水站废气排口。
依照排污许可证的环境管理要求,国瑞药业已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依照自行监测方案实施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填报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排放口如下: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DA001 | 锅炉废气排口 | 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
DA002 | 原料车间废气排口 | 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二氧化硫 |
DA003 | 制剂废气排口 | 颗粒物 |
DA004 | 废水站废气排口 | 氨、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 |
DA005 | 危废库废气排口 | 非甲烷总烃 |
DA006 | 原料车间(二)废气排口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氨气)、苯系物、二氯甲烷、甲醇、丙酮、乙酸乙酯 |
DA007 | 新废水站废气排口 | 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氨气)、硫化氢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瑞药业防治污染设施共有7处,全部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设置,并定时进行维修维护,其中2020年对蒸汽锅炉进行了低氮改造后,锅炉就已改为备用状态,蒸汽采用开发区市政管道蒸汽,当市政蒸汽管路检修或故障时,才启动备用锅炉。原料车间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用第三方进行维护运行。
① 原料车间废气采用冷凝回流+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VOCs在线监测系统,达标排放;
② 制剂车间废气采用布袋除尘装置;
③ 废水站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光氧催化处理(改为备用);
④ 危废库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
⑤ 原料车间(二)废气处理设施设置2套子系统分别处理高浓度废气和低浓度废气,高浓度废气经高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排入低浓度处理子系统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口;低浓度废气经低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中“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处理后,与高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尾气混合后,再接入低浓度废气处理子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⑥ 新废水站废气采用碱液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
以上污染设施运行良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瑞药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严格落实环评管理、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1]63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淮环验[2014]14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5]39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冻干三线《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药品生产智能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开表批[2018]9号);药品生产智能化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
冻干一、二线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开表批[2018]8号);冻干一、二线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他喷他多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淮环复[2019]15号);排污许可证2020年12月26日重新申领,证书编号:9134040072334670XN001P;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奥硝唑注射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复【2021】13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原料车间(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环复[2021]30号)。排污许可证2022年8月17日重新申领,证书编号:9134040072334670XN001P;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开环复【2022】14号;国药集团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原料车间(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自主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国瑞药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新编制,重点在加强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和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和善后工作机制,对企业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已制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号:340402-2021-019-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I、监测对象
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地下水
II、监测项目、范围、时间和频率
i.废水
该项目排放废水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见表1。
表1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后期雨水排放口(DW001) | pH、CODcr、NH3-N |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每次连续监测1天,1次/天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ii.废气
该项目排放废气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检测频率见表2。
表2废气监测方案
废气种类 |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有组织 废气 | 锅炉废气排放口 (DA001) | 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NOx、 | 每月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 | |||
原料药废气排放口(DA002) | 氯化氢、二氧化硫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 | 采用VOCs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时时在线监测 | |||
制剂废气排放口(DA003) | 颗粒物 | 每季度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老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4) | 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每月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危废库废气排放口(DA005) | 非甲烷总烃 | 每季度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原料车间(二)废气排放口(DA006)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 每月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氯化氢、硫酸雾、氨(氨气)、苯系物、二氯甲烷、甲醇、丙酮、乙酸乙酯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新污水站废气排放口(DA007)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 每月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 每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 | ||
无组织 废气 | 厂界 |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氯化氢、苯系物 | 半年监测一次。非连续采样至少4个。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iii.噪声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见表3。
表3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四周厂界 | 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1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ⅳ.土壤
该项目公司土壤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见表4。
表4土壤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主厂区北侧 | 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土壤pH | 1次/年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厂区东侧 | |||
厂区中部 |
ⅴ.地下水
该项目公司地下水监测点布设、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见表5。
表5地下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生产车间北侧、储运仓库北侧 | 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以CODmn法,以O2计)、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 1次/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为响应政府减排倡议,国瑞药业2023年在危险废物库废气治理设施碱洗喷淋塔后及UV光氧前增加活性炭过滤箱,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改造后废气进行检测,改造前非甲烷总烃检测数据为2.91mg/m3,改造后非甲烷总烃检测数据可降低至2.30mg/m3,全年减少非甲烷总烃排放
71.3kg。
2、国瑞药业2023年本着进一步降低VOCs的排放,在征得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同意后在原料一车间合成一和合成二功能间废气治理设施由原“冷凝回流+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基础上增加喷淋装置,旨在最大限度上改善环境质量,积极探寻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新思路。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95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不仅优化了生产过程,还显著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并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了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主要措施如下:1.对制冷机组实施了智能控制策略,通过先进的算法自动调节制冷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响应实际的冷却需求,降低不必要的能耗,2023年共计减碳373吨。2.在照明系统中广泛使用了LED灯,相比传统照明解决方案,LED灯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和更低的能耗,进一步降低了电力消耗,2023年共计减碳294吨。3.淘汰了部分高能耗水泵,引入了新型高效节能泵,这些泵具有更高的能效等级,从而减少了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2023年共计减碳291吨。4.搭建了能源管理平台,该平台集成了数据分析和实时监控功能,可以有效跟踪和管理能耗,进一步加强了能源管理工作,确保能源使用效率最大化。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是。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前单独披露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609.62 | 捐赠以资金为主,物资为辅。 |
其中:资金(万元) | 1,585.5 | 不适用 |
物资折款(万元) | 24.12 | 不适用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0.68 | 不适用 |
其中:资金(万元) | 19.98 | 国药股份以消费帮扶农产品,助力农产品助销,累计消费约16.41万元。 2023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为扎赉特旗新林镇新风村开展困难学生助学帮扶,资助困难留守儿童2人,每人资助1500元,资助突发困难学生1人2000元,共5000元;2023年9月,为当地文化广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共约3.07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0.70 | 2023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对扎赉特旗新林镇新风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办公用品捐赠,物资折款共计约0.70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帮扶、困难儿童帮扶、办公设备支持、党群中心建设等支持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 | 2016年9月23日 | 是 | 2016年9月23日始 | 是 |
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国药股份完成本次重组后,本公司不会经营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与国药股份在北京地区医药分销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未来也不会从事与国药股份相同或类似的全国麻精特药一级分销业务、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如果本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在国药股份北京地区医药分销业务范围内获得与国药股份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新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国药股份,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国药股份或其控股企业,以避免与国药股份或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公司承诺赔偿国药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3、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作为国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2)国药股份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16年9月23日 | 是 | 2016年9月23日始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2016年7月20日始 | 是 |
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国药股份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及机构上的独立性;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与国药股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与国药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时,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国药股份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国药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药股份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会进行有损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 | 2016年7月20日 | 是 | 2016年7月20日始 | 是 |
给国药股份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自承诺出具日起五年内,将推动国药控股、国药股份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择机将国瑞药业注入现代制药、将国瑞药业出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调整国瑞药业产品结构等方式予以处置。 | 2018年8月30日 | 是 | 5年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以净额方式确认与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本集团及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上述交易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2022年12月31日相关附注披露已相应调整。执行解释16号的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2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各报表项目均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桢、赵玥婷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杨桢(1年)、赵玥婷(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2年度(230万元)同比降低46%,同比下降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环境及招标采购所致。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在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将涉关联交易的数额、关联方情况、定价依据和政策以及关联交易的必 | 详见2023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5】 和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
要性进行了审议,并对此进行了单独公告。公司一直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认真执行关联交易相关政策规定。经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61.90亿元,未超过预计的78.86亿元;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为50.59亿元,未超过预计的68.70亿元。 |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15】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在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 | 详见2023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包括并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本次内部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7】和2023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15】 |
公司在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9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国药财务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药财务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12亿元人民币。 | 详见2023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26】和2023年9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29】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90,000.00 | 0.35%-2.05% | 83,948.51 | 1,069,532.79 | 1,077,684.14 | 75,797.16 |
合计 | / | / | / | 83,948.51 | 1,069,532.79 | 1,077,684.14 | 75,797.16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 | 10,000.00 | 2.90%-3.00% | 10,000.00 | 10,000.00 |
受国药集团控制 | |||||||
合计 | / | / | / | 10,000.00 | 10,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集团授信 | 200,000.00 | 50,020.98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集团授信 | 80,000.00 | 2,113.95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应收票据贴现 | 13,860.02 | 13,860.02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保函 | 4,200.00 | 4,2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国药股份 | 国药现代 | 国瑞药业61.06%股权 | 2023-8-28 | 2026-8-27 | 是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托管情况说明为推动解决国药股份控股子公司国瑞药业与国药现代存在的同业竞争,经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与国药现代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1)公司将所持国瑞药业61.06%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委托予国药现代管理,包括经营管理权和表决权等;
(2)委托管理期间,国瑞药业经营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包含国药股份在内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协议生效起三年,托管费用为50万元/年。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57.14 | 2021/4/1 | 2024/3/31 | 57.14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
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费用 | 租赁费用确定依据 | 租赁费用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77.09 | 2023/1/1 | 2023/12/31 | 77.09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1,356.67 | 2023/1/1 | 2023/12/31 | 1,356.67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京讯递科技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 仓库用房 | 2,060.00 | 2019/7/1 | 2024/6/30 | 2,060.00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9.52 | 2023/8/2 | 2026/8/1 | 9.52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最终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600.17 | 2020/5/1 | 2025/4/30 | 2,600.17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70.49 | 2022/1/1 | 2025/4/30 | 70.49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北京鑫景通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52.76 | 2022/6/21 | 2025/4/30 | 52.76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26.29 | 2023/1/1 | 2023/12/31 | 226.29 | 房屋租赁合同 | 否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53.26 | 2023/1/1 | 2023/12/31 | 53.26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 | 298.01 | 2023/1/1 | 2023/12/31 | 298.01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4,998,425.8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4,785,922.5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4,785,922.5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3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7年5月23日 | 102,999.98 | 101,821.76 | 102,961.98 | 102,961.98 | 5,352.67 | 5.20 | 205.21 | 0.2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 节余金额 |
更投向 | 募资金 | 额(2) | (3)=(2)/(1) |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的进度 | 体原因 | 者研发成果 | 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7年5月23日 | 否 | 65,057.95 | 65,057.9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7年5月23日 | 否 | 12,378.20 | 12,378.2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7年5月23日 | 否 | 20,285.83 | 20,285.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7年5月23日 | 否 | 5,240.00 | 5,240.00 | 205.21 | 5,352.67 | 102.1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不超过
8.5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同日发表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8.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0,25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226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412,841,745 | 54.72 | 201,156,574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553,856 | 11,229,190 | 1.49 | 0 | 未知 | 未知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0 | 10,236,189 | 1.36 | 0 | 未知 | 未知 |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0 | 7,336,039 | 0.97 | 0 | 未知 | 未知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一组合 | 6,154,101 | 6,154,101 | 0.82 | 0 | 未知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5,000,060 | 5,000,060 | 0.66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81,239 | 4,581,239 | 0.61 | 0 | 未知 | 未知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4,577,057 | 4,577,057 | 0.61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0,000 | 4,200,000 | 0.56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56,473 | 3,956,473 | 0.52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11,685,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685,171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229,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29,190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236,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36,189 |
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7,336,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36,039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一组合 | 6,154,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6,154,101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5,000,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6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81,239 | 人民币普通股 | 4,581,239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4,577,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7,05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56,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3,956,47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前十大股东中,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余股东本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976,189 | 1.32 | 260,000 | 0.03 | 10,236,189 | 1.36 | 0 | 0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一组合 | 新增 | 0 | 0 | 6,154,101 | 0.82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 新增 | 0 | 0 | 5,000,060 | 0.6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4,581,239 | 0.61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4,577,057 | 0.6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4,200,000 | 0.5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3,956,473 | 0.5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608,400 | 0.08 | 2,603,830 | 0.3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2,909,501 | 0.39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基金(美国) | 退出 | 0 | 0 | 2,896,807 | 0.38 |
南方基金-国新央企新发展格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基金-央企稳健收益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934,000 | 0.12 |
罗素清 | 退出 | 0 | 0 | 1,812,727 | 0.24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1,156,574 | 2010年8月23日 |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006年8月23日)的12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控股股东所持有的201,156,574股已于2010年到期可解除限售,但因控股股东暂时没有出售股权的计划,故暂未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于清明 | |||||
成立日期 | 2003年1月8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化妆品、文体用品的销售及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敬桢 | |||||
成立日期 | 1987-03-26 | |||||
主要经营业务 |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12日);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医药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举办医疗器械的展览展销;提供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国药现代 | 23,951.26 | 17.86 |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国药现代 | 17,400.56 | 12.97 |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现代 | 16,714.22 | 12.46 |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现代 | 15,309.16 | 11.41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现代 | 1,906.84 | 1.42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天坛生物 | 75,208.37 | 45.64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天坛生物 | 5,818.12 | 3.53 |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天坛生物 | 1,566.86 | 0.95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20,728.95 | 6.64 |
国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 | 157,155.60 | 50.36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股份 | 41,284.17 | 54.72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国药一致 | 692 | 1.24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一致 | 31,200.00 | 56.06 |
国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中药 | 163,468.56 | 32.46 |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 | 15,381.24 | 27.62 |
重庆市涪陵区希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 | 1,189.53 | 2.14 |
重庆太极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 | 36.73 | 0.07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太阳能 | 2,972.50 | 0.76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恒瑞医药 | 24,140.12 | 3.78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海尔生物 | 350.07 | 1.1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九强生物 | 9,785.47 | 16.63 |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西山科技 | 194.78 | 3.67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环药业 | 375.21 | 1.31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 | 132.35 | 0.86 |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中成股份 | 40.52 | 0.12 |
上海中服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新世界 | 20.87 | 0.03 |
上海中服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 | 豫园股份 | 57.6 | 0.01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79号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药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药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商誉减值
(二)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一) 商誉减值 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18)长期资产减值、附注二(28)(b)(v)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18)商誉。 于2023年12月31日,国药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余额为203,770,428.49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国药股份管理层将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管理层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 毛利率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 税前折现率 由于商誉的金额重大,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具有不确定性,且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关键假设。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与商誉减值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 我们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例如估计的复杂性、主观性、变化和对管理层偏向的敏感性和其他舞弊风险因素,评估了商誉减值发生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我们将管理层准备的相关资产组的现金流量预测中所使用的数据与历史信息、经审批的预算及主要资产组的商业计划进行了比较,并将相关资产组2023年度的实际结果与以前年度相应的预测数据进行了比较,以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否可靠。 同时,我们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采用针对性抽样的方式,对相关资产组的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执行了以下程序: ? 评估了管理层在估计时使用的方法的合理性; ? 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资产组的历史收入增长率以及行业历史数据进行比较; ? 将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与我们根据宏观经济数据作出的独立预期值进行比较; ? 将预测的毛利率与以往业绩进行比较,并考虑市场趋势; ? 结合地域因素,如基期中国市场无风险利率及资产负债率,通过考虑并重新计算各资产组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了管理层采用的税前折现率的合理性; |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一) 商誉减值(续) | ? 我们测试了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 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做出的对计算可回收金额关键参数的敏感性分析结果。 基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发现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关键假设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
(二)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9)(a)(ii)金融工具减值、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28)(b)(ii)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3)应收账款与附注四(4)应收款项融资(a)。 于2023年12月31日,国药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合计为11,999,505,355.76元,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余额合计为192,734,287.90元。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做出的估计金额。 管理层按照应收账款在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对于信用风险特征存在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管理层通过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 我们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有关识别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相关估计的内部控制。 我们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例如估计的复杂性、主观性、变化和对管理层偏向的敏感性和其他舞弊风险因素,评估了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产生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我们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了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 我们检查并评价了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存在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计提单项减值准备的充足性。我们在评估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充足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 |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二)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续) 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时,管理层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等前瞻性信息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的金额重大,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和关键假设,我们将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内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专家的协助下,执行了以下程序: ? 评估了管理层在模型中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回款情况和市场条件等因素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 ? 评估了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包括检查管理层经济指标的选取并评估管理层结合相关关键假设合理且可能的变化,对前瞻性信息执行敏感性测试的分析结果。 基于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发现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时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关键假设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
四、 其他信息
国药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药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药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药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药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国药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药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药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国药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计委员会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声明,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 杨桢 |
中国?上海市 2024年3月20日 | 注册会计师 | 赵玥婷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925,538,519.05 | 8,896,165,359.8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8,118,974.14 | 37,755,669.74 |
应收账款 | 七,5 | 8,959,091,592.12 | 5,745,371,313.2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893,437,435.02 | 6,767,269,414.15 |
预付款项 | 七,8 | 141,071,296.80 | 195,919,107.4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62,026,312.61 | 389,693,221.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七,9 | 5,107,617.57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961,415,086.04 | 3,717,422,347.4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689,811.64 | 14,521,491.82 |
