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22 公司简称:昆药集团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颜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学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本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刊物公开披露公司文件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昆药集团、昆药、公司、昆明制药 | 指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 | 指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润 | 指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润三九的实际控制人 |
华润医药控股 | 指 |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华润三九的控股股东 |
华立医药 | 指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立集团 | 指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医药的控股股东 |
健民集团 | 指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毕马威华振 | 指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昆中药 | 指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贝克诺顿 | 指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贝克诺顿(浙江) | 指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血塞通药业 | 指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商业 | 指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版纳药业 | 指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陵山制药 | 指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华方科泰 | 指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湘西华方 | 指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马金铺 | 指 | 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呈贡区马金铺的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BE | 指 | 药物生物等效性试验 |
PQ | 指 | 生产预认证 |
OTC | 指 | 非处方药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昆药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PC Pharmaceuticals, 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P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颜炜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梦珣 | 董雨 |
联系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电话 | 0871-68324311 | 0871-68324311 |
传真 | 0871-68324267 | 0871-68324267 |
电子信箱 | irm.kpc@kpc.com.cn | irm.kpc@kpc.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公司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50106 |
公司网址 | www.kpc.com.cn |
电子信箱 | irm.kpc@kpc.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昆药集团 | 600422 | 昆明制药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洁、陈文昕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7,703,121,256.83 | 8,282,063,456.45 | -6.99 | 8,253,532,50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4,679,961.22 | 383,183,590.47 | 16.05 | 507,667,60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5,111,738.42 | 251,109,809.44 | 33.45 | 279,548,767.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83,160.30 | 253,895,474.83 | 40.25 | 251,628,491.4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97,444,082.36 | 4,983,023,495.62 | 6.31 | 4,783,336,322.29 |
总资产 | 9,565,383,273.17 | 9,431,958,219.84 | 1.41 | 8,892,918,546.8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1 | 15.69 | 0.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1 | 15.69 |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33 | 33.33 | 0.3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4 | 7.89 | 增加0.75个百分点 | 11.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8 | 5.17 | 增加1.41个百分点 | 6.0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10,049,890.78 | 1,860,588,425.00 | 1,840,225,455.98 | 2,092,257,485.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027,307.13 | 92,342,545.40 | 162,637,753.28 | 58,672,355.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3,452,983.36 | 73,852,581.39 | 133,207,691.89 | 24,598,481.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889,169.46 | 267,695,512.31 | 252,821,738.87 | 392,455,078.5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158,867.07 | 14,462,674.53 | 127,433,351.6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966,264.70 | 128,687,005.17 | 115,947,259.7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626,465.19 | 7,534,850.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52,934.3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4,500.8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74,403.47 | -3,708,755.22 | -2,341,995.6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115,918.11 | 8,959,187.94 | 28,970,984.1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78,960.72 | 23,163,121.08 | 41,818,486.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3,363.26 | 698,061.12 | 72,280.57 | |
合计 | 109,568,222.80 | 132,073,781.03 | 228,118,832.81 |
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的规定执行。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603,795,376.60 | 284,393,758.52 | 10,309,096.97 |
应收款项融资 | 46,089,455.17 | 160,699,628.48 | 114,610,173.3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69,738,172.38 | -7,712,178.5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9,187,275.18 | 226,076,387.03 | 6,889,111.85 | -2,566,713.66 |
合计 | 662,128,699.40 | 1,060,309,564.49 | 398,180,865.09 | 7,742,383.31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概述 2023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地缘政治等风险上升,对全球经济复苏态势带来较强负面冲击;世界经济复苏动能不足,全球通胀水平仍处高位,主要发达经济体紧缩货币政策的外溢效应凸显。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扩内需、优结构、提信心、防风险,中国经济承压前行,夯实“稳”基础、积蓄“进”动能,实现量的合理增长、质的有效提升。
医药行业领域,国家聚焦中医药、高端化学药、创新药等领域,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联动产学研用,加快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随着集采和医保谈判进入新阶段,政策在引导行业重塑市场格局、压缩利润空间的同时,着力推动医药工业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聚程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水平。从需求端看,我国社会深度老龄化进程加速将带来医疗支出的大幅提升及疾病谱的变迁,急剧增多的疾病尤其是慢性病的治疗、康复、预防及产品升级需
求,都将为一系列与老龄化相关的医药产品、医疗服务及相关产业链的孕育和发展厚植土壤。中医药细分领域,《“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相继出台,在助推中医药市场扩容的同时,更推动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家中医药发展的“四梁八柱”日益牢固;中成药集采进一步“提速扩面”,在集采常态化、制度化背景下,中药龙头企业有望通过“量”的修复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并通过提速创新研发、提升成本优势、拓展院外市场在中药产业链格局重塑中赢得新竞争优势。在中药材价格持续上涨的趋势下,中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生产成本将承受较大压力,这对企业在品牌、定价、成本管控及渠道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医药具有治未病、辨证施治、多靶点干预的独特优势,在人口老龄化加剧、慢病发病率持续上升等多重因素下,中药OTC市场将迎来广阔空间。
2023年,昆药集团正式成为华润三九旗下成员企业,烙就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在华润三九的赋能下,在新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紧抓“银龄”时代机遇,紧跟中医药振兴发展国家战略,秉承“大药厚德,痌瘝在抱”的企业使命,聚焦“健康老龄化”赛道,强化战略引领、把准发展方向,锚定成为“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的核心战略目标,赓续国药传统、打造三七标杆;坚定践行华润“1246”模式,深入推进“四个重塑”,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改革深化,充分激活内生动力,在融合中促改革,在改革中促发展,打造面向未来的业绩创造能力、市场运营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用业绩践行国有企业的责任与担当。2023年,昆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70,312.13万元,因商业板块业务结构优化及对外援助业务减少,同比下降6.99%。昆药集团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多举措推进降本增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68.00万元,同比增长16.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11.17万元,同比增长33.45%。
(一) 凝聚共识、优势重构,华润三九、昆药集团融合赋能携手赴新程
2023年1月19日,公司圆满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润三九,公司正式成为华润三九旗下成员企业。公司核心管理层及董、监事会的顺利改组,为推动公司加速融入华润三九,赋能公司“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携手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司与华润三九的融合按照百日融合、一年融合、三年融合的机制稳步推进。
1、坚持党建领航、强化战略引领,百日融合夯基固本
百日融合阶段,公司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百日”融合行动,坚定贯彻落实“四同步、四对接”工作,加强思想转变,推动与华润集团、华润三九全面融合;加强党建工作,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企业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融合发展;完成启航计划“战略-组织-文化”三阶段学习目标,确立了公司成为“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导者”的新战略目标,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把脉定向、谋篇布局。
2、落实“四个重塑”、启动营销变革,一年融合强基赋能
一年融合阶段,公司全面深入推进价值重塑、业务重塑、组织重塑、精神重塑,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聚共识,实现公司与华润三九的全面融合提升。价值重塑:公司召开“十四五”战略中期研讨会及检讨推进会,凝聚战略共识、明晰战略目标、完善战略规划,为推动战略解码落地奠定坚实基础。业务重塑:基于昆药集团现状及产品结构,启动营销组织变革,成立“KPC1951、昆中药1381、777”三大核心事业部,通过召开三大核心事业部成立誓师大会、战略合作伙伴大会、商道商业逻辑宣讲培训会、营销管理能力培训会等一系列会议,宣战略、凝共识、提士气、聚合力,明确公司未来发展着力点,打造营销高绩效团队,推动公司实现精品国药传承、三七标杆打造、老年健康产业深耕的业务落地,为公司实现蓬勃高质量发展奠基立业。组织重塑:
为实现组织与战略、业务相匹配,公司立足长远,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助推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组织、人才和业绩有机统一的管理体系,打造具有强组织协同能力的团队;借助华润三九丰富的管理经验、6S管理体系和工具,推动数字化转型和精细化管理落地,公司运营管理水
平、组织机制效率显著提升,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均有所下降。精神重塑:持续加强党建和业务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全面推动党建引领下的精神重塑,正式发布“乐成文化”理念,以利他精神为核心,以“开心工作 快乐生活”为口号,以“成为华润集团、华润三九乃至央企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典范”为目标,引导重塑企业文化、激发公司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创新发展提供“新路径”。
百日融合、一年融合的顺利推进,实现了昆药集团与华润三九在战略、业务、组织及文化层面的深度融合,为公司持续推进三年融合奠定基础,以期未来在深化变革向纵深发展中对标一流、树立标杆,在深度融合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深耕银域、赓续医脉,慢病管理、精品国药开疆拓土奋力谱新章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凭借对健康产业和老龄化的深刻洞察及在老龄健康产业布局上的独有优势,公司在锚定“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的战略目标上持续发力。“大国民生”方向,传承中医国药精髓、深耕银发健康领域,公司从常见慢性疾病治疗领域逐步向预防、康复全领域拓展,致力于成为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域领导者;“大国重器”方向,借助华润在中药产业链的布局优势及央企平台资源,公司扎实推进三七、青蒿产业链建设,稳住核心业务基本盘、突破新业务新布局,助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
1、 KPC1951顺势而为,致力打造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域领导者
公司在巩固公立医疗等级医院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基层和诊所渠道,深挖核心潜力市场,加强处方药下沉能力。期内,公司持续提升终端掌控与医院开发能力,重点强化主力品种新增终端开发,为院内核心品种稳步上量奠定坚实基础;结合“学术赋能+品牌打造”,以学术赋能营销,构建、提升昆药品牌价值,强化渠道拓展与协同,带动院内业务板块实现规模增长;充分发挥昆药血塞通多剂型、多品规的组合优势,做好产品顶层设计与前瞻布局,在积极参与国家、省际联盟药品集采、紧抓中标窗口期扩大市场份额的同时,拓渠道与稳基层双管齐下、强品牌与强学术持续赋能,不断提升公司三七产品集群的市场占有率、渠道渗透率和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在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中中标,为稳住集采基本盘再下一城;血塞通片在上海市、浙江省中成药带量采购中中标,为产品在上述区域内销售实现量的突破奠定基础。注射用血塞通(冻干)保持稳健增长,同比增长22.65%;血塞通口服剂产品实现同比增长19.44%,其中,血塞通软胶囊同比增长33.04%,血塞通片同比增长15.09%。
2、三七产业聚势而强,致力打造三七产业链标杆
公司聚焦三七产业链,通过持续的学术和品牌探索,进一步深挖三七产业链的学术价值,搭建以中风防治为核心的心脑血管慢病管理生态圈,致力于为慢病群体尤其是银发人群提供更专业化、多层次的心脑血管疾病预防、治疗及康养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央企平台资源,持续聚合各方之力,先后与华润三九共同主办和/或承办了包括三七产业链研讨会、中药产业链沙龙、中国老龄产业中长期发展趋势与研判专家座谈会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活动,旨在推动三七产业链平台搭建、助力中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打造三七产业链标杆的战略目标。公司联合华润多家企业成立云南省三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期完善、打造三七产业的创新研发链条,力争在三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发展及示范应用等方面实现突破,为三七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更好服务和融入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公司在三七产业全产业链的布局优势,公司在现有三七产业布局的基础之上,继续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重点布局,加速上中下游资源整合,推动三七全产业链向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发展,实现三七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三七产业链标杆。
3、昆中药1381乘势而上,致力打造精品国药领先者
多维度重塑文化品牌。 “昆中药1381”作为公司精品国药平台,报告期内,以“一个国家展”、“一个纪录片”、“一系列非遗丛书”为载体,充分挖掘“昆中药1381”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价值,探
索老字号品牌新定位、打造专属品牌IP,并通过多平台、多维度的全民品牌互动活动,树立品牌化认知,持续提升品牌价值。昆中药参与由中国国家博物馆与国家中医药博物馆联合举办的“智慧之光——中医药文化展”,提升“昆中药1381”品牌文化传播价值的同时,更着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的精髓和传承。多渠道突破终端覆盖。报告期内,公司在借助三九商道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整合商业渠道、优化原有商业模式,持续构建“合理覆盖、快速流通、有效销售”的昆药销售渠道,完成全国范围内的零售、医疗体系昆药销售渠道整合建设,实现从多级渠道到聚焦重点主流客户重点管控。聚焦区域龙头、抢占战略高地;打响“滇军爆破”战役、赢战中小连锁;老字号爆品打造、抢滩新零售,多途径、多渠道稳步提升终端覆盖。大单品打造成果凸显。依托华润三九的终端运营管理能力、品牌运作能力和战略规划能力,公司围绕“大品种-大品牌-大品类”,重点打造强单品、持续培育高增长潜力产品、挖掘更多底蕴悠久的经典名方产品,为昆中药1381实现持续稳健增长注入澎湃动能。报告期内,昆中药核心品种舒肝颗粒凭借在抗抑郁方面不断夯实的循证医学证据,重点切入情绪治疗领域,在稳住院内销售的同时,加速院外渠道布局,实现11.11%的增长;流感、支原体肺炎等呼吸道疾病高发推升终端用药需求增加,昆中药潜力产品群中的口咽清丸、清肺化痰丸等产品持续发力,口咽清丸同比增长44.32%,板蓝清热颗粒同比增长
21.19%,清肺化痰丸同比增长24.21%。老字号拥抱“新国潮”。昆中药作为中医药文脉的传承者、中药现代化的开拓者,更致力于推动传统中医药融入现代生活,不断为传统品牌及传统中医药产品注入新的生命力。报告期内,昆中药依托参苓健脾胃颗粒开启快消化模式,与跨界合作伙伴温氏食品合作推出国内首款融合“治养调”健脾预制菜产品——参苓鸡系列、与恰恰瓜子合作推出能养生的零食——参苓瓜子系列,将参苓从单一药品延展到大健康产品周边,实现“昆中药1381”六百年老字号品牌跨界新消费的全新尝试。
(三)聚力创新、强基固本,研发提速、管控提升精细管理增效焕新能
公司围绕战略发展目标,以研发创新为引擎、以EHS管理提升为根基,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着力提升公司在国际化拓展、产品研发、质量管理、安全环保等各方面能力,多板块协同打出提质增效、降本增利组合拳,全面激发发展新动能。加速出海,国际化产业能力持续获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双氢青蒿素磷酸哌喹片 40mg/320mg通过WHO预认证,该产品有条件进入国际组织及公立机构抗疟药采购范围,标志着公司成为国际公立采购市场的合格供应商,这不仅为公司扩展国际公立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证,更为公司其他产品的国际化认证积累了经验,有利于加速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布局。以此为契机,公司与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再次合作,由基金会为昆药集团在新抗疟药产品开发、世卫预认证等方面提供资金、技术和市场准入支持,双方携手为全球抗疟事业贡献力量,助力实现“无疟疾世界”。公司业务在国际化发展中,着力发挥在中医药领域的资源优势,助力建设“健康丝绸之路”。2023年,公司向海外提交了61份注册申请,获得30个境外产品的注册批文,其中10个新注册批文。昆药三七血塞通软胶囊首次实现乌兹别克斯坦市场的出口;公司与香港华润堂达成合作协议,实现公司三七粉在香港上市;公司三七产品首次进入中亚和香港市场,三七产业国际化再续新章。创新引领,产品研发实力稳步获推动:报告期内,秉承“小全面+差异化”的方针和以天然产物为特色,公司围绕老龄健康领域持续布局研发创新,通过对在研项目的不断梳理,公司将创新资源及研发重点聚焦在持续打造“3”颗草、持续聚焦心脑血管等慢病管理及老龄健康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共计12,517.36万元。自主研发的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的1类药KYAZ01-2011-020临床II期已启动了二十余家研究中心,试验正有序推进,入组进度顺利。适用于异檬酸脱氢酶-1(IDH1)基因突变1类创新药 KYAH01-2016-079临床I期爬坡期研究已完成3个剂量组的入组。截至报告披露日,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的药物上市许可及化药2.2类改良型新药KPC-149口服溶液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国内同品种首家申报一致性评价的精神
类用药氯硝西泮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上述产品研发进展稳获推进,有助于持续丰富公司核心产品管线,助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夯基固本,EHS体系全面强化落地: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安全环保,开展了系列EHS体系建设及落地工作,筑牢提质增效“压舱石”。通过建立健全公司EHS相关制度,切实将绿色战略融入生产运营的每一个环节;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形成EHS委员会统一部署,总部与各下属子公司协同配合环境管控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模式;制定环境管理制度,编制年度EHS责任书,全面开展EHS责任书签订逐级压实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核,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员工访谈、现场调研、交流座谈、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业务单元的环保问题排查治理、环保合规情况等进行内部检查与环境审计。 以智提质,数字化能力提速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数据底座技术平台搭建,并基于营销业务场景,完成营销数据的治理,为沉淀“数据资产”、最终数字化转型实现良好开局。供应链生产端,公司对业务流程进行改造,通过提取车间ERP与MES工序计划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生产从计划层到执行层打通;通过系统实现生产物料损耗的自动计算,提升生产订单物料消耗精准控制。财务管理端,实施了财务共享三期和数电票平台升级(金税四期)等项目,实现了财务核算业务标准化管理。通过数智化建设,以智提质、以数提速,将数据中台与业务中台打造成为支撑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平台,持续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能力,让数字化成为公司提质增速“加速器”。
二、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业务领域覆盖医药全产业链,核心业务涵盖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流通及大健康产业等领域。
(一)首个“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中医药战略地位迈上新台阶 2024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首个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专门文件《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要求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在老龄化加速的时代背景下,中医药产业有望迎来长周期的增长机遇。2023年,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陆续出台系列政策,从中药研发创新、行业标准化、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等方面加强高位谋划与指导,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长远发展。2023年以来中医药主要支持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政策/事件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4-1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 |
要求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2023-12 | 国家中医药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的通知》 | 围绕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设置、明确老年病科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综合诊治能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防治老年病科研工作、探索全周期健康管理、改善老年患者就医感受、加强中医老年病质控中心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要求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工作。 |
2023-12 | 国家医保局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 | 2023版医保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本次医保目录调整,部分中成药的使用限制得到调整,新版目录 |
目录(2023年)》 | 对于药品支付的限制性有所缓和。 | ||
2023-11 |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 | 《关于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沟通交流和申报的有关措施》 | 为促进中药传承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和申报,要求加强研发关键节点的沟通交流、实行申报资料阶段性递交、加快技术审评。 |
2023-7 | 国家药监局 | 《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 | 为规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确保中药饮片使用安全,制定二十二条规定。 |
2023-4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 | 为促进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制定十七条规范。 |
2023-4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 | 围绕总则、指导老师与继承人管理、师承学习管理、保障措施、附则五个部分制定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的办法。 |
2023-4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 | 要求完善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有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
2023-3 | 国家财政部 | 《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 | 试点项目主要聚焦:加快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加快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加快促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创新。 |
2023-2 | 国务院办公厅 |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 方案从十个方向(包括总体要求、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相应保障措施)提出实施细则,整体方案建设目标确切、建设任务清晰、配套措施完善、部分分工明确。 |
2023-2 | 国家药监局 |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 | 围绕中药注册分类与上市审批、人用经验证据的合理应用、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上市后变更、中药注册标准、药品名称和说明书等方面对中药注册管理作出专门规定。 |
2023-1 | 国家药监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 围绕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保障措施方面制定若干措施。 |
(二)中药新药创新投入持续增加,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方向
随着中药创新政策陆续出台、各项配套指导意见不断细化,中医药产业创新精神不断提升。2023年医保目录更新,将2022年获批上市的7款中成药全部纳入医保常规目录中,充分显示国家医保局对于中药创新的鼓励态度。随着中药新药注册审批制度的不断完善,中药新药临床试验和上市申请数量、批准数量呈现同步增加趋势。政策在鼓励中药创新、加快审评审批的同时,进一步聚焦中药质量、临床安全性及有效性,并为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和方向。2023年7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对中药饮片标签事项进行了细化规定,不仅标志着对中药饮片管理理念的深刻变革,更体现了药品监管领域由传统的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的发展趋势转变。围绕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中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不断优化。产业链上游加强中药材种业质量提升、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中游加强饮片炮制规范化水平、中成药质量保证;下游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态势逐渐明晰。长期看,头部企业有望通过产品优势、规模效应获得业绩增长。
(三)慢病市场规模持续提升,中药OTC增长潜力巨大
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病的发病率随之上升,慢病患者基数不断扩大,慢病防控形势渐趋严峻。尽早介入慢性病治疗管理、干预慢性病恶化、降低慢性病致死可能性已渐成当下健康发展的主要需求。随着中医学诊疗体系与现代生物医学模式的不断发展和相互渗透,中医药在慢病防治中的作用和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病程长、发病率高、治疗效果不理想的慢性病防治中,中医药可以延缓病情进展、减轻患者症状。随着中医药在治未病、辨正施治方面逐步被社会大众认可,无论是中老年人,还是青壮年人群,都更加重视慢病诊疗及中医养生,这一观念的转变将推动中药OTC市场的发展。在移动互联快速发展、网上药店快速扩容的背景下,具有OTC品牌优势的企业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图1: 2017-2021 年中国慢性病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数据来源:开源证券研究所
(四)中药集中采购迈入新阶段,中药产业新格局加速形成
2023年,中药集中采购提速扩面。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的出现,标志着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23年5月19日,湖北省医保局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包括16个产品组共42个品种,涉及30个省级单位,行业规模最大的中成药带量采购正式拉开序幕,引起行业的巨大关注。在地方层面,集采也呈现出规模化、常态化、制度化的特点,多个集采项目在地方率先落地实施。三明牵头、山东组织的14省份中药饮片联合采购,拉开了全国首次中药饮片集采序幕。集采的顺利推进可以促进产业形成优胜劣汰的正向竞争机制,改进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不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让积极参与集采、有效控制成本、努力提升品质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依托73年的药物研发传统、植物药研发实力以及全球化布局的营销网络,秉承“大药厚德,痌瘝在抱”的企业使命,聚焦“健康老龄化”赛道,把准战略方向、明晰发展路径,锚定将公司打造成为“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导者”的战略目标,传承精品国药,聚焦三七产业链,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议价能力,构建昆药特色行业壁垒,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医药制造工业
公司依托昆药、昆中药、贝克诺顿、贝克诺顿(浙江)、血塞通药业、版纳药业、武陵山制药七大国家GMP标准的现代化医药生产平台,拥有粉针剂、注射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散剂等全剂型智能化生产线,公司共有产品批准文号600余项,是全国独具特色的天然植物药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包括昆药血塞通系列、蒿甲醚系列,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贝克诺顿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玻璃酸钠注射液等,公司多个核心产品市场份额多年占领中国市场优势地位。
营销模式:公司依托品类丰富且独具竞争优势的产品群,强化昆药在慢病管理尤其是老龄健康领域、三七系列产品及“昆中药1381”的品牌优势;持续推动营销模式转型升级,已建立起兼具医药专业背景与医药营销经营的专业团队,打造全渠道、全终端、多模式的营销模式,全面覆盖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全类别终端,积极拓展电商渠道,探索多模式营销。
研发模式:公司坚持以研发创新作为业务核心驱动力,围绕公司战略核心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依托公司在植物药领域的深厚积淀和研发优势,组建拥有较高影响力的高水平药物研发团队,围绕老龄化健康需求,聚焦包括心脑血管等慢病管理及老龄健康领域,持续推进植物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差异化仿制药品种的研究开发。另一方面,通过外部合作、投资并购、产品引进等多渠道,优化配置短中长期创新药物布局,构建公司未来丰富且梯队化、有竞争壁垒的产品管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驱动力。
(二)医药流通商业
公司旗下医药流通平台昆药商业,确立了“打造具备老年健康和中药材产业链前端服务能力的特色医药商业公司”的目标;聚焦基层网络优势、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夯实基层医疗业务、等级医疗业务。聚焦优质品种合力突破,紧盯国家集采、联盟集采等品种,抓牢医疗市场开拓的重要利器,夯实基础管理,推动子公司协同发展。提升物流服务效率,多仓织网切入,打造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构建高效、敏捷、智慧的现代化供应链服务渠道。
(三)健康产业
聚焦公司特色“三七、青蒿、天麻、甘草”等植物资源,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品牌形象、团队搭建、渠道拓展方面不断发力,运用现代高新技术研发,形成快速将科研成果转化健康产品产业化的发展新模式,将公司在植物药领域的研发、品牌、技术优势延伸到大健康领域,开拓并深化公司在健康产业的布局,并以营销渠道重构为契机,探索大健康领域的新零售模式,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渠道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健康服务和健康产品。
(四)国际合作
公司始终秉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依托“青蒿素产品出口商”的全球网络资源优势,积极打造国际化发展2.0时代,成为涵盖国际认证、产品研发及制造、国际贸易和商业批发、医疗服务等综合业务的“国际化医疗健康服务提供商”。 目前,公司国际销售网络已覆盖18个亚洲国家、2个大洋洲国家、37个非洲国家、3个欧洲国家、3个北美国家、4个南美洲国家和2个中美洲国家。在做好内生式发展的同时,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前沿技术和产品的布局机会,助力公司国际化战略全面升级。
? 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医药制造业百强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1月,公司“集团财务业务一体化管控能力”项目入选2022年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名单。
2月,中国药店杂志社主办的“2022-2023中国药店发展报告暨中国药店价值榜发布会”上,昆药血塞通软胶囊、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昆中药舒肝颗粒、贝克诺顿阿莫西林荣获“2022年度中国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奖项。
3月,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中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中药品牌建设大会上,公司荣登“2022 中成药企业百强榜”位列第13位,“2022中药上市公司TOP30”位列第12位。
3月,子公司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月,昆药血塞通软胶囊、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荣获2023乌镇健康大会?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奖。
5月,昆中药顺利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
6月,公司再次获得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健安检测认证中心颁发的三七道地药材认证证书;子公司昆中药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再认证,位列“2023年度云南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企业名单”。
10月,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公司连续2年入选该案例。同月,公司入选由阿拉善盟委行署和证券时报社共同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榜单。
11月,昆中药继续作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医传统制剂方法(昆中药传统中药制剂)”的保护单位。同时,昆中药及版纳药业首次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同月,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荣誉,并连续两年成功入选“2023年上市公司ESG优秀实践案例”。入选《每日经济新闻》的“2023年大健康行业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荣获中国证券报、南通市人民政府联合颁发的“2022年度金信披奖”。
12月,公司荣登中国中药协会2023年度“中药创新品牌企业”和“中成药工业TOP100”两项榜单。国家商务部官网发布《关于新一批中华老字号拟认定名单的公示》,公司“昆药”品牌获得“中华老字号”认定。荣获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第三届“工程科技人才贡献奖”。
同月,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证券日报“2023上市公司ESG先锋践行者”荣誉,财联社、中华环保联合会颁发的 “社会责任(S)先锋企业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 产品集群优势
公司拥有深厚历史积淀,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丰富的产品资源,拥有产品批准文号600余项,具有较好的品类集群优势。公司多个核心产品市场份额多年占领中国市场优势地位,昆药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粉针、昆药血塞通软胶囊、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玻璃酸钠注射液、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等品种在同品类市场份额处于领先地位。为实现公司“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导者”的战略目标,公司持续打造以昆药血塞通软胶囊为代表的三七系列口服产品,以昆药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粉针、玻璃酸钠注射液为核心的老年健康领域严肃治疗产品群,并通过现有优势产品,强化内部挖掘,建立优质品牌集群,多方位构筑慢病管理平台、深度拓展老龄健康产业领域;通过“大品种-大品牌-大品类”模式,打造以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为代表的“昆中药1381”精品国药系列产品,加快构筑精品国药平台,提升公司长期可持续业绩增长力。
2、 品牌文化优势
公司持续提升品牌能力,昆药三七血塞通系列产品在品牌建设及传播上拥有突出影响力,依托云南丰富植物资源,经过七十余年深耕细作,公司拥有从三七GAP种植、饮片加工到三七总皂苷提取、制剂生产、专业营销推广的完整产业链,建立从种植、采购、研发、生产、质量检验到仓储物流全生命周期的可溯源智能化管控。怀揣佑护人类健康的制药初心,昆药集团作为部分青蒿素类产品(如复方蒿甲醚片,科泰复片等)的原研企业,致力推进青蒿素产业化、国际化、创新化的发展之路,打造了从青蒿种子培育、规范化种植、青蒿原料提取、衍生物合成、制剂研发生产到国际营销的全产业链。经过在非洲地区近20余年的耕耘,昆药青蒿素类产品已成为非洲知名的中国抗疟药品牌之一,在非洲40多个国家完成了抗疟药品的注册和销售,成为中国处方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秉承“大药厚德、痌瘝在抱”理念的“昆中药1381”肇启于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至今已有643年历史,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Oldest operating pharmaceuticalbusiness”(全球最古老的制药企业),是中国五大中药老字号之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00多年来,古今一脉、薪火相传,“昆中药1381”造就众多精品国药,已成为消费者熟知品牌,知名度和辨识度逐年提升。以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等为代表的传统精品国药持续发力。公司围绕老龄化健康需求,致力打造“老龄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导者”,持续推进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品牌价值。
3、 研发创新优势
研发创新是立企、兴企、强企之路,也是公司的基因和文化。公司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曾多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多次获评为中国最佳自主创新企业、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中国中药科技创新型企业TOP10、中国中药企业科技创新投入TOP10。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探索与沉淀积累,在植物药/天然药物研发基础上,建立起具有一定实力并涵盖创新药/仿制药/二次开发药物研发的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的综合性药物研发体系,包含化学合成、天然药物提取、药物质量分析、药物制剂、小分子仿制药开发、药理学研究、临床研究、中试生产等多个药物研究与开发技术平台,并与中科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等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院校、医院、研发单位携手合作,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加强协同创新,为企业现有产品的持续研究与新产品的开发创新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保证公司产品梯队的不断壮大和深入研究。公司围绕“老龄健康需求”,持续聚焦心脑血管、骨风关肾等核心老龄健康-慢病领域,进行创新药、改良创新药、差异化仿制药品种等的开发或引进,丰富产品管线、推进研发布局,持续提升公司中长期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打造成为“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导者”奠定基础,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4、 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在借助三九商道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整合商业渠道、优化原有商业模式,持续构建“合理覆盖、快速流通、有效销售”的昆药销售渠道,完成全国范围内的零售、医疗体系昆药销售渠道整合建设,实现从多级渠道到聚焦重点主流客户重点管控。公司持续创新营销模式,形成与现有丰富产品线相匹配的国内外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医院市场通过创新学术推广形式、开展高水平循证医学研究,优化对患者的服务路径,提升学术权威影响力;零售市场以专业化慢病管理平台为依托,为患者提供专业服务;在市场中树立了专业品牌形象,创新的学术营销,提升学术营销体系综合实力。诊所市场以专业的学术推广形式,结合适应基层市场的营销模式,为公司的处方药渠道的下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并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了自
己的销售队伍。公司持续优化全链路渠道,在夯实院内、院外线下渠道优势的同时,面对新零售等新兴业态,大胆试新、小步试错,通过大单品突破抢滩新零售,不断开拓新零售渠道网络。国际市场方面,借助青蒿素国际快车通道,凭借海内外强大的市场网络和高效、专业的强执行力营销团队,持续将公司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5、 组织人才优势
