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吴晓春先生因工作变动,自2024年3月19日起不再担任财务负责人。上述离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603,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职后继续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钟黎先生因工作变动,自2024年3月19日起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上述离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职后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辞职原因
吴晓春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钟黎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黎先生将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继续为公司生产经营做出贡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吴晓春先生及钟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吴晓春先生的辞职报告;
2.钟黎先生的辞职报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