流动资产合计 | 28,279,389,027.42 | 25,764,117,924.9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727,404,209.11 | 1,456,762,312.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41,798,093.22 | 35,568,965.4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38,074,601.81 | 130,481,181.38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7,525,624.06 | 286,226.22 |
固定资产 | 七,21 | 551,824,645.99 | 564,124,100.95 |
在建工程 | 七,22 | 2,540,003.15 | 36,212,585.3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72,670,512.14 | 257,569,933.63 |
无形资产 | 七,26 | 258,114,335.30 | 262,916,337.77 |
开发支出 | 127,985,099.28 | 67,994,834.24 | |
商誉 | 七,27 | 203,770,428.49 | 203,770,428.4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2,075,490.75 | 18,193,928.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23,874,870.03 | 124,374,969.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86,045,651.67 | 686,668,270.4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73,703,565.00 | 3,844,924,074.65 | |
资产总计 | 32,453,092,592.42 | 29,609,041,999.5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68,353,785.80 | 252,059,083.3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610,130,669.13 | 2,544,854,739.29 |
应付账款 | 七,36 | 8,332,929,172.33 | 7,371,804,493.2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1,120,357.03 | 176,898,182.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70,194,868.07 | 160,136,015.2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11,999,951.05 | 235,384,845.1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64,444,985.34 | 1,916,934,068.02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 | 69,064,795.52 | 59,309,902.26 |
应付股利 | 七,41 | 28,041,523.17 | 22,734,291.67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4,075,413.05 | 80,498,141.1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204,246.96 | 1,020,486.14 |
流动负债合计 | 13,894,453,448.76 | 12,739,590,053.9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05,075,601.65 | 182,571,758.2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440,000.00 | 449,000.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6,055,876.74 | 46,352,867.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6,776,364.20 | 33,470,876.0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747,137,426.55 | 747,137,426.5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5,485,269.14 | 1,009,981,928.03 | |
负债合计 | 14,919,938,717.90 | 13,749,571,981.9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48,952,642.79 | 2,348,952,642.7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0,738,877.56 | 24,042,031.7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07,296,225.59 | 607,455,648.4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034,396,934.86 | 10,479,854,338.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775,887,678.80 | 14,214,807,659.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57,266,195.72 | 1,644,662,358.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533,153,874.52 | 15,859,470,017.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453,092,592.42 | 29,609,041,999.59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854,783,338.51 | 7,810,300,469.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488,353.78 | 7,538,513.27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978,797,355.01 | 3,971,358,989.36 |
应收款项融资 | 997,994,334.69 | 941,833,286.54 | |
预付款项 | 2,444,152.48 | 1,253,362.7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496,480,344.12 | 1,430,001,174.70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29,186,075.13 | 30,223,275.69 | |
存货 | 1,831,709,064.95 | 1,679,791,504.3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667,257.63 | 3,771,316.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171,364,201.17 | 15,845,848,616.7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417,624,252.65 | 5,168,986,286.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798,093.22 | 35,568,965.4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8,074,601.81 | 130,481,181.38 | |
投资性房地产 | 2,997,022.05 | 3,135,149.37 | |
固定资产 | 15,028,011.54 | 7,755,124.2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014,678.19 | 50,805,537.31 | |
无形资产 | 853,986.78 | 1,195,581.6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70,677.97 | 7,871,224.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703,781.67 | 61,616,621.1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9,290,362.88 | 619,475,680.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21,655,468.76 | 6,086,891,352.44 | |
资产总计 | 24,493,019,669.93 | 21,932,739,969.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429,611.8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89,719,548.70 | 1,015,367,030.40 | |
应付账款 | 3,377,243,081.06 | 2,890,558,718.8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228,053.18 | 7,556,615.89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330,825.50 | 76,143,057.88 | |
应交税费 | 99,992,401.31 | 128,324,539.08 | |
其他应付款 | 6,221,516,759.89 | 5,157,767,876.30 | |
其中:应付利息 | 10,563,697.37 | 3,535,470.8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148,849.13 | 23,677,561.9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27,242.18 | 939,955.1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827,636,372.84 | 9,300,335,355.5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653,916.48 | 33,802,765.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35,516,526.64 | 735,516,526.6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4,170,443.12 | 769,319,292.16 | |
负债合计 | 11,571,806,815.96 | 10,069,654,647.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95,822,739.84 | 3,995,822,739.8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738,877.56 | 24,042,031.7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7,316,225.59 | 607,475,648.44 | |
未分配利润 | 7,532,832,012.98 | 6,481,241,903.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921,212,853.97 | 11,863,085,321.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493,019,669.93 | 21,932,739,969.23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9,696,045,528.87 | 45,498,583,764.2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9,696,045,528.87 | 45,498,583,764.2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7,194,088,893.72 | 43,218,513,491.1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5,704,776,081.97 | 41,676,318,101.7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4,735,965.78 | 111,926,233.23 |
销售费用 | 七,63 | 962,378,292.42 | 956,496,372.86 |
管理费用 | 七,64 | 467,127,883.37 | 435,617,123.71 |
研发费用 | 七,65 | 71,197,375.91 | 66,995,551.77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6,126,705.73 | -28,839,892.16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1,570,183.83 | 26,876,924.65 |
利息收入 | 七,66 | 166,372,000.83 | 70,801,581.06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1,324,762.70 | 150,486,995.4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58,951,819.35 | 291,622,095.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456,538,734.07 | 380,800,307.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七,68 | -89,183,651.67 | -90,884,195.66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17,458.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165,197.93 | -23,797,691.5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88,870.07 | -5,140,404.9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3,443.40 | 1,682,183.6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44,357,791.05 | 2,694,923,451.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005,515.94 | 11,206,211.5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473,062.04 | 18,243,763.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30,890,244.95 | 2,687,885,898.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96,419,504.34 | 559,180,529.2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4,470,740.61 | 2,128,705,369.6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4,470,740.61 | 2,128,705,369.6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5,998,746.54 | 1,964,057,559.3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471,994.07 | 164,647,810.3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02,617.31 | -1,067,794.78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02,617.31 | -1,067,794.7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02,617.31 | -1,067,794.7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102,617.31 | -1,067,794.7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39,573,357.92 | 2,127,637,574.9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51,101,363.85 | 1,962,989,764.5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8,471,994.07 | 164,647,810.3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8443 | 2.603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8443 | 2.603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1,127,058,143.60 | 19,446,025,455.83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9,479,303,600.58 | 17,838,724,907.00 |
税金及附加 | 49,166,284.04 | 48,429,559.11 | |
销售费用 | 263,201,368.78 | 249,428,394.12 | |
管理费用 | 156,712,780.11 | 156,890,325.74 |
研发费用 | 5,463,948.89 | 910,619.48 | |
财务费用 | -95,689,710.63 | -9,585,997.29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010,411.39 | 27,985,783.85 | |
利息收入 | 144,480,473.17 | 49,660,884.88 | |
加:其他收益 | 36,768,400.78 | 97,966,086.7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652,105,987.16 | 610,033,856.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6,538,734.07 | 380,800,307.7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0,742,794.57 | -4,507,560.26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17,458.3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21,183.95 | -7,721,510.4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48,022.88 | -2,027,003.0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929.59 | 535,254.5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63,396,581.66 | 1,860,014,332.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713,962.68 | 5,788,920.49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94,522.88 | 2,608,485.3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61,616,021.46 | 1,863,194,767.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8,569,761.88 | 324,354,478.8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3,046,259.58 | 1,538,840,288.5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3,046,259.58 | 1,538,840,288.5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02,617.31 | -927,794.7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02,617.31 | -927,794.7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102,617.31 | -927,794.7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48,148,876.89 | 1,537,912,493.7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186,457,995.91 | 50,674,237,143.4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49,896.05 | 11,422,481.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89,149,874.92 | 258,523,787.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476,657,766.88 | 50,944,183,412.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496,799,804.84 | 45,572,548,602.6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7,889,302.22 | 804,904,489.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51,180,070.34 | 1,361,685,325.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954,131,491.95 | 809,921,540.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50,000,669.35 | 48,549,059,957.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657,097.53 | 2,395,123,454.9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878,681.73 | 11,4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73,419.32 | 1,737,751.8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1,051.16 | 3,520,301.1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813,152.21 | 16,658,052.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5,124,184.27 | 129,776,615.6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200,385.0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124,184.27 | 168,977,000.6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311,032.06 | -152,318,947.7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3,195,997.90 | 335,607,270.9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76,474,938.47 | 343,204,333.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9,670,936.37 | 678,811,604.4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0 | 509,857,130.1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80,138,629.31 | 691,455,242.7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0,560,925.09 | 79,499,135.2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81,708,180.85 | 117,072,023.8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11,846,810.16 | 1,318,384,396.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175,873.79 | -639,572,792.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5,170,191.68 | 1,603,231,714.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33,147,851.49 | 7,229,916,136.5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98,318,043.17 | 8,833,147,851.49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958,973,862.32 | 21,141,833,178.0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662,471.64 | 90,160,338.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88,636,333.96 | 21,231,993,516.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455,931,422.40 | 18,636,359,025.4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3,101,201.78 | 237,005,163.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2,619,354.26 | 675,735,658.9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2,577,653.35 | 228,424,263.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44,229,631.79 | 19,777,524,110.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4,406,702.17 | 1,454,469,405.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25,926.52 | 11,4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7,670,276.79 | 208,657,219.6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620.00 | 1,414,99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1,140.29 | 2,087,245.1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337,963.60 | 223,559,454.8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62,984.08 | 2,046,460.1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362,984.08 | 36,046,460.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974,979.52 | 187,512,994.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15,125,898.13 | 17,573,988,890.1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615,125,898.13 | 17,573,988,890.1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45,508,324.10 | 556,018,065.8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62,322,886.41 | 16,897,807,803.2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07,831,210.51 | 17,453,825,869.0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294,687.62 | 120,163,021.1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9,676,369.31 | 1,762,145,421.1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10,300,469.21 | 6,048,155,048.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79,976,838.52 | 7,810,300,469.21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042,031.75 | 607,455,648.44 | 10,479,854,338.41 | 14,214,807,659.39 | 1,644,662,358.23 | 15,859,470,017.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042,031.75 | 607,455,648.44 | 10,479,854,338.41 | 14,214,807,659.39 | 1,644,662,358.23 | 15,859,470,017.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96,845.81 | -159,422.85 | 1,554,542,596.45 | 1,561,080,019.41 | 112,603,837.49 | 1,673,683,856.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02,617.31 | 2,145,998,746.54 | 2,151,101,363.85 | 188,471,994.07 | 2,339,573,357.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0,021,344.44 | -590,021,344.44 | -75,868,156.58 | -665,889,501.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590,021,344.44 | -590,021,344.44 | -75,868,156.58 | -665,889,501.02 |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94,228.50 | -159,422.85 | -1,434,805.6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594,228.50 | -159,422.85 | -1,434,805.6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30,738,877.56 | 607,296,225.59 | 12,034,396,934.86 | 15,775,887,678.80 | 1,757,266,195.72 | 17,533,153,874.5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909,826.53 | 607,475,648.44 | 9,044,128,877.68 | 12,779,969,993.44 | 1,575,496,165.78 | 14,355,466,159.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909,826.53 | 607,475,648.44 | 9,044,128,877.68 | 12,779,969,993.44 | 1,575,496,165.78 | 14,355,466,159.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867,794.78 | -20,000.00 | 1,435,725,460.73 | 1,434,837,665.95 | 69,166,192.45 | 1,504,003,858.40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7,794.78 | 1,964,057,559.33 | 1,962,989,764.55 | 164,647,810.36 | 2,127,637,574.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28,152,098.60 | -528,152,098.60 | -95,481,617.91 | -623,633,716.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8,152,098.60 | -528,152,098.60 | -95,481,617.91 | -623,633,716.5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0,000.00 | -20,000.00 | -18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0,000.00 | -20,000.00 | -180,0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2,348,952,642.79 | 24,042,031.75 | 607,455,648.44 | 10,479,854,338.41 | 14,214,807,659.39 | 1,644,662,358.23 | 15,859,470,017.62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042,031.75 | 607,475,648.44 | 6,481,241,903.49 | 11,863,085,321.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042,031.75 | 607,475,648.44 | 6,481,241,903.49 | 11,863,085,321.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96,845.81 | -159,422.85 | 1,051,590,109.49 | 1,058,127,532.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02,617.31 | 1,643,046,259.58 | 1,648,148,876.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0,021,344.44 | -590,021,344.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0,021,344.44 | -590,021,344.4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94,228.50 | -159,422.85 | -1,434,805.6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594,228.50 | -159,422.85 | -1,434,805.6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30,738,877.56 | 607,316,225.59 | 7,532,832,012.98 | 12,921,212,853.9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969,826.53 | 607,475,648.44 | 5,470,553,713.55 | 10,853,324,926.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969,826.53 | 607,475,648.44 | 5,470,553,713.55 | 10,853,324,926.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7,794.78 | 1,010,688,189.94 | 1,009,760,395.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27,794.78 | 1,538,840,288.54 | 1,537,912,493.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528,152,098.60 | -528,152,098.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8,152,098.60 | -528,152,098.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4,502,998.00 | 3,995,822,739.84 | 24,042,031.75 | 607,475,648.44 | 6,481,241,903.49 | 11,863,085,321.52 |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鑫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1999]945号)批准,由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于2017年更名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广州南方医疗器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启宇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京仁康医疗器材经营部于1999年12月21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西塔6—9层。
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2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2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1.33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股向全体股东转增约1.064亿股普通股股份,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394亿元。另外,根据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94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5股同时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共送转2.394亿股,之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788亿元。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612号文件批复,国药集团于2006年6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故国药控股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国药集团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国药控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445,565股购买同一控制下企业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96%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控华鸿”)51%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天星”)51%股权和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控康辰”)51%股权,向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畅新易达”)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86,320股购买其持有的国控北京4%股权和国控华鸿9%股权,向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康辰药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36,361股购买其持有的国控康辰49%股权;同时,本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管”)等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于2017年6月5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新增股份的发行和登记手续。本公司新增人民币普通股共计288,133,698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66,933,698元。变更后的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报告编号为XYZH/2017BJA60549的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国药控股持有本公司55.43%的股权,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由于国控天星2017年未能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根据本公司与国药控股、畅新易达、康辰药业于2016年7月20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于2016年9月23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6年12月1日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的约定(以上统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回购国药控股由于国控天星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2,529,307股,并于2018年11月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注销。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人民币766,933,698元变更为人民币764,404,391元,国药控股持有本公司55.29%的股权,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2019年4月23日,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由于国控天星和国控北京2018年未能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元从国药控股回购由于国控天星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6,766,198股,分别以人民币1元从国药控股和畅新易达回购由于国控北京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3,009,787股和125,408股,并于2019年9月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注销。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人民币764,404,391元变更为人民币754,502,998元,国药控股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例变更为54.72%,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药品分销、药品生产、药品物流业务等。本公司具体的许可经营项目主要包括:批发中成药和饮片及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及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及生化药品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含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蟾酥粉、注射用三氧化二砷),麻黄素原料药(小包装);组织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及III类);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品和医疗器械之互联网及信息服务(信息服务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及化妆品、日用百货、汽车、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卫生用品等销售;会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与前述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和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等。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五。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9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存货的计价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判断标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五(39)。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计入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组合3:低风险组合 | 应收关联方及政府机构款项 |
组合4:应收医院款项组合 | 向公立医院等医疗机构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 |
组合5:应收经销商款项组合 | 向经销商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 |
组合6: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其他应收款中的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参见五、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和在途物资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房屋及建筑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0年 | 3%至5% | 2.38%至4.85%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至10% | 2.25%至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3年 | 3%至10% | 6.92%至32.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3%至10% | 9.00%至32.33%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3%至10% | 18.00%至32.33%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与非专利技术、药品生产许可权、营销网络、软件使用权等,以成本计量,除因企业并购形成的无形资产于初始确认时以经评估价值确认,其他以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专利权
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平均摊销。
非专利技术
自行开发的非专利技术按预计受益年限5年平均摊销。
药品生产许可权
药品生产许可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5年平均摊销。
营销网络
营销网络按预计有效年限10年或20年平均摊销。
软件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按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5年或10年平均摊销。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药品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药品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管理层已批准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药品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药品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 药品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支出,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内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的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和贷款承诺准备列示为预计负债。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劳务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等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相关商品,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除上述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合并范围——本集团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
本集团持有对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医疗”)50%的股权,经管理层评估认为本集团对其拥有控制权并合并其财务报表。管理层的主要考虑包括:本集团是北京医疗最大单一股东,其他股权由另三家股东持有;本集团占有北京医疗5个董事会席位的3席,即本集团在董事会的表决权比例为60%,根据北京医疗的公司章程,其董事会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董事过半票数以上通过,因此本集团能主导北京医疗的主要经营活动,故本集团判断可以对北京医疗实施控制。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