公司以“党建+乐成理念”引领高效、活力的内部组织建设,公司利用市场化的体制机制优势,开展了多层次的人才引进,在各个业务领域建立了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市场意识的经营团队。公司通过推动新引进人才团队和原有人才团队的加速融合、协同合作,形成了高度稳定、高效、专业的人才团队,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人才动能。同时,启动乐成书苑,建设学习型组织;树立“开心工作,快乐生活”的文化理念,引导重塑昆药企业文化、规范公司内部行动准则、探索构建员工激励体系,让每一个员工都能理解工作的价值,感受生活的意义,以此进一步激发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推动党建引领下的精神重塑提供了创新发展“新路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共同发展。通过组织的不断成长及机构优化,促进团队融通合作并创造价值,持续打造精英文化组织,追求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发展的愿景。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70,312.13万元,因商业板块业务结构优化及对外援助业务减少,同比下降6.99%;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多举措推进降本增效,实现利润总额56,361.99万元,同比增长18.09%;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68.00万元,同比增长1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511.17万元,同比增长33.4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703,121,256.83 | 8,282,063,456.45 | -6.99 |
营业成本 | 4,250,580,509.27 | 4,843,690,073.16 | -12.24 |
销售费用 | 2,432,640,868.01 | 2,432,568,170.53 | 0.00 |
管理费用 | 313,544,474.81 | 379,071,658.80 | -17.29 |
财务费用 | 10,269,015.94 | 38,309,176.22 | -73.19 |
研发费用 | 71,263,309.76 | 69,651,466.23 | 2.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83,160.30 | 253,895,474.83 | 40.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219,807.67 | -234,603,370.11 | -44.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41,025.25 | 67,799,499.48 | -397.7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业务结构优化及对外援助业务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其他业务成本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降本增效导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导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费用化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采购支付现金减少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购买理财支付的款项尚未到期,未收回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年偿还借款较多导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口服剂 | 3,054,615,696.14 | 974,717,855.22 | 68.09 | 5.58 | 9.60 | 减少1.17个百分点 |
针剂 | 1,058,805,834.13 | 175,822,052.40 | 83.39 | 11.09 | 11.08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其他 | 104,728,676.04 | 125,129,534.76 | -19.48 | -63.39 | -52.55 | 减少27.30个百分点 |
药品、器械批发与零售 | 3,321,705,316.48 | 2,840,555,039.75 | 14.49 | -7.40 | -8.74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合计 | 7,539,855,522.79 | 4,116,224,482.13 | 45.41 | -2.33 | -4.62 | 增加1.3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心脑血管治疗领域 | 2,078,667,967.27 | 455,615,286.86 | 78.08 | 13.67 | 26.59 | 减少2.24个百分点 |
骨科系列 | 218,049,908.01 | 60,700,681.66 | 72.16 | -7.34 | -25.53 | 增加6.80个百分点 |
抗疟类 | 91,344,929.46 | 64,631,735.91 | 29.24 | -18.03 | -18.95 | 增加0.80个百分点 |
妇科 | 332,156,413.07 | 89,531,193.08 | 73.05 | 20.61 | 24.34 | 减少0.81个百分点 |
消化系统 | 535,445,519.25 | 157,873,463.10 | 70.52 | -6.36 | 9.67 | 减少4.31个百分点 |
其他 | 962,485,469.25 | 447,317,081.77 | 53.52 | -13.28 | -3.95 | 减少4.52个百分点 |
药品、器械批发与零售 | 3,321,705,316.48 | 2,840,555,039.75 | 14.49 | -7.40 | -8.74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合计 | 7,539,855,522.79 | 4,116,224,482.13 | 45.41 | -2.33 | -4.62 | 增加1.3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7,424,559,010.97 | 4,039,261,486.24 | 45.60 | -1.91 | -3.92 | 增加1.14 |
个百分点 | ||||||
国外 | 115,296,511.82 | 76,962,995.89 | 33.25 | -23.36 | -30.88 | 增加7.27个百分点 |
合计 | 7,539,855,522.79 | 4,116,224,482.13 | 45.41 | -2.33 | -4.62 | 增加1.3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从行业分类看,口服剂增长5.58%,针剂收入增长11.09%;报告期内,从产品分类看,心脑血管治疗领域收入增长13.67%;妇科收入增长20.61%。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注射用血塞通(冻干) | 万支 | 6,812.09 | 7,385.83 | 1,864.11 | 8.22 | 24.62 | -23.53 |
天麻素注射液 | 万支 | 1,112.25 | 2,061.83 | 959.62 | -26.95 | -5.33 | -49.74 |
血塞通软胶囊 | 万粒 | 54,628.57 | 68,144.04 | 11,495.78 | -0.30 | 32.60 | -54.04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 万粒 | 15,351.94 | 13,025.09 | 4,765.18 | -12.83 | -25.01 | 95.4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本期生产量和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是中成药集采中标;库存量较上年期末减少23.53%,主要是根据库存及销售情况,合理确定安全储备。天麻素注射液:本期生产量和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本年集采区域及等级医院医疗的销量下降。库存量较上年期末下降49.74%,主要是根据库存及销售情况,合理确定安全储备。血塞通软胶囊:本期销售量较同期上升32.60%,主要是公司加快产业布局,加强品牌建设,促进销量增长;库存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根据库存及销售情况,合理确定安全储备。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本期生产量及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上年产品中标加大销售,客户渠道库存较多,公司以销定产减少本年对应产量。库存量较上年期末上升,主要是增加库存备货导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医药工业 | 直接材料 | 1,003,767,755.10 | 24.39 | 922,888,493.50 | 21.39 | 8.76 | |
生产费用及其他 | 271,901,687.28 | 6.60 | 279,947,116.63 | 6.49 | -2.87 | ||
小计 | 1,275,669,442.38 | 30.99 | 1,202,835,610.13 | 27.88 | 6.06 | ||
医药商业 | 外购成本及运费 | 2,840,555,039.75 | 69.01 | 3,112,649,313.52 | 72.12 | -8.74 | |
合计 | 4,116,224,482.13 | 100.00 | 4,315,484,923.65 | 100.00 | -4.6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因按产品难以划分成本构成,不适用分产品成本构成分析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本年新设公司:
子公司名称 | 级次 | 取得方式 | 成立日期 |
云南省三七研究院有限公司 | 2级 | 设立 | 2023年11月17日 |
2)本年注销公司:
子公司名称 | 级次 | 处置方式 | 处置日期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 | 2级 | 注销 | 2023年8月22日 |
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2级 | 注销 | 2023年8月28日 |
昆药医疗器械吉林有限公司 | 3级 | 注销 | 2023年12月29日 |
3)本年处置公司:
子公司名称 | 级次 | 处置方式 | 处置日期 |
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级 | 出售 | 2023年1月4日 |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9,289.5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9.8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9,152.3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8.7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销售费用 | 2,432,640,868.01 | 2,432,568,170.53 | 0.00 |
管理费用 | 313,544,474.81 | 379,071,658.80 | -17.29 |
财务费用 | 10,269,015.94 | 38,309,176.22 | -73.19 |
研发费用 | 71,263,309.76 | 69,651,466.23 | 2.31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1,263,309.7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3,910,251.12 |
研发投入合计 | 125,173,560.8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3.07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9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9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49 |
本科 | 116 |
专科 | 20 |
高中及以下 | 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8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2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额12,517.3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62%,母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总额为8,935.11万元,占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7.83%。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83,160.30 | 253,895,474.83 | 40.25 | 主要系本年采购支付现金减少导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219,807.67 | -234,603,370.11 | -44.59 | 主要系本年购买理财支付的款项尚未到期,未收回导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41,025.25 | 67,799,499.48 | -397.70 | 主要是本年偿还借款较多导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3,795,376.60 | 6.31 | 319,401,618.08 | 3.39 | 89.04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60,699,628.48 | 1.68 | 46,089,455.17 | 0.49 | 248.67 | 主要系重分类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35,707,393.99 | 1.42 | 244,164,646.29 | 2.59 | -44.42 | 主要系预付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
持有待售资产 | 45,655,146.33 | 0.48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无处置子公司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78,915,946.77 | 0.83 | 45,878,457.86 | 0.49 | 72.01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多所致 |
在建工程 | 95,840,159.11 | 1.00 | 64,651,288.24 | 0.69 | 48.24 | 主要系在建项目投入增加尚未达到转固条件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441,249.11 | 0.43 | 136,081,243.98 | 1.44 | -69.55 | 主要系预付固定资产款项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90,603,919.57 | 0.95 | 186,374,808.78 | 1.98 | -51.39 | 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10,822,862.90 | 2.20 | 144,089,620.71 | 1.53 | 46.31 | 主要系年末未支付的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313,162.26 | 0.24 | 122,071,784.59 | 1.29 | -80.90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持有待售负债 | 22,814,169.60 | 0.24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无处置子公司负债划分为持有 |
待售负债所致 | ||||||
长期借款 | 107,561,277.73 | 1.12 | 60,000,000.00 | 0.64 | 79.27 | 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导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9,531,674.5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7,072,909.3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冻结诉讼资金、受限共管账户 |
固定资产 | 11,122,041.40 | 抵押给银行以获取银行授信 |
无形资产 | 755,950.36 | 抵押给银行以获取银行授信 |
应收票据 | 102,427,269.46 | 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用于已背书未能终止确认 |
合计 | 241,378,170.58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我国加大力度推进医药制造业发展,围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五项制度建设和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医药制造业一批龙头企业规模壮大、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药行业整体保持了良好的增长趋势,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行业格局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中医药加快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开展中医药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题中之义。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医药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塑,中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链条加强中药质量管理,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守牢安全底线;全过程审评审批加速,中药审评审批效率持续提高,一大批新药、中药复方制剂获批上市,不断积聚
发展新动能;全方位推进监管能力建设,《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相继出台,全球化监管合作持续加强,构建中药发展新格局。
慢病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比逐年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病的发病率随之上升。庞大的中老年患者为慢病市场塑造需求基本盘。尽早介入慢性病的治疗管理、干预慢性病的恶化、降低慢性病致死的可能性已逐渐成为当下健康管理的主要需求。2012年,我国首次将慢病管理防治列入政府工作规划。2015年起,我国针对慢病管理行业的发展规划、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推动慢病管理行业发展。在病程长、发病率高、治疗效果不理想及远期预后差的慢性病防治中,尤其在西医临床治疗效果不及预期的情况下,中医药可以协助延缓病情进展、减轻患者症状,更可能为患者提供防治康一体化解决方案。随着中医药防治慢病等概念的普及,中医药产业当下已具备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在此背景下,渠道管理完善、品牌延展好、产品体系迭代能力强的品牌中药企业将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稳中求进的一年。回顾这一年,深入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深化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纵深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形成一批成果,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布局;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启动新时代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评价机制建设,完成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等的遴选与发布。这一年,中医药全面参与疾病救治彰显积极作用,国家政策层面推动加强中医药医疗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推动社会对中医药的合理认知,有利于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此外,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带量采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分级诊疗等工作还在持续推进,并且有了新的目标,降价、控费的基调未发生改变。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天然植物药制造 | 心脑血管 | 注射用血塞通(冻干) | 中成药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者。 | 是 | 是 | 2009.9.24-2029.9.23 | 否 | 是 | 是 | 是 |
天然植物药制造 | 心脑血管 | 血塞通软胶囊 | 中成药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瘀血阻滞所致的缺血性中风病(脑梗塞)中经络恢复期,症见半身不遂、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语言蹇涩等。 | 是 | 否 | 2008.7.7-2028.7.6 2009.9.24-2029.9.23 | 否 | 否 | 是 | 是 |
天然植物药制造 | 心脑血管 | 血塞通片 | 中成药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用于脑路瘀阻,中风偏瘫,心脉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是 | 否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造 | 妇科 | 舒肝颗粒 | 中成药 |
舒肝理气,散郁调经。用于肝气不舒的两胁疼痛,胸腹胀闷,月经不调,头痛目眩,心烦意乱,口苦咽干,以及肝郁气滞所致的面部黧黑斑(黄褐斑)。
否 | 否 | 2008.4.23-2028.4.22 2010.1.28-2030.1.27 | 否 | 否 | 是 | 是 | |||||
中药制造 | 消化系统 | 参苓健脾胃颗粒 | 中成药 | 补脾健胃,利湿止泻。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 否 | 否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造 | 消化系统 | 香砂平胃颗粒 | 中成药 | 健脾,温中,燥湿。用于饮食不节,食湿互滞,胃脘胀痛,消化不良。 | 是 | 否 | 无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药制造 | 骨科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 进口药品 | 1.骨质疏松症;2.肾性骨病(肾病性佝偻病);3.甲状旁腺机能亢进(伴有骨病者);4.甲状旁腺机能减退;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6.假性缺钙(D-依赖型I)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是 | 否 | 进口分装产品,无专利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药制造 | 心脑血管 | 天麻素注射液 | 化学药 | 1.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2.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3.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4.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是 | 否 | 2004.8.20-2024.8.19 | 否 | 否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注射用血塞通200mg/支 | 19.08-20.08(元)(湖北联盟、广东联盟集采中选价:9.223元,上海、江苏等集采中选价:9.22元) | 2,758.51(万支) |
注射用血塞通400mg/支 | 34.97-36.81(元)(广东联盟集采中选价:30.5523元) | 533.36(万支) |
天麻素注射液2ml:200mg/支 | 15.56-17.315(元)(广东联盟、京津冀、甘肃集采中选价:11.22元) | 875.00(万支) |
血塞通软胶囊100mg*12粒/盒 | 20.98(元) | 430.22(万盒) |
血塞通软胶囊100mg*30粒/盒 | 52.45-54.24(元) | 460.67(万盒) |
血塞通滴丸5mg×300丸/瓶 | 38.19(元)(湖北19省集采中选价:24.38元) | 172.74(万盒)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0.25μg*20粒/盒 | 36.48-40.72(元)(国家集采中选价20.79元) | 570.35(万盒) |
玻璃酸钠注射液2.5ml:25mg/支 | 174.97-179.56(元)(重庆联盟中选价157.85元,广东联盟、浙江、福建集采中选价139.98元) | 201.97(万支) |
舒肝颗粒3g*12袋/盒 | 24.71-24.83(元) | 267.06(万盒) |
香砂平胃颗粒5g×8袋/盒 | 25.02(元) | 162.98(万盒) |
香砂平胃颗粒5g×10袋/盒 | 31.27-32.06(元) | 247.14(万盒)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医保控费、招标模式改革,公司部分重点产品平均中标价有所下调,部分产品医疗机构采购实际采购量有所减少。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新药研发核心部门研究院秉承“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信念,不懈追求产品与技术创新。在新产品、新功效及新的疾病治疗领域不断实现创新突破,在现有产品基础上不断进行持续的二次开发和质量提升研究,为公司现有产品的持续研究与新产品的开发创新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助力公司产品梯队的不断壮大。经过多年的发展探索与沉淀积累,公司在植物药/天然药物研发基础上,建立起具有一定实力并涵盖创新药/仿制药/二次开发药物研发的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的综合性药物研发体系,包含化学合成、天然药物提取、药物质量分析、药物制剂、小分子仿制药开发、药理学研究、临床研究、中试生产等多个药物研究与开发技术平台。公司围绕“老龄健康需求”,持续聚焦心脑血管、骨风关肾等核心老龄健康-慢病领域,进行创新药、改良创新药、差异化仿制药品种等的开发或引进,丰富产品管线、推进研发布局,持续提升公司中长期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打造成为“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导者”奠定基础,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29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2件,实?新型专利6件,外观设计专利3件,国际发明专利8件。公司顺利通过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验,再次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同时,子公司昆中药和版纳药业首次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子公司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充分彰显了公司综合实力和研发创新水平。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KYAH01-2016-079 | KYAH01-2016-079 | 化药1类 | 实体瘤 | 是 | 否 | 临床I期 |
KYAH01-2018-111 | KYAH01-2018-111 | 化药1类 | 非酒精性脂肪肝 | 是 | 否 | pre-IND申请准备 |
KYAH02-2016-078 | KYAH02-2016-078 | 化药2类 | 红斑狼疮 | 是 | 否 | 临床II期收尾 |
KYAZ01-2011-020 | KYAZ01-2011-020 | 中药/天然药物1类 |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 是 | 否 | 临床II期 |
KYAH02-2020-149 | KYAH02-2020-149 | 化药2类 | 痛风 | 是 | 否 | IND申报 |
KYAH03-2020-150 | KYAH03-2020-150 | 化药3类 | 高磷血症 | 是 | 否 | 注册申报 |
KYAH04-2020-158 | KYAH04-2020-158 | 化药4类 | 免疫抑制 | 是 | 否 | 工艺验证 |
KYAH03-2020-159 | KYAH03-2020-159 | 化药3类 | 免疫抑制 | 是 | 否 | BE |
KYAH06-2018-094 | KYAH06-2018-094 | 补充申请(一 | 癫痫 | 是 | 否 | 审评 |
致性评价) | ||||||
KYAH07-2022-190 | KYAH07-2022-190 | 补充申请(一致性评价) | 痛风 | 是 | 否 | 审评中 |
KYAH07-2022-192 | KYAH07-2022-192 | — | 抗疟 | 是 | 否 | 工艺验证 |
参苓健脾胃颗粒研究 | 参苓健脾胃颗粒研究 | 中药 | 补脾健胃,利湿止泻的功效。主要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 否 | 否 | 已取得项目研究报告 |
板蓝根颗粒新产品引进 | 板蓝根颗粒 | 中药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获得生产上市销售许可 |
安宫牛黄丸新产品引进 | 安宫牛黄丸 | 中药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是 | 否 | 获国家药监局关于安宫牛黄药品上市许可人变更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
再造丸恢复生产和增加内包材药学研究 | 再造丸 | 中药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謇涩。 | 否 | 否 | 正进行稳定性考察 |
郑氏女金丹场地变更合并恢复生产和增加内包材药学研究项目 | 郑氏女金丹 | 中药 | 补气养血,调经安胎。用于气血两亏,月经不调,腰膝疼痛,红崩白带,子宫寒冷。 | 否 | 否 | 目前处于验证生产阶段 |
益气健肾膏增加单剂量包装研究项目 | 益气健肾膏 | 中药 | 益气养阴,培补脾肾。用于气阴两虚,脾肾不足所致的乏力气短,自汗盗汗,口干咽燥,头晕耳鸣等症。 | 否 | 否 | 获国家药监局关于益气健肾膏变更药品规格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
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KYAH02-2020-149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及KYAH03-2020-150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KYAH06-2018-094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申报企业 | 所处阶段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双氢青蒿素磷酸哌喹片 | 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获WHO认证 | 抗疟 |
KYEZ07-2020-154 | 补充申请(质量标准提升)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 | 脑卒中 |
KYAH06-2018-094 | 补充申请(一致性评价)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审评中 | 癫痫 |
KYAH07-2022-190 | 补充申请(一致性评价) | 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审评中 | 痛风 |
KYAH02-2020-149 | 改良型新药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IND申报 | 痛风 |
KYAH03-2020-150 | 仿制药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申报 | 高磷血症 |
板蓝根颗粒 | 中药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获得生产上市销售许可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益气健肾膏 | 中药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获国家药监局关于益气健肾膏变更药品规格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 益气养阴,培补脾肾。用于气阴两虚,脾肾不足所致的乏力气短,自汗盗汗,口干咽燥,头晕耳鸣等症。 |
蒲公英颗粒 | 中药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补充申请资料已申报至国家药监局,审批中。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疖肿。 |
健脾颗粒 | 中药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获得恢复生产注册备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KYAH02-2020-149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及KYAH03-2020-150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KYAH06-2018-094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申报企业 | 所处阶段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KYCH10-2019-125 | 海外PQ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学研究 | 抗疟 |
KYAH06-2016-082 | 一致性评价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学研究 | 镇咳 |
注:根据医药政策、市场行业等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研发项目进行动态论证并调整。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同仁堂 | 36,608.31 | 2.38 | 1.98 | / |
太极集团 | 16,105.59 | 1.15 | 5.50 | 34.32 |
达仁堂 | 15,062.40 | 1.83 | 2.31 | 4.17 |
健民集团 | 7,266.24 | 2.00 | 3.89 | 0.93 |
西藏药业 | 4,457.79 | 1.74 | 1.47 | 0.08 |
贵州三力 | 1,786.29 | 1.49 | 1.44 | 0.00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13,547.77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2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2.29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43.07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数据来自各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KYAH01-2016-079 | 889.95 | 889.95 | 0.12 | -29.75 |
KYAH01-2018-111 | 940.70 | 940.70 | 0.12 | -19.65 | ||
KYAH03-2020-160 | 262.58 | 262.58 | 0.03 | -33.22 | ||
KYCH10-2019-126 | 81.41 | 81.41 | 0.01 | 241.19 | ||
KYAH06-2018-094 | 437.55 | 437.55 | 0.06 | 96.74 | ||
KYAH02-2020-149 | 89.62 | 89.62 | 0.01 | -74.73 | ||
KYAZ01-2011-020 | 2,489.48 | 2,489.48 | 0.32 | 57.41 | ||
KYAH02-2016-078 | 290.48 | 290.48 | 0.04 | -58.29 | ||
KYAH04-2020-158 | 155.68 | 155.68 | 0.02 | 3.68 | ||
KYAH03-2020-150 | 270.85 | 270.85 | 0.04 | -0.97 | ||
KYAH06-2018-101 | 219.75 | 219.75 | 0.03 | -12.16 | ||
KYGZ11-2020-163 | 5.54 | 5.54 | 0.00 | 72.06 |
注:研发金额投入的波动主要为项目所处研发周期变化所致。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旗下各主要业务平台根据产品性质、流通渠道和业务模式的不同,主要营销模式包括:
终端推广模式、招商代理模式、OTC销售模式、电商销售模式等。
1)终端推广模式:通过资质优良的药品批发商进行医院供货销售,公司设立医药信息员,为临床医生提供药物基本信息、合理用药指导、国内外相关专业信息,并及时收集药物使用情况回馈,协助监测上市后不良反应,确保临床用药安全;通过协助专业学会组织国内外专家交流、学术会议、临床研究等方式,对临床医师形成良好学术影响力,确保产品销售保持稳健增长。2)招商代理模式:通过与代理商合作进行市场推广,通过高端专业学术推广,逐步建立专业学术形象,利用代理商资源实现省外医疗市场快速的推广覆盖,扩大医疗终端市场份额。3)OTC销售模式:主要销售终端为药店,通过与药店合作,设立零售医药代表,为零售店员提供药物基本信息、合理用药指导、国内外相关专业信息,确保用药安全。4)电商销售模式:以B2C搭建和完善B2C为主,私域渠道及B2B/O2O为辅的线上销售体系,整合外部平台/合作商及内部品牌资源,以数字及品牌双轮驱动营销打造线上差异化产品集群,守存量、拓增量,建立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市场推广费 | 198,049.76 | 81.41 |
职工薪酬 | 34,505.53 | 14.19 |
差旅费 | 3,406.11 | 1.40 |
办公费 | 2,542.18 | 1.05 |
折旧和摊销 | 1,513.46 | 0.62 |
业务招待费 | 1,030.36 | 0.42 |
其他 | 2,216.69 | 0.91 |
合计 | 243,264.09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步长制药 | 748,420.60 | 50.06 |
太极集团 | 464,218.85 | 33.04 |
达仁堂 | 196,926.54 | 23.87 |
康缘药业 | 186,783.21 | 42.93 |
健民集团 | 106,894.99 | 29.36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243,264.09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1.58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数据来自各公司已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 | 160,365,306.36 | 1,407,024.79 | 25,000,000.00 | 13,943,802.15 | 172,828,529.00 |
基金 | ||||||||
其他 | 501,763,393.04 | -380,931.93 | -7,712,178.59 | 1,962,000,000.00 | 1,682,000,000.00 | 113,810,752.97 | 887,481,035.49 | |
合计 | 662,128,699.40 | 1,026,092.86 | -7,712,178.59 | 1,987,000,000.00 | 1,695,943,802.15 | 113,810,752.97 | 1,060,309,564.4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 | 期初公允价值 | 期末公允价值 |
杭州海邦药谷完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61,100.00 | 5,946,300.00 |
常州平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42,319.00 | 7,926,845.04 |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09,859.00 | 14,228,326.31 |
湖北易凯长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920,719.41 | 25,555,341.41 |
杭州巣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931,308.95 | 50,956,853.68 |
杭州华方柏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0 | 18,211,546.56 |
杭州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0.00 | 50,003,316.00 |
合计 | 160,365,306.36 | 172,828,529.00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合并) | 1,856,790,886.30 | 1,333,439,914.98 | 946,795,090.47 | 138,166,819.55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合并) | 849,537,830.19 | 526,289,459.54 | 535,077,403.45 | 52,634,323.34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430,679,596.33 | 262,611,406.35 | 217,299,045.05 | 32,694,569.32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合并) | 2,528,591,915.14 | 612,306,266.49 | 3,369,423,753.35 | 27,151,524.64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220,952,885.09 | 184,138,616.26 | 73,246,346.31 | 14,155,577.57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党的二十大明确“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开展中医药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支持中医药规范与发展的政策密集落地,国家对中医药支持的政策已由顶层设计逐步过渡到落地执行阶段,助力中医药行业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中医药传承创新再次被提及。在健康中国战略大背景下,中医药传承创新被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通过对中医药精髓的不断挖掘、传承和创新,不仅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服务,更好满足国内民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更为展现中华文化自信提供重要支撑,推动中医药为全人类的健康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同时,随着中药新药审评审批全程加速,医保支付政策倾斜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驶入了“快车道”,中医药的创新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这将推动中药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步伐,逐步构建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重视真正具有临床价值的中药创新药的开发,助力企业在新的产业竞争格局下形成新的发展动能。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的时代背景下,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因其在“治未病”理念及方法、健康养生文化、生态人文资源等方面独具优势,已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以“银发经济”命名的政策文件,其中明确要求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扩大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应用,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在此背景下,中医药银发产业有望在国家相关医养结合和养老政策指引下,通过探索、整合、优化资源,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迎来全新发展机遇。因此,对具备老龄健康产业优势的中药企业而言,如何盘活中医药和养老服务资源,积极探索发展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一体化全链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方面打造“中国方案”,既是新机遇,也是新挑战。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大药厚德 痌瘝在抱”的企业使命,以“银发健康产业的引领者”为愿景,围绕“传承精品国药,以三七产业链为核心,立足于老龄健康,拓展慢病管理领域,成为银发健康第一股”的战略核心,重点打造三七系列产品为核心的慢病管理以及“昆中药 1381”系列为核心的精品国药两大平台。聚焦三七产业链,深耕老龄健康赛道,拓展慢病管理领域,致力于面向“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域”提供优质产品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并通过完善“中+西”管线布局、打造“品牌+学术”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实现“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三个阶段,分步实现打造“‘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域’的领导者”的目标;传承精品国药,深入挖掘“昆中药1381”精品国药文化瑰宝,发挥 “昆中药1381”百年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充分挖掘精品国药的市场价值,并通过以“大品类、大产品”为抓手初步建立品牌心智、构建精品国药产品组合、推动精品国药品牌全球化三个阶段,分步打造“精品国药的领先者”的目标。基于七大战略举措(研发、产品、学术、品牌、服务、供应链、人才)、六项规划保障(党建引领、合规监管、文化建设、安全发展、组织协同、人才强企)和六大核心能力(品牌运营、全渠道营销、研发创新、BD、组
织与人才发展、供应链管理),通过内生发展加外延扩张方式,致力于成为银发健康产业第一股。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助力健康中国战略深度落实;推动中医药文化更好走向世界,为人类健康事业贡献中医药方案和中国智慧。
本规划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目标、战略举措等等前瞻性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基于对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预期所进行的预测性分析,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承诺。鉴于宏观经济环境、业务发展形势、市场竞争格局和公司经营情况等都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在此情况下,公司将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行业变化、竞争格局及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对本规划做出适度调整。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是国民经济趋稳回升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加入华润大家庭、融合重塑的第二年。站在与健康中国梦同频共振、昆药重塑发展的新起点上,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坚定践行华润“1246”模式,紧扣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聚焦战略引领,把牢提质增效“定星盘”,全面做优做强主业;聚焦改革深化,筑牢提质增效“压舱石”,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研发创新,打造提质增效“主引擎”,探路新质生产力发展;锚定“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的战略核心,打造“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全力推动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将实现双位数增长,净利润将匹配营收增长水平。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战略目标解码落地,开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
公司基于政策环境与行业趋势,强化党建铸魂、聚焦战略引领,锚定将公司打造成为“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精品国药领先者、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领导者”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四个重塑”,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多措并举促长效发展。价值重塑方面,公司将聚焦银龄人群健康管理,重点打造老龄健康-慢病管理和精品国药1381两大业务平台,探索新模式、构建新机制、打造新引擎、激发新动力。业务重塑方面,“KPC?1951、昆中药1381、777”三大事业部合力,以客户身、心、灵为需求,从品牌+学术覆盖C端,从昆药商道建设B端,从党建、文化引领O端。组织重塑方面,坚持以创新为抓手,推进公司从劳动密集型向人才驱动型企业转型;以价值为导向,从4P模式转向4C 模式,建立矩阵式管理模式,建设“说到-做到-得到”激励机制;以信息技术为载体,开展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化运营机制,以数智赋能打造精细化管控。精神重塑方面,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建贯穿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安全环保等中心任务工作始终,积极构建党建与生产经营闭环管理提升的工作格局;聚焦传承红色基因,推动文化与业务融合;宣贯“乐成”理念,践行“开心工作,快乐生活”的文化理念,凝聚人心、形成合力,营造“上下同欲者胜”的文化氛围,以新的精神状态开启新征程。
2、三大事业部蓄势而发,重塑银发健康产业发展新格局
