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同新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 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3,621,068.1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6,78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6,034,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61,828,000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3.80%,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五)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