本集团在区分金融工具所处的不同阶段时,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如下: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从而将影响违约概率等。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或基于账龄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3年度,“不利”、“基准”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16.00%、68.00%和16.0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等。2023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并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对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及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根据本集团的业务模式以及资产管理政策,利用预计可使用年限来决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于某些因素,预计可使用年限可能显著改变。如果可使用年限短于先前估计年限,将会增加折旧费用,也可能将导致固定资产闲置、落后而发生的减值。预计净残值的估计将根据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参照行业惯例和估计的残值)确定。
如果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或预计净残值与原先的估计有所不同,折旧费用将会发生改变。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和减值
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以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作出的。如果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公司将采取措施,加速该无形资产的摊销或淘汰已无价值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方法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进行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时,按税前折现率折现,以反映当前市场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如果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改变期间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如附注三(2)所述,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涉及销售折扣或销售退回的可变对价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折扣率或退货率等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折扣率或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折扣率或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折扣率或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折扣率或退货率确定会计处理。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以净额方式确认与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说明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集团及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以净额方式确认与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本集团及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上述交易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2022年12月31日相关附注披露已相应调整。执行解释16号的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2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各报表项目均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0%、3%、6%、9%、13%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15% |
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 20% |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瑞药业”)于2021年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0750),有效期为3年(2021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子公司国药物流于2023年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11002069),有效期为3年(2023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2023年度国瑞药业和国药物流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特医及新特药房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的规定,2023年度国药特医及新特药房,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国瑞药业、国药物流、国药特医及新特药房外,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并无税收优惠,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及《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本集团的商品销售业务除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业务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生物制品、抗癌药名录上的抗癌品种和罕见药品业务按简易办法适用3%的征收率外,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物流”)、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药空港”)及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药前景”)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现代服务业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本公司及本集团之子公司国控北京的计生用品业务适用0%的增值税税率,不动产租赁业务适用一般计税9%的征收率。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6,983.12 | 41,303.36 |
银行存款 | 10,030,272,878.19 | 7,993,621,424.24 |
其他货币资金 | 62,450,569.34 | 63,017,508.4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757,971,588.41 | 839,485,123.89 |
应收利息 | 74,806,499.99 | |
合计 | 10,925,538,519.05 | 8,896,165,359.8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受限制的货币资金等余额为人民币52,413,975.8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3,017,508.40元),主要为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于2023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为本集团定期存款(短期循环定存)产生。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8,118,974.14 | 37,755,669.74 |
合计 | 28,118,974.14 | 37,755,669.7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316,643.50 | 100.00 | 2,197,669.36 | 7.25 | 28,118,974.14 | 39,584,163.58 | 100.00 | 1,828,493.84 | 4.62 | 37,755,669.74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316,643.50 | 100.00 | 2,197,669.36 | 7.25 | 28,118,974.14 | 39,584,163.58 | 100.00 | 1,828,493.84 | 4.62 | 37,755,669.74 |
合计 | 30,316,643.50 | / | 2,197,669.36 | / | 28,118,974.14 | 39,584,163.58 | / | 1,828,493.84 | / | 37,755,669.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30,316,643.50 | 2,197,669.36 | 7.25 |
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30,316,643.50 | 2,197,669.36 | 7.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28,493.84 | 369,175.52 | 2,197,669.36 | |||
合计 | 1,828,493.84 | 369,175.52 | 2,197,669.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9,075,268,580.93 | 5,868,835,478.18 |
1年以内小计 | 9,075,268,580.93 | 5,868,835,478.18 |
1至2年 | 47,792,859.93 | 3,278,573.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123,061,440.86 | 5,872,114,051.1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23,061,440.86 | 100.00 | 163,969,848.74 | 1.80 | 8,959,091,592.12 | 5,872,114,051.18 | 100.00 | 126,742,737.95 | 2.16 | 5,745,371,313.2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23,061,440.86 | 100.00 | 163,969,848.74 | 1.80 | 8,959,091,592.12 | 5,872,114,051.18 | 100.00 | 126,742,737.95 | 2.16 | 5,745,371,313.23 |
合计 | 9,123,061,440.86 | / | 163,969,848.74 | / | 8,959,091,592.12 | 5,872,114,051.18 | / | 126,742,737.95 | / | 5,745,371,313.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23,061,440.86 | 163,969,848.74 | 1.80 |
合计 | 9,123,061,440.86 | 163,969,848.74 | 1.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一年以内 | 9,075,268,580.93 | 1.75 | (158,838,953.13) | ||||
一年以上 | 47,792,859.93 | 10.74 | (5,130,895.61) | ||||
9,123,061,440.86 | (163,969,848.74)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 | 金额 | |||||
一年以内 | 5,868,835,478.18 | 2.15 | (126,433,154.07) | ||||
一年以上 | 3,278,573.00 | 9.44 | (309,583.88) | ||||
5,872,114,051.18 | (126,742,737.95)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742,737.95 | 37,227,110.79 | 163,969,848.74 | |||
合计 | 126,742,737.95 | 37,227,110.79 | 163,969,848.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7,227,110.79元(2022年度:计提1,485,207.87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度,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022年度:44,154.47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 166,890,791.20 | 166,890,791.20 | 1.83 | 1,668,907.91 |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 119,801,909.17 | 119,801,909.17 | 1.31 | 1,198,019.09 | |
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肿瘤医院 | 104,826,275.05 | 104,826,275.05 | 1.15 | 1,048,262.75 |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104,310,730.07 | 104,310,730.07 | 1.14 | 1,043,107.30 |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89,398,726.17 | 89,398,726.17 | 0.98 | 893,987.26 | |
合计 | 585,228,431.66 | 585,228,431.66 | 6.41 | 5,852,284.3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2,876,443,914.90 | 5,810,532,422.43 |
应收票据 | 1,045,757,959.28 | 1,015,174,484.79 |
减: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 -28,764,439.16 | -58,437,493.07 |
合计 | 3,893,437,435.02 | 6,767,269,414.1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应收票据 | 6,711,618.65 |
合计 | 6,711,618.65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1,445,396,991.08 | |
合计 | 1,445,396,991.0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22,201,874.18 | 100.00 | 28,764,439.16 | 0.73 | 3,893,437,435.02 | 6,825,706,907.22 | 100.00 | 58,437,493.07 | 0.86 | 6,767,269,414.15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22,201,874.18 | 100.00 | 28,764,439.16 | 0.73 | 3,893,437,435.02 | 6,825,706,907.22 | 100.00 | 58,437,493.07 | 0.86 | 6,767,269,414.15 |
合计 | 3,922,201,874.18 | / | 28,764,439.16 | / | 3,893,437,435.02 | 6,825,706,907.22 | / | 58,437,493.07 | / | 6,767,269,414.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22,201,874.18 | 28,764,439.16 | 0.73 |
合计 | 3,922,201,874.18 | 28,764,439.16 | 0.7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按类别披露: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76,443,914.90 | 100.00 | 28,764,439.16 | 1.00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10,532,422.43 | 100.00 | 58,437,493.07 | 1.01 |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一年以内 | 2,876,443,914.90 | 1.00 | 28,764,439.16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
一年以内 | 5,808,632,920.31 | 1.00 | 58,080,852.55 | |
一到二年 | 1,066,050.54 | 10.00 | 106,605.05 | |
二年以上 | 833,451.58 | 30.00 | 250,035.47 | |
5,810,532,422.43 | 1.01 | 58,437,493.07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 转销或 | 其他变 |
转回 | 核销 | 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437,493.07 | -29,673,053.91 | 28,764,439.16 | |||
合计 | 58,437,493.07 | -29,673,053.91 | 28,764,439.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集团不存在应收款项融资的核销情况(2022年度:无)。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应收账款通过办理保理进行出售/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且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管理上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将该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2023年度,本集团因办理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以及应收票据的背书/贴现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其他方,相应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分别为约人民币57.12亿元和39.94亿元(2022年:约53.50亿元和29.37亿元),确认贴现及保理支出约人民币9,088.2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2022年:9,321.20万元)。
应收票据
2023年 | 2022年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45,757,959.28 | 1,015,174,484.79 |
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计提坏账准备。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约为14.45亿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终止确认(2022年12月31日:约11.82亿元)。
2023年度本集团不存在应收款项融资的核销情况(2022年度:无)。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4,377,153.90 | 95.25 | 189,480,754.47 | 96.71 |
1至2年 | 1,875,775.00 | 1.33 | 150,810.03 | 0.08 |
2至3年 | 6,287,542.90 | 3.21 | ||
3年以上 | 4,818,367.90 | 3.42 | ||
合计 | 141,071,296.80 | 100.00 | 195,919,107.4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14,159,734.90元(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13,903,944.93元),主要为预付货款,因业务尚未完结该款项尚未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华夏生生医药(北京)有限公司 | 22,105,299.94 | 15.67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701,927.01 | 13.26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172,261.00 | 8.63 |
安徽格林克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6,937,500.00 | 4.92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 | 6,458,093.16 | 4.58 |
合计 | 66,375,081.11 | 47.0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107,617.57 | |
其他应收款 | 362,026,312.61 | 384,585,603.73 |
合计 | 362,026,312.61 | 389,693,221.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利 | 5,107,617.57 | |
合计 | 5,107,617.57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1,953,705.81 | 228,000,652.21 |
1年以内小计 | 181,953,705.81 | 228,000,652.21 |
1至2年 | 61,155,667.46 | 44,711,469.15 |
2至3年 | 31,473,843.96 | 19,625.4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076.00 | 14,241,459.90 |
4至5年 | 384,600.00 | 14,326,012.13 |
5年以上 | 131,840,018.81 | 126,840,018.81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4,795,599.43 | -43,553,633.90 |
合计 | 362,026,312.61 | 384,585,603.7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甲流药品储备款项 | 126,840,018.81 | 126,840,018.81 |
应收碘补贴款 | 62,925,767.50 | 75,449,531.96 |
应收政府补助 | 62,170,200.00 | 52,020,000.00 |
采购返利及降价补偿 | 48,077,525.61 | 62,989,128.18 |
保证金及备用金等 | 31,186,849.14 | 35,795,216.07 |
其他 | 75,621,550.98 | 75,045,342.61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4,795,599.43 | -43,553,633.90 |
合计 | 362,026,312.61 | 384,585,603.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366,711.12 | 23,186,922.78 | 43,553,633.9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41,965.53 | 1,241,965.5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1,608,676.65 | 23,186,922.78 | 44,795,599.4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项 | 383,634,989.26 | 5.63 | 21,608,676.65 | 410,059,932.42 | 4.97 | 20,366,711.12 |
合计: | 383,634,989.26 | 21,608,676.65 | 410,059,932.42 | 20,366,711.12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2022年12月31日:无)
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北京汉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22,420,959.13 | 100.00 | 22,420,959.13 | 22,420,959.13 | 100.00 | 22,420,959.13 |
北京汉琨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765,963.65 | 100.00 | 765,963.65 | 765,963.65 | 100.00 | 765,963.65 |
合计: | 23,186,922.78 | 23,186,922.78 | 23,186,922.78 | 23,186,922.7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186,922.78 | 23,186,922.78 | ||||
按组合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366,711.12 | 1,241,965.53 | 21,608,676.65 | |||
合计 | 43,553,633.90 | 1,241,965.53 | 44,795,599.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度,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2022年度:无)。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应收政府碘补贴款 | 62,925,767.50 | 15.47 | 政府补助 | 2年以内 | 6,114,915.28 |
应收本埠甲流储备款 | 49,984,510.80 | 12.29 | 甲流储备款 | 5年以上 | |
应收政府财政奖励 | 47,550,000.00 | 11.69 | 政府补助 | 1年以内 | 575,500.00 |
北京汉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22,420,959.13 | 5.51 | 其他往来款项 | 2-3年 | 22,420,959.13 |
应收外埠甲流储备款 | 22,216,508.00 | 5.46 | 甲流储备款 | 5年以上 | |
合计 | 205,097,745.43 | 50.41 | / | / | 29,111,374.4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7,846,444.34 | 298,524.30 | 67,547,920.04 | 73,411,153.55 | 854,119.08 | 72,557,034.4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821,934,363.52 | 27,032,936.63 | 3,794,901,426.89 | 3,508,491,019.98 | 28,732,358.84 | 3,479,758,661.14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57,167,713.30 | 571,531.14 | 56,596,182.16 | 132,992,424.86 | 245,190.63 | 132,747,234.23 |
自制半成品 | 25,176,911.56 | 25,176,911.56 | 18,397,073.16 | 18,397,073.16 | ||
在途物资(注1) | 17,192,645.39 | 17,192,645.39 | 13,962,344.41 | 13,962,344.41 | ||
合计 | 3,989,318,078.11 | 27,902,992.07 | 3,961,415,086.04 | 3,747,254,015.96 | 29,831,668.55 | 3,717,422,347.41 |
注1:本集团在途物资主要为年末尚未完成报关手续的外购进口药品及商品等。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854,119.08 | 555,594.78 | 298,524.3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8,732,358.84 | 2,090,237.87 | 3,789,660.08 | 27,032,936.6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245,190.63 | 571,531.14 | 245,190.63 | 571,531.14 | ||
自制半成品 | ||||||
在途物资 | ||||||
合计 | 29,831,668.55 | 2,661,769.01 | 4,590,445.49 | 27,902,992.0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
原材料 |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库存商品及产成品 | 结合效期,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6,662,349.62 | 5,247,288.22 |
预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 976,548.90 | 8,767,640.01 |
其他 | 1,050,913.12 | 506,563.59 |
合计 | 8,689,811.64 | 14,521,491.82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宜昌人福 | 1,339,621,175.37 | 474,399,239.95 | 206,620,000.00 | 1,607,400,415.32 | |||||||
青海制药 | 117,141,137.23 | 4,143,424.78 | 1,280,768.22 | 120,003,793.79 | |||||||
小计 | 1,456,762,312.60 | 478,542,664.73 | 207,900,768.22 | 1,727,404,209.11 | |||||||
合计 | 1,456,762,312.60 | 478,542,664.73 | 207,900,768.22 | 1,727,404,209.11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1) | 35,231,965.47 | 6,566,127.75 | 41,798,093.22 | 562,810.95 | 38,273,489.72 | 股票投资 |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7,000.00 | 337,000.00 | 1,772,250.00 | ||||||||
合计 | 35,568,965.47 | 337,000.00 | 6,566,127.75 | 41,798,093.22 | 562,810.95 | 38,273,489.72 | 1,772,250.00 | / |
注1:本集团对江苏联环的表决权比例为1.31%,本集团未派驻董事,也没有以任何其他方式参与或影响江苏联环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因此本集团对江苏联环不具有重大影响,出于战略投资的考虑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594,228.50 | 处置该项资产 | |
合计 | 1,594,228.5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份额(注1) | 93,863,646.35 | 88,481,181.38 |
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份额(注2) | 44,210,955.46 | 42,000,000.00 |
合计 | 138,074,601.81 | 130,481,181.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5亿元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产业基金已于2018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
2020年5月13日,根据《投资分红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3,600.63万元,扣除留存资金及预留费用755.84万后,加取得投资分红625.83万元,共计可收回3,470.62万元,后经决定其中50%即人民币1,735.31万元被用于以分配额转实缴出资。
2021年1月7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224.80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242.61万元。
2023年1月17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56.92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73.44万元。2023年6月17日,根据《投资分配通知书》本公司退出项目本金人民币265.48万元,加取得现金分红合计收回人民币653.2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约人民币1.22亿元。
注2:本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投资认购国药中金医疗产业创新投资基金(该基金正式注册名为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创新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作为产业创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6,000.00万元投资认购基金份额,分三期缴付。本公司于2021年8月缴付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800.00万元,于2022年9月缴付出资额人民币2,400.00万元。产业创新基金已于2021年获得相关批文,并开始运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计缴付出资额人民币4,200.00万元。
注3:由于本公司从基金的投资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既包括投资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也包括处置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量,不满足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对基金的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73,943.64 | 3,473,943.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82,400.00 | 24,682,400.00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4,682,400.00 | 24,682,400.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8,156,343.64 | 28,156,343.6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187,717.42 | 3,187,717.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43,002.16 | 7,443,002.16 | ||
(1)计提或摊销 | 232,017.28 | 232,017.28 | ||
(2)固定资产转入 | 7,210,984.88 | 7,210,984.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630,719.58 | 10,630,719.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525,624.06 | 17,525,624.0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6,226.22 | 286,226.2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度,本集团改变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持有意图,由自用改为出租,该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17,471,415.12元(2022年度:无)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2022年12月31日:无)。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51,824,645.99 | 564,124,100.9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51,824,645.99 | 564,124,100.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3,491,023.66 | 529,264,991.05 | 20,936,564.16 | 152,581,342.34 | 1,136,273,921.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738.23 | 41,120,104.80 | 721,428.26 | 39,379,513.64 | 81,251,784.93 |
(1)购置 | 11,262,350.39 | 656,917.61 | 32,425,517.14 | 44,344,785.1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0,738.23 | 29,857,754.41 | 64,510.65 | 6,953,996.50 | 36,906,999.7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682,400.00 | 9,995,409.69 | 3,910,045.38 | 10,299,949.75 | 48,887,804.82 |
(1)处置或报废 | 9,995,409.69 | 3,910,045.38 | 10,299,949.75 | 24,205,404.82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4,682,400.00 | 24,682,400.00 | |||
4.期末余额 | 408,839,361.89 | 560,389,686.16 | 17,747,947.04 | 181,660,906.23 | 1,168,637,901.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9,497,925.71 | 358,387,840.88 | 12,610,180.84 | 101,653,872.83 | 572,149,820.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36,367.30 | 43,554,804.25 | 1,726,446.67 | 18,181,391.38 | 74,799,009.60 |
(1)计提 | 11,336,367.30 | 43,554,804.25 | 1,726,446.67 | 18,181,391.38 | 74,799,009.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10,984.88 | 9,589,068.04 | 3,511,742.69 | 9,823,778.92 | 30,135,574.53 |
(1)处置或报废 | 9,589,068.04 | 3,511,742.69 | 9,823,778.92 | 22,924,589.65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7,210,984.88 | 7,210,984.88 | |||
4.期末余额 | 103,623,308.13 | 392,353,577.09 | 10,824,884.82 | 110,011,485.29 | 616,813,255.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5,216,053.76 | 168,036,109.07 | 6,923,062.22 | 71,649,420.94 | 551,824,645.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3,993,097.95 | 170,877,150.17 | 8,326,383.32 | 50,927,469.51 | 564,124,100.9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6,238,311.22 | 手续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74,799,009.60元(2022年度:67,616,140.15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43,901,291.30元、10,828,394.78元、13,538,487.32元及6,530,836.20元(2022年度:38,479,100.04元、8,056,201.00元、14,368,907.21元及6,711,931.90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闲置或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2022年12月31日:无)。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40,003.15 | 36,212,585.3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540,003.15 | 36,212,585.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技改项目 | 2,540,003.15 | 2,540,003.15 | 1,083,362.83 | 1,083,362.83 | ||
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 35,129,222.47 | 35,129,222.47 | ||||
合计 | 2,540,003.15 | 2,540,003.15 | 36,212,585.30 | 36,212,585.3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退城进园扩建项目 | 330,961,800.00 | 39,622.59 | 39,622.59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 40,488,000.00 | 35,129,222.47 | 876,011.76 | 35,784,014.37 | 221,219.86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71,449,800.00 | 35,129,222.47 | 915,634.35 | 35,823,636.96 | 221,219.86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2,149,673.70 | 462,149,673.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681,325.84 | 105,681,325.84 |
新增租赁合同 | 105,681,325.84 | 105,681,325.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873,762.72 | 34,873,762.72 |
租赁变更 | 34,873,762.72 | 34,873,762.72 |
4.期末余额 | 532,957,236.82 | 532,957,236.8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4,579,740.07 | 204,579,740.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664,354.72 | 86,664,354.72 |
(1)计提 | 86,664,354.72 | 86,664,354.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957,370.11 | 30,957,370.11 |
(1)处置 | ||
(2)租赁变更 | 30,957,370.11 | 30,957,370.11 |
4.期末余额 | 260,286,724.68 | 260,286,724.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2,670,512.14 | 272,670,512.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7,569,933.63 | 257,569,933.6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药品生产许可权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专利权与 非专利技术 | 营销网络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70,000.00 | 57,884,411.80 | 71,416,795.08 | 88,053,617.04 | 322,895,491.96 | 551,220,315.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94,049.79 | 9,990,699.54 | 33,484,749.33 | |||||
(1)购置 | 23,494,049.79 | 77,669.90 | 23,571,719.69 | |||||
(2)内部研发 | 9,913,029.64 | 9,913,029.6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34,363.43 | 2,334,363.43 | ||||||
(1)处置 | 2,334,363.43 | 2,334,363.43 | ||||||
4.期末余额 | 10,970,000.00 | 57,884,411.80 | 92,576,481.44 | 98,044,316.58 | 322,895,491.96 | 582,370,701.7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970,000.00 | 11,879,934.15 | 28,243,211.14 | 38,065,225.91 | 199,145,606.91 | 288,303,978.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57,702.40 | 7,163,947.64 | 12,445,291.48 | 17,519,810.28 | 38,286,751.80 | |||
(1)计提 | 1,157,702.40 | 7,163,947.64 | 12,445,291.48 | 17,519,810.28 | 38,286,751.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34,363.43 | 2,334,363.43 | ||||||
(1)处置 | 2,334,363.43 | 2,334,363.43 | ||||||
4.期末余额 | 10,970,000.00 | 13,037,636.55 | 33,072,795.35 | 50,510,517.39 | 216,665,417.19 | 324,256,366.4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846,775.25 | 59,503,686.09 | 47,533,799.19 | 106,230,074.77 | 258,114,335.3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004,477.65 | 43,173,583.94 | 49,988,391.13 | 123,749,885.05 | 262,916,337.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16.23%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38,286,751.80元(2022年度:36,203,879.52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国控天星 | 143,834,542.19 | 143,834,542.19 | ||||
国药慧鑫 | 45,726,820.27 | 45,726,820.27 | ||||
国控华鸿 | 8,612,492.74 | 8,612,492.74 | ||||
国控盛原 | 3,144,478.90 | 3,144,478.90 | ||||
国药健坤 | 1,560,281.63 | 1,560,281.63 | ||||
国药前景 | 891,812.76 | 891,812.76 | ||||
合计 | 203,770,428.49 | 203,770,428.4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所有商誉已于购买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2023年度商誉分摊未发生变化,所有商誉均属于商业分部。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为基础(如下表所述),超过该五年期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为2.50%作出推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
2023和2022年度,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 5.00%至7.00% | 2.00%至7.00% |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 2.50% | 3.00% | |
毛利率 | 6.30%至8.00% | 6.30%至7.60% | |
税前折现率 | 14.60%至15.40% | 12.00%至15.00% |
本集团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基于2023年12月31日的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商誉没有发生减值。本集团相信确定可收回金额所采用的主要假设的任何合理而有可能的改变将不会导致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使用权资产改良支出等 | 18,193,928.72 | 12,454,446.75 | 8,572,884.72 | 22,075,490.75 | |
合计 | 18,193,928.72 | 12,454,446.75 | 8,572,884.72 | 22,075,490.75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5,096,140.76 | 68,774,035.19 | 267,571,398.37 | 66,609,677.81 |
抵销内部未实现利润 | 86,678,842.72 | 21,669,710.68 | 64,082,857.93 | 16,020,714.48 |
可抵扣亏损 | 4,678,550.05 | 233,927.50 | ||
租赁负债 | 279,151,014.70 | 69,787,753.68 | 3,317,328.19 | 618,996.86 |
应付未付职工薪酬 | 81,495,669.02 | 20,373,917.26 | 79,650,764.98 | 19,818,126.61 |
预提费用 | 96,741,428.28 | 24,185,357.07 | 105,527,415.40 | 26,381,853.85 |
递延收益 | 46,055,876.74 | 6,820,310.89 | 52,186,200.60 | 7,702,998.45 |
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 | 8,949,800.51 | 2,237,450.13 | 8,581,914.16 | 2,145,478.54 |