KPC·1951事业部:围绕“心脑血管、骨骼肌肉、呼吸系统、神经精神”等核心治疗领域,承接公司成为“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战略目标,通过以“智慧管线、智慧营销、智慧平台、智慧组织”为核心的“四提工程”,持续价值创造、坚守长期主义,打造老年健康领域严肃治疗的引领者。管线提速:聚焦优势、多维合力,充分利用集采窗口期,做实做强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玻璃酸钠注射液等院内优势品种;内培潜力、积极孵化,加快潜力产品推升上量,丰富可持续发展的产品管线。营销提效:以“学术+品牌”双轮驱动、双向赋能,心脑血管疾病产品通过“固品牌”、骨骼肌肉品类产品通过“强学术”,以“大学术、大培训、大推广”为引擎,全面提升营销效能。渠道提质:结合不同产品市场准入条件变化,主动做好集采应对策略,确保公司核心产品在集采常态化下,稳住基本盘;并通过快速应变、合理布局实现突围,做好市场新增长。积
极构建昆药商道,持续优化一级商业布局及网络,强化终端管控、提升渠道效率;强化全渠道业务布局,深挖基层市场潜力,持续拓展基层和诊所渠道,加强处方药下沉能力,全面提升渠道覆盖能力。 昆中药1381事业部:围绕“强渠道、优制度、建铁军”三大核心路径高效推进,把握市场机遇、优化产品组合,凭借六百多年老字号品牌价值和昆药商道优势助力实现打造“精品国药领先者”的目标。品牌造势助力渠道布局:公司将重点围绕“昆中药1381”的企业品牌、聚焦昆中药核心大单品,通过全方位、多维度、高频次的广告投放强势出击,以大流量、大声势、大布局增加品牌曝光率、驱动品牌跃级发展;并通过强化市场营销与品牌声量的紧密结合,多渠道齐头并进,加快实现终端转化、快速提升渠道覆盖。场景联动强化渠道建设:数智化赋能纯销体系搭建、滇军突破助推提升准入覆盖、跨界营销开启多领域合作,为实现纯销突破奠定“定量”基础;锻造铁架子、助力渠道战,借势三九商道启动“铁架子工程”,建立以固化终端、销量增长为目标的新型医药营销模式;深度挖潜昆中药经典名方,打造更多国药精品,并借助华润三九在三九商道等方面的经验及优势赋能公司,共同将“昆中药1381”打造成为有市场影响力的精品国药品牌。 三七口服777事业部:重点聚焦三七产业链,致力于慢病管理和老龄健康领域,进一步深挖三七产业链的学术价值,提供更专业化的解决方案以满足临床需求。积极应对中成药集采政策,有序开展集采工作。充分发挥血塞通口服系列多剂型、多品规的组合优势,持续强化品牌建设与学术建设,打造三七领域领导品牌;通过“强KA(KeyAccount,即“关键客户”)、广覆盖、建私域”,优化经销商渠道结构,通过建设昆药商道,提升血塞通口服产品的终端覆盖率和动销能力。创新慢病管理方案,改善患者用药体验,提升用药依存度。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三七产业布局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夯实三七产业链上中下游能力建设,着手于前、中、后端的“延链-补链-强链”工作,推动三七全产业链向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发展,实现三七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三七产业链标杆。
3、三大业务板块顺势而为,多元业务协同布局构筑发展新生态
昆药商业:围绕“打造具备老年健康和中药材产业链前端服务能力的特色医药商业公司”的战略目标,持续挖掘基础业务增长潜力,不断为新一轮的发展提供续航力;抓牢发展机遇,充分整合资源,建立中药材业务拓展能力,并择机布局康养器械;深挖子公司经营潜能、统筹平衡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经营质效;提升组织效能,支撑整体发展战略落地。
昆药健康:针对消费者“预防、治疗、康复”三大健康需求,立足“预防”和“康复”领域,以三七、青蒿、天麻、甘草等特色植物资源为基础,围绕公司战略方向,明确业务逻辑、发展线条,培育自营自播能力,建立具有长期价值+短期爆品的产品矩阵。确立各渠道核心价值和盈利点,从以线上为主的营销模式,转为线上、线下均衡发展;依托公司产品矩阵和“昆中药1381”品牌在非药大健康领域的产品延展布局,助力公司品牌战略发展。
海外板块:以青蒿素为核心,以科泰复片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为契机,积极参与全球疟疾防控事业,助力实现“无疟疾世界”。通过聚焦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基础,依托公司优势产业,积极推进三七产业的国际化。以学术会议为推广重点,开展药店及医生处方会议,进行医生学术教育,积极探索新市场开发。积极推进海外市场准入工作,进行产品的注册更新,不断扩大新市场开发。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及政策风险
随着我国医改进入深水区,医保控费措施全面推广,集采尤其是中成药集采提速扩面向纵深化发展,中成药集采常态化已成定局;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卫生保障体制、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秩序、药品临床使用等方面都在进行全面的变革,严格全过程监管的趋势愈发明显,行业优胜劣汰洗牌加速。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及政策形势,加强数字化转型,借助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营销精细化管理,紧抓行业政策变动趋势、加强行业趋势研判,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稳增长、防风险能力。
2、药品降价风险
受医保支付压力影响,在集采常态化的背景下,药品价格持续下调,对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也造成一定的压力。 应对措施:针对药品降价风险,一方面,公司持续提升现有产品的产品力,通过持续开展对核心产品的再评价和二次开发,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等方式,提高产品性价比,维持价格的基本稳定并不断扩大销售量。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抓住市场机遇,通过创新研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也将持续加大新品研发,关注并购及新产品引进机会,加快新产品上市进程,优化产品结构。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中药材价格一直受到诸如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自然灾害、种植户信息不对称等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进而对中药制药企业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国家新版药典质量标准的提高,国家安全、环保等政策的施行,化学原材料产业链成本上升,同时,部分产品的企业垄断,进一步加剧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随着人工成本等生产数据价格的上升,经营成本上涨,企业成本控制面临较大压力。 应对措施:为合理控制成本,公司一方面加强市场价格监控及分析,通过产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市场情况的掌控与预测,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对重点原辅料,积极开展战略储备采购,采用订单种植、定点加工、提前锁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搭建集中采购平台,加强生产规划,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内部资源整合,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做到统筹安排、资源优化,降低产业链整体成本。
4、研发创新风险
药品研发周期长,研发环节复杂,研发成本高昂,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上市销售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技术、市场需求、政策法规等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研发创新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制度和体系,结合公司自身优势制定中长期研发战略规划,全程规划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加强研发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研发战略研讨,动态调整,滚动优化,合理把控研发风险,提升研发效率。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明确,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忠实、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华润三九下属企业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与昆药集团生产的血塞通软胶囊产品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同时,华润医药控股与昆药集团体内均存在物流配送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行了相关承诺与保证,并严格按要求执行,相关承诺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中有关内容。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 2023-1-20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等5项议案,详见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第 | 2023-4-19 | 2023-4-20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 |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等3项议案,详见公告2023-030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6-29 | 2023-6-30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8项议案,详见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0-18 | 2023-10-19 |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4项议案,详见公告2023-07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邱华伟 | 董事长 | 男 | 56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颜炜 | 副董事长 | 男 | 52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67.83 | 是 |
总裁 | 男 | 52 | 2023/9/28 | 2024/12/8 | 是 | ||||||
李泓燊 | 董事 | 男 | 45 | 2024/2/2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副董事长 | 男 | 45 | 2024/3/4 | 2024/12/8 | |||||||
周辉 | 董事 | 女 | 52 | 2023/10/18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郭霆 | 董事 | 男 | 50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梁征 | 董事 | 男 | 45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刘珂 | 独立董事 | 男 | 72 | 2018/11/2 | 2024/12/8 | 0 | 0 | 0 | \ | 10.00 | 否 |
辛金国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1/12/8 | 2024/12/8 | 0 | 0 | 0 | \ | 10.00 | 否 |
杨智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1/12/8 | 2024/12/8 | 0 | 0 | 0 | \ | 10.00 | 否 |
钟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8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邵金锋 | 监事 | 男 | 51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邓康 | 监事 | 男 | 39 | 2021/4/2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李林熙 | 职工监事 | 男 | 48 | 2018/11/2 | 2024/12/8 | 0 | 0 | 0 | \ | 45.00 | 否 |
张文森 | 职工监事 | 男 | 52 | 2018/11/2 | 2024/12/8 | 0 | 0 | 0 | \ | 30.00 | 否 |
席凯 | 副总裁 | 男 | 47 | 2023/6/8 | 2024/12/8 | 0 | 0 | 0 | \ | 39.67 | 是 |
孟丽 | 常务副总裁 | 女 | 48 | 2018/11/2 | 2024/12/8 | 406,000 | 406,000 | 0 | \ | 60.83 | 否 |
孙志强 | 财务总监 | 男 | 44 | 2023/1/3 | 2024/12/8 | 0 | 0 | 0 | \ | 42.17 | 是 |
刘军锋 | 高级副总裁 | 男 | 48 | 2017/12/8 | 2024/12/8 | 307,200 | 307,200 | 0 | \ | 77.92 | 否 |
张梦珣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6 | 2020/4/1 | 2024/12/8 | 128,000 | 128,000 | 0 | \ | 45.83 | 否 |
总法律顾问 | 女 | 46 | 2023/4/17 | 否 | |||||||
汪思洋 | 董事长 (离任) | 男 | 37 | 2016/3/2 | 2023/1/19 | 0 | 0 | 0 | \ | 21.00 | 是 |
李双友 | 副董事长 (离任) | 男 | 56 | 2015/11/2 | 2024/1/5 | 0 | 0 | 0 | \ | 0 | 是 |
钟祥刚 | 董事(离任) | 男 | 48 | 2019/4/19 | 2023/9/26 | 978,217 | 978,217 | 0 | \ | 78.00 | 否 |
总裁(离任) | 男 | 48 | 2018/1/30 | 2023/9/26 | 否 | ||||||
裴蓉 | 董事(离任) | 女 | 53 | 2015/11/2 | 2023/1/19 | 0 | 0 | 0 | \ | 1.17 | 是 |
杨庆军 | 董事(离任) | 男 | 43 | 2015/11/2 | 2023/1/19 | 0 | 0 | 0 | \ | 1.17 | 是 |
孙振 | 副总裁 (离任) | 男 | 50 | 2023/1/3 | 2023/6/30 | 0 | 0 | 0 | \ | 20.83 | 是 |
胡振波 | 常务副总裁 (离任) | 男 | 53 | 2020/9/9 | 2023/6/30 | 281,600 | 281,600 | 0 | \ | 59.75 | 否 |
瞿晓茹 | 副总裁 (离任) | 女 | 56 | 2020/11/20 | 2023/4/4 | 294,000 | 294,000 | 0 | \ | 32.7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395,017 | 2,395,017 | 0 | / | 653.94 | / |
注:2024年2月2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李泓燊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3月4日,经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李泓燊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增补李泓燊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详见公司公告2024-010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邱华伟 | 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裁,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任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轮值会长、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副会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新药创制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国家中药材标准化与质量评估创新联盟副理事长。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昆药集团董事长。 |
颜炜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OTC事业部总经理、康复慢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副董事长、总裁。
李泓燊 | 曾任招商银行春城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昆明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厂长,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昆药集团副董事长。 |
周辉 | 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助理,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与投资管理中心负责人。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昆药集团董事。兼任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专业委 |
员会副主任委员、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委员。 | |
郭霆 | 曾任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北贸副总经理、华润北贸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任中国中药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昆药集团董事。兼任福棠儿童医学发展研究中心非医院理事单位代表、中国中药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 |
梁征 | 曾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泰国长春置地有限公司财务董事,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昆药集团董事。 |
刘珂 | 曾任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烟台大学药学院院长、教授;山东省药物筛选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主任,苏州雷纳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固体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首席科学家,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现任菏泽学院药学院院长,昆药集团独立董事。 |
辛金国 | 曾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财经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位。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昆药集团独立董事。 |
杨智 | 曾任中国中医研究院(现中国中医科学院)副研究员,科技部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任副研究员,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任副处长、研究员,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任副处长、研究员,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任研究员,现任昆药集团独立董事。 |
钟江 | 曾任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昆药集团监事会主席。 |
邵金锋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昆药集团监事。 |
邓康 | 曾任职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山东省区、云南中烟营销中心山东分中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烟草金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花卉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明正基房地产有限公司、红塔创新(青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药集团监事。 |
李林熙 | 曾任昆药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董事长助理、职工监事。 |
张文森 | 曾任昆药集团原料药分厂生产线操作员、团支部书记、办公室行政、安全主管、党支部宣传委员,现任昆药集团健康安全环保部部长、职工监事。 |
席凯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中心副总经理、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昆药集团纪委书记。现任昆药集团副总裁。 |
孟丽 | 曾任昆药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行政总监、综合平台负责人、党委书记,现任昆药集团常务副总裁。 |
孙志强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刘军锋 | 曾任山东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办公室主任、天然药物实验室副主任,山东靶点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院长,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昆药集团高级副总裁。 |
张梦珣 | 曾任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助理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 |
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昆药集团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 |
汪思洋 (离任) | 曾任华立集团常务副总裁、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总裁助理,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董事,健民集团董事长,昆药集团董事长。现任华立集团董事、总裁,华立医药董事、总裁,健民集团、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李双友 (离任) | 曾任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科科长、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部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红塔特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昆药集团监事、副董事长。 |
钟祥刚 (离任) | 曾任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昆药集团董事、总裁。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裴蓉 (离任) | 曾任华立集团审计室主任、审计部部长、运营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执行总裁,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昆药集团董事。现任华立集团董事会副主席,华立医药、健民集团、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杨庆军 (离任) | 曾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研究员,华立集团营运部副部长、部长、财务营运总监、内蒙古华生高岭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昆药集团董事。现任华立集团营运总监,健民集团、华正新材、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孙振 (离任)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昆药集团副总裁。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 |
胡振波 (离任) | 曾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市场策划中心市场总监、品牌文化中心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
瞿晓茹 (离任) | 曾就职于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法国博福益普生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泰凌医药集团等单位,曾任昆药集团副总裁,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通知公司,其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同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收到时任董事长汪思洋先生,时任董事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以及时任监事会主席肖琪经先生、时任监事胡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监事会成员的辞职报告自2022年12月30日起生效。因上述董事会成员辞去相关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前,汪思洋先生、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详见公司公告2022-067号《昆药集团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2023年1月3日,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孙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详见公司公告2023-004号《昆药集团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3、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
长,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华润三九推荐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昆药集团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4、2023年6月8日,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席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详见公司公告2023-043号《昆药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5、2023年9月28日,经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颜炜先生为公司总裁。2023年10月1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周辉女士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见公司公告2023-068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2023-07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2024年2月2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李泓燊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3月4日,经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李泓燊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增补李泓燊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详见公司公告2024-010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邱华伟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12 | 2024/5 |
颜炜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首席营销官 | 2022/6 | |
李泓燊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5 | |
周辉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3/4 | 2024/5 |
郭霆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1/6 | 2024/5 |
梁征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9/10 | 2024/5 |
钟江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 2020/7 | |
邵金锋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中心副总经理 | 2022/3 | |
邓康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管理部副部长 | 2022/4 | |
孙振(离任)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 | 2023/5 | |
汪思洋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6 |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裁兼法定代表人 | 2020/12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 | 2016/6 | ||
李双友 (离任)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7/8 | 2024/1 |
钟祥刚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7 | |
裴蓉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副主席 | 2020/9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6 | ||
杨庆军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营运总监 | 2020/9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颜炜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1 | |
华润三九(云南)三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8 | ||
李泓燊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7 |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6 |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1/7 | ||
刘珂 | 山东菏泽学院药学院 | 院长 | 2020/11 | |
辛金国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发展研究院 | 教授 | 2012/7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5 |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5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6 |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1 | 2024/1 |
邓康 | 江苏烟草金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 | ||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2/8 | ||
昆明正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6 | ||
云南花卉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5 |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4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3 | ||
汪思洋 (离任)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8 |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4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5 | ||
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3 |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
十九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3 | ||
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4 |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3 | ||
李双友 (离任)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8 | 2023/4 |
昆明红塔木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11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7 | 2022/8 |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1 | 2024/1 | |
云南红塔特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9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3 | 2023/9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7 | 2024/1 |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9 | 2024/1 |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6 | 2024/2 | |
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4 | ||
云南合和印务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12 | ||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6 | 2024/2 | |
裴蓉 (离任)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9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6 |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2 | 2023/3 | |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9/12 | ||
浙江华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8/9 | ||
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4 | ||
杨庆军 (离任)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9 |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4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6 | ||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11 | ||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1 | ||
杭州市余杭区华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5 | ||
杭州华帆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3 | ||
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1/1 | ||
杭州天泽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 |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6 | ||
重庆葵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5 | ||
重庆葵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7 | ||
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2 |
浙江润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9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3月21日在《关于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表示:公司人员薪酬相关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薪酬管理理念及管理要求,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3年3月21日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决议内容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按公司的考核制度及相关程序发放。具体应付报酬详见本节一、(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53.9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邱华伟 | 董事长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经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长 |
颜炜 | 副董事长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经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 |
李泓燊 | 副董事长 | 选举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经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 |
周辉 | 董事 | 选举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 |
郭霆 | 董事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 |
梁征 | 董事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 |
钟江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监事;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
邵金锋 | 监事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监事 |
席凯 | 副总裁 | 聘任 | 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
孙志强 | 财务总监 | 聘任 | 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
汪思洋 | 董事长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李双友 | 副董事长 | 离任 | 个人原因 |
钟祥刚 | 董事、总裁 | 离任 | 个人原因 |
裴蓉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杨庆军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孙振 | 副总裁 | 聘任 | 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
副总裁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胡振波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常务副总裁 | 离任 | 个人原因 | |
瞿晓茹 | 副总裁 | 离任 | 届龄离任 |
1、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通知公司,其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同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收到时任董事长汪思洋先生,时任董事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以及时任监事会主席肖琪经先生、时任监事胡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监事会成员的辞职报告自2022年12月30日起生效。因上述董事会成员辞去相关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前,汪思洋先生、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详见公司公告2022-067号《昆药集团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2023年1月3日,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孙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详见公司公告2023-004号《昆药集团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3、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华润三九推荐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昆药集团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4、2023年6月8日,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席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详见公司公告2023-043号《昆药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5、2023年9月28日,经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颜炜先生为公司总裁。2023年10月1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周辉女士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见公司公告2023-068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2023-07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2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李泓燊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详见公司公告2024-005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4-010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十届十一次董事会 | 2023-1-3 |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立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 | 2023-1-19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 | 2023-3-21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人员薪酬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 | 2023-3-2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 | 2023-4-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届十六次董事会 | 2023-6-8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十七次董事会 | 2023-8-2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注销全资孙公司昆药医疗器械吉林有限公司的议案》 |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 | 2023-9-28 |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七公里制造中心EHS专项改造的议案》《关于追加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暨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十九次董事会 | 2023-10-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参与投资新设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选举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十届二十次董事会 | 2023-12-13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年报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 | 2023-12-2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邱华伟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3 |
颜炜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3 |
周辉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0 |
郭霆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3 |
梁征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3 |
刘珂 | 是 | 11 | 11 | 6 | 0 | 0 | 否 | 4 |
辛金国 | 是 | 11 | 11 | 6 | 0 | 0 | 否 | 4 |
杨智 | 是 | 11 | 11 | 6 | 0 | 0 | 否 | 4 |
汪思洋 (离任)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李双友 (离任) | 否 | 11 | 11 | 6 | 0 | 0 | 否 | 4 |
钟祥刚 (离任) | 否 | 7 | 7 | 2 | 0 | 0 | 否 | 3 |
裴蓉 (离任)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杨庆军 (离任)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 辛金国、梁征、刘珂 |
提名委员会 | 刘珂、邱华伟、辛金国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智、郭霆、辛金国 |
战略委员会 | 邱华伟、颜炜、李泓燊、周辉、杨智 |
注1: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通知公司,其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时任董事长汪思洋先生,时任董事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因上述董事会成员辞去相关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前,汪思洋先生、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详见公司公告2022-067号《昆药集团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注2: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补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并选举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增补梁征先生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增补邱华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郭霆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详见公司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注3:2023年10月28日,经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补周辉女士为战略委员会成员。详见公司公告2023-075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注4:2024年3月4日,经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补李泓燊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详见公司公告2024-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等2个议案 | 1、关于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意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立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意见:该等交易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3-3-17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报告》等7个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3-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4-2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3个议案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计提资产准备的意见: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2023-8-2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3个议案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本次计提减值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及处置依据充分,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10-2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个议案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参与投资新设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参与投资新设云南省三七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 / |
2023-12-11 | 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等3个议案 | 1、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意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一位关联委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4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意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一位关联委员 | / |
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关于修订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
规程》的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2 |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3个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6-7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9-27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暨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议案》等2个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3-1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2个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6-7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因公司未满足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并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 /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0-26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新设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5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89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05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30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412 |
销售人员 | 2,307 |
技术人员 | 675 |
财务人员 | 248 |
行政人员 | 409 |
合计 | 5,05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7 |
硕士及研究生 | 154 |
大专及本科 | 3,526 |
中专、中等学历及以下 | 1,364 |
合计 | 5,05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员工的价值贡献、业绩绩效、个人能力、岗位为主要定薪依据,遵循市场化、简单实用、同工同酬、绩效导向等原则,充分吸收宽带薪酬理念优势,在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有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上,制定薪酬政策。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绩效管理、激励与约束政策、晋升等方法,结合市场薪酬水平,适时地进行薪酬政策调整,使薪酬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建立与能力、绩效更匹配的薪酬。
公司结合《绩效管理制度》及激励制度优化完善员工薪酬结构,从公司战略目标出发,通过绩效管理体系层层分解到个人,以提升组织整体效能为导向,形成了以组织、个人维度的全面评价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设计差异化的考核及薪酬激励方式。充分体现为岗位价值付薪、个人能力付薪、绩效成果付薪的理念,鼓励员工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目标,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公司基于人才全生命周期为重点优化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层级培训对象制定了多维度、全覆盖的人才发展计划,包含应届毕业生、关键岗位人员、高潜后备人才等。结合现有业务系统,完善数字化学习平台,建立共享知识库,让培训开展更加便捷高效;开展各项专题学习活动,营造全员学习氛围,促进团队融合,打造学习型组织生态圈;通过多形式多专题人才项目培训,为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员工设立了进阶培训课程,培训过程中不断灌输项目管理、行动学习等培训管理方式,增强学员主观能动性,提高员工战略思维,为员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人才发展体系,聚焦关键结果,完善各层级人才梯队,支撑员工发展,激活组织氛围,不断为公司输送与战略发展相匹配的优秀人才。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615.88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详见昆药集团《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4,679,961.2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2,697,934.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60,361,682.0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1,269,793.41元,对股东分红121,277,915.04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1,530,511,907.74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7,986,969股;2024年3月7日,因公司对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2021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股票,合计872,972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757,113,997股,并以此计算2023年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51,422,799.4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05%。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2.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公司后续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将另行进行具体调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51,422,799.4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4,679,961.22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0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51,422,799.4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4.05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41号《昆药集团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号《昆药集团十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50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财务总监汪磊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18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9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0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40号《昆药集团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1号《昆药集团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8 |
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胡振波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3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55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56号《昆药集团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7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钟祥刚先生、谢波先生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8,72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081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85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01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0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刘军锋 | 高级副总裁 | 153,600 | 0 | 4.16 | 153,600 | 153,600 | 153,600 | 20.86 |
孟丽 | 常务副总裁 | 128,000 | 0 | 4.16 | 128,000 | 128,000 | 128,000 | 20.86 |
张梦珣 |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 64,000 | 0 | 4.16 | 64,000 | 64,000 | 64,000 | 20.86 |
钟祥刚 | 原董事、原总裁 | 332,812 | 0 | 4.16 | 332,811 | 332,812 | 332,812 | 20.86 |
胡振波 | 原常务副总裁 | 140,800 | 0 | 4.16 | 140,800 | 140,800 | 140,800 | 20.86 |
汪磊 | 原财务总监 | 140,800 | 0 | 4.16 | 140,800 | 0 | 0 | 20.86 |
瞿晓茹 | 原副总裁 | 128,000 | 0 | 4.16 | 128,000 | 128,000 | 128,000 | 20.86 |
吴生龙 | 原副总裁 | 128,000 | 0 | 4.16 | 128,000 | 0 | 0 | 20.86 |
谢波 | 原总工程师 | 64,000 | 0 | 4.16 | 64,000 | 64,000 | 64,000 | 20.86 |
合计 | / | 1,280,012 | 0 | / | 1,280,011 | 1,011,212 | 1,011,212 | / |
1、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50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财务总监汪磊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0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3、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
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4、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胡振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6,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3-072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5、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钟祥刚先生、谢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8,7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85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01号《昆药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制度,实行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公司高管人员有关薪酬考核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月基薪、季度考核收入和年度考核收入构成。本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主要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3年3月21日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员薪酬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决议内容确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并严格合规执行,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合理高效运作。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了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仔细核查后,确认公司在三会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将继续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15.0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公司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积极配合党、政府的环保决策推行,坚决落实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节能环保设备更换,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引导员工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绿色企业行动。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在考虑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环境保护的理念放在首位,勇敢担当企业责任;针对新法律法规的发布,及时开展学习。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对厂区花园进行改造,增种植物及草坪,增加绿化面积。绿化用水由之前的饮用水改变为中水,浇水方式由之前的浇灌改为滴灌。严格区分“危废”与“普通固废”,避免普通废物当做危险废物处置,及时处置危废,降低安全环保风险。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不断提升全员的节能环保意识,营造“绿色发展、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大力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包括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实施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设备设施高效节能等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和废弃物协同处置等方面。 2、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包括加大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利用力度,加强低碳能源替代改造等方面。 3、强化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持续扩大绿色产品在企业采购中的比例,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等方面。 4、加强绿色低碳能力建设。包括健全完善节能减排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碳排放管理专业培训和专项检查;统筹做好碳资产管理等方面。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号召,率先进行碳中和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所属的中成药生产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检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的覆盖行业,没有碳排放的硬性指标。并通过不断加大清洁能源结构占比,加速各部门电气化、智能化进程;减少非必要的能源消费量(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等);积极推进资源重复利用、重复使用;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严格区分“危废”与“普通固废”,避免普通废物当做危险
废物处置;集中生产,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工耗及能耗等全方面措施,为减少碳排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96.65 | |
其中:资金(万元) | 439.50 | 以现金方式支持社会公益活动 |
物资折款(万元) | 57.15 | 向社会捐助物资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9.47 | |
其中:资金(万元) | 28.10 | 捐资助学 |
物资折款(万元) | 1.37 | 捐助学习用品、儿童读物、生活用品 |
惠及人数(人) | 310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教育扶贫 | |
总投入(万元) | 11,837.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11,837.00 | 2023年向贫困县区定向采购中药材3,838吨、金额11,837.00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 | 布局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向贫困县区定向采购以进行产业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产业扶贫,振兴乡村
子公司昆中药响应国家号召,助力乡村振兴,从源头对国药品质进行管控,全面布局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2023年向曾经的贫困县区定向采购中药材3,838吨、金额11,837.00万元,其中国家原扶贫开发重点县采购1,672吨、金额6,102.00万元。
从2013年开始,昆中药不断与药材种植所在地政府沟通,通过驻扎药材道地产区现场技术指导、采摘收购,引导村民从零散状态向标准规模化种植模式转变。自2016年以来,昆中药围
绕精准扶贫,以“大药厚德,痌瘝在抱”的使命,不断开展南板蓝根、薄荷、白及、川贝母等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昆中药不断深入并增加新的合作模式,如“订单种植”、“产地趁鲜加工”等,目前,昆中药在云南楚雄州双柏县安龙堡乡、爱尼山乡等地建设有白扁豆、茯苓、龙胆草等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及产地趁鲜加工基地;在云南文山麻栗坡建立砂仁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在67个种植基地建设中,昆中药带动种植户进行白及、厚朴、山药、地黄等42种道地药材种植。同时,在禄丰县投资建设有38亩白及、薄荷、紫苏叶、黄精、白苏子、莱菔子等以研究示范为主的百草园种植基地。2023年,昆中药向云南文山麻栗坡提供砂仁种植、加工等技术支持,并合作种植、定向采购砂仁。昆中药注重引导当地药材种植走向标准化、规模化,在解决公司药材需求的同时,更带动了当地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昆中药为巩固提升帮扶成效,持续打造上游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辐射云南、四川、甘肃、重庆、河南、河北等全国道地药材产区,面积达10.8万亩。全面布局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为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架桥铺路。
2、 教育扶贫,点亮幸福之路
兴教千秋业,善举百世功。2023年5月,由昆药集团员工主动发起并自行捐助的“一对一”助学公益项目再次启动,活动先后在昆明市富民县散旦镇、款庄镇和禄劝县云龙乡拉开帷幕。今年共计捐助学生222名,其中富民县149名,禄劝县73名,受助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00元助学金。截至2023年,昆药集团“一对一”捐资助学活动16年来从未间断,累计捐助贫困学生2,339人次,捐助助学金234.00万元。
子公司昆中药于2023年前往富民散旦乡中心小学、禄劝云龙乡民族中心小学开展一对一捐资助学活动,完成一对一捐助困难学生59名,每名困难学生每年资助1,000.00元,共捐助资金59,000.00元,昆中药始终坚持用实际行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每个受捐助的学生家庭带去新的希望。
子公司贝克诺顿(浙江)与当地嘉兴学院医学院建立院校合作,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与实践基地,助力学生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及专业综合素质。
子公司血塞通药业2023年上半年深入富宁县田蓬镇481联防所卡点看望慰问富宁县坚守在国境线上强边固防突击队员,为他们送去猪肉、大米、豆油、矿泉水等慰问物资6,790.00元,并向他们致以深切慰问;资助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点花甲里色村委会耕地流出整改经费20,000.00元,“六一”儿童节慰问花甲里色村委会那力完小,捐助文具65套,共计3,000.00元;另外,公司党总支应中共富宁县委要求,派1名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帮助花甲里色村委会开展各项工作,拨付驻村工作经费5,000.00元,发放1-12月驻村津贴18,000.00元。子公司版纳药业分别于2023年6月2日和2023年9月11日,在景洪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爱心捐助公益活动,与特殊学校的师生共庆“六一儿童节”和教师节,共捐助物资(学习用品、儿童读物、生活用品)10,663.76元。多年来,版纳药业始终坚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关爱特殊儿童的健康成长,支持特殊教育事业。今后也将持续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为特殊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多关爱和帮助,为弘扬企业社会责任做出更多的努力与贡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1.承诺方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重组、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解决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昆药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2.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外,在承诺方控制昆药集团期间,承诺方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再发生与昆药集团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获得与昆药集团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与昆药集团的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但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昆药集团,若昆药集团在收到本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作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回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公平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昆药集团。若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从事的上述业务与昆药集团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昆药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 | 2022年12月 | 是 | 长期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4.本承诺函自华润三九与华立医药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单独/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是昆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2)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某项承诺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5.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昆药集团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昆药集团的实际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昆药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如确实无法避免,承诺方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昆药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昆药集团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华润三九与华立医药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单独/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 2022年12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其他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关于保证昆药集团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 2022年12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股权激励对象 |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1年6月 | 否 | 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年6月 | 否 | 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就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对此无异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全票通过该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400,000.00 | 1,7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谢枫、易奥林 | 王洁、陈文昕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及审计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提升财务信息化能力、内控管理能力,合理降低审计成本,根据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15.00万元(含差旅费),较2022年度下降65.00万元(较上年下降23%),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00万元(较上年下降27%),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1月3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公告2023-006号《昆药集团关于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 |
2023年1月3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与华立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公告2023-007号《昆药集团关于2023年与华立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 |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公告2023-083号《昆药集团关于追加2023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与华润医药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公告2023-084号《昆药集团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关联方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关联方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认购,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占华方和昂49.505%的基金份额。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协议约定的尾款2,500.00万元的缴付;同时,公司收到华方和昂基金管理人通知,华方和昂各合伙人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公告2023-061号《昆药集团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新设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华润三九、华润圣火、华润现代共同参与注册成立三七研究院。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40%股权;华润三九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30%股权;华润圣火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20%股权;华润现代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2023年12月28日,公司已完成协议约定的首期出资1,200.00万元的缴付。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6,71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5,71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5,71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85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0,62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0,62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80,000,000.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267,000,000.00 | 2023年1月4日 | 活期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5%-3% | 166,327.75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券商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2022年1月12日 | 2023年1月11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0.1%/4%/7% | 56,603.77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券商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2022年1月14日 | 2023年1月14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0.1%/4%/7% | 56,603.77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7日 | 2023年3月20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3.8% | 458,282.15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8日 | 2023年3月20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3.8% | 582,728.31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9日 | 2023年3月22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3.8% | 513,037.75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2年10月18日 | 2023年3月20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50% | 178,327.7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2年10月18日 | 2023年3月20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50% | 253,594.7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4月6日 | 2023年7月7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7%/2.95%/3.15% | 210,441.97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25,200,000.00 | 2023年4月6日 | 2023年7月7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48%/4.44% | 269,651.08 | 是 | 是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24,800,000.00 | 2023年4月6日 | 2023年7月6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5%/4.42% | 81,662.44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年7月12日 | 2023年10月7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75%-3.35% | 735,856.27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00 | 2023年7月13日 | 2023年10月11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20% | 772,434.36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7月17日 | 2023年10月13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7%/2.8%/3.0% | 115,998.96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7月27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99% | 8,101.96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3年8月4日 | 2023年8月28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63% | 52,241.98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8月29日 | 2023年10月9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51%-3.26% | 85,894.26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8月29日 | 2023年10月9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51%-2.91% | 85,886.06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9月14日 | 2023年10月10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69% | 111,387.2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9月14日 | 2023年10月10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64% | 115,529.01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105,000,000.00 | 2023年9月26日 | 2023年10月10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4%-3.5% | 147,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年9月26日 | 2023年10月9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00% | 138,926.37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0 | 2023年10月27日 | 2024年4月27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1%-3.4% | 30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00 | 2023年10月24日 | 2024年4月2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4%-3.5% | 150,000,000.00 | 是 | 是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00 | 2023年10月24日 | 2024年1月22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2%-3.3% | 1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年10月24日 | 2023年11月27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1%-3.2% | 299,192.18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11月27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7%-3.3% | 131,042.51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2023年11月20日 | 2023年12月25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否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1%-3.2% | 288,585.93 | 是 | 是 | ||||
合计 | 2,282,000,000.00 | 5,915,338.45 | 60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其他 | 2013年7月11日 | 699,999,976.69 | 680,930,022.51 | 450,000,00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100.00 | 8,541,300.00 | 1.00 | 250,000,000.00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2015年10月26日 | 1,250,000,000.00 | 1,238,694,785.87 | 1,250,000,000.00 | 1,250,000,000.00 | 1,250,000,000.00 | 100.00 |
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高技术针剂示范项目 | 研发 | 否 | 其他 | 2013年7月11日 | 否 | 220,000,000.00 | 220,000,000.00 | 201,679,600.00 | 91.67 | 2014/3/1 | 是 | 是 | 135,007,600.00 | 否 | ||||
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其他 | 2013年7月11日 | 否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100.00 | 2015/1/7 | 是 | 是 | 否 | ||||||
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其他 | 2013年7月11日 | 否 | 43,900,000.00 | 43,897,400.00 | 99.99 | 2014/12/30 | 是 | 是 | 否 | ||||||
小容量注射剂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其他 | 2013年7月11日 | 否 | 81,100,000.00 | 81,100,000.00 | 100.00 | 是 | 是 | 否 | |||||||
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其他 | 2013年7月11日 | 否 | 64,000,000.00 | 600,000.00 | 64,000,200.00 | 100.00 | 2023/9/11 | 是 | 是 | 否 | |||||
口服固体制剂智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其他 | 2013年7月11日 | 否 | 36,000,000.00 | 7,941,300.00 | 15,530,600.00 | 43.14 | 2024/1/8 | 是 | 是 | 否 |
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 | 生产建设 | 否 | 其他 | 2013年7月11日 | 否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100.00 | 2019/6/30 | 是 | 是 | 否 | |||||
收购北京华方科泰100%股权 | 其他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5年10月26日 | 否 | 253,330,000.00 | 253,330,000.00 | 253,330,000.00 | 100.00 | 2015/9/24 | 是 | 是 | 否 | |||||
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建设项目(二期)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5年10月26日 | 否 | 489,893,200.00 | 489,893,200.00 | 489,893,200.00 | 100.00 | 2019/6/30 | 是 | 是 | 115,923,500.00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5年10月26日 | 否 | 506,776,800.00 | 506,776,800.00 | 506,776,800.00 | 100.00 | 否 | 否 | 否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2年9月19日 | 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2023年4月6日 | 2023年7月7日 | 3,022.31 | 否 |
2022年9月19日 | 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2023年4月6日 | 2023年7月7日 | 2,548.58 | 否 |
2022年9月19日 | 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2023年4月6日 | 2023年7月6日 | 2,488.66 | 否 |
2022年9月19日 | 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 2023年7月17日 | 2023年10月13日 | 3,012.30 | 否 |
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10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43号《昆药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2022-050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6日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产品人民币3,00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29号《昆药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7月6日和7月7日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59.55万元,理财本金和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50号《昆药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4、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产品人民币3,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5、公司于10月13日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3,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30万元,理财本金和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71号《昆药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成,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1,729,981.9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同意此事项并发表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66号《昆药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注销进展:(1)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9人变为8人,公司股份总数由758,255,769股变更为758,127,769股。(2)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财务总监汪磊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8人变为7人,公司股份总数由758,127,769股变更为757,986,969股。(3)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瞿晓茹女士所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657,92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7人变为6人,公司股份总数由757,986,969股变更为757,113,997股。(4)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胡振波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3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6人变为5人,公司股份总数由757,986,969股变更为757,113,997股。(5)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集团制造中心总工程师谢波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158,725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5人变为3人,公司股份总数由757,986,969股变更为757,113,997股。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2-041号、2022-046号、2022-050号、2022-051号、2023-017号、2023-023号、2023-030号、2023-031号、2023-042号、2023-046号、2023-048号、2023-049号、2023-055号、2023-056号、2023-058号、2023-072号、2023-073号、2023-085号、2024-001号、2024-002号、2024-012号公告。