离职后福利 | 550,000.00 | 82,500.00 | 1,529,907.96 | 229,486.19 |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利息 | 5,120,498.40 | 1,280,124.60 | ||
其他 | 236,927.07 | 37,270.81 | 282,006.81 | 42,301.00 |
合计 | 879,634,249.85 | 214,202,233.21 | 587,850,292.80 | 140,849,758.3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 | 106,230,074.77 | 26,557,518.69 | 123,749,885.13 | 30,937,471.2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272,670,512.14 | 68,167,628.04 | 24,323.12 | 6,080.78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50,890,948.03 | 12,722,737.01 | 31,144,361.95 | 7,786,090.49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64,372,290.91 | 9,655,843.64 | 74,773,483.26 | 11,216,022.49 |
合计 | 494,163,825.85 | 117,103,727.38 | 229,692,053.46 | 49,945,665.0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327,363.18 | 123,874,870.03 | 16,474,788.99 | 124,374,969.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327,363.18 | 26,776,364.20 | 16,474,788.99 | 33,470,876.0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2,150,220.89 | 1,783,773.53 |
合计 | 2,150,220.89 | 1,783,773.5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 | 1,370,988.27 | 1,370,988.27 | |
2027 | 412,785.26 | 412,785.26 | |
2028 | 366,447.36 | ||
合计 | 2,150,220.89 | 1,783,773.5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预计转回时间如下:
预计转回时间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 | 60,562,481.20 | 18,518,853.26 | 35,838,841.09 | 20,124,535.28 |
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 | 153,639,752.01 | 98,584,874.12 | 105,010,917.30 | 29,821,129.74 |
合计: | 214,202,233.21 | 117,103,727.38 | 140,849,758.39 | 49,945,665.02 |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特储物资(注1) | 275,998,865.84 | 275,998,865.84 | 274,900,017.06 | 274,900,017.06 | ||
甲流药品储备(注2)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408,200,000.00 | ||
预付购买设备款 | 1,846,785.83 | 1,846,785.83 | 3,568,253.42 | 3,568,253.42 | ||
合计 | 686,045,651.67 | 686,045,651.67 | 686,668,270.48 | 686,668,270.48 |
其他说明:
注1:特储物资是指根据国家要求,本集团所做的药品储备。
注2:甲流药品储备: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相关要求,本集团承担的2009年及2010年两个批次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储备物资。甲流药品的储备调拨业务在其他应收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账款及其他非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2,413,975.89 | 52,413,975.89 | 63,017,508.40 | 63,017,508.40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52,413,975.89 | 52,413,975.89 | / | / | 63,017,508.40 | 63,017,508.40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68,353,785.80 | 252,059,083.36 |
应付账款保理款 | ||
合计 | 268,353,785.80 | 252,059,083.3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借款均为信用借款,无质押、抵押和保证借款,年借款利率为
2.40至3.80%(2022年12月31日:3.15%至3.30%),均为一年内到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610,130,669.13 | 2,544,854,739.29 |
合计 | 2,610,130,669.13 | 2,544,854,739.2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8,332,929,172.33 | 7,371,804,493.20 |
合计 | 8,332,929,172.33 | 7,371,804,493.2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192,343,242.60元(2022年12月31日:
184,787,147.53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应付货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货款 | 61,120,357.03 | 176,898,182.35 |
合计 | 61,120,357.03 | 176,898,182.3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在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中的176,898,182.35元合同负债已于2023年度转入营业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9,806,472.01 | 761,951,785.97 | 752,566,315.95 | 169,191,942.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2,543.26 | 88,355,915.06 | 87,665,532.28 | 892,926.04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127,000.00 | 235,100.70 | 252,100.70 | 110,000.00 |
合计 | 160,136,015.27 | 850,542,801.73 | 840,483,948.93 | 170,194,868.0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2,463,038.52 | 625,496,896.09 | 613,533,428.55 | 124,426,506.06 |
二、职工福利费 | 26,027,372.25 | 26,027,372.25 | ||
三、社会保险费 | 41,647.34 | 43,591,176.20 | 43,579,063.14 | 53,760.4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643.90 | 40,589,701.49 | 40,578,557.82 | 45,787.57 |
工伤保险费 | 1,448.68 | 1,573,809.90 | 1,573,519.74 | 1,738.84 |
生育保险费 | 5,554.76 | 1,427,664.81 | 1,426,985.58 | 6,233.99 |
四、住房公积金 | -338,342.92 | 49,454,051.70 | 49,502,029.78 | -386,32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7,022,729.07 | 8,294,104.42 | 10,906,236.92 | 44,410,596.5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617,400.00 | 9,088,185.31 | 9,018,185.31 | 687,400.00 |
合计 | 159,806,472.01 | 761,951,785.97 | 752,566,315.95 | 169,191,942.0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4,583.41 | 71,018,531.10 | 71,003,861.88 | 219,252.63 |
2、失业保险费 | 13,485.33 | 2,854,219.22 | 2,853,765.93 | 13,938.62 |
3、企业年金缴费 | -15,525.48 | 14,483,164.74 | 13,807,904.47 | 659,734.79 |
合计 | 202,543.26 | 88,355,915.06 | 87,665,532.28 | 892,926.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交增值税 | 81,283,192.67 | 127,070,607.2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113,173,884.32 | 84,891,265.64 |
应交个人所得税 | 2,866,111.66 | 4,022,424.16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80,901.70 | 8,617,206.00 |
其他 | 9,095,860.70 | 10,783,342.13 |
合计 | 211,999,951.05 | 235,384,845.1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69,064,795.52 | 59,309,902.26 |
应付股利 | 28,041,523.17 | 22,734,291.67 |
其他应付款 | 2,067,338,666.65 | 1,834,889,874.09 |
合计 | 2,164,444,985.34 | 1,916,934,068.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保理利息及保理费等 | 69,064,795.52 | 59,309,902.26 |
合计 | 69,064,795.52 | 59,309,902.26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150,483.85 | 3,035,736.27 |
应付股利-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11,445,519.66 | 9,849,277.70 |
应付股利-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11,445,519.66 | 9,849,277.70 |
合计 | 28,041,523.17 | 22,734,291.6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应收账款保理款(注1) | 1,193,657,639.32 | 917,061,043.07 |
暂收及代收款 | 280,506,704.91 | 301,914,225.22 |
销售折扣 | 147,319,039.63 | 112,552,357.57 |
应付甲流药品储备款 | 110,423,262.80 | 110,423,262.80 |
应付保证金 | 98,037,284.37 | 131,648,463.16 |
预提费用 | 49,605,562.24 | 36,673,531.18 |
应付销售费用 | 49,402,722.31 | 80,833,502.50 |
应付购建长期资产款 | 25,029,401.80 | 35,903,812.30 |
应付物流仓储运输费 | 23,414,008.61 | 44,038,107.91 |
应付子公司的收购款 | 12,166,294.93 | 12,166,294.93 |
其他 | 77,776,745.73 | 51,675,273.45 |
合计 | 2,067,338,666.65 | 1,834,889,874.0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代收保理款余额为本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于年末尚未划走的由本公司代收的保理款。
注2: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314,475,848.00元(2022年12月31日:282,562,858.00元),主要为尚未最终结算的甲流药品储备款、工程款、保证金等。由于业务尚未完结,款项尚未结清。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4,075,413.05 | 80,498,141.12 |
合计 | 74,075,413.05 | 80,498,141.1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204,246.96 | 1,020,486.14 |
合计 | 1,204,246.96 | 1,020,486.1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79,151,014.70 | 263,069,899.3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075,413.05 | -80,498,141.12 |
合计 | 205,075,601.65 | 182,571,758.23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纳入租赁负债,但将导致未来潜在现金流出的事项包括:
(1)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为
2,739,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
(2)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
支付租金分别为3,587,665.53元(2022年12月31日:1,124,164.45元),均为一年内支付。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应付内退福利 | 550,000.00 | 576,000.00 |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110,000.00 | -127,000.00 |
合计 | 440,000.00 | 449,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部分职工已经办理内退。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应付内退福利所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折现率 | 3.00% | 3.00% | |
工资增长率 | 6.00% | 6.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内退福利为: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管理费用 | 211,100.70 | 194,600.29 | |
财务费用 | 15,000.00 | 17,000.00 | |
合计 | 226,100.70 | 211,600.29 |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6,352,867.22 | 7,991,901.52 | 8,288,892.00 | 46,055,876.74 | |
合计 | 46,352,867.22 | 7,991,901.52 | 8,288,892.00 | 46,055,876.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政府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退城进园项目建设补助 | 21,223,653.21 | 1,738,269.04 | 19,485,384.17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专项固定资产购置补助 | 14,781,629.54 | 7,991,901.52 | 3,559,601.00 | 19,213,930.06 | 与资产相关 | ||
系列临床亟需药物注射剂研发 | 7,918,782.80 | 2,368,915.32 | 5,549,867.48 | 与资产相关 | |||
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 1,440,000.00 | 1,4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295,450.02 | 62,199.99 | 233,250.03 | 与资产相关 | |||
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171,875.02 | 62,499.99 | 109,375.03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补贴 | 72,099.94 | 59,099.97 | 12,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设备扶持资金 | 12,709.98 | 1,639.98 | 11,07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436,666.71 | 436,666.7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6,352,867.22 | 7,991,901.52 | 8,288,892.00 | 46,055,876.74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特种储备资金(注1) | 259,113,356.34 | 259,113,356.34 |
甲流药品储备资金 | 488,024,070.21 | 488,024,070.21 |
合计 | 747,137,426.55 | 747,137,426.55 |
其他说明:
注1:特种储备资金和甲流药品储备资金为国家拔入的特种储备资金,专门用于药品储备的专项资金。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4,502,998.00 | 754,502,998.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4,050,944.46 | 14,050,944.4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20,607,211.68 | 1,020,607,211.68 | ||
配套募集资金 | 977,519,064.30 | 977,519,064.30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261,394,850.40 | 261,394,850.40 | ||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 4,710,104.78 | 4,710,104.78 | ||
子公司少数股东单方增资影响 | 62,244,859.52 | 62,244,859.52 | ||
专项搬迁补贴余款 | 3,698,761.47 | 3,698,761.47 | ||
其他 | 4,726,846.18 | 4,726,846.18 | ||
合计 | 2,348,952,642.79 | 2,348,952,642.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 |
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042,031.75 | 6,803,489.75 | -1,594,228.50 | 1,700,872.44 | 6,696,845.81 | 30,738,877.5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042,031.75 | 6,803,489.75 | -1,594,228.50 | 1,700,872.44 | 6,696,845.81 | 30,738,877.56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4,042,031.75 | 6,803,489.75 | -1,594,228.50 | 1,700,872.44 | 6,696,845.81 | 30,738,877.5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7,455,648.44 | 159,422.85 | 607,296,225.5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07,455,648.44 | 159,422.85 | 607,296,225.5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2023年度,由于本集团战略调整,处置了霍尔果斯权益工具投资,故将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出至留存收益,其中转出至盈余公积冲减金额159,422.85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479,854,338.41 | 9,044,128,877.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479,854,338.41 | 9,044,128,877.6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45,998,746.54 | 1,964,057,559.3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90,021,344.44 | 528,152,098.6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434,805.65 | -18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034,396,934.86 | 10,479,854,338.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9,592,052,777.18 | 45,675,122,597.85 | 45,435,632,914.94 | 41,656,478,991.72 |
其他业务 | 103,992,751.69 | 29,653,484.12 | 62,950,849.30 | 19,839,110.00 |
合计 | 49,696,045,528.87 | 45,704,776,081.97 | 45,498,583,764.24 | 41,676,318,101.7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23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商品销售 | 51,063,773,193.16 | 47,450,057,512.10 | |
产品销售 | 1,076,686,324.88 | 720,154,107.23 | |
仓储物流服务 | 363,477,363.60 | 268,985,070.43 | |
减:内部抵销数 | -2,911,884,104.46 | -2,764,074,091.91 | |
合计 | 49,592,052,777.18 | 45,675,122,597.85 |
2022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商品销售 | 46,303,919,036.99 | 42,807,008,175.06 | |
产品销售 | 1,356,101,910.06 | 1,041,727,263.18 | |
仓储物流服务 | 299,922,126.27 | 214,322,951.25 | |
减:内部抵销数 | -2,524,310,158.38 | -2,406,579,397.77 | |
合计 | 45,435,632,914.94 | 41,656,478,991.72 |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内部抵销后) | |||
—商品/产品销售 | 49,558,535,607.29 | 45,419,487,346.15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内部抵销后) | |||
—仓储物流服务 | 33,517,169.89 | 16,145,568.79 | |
—其他服务 | 103,154,656.60 | 62,314,308.82 | |
租赁收入 | 838,095.09 | 636,540.48 | |
合计 | 49,696,045,528.87 | 45,498,583,764.24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181,490.77 | 46,753,499.46 |
教育费附加 | 35,875,670.58 | 33,422,662.7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025,012.99 | 3,736,005.91 |
土地使用税 | 1,443,890.92 | 1,445,050.68 |
车船使用税 | 48,686.40 | 81,124.75 |
印花税 | 23,161,214.12 | 26,487,889.69 |
合计 | 114,735,965.78 | 111,926,233.2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73,981,921.88 | 362,426,136.61 |
技术服务费 | 196,242,489.77 | 234,614,879.06 |
市场开发费 | 190,492,101.48 | 175,487,449.16 |
物流仓储运输费 | 67,654,119.67 | 71,306,262.66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64,512,044.97 | 60,518,755.52 |
办公业务费 | 32,026,016.61 | 27,153,489.23 |
差旅费 | 9,451,470.07 | 4,122,809.75 |
会议费 | 6,738,604.36 | 4,097,893.78 |
广告费 | 6,704,259.11 | 3,252,570.80 |
租赁费 | 285,463.51 | 362,672.07 |
其他 | 14,289,800.99 | 13,153,454.22 |
合计 | 962,378,292.42 | 956,496,372.8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5,530,855.34 | 293,355,202.32 |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 | 56,527,750.34 | 60,361,103.96 |
租赁费 | 24,682,145.21 | 27,362,104.73 |
咨询费 | 8,003,168.40 | 14,804,248.03 |
办公及会议费 | 7,561,752.47 | 5,208,090.24 |
业务招待费 | 6,913,315.50 | 5,013,802.42 |
差旅费 | 2,923,815.91 | 812,030.29 |
其他 | 44,985,080.20 | 28,700,541.72 |
合计 | 467,127,883.37 | 435,617,123.7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313,698.42 | 27,597,403.33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8,177,167.53 | 16,949,425.31 |
材料费 | 15,721,966.73 | 10,888,861.36 |
技术开发费 | 5,984,543.23 | 5,862,344.33 |
其他 | 5,697,517.44 | |
合计 | 71,197,375.91 | 66,995,551.7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1,570,183.83 | 26,876,924.65 |
减:利息收入 | -166,372,000.83 | -70,801,581.06 |
汇兑(收益)/损失 | -552,499.99 | 1,652,092.21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9,227,611.26 | 13,432,672.04 |
合计 | -126,126,705.73 | -28,839,892.1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288,892.00 | 10,190,732.2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3,035,870.70 | 140,296,263.27 |
合计 | 81,324,762.70 | 150,486,995.48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财政奖励 | 36,040,000.00 | 40,0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扶持奖励基金 | 11,510,000.00 | 11,9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年度企业扶持金 | 7,308,100.00 | 13,172,773.95 | 与收益相关 |
税务补贴 | 5,507,137.42 | 1,416,818.03 | 与收益相关 |
碘补贴 | 5,048,635.54 | 65,015,888.19 | 与收益相关 |
创新专项固定资产购置补助 | 3,559,600.97 | 3,285,181.38 | 与资产相关 |
系列临床亟需药物注射剂研发 | 2,368,915.32 | 4,473,141.79 | 与资产相关 |
退城进园项目建设补助 | 1,738,269.04 | 1,738,269.04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扶持资金 | 1,580,000.00 | 1,3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专项资金补助 | 436,666.71 | 与资产相关 | |
稳岗补贴 | 421,008.02 | 448,212.27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创新建设资金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数字化车间奖补资金 | 62,499.99 | 62,499.99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 | 62,199.99 | 62,199.99 | 与资产相关 |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补贴 | 59,099.97 | 67,800.03 | 与资产相关 |
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设备扶持资金 | 1,640.01 | 1,640.01 | 与资产相关 |
一致性评价奖补 | 3,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平台与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 4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 43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环境建设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之星创新团队经费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氨磷汀原料及注射剂临床前研究 | 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强市建设政策补助资金 | 4,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项目 | 5,370,989.72 | 2,817,770.83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81,324,762.70 | 150,486,995.48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6,538,734.07 | 380,800,307.7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682,681.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62,810.95 | 469,009.13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42,404.22 | |
贴现和保理损失等 | -102,192,129.89 | -98,329,902.64 |
合计 | 358,951,819.35 | 291,622,095.3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817,458.31 | |
合计 | 10,817,458.31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69,175.52 | -1,531,241.0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7,227,110.79 | 865,983.9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41,965.53 | -29,857,902.4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转回 | 29,673,053.91 | 6,725,467.93 |
合计 | -9,165,197.93 | -23,797,691.5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88,870.07 | -5,140,404.9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88,870.07 | -5,140,404.9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 | 83,443.40 | 1,682,183.61 |
合计 | 83,443.40 | 1,682,183.61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1,477,259.43 | 6,447,658.26 | 1,477,259.43 |
无需支付的子公司收购对价 | 4,282,743.30 | ||
其他 | 1,528,256.51 | 475,809.95 | 1,528,256.51 |
合计 | 3,005,515.94 | 11,206,211.51 | 3,005,515.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6,396,210.88 | 16,922,400.05 | 16,396,210.88 |
罚款支出 | 14,447.77 | 48,438.34 | 14,447.77 |
其他 | 62,403.39 | 1,272,925.26 | 62,403.39 |
合计 | 16,473,062.04 | 18,243,763.65 | 16,473,062.0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02,613,916.80 | 558,517,830.4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194,412.46 | 662,698.75 |
合计 | 596,419,504.34 | 559,180,529.2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930,890,244.95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 732,722,561.24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053,306.1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 | -141,807,522.9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24,185,357.0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366,447.3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994,032.23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
所得税费用 | 596,419,504.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般存款利息收入 | 91,565,500.84 | 94,366,962.34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71,174,562.70 | 37,143,938.13 |
暂收及代收款等 | 126,409,811.38 | 127,012,887.52 |
合计 | 289,149,874.92 | 258,523,787.9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暂收及代付款项等 | 251,263,353.95 | 136,604,057.37 |
市场开发、会议及咨询费 | 260,524,436.47 | 194,537,778.66 |
技术开发及服务费 | 239,220,685.09 | 268,108,106.39 |
仓储运输及短期租赁费 | 121,937,328.17 | 103,874,910.11 |
广告及办公业务费 | 47,574,509.48 | 53,117,065.09 |
保证金押金 | 33,611,178.79 | 53,679,623.35 |
合计 | 954,131,491.95 | 809,921,540.9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09,947.10 | 8,783,603.12 |
收到的年末代收保理业务净额 | 275,664,991.37 | 334,420,730.37 |
合计 | 276,474,938.47 | 343,204,333.4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 | 81,708,180.85 | 107,072,023.87 |
偿还少数股东借款 | 10,000,000.00 | |
合计 | 81,708,180.85 | 117,072,023.8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代收代付的保理业务款 | 本集团办理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由本集团从客户代收款项后立即支付给金融机构,并将代收保理款变动的净额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34,470,740.61 | 2,128,705,369.69 |
加:资产减值(转回)/损失 | -388,870.07 | 5,140,404.95 |
信用减值损失 | 9,165,197.93 | 23,797,691.56 |
固定资产折旧 | 74,799,009.60 | 67,616,140.1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6,664,354.72 | 85,753,909.35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232,017.28 | 38,282.16 |
无形资产摊销 | 38,286,751.80 | 36,203,879.5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72,884.72 | 7,836,700.0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3,443.40 | -1,682,183.6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020.88 | 91,677.9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17,458.3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570,183.83 | 28,529,016.8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8,951,819.35 | -291,622,095.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0,099.37 | -8,432,428.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94,511.83 | -1,608,816.60 |
递延收益摊销 | 8,288,892.00 | 10,190,732.2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3,603,868.56 | -207,587,693.2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2,548,102.02 | 599,770,955.6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8,141,217.07 | -87,618,087.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26,657,097.53 | 2,395,123,454.9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798,318,043.17 | 8,833,147,851.4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833,147,851.49 | 7,229,916,136.5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5,170,191.68 | 1,603,231,714.9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798,318,043.17 | 8,833,147,851.49 |
其中:库存现金 | 36,983.12 | 41,303.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788,244,466.60 | 8,833,106,548.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036,593.45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98,318,043.17 | 8,833,147,851.4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25,713,061.04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3,271,714.81 | 7.8592 | 25,713,061.04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为2,739,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分别为3,587,665.53元(2022年12月31日:1,124,164.45元),均为一年内支付。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0,547,779.4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自有房产出租 | 838,095.09 | |
合计 | 838,095.0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耗用材料及测试费等 | 18,616,263.24 | 17,525,728.59 |
职工薪酬 | 31,821,644.02 | 27,597,403.33 |
折旧和摊销 | 18,177,167.53 | 16,949,425.31 |
研发测试 | ||
技术服务 | 69,974,220.32 | 36,848,666.11 |
注册费 | 2,562,480.00 | 422,348.16 |
其他 | ||
合计 | 141,151,775.11 | 99,343,571.5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1,197,375.91 | 66,995,551.7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69,954,399.20 | 32,348,019.73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 67,544,834.24 | 69,663,809.57 | 9,913,029.64 | 51,104.52 | 127,244,509.65 | |||
营养配方食品技术 | 450,000.00 | 290,589.63 | 740,589.63 | |||||
合计 | 67,994,834.24 | 69,954,399.20 | 9,913,029.64 | 51,104.52 | 127,985,099.28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2023年度,本集团开发支出项目不存在减值情况(2022年度: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65,240.00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48,301.67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投资设立 | |
国控华鸿 | 北京 | 35,000.00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康辰 | 北京 | 13,000.00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天星 | 北京 | 10,000.00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物流 | 北京 | 9,062.00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投资设立 | |
国药空港 | 北京 | 1,000.00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健坤 | 北京 | 7,440.66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前景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北京医疗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0 | 投资设立 |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2,000.00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供应链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器械分销 | 60.00 | 投资设立 | |
慧鑫清源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器械分销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特医 | 安徽淮南 | 2,000.00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新特药房 | 北京 | 1,000.00 | 北京 | 药品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集团持有北京医疗50%股权,北京医疗公司相关活动的决策由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董事过半票数以上通过,北京医疗公司董事会成员共5名,本公司有权派出3名董事,故本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60%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国控天星 | 49.00% | 58 | 23 | 371 |
国瑞药业 | 38.94% | 35 | 7 | 494 |
国控华鸿 | 40.00% | 49 | 18 | 545 |
国药物流 | 43.70% | 13 | 5 | 13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控天星 | 3,420 | 139 | 3,559 | 2,775 | 28 | 2,803 | 3,122 | 151 | 3,273 | 2,543 | 33 | 2,576 |
国瑞药业 | 1,244 | 572 | 1,816 | 501 | 47 | 548 | 1,391 | 552 | 1,943 | 698 | 48 | 746 |
国控华鸿 | 3,201 | 109 | 3,310 | 1,944 | 3 | 1,947 | 2,917 | 104 | 3,021 | 1,725 | 10 | 1,735 |
国药物流 | 253 | 249 | 502 | 89 | 103 | 192 | 213 | 287 | 500 | 75 | 134 | 20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控天星 | 5,750 | 119 | 119 | 179 | 5,235 | 116 | 116 | 185 |
国瑞药业 | 1,081 | 89 | 89 | 24 | 1,353 | 67 | 67 | 159 |
国控华鸿 | 5,936 | 122 | 122 | 326 | 5,297 | 100 | 100 | 139 |
国药物流 | 321 | 30 | 30 | 79 | 256 | 25 | 25 | 67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20.00 | 权益法 | |
青海制药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47.08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宜昌人福公司 | 青海制药公司 | 宜昌人福公司 | 青海制药公司 | |
流动资产 | 4,906 | 159 | 5,092 | 165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15 | 16 | 1,113 | 20 |
非流动资产 | 5,930 | 166 | 5,359 | 149 |
资产合计 | 10,836 | 325 | 10,451 | 314 |
流动负债 | 2,232 | 53 | 2,746 | 52 |
非流动负债 | 430 | 5 | 899 | 2 |
负债合计 | 2,662 | 58 | 3,645 | 54 |
少数股东权益 | 63 | 1 | 90 | 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111 | 266 | 6,716 | 26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622 | 125 | 1,343 | 12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 | -5 | -62 | -5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07 | 120 | 1,281 | 117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060 | 13 | 7,010 | 96 |
财务费用 | -3 | -34 | ||
所得税费用 | 347 | 126 | 1 | |
净利润 | 2,429 | 9 | 2,078 | 1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 | 2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30 | 9 | 2,080 | 1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207 | 5 | 185 |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125,095,967.5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6,352,867.22 | 7,991,901.52 | 8,288,892.00 | 46,055,876.7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6,352,867.22 | 7,991,901.52 | 8,288,892.00 | 46,055,876.74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8,288,892.00 | 10,190,732.21 |