2、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事项: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加并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华润三九推荐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鉴于华润三九已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3-003号、2023-011号、2023-012号、2023-013号、2023-014号公告。
3、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公司所在地块土地纠纷案:2019年7月31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归还侵占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坐落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M1-5-1号土地的使用权并赔偿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20年1月13日做出裁定,驳回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与本公司均未上诉,本案一审裁定已生效。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向昆明市政府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土地确权申请书》,请求确认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与海源中路交叉口旁昆国用(96)字第00073号土地7150.228平方米的权属,确定该块土地为其所有,公司所持昆国用(2007)第00863号土地证应依法撤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司访谈、现场勘查及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对事项进行调查,2020年2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1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云政行复止通字(2021)第60号》,通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申请与被申请人(昆明市政府)及第三人(昆药集团)协商处理,申请中止该案件审理。2021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云政行复恢通字(2021)第10号);2021年11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云政行复决字(2021)90号),决定撤销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2年6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昆政行复恢复字(2021)第313号);2022年6月2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决定驳回申请人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对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其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M1-5-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2022年8月,公司作为诉讼案件第三人收到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撤销被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云昆政行复决字(2021)第313号行政复议书。2022年11月29日,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因个人原因撤回起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行政裁定书已经生效。2022年12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2022)云01行初393号案件的《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告知其已经受理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诉被告昆明市政府、第三人为本公司的行政诉讼一案。原告要求对被告收回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1-5-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行为确认违法;并要求被告赔偿因前述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8,000.00万元人民币。2023年5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云01行初393号行政裁定书,认为原告本次起诉超过行
政诉讼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限,裁定驳回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原告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后,2023年9月13日终审法院作出(2023)云行终571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至此,昆药集团管理中心地块所涉纠纷全部结束,公司对该地块拥有清晰且无争议的使用权。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80,012 | 0.17 | 0 | 0 | 0 | -268,800 | -268,800 | 1,011,212 | 0.13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80,012 | 0.17 | 0 | 0 | 0 | -268,800 | -268,800 | 1,011,212 | 0.13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80,012 | 0.17 | 0 | 0 | 0 | -268,800 | -268,800 | 1,011,212 | 0.13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56,975,757 | 99.83 | 0 | 0 | 0 | 0 | 0 | 756,975,757 | 99.87 |
1、人民币普通股 | 756,975,757 | 99.83 | 0 | 0 | 0 | 0 | 0 | 756,975,757 | 99.8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758,255,769 | 100.00 | 0 | 0 | 0 | -268,800 | -268,800 | 757,986,969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19日,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和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吴生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8,127,769股。详见公司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50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年3月21日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及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汪磊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986,969股。详见公司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0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年6月8日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及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瞿晓茹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7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年8月28日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及2023年10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胡振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6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72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年12月13日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及2024年1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钟祥刚先生、谢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8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85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01号《昆药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刘军锋 | 153,600 | 0 | 0 | 153,6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孟丽 | 128,000 | 0 | 0 | 128,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张梦珣 | 64,000 | 0 | 0 | 64,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钟祥刚 | 332,812 | 0 | 0 | 332,812 | 已离职,2024年3月已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胡振波 | 140,800 | 0 | 0 | 140,800 | 已离职,2024年3月已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瞿晓茹 | 128,000 | 0 | 0 | 128.000 | 已离职,2024年3月已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谢波 | 64,000 | 0 | 0 | 64,000 | 已离职,2024年3月已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汪磊 | 140,800 | 0 | 0 | 0 | 已离职,2023年7月已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吴生龙 | 128,000 | 0 | 0 | 0 | 已离职,2023年2月已回购注销 | 详见备注 |
合计 | 1,280,012 | 0 | 0 | 1,011,212 | / | / |
备注: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2022年9月19日,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和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吴生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8,127,769股。详见公司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50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年3月21日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及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汪磊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986,969股。详见公司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30号《昆药
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年6月8日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及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瞿晓茹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7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年8月28日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及2023年10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胡振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6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72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年12月13日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及2024年1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钟祥刚先生、谢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8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85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01号《昆药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和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吴生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8,127,769股。详见公司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汪磊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7月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986,969股。详
见公司2023-023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9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3、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瞿晓茹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7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4、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胡振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6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72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5、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钟祥刚先生、谢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8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85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01号《昆药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8,61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52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0 | 212,311,616 | 28.0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59,982,730 | 7.9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2,009,458 | 22,009,458 | 2.9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99,504 | 19,270,863 | 2.54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11,814,900 | 1.5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8,432,602 | 8,432,602 | 1.11 | 0 | 无 | 0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8,000,000 | 8,000,000 | 1.06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78,580 | 7,890,680 | 1.04 | 0 | 无 | 0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367,500 | 7,438,173 | 0.98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77,277 | 6,877,277 | 0.91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12,311,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311,616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9,982,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82,73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2,009,45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9,45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270,8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70,863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81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4,900 |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8,432,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8,432,602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90,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0,68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438,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7,438,17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77,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877,277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涉及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0 | 0 | 212,311,616 | 28.01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0 | 0 | 59,982,730 | 7.9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新增 | 0 | 0 | 22,009,458 | 2.9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增持 | 0 | 0 | 19,270,863 | 2.54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0 | 0 | 11,814,900 | 1.56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新增 | 0 | 0 | 8,432,602 | 1.11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新增 | 0 | 0 | 8,000,000 | 1.0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增持 | 0 | 0 | 7,890,680 | 1.0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减持 | 0 | 0 | 7,438,173 | 0.9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军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6,877,277 | 0.91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刘军锋 | 153,600 |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该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剩余限售条件股份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 | 0 |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2 | 孟丽 | 128,000 | 0 | ||
3 | 张梦珣 | 64,000 | 0 | ||
4 | 钟祥刚 | 332,812 | 0 | ||
5 | 胡振波 | 140,800 | 0 | ||
6 | 瞿晓茹 | 128,000 | 0 | ||
7 | 谢波 | 64,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涉及 |
注:经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瞿晓茹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7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
股。详见公司2023-042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6号《昆药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七次监事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胡振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6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58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72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次监事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钟祥刚先生、谢波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8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变为757,113,997股。详见公司2023-085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01号《昆药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4-012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赵炳祥 |
成立日期 | 1999年4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中药材种植;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业务;自产产品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妆品及一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机动车停放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涉及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完成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加并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华润三九推荐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鉴于华润三九已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医药及华立集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祥明 |
成立日期 | 1986年12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房地产投资;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银行、信托、保险、基金等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半导体应用、生物工程、节能环保等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研发;医院投资、医院管理;组织子企业开展医疗器械、药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53.40%股份、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51.91%股份、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62.94%股份、华润置地有限公司59.55%股份、华润建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68.72%股份、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61.46%股份、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32.5%股份、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36.58%股份、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19%股份、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3.07%股份、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66.69%股份、华润万象生活有限公司73.72%股份、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29%股份、华润 |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28%股份,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67%股份、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18%股份、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3.00%股份、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01%股份。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完成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加并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华润三九推荐董事、总裁钟祥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鉴于华润三九已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医药及华立集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华立医药、华立集团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华立医药过户数量为208,976,160股,华立集团过户数量为3,335,456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华润三九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收购所获得的股份。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2年5月9日披露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9月20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股份数量128,000股 占总股份的比例为0.02 |
拟回购金额 | 479,377.60元 |
拟回购期间 | 不涉及 |
回购用途 | 回购并注销 |
已回购数量(股) | 128,000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5.0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涉及 |
注: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3月23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股份数量140,800股 占总股份的比例为0.02 |
拟回购金额 | 531,696.29元 |
拟回购期间 | 不涉及 |
回购用途 | 回购并注销 |
已回购数量(股) | 140,800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5.5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涉及 |
注:2023年7月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6月9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股份数量657,927股 占总股份的比例为0.08 |
拟回购金额 | 2,521,841.04元 |
拟回购期间 | 不涉及 |
回购用途 | 回购并注销 |
已回购数量(股) | 657,927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5.7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涉及 |
注: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 |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8月30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股份数量56,320股 占总股份的比例为0.01 |
拟回购金额 | 207,903.81元 |
拟回购期间 | 不涉及 |
回购用途 | 回购并注销 |
已回购数量(股) | 56,320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2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涉及 |
注: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股份数量158,725股 占总股份的比例为0.02 |
拟回购金额 | 589,800.53元 |
拟回购期间 | 不涉及 |
回购用途 | 回购并注销 |
已回购数量(股) | 158,725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6.2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涉及 |
注:2024年3月7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1984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昆药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昆药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1984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34所述的会计政策、“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及“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3年度,昆药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539,855,522.79元,主要为销售天然植物药,化学合成药和批发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取得的收入。 昆药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昆药集团综合评估客户合同和业务安排,通常在商品交付给客户并由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昆药集团的主要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而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了解和评价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选取销售合同,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在抽样的基础上,将本年记录的收入核对至销售合同、发票及客户验收单据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按照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选取客户,就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及本年度的销售交易额执行函证程序; 选取客户,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股东、董事和监事信息,检查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关联方关系; 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检查销售合同及客户验收单据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销售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记录,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的销售退回及冲回,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如适用),以评价相关销售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选取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销售收入会计分录,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1所述的会计政策、“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及“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于2023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833,942,046.33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82,944,061.31元。 管理层基于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期损失率考虑应收账款账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客户的回收历史、当前市场情况、客户特定情况和前瞻性信息。以上因素均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 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评估存在固有不确定性以及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评价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了解和评价与信用风险控制、款项回收及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价昆药集团估计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 从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报告中选取测试项目,核对至验收单据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报告中的账龄区间划分的准确性; 对于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了解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所运用的关键参数及假设,如管理层预期损失率中包含的历史违约数据等; 通过检查管理层用于做出判断的信息,包括测试历史违约数据的准确性,评估历史违约率是否已根据当前经济状况及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评价管理层对于坏账准备估计的合理性; 基于昆药集团信用损失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于2023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 |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1984号
四、其他信息
昆药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昆药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昆药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昆药集团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昆药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1984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昆药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昆药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审计报告(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1984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6) 就昆药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洁(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陈文昕
2024年3月20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493,010,312.73 | 1,658,391,640.5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03,795,376.60 | 319,401,618.0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83,003,996.74 | 141,608,597.05 |
应收账款 | 七、5 | 2,550,997,985.02 | 2,436,867,455.0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60,699,628.48 | 46,089,455.17 |
预付款项 | 七、8 | 135,707,393.99 | 244,164,646.2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36,666,599.27 | 147,612,200.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688,247,280.29 | 1,680,705,952.8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45,655,146.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8,915,946.77 | 45,878,457.86 |
流动资产合计 | 7,031,044,519.89 | 6,766,375,169.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3,790,872.85 | 23,977,119.0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69,738,172.38 | 77,450,350.9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26,076,387.03 | 219,187,275.18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2,576,253.36 | 25,089,163.79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83,063,366.04 | 1,167,896,184.87 |
在建工程 | 七、22 | 95,840,159.11 | 64,651,288.2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9,786,184.50 | 58,867,587.65 |
无形资产 | 七、26 | 312,158,183.96 | 355,983,105.67 |
开发支出 | 213,334,732.36 | 174,014,271.59 | |
商誉 | 七、27 | 91,727,481.11 | 91,727,481.11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2,188,810.72 | 25,056,149.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62,616,900.75 | 245,601,828.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1,441,249.11 | 136,081,243.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34,338,753.28 | 2,665,583,050.27 | |
资产总计 | 9,565,383,273.17 | 9,431,958,219.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25,487,434.36 | 912,763,672.5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67,979,261.94 | 284,023,070.85 |
应付账款 | 七、36 | 664,711,313.78 | 693,097,443.0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90,603,919.57 | 186,374,808.7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10,822,862.90 | 144,089,620.71 |
应交税费 | 七、40 | 214,953,339.22 | 169,411,379.7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91,833,230.19 | 1,298,244,430.2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22,814,169.6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3,313,162.26 | 122,071,784.5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4,554,303.14 | 55,975,445.59 |
流动负债合计 | 3,644,258,827.36 | 3,888,865,825.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07,561,277.73 | 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4,238,424.96 | 44,768,957.8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4,396,312.47 | 35,030,641.24 |
递延收益 | 七、51 | 209,597,798.31 | 207,576,818.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303,943.04 | 10,644,275.6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30,457,290.34 | 42,549,728.0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4,555,046.85 | 400,570,421.67 | |
负债合计 | 4,088,813,874.21 | 4,289,436,247.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57,986,969.00 | 758,255,76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157,501,133.18 | 1,161,036,661.25 |
减:库存股 | 七、56 | 10,419,384.66 | 13,149,583.01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092,434.57 | 3,814,895.15 |
专项储备 | 七、58 | 2,484,185.93 | 2,484,185.93 |
盈余公积 | 七、59 | 376,659,653.21 | 355,389,859.8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017,323,960.27 | 2,715,191,707.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97,444,082.36 | 4,983,023,495.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9,125,316.60 | 159,498,476.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76,569,398.96 | 5,142,521,972.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565,383,273.17 | 9,431,958,219.84 |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8,520,087.96 | 572,128,879.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03,795,376.60 | 319,401,618.0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8,721,065.50 | 29,331,893.31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76,605,162.85 | 713,382,249.70 |
应收款项融资 | 48,762,756.52 | 52,250.00 | |
预付款项 | 21,406,965.25 | 56,119,030.9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792,467,246.37 | 645,429,839.4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04,402,921.29 | 914,531,718.3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8,466,667.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31,197.56 | 6,789,767.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95,412,779.90 | 3,265,633,914.0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784,101,199.17 | 1,787,776,057.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69,738,172.38 | 77,450,350.9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26,076,387.03 | 219,187,275.1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32,137,484.65 | 377,757,306.03 | |
在建工程 | 83,876,972.35 | 61,212,554.5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804,457.03 | 16,837,626.48 | |
无形资产 | 89,785,691.40 | 103,387,967.11 | |
开发支出 | 206,029,445.69 | 167,948,494.16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48,353.57 | 1,948,968.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389,773.87 | 52,884,052.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703,668.87 | 59,027,647.2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77,891,606.01 | 2,925,418,300.70 | |
资产总计 | 6,173,304,385.91 | 6,191,052,214.7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0,556,471.07 | 392,853,288.9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9,244,354.33 | ||
应付账款 | 417,897,600.45 | 307,705,186.1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529,966.70 | 45,808,141.7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087,005.45 | 67,573,667.74 | |
应交税费 | 26,599,232.31 | 15,534,129.63 | |
其他应付款 | 1,130,736,421.69 | 1,063,376,609.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93,945.76 | 108,662,396.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37,473.85 | 6,064,567.3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65,138,117.28 | 2,096,822,342.2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0,050,999.99 | 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015,605.36 | 18,507,474.0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822,616.57 | 20,160,641.24 | |
递延收益 | 93,921,916.56 | 78,997,164.7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7,811,138.48 | 167,665,279.98 | |
负债合计 | 2,162,949,255.76 | 2,264,487,622.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57,986,969.00 | 758,255,76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48,124,502.18 | 1,351,660,030.25 | |
减:库存股 | 七、56 | 10,419,384.66 | 13,149,583.01 |
其他综合收益 | 8,589,714.68 | 15,145,066.4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75,561,421.21 | 354,291,627.80 | |
未分配利润 | 1,530,511,907.74 | 1,460,361,682.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10,355,130.15 | 3,926,564,592.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173,304,385.91 | 6,191,052,214.78 |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703,121,256.83 | 8,282,063,456.4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703,121,256.83 | 8,282,063,456.4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153,005,232.63 | 7,835,514,801.0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250,580,509.27 | 4,843,690,073.1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4,707,054.84 | 72,224,256.09 |
销售费用 | 七、63 | 2,432,640,868.01 | 2,432,568,170.53 |
管理费用 | 七、64 | 313,544,474.81 | 379,071,658.80 |
研发费用 | 七、65 | 71,263,309.76 | 69,651,466.2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269,015.94 | 38,309,176.22 |
其中:利息费用 | 21,589,962.71 | 40,730,832.31 | |
利息收入 | 12,048,361.25 | 6,068,275.2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7,856,325.90 | 129,473,980.3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7,312,225.90 | 5,984,671.4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6,246.18 | -254,874.5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26,092.86 | 10,673,304.7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2,858,543.98 | -43,146,932.0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5,934,507.71 | -67,592,055.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978,266.91 | 15,206,253.0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8,495,884.08 | 497,147,877.1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062,271.45 | 2,786,484.5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938,256.39 | 22,647,768.3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3,619,899.14 | 477,286,593.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9,477,183.59 | 91,827,301.4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4,142,715.55 | 385,459,291.8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4,142,715.55 | 385,459,291.8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4,679,961.22 | 383,183,590.4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62,754.33 | 2,275,701.4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7,802,549.30 | 15,790,581.14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907,329.72 | 15,820,024.3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55,351.80 | 10,149,058.4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555,351.80 | 10,149,058.4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51,977.92 | 5,670,965.9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51,977.92 | 5,670,965.9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4,780.42 | -29,443.24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46,340,166.25 | 401,249,873.0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6,772,631.50 | 399,003,614.8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567,534.75 | 2,246,258.1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1 |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294,459,945.35 | 1,749,281,274.6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551,725,324.50 | 947,913,955.68 |
税金及附加 | 17,039,552.91 | 16,483,451.39 | |
销售费用 | 337,339,477.80 | 402,036,765.59 | |
管理费用 | 104,786,421.27 | 105,266,100.43 | |
研发费用 | 34,631,049.38 | 26,569,458.57 | |
财务费用 | 4,469,705.69 | 17,968,802.3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826,778.23 | 21,018,051.06 | |
利息收入 | 5,059,010.61 | 1,892,284.55 | |
加:其他收益 | 28,998,914.28 | 35,017,608.8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0,823,622.00 | 15,008,873.6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8,693.43 | -13,516.9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26,092.86 | 10,673,304.7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14,849.31 | -1,275,552.0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287,281.07 | -19,823,122.7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475,346.5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4,814,912.56 | 292,119,199.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339,138.36 | 224,830.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8,106.11 | 16,211,768.2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4,545,944.81 | 276,132,262.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848,010.67 | 36,044,180.2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697,934.14 | 240,088,081.8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2,697,934.14 | 240,088,081.8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55,351.80 | 10,149,058.4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55,351.80 | 10,149,058.4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555,351.80 | 10,149,058.4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6,142,582.34 | 250,237,140.3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742,884,339.63 | 8,359,414,800.6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394,053.58 | 35,401,635.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39,877,597.92 | 422,803,193.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95,155,991.13 | 8,817,619,628.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18,360,889.22 | 4,797,756,610.4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8,760,868.81 | 678,920,874.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3,364,285.73 | 655,643,759.9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508,586,787.07 | 2,431,402,908.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39,072,830.83 | 8,563,724,154.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1) | 356,083,160.30 | 253,895,474.8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5,943,802.15 | 2,368,160,189.5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63,168.67 | 8,963,150.2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407,768.00 | 36,234,631.3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七、79(3) | 1,347,448.89 | 5,243,446.6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3,262,187.71 | 2,418,601,417.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481,995.38 | 101,746,658.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87,000,000.00 | 2,551,458,129.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52,481,995.38 | 2,653,204,787.8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219,807.67 | -234,603,370.1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 | 2,4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 | 2,4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71,035,197.24 | 1,198,699,492.5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7,91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9,035,197.24 | 1,209,064,492.5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300,000.00 | 867,877,215.4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7,042,565.00 | 233,302,599.1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45,224.36 | 1,957,874.1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43,533,657.49 | 40,085,178.4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0,876,222.49 | 1,141,264,993.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841,025.25 | 67,799,499.4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28,205.16 | 2,747,202.0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1) | -183,249,467.46 | 89,838,806.2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9,186,870.83 | 1,459,348,064.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4) | 1,365,937,403.37 | 1,549,186,870.83 |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95,544,775.54 | 1,443,770,602.2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2,708,852.79 | 1,640,572,995.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18,253,628.33 | 3,084,343,597.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6,594,952.62 | 709,256,043.5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5,114,166.00 | 188,732,075.2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1,388,012.46 | 170,469,396.8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49,443,911.95 | 1,601,327,655.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02,541,043.03 | 2,669,785,170.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5,712,585.30 | 414,558,427.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05,248,814.34 | 2,371,774,290.5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508,805.57 | 17,727,931.4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162,918.95 | 28,047,967.3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250,000.00 | 4,2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0,170,538.86 | 2,421,800,189.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226,819.03 | 61,408,545.7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99,000,000.00 | 2,561,2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7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9,226,819.03 | 2,630,358,545.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056,280.17 | -208,558,356.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0,000,000.00 | 54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000,000.00 | 549,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39,500,000.00 | 382,544,238.8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3,949,919.79 | 219,007,855.3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04,016.58 | 12,818,057.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6,353,936.37 | 614,370,151.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353,936.37 | -65,370,151.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84,795.97 | 1,514,428.5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687,164.73 | 142,144,347.6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8,801,617.99 | 416,657,270.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1,488,782.72 | 558,801,617.99 |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1,036,661.25 | 13,149,583.01 | 3,814,895.15 | 2,484,185.93 | 355,389,859.80 | 2,715,191,707.50 | 4,983,023,495.62 | 159,498,476.75 | 5,142,521,972.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161,036,661.25 | 13,149,583.01 | 3,814,895.15 | 2,484,185.93 | 355,389,859.80 | 2,715,191,707.50 | 4,983,023,495.62 | 159,498,476.75 | 5,142,521,972.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8,800.00 | -3,535,528.07 | -2,730,198.35 | -7,907,329.72 | 21,269,793.41 | 302,132,252.77 | 314,420,586.74 | 19,626,839.85 | 334,047,426.5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07,329.72 | 444,679,961.22 | 436,772,631.50 | 9,567,534.75 | 446,340,166.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8,800.00 | ?-3,535,528.07 | ?-2,730,198.35 | -1,074,129.72 | 18,000,000.00 | 16,925,870.2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8,800.00 | ?-3,535,528.07 | ?-2,730,198.35 | -1,074,129.72 | ? | ?-1,074,129.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269,793.41 | ?-142,547,708.45 | -121,277,915.04 | -574,363.09 | -121,852,278.1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269,793.41 | ?-21,269,793.41 | |||||||||||||
2.提取一 |
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1,277,915.04 | -121,277,915.04 | -574,363.09 | -121,852,278.1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7,366,331.81 | -7,366,331.8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7,986,969.00 | 1,157,501,133.18 | 10,419,384.66 | -4,092,434.57 | 2,484,185.93 | 376,659,653.21 | 3,017,323,960.27 | 5,297,444,082.36 | 179,125,316.60 | 5,476,569,398.96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8,773,628.16 | 26,299,166.03 | -13,986,137.23 | 2,484,185.93 | 331,381,051.62 | 2,562,726,990.84 | 4,783,336,322.29 | 156,978,409.85 | 4,940,314,732.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168,773,628.16 | 26,299,166.03 | -13,986,137.23 | 2,484,185.93 | 331,381,051.62 | 2,562,726,990.84 | 4,783,336,322.29 | 156,978,409.85 | 4,940,314,732.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736,966.91 | -13,149,583.02 | 17,801,032.38 | 24,008,808.18 | 152,464,716.66 | 199,687,173.33 | 2,520,066.90 | 202,207,240.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820,024.38 | 383,183,590.47 | 399,003,614.85 | 2,246,258.17 | 401,249,873.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736,966.91 | -13,149,583.02 | 5,412,616.11 | 2,250,973.00 | 7,663,589.11 | ||||||||||
1.所有者投入 | 2,450,000.00 | 2,450,000.00 |
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478,672.90 | -13,149,583.02 | 6,670,910.12 | 6,670,910.12 | |||||||||||
4.其他 | -1,258,294.01 | -1,258,294.01 | -199,027.00 | -1,457,321.01 | |||||||||||
(三)利润分配 | 24,008,808.18 | -228,737,865.81 | -204,729,057.63 | -1,977,164.27 | -206,706,22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008,808.18 | -24,008,808.1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4,729,057.63 | -204,729,057.63 | -1,977,164.27 | -206,706,221.90 | |||||||||||
4.其他 | |||||||||||||||
(四)所 | 1,981,008.00 | -1,981,008.00 |
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981,008.00 | -1,981,008.00 | |||||||||||||
6.其他 | |||||||||||||||
(五)专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135,327.03 | 2,135,327.03 | 2,135,327.03 | ||||||||||||
2.本期使用 | -2,135,327.03 | -2,135,327.03 | -2,135,327.0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1,036,661.25 | 13,149,583.01 | 3,814,895.15 | 2,484,185.93 | 355,389,859.80 | 2,715,191,707.50 | 4,983,023,495.62 | 159,498,476.75 | 5,142,521,972.37 |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51,660,030.25 | 13,149,583.01 | 15,145,066.48 | 354,291,627.80 | 1,460,361,682.05 | 3,926,564,592.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351,660,030.25 | 13,149,583.01 | 15,145,066.48 | 354,291,627.80 | 1,460,361,682.05 | 3,926,564,592.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8,800.00 | -3,535,528.07 | -2,730,198.35 | -6,555,351.80 | 21,269,793.41 | 70,150,225.69 | 83,790,537.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55,351.80 | 212,697,934.14 | 206,142,582.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8,800.00 | -3,535,528.07 | -2,730,198.35 | -1,074,129.7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8,800.00 | -3,535,528.07 | -2,730,198.35 | -1,074,129.72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21,269,793.41 | -142,547,708.45 | -121,277,915.0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269,793.41 | -21,269,793.4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1,277,915.04 | -121,277,915.0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7,986,969.00 | 1,348,124,502.18 | 10,419,384.66 | 8,589,714.68 | 375,561,421.21 | 1,530,511,907.74 | 4,010,355,130.15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63,534,362.04 | 26,299,166.03 | 330,282,819.62 | 1,454,007,473.99 | 3,879,781,258.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363,534,362.04 | 26,299,166.03 | 330,282,819.62 | 1,454,007,473.99 | 3,879,781,258.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74,331.79 | -13,149,583.02 | 15,145,066.48 | 24,008,808.18 | 6,354,208.06 | 46,783,333.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49,058.48 | 240,088,081.87 | 250,237,140.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74,331.79 | -13,149,583.02 | 1,275,251.2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478,672.90 | -13,149,583.02 | 6,670,910.12 | ||||||||
4.其他 | -5,395,658.89 | -5,395,658.89 | |||||||||
(三)利润分配 | 24,008,808.18 | -228,737,865.81 | -204,729,057.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008,808.18 | -24,008,808.1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4,729,057.63 | -204,729,057.6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996,008.00 | -4,996,00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4,996,008.00 | -4,996,008.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51,660,030.25 | 13,149,583.01 | 15,145,066.48 | 354,291,627.80 | 1,460,361,682.05 | 3,926,564,592.57 |
公司负责人:颜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业务领域覆盖医药全产业链,核心业务涵盖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流通及大健康产业等领域。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十。
于2023年度,昆药集团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立医药”) 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由汪力成先生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润三九持有本公司212,311,616 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8.01%。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设、注销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九。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的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商誉减值测试以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本集团相关业务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或者销售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进行了折算。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重要的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利润超过10%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集团总收入超过10%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参见附注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3)处置子公司)。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参见附注19.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34.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等,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a)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 | 根据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本集团将应收票据划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个组合。 |
应收账款 |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应收账款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
应收款项融资 |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 |
其他应收款 | 根据应收款的性质和不同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3个组合,具体为: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b)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借款人不太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的情况下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财务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的情况。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第(6)点。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2) 发出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3) 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已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参见附注41.其他(2)公允价值的计量)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之孰低者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参见附注11.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附注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参见附注41.其他(2)公允价值的计量)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41.其他(2)公允价值的计量。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处理。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参见附注19.长期股权投资第(3)点)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附注19.长期股权投资第(3)点)的企业。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集团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除非投资性房地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
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项目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8-35年 | 0.00% | 2.86-12.5%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0.00% | 2.00% |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22.在建工程确定初始成本。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6-40年 | 0.00%-5.00% | 2.38%-16.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0年 | 0.00%-5.00% | 4.75%-25.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年 | 0.00%-5.00% | 7.92%-33.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5年 | 0.00%-5.00% | 6.33%-20.00%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减值测试方法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
(4).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
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分别: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参见附注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认依据、摊销方法为:
项目 | 使用年限(年) |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或按使用权期限) | 法定使用权 | 直线法 |
商标专利权 | 10(或按使用权期限) | 商标有效期 | 直线法 |
非专利技术 | 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药品批文 | 5 |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 直线法 |
软件 | 2-5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客户资源 | 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合同权益 | 4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处理。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参见附注41.其他(2)公允价值的计量)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 摊销期限 |
装修改造款 | 3-7年 |
物流延伸服务项目 | 3-7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参见附注34.收入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
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本集团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服务;
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本集团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
本集团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本集团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等。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销售商品合同
一般情况下,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并由客户验收后,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本集团据此确认营业收入。
(2)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劳务,因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
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34.收入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 主要会计估计
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参见附注21、固定资产和26、无形资产)和各类资产减值(参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5、应收账款,9、其他应收款,10、存货,
21、固定资产,22、在建工程,26、无形资产,27、商誉以及附注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
目,1、应收账款,2、其他应收款,3、长期股权投资,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涉及的会计估计外,其他主要的会计估计如下:
销售退回-如附注34.收入所述;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附注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及附注十五、股份支付。
(2) 主要会计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做出的重要判断如下:
附注34.收入-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附注11.金融工具-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附注26.无形资产-开发支出资本化时点附注11.金融工具-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新保险合同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 | 无 | 0.00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1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无 | 0.00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a)《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新保险合同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新保险合同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本集团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b)《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外,本集团在上述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各期间转回时有充足尚未确认递延所得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了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相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新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满足资产负债表净额列报的条件,净额列报后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参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3)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5)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 | 13%、9%、6%、5% |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5%或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中国大陆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25%、15%、20% |
香港利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16.5% |
海外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15%、21%、3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以下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公司名称 | 认证时间 |
本公司 | 2023年12月4日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2日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日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4日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日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1月6日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28日 |
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14日 |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文,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以下子公司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公司名称 | 鼓励类产业认定 | 优惠期限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 | 自2020年3月至2030年12月31日 |
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 |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17号《关于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 | 自2021年6月8日至2030年12月31日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地税直征税通免批[2014]142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昆发改地区[2022]708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华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云南省发改委发布的云发改办西部[2014]262号《关于昆明松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书》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布的昆发改规划[2019]223号《关于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2017年4月27日经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规划[2017]231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鲜生活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 |
昆明贝克诺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规划[2019]164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大通汇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 |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16号《关于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曲靖市商务局《关于同意确认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批复》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大发改西开[2019]16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 |
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意见》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红发改西开[2020]18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 |
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保发改地区[2019]203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 |
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27号《关于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 |