与收益相关 | 73,035,870.70 | 140,296,263.27 |
合计 | 81,324,762.70 | 150,486,995.48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
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港币)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持有的欧元及日元的应收应付款项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
欧元项目 | 日元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应收账款 | 25,713,061.04 | 25,713,061.04 |
2022年12月31日 | |||||
欧元项目 | 日元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应收账款 | 9,155,693.17 | 9,155,693.17 | |||
外币金融负债—应付账款 | 220,727.36 | 3,285,480.00 | 3,506,207.36 |
于2023年12月31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外币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其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1,928,479.58元和
0.00元(2022年12月31日:约670,122.44元和246,411.00元)。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长期带息债务(2022年12月31日:无)。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本集团各类权益工具投资的预期价格上涨或下跌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约4,179,809.32元(2022年12月31日:约3,556,896.55元)。
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和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2022年12月31日:无)。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69,761,740.18 | 269,761,740.18 | |||||
应付票据 | 2,610,130,669.13 | 2,610,130,669.13 | |||||
应付账款 | 8,332,929,172.33 | 8,332,929,172.33 | |||||
其他应付款 | 2,164,444,985.34 | 2,164,444,985.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04,246.96 | 1,204,246.96 | |||||
租赁负债 | 80,027,846.05 | 47,360,783.73 | 60,355,157.72 | 117,161,875.90 | 304,905,663.40 | ||
合计 | 13,458,498,659.99 | 47,360,783.73 | 60,355,157.72 | 117,161,875.90 | 13,683,376,477.34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52,059,083.36 | 252,059,083.36 | |||
应付票据 | 2,544,854,739.29 | 2,544,854,739.29 | |||
应付账款 | 7,371,804,493.20 | 7,371,804,493.20 | |||
其他应付款 | 1,916,934,068.02 | 1,916,934,068.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20,486.14 | 1,020,486.14 | |||
租赁负债 | 117,072,023.87 | 46,394,654.93 | 63,458,308.77 | 56,368,128.64 | 283,293,116.21 |
合计 | 12,203,744,893.88 | 46,394,654.93 | 63,458,308.77 | 56,368,128.64 | 12,369,965,986.22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外提供财务担保(2022年12月31日:无)。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2,739,000.00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1,798,093.22 | 41,798,093.22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3,893,437,435.02 | 3,893,437,435.0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8,074,601.81 | 138,074,601.8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1,798,093.22 | 4,031,512,036.83 | 4,073,310,130.0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认购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已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港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共青城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根据本公司所享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计算确定。
应收款项融资为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部分应收账款将通过银行办理保理进行出售/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且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附注四(4))。对该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及保理/贴现时长折现后计算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三个层次间的转换。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租赁负债等。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市场利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集团认购的基金(附注四(11)的份额。对该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已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梅山祺睿和共青城祺信于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根据本集团所享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计算确定。
应收款项融资为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部分应收账款将通过银行办理保理进行出售/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且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附注四(4))。对该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参考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
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及保理/贴现时长折现后计算其公允价值。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药控股 | 上海 | 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资产重组及药品经销等 | 3,120,656,191.00 | 54.72 | 54.7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3年 | 2022年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国药控股 | 54.72% | 54.72% | 54.72% | 54.72%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控北京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瑞药业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61.06 | 投资设立 | |
国控华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6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康辰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控天星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物流 | 北京 | 北京 | 仓储物流 | 56.30 | 投资设立 | |
国药空港 | 北京 | 北京 | 进出口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健坤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前景 | 北京 | 北京 | 牙科药品及器械销售和推广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北京医疗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销售医疗器械 | 50.00 | 投资设立 | |
国控盛原 | 甘肃兰州 | 甘肃兰州 | 药品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 |
企业合并 | ||||||
供应链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60.00 | 投资设立 | |
慧鑫清源 | 北京 | 北京 | 器械分销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国药特医 | 安徽淮南 | 安徽淮南 | 药品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国药新特药房 | 北京 | 北京 | 药品零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直接持股比例(%) |
青海制药 | 青海西宁 | 青海西宁 | 药品生产销售 | 是 | 47.08 |
宜昌人福 | 湖北宜昌 | 湖北宜昌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是 | 20.00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护康(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泰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保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滨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大冶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东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甘孜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公安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固始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黑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江阴华宏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昆明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眉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牡丹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波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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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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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株洲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沧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润(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器械诊断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卫勤服务保障(武汉)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湖南国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巴中市太极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北京)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国际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国际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武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健康养老秦皇岛有限公司(注1)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健康养老有限公司(注1)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普兰特(青海)药业有限公司(原公司名: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南充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四川省宜宾五良医药有限公司 | 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北京纳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纳通医用防护器材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子公司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2)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江西二叶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谦达(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注2)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上海卓尔荟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徐州万邦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注2)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吉斯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安门药店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牛街药店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北京康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抚州抚医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抚州高新洽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器化玻批发总汇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温州牙科医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
其他说明注1:于2023年度,本集团的关联方由于国药集团和国药控股的对外投资、业务收购以及投资处置等交易出现变动,对于本集团本年度新增的关联方,其与本集团2022年度的交易额和2022年12月31日的交易余额于上述可比期间予以列报。
注2:本集团对于本年度减少的关联方,其与本集团2023年度的交易额和2023年12月31日的交易余额仍被列示于关联方信息中,以后年度不再列报。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581,948,546.53 | 3,196,726,369.11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47,783,430.60 | 1,155,789,027.12 |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42,155,623.80 | 274,185,327.20 |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37,998,958.55 | 272,305,015.28 |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7,822,123.36 | 228,375,936.31 |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1,443,400.80 | 128,197,009.65 |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9,586,817.91 | 83,931,195.47 |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2,128,665.48 | 138,626,094.74 |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7,433,364.17 | 80,674,680.45 |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0,848,337.23 | 25,406,145.53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9,020,260.91 | 39,863,720.83 |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6,065,657.21 | 65,113,588.65 |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0,797,240.63 | 52,479,172.99 |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3,181,620.57 | 36,933,793.58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1,640,220.75 | 45,470,535.02 |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469,538.05 | 20,139,618.01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采购货物 | 38,788,642.27 | 16,814,513.34 |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4,426,493.72 | 17,625,429.73 |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809,463.26 | 25,542,838.72 |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089,866.67 | 18,295,498.36 |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8,181,030.81 | 21,868,268.46 |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6,854,870.13 | 21,248,835.20 |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3,090,000.00 | 17,517,920.00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2,175,311.20 | 21,617,871.70 | ||
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8,128,346.00 | |||
国药集团武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701,312.00 | 10,517,408.00 |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673,260.01 | 14,491,196.75 |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584,780.92 | 1,416,798.67 |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453,563.61 |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315,144.25 | 10,322,243.02 | ||
国药联润(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278,079.80 |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059,422.62 | 11,249,730.13 |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850,402.49 | 29,979,484.26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683,654.22 | 11,709,518.11 |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611,795.55 | 265,914.17 |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133,993.04 | 5,446,476.02 |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776,852.60 | 15,098,715.44 |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343,399.80 | 14,123,231.59 |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248,244.92 | 5,421,150.16 |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162,488.13 | 7,000,770.31 |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966,094.54 | 33,327,758.23 |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397,361.35 | 6,134,110.42 |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6,395,465.76 | 6,527,036.95 |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310,101.30 | 3,852,625.87 |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010,833.98 | 4,521,320.85 |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839,859.56 | 2,739,921.64 |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386,911.43 | 4,684,833.36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214,307.56 | 3,832,948.24 | ||
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3,930,240.00 | 4,238,748.00 |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784,351.41 | 12,489,097.61 |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372,208.37 | 5,922,424.20 |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331,007.11 | 14,340,986.09 |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302,183.15 | 1,536,991.24 |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097,160.69 |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11,276.22 | 5,703,640.67 |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567,933.64 | 423,500.68 |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507,366.57 | 3,039,992.01 |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02,131.48 | 494,123.89 |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04,054.18 | 2,185,841.93 |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18,826.32 | 1,836,857.21 | ||
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19,938.04 |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69,548.77 |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52,880.78 | 633,666.59 |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11,472.52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532,318.40 | 1,799,115.00 |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92,446.84 | 724,186.57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43,370.42 | 203,077.48 |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38,202.09 | 1,338,041.32 |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22,847.57 | 0.02 |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259,172.48 |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1,151,859.00 | 1,120,477.66 |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33,155.77 | 1,611,101.86 |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70,475.03 | 363,493.81 |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04,079.53 | 3,039,892.54 | ||
华北制药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79,638.93 |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60,420.37 | 4,097,102.76 |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737,475.33 |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21,444.25 |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49,016.36 | 3,661,570.75 |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12,089.03 |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09,228.31 | 68,345.11 |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533,822.40 | 533,822.40 |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26,470.44 | 342,424.87 |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87,503.94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5,413.16 | 838,935.76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64,243.91 | 563,113.46 | ||
江西二叶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23,235.40 |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0,163.55 | 219,644.58 |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4,590.44 |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5,250.68 |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1,760.52 | 559,290.58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10,442.48 | 224,785.85 |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8,375.20 | 94,874.66 |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5,101.13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4,997.83 | 159,671.51 | ||
国药控股武汉惠通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5,360.67 |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4,531.40 | 13,491,306.70 |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4,070.80 |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8,166.37 |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4,279.54 | 525,576.10 |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2,364.77 | 143,362.83 |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7,907.96 | 33,090.27 | ||
重庆吉斯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54,654.87 |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5,156.20 |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1,107.47 | 258,543.65 |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763.54 | 39,113.63 |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0,244.30 | |||
复星北铃(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371.68 | |||
国药护康(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0,354.00 |
谦达(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3,141.59 | |||
纳通医用防护器材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0,990.25 |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954.69 |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56.64 | 27,128.35 |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6.36 |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1.59 | 861.95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54.05 | 1,799,909.89 |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货物 | -23,719.36 | 13,049,692.43 | ||
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1,710,779.61 | |||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545,887.60 |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480,270.25 |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191,254.86 |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71,198.72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744,119.04 |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474,997.74 | |||
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98,320.00 |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55,453.46 |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23,008.86 |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632,803.55 |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564,499.12 |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采购货物 | 508,725.00 |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313,573.98 |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7,238.94 |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8,424.78 |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97,299.79 | |||
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162,672.57 |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85,896.81 |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74,652.21 | |||
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46,460.18 |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采购货物 | 36,318.58 | |||
国药集团泰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29,203.54 | |||
国药普兰特(青海)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9,267.61 |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075,813.35 | 9,102,220.77 |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626,666.52 | 9,567,688.08 |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907,691.13 | 5,124,239.62 |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76,347.48 | 1,884,196.79 |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34,996.21 | 1,279,713.20 |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60,600.61 | 1,169,461.76 |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69,288.88 |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17,190.89 | 186,420.28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89,674.52 | 359,259.43 |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50,396.65 | 102,029.77 |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11,630.18 | 187,661.60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7,740.79 | |||
国药控股昆明大药房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1,501.00 |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1,171.32 |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7,076.51 | |||
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7,120.00 | 4,000.00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4,000.00 | 182,480.57 |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3,759.28 |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1,754.94 | 8,150.94 | ||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603.77 | 56,603.77 |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4,667.37 |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4,332.72 |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8,054.63 | |||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47,875.47 | 32,680.00 |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5,329.19 |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895.02 | |||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735.85 | 18,867.92 | ||
国药集团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5,929.21 | |||
国药国际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301.89 | 56,603.77 |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6,206.80 |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522.53 | |||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0,859.73 |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883.04 |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749.06 |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632.45 | 34,858.86 | ||
国药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792.45 |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551.68 | |||
国药健康养老秦皇岛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09.43 |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50.00 |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00.00 | 16,250.00 |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569,449.59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6,221.24 |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接受劳务 | 74,442.65 |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接受劳务 | 74,442.6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9,154,786.61 | 190,610,821.62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0,895,594.11 | 208,928,831.32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5,835,087.31 | 168,967,831.21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0,033,094.53 | 174,321,889.15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3,475,183.44 | 201,225,792.76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7,712,908.02 | 182,651,055.45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5,189,075.48 | 151,510,162.88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0,617,177.92 | 153,880,990.13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6,685,837.21 | 149,783,259.04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6,338,100.53 | 139,015,977.59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4,379,883.69 | 130,358,389.17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3,034,806.84 | 105,696,489.32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321,380.34 | 89,019,477.44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3,130,124.06 | 98,257,858.18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812,305.33 | 90,705,475.69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427,303.55 | 62,340,553.80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7,102,986.74 | 78,005,388.60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636,037.76 | 72,289,161.50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536,003.99 | 58,271,904.91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683,111.13 | 42,268,567.90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9,771,371.86 | 38,268,672.76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116,800.30 | 78,620,148.69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7,074,620.83 | 51,651,757.79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195,434.22 | 50,541,777.83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销售货物 | 55,872,955.59 | 43,786,770.72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4,999,553.75 | 46,707,122.01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534,470.46 | 113,322,818.27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339,186.82 | 36,106,809.42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068,740.85 | 41,714,788.29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957,600.75 | 47,260,710.96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353,012.93 | 30,325,502.21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235,463.42 | 46,706,017.06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851,077.94 | 39,826,409.42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105,272.50 | 19,417,124.38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38,043,672.92 | 34,717,934.46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836,303.12 | 36,845,922.74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248,900.18 | 35,509,349.74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881,734.53 | 65,897,660.33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249,606.34 | 23,911,019.93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926,200.28 | 27,634,742.37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751,867.67 | 27,164,589.70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935,052.01 | 30,021,085.05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463,049.35 | 37,419,129.39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056,509.24 | 24,900,987.44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918,242.03 | 27,339,209.17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814,177.07 | 25,254,822.46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912,435.23 | 21,445,606.28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616,950.11 | 22,518,374.06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销售货物 | 28,316,565.94 | 