楚雄虹成药业有限公司 |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楚市发改函[2019]1号《关于确认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通知》 |
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景发改地区[2021]34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属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藏政发[2014]51号) |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以下子公司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公司名称 | 优惠期限 |
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华阳自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西双版纳四塔傣医药有限公司 |
临沧昆药广康医药有限公司 |
文山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海南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玉溪昆药劲益医药有限公司 |
昆明制药滇西药品物流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禄丰县)有限责任公司 |
昆药商业(昭通)医药有限公司 |
楚雄虹成连锁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江西良生医药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09,833.82 | 1,929,057.37 |
银行存款 | 1,423,253,212.43 | 1,544,331,759.08 |
其他货币资金 | 68,847,266.48? | 112,130,824.0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493,010,312.73 | 1,658,391,640.5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882,359.93 | 8,365,428.94 |
其他说明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受限制的原因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冻结诉讼资金及受限共管账户等 | 127,072,909.36 | 112,107,280.78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冻结诉讼资金及受限共管账户等 |
合计 | 127,072,909.36 | 112,107,280.78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3,795,376.60 | 319,401,618.08 | / |
其中: |
理财产品 | 603,795,376.60 | 319,401,618.08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603,795,376.60 | 319,401,618.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3,003,996.74 | 135,720,629.79 |
商业承兑票据 | 6,197,860.27 | |
减:坏账准备 | 309,893.01 | |
合计 | 183,003,996.74 | 141,608,597.0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87,675.26 |
合计 | 4,287,675.26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8,139,594.20 | |
合计 | 98,139,594.2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3,003,996.74 | 100.00 | 183,003,996.74? | 135,720,629.79 | 95.63 | 135,720,629.79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3,003,996.74 | 100.00 | 183,003,996.74? | 135,720,629.79 | 95.63 | 135,720,629.7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97,860.27 | 4.37 | 309,893.01 | 5.00 | 5,887,967.26 |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6,197,860.27 | 4.37 | 309,893.01 | 5.00 | 5,887,967.26 | |||||
合计 | 183,003,996.74 | 100.00 | 183,003,996.74? | 141,918,490.06 | 100.00 | 309,893.01 | / | 141,608,597.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3,003,996.74 | |||
合计 | 183,003,996.7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应收票据几乎没有发生损失的情况,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商业承兑汇票,集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款项的票据(2022年12月31日: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309,893.01 | -309,893.01 | ||||
合计 | 309,893.01 | -309,893.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60,291,427.36? | 2,405,815,673.02 |
1年以内小计 | 2,460,291,427.36? | 2,405,815,673.02 |
1至2年 | 209,839,165.73? | 134,555,495.61 |
2至3年 | 44,231,133.49? | 36,644,313.07 |
3年以上 | 119,580,319.75? | 99,660,259.58 |
小计 | 2,833,942,046.33 | 2,676,675,741.28 |
减:坏账准备 | 282,944,061.31 | 239,808,286.22 |
合计 | 2,550,997,985.02 | 2,436,867,455.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733,821.02 | 1.68 | 43,430,105.87 | 90.98 | 4,303,715.15 | 60,131,379.79 | 2.25 | 25,054,666.66 | 41.67 | 35,076,713.13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733,821.02 | 1.68 | 43,430,105.87 | 90.98 | 4,303,715.15 | 60,131,379.79 | 2.25 | 25,054,666.66 | 41.67 | 35,076,713.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6,208,225.31 | 98.32 | 239,513,955.44 | 8.60 | 2,546,694,269.87 | 2,616,544,361.49 | 97.75 | 214,753,619.56 | 8.21 | 2,401,790,741.93 |
其中: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86,208,225.31 | 98.32 | 239,513,955.44 | 8.60 | 2,546,694,269.87 | 2,616,544,361.49 | 97.75 | 214,753,619.56 | 8.21 | 2,401,790,741.93 |
合计 | 2,833,942,046.33 | 100.00 | 282,944,061.31 | / | 2,550,997,985.02 | 2,676,675,741.28 | 100.00 | 239,808,286.22 | / | 2,436,867,455.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4,588,467.54 | 2,855,053.79 | 62.22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2 | 3,057,496.65 | 3,057,496.65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3 | 2,853,742.71 | 2,853,742.71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4 | 2,274,587.50 | 1,415,302.52 | 62.22 | 预计难以全额收回 |
客户5 | 2,021,398.41 | 2,021,398.41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其他客户 | 32,938,128.21 | 31,227,111.79 | 94.81 | 大多数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47,733,821.02 | 43,430,105.87 | 90.98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公司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账龄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2023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53,965,973.63 | 122,698,298.68 | 5.00 |
1至2年 | 205,199,086.40 | 30,779,862.96 | 15.00 |
2至3年 | 35,432,174.83 | 10,629,652.45 | 30.00 |
3年以上 | 91,610,990.45 | 75,406,141.35 | 82.31 |
合计 | 2,786,208,225.31 | 239,513,955.4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过去3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054,666.66 | 18,645,443.96 | 244,500.80 | 25,503.95 | 43,430,105.87 | |
组合计提计提坏账 | 214,753,619.56 | 32,834,370.92 | 6,379,042.05 | 87,441.48 | -1,607,551.51 | 239,513,955.44 |
合计 | 239,808,286.22 | 51,479,814.88 | 6,623,542.85 | 112,945.43 | -1,607,551.51 | 282,944,061.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2,945.4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74,647,085.12 | 6.16 | 8,897,522.80 | ||
客户2 | 133,641,322.82 | 4.72 | 6,682,066.14 | ||
客户3 | 75,523,529.31 | 2.66 | 3,934,558.74? | ||
客户4 | 50,339,391.81 | 1.78 | 5,731,283.74 |
客户5 | 48,483,502.62 | 1.71 | 2,428,645.86 | ||
合计 | 482,634,831.68 | 17.03 | 27,674,077.28? |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482,634,831.68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17.0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7,674,077.28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60,699,628.48 | 46,089,455.17 |
合计 | 160,699,628.48 | 46,089,455.17 |
应收票据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将这些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转移,详见附注十二、3。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2022年12月31日:无) ;于2023年12月31日,无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2022年12月31日:无)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14,664,965.22 | |
合计 | 414,664,965.22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5,083,426.59 | 92.17 | 237,167,754.42 | 97.13 |
1至2年 | 7,021,237.90 | 5.17 | 3,312,009.86 | 1.36 |
2至3年 | 2,058,869.62 | 1.52 | 2,607,172.99 | 1.07 |
3年以上 | 1,543,859.88 | 1.14 | 1,077,709.02 | 0.44 |
合计 | 135,707,393.99 | 100.00 | 244,164,646.29 | 100.00 |
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2022年12月31日: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14,128,000.00 | 10.41 |
供应商2 | 10,112,733.60 | 7.45 |
供应商3 | 7,848,509.58 | 5.78 |
供应商4 | 7,273,925.27 | 5.36 |
供应商5 | 6,036,671.66 | 4.45 |
合计 | 45,399,840.11 | 33.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账款前五名合计数分别为人民币45,399,840.11?元,占预付账款年末合计数的33.45%。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6,666,599.27 | 147,612,200.36 |
合计 | 136,666,599.27 | 147,612,200.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3,961,760.51 | 117,472,560.94 |
1年以内小计 | 93,961,760.51 | 117,472,560.94 |
1至2年 | 11,722,232.79 | 26,869,200.03 |
2至3年 | 19,057,695.11 | 14,420,857.32 |
3年以上 | 37,218,659.13 | 13,355,475.32 |
小计 | 161,960,347.54 | 172,118,093.61 |
减:坏账准备 | 25,293,748.27 | 24,505,893.25 |
合计 | 136,666,599.27 | 147,612,200.3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78,305,196.03 | 68,082,820.30 |
保证金 | 69,595,589.86 | 78,926,572.87 |
备用金 | 5,571,678.92 | 19,211,540.25 |
其他 | 8,487,882.73 | 5,897,160.19 |
小计 | 161,960,347.54 | 172,118,093.61 |
减:坏账准备 | 25,293,748.27 | 24,505,893.25 |
合计 | 136,666,599.27 | 147,612,200.3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873,628.05 | 5,541,769.44 | 13,090,495.76 | 24,505,893.25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659,924.60 | 1,659,924.60 | ||
--转入第三阶段 | -747,417.57 | 747,417.57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641,873.00 | 538,673.45 | 209,505.17 | 4,390,051.62 |
本期转回 | 1,998,712.60 | 389,567.16 | 376,165.80 | 2,764,445.56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105,900.42 | 1,105,900.42 | ||
其他变动 | 268,149.38 | 268,149.3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125,013.23 | 6,603,382.76 | 12,565,352.28 | 25,293,748.2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4,505,893.25 | 4,390,051.62 | 2,764,445.56 | 1,105,900.42 | 268,149.38 | 25,293,748.27 |
合计 | 24,505,893.25 | 4,390,051.62 | 2,764,445.56 | 1,105,900.42 | 268,149.38 | 25,293,748.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105,900.42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23,788,550.00 | 14.69 | 保证金 | 一到四年 | 1,189,427.50 |
客户2 | 10,000,000.00 | 6.17 | 保证金 | 两到三年 | 1,500,000.00 |
客户3 | 7,725,564.53 | 4.77 | 往来款 | 五年以上 | 7,725,564.53 |
客户4 | 6,000,000.00 | 3.70 | 保证金 | 两到三年 | 900,000.00 |
客户5 | 5,000,000.00 | 3.09 | 保证金 | 两到三年 | 750,000.00 |
合计 | 52,514,114.53 | ? | / | / | 12,064,992.0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919,242,943.12 | 27,253,029.06 | 891,989,914.06 | 1,049,660,274.52 | 29,244,797.33 | 1,020,415,477.19 |
在产品 | 65,768,102.49 | 65,768,102.49 | 70,278,892.20 | 70,278,892.20 | ||
库存商品 | 755,518,654.82 | 30,927,109.90 | 724,591,544.92 | 584,878,817.02 | 15,362,073.73 | 569,516,743.29 |
周转材料 | 5,984,691.54 | 86,972.72 | 5,897,718.82 | 20,515,237.03 | 20,396.84 | 20,494,840.19 |
合计 | 1,746,514,391.97 | 58,267,111.68 | 1,688,247,280.29? | 1,725,333,220.77 | 44,627,267.90 | 1,680,705,952.8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9,244,797.33 | 18,420,823.74 | 20,412,592.01 | 27,253,029.06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5,362,073.73 | 30,286,319.06 | 14,721,282.89 | 30,927,109.90 | ||
周转材料 | 20,396.84 | 537,667.94 | 471,092.06 | 86,972.72 | ||
合计 | 44,627,267.90 | 49,244,810.74? | 35,604,966.96 | 58,267,111.6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以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年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系库存商品实现销售所致。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合计简称“云南昆康”) 70%股权,同年签署转让协议。
2023年股权转让交易已完成,本公司不再持有云南昆康股权,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32,276,947.19? | 21,864,306.42 |
税项 | 46,962,199.29? | 23,761,407.47 |
其他 | 104,691.82? | 252,743.97 |
小计 | 79,343,838.30? | 45,878,457.86 |
减:减值准备 | 427,891.53 | ? |
合计 | 78,915,946.77? | 45,878,457.8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 23,790,872.85 | 23,977,119.03 |
小计 | 23,790,872.85 | 23,977,119.03 |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 23,790,872.85 | 23,977,119.03 |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563,687.33 | -388,693.44 | 23,174,993.89 | ||||||||
江西络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413,431.70 | 202,447.26 | 615,878.96 | ||||||||
小计 | 23,977,119.03 | -186,246.18 | 23,790,872.85 | ||||||||
合计 | 23,977,119.03 | -186,246.18 | 23,790,872.85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收入 | |||||||||||
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 | 808,395.00 | 808,395.00?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 长期持有,且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6,641,955.97 | -8,203,187.75 | 38,438,768.22? | 6,110,688.22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 长期持有,且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491,009.16 | 30,491,009.16? | 491,009.16 | 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 长期持有,且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77,450,350.97 | 491,009.16 | -8,203,187.75 | 69,738,172.38? | 6,601,697.38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6,076,387.03 | 219,187,275.18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226,076,387.03? | 219,187,275.18 |
合计 | 226,076,387.03? | 219,187,275.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661,160.53 | 10,077,405.90 | 51,738,566.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62,060.45 | 3,762,060.45 | ||
(1)处置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3,762,060.45 | 3,762,060.45 | ||
4.期末余额 | 37,899,100.08 | 10,077,405.90 | 47,976,505.9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2,682,691.90 | 3,966,710.74 | 26,649,402.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9,724.36 | 186,238.89 | 895,963.25 | |
(1)计提或摊销 | 709,724.36 | 186,238.89 | 895,963.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45,113.27 | 2,145,113.27 | ||
(1)处置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2,145,113.27 | 2,145,113.27 | ||
4.期末余额 | 21,247,302.99 | 4,152,949.63 | 25,400,252.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51,797.09 | 5,924,456.27 | 22,576,253.3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978,468.63 | 6,110,695.16 | 25,089,163.7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84,005,466.86 | 1,167,896,184.87 |
固定资产清理 | -?942,100.82 | |
合计 | 1,083,063,366.04 | 1,167,896,184.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39,425,763.78 | 885,554,146.79 | 76,216,214.05 | 34,220,712.77 | 2,135,416,837.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88,659.69 | 51,762,384.14 | 7,754,454.43 | 2,071,526.53 | 69,877,024.79 |
(1)购置 | 1,754,030.13 | 49,677,538.85 | 7,754,454.43 | 2,071,526.53 | 61,257,549.94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72,569.11 | 2,084,845.29 | 4,857,414.40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762,060.45 | 3,762,060.4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342,667.78 | 76,945,402.84 | 5,523,836.14 | 1,756,145.78 | 35,882,716.98 |
(1)处置或报废 | 7,154,521.55 | 10,140,623.73 | 3,048,242.38 | 2,113,054.32 | 22,456,441.98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105,929.52 | 45,588.96 | 6,939.33 | 20,448.49 | 2,178,906.30 |
(3)其他(原值调整) | 8,207,808.41 | 3,980,030.09 | -449,090.49 | -491,379.31 | 11,247,368.70 |
(4)重分类 | -65,810,927.26 | 62,779,160.06 | 2,917,744.92 | 114,022.28 | |
4.期末余额 | 1,196,057,091.25 | 860,371,128.09 | 78,446,832.34 | 34,536,093.52 | 2,169,411,145.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68,186,789.29 | 515,013,620.29 | 48,994,683.68 | 25,899,533.13 | 958,094,626.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038,122.96 | 66,407,279.92 | 10,347,131.26 | 2,653,165.59 | 117,445,699.73 |
(1)计提 | 35,893,009.69 | 66,407,279.92 | 10,347,131.26 | 2,653,165.59 | 115,300,586.46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145,113.27 | 2,145,113.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2,628.26 | -1,539,914.21 | 8,178,911.26 | 1,674,497.25 | 10,716,122.56 |
(1)处置或报废 | 733,858.14 | 6,053,755.83 | 2,651,052.33 | 1,277,456.26 | 10,716,122.56 |
(2)重分类 | 1,668,770.12 | -7,593,670.04 | 5,527,858.93 | 397,040.99 | |
4.期末余额 | 403,822,283.99 | 582,960,814.42 | 51,162,903.68 | 26,878,201.47 | 1,064,824,203.5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98,145.21 | 7,327,880.92 | 9,426,026.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15,495.48 | 4,729,522.63 | 65,377.82 | 10,943.00 | 12,621,338.93 |
(1)计提 | 7,815,495.48 | 4,729,522.63 | 65,377.82 | 10,943.00 | 12,621,338.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955,270.24 | 467,007.23 | 34,864.81 | 8,748.00 | 1,465,890.28 |
(1)处置或报废 | 955,270.24 | 467,007.23 | 34,864.81 | 8,748.00 | 1,465,890.28 |
4.期末余额 | 8,958,370.45 | 11,590,396.32 | 30,513.01 | 2,195.00 | 20,581,474.78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83,276,436.81 | 265,819,917.35 | 27,253,415.65 | 7,655,697.05 | 1,084,005,466.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769,140,829.28 | 363,212,645.58 | 27,221,530.37 | 8,321,179.64 | 1,167,896,184.8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1,011,489.28 | ?4,151,264.04 | ?6,860,225.24 | ? | 停产未使用? |
机器设备 | ?58,140,677.77 | 47,012,874.28 | ?10,889,253.99 | ?238,549.50 | ?损坏待维修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218,831.78 | ?168,289.99 | ?31,203.01 | ?19,338.78 | ??损坏待维修 |
运输设备 | 43,900.00 | 41,705.00 | 2,195.00 | 停产未使用 | |
合计 | ?69,414,898.83 | 51,374,133.31 | 17,782,877.24 | ?257,888.28 | ?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针剂分厂冻干二车间厂房 | 43,626,705.23 | 因历史原因,土地证与房屋权 属分属集团内不同公司名下 |
其他金额较小资产 | 17,635,347.46 | |
合计 | 61,262,052.69 | ?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122,041.40元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详见附注七、3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175,261.31 | |
机器设备 | -1,117,362.13 | |
合计 | -942,100.82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5,840,159.11? | 64,651,288.2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5,840,159.11? | 64,651,288.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马金铺研究院化学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 | 64,060,930.18? | ? | 64,060,930.18? | 50,184,993.10 | 50,184,993.10 | |
其他 | ?31,779,228.93 | ? | ?31,779,228.93? | 14,466,295.14 | 14,466,295.14 | |
合计 | ?95,840,159.11 | ?95,840,159.11? | 64,651,288.24 | ? | 64,651,288.2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马金铺研究院化学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 | ?75,813,200.00 | 50,184,993.10 | ?13,875,937.08 | 64,060,930.18 | 93.58 | ?96% | ?自筹 | |||||
合计 | ?75,813,200.00 | 50,184,993.10 | ?13,875,937.08 | 64,060,930.18 | 93.58 | ?96%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0,654,938.67 | 110,654,938.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230,929.80 | 59,230,929.80 |
增加 | 59,230,929.80 | 59,230,929.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439,044.28 | 44,439,044.28 |
减少 | 44,439,044.28 | 44,439,044.28 |
4.期末余额 | 125,446,824.19? | 125,446,824.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1,787,351.02 | 51,787,351.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806,836.92 | 33,806,836.92 |
(1)计提 | 33,806,836.92 | 33,806,836.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933,548.25 | 29,933,548.25 |
(1)处置 | 29,933,548.25 | 29,933,548.25 |
4.期末余额 | 55,660,639.69 | 55,660,639.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786,184.50 | 69,786,184.5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867,587.65 | 58,867,587.6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集团有关租赁活动的具体安排,参见附注七、82。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药品批文 | 商标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客户资源 | 合同权益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6,114,186.61 | 129,048,429.15 | 29,266,402.30 | 37,149,431.25 | 65,247,416.37 | 155,345,863.24 | 21,387,283.39 | 673,559,012.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0,578.36 | 5,190,013.03 | 20,000.00 | 4,489,511.43 | 9,840,102.82 | |||
(1)购置 | 20,000.00 | 4,489,511.43 | 4,509,511.43 | |||||
(2)内部研发 | 5,190,013.03 | 5,190,013.03 | ||||||
(3)其他 | ?147,132.00 | ?147,132.00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6,553.64 | -6,553.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4,563.38 | -42,121.46 | -25,074,071.01 | 24,191,981.15 | 543,122.26 | 333,474.32 | ||
(1)处置 | 195,711.09 | 195,711.09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137,763.23 | 137,763.23 | ||||||
(3)重分类 | 714,563.38 | -42,121.46 | -25,074,071.01 | 24,191,981.15 | 209,647.94 | |||
4.期末余额 | 235,540,201.59 | 134,280,563.64 | 54,360,473.31 | 12,957,450.10 | 69,193,805.54 | 155,345,863.24 | 21,387,283.39 | 683,065,640.8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0,971,457.36 | 65,007,058.37 | 19,303,898.91 | 28,203,305.71 | 39,441,286.05 | 84,987,181.43 | 21,387,283.39 | 309,301,471.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6,465.41 | 22,404,818.63 | 2,335,273.89 | 3,000.00 | 8,440,880.28 | 15,534,586.32 | 53,665,024.53 |
(1)计提 | 4,885,950.41 | 22,404,818.63 | 2,335,273.89 | 3,000.00 | 8,440,880.28 | 15,534,586.32 | 53,604,509.53 | |
(2)其他 | 60,515.00 | 60,515.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2,492.63 | 4,741,885.55 | -22,205,575.22 | 16,450,832.37 | 843,838.99 | 333,474.32 | ||
(1)处置 | 195,711.09 | 195,711.09 | ||||||
(2)处置子公司转出 | 137,763.23 | 137,763.23 | ||||||
(3)重分类 | 502,492.63 | 4,741,885.55 | -22,205,575.22 | 16,450,832.37 | 510,364.67 | |||
4.期末余额 | 55,415,430.14 | 82,669,991.45 | 43,844,748.02 | 11,755,473.34 | 47,038,327.34 | 100,521,767.75 | 21,387,283.39 | 362,633,021.4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274,435.42 | 8,274,435.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03,124.70 | 7,303,124.70 | ||||||
(1)处置 | ||||||||
(2)重分类 | -7,303,124.70 | 7,303,124.70 | ||||||
4.期末余额 | 7,303,124.70 | 971,310.72 | 8,274,435.4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0,124,771.45 | 51,610,572.19 | 3,212,600.59 | 230,666.04 | 22,155,478.20 | 54,824,095.49 | 312,158,183.9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5,142,729.25 | 64,041,370.78 | 9,962,503.39 | 671,690.12 | 25,806,130.32 | 70,358,681.81 | 355,983,105.67 |
于2023年12月31日,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年末账面价值的比例为14% (2022年12月31日:1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55,950.36元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详见附注七、31。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47,521,029.33 | 47,521,029.33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972,955.57 | 13,972,955.57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11,285,522.74 | 11,285,522.74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9,251,075.54 | 9,251,075.54 |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148,688.83 | 4,148,688.83 |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2,550,069.96 | 2,550,069.96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75,983.93 | 2,175,983.93 |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2,138,597.90 | 2,138,597.90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1,822,757.31 | 1,822,757.31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Beijingholley-cotecco.,LTD) | 1,142,230.20 | 1,142,230.20 |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603,320.05 | 603,320.05 | ||
北京华方科泰乌干达公司(SUPERPHARMACEUTICALSLIMITED) | 492,810.45 | 492,810.45 | ||
合计 | 97,105,041.81 | 97,105,041.8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相关公司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除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其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间的财务预算 (或盈利预测) 和折现率确定。资产组的现金流量预测的预测期为5年,现金流在第6年及以后年度均保持稳定。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以出租物业产生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其可收回金额按照根据外部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3,139,200.00 | 3,139,200.00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Beijingholley-cotecco.,LTD) | 1,142,230.20 | 1,142,230.20 |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603,320.05 | 603,320.05 | ||
北京华方科泰乌 干达公司(SUPERPHARMACEUTICALSLIMITED) | 492,810.45 | 492,810.45 | ||
合计 | 5,377,560.70 | 5,377,560.7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医药行业分部 | 是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医药行业分部 | 是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药品批发分部 | 是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药品批发分部 | 是 |
西藏藏药 (集团) 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药品批发分部 | 是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药品批发分部 | 是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医药行业分部 | 是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药品批发分部 | 是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整体确认为单个资产组 | 基于内部管理目的,该资产组组合归属于药品批发分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12,533,611.33 | 53,603,007.36 | 按资产类别采用不同方法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根据用地性质不同分别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房屋建筑物根据用途不同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设备类资产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评估;处置费用主要考虑相关税费和产权交易费用 | 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参考土地交易案例、片区征地补偿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房屋交易案例、二手车交易案例等;处置费用参考税收文件、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交易收费标准 |
合计 | 12,533,611.33 | 53,603,007.36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增长率 | 毛利率 | 税前折现率 | 增长率 | 毛利率 | 税前折现率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489,508,375.67 | 626,390,263.89 | 0.00% | 38.22% - 38.30% | 13.98% | 2.00% | 38.28% | 13.98%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940,434.23 | 74,640,648.16 | 0.00% | 60.09% - 60.76% | 14.43% | 2.00% | 60.94% | 14.43%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19,689,931.69 | 100,274,863.85 | 2.00% | 16.06% | 10.91% | 2.00% | 16.06% | 10.91%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23,802,156.52 | 26,712,336.41 | 2.00% | 16.68% | 9.72% | 2.00% | 16.68% | 9.72% | ||||
西藏藏药 (集团) 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945,171.40 | 244,898,314.26 | 0.00% | 48.76% | 9.80% | 2.00% | 48.76% | 9.80%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992,710.05 | 137,435,731.63 | 0.00% | 48.16% - 48.49% | 14.87% | 2.00% | 47.31% | 14.87% |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10,991,321.96 | 34,252,757.94 | 0.00% | 13.91% | 11.02% | 2.00% | 13.91% | 11.02%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4,743,010.02 | 58,520,677.76 | 2.00% | 4.87% | 10.75% | 2.00% | 4.87% | 10.75%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管理层将资产组(含商誉)的收益期限划分为两个阶段:确定2024年至2028年为预测期,2029年以后为稳定期。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算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增长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上述假设用以分析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在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本集团会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调整计入相关资产组,并将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款 | 8,099,906.98 | 4,674,236.52 | 4,931,894.75 | 7,842,248.75 | |
物流延伸服务项目 | 16,652,151.92 | ?2,521,330.47 | 5,532,674.47 | ?13,640,807.92 | |
其他 | 304,090.60 | ?852,735.89 | ?451,072.44 | 705,754.05 | |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 25,056,149.50 | ?8,048,302.88 | 10,915,641.66 | 22,188,810.72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1,973,946.93 | 52,863,709.95 | 308,299,511.79 | 46,450,455.2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1,467,957.90 | ?9,216,067.42 | 89,299,886.00 | 13,394,982.90 |
租赁负债 | 46,313,205.61 | 4,807,630.57 | 56,380,153.08 | 6,809,464.62 |
预计负债 | ?44,396,312.47 | 6,651,946.87 | 35,030,641.24 | 5,254,596.19 |
递延收益 | ?172,815,298.70 | ?25,157,294.81 | 159,001,662.87 | 23,850,249.43 |