21,764,067.39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181,133.13 | 25,205,085.72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168,343.05 | 24,010,635.60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092,711.41 | 21,510,395.46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004,874.82 | 24,441,222.46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778,850.30 | 35,736,393.21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671,980.38 | 19,815,373.52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064,649.89 | 22,815,881.52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265,322.94 | 21,477,710.73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879,693.16 | 29,580,160.18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475,863.28 | 25,635,740.77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388,945.47 | 10,053,454.93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326,798.35 | 35,682,356.57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885,927.14 | 23,302,482.07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439,850.48 | 17,392,229.34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119,063.65 | 18,166,404.04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646,176.51 | 13,910,489.68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615,535.10 | 14,808,040.95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298,549.24 | 18,474,749.56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946,171.12 | 15,682,467.30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202,852.49 | 17,261,682.78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069,591.94 | 14,284,861.43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829,684.82 | 24,566,452.10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501,120.75 | 17,918,299.65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410,968.76 | 12,701,255.78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798,553.15 | 15,687,731.83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701,628.12 | 14,925,287.20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516,113.98 | 12,276,645.97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423,869.13 | 14,192,519.43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273,385.13 | 13,293,012.29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067,427.77 | 3,750,073.82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905,054.62 | 10,241,563.91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598,233.80 | 10,373,855.26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495,000.47 | 13,056,083.91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448,173.21 | 7,793,428.67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51,202.21 | 10,776,083.26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668,066.77 | 10,698,121.22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497,016.13 | 15,110,298.09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1,150,928.02 | 30,767,723.95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118,925.58 | 9,478,854.07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852,509.04 | 11,888,084.85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694,539.19 | 5,258,643.80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966,860.24 | 9,916,808.32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28,909.81 | 8,153,079.63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43,663.39 | 8,250,354.90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554,527.90 | 9,573,717.08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241,121.73 | 8,394,970.13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23,192.53 | 10,783,934.29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14,953.81 | 7,265,672.55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007,049.96 | 6,242,803.55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27,576.31 | 24,675,709.53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889,771.91 | 6,090,254.70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40,429.20 | 9,336,357.47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39,139.26 | 8,020,068.27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79,539.89 | 28,321,485.92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763,203.57 | 9,501,845.79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77,165.19 | 15,698,681.37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74,899.41 | 6,652,492.59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7,398,714.13 | 2,325,379.64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40,462.54 | 6,566,833.29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88,554.53 | 8,090,772.26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44,895.31 | 5,300,694.26 |
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42,485.81 |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30,348.97 | 4,123,101.32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85,497.25 | 7,554,499.49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72,807.91 | 7,502,882.64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29,678.07 | 6,312,664.38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29,368.59 | 5,681,207.80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14,680.63 | 6,406,991.36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0,388.35 | 14,297,815.52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93,922.86 | 4,737,110.89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72,904.58 | 2,902,830.25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17,901.20 | 3,003,355.69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88,626.75 | 5,068,564.83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54,791.58 | 2,528,150.35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87,488.60 | 20,071,281.09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583,843.63 | 5,378,842.25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23,499.33 | 9,104,881.74 |
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07,145.84 |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94,185.56 | 4,741,592.04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124,709.46 | 4,636,869.32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18,530.61 | 14,164,142.60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91,874.36 | 4,211,508.11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85,266.04 | 1,894,518.46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73,160.51 | 4,914,355.84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67,431.68 | 4,904,003.46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21,714.84 | 5,436,775.72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02,291.19 | 2,605,637.97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95,828.30 | 2,266,591.19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29,069.97 | 12,172,328.84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71,744.06 | 9,497,870.29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14,067.46 | 3,464,272.63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98,317.12 |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34,340.24 | 5,003,129.93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44,185.88 | 2,074,786.90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23,274.36 | 25,894.50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92,841.43 | 3,209,590.11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29,812.75 | 2,514,987.09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73,188.50 | 7,342,915.05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91,716.36 | 10,994,904.49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94,156.78 | 2,821,363.43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84,604.49 | 3,026,331.00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19,517.50 | 2,600,791.73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04,289.66 | 2,098,681.85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26,565.32 | 1,784,511.10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05,668.21 | 966,124.74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克苏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56,012.37 | 4,276,884.99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37,371.32 | 2,839,355.75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07,245.51 | 2,995,807.64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92,472.12 | 2,204,292.31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994,715.90 | 1,504,751.27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64,941.60 | 2,849,165.32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63,158.70 | 2,030,094.23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34,638.54 | 7,844,785.01 |
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25,151.22 | 3,052,991.16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46,338.17 | 1,537,150.95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90,987.07 | 2,589,220.60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41,652.75 | 3,111,743.13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23,725.25 | 2,528,776.69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2,740.01 | 5,610,462.59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665,370.51 | 3,814,513.34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90,175.29 | 1,616,210.32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27,941.76 | 2,448,476.43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69,557.52 | 1,773,081.41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8,160.49 | 694,261.21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97,317.66 | 2,511,036.77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50,644.29 | 1,382,879.44 |
上海卓尔荟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95,575.20 | 690,973.46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56,755.07 | 4,782,722.71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44,028.25 |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35,883.67 | 2,359,795.36 |
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30,159.67 | 1,913,113.41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72,823.59 | 670,029.78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70,996.83 | 1,709,471.00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49,765.05 | 5,246,559.81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65,330.25 | 750,812.85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69,143.32 | 1,682,911.45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59,744.11 | 691,895.59 |
国药器械诊断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39,284.62 | 234,373.80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36,851.69 | 1,793,288.50 |
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21,703.63 | 969,979.81 |
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82,870.37 | 939,744.50 |
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5,976.64 | 98,247.08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0,893.77 | 1,771,214.87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6,607.08 | 2,673,398.67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4,017.70 | 2,066,123.92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9,041.85 | 588,973.48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6,112.13 | 737,291.10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1,561.74 | 866,277.53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86,848.89 | 713,570.49 |
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8,477.89 | 726,966.39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3,947.59 | 980,753.91 |
巴中市太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2,265.48 | 481,699.16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8,358.15 | 2,328,793.49 |
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6,681.79 | 886,209.60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23,309.50 | -1,312,677.41 |
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1,100.87 | 418,768.13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86,784.01 | 646,408.66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9,810.82 | 1,197,164.40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9,770.74 | 594,288.70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0,266.93 | 833,842.26 |
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18,230.08 | 215,929.20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4,621.59 | 799,628.37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3,983.17 | 770,349.02 |
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5,575.22 | 283,185.84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8,822.66 | 663,102.46 |
国药控股叶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7,292.04 | 524,516.83 |
国药控股图木舒克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45,338.06 | 529,327.43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3,815.92 | 425,849.57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9,515.04 | 525,003.46 |
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22,442.48 | 993,982.32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4,252.10 | 819,697.74 |
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9,122.13 | 1,121,338.09 |
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99,057.61 | |
国药控股江阴华宏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0,831.83 | |
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5,894.49 | 180,603.18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9,823.02 | 172,566.38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8,654.16 | 401,161.94 |
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16,513.25 | 290,734.54 |
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9,256.64 | 280,575.22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拉尔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3,097.35 | 429,090.27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89,453.60 | 1,065,174.32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8,797.39 | 2,225,028.85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8,346.90 | |
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0,984.78 | 257,401.10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5,889.42 | 254,705.85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5,617.70 | 196,494.16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5,443.34 | 470,393.55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9,837.13 | 161,750.00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9,660.18 | 26,506.19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8,893.81 | 18,562.83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8,807.08 | 176,215.76 |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5,777.03 | 531,143.39 |
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0,322.01 | 409,841.77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2,415.20 | 467,019.50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8,743.81 | 403,934.24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6,913.28 | 328,566.35 |
湖南国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8,975.69 | 180,750.79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970.37 | 202,567.94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838.53 | 240,350.30 |
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9,572.06 | 119,642.78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32,595.56 | 2,906,624.77 |
国药控股漳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4,192.92 | |
国药控股东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1,786.20 | 679,316.81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9,884.47 | |
国药控股固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8,725.66 | 997,295.55 |
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2,226.57 | 18,237.17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7,945.50 | 135,789.03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92,619.46 |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053.11 | 214,100.88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9,687.62 | 201,256.66 |
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7,893.78 | 169,026.50 |
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5,362.86 | 189,017.72 |
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3,430.09 | 52,633.64 |
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8,541.60 | 396,987.64 |
国药控股牡丹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948.68 | 36,637.17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2,671.81 | 195,210.94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278.48 | 623,982.89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027.47 | |
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723.91 | 592,634.36 |
国药控股天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569.92 | |
国药控股钰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221.26 | 59,752.22 |
国药控股广东恒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7,053.10 |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4,252.59 | 1,816,534.88 |
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835.76 | 588,658.40 |
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404.42 | 10,234.07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0,303.03 | |
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37.16 | 3,097.35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5,670.83 | 225.67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4,711.51 | 35,273.63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0,442.48 | 308,494.06 |
国药控股巴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3,805.31 | 87,610.62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208.99 | 1,771,345.32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176.99 | |
国药控股息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7,799.65 | 151,198.58 |
国药控股宁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099.12 | 10,973.45 |
国药控股宜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681.42 | 185,620.69 |
国药控股西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386.90 | 141,877.72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253.02 | 2,741,746.41 |
国药控股黑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888.50 | |
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646.00 | 37,345.14 |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224.42 | |
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9,203.52 | 32,123.86 |
抚州抚医口腔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28,100.88 |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安门药店 | 销售货物 | 25,689.16 |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561.77 | 24,561.77 |
国药乐仁堂沧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132.74 | |
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4,021.24 | 338,782.32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469.03 | 704,368.16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869.97 | 289,322.57 |
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468.14 | 10,234.07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355.94 | 27,644.40 |
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893.80 | 47,384.07 |
国药控股郑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8,095.58 | 138,913.26 |
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522.12 | 69,134.50 |
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529.56 | 49,588.68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6,273.27 | 141,035.03 |
国药控股武汉临空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889.39 | |
国药(北京)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084.60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672.57 | |
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13.27 | 38,326.22 |
湖北天下明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13.27 |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器化玻批发总汇 | 销售货物 | 6,106.20 |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663.72 | 89,284.96 |
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56.81 | 255,801.50 |
国药集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71.26 | |
抚州高新洽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633.63 | |
国药乐仁堂河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53.10 | |
国药控股重庆国万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053.10 | |
国药控股公安县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87.61 | |
国药控股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623.01 | |
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34.69 | 355,390.79 |
国药国际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69.91 |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7.98 | 1,030,600.03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5.69 | 424,093.40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52.34 | 227,600.07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14.16 | 3,605,423.33 |
国药控股滨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26,711.51 | |
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19,106.20 |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98,526.00 | |
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03,256.67 | |
国药控股铜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88,141.60 |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20,123.91 | |
国药控股铜陵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1,741.55 | |
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58,874.36 | |
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10,619.50 | |
中国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1,709.07 | |
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9,774.04 | |
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14,284.95 | |
国药控股大冶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5,185.31 | |
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93,306.24 | |
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88,637.17 | |
国药控股眉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69,185.86 | |
国药控股武汉江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7,893.84 | |
国药控股四川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46,032.01 | |
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7,847.88 |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20,362.83 | |
四川省宜宾五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57,831.87 |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7,689.51 | |
国药控股重庆渝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7,315.93 |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57,817.69 | |
国药控股株洲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4,292.18 |
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002.76 | |
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6,513.27 | |
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2,207.06 | |
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0,310.62 | |
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8,764.61 |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6,769.55 | |
徐州万邦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0,076.11 | |
国药控股兴安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6,205.31 | |
国药控股甘孜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0,451.35 | |
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876.11 | |
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557.52 | |
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165.32 | |
国药控股(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9,132.75 | |
国药控股(湖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63,872.57 | |
南充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53,522.13 | |
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2,920.35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398.23 | |
国药控股西安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7,568.14 | |
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3,469.03 | |
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088.50 | |
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1,823.01 | |
国药控股(保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070.80 | |
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9,194.69 | |
国药控股湘潭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7,319.47 | |
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52.21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748.68 |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657,043.49 | 10,692,021.91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783,540.80 | 1,575,789.40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17,977.45 | 673,343.64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71,428.56 | 571,428.56 |
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81,788.57 | 314,059.51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49,972.55 | 11,000.00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0,731.05 | 230,911.93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943.40 |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7,735.85 |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433.96 | 9,433.96 |
国药控股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7,873.02 |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89.9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71,428.56 | 571,428.5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7,126,936.59 | 19,302,714.25 | 723,295.80 | 16,910.30 |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5,198.05 | 11,188.34 |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989,214.89 | 717,644.17 | ||||||||
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3,604.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方:
于2021年4月1日,本公司子公司国控北京与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3月31日,国控北京于本期发生的与国大药房的租赁收入为571,428.56元(2022年:571,428.56元)。
作为承租方:
本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北京、国药前景及国药科技向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入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17,850,232.39元(2022年:19,302,714.25元)。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药新特药房向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租入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23年8月2日至2026年8月1日,本期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95,198.05元(2022年:无)。
上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国控天星向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租入其仓库,租期自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上期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9,706,859.06元。
上年度,本公司向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租入其办公用房,租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期根据租赁合同发生租赁费用53,604.00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02-24 | 2024-02-24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0.00 |
本年度,本集团无向关联方拆出资金(2022年:50,000,000.00)。
上年度,本集团子公司国药慧鑫与其少数股东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杜素敏签订借款协议,获取借款人民币1,500,000.00元,期限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9日,不计息。此部分借款已于2022年2月共计偿还人民币1,500,000.00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8,861,929.00 | 19,489,393.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保理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209,847.84 | 1,540,946,220.88 |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1,139,523.20 | ||
合计 | 521,349,371.04 | 1,540,946,220.88 |
利息收入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367,455.93 | 9,341,321.45 |
利息费用和保理贴现费用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4,702,729.10 | 20,056,222.21 |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79,869.77 | ||
合计 | 14,882,598.87 | 20,056,222.21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47,957,095.05 | 14,220,928.47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38,630,243.01 | 14,683,037.87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29,628,649.7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28,095,769.66 | 10,355.9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5,804,369.50 | 22,049,116.2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23,598,982.90 | 17,410,485.1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15,450,388.39 | 6,886,022.6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4,184,844.5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13,454,449.11 | 18,880,569.4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8,876,325.34 | 17,574,497.9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7,559,887.8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7,556,829.81 | 3,583,815.3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7,509,885.0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7,389,040.78 | 5,139,597.1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6,280,930.0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5,897,732.27 | 902,491.1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5,682,944.28 | 1,962,874.3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5,540,349.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4,999,580.0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4,942,977.13 | 6,908,804.1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4,582,682.50 | 4,7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4,485,102.9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4,432,137.5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4,250,000.00 | 2,3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3,856,035.9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3,618,078.75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3,545,160.2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3,261,046.51 | 7,376,334.7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3,084,534.00 | 2,062,496.3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2,967,681.7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2,827,956.02 | 7,800,787.3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2,7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2,555,073.00 | 162,424.0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2,522,741.94 | 17,205,757.3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2,465,000.17 | 1,368,075.2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2,451,629.35 | 434,489.8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2,393,194.40 | 799,928.2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2,142,016.64 | 3,605,133.2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2,061,61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1,699,699.40 | 2,977,998.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1,651,915.9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1,631,483.73 | 824,606.85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1,585,214.90 | 6,935,321.21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1,294,616.02 | 1,100,692.17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1,284,782.64 | 3,502,072.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1,274,835.7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1,19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978,898.00 | 7,338,396.82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930,000.00 | 1,681,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877,443.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862,443.7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7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660,199.8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6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573,311.75 | 73,401.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568,525.60 | 2,139,119.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491,856.30 | 666,582.24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68,539.2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345,556.98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343,165.80 | 1,862,417.77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4,122.39 | 1,451,973.67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 | 262,534.70 | 72,508.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192,5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135,325.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132,556.8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11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6,346,374.2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4,992,998.56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3,009,704.49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2,868,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2,611,214.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1,855,622.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1,745,364.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1,738,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806,266.4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792,832.6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606,621.23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9,506,561.21 | 44,682,775.25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44,709,761.00 | 35,903,944.3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26,760,781.46 | 21,852,746.5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23,421,724.09 | 6,030,227.3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22,458,251.20 | 11,501,226.86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22,257,879.65 | 28,746,014.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20,990,788.28 | 19,314,053.4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9,186,309.65 | 16,253,259.7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18,996,254.79 | 12,151,054.0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3,929,155.77 | 13,842,443.9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 | 13,816,124.20 | 7,560,051.53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12,034,137.64 | 11,095,821.0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 11,943,839.20 | 10,609,506.8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11,726,412.32 | 14,183,363.4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 | 11,079,590.23 | 11,277,192.22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10,933,950.39 | 14,640,668.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10,251,086.20 | 5,234,851.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 | 9,584,776.66 | 7,061,275.69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159,314.72 | 8,988,556.60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 8,921,521.91 | 3,733,514.54 | ||
应收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8,621,981.18 | 5,388,079.5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8,536,394.50 | 12,499,282.0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7,964,139.16 | 3,365,975.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7,436,753.87 | 5,417,329.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7,048,355.38 | 3,234,626.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6,902,323.74 | 5,534,858.6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6,890,546.37 | 1,561,890.9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6,602,501.49 | 3,796,295.18 |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6,577,986.59 | 4,678,822.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6,014,864.00 | 5,257,216.0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5,444,427.70 | 6,488,081.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5,414,440.14 | 3,499,344.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5,338,286.89 | 2,211,322.6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 | 5,309,868.15 | 9,975,793.4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5,298,524.50 | 4,732,551.4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 | 5,157,290.50 | 3,415,695.3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5,064,655.50 | 6,039,634.36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 | 4,962,890.49 | 6,770,917.3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4,504,359.65 | 4,159,338.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4,443,482.98 | 6,328,238.1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 | 4,387,392.93 | 1,842,712.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4,361,308.96 | 6,047,163.8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4,120,200.20 | 4,531,227.2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4,103,030.00 | 56,04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 | 4,090,131.27 | 3,293,185.6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3,802,070.08 | 1,713,926.6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 | 3,797,718.48 | 4,138,451.7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3,673,703.58 | 948,723.5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3,655,140.03 | 3,974,597.2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 | 3,481,166.67 | 4,187,149.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 | 3,325,961.50 | 69,253.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3,262,391.42 | 2,597,126.4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3,223,625.82 | 938,026.4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3,170,339.90 | 200,15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3,098,041.60 | 17,308,58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 | 3,071,484.77 | 2,076,833.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3,037,061.74 | 3,168,235.66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2,757,663.69 | 4,122,617.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 | 2,682,075.36 | 3,203,311.0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2,676,482.69 | 2,198,653.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2,671,735.75 | 1,994,696.9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2,665,899.83 | 1,770,054.1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 | 2,637,425.96 | 1,590,547.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 | 2,601,951.92 | 2,999,528.9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2,571,503.94 | 4,325,669.6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 | 2,463,930.58 | 912,730.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2,461,708.92 | 5,116,203.27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 | 2,460,479.20 | 2,099,549.5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 | 2,455,187.04 | 1,419,584.3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 2,448,051.25 | 2,405,079.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2,383,135.53 | 2,055,382.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 2,320,663.94 | 1,668,143.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2,139,091.67 | 3,675,229.2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 | 2,084,491.07 | 2,450,718.48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2,061,657.20 | 1,806,808.2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 | 2,057,025.70 | 4,519,949.7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1,973,106.21 | 441,112.5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1,957,744.17 | 257,227.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 | 1,937,497.56 | 1,510,316.8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 | 1,814,014.94 | 2,146,432.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 | 1,769,504.20 | 1,550,285.24 | ||
应收账款 | 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1,729,044.90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674,605.10 | 168,857.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1,672,036.12 | 3,532,059.8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 | 1,590,028.38 | 1,234,219.0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 | 1,517,334.96 | 746,333.52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 | 1,474,318.18 | 3,808,567.48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 | 1,367,581.10 | 506,393.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279,958.47 | 3,743,403.9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 | 1,246,884.18 | 1,078,044.6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 | 1,245,256.26 | 3,174,691.17 | ||
应收账款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33,190.71 | |||
应收账款 | 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1,198,860.56 | 4,585,698.4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1,175,336.18 | 536,267.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 | 1,140,040.78 | 1,118,666.7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1,136,818.80 | 2,092,364.1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099,633.08 | 1,012,588.1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072,896.00 | 1,401,984.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1,052,491.09 | 2,759,925.2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1,012,208.63 | 4,726,881.2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1,010,966.10 | 710,425.24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 | 1,002,245.90 | 1,808,469.70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 | 995,162.02 | 279,823.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 985,761.41 | 2,036,427.0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 | 985,364.08 | 601,477.83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946,961.29 | 561,975.9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928,310.86 | 589,706.50 | ||
应收账款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903,826.09 | 1,121,062.4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 | 897,337.44 | 1,519,954.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崇左有限公司 | 873,051.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871,415.83 | 1,710,036.92 | ||
应收账款 | 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865,620.35 | 1,912,300.3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865,255.38 | 3,392,969.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857,408.6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854,817.82 | 777,619.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 | 783,222.74 | 857,996.8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 | 715,141.60 | 395,269.77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664,631.06 | 981,138.24 | ||
应收账款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60,932.40 | 298,141.88 | ||
应收账款 | 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599,382.52 | 771,591.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 | 595,441.36 | 169,879.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573,816.17 | 45,67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 | 566,769.50 | 700,086.92 | ||
应收账款 | 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536,231.29 | 386,730.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 | 536,037.18 | 592,162.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 | 457,450.64 | 810,449.30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 444,076.80 | 888,153.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 | 438,234.21 | 469,928.1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 | 431,031.28 | 235,870.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 421,973.92 | 158,409.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 | 410,855.20 | 1,052,525.52 | ||
应收账款 | 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 | 404,779.70 | 2,019,197.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 | 403,200.30 | 191,681.6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 | 390,784.97 | 2,977,311.5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384,000.56 | 221,59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 | 372,275.72 | 118,175.7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 | 371,755.68 | 959,721.1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369,576.00 | 175,71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 | 368,445.34 | 1,745,963.0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 | 363,911.70 | 504,927.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 | 347,256.80 | 455,45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 | 345,609.94 | 1,636,056.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 | 332,041.20 | 151,798.1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 | 331,201.20 | 702,644.20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 | 315,732.00 | 311,015.31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95,89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 | 277,548.00 | 277,54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 | 269,95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 | 247,908.96 | 2,460,939.1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 | 240,956.60 | 293,448.60 | ||
应收账款 |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35,191.65 | 687,821.45 | ||
应收账款 | 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233,228.76 | 417,421.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 | 210,926.08 | 154,884.4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 | 210,564.92 | 594,944.27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209,304.00 | 73,87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207,395.67 | 132,180.8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 | 195,147.82 | 171,051.93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194,660.10 | 159,682.00 | ||
应收账款 | 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178,837.72 | 257,15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173,817.90 | 187,598.80 | ||
应收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171,484.80 | 85,742.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 | 160,033.54 | 680,455.5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 | 155,700.00 | 31,47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 | 149,506.42 | 1,362,989.0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 | 142,953.60 | 2,236.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40,020.60 | 695,241.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 | 119,481.30 | 261,718.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111,019.20 | 222,038.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 | 105,827.90 | 64,184.60 |
司 | |||||
应收账款 | 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01,455.00 | 128,690.71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98,496.00 | 230,542.47 | ||
应收账款 |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 | 95,307.30 | 22,298.36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90,969.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 | 86,294.12 | |||
应收账款 | 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81,926.82 | 78,271.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77,077.4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 | 68,454.20 | 254,352.8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65,518.00 | 37,14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 | 64,000.00 | 89,6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 | 61,560.00 | 49,24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 | 59,097.60 | 49,24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 | 48,974.60 | 60,684.9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 | 48,770.20 | 61,915.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 | 45,120.00 | 300,80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44,216.55 | 84,275.70 | ||
应收账款 | 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44,049.86 | 1,033,786.72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39,248.00 | 298,953.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 | 36,918.00 | 151,248.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 | 35,774.00 | 118,558.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 | 34,288.00 | 9,024.95 | ||
应收账款 |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25,835.88 | |||
应收账款 |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 24,000.00 | 26,741.1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 | 23,964.00 | 178,222.68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药业有限公司 | 23,129.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 | 16,330.40 | 117,779.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15,550.50 | 144,876.6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9,024.00 | 37,6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 | 8,421.00 | 11,077.5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 | 8,220.00 | 106,088.00 | ||
应收账款 | 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82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7,527.30 | 1,085.7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 | 7,248.00 | 54,372.54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03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 | 4,709.88 | 94,627.96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 | 2,905.50 | 136,663.30 | ||
应收账款 | 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828.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安门药店 | 1,368.00 |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 | 613.14 | 283,882.95 | ||
应收账款 |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 126.80 | 39,448.24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 | 1,696,793.9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 | 1,244,126.92 | |||
应收账款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22,503.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267,121.9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 | 265,095.00 |
司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 | 243,60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 | 205,530.00 | |||
应收账款 | 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34,428.4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113,001.09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 | 111,019.2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03,136.67 | |||
应收账款 | 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 | 102,73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 | 92,56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 | 64,82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 | 43,302.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 | 40,42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 | 39,885.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眉山医药有限公司 | 32,41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 32,0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 | 29,02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四川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 | 25,92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 | 19,44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 | 19,446.00 |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宜宾五良医药有限公司 | 19,446.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 | 18,558.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 | 17,605.15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 | 12,334.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1,660.00 | |||
应收账款 | 国药控股株洲有限公司 | 7,434.50 | |||
应收账款 | 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 | 392.67 | |||
预付款项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172,261.00 | 52,719,940.60 | ||
预付款项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1,861,036.22 | 1,908.03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1,269,654.00 | |||
预付款项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62,494.57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114,066.68 | 45,000.00 | ||
预付款项 | 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 | 609,090.14 | 12,022,318.65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8.44 | 297,320.32 | ||
预付款项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 | |||
预付款项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3,075.04 | 134,889.91 | ||
预付款项 | 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 | 37,969.55 | 970,282.71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29,299.12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7,467.52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909.06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5,215.18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4,601.77 | 4,317.90 | ||
预付款项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375.90 | 3,375.90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1,127.25 | |||
预付款项 |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429.12 | |||
预付款项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169.01 | 681.93 |
预付款项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56 | |||
预付款项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404,000.00 | |||
预付款项 | 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74,010.00 | |||
预付款项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985.13 | |||
预付款项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4,981.15 | |||
预付款项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490.51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6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78,285.66 | 46,698.81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3,395.78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121.48 | |||
其他应收款 | 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233,126.6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78,445,773.89 | 757,664,723.42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165,594,964.12 | 150,610,498.99 |
应付票据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1,348,334.65 | 34,950,110.20 |
应付票据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36,819,000.00 | 30,747,000.00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4,332,730.00 | |
应付票据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4,224,000.00 | 6,336,000.00 |
应付票据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4,047,230.44 |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3,068,088.37 | 2,114,666.77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1,456,856.40 | |
应付票据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666,90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77,492.44 | 1,703,681.22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163,900.00 | 1,312,800.00 |
应付票据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124,936.55 | 124,936.55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8,464.00 | 118,464.00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68,040.00 | 392,822.00 |
应付票据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000.00 | |
应付票据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9,149,92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18,657,360.00 | |
应付票据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6,164,865.89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5,654,240.00 | |
应付票据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4,608,137.37 | |
应付票据 | 国药集团武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737,920.00 | |
应付票据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49,464.00 | |
应付票据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03,806.07 | |
应付账款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0,329,223.71 | 296,537,285.18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72,969,629.75 | 36,524,888.26 |
应付账款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7,463,656.20 | 39,695,780.26 |
应付账款 | 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32,221,932.69 | 7,975,702.2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23,568,721.47 | 11,921,607.98 |
应付账款 |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20,228,348.45 | 4,679,958.27 |
应付账款 |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7,639,646.01 | 34,611,566.58 |
应付账款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3,755,315.91 | 3,626,987.50 |
应付账款 | 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9,708,424.59 | 9,226,634.60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7,192,993.20 | 4,202,993.84 |
应付账款 | 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7,039,392.92 |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 | 6,248,667.01 | 3,298,351.05 |
应付账款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902,088.05 | |
应付账款 | 国药卫勤服务保障(武汉)有限公司 | 5,639,040.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06,169.60 | 3,149,511.84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4,302,652.10 | 10,017,313.32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092,820.94 | 6,413,002.29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3,393,505.47 | 2,618,366.72 |
应付账款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3,329,823.39 | 1,234,995.0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 | 3,135,193.58 | 2,862,810.7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3,111,755.70 | 1,916,990.47 |
应付账款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3,074,578.07 | 8,065,054.8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3,032,487.40 | 1,886,423.22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880,078.86 | 3,315,181.99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2,651,224.61 | 1,800,482.61 |
应付账款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11,445.62 | 2,084,576.07 |
应付账款 | 国药瑞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2,188,246.25 | |
应付账款 | 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2,137,801.29 | 722,727.57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1,785,605.41 | 1,371,235.2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1,661,015.50 | 2,168,186.15 |
应付账款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543,383.91 | 2,220,719.60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1,347,256.94 | 1,259,858.39 |
应付账款 | 国药联润(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288,294.21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61,438.20 | 325,192.10 |
应付账款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03,820.95 | 2,680,587.19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984,719.74 | 296,846.23 |
应付账款 | 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981,734.90 | 742,518.12 |
应付账款 |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905,908.88 | 1,173,829.44 |
应付账款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786,112.60 | |
应付账款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675,490.04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 | 671,693.66 | 7,202,789.31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592,847.55 | 531,117.29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84,347.08 | 1,107,127.24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561,846.61 | 643,072.58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 550,531.35 | 241,589.49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 | 495,992.92 | |
应付账款 | 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75,918.40 | 199,901.20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427,386.73 | |
应付账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00,274.00 | 151,664.00 |
应付账款 | 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363,971.65 | 676,811.75 |
应付账款 | 江西二叶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 278,940.17 | |
应付账款 | 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 | 244,463.58 | 410,748.00 |
应付账款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243,378.82 | 81,460.41 |
应付账款 | 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9,797.31 | 211,356.00 |
应付账款 |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1,772.80 | 203,147.56 |
应付账款 |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182,992.38 | 201,858.13 |
应付账款 | 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66,479.09 | |
应付账款 |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50,575.23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136,821.69 | 2,856,665.99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23,136.36 | 176,481.89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07,464.28 | |
应付账款 |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100,710.01 | 3,194.81 |
应付账款 | 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97,176.50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93,450.00 | 295,118.04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82,212.27 | 180,510.00 |
应付账款 | 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 | 81,774.16 | 167,818.50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7,478.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51,388.88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 | 50,096.09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 | 39,763.54 | 39,113.63 |
应付账款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36,328.20 | 36,328.2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35,391.20 | |
应付账款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421.87 | |
应付账款 | 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 18,534.45 | 88,408.85 |
应付账款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15,996.97 | 16,140.97 |
应付账款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15,960.00 | |
应付账款 | 谦达(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4,850.00 | |
应付账款 | 国药护康(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3,800.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13,355.21 | 12,904.78 |
应付账款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224.41 | 11,224.41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11,034.29 | 24,693.81 |
应付账款 | 纳通医用防护器材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10,990.2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8,664.00 | 72,148.83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4,936.80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 | 4,912.39 | 12,642.00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1,071.06 | 1,071.06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 | 809.62 | 809.62 |
应付账款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0.13 | 470.13 |
应付账款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4.41 | 109.69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74.34 | 74.34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8.17 | 56,066.44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0.14 | 0.14 |
应付账款 | 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39,778.05 | |
应付账款 | 华颐药业有限公司 | 919,376.11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860,332.80 |
应付账款 | 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 | 522,198.54 |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367,406.82 | |
应付账款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184,408.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康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74,084.00 | |
应付账款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15,539.83 | |
应付账款 |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35,044.2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27,128.35 | |
应付账款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13,589.38 | |
应付账款 | 国药普兰特(青海)药业有限公司 | 10,472.40 | |
应付账款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9,249.00 | |
合同负债 | 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 2,440,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931,5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 188,148.00 | 6,986,94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 175,500.00 | 366,172.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 | 101,445.54 | 79,2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 | 45,000.00 | 426,0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 | 30,880.00 | 161,804.00 |
合同负债 | 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 | 28,653.66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27,21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 | 22,506.19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 | 20,600.00 | 73,5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17,696.00 | 2,4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 | 17,280.00 | 729,144.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 17,000.00 | 48,976.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 | 14,156.8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12,000.00 | 90,0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 | 11,0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10,120.00 | 56,976.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 | 9,810.00 | 2,524,032.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 | 6,628.16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 3,35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 | 1,848.00 | 1,848.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漳州有限公司 | 1,400.00 | |
合同负债 | 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 | 201.26 | 34,735.95 |
合同负债 |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牛街药店 | 174.78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 | 115.04 | 115.04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合同负债 | 温州牙科医院有限公司 | 80.71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 | 38.40 | 8,478.4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 | 8.00 | 8.00 |
合同负债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6.19 | 3.1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 | 3.60 | 20,611.6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 | 0.50 | 0.5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0.02 | 232,8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0.02 | 33,756.02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 | 0.01 | 18,320.01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0.01 | 0.01 |
合同负债 |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794,8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 698,4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 | 455,0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 | 339,54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 | 267,904.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 | 249,6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 | 227,12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 | 174,657.6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 | 174,596.40 | |
合同负债 | 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 | 135,9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34,253.65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 | 112,75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叶县有限公司 | 112,32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110,115.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 | 106,0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 | 100,51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 | 94,276.00 | |
合同负债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 89,05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 85,176.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 | 81,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 | 80,89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66,789.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重庆渝都医药有限公司 | 66,789.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 | 57,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 | 56,16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 | 48,048.00 | |
合同负债 | 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 | 42,112.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 | 38,52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 | 29,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 | 28,8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 28,188.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 | 27,624.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 | 26,52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滨州有限公司 | 24,624.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 | 22,98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 | 20,24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 | 20,16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 | 18,678.4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 | 18,388.80 | |
合同负债 |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9,100.51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 | 9,000.00 | |
合同负债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0.6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4,311,299.11 | 132,670,450.69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4,201,435.00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1,913,215.74 | 6,932,887.94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 | 1,908,376.47 | 3,073,925.8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 1,679,703.80 | 1,460,155.8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672,240.00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387,005.93 | 1,166,013.96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812,264.17 | 158,149.52 |
其他应付款 |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 | 782,522.81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77,358.49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296,670.61 | 366,332.67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84,278.61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 1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78,750.00 | 78,75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4,600.00 | 74,6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中服富盛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 67,115.37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7,619.05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 23,350.00 | 519,35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纳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8,990.83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 | 128.15 | |
其他应付款 |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58,410.42 | |
其他应付款 | 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58,410.42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货币资金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757,971,588.41 | 839,485,123.89 |
租赁负债 | 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718.90 | |
短期借款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750,857.13 | 5,269,902.77 |
应付股利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150,483.85 | 3,035,736.27 |
应付股利 | 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 | 11,445,519.66 | 9,849,277.70 |
应付股利 | 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 | 11,445,519.66 | 9,849,277.7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中国医药集团-特种储备资金 | 259,113,356.34 | 259,113,356.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中国医药集团-甲流药品储备资金 | 488,024,070.21 | 488,024,070.2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3年 | 2022年 | ||
投资承诺 | 24,000,0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644,345,560.29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营租赁收款额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的租赁收款额的未折现金额汇总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含1年) | 600,000.00 | 580,000.00 | |
一年以上 | 6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 | 1,180,000.00 |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在报告期间主要有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商业分部,负责药品销售;其他分部,负责药品生产及物流服务等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商业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48,294,345,543.37 | 1,401,699,985.50 | 49,696,045,528.87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17,926.56 | 291,937,319.39 | -292,255,245.95 | |
营业成本 | 44,882,701,549.23 | 971,278,651.78 | -149,204,119.04 | 45,704,776,081.97 |
利息收入 | 148,868,569.16 | 20,369,872.57 | -2,866,440.90 | 166,372,000.83 |
利息费用 | 26,685,947.01 | 6,024,272.92 | -1,140,036.10 | 31,570,183.83 |
对联营的投资收益 | 456,538,734.07 | 456,538,734.07 | ||
信用减值损失 | 9,824,230.16 | -659,032.23 | 9,165,197.93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9,615.80 | 229,254.27 | 388,870.07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48,659,899.54 | 59,895,118.58 | 208,555,018.12 | |
利润总额 | 2,800,149,894.82 | 130,740,350.13 | 2,930,890,244.95 | |
所得税费用 | 584,154,867.91 | 12,264,636.43 | 596,419,504.34 | |
净利润 | 2,215,995,026.91 | 118,475,713.70 | 2,334,470,740.61 | |
资产总额 | 30,202,613,021.08 | 2,318,154,133.65 | -67,674,562.31 | 32,453,092,592.42 |
负债总额 | 14,247,027,751.84 | 740,585,528.37 | -67,674,562.31 | 14,919,938,717.90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727,404,209.11 | 1,727,404,209.11 | ||
非流动资产增加额(注1) | 63,476,410.71 | -18,661,265.68 | 44,815,145.0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比率监控资本。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负债率 | 45.97% | 46.44% |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072,128,952.00 | 4,077,617,277.73 |
1年以内小计 | 4,072,128,952.00 | 4,077,617,277.73 |
1至2年 | 13,820,782.62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085,949,734.62 | 4,077,617,277.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85,949,734.62 | 100.00 | 107,152,379.61 | 2.62 | 3,978,797,355.01 | 4,077,617,277.73 | 100.00 | 106,258,288.37 | 2.61 | 3,971,358,989.3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85,949,734.62 | 100.00 | 107,152,379.61 | 2.62 | 3,978,797,355.01 | 4,077,617,277.73 | 100.00 | 106,258,288.37 | 2.61 | 3,971,358,989.36 |
合计 | 4,085,949,734.62 | / | 107,152,379.61 | / | 3,978,797,355.01 | 4,077,617,277.73 | / | 106,258,288.37 | / | 3,971,358,989.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4,072,128,952.00 | 105,770,301.35 | 2.60 |
一年以上 | 13,820,782.62 | 1,382,078.26 | 10.00 |
合计 | 4,085,949,734.62 | 107,152,379.61 | 2.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258,288.37 | 894,091.24 | 107,152,379.61 | |||
合计 | 106,258,288.37 | 894,091.24 | 107,152,379.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172,503,329.20 | 172,503,329.20 | 4.22 |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 68,842,596.41 | 68,842,596.41 | 1.68 | 688,425.96 | |
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 | 61,317,029.91 | 61,317,029.91 | 1.50 | 3,065,851.50 | |
京东医药(天津)有限公司 | 57,486,280.60 | 57,486,280.60 | 1.41 | 2,874,314.03 |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 56,338,848.71 | 56,338,848.71 | 1.38 | 563,388.49 | |
合计 | 416,488,084.83 | 416,488,084.83 | 10.19 | 7,191,979.9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9,186,075.13 | 30,223,275.69 |
其他应收款 | 1,467,294,268.99 | 1,399,777,899.01 |
合计 | 1,496,480,344.12 | 1,430,001,174.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9,186,075.13 | 25,115,658.12 |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107,617.57 | |
合计 | 29,186,075.13 | 30,223,275.69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7,331,279.31 | 148,278,656.52 |
1年以内小计 | 167,331,279.31 | 148,278,656.52 |
1至2年 | 69,372,538.12 | 1,129,235,549.97 |
2至3年 | 1,110,518,352.13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26,840,018.81 | 126,840,018.81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767,919.38 | -4,576,326.29 |
合计 | 1,467,294,268.99 | 1,399,777,899.0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1,170,000,000.00 | 1,070,000,000.0 |
甲流药品储备款项 | 126,840,018.81 | 126,840,018.81 |
应收关联方特种储备金 | 50,518,352.13 | 50,518,352.13 |
应收碘补贴款 | 62,925,767.50 | 75,449,531.96 |
应收政府补助 | 38,033,960.77 | 32,890,000.00 |
应收采购返利 | 13,060,081.90 | 30,762,980.31 |
备用金及保证金 | 477,600.00 | 7,644,472.20 |
其他 | 12,206,407.26 | 10,248,869.89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767,919.38 | -4,576,326.29 |
合计 | 1,467,294,268.99 | 1,399,777,899.0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576,326.29 | 4,576,326.2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91,593.09 | 2,191,593.0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767,919.38 | 6,767,919.3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 | 4,576,326.29 | 2,191,593.09 | 6,767,919.38 | |||
合计 | 4,576,326.29 | 2,191,593.09 | 6,767,919.3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控天星 | 400,000,000.00 | 27.14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1年以内,2-3年 | |
国控华鸿 | 300,000,000.00 | 20.35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2-3年 | |
国控北京 | 250,518,352.13 | 17.00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及特准储备资金 | 2-3年 | |
国控康辰 | 250,000,000.00 | 16.96 | 应收关联方内部借款 | 2-3年 | |
财政部 | 62,925,767.50 | 4.27 | 应收碘补贴 | 1年以内,1-2年 | 6,114,915.28 |
合计 | 1,263,444,119.63 | 85.71 | / | / | 6,114,915.2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647,248,846.97 | 1,647,248,846.97 | 1,398,610,881.12 | 1,398,610,881.12 | ||
合计 | 5,417,624,252.65 | 5,417,624,252.65 | 5,168,986,286.80 | 5,168,986,286.8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控北京 | 1,478,443,122.87 | 1,478,443,122.87 | ||||
国控康辰 | 677,635,524.18 | 677,635,524.18 | ||||
国控华鸿 | 605,626,110.27 | 605,626,110.27 | ||||
国控天星 | 518,067,648.51 | 518,067,648.51 | ||||
国瑞药业 | 324,998,837.96 | 324,998,837.96 | ||||
国药物流 | 52,545,200.00 | 52,545,200.00 | ||||
国药健坤 | 44,247,400.00 | 44,247,400.00 | ||||
国控盛原 | 21,676,000.00 | 21,676,000.00 | ||||
国药特医 | 10,200,000.00 | 10,200,000.00 | ||||
北京医疗 | 10,180,900.00 | 10,180,900.00 | ||||
国药空港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国药新特药房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国药前景 | 6,754,661.89 | 6,754,661.89 | ||||
合计 | 3,770,375,405.68 | 3,770,375,405.6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青海制药 | 117,141,137.23 | 4,143,424.78 | 1,280,768.22 | 120,003,793.79 | |||||||
宜昌人福 | 1,281,469,743.89 | 452,395,309.29 | 206,620,000.00 | 1,527,245,053.18 | |||||||
小计 | 1,398,610,881.12 | 456,538,734.07 | 207,900,768.22 | 1,647,248,846.97 | |||||||
合计 | 1,398,610,881.12 | 456,538,734.07 | 207,900,768.22 | 1,647,248,846.97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049,219,574.46 | 19,459,721,194.73 | 19,405,616,961.70 | 17,831,795,507.14 |
其他业务 | 77,838,569.14 | 19,582,405.85 | 40,408,494.13 | 6,929,399.86 |
合计 | 21,127,058,143.60 | 19,479,303,600.58 | 19,446,025,455.83 | 17,838,724,907.0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商品销售-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商品销售 | 21,049,219,574.46 | 19,459,721,194.73 | 21,049,219,574.46 | 19,459,721,194.73 |
推广服务 | 75,482,483.02 | 18,554,618.25 | 75,482,483.02 | 18,554,618.25 |
其他服务 | 2,356,086.12 | 1,027,787.60 | 2,356,086.12 | 1,027,787.6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1,127,058,143.60 | 19,479,303,600.58 | 21,127,058,143.60 | 19,479,303,600.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商品销售收入 | 21,049,219,574.46 | 19,405,616,961.70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推广服务收入 | 75,482,483.02 | 38,246,683.41 | |
其他服务收入 | 2,356,086.12 | 2,161,810.72 | |
21,127,058,143.60 | 19,446,025,455.83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3,967,274.48 | 232,035,125.9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6,538,734.07 | 380,800,307.7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36,974.1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62,810.95 | 469,009.13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持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42,404.22 | |
贴现和保理损失等 | -23,005,236.56 | -4,507,560.26 |
合计 | 652,105,987.16 | 610,033,856.71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 83,443.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76,276,127.16 |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817,458.31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42,404.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 |
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467,546.1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809,978.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888,988.91 | |
合计 | 53,052,919.8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8 | 2.8443 | 2.84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34 | 2.7739 | 2.773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姜修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1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