预提费用 | ?1,066,284,927.44 | ?167,340,489.42 | 1,004,933,201.90 | 156,704,122.16 |
其他 | ?62,540,330.53 | ?9,599,701.50 | 26,349,853.66 | 5,825,888.18 |
合计 | ?1,845,791,979.58 | ?275,636,840.54 | 1,679,294,910.54 | 258,289,758.7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4,923,131.62 | ?8,303,943.05 | 70,961,837.75 | 10,644,275.6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746,532.65 | ?2,661,979.90 | 25,733,909.72 | 3,860,086.46 |
使用权资产 | ?49,225,944.74 | ?5,365,026.27 | ?42,333,794.74 | ?4,727,724.57 |
其他 | ?32,720,394.16 | ?4,992,933.61 | 15,663,133.45 | 4,100,118.98 |
合计 | 154,616,003.17 | ?21,323,882.83 | 154,692,675.66 | 23,332,205.6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19,939.79 | ?262,616,900.75 | 12,687,930.01 | 245,601,828.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019,939.79 | 8,303,943.04 | 12,687,930.01 | 10,644,275.66 |
如附注六、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高新企业税收优惠,公司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1,847,470.19 | 69,021,902.45 |
可抵扣亏损 | 397,424,140.26 | 278,142,444.85 |
合计 | 469,271,610.45 | 347,164,347.3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 5,338,189.51 | |
2024年 | ?6,529,341.21 | 10,893,010.06 | |
2025年 | ?43,053,719.89 | 29,863,933.99 | |
2026年 | ?57,728,697.38 | 49,006,042.51 | |
2027年 | ?59,295,221.32 | 29,315,849.42 | |
2028年及以后 | ?230,817,160.46 | 153,725,419.36 | |
合计 | 397,424,140.26 | 278,142,444.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使用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22,804,059.39? | ?? | 22,804,059.39 | 90,884,521.41 | ? | 90,884,521.41 |
保证金 | 13,600,000.00? | 7,300,000.00 | 6,300,000.00 | 25,217,000.00 | 1,260,850.00 | 23,956,150.00 |
防疫物资储备 | 12,337,189.72 | 12,337,189.72 | 21,240,572.57 | ? | 21,240,572.57 | |
合计 | 48,741,249.11 | 7,300,000.00 | 41,441,249.11 | 137,342,093.98 | 1,260,850.00 | 136,081,243.98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7,072,909.36 | 127,072,909.36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冻结诉讼资金、受限共管账户 | 112,107,280.78 | 112,107,280.78 | 其他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102,427,269.46 | 102,427,269.46 | 其他 | 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已用于背书未能终止确认 | 32,870,324.13 | 32,870,324.13 | 其他 | 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借款 |
固定资产 | 17,201,557.58 | 11,122,041.40 | 抵押 | 抵押给银行以获取银行授信 | 78,175,727.17 | 52,045,427.9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335,665.27 | 755,950.36 | 抵押 | 抵押给银行以获取银行授信 | 21,847,342.80 | 17,150,164.0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合计 | 248,037,401.67 | 241,378,170.58 | 245,000,674.88 | 214,173,196.87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0,055,555.56 | |
保证借款 | 157,886,878.33? | 273,145,335.54 |
信用借款 | 567,600,556.03? | 420,853,288.91 |
票据贴现借款 | ? | 168,709,492.58 |
合计 | 725,487,434.36? | 912,763,672.59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分别为2.40%-3.90%(2022年12月31日:2.85%-
4.65%)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7,979,261.94? | 284,023,070.85 |
合计 | 267,979,261.94? | 284,023,070.85 |
上述金额均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票据,本年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人民币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货款 | 663,757,855.06 | 691,550,296.10 |
其他 | 953,458.72 | 1,547,146.93 |
合计 | 664,711,313.78 | 693,097,443.0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9,853,270.90? | 186,374,808.78 |
预收服务款 | 750,648.67 | |
合计 | 90,603,919.57? | 186,374,808.7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主要涉及客户销售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项,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通常情况下,当本集团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款项后,一般会在一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2,618,495.74 | 674,621,811.42 | 607,083,371.53 | 210,156,935.6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17,605.77 | 46,259,928.33 | 46,811,606.83 | 665,927.27 |
三、辞退福利 | 1,738,266.30 | 1,738,266.30 | ||
四、其他福利 | 253,519.20 | 253,519.20 | ||
合计 | 144,089,620.71 | 722,620,006.05 | 655,886,763.86 | 210,822,862.9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1,337,620.93 | 583,606,512.85 | 522,718,464.85 | 172,225,668.93 |
二、职工福利费 | 315,161.44 | 12,918,977.76 | 13,234,139.20 | |
三、社会保险费 | 589,029.79 | 27,946,912.60 | 27,853,684.96 | 682,257.4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74,516.22 | 25,721,363.75 | 25,595,147.84 | 600,732.13 |
工伤保险费 | 84,088.65 | 1,645,368.01 | 1,688,857.22 | 40,599.44 |
生育保险费 | 30,424.92 | 580,180.84 | 569,679.90 | 40,925.86 |
四、住房公积金 | 181,477.00 | 17,468,282.81 | 17,439,173.43 | 210,586.3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0,195,206.58 | 18,372,032.58 | 11,918,605.63 | 36,648,633.5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4,309,092.82 | 13,919,303.46 | 389,789.36 | |
合计 | 142,618,495.74 | 674,621,811.42 | 607,083,371.53 | 210,156,935.6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79,469.04 | 44,759,207.35 | 45,294,802.67 | 643,873.72 |
2、失业保险费 | 38,136.73 | 1,500,720.98 | 1,516,804.16 | 22,053.5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17,605.77 | 46,259,928.33 | 46,811,606.83 | 665,927.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交增值税 | 65,407,827.28? | 75,515,832.33 |
企业所得税 | 130,072,145.87? | 78,757,795.00 |
个人所得税 | 1,984,800.13? | 1,879,591.56 |
教育费附加 | 2,127,424.01? | 2,956,290.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11,903.58? | 6,244,520.89 |
其他 | 10,649,238.35? | 4,057,349.50 |
合计 | 214,953,339.22? | 169,411,379.78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391,833,230.19? | 1,298,244,430.28 |
合计 | 1,391,833,230.19? | 1,298,244,430.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132,643,853.00? | 1,004,000,179.45 |
保证金 | 156,220,363.02? | 180,549,726.32 |
往来款 | 57,320,007.11? | 56,449,188.88 |
代收代付款项 | 3,242,766.76? | 15,460,235.39 |
职工股权回购款(附注十五) | 2,669,918.30? | 4,940,259.84 |
股权转让款 | ? | 4,250,000.00 |
其他 | 39,736,322.00? | 32,594,840.40 |
合计 | 1,391,833,230.19? | 1,298,244,430.2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1,594,802.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700,050.38 | |
其他应付款 | 14,025,721.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8,980.00 | |
租赁负债 | 2,927,280.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67,334.83 | |
合计 | 22,814,169.60 |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0,000.00? | 99,5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313,162.26? | 22,571,784.59 |
合计 | 23,313,162.26? | 122,071,784.59 |
其他说明:
本年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情况。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42,940,851.04? | 31,071,525.20 |
应付利息 | ? | 109,508.88 |
待转销项税额 | 11,613,452.10? | 24,794,411.51 |
合计 | 54,554,303.14 | 55,975,445.5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预收款项中包含的增值税销项税部分列示为待转销项税额。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8,510,277.74? | 1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80,050,999.99? | 149,5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0,000.00? | 99,500,000.00 |
合计 | 107,561,277.73? | 6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借款期间为2-3年,年利率为2.55%-3.70%。(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借款期间为2-3年,年利率为3.5%-4.2%)。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66,551,587.22 | 67,340,742.4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313,162.26 | 22,571,784.59 |
合计 | 44,238,424.96 | 44,768,957.84 |
本集团有关租赁活动的具体安排,参见附注七、82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35,030,641.24 | 44,396,312.47 | |
合计 | 35,030,641.24 | 44,396,312.4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44,396,312.47元,主要系劳动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及技术开发合同纠纷等未决诉讼对应的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7,576,818.91 | 22,198,099.92 | 20,177,120.52? | 209,597,798.31 | |
合计 | 207,576,818.91 | 22,198,099.92 | 20,177,120.52? | 209,597,798.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具体项目:
负债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补助金额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华武制药整体搬迁项目 | 35,764,941.01 | 1,977,147.36 | 33,787,793.65 | 与资产相关 | ||
医药科技园-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 (新版GMP认证) | 21,487,500.00 | 1,350,000.00 | 20,13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建设类项目)补助 | 21,111,111.11 | 2,666,666.64 | 18,444,444.47 | 与资产相关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拨智能制造补贴 | 17,680,838.24 | 906,666.67 | 16,774,171.57 | 与资产相关 | ||
应急物资储备项目资金 | 10,969,925.81 | 1,089,630.85 | 9,880,294.96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项目1 | 11,790,000.00 | 11,7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项目2 | 8,600,000.00 | 143,333.33 | 8,45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云南省2019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8,840,419.12 | 453,333.33 | 8,387,085.79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云南省2018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8,840,419.12 | 453,333.33 | 8,387,085.79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省本级)第三批项目经费 | 4,000,000.00 | 1,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 | 67,091,664.50 | 12,598,099.92 | 10,827,921.89 | -309,087.12 | 68,552,755.41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207,576,818.91 | 22,198,099.92 | 19,868,033.40 | -309,087.12 | 209,597,798.31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 | 30,457,290.34 | 42,549,728.02 |
合计 | 30,457,290.34 | 42,549,728.02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8,255,769.00 | -268,800.00 | -268,800.00 | 757,986,969.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122,614,528.56 | 2,461,398.35 | 1,120,153,130.21 | |
其他资本公积 | 38,422,132.69 | 500,184.37 | 1,574,314.09 | 37,348,002.97 |
合计 | 1,161,036,661.25 | 500,184.37 | 4,035,712.44 | 1,157,501,133.18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3,149,583.01 | 2,730,198.35 | 10,419,384.66 | |
合计 | 13,149,583.01 | 2,730,198.35 | 10,419,384.66 |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30,066.48 | -7,712,178.59 | -1,156,826.79 | -6,555,351.80 | 5,574,714.68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130,066.48 | -7,712,178.59 | -1,156,826.79 | -6,555,351.80 | 5,574,714.68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15,171.33 | -1,247,197.50 | -1,351,977.92 | 104,780.42 | -9,667,149.2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315,171.33 | -1,247,197.50 | -1,351,977.92 | 104,780.42 | -9,667,149.2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814,895.15 | -8,959,376.09 | -1,156,826.79 | -7,907,329.72 | 104,780.42 | -4,092,434.57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484,185.93 | 2,484,185.93 | ||
合计 | 2,484,185.93 | 2,484,185.93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5,389,859.80 | 21,269,793.41 | 376,659,653.21 | |
合计 | 355,389,859.80 | 21,269,793.41 | 376,659,653.2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本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15,191,707.50 | 2,562,726,990.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15,191,707.50 | 2,562,726,990.8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4,679,961.22 | 383,183,590.4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269,793.41 | 24,008,808.1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1,277,915.04 | 204,729,057.63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 | 1,981,008.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17,323,960.27 | 2,715,191,707.50 |
本年内分配普通股股利:
根据2023年3月21日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23年向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6元(含税)(2022年:每股人民币0.27元),共计人民币121,277,915.04元(2022年:人民币204,729,057.63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539,855,522.79 | 4,116,224,482.13 | 7,719,820,367.26 | 4,315,484,923.65 |
其他业务 | 163,265,734.04? | 134,356,027.14? | 562,243,089.19 | 528,205,149.51 |
合计 | 7,703,121,256.83 | 4,250,580,509.27 | 8,282,063,456.45 | 4,843,690,073.16 |
其中:合同产生的收入 | 7,700,685,049.26 | 8,278,678,676.82 | ||
租赁收入 | 2,436,207.57 | 3,384,779.6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昆药集团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商品类型分类 | ||||
医药行业分部 | ||||
天然植物药系列 | 3,553,017,202.13 | 968,772,766.71 | 3,553,017,202.13 | 968,772,766.71 |
化学合成药及日用保健品 | 597,864,248.64 | 264,969,954.06 | 597,864,248.64 | 264,969,954.06 |
外购药品及医疗器械 | 411,703,321.45 | 194,669,998.09 | 411,703,321.45 | 194,669,998.09 |
其他 | 125,592,351.81 | 96,384,621.44 | 125,592,351.81 | 96,384,621.44 |
小计 | 4,688,177,124.03 | 1,524,797,340.30 | 4,688,177,124.03 | 1,524,797,340.30 |
药品批发分部 | ||||
外购药品及医疗器械 | 3,369,295,227.17 | 3,051,812,974.53 | 3,369,295,227.17 | 3,051,812,974.53 |
分部间收入抵消 | -356,787,301.94 | -331,429,983.94 | -356,787,301.94 | -331,429,983.94 |
合计 | 7,700,685,049.26 | 4,245,180,330.89 | 7,700,685,049.26 | 4,245,180,330.8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7,583,926,839.32 | 4,168,217,335.00 | 7,583,926,839.32 | 4,168,217,335.00 |
国外 | 116,758,209.94 | 76,962,995.89 | 116,758,209.94 | 76,962,995.89 |
合计 | 7,700,685,049.26 | 4,245,180,330.89 | 7,700,685,049.26 | 4,245,180,330.89 |
按合同类型分类 | ||||
商品销售业务 | 7,700,437,794.04 | 4,245,093,868.94 | 7,700,437,794.04 | 4,245,093,868.94 |
服务业务 | 247,255.22 | 86,461.95 | 247,255.22 | 86,461.95 |
合计 | 7,700,685,049.26 | 4,245,180,330.89 | 7,700,685,049.26 | 4,245,180,330.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的业务履约期间较短,业务收入的主要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考虑到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之后,于2023年12月31日之后,本公司没有重大剩余履约义务。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330,605.32? | 30,371,769.46 |
教育费附加 | 13,448,246.64 | 13,574,982.77 |
房产税 | 10,592,517.77 | 10,616,538.0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009,344.90? | 8,976,570.43 |
土地使用税 | 4,131,928.30 | 4,087,894.90 |
印花税 | 6,783,443.68 | 4,435,468.24 |
其他 | 410,968.23 | 161,032.24 |
合计 | 74,707,054.84 | 72,224,256.09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1,980,497,553.62 | 1,975,493,263.49 |
职工薪酬 | 345,055,292.25 | 316,590,251.56 |
差旅费 | 34,061,086.41? | 34,444,141.11 |
办公费 | 25,421,746.39 | 37,279,729.45 |
折旧和摊销 | 15,134,647.06? | 19,087,835.40 |
业务招待费 | 10,303,609.22? | 16,196,846.11 |
其他 | 22,166,933.06 | 33,476,103.41 |
合计 | 2,432,640,868.01? | 2,432,568,170.5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4,582,881.28 | 197,832,657.91 |
折旧及摊销 | 72,173,757.98 | 99,996,573.34 |
办公费、租赁费、车辆使用费等 | 47,200,178.10 | 48,005,558.39 |
服务费 | 14,804,835.85 | 15,295,314.52 |
差旅费 | 4,973,490.48 | 3,489,917.48 |
业务招待费 | 3,149,663.85 | 9,816,338.74 |
其他 | 6,659,667.27 | 4,635,298.42 |
合计 | 313,544,474.81 | 379,071,658.80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31,031,398.31 | 24,120,201.45 |
职工薪酬 | 19,652,273.85 | 22,127,512.44 |
设计检验费 | 6,061,337.65 | 8,681,054.77 |
折旧及摊销 | 7,389,431.53 | 8,013,799.05 |
材料费用 | 4,040,868.64 | 3,667,602.03 |
差旅及会议费 | 847,415.89? | 763,155.13 |
能源费 | 690,797.58 | 556,829.37 |
咨询费 | 628,107.91 | 496,216.24 |
其他 | 921,678.40 | 1,225,095.75 |
合计 | 71,263,309.76 | 69,651,466.23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309,521.71 | 37,114,740.36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2,280,441.00 | 3,616,091.95 |
利息收入 | -12,048,361.25 | -6,068,275.27 |
净汇兑亏损/收益 | -2,063,920.24 | -3,079,825.08 |
其他财务费用 | 2,791,334.72 | 6,726,444.26 |
合计 | 10,269,015.94 | 38,309,176.22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7,376,286.32 | 128,687,005.1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80,039.58 | 786,975.21 |
合计 | 117,856,325.90 | 129,473,980.38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 | 30,795,903.61 | 32,745,031.28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49,058,307.01 | 47,639,528.17 | 与收益相关? |
科研经费及专项基金 | 9,466,651.25 | 10,992,406.51 | 与收益相关? |
从递延收益转入的政府补助 | 19,868,033.40 | 37,133,965.87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直接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187,391.05 | 176,073.3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17,376,286.32 | 128,687,005.1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6,246.18 | -254,874.5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782,181.63 | -3,962.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115,918.11 | 8,963,150.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418,812.00 | |
其他 | 1,600,372.34 | -3,138,453.94 |
合计 | 17,312,225.90 | 5,984,671.48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93,178.86? | -598,381.9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67,086.00? | 11,271,686.67 |
合计 | 1,026,092.86 | 10,673,304.75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09,893.01 | 92,256.8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4,856,272.03 | 39,666,838.9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25,606.06 | 2,126,986.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620,000.00? | 1,260,850.00 |
预付款项 | 66,558.90 | |
合计 | 52,858,543.98 | 43,146,932.05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2,891,233.46? | 11,122,646.61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2,621,338.93 | |
五、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94,266.47 | |
七、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八、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971,310.72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一、其他 | 427,891.53? | |
十二、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9,399,777.32 | 55,498,098.59 |
合计 | 65,934,507.71 | 67,592,055.92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31,393.05 | -3,489,219.3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546,873.86 | -779,874.21 |
开发支出处置收益 | 19,475,346.57 | |
合计 | ?978,266.91 | 15,206,253.05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27,179.34 | 52,496.00 | 27,179.34 |
赔偿款 | 973,382.24 | 1,983,636.23 | 973,382.24 |
其他 | 5,061,709.87 | 750,352.34 | 5,061,709.87 |
合计 | 6,062,271.45 | 2,786,484.57 | 6,062,271.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4,966,469.64? | 4,748,408.67 | 4,966,469.64?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28,760.81? | 796,074.52 | 628,760.81? |
其他 | 5,343,025.94? | 17,103,285.12 | 5,343,025.94? |
合计 | 10,938,256.39 | 22,647,768.31 | 10,938,256.39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年所得税 | 126,371,382.59 | 110,556,456.20 |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 | -18,198,577.91 | -18,729,154.71 |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 1,304,378.91 | ? |
合计 | 109,477,183.59 | 91,827,301.4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3,619,899.1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0,904,974.7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63,297.99 |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影响 | -44,958,032.23 |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 | 1,304,378.9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886,978.4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08,218.9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50,361.8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964,643.17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23,446,361.69 |
本年所得税费用 | 109,477,183.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和转回 | 15,989,900.38 | 18,729,154.71 |
所得税税率的变动 | 2,208,677.53 | |
合计 | 18,198,577.91 | 18,729,154.71 |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00,042,867.08 | 106,903,040.75 |
往来款 | 84,632,952.61 | 100,589,267.90 |
政府补助 | ?119,877,305.31 | 95,171,546.69 |
收回备用金 | ?65,205,041.02 | 41,190,473.95 |
利息收入 | 12,048,361.25 | 6,068,275.27 |
其他 | 58,071,070.65 | 72,880,588.78 |
合计 | ?439,877,597.92 | 422,803,193.3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1,851,853,880.07 | 1,867,956,970.88 |
保证金 | ?119,099,583.90 | 112,792,750.51 |
办公费 | ?104,358,562.04 | 101,482,133.95 |
研发费用 | 44,221,604.38 | 39,510,154.74 |
差旅费 | 39,768,254.21 | 37,934,058.59 |
其他 | 349,284,902.47 | 271,726,840.24 |
合计 | ?2,508,586,787.07 | 2,431,402,908.91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 7,915,000.00 | |
合计 | 7,915,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24,322,547.93 | 27,692,191.46 |
向关联方归还资金 | ?17,051,738.90 | 12,008,398.99 |
离职员工股份回购 | ?2,159,370.66 | 384,588.00 |
合计 | ?43,533,657.49 | 40,085,178.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含票据贴现) | 912,763,672.59 | 862,035,197.24 | 40,082,267.49 | 840,300,000.00 | 249,093,702.96 | 725,487,434.36 |
长期借款 | 159,500,000.00 | 109,000,000.00 | 61,277.73 | 160,000,000.00 | 108,561,277.73 | |
租赁负债 | 67,340,742.43 | 57,911,657.40 | 24,322,547.93 | 34,378,264.68 | 66,551,587.22 | |
应付少数股东款项 | 17,251,738.90 | 17,051,738.90 | 200,000.00 | |||
应付职工股权回购款 | 4,940,259.84 | 2,159,370.66 | 110,970.88 | 2,669,918.30 | ||
合计 | 1,161,796,413.76 | 971,035,197.24 | 98,055,202.62 | 1,043,833,657.49 | 283,582,938.52 | 903,470,217.61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54,142,715.55 | 385,459,291.8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5,934,507.71 | 67,592,055.92 |
信用减值损失 | ?52,858,543.98 | 43,146,932.0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6,196,549.71 | 114,069,659.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3,806,836.92 | 28,314,736.21 |
无形资产摊销 | ?53,604,509.53 | 66,416,502.6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915,641.66 | 35,579,938.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78,266.91 | -15,206,253.0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1,581.4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6,092.86 | -10,673,304.7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589,962.71 | 37,651,007.2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312,225.90 | -5,984,671.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015,072.06 | -11,771,248.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40,332.62 | -4,774,095.8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255,116.85 | 202,884,228.8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8,836,357.49 | -533,416,445.3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3,730,094.53 | -146,738,920.87 |
股权激励费用 | -1,074,129.72 | 1,346,062.2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83,160.30 | 253,895,474.8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59,230,929.80 | 13,433,676.2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723,549,443.28 | 473,624,137.13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65,937,403.37 | 1,546,284,359.7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46,284,359.72 | 1,459,348,064.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2,902,511.11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2,902,511.1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3,249,467.46 | 89,838,806.2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250,000.00 |
处置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25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902,551.11 |
处置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902,551.11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47,448.89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65,937,403.37 | 1,546,284,359.72 |
其中:库存现金 | 909,833.82 | 1,929,057.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65,007,671.06 | 1,544,331,759.0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9,898.49 | 23,543.2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2,902,511.11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加: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902,511.1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5,937,403.37 | 1,549,186,870.8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4,600,907.99 | 91,665,698.83 | 保证金 |
信用证保证金 | 4,226,460.00 | 2,039,700.00 | 保证金 |
共管账户 | 27,790,056.44 | 18,401,881.95 | 支取需第三方共同审批,使用受限 |
诉讼冻结资金 | 30,455,484.93 | 资金冻结 | |
合计 | 127,072,909.36 | 112,107,280.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385,807.75 | 7.0827 | 31,063,360.55 |
欧元 | 1,553,262.66 | 7.8592 | 12,207,401.90 |
港币 | 11,384.05 | 0.9062 | 10,316.23 |
坦桑尼亚先令 | 995,156,153.57 | 0.0028 | 2,786,437.23 |
乌干达先令 | 5,022,868.75 | 0.0019 | 9,543.45 |
乌兹别克斯坦苏姆 | 130,203,004.93 | 0.0006 | 78,121.80 |
肯尼亚先令 | 103,949.59 | 0.0463 | 4,812.8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8,961,031.90 | 7.0827 | 63,468,300.64 |
欧元 | 218,955.93 | 7.8592 | 1,720,818.45 |
坦桑尼亚先令 | 2,521,036,860.71 | 0.0028 | 7,058,903.21 |
肯尼亚先令 | 127,978,562.42 | 0.0463 | 5,925,407.4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 3,248,646.40 | 18,732,411.79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3,362.87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280,441.00 | 3,616,091.95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7,574,557.20 | 46,424,603.25 |
本集团租用房屋及建筑物作为其办公场所及零售店铺。办公场所租赁通常为期1-5年,零售店铺租赁期为1至6年不等。部分租赁包括合同期限结束后续租相同期限的选择权。有些租赁规定了额外的租赁付款额,该付款额根据本集团租赁店铺在该期间的销售额确定。这些金额通常每年确定。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基于销售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部分零售店铺的租赁包含与租入店铺的销售额挂钩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付款条款在本集团经营所在地的零售店铺行业很常见。本集团固定和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
固定付款额 | 可变付款额 | 合计 | 销售额增加1%对年租金的估计影响 | |
含有基于销售额确定的租赁付款额的租赁 | 775,435.64 | 3,362.87? | 778,798.51? | 25% |
本集团预计固定和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对比例在未来几年将保持大致稳定。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租用房屋,租赁期为一年以内。这些租赁为短期租赁。本集团已选择对这些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549,920.04 | |
合计 | 1,549,920.04 |
本集团于2023年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2年,承租人对租赁期末的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本集团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因为该租赁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331,208.50 | 1,429,117.42 |
第二年 | 49,560.00? | |
第三年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380,768.50? | 1,429,117.42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50,426,469.23 | 49,582,450.69 |
职工薪酬 | 31,828,890.69 | 38,870,738.27 |
设计检验费 | 20,561,208.96 | 11,619,064.32 |
折旧及摊销 | 10,132,505.28 | 10,844,124.55 |
材料费用 | 4,932,305.87 | 4,725,860.14 |
差旅及会议费 | 1,750,279.01 | 1,681,937.02 |
能源费 | 1,171,817.52 | 926,515.80 |
咨询费 | 1,218,379.88 | 1,032,796.61 |
其他 | 3,151,704.44 | 4,770,511.25 |
合计 | 125,173,560.88 | 124,053,998.6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1,263,309.76 | 69,651,466.2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53,910,251.12 | 54,402,532.42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创新药项目 | 106,513,834.22 | 38,184,732.77 | 144,698,566.99 | ||
仿制药项目 | 12,007,119.74 | 1,791,729.75 | 5,315,542.62 | 4,899,847.37 | |
一致性评价项目 | 13,989,082.44 | 10,773,194.30 | 24,762,276.74 | ||
已上市产品二次开发 | 41,504,235.19 | 4,952,324.05 | 3,398,283.28 | 4,084,234.70 | 38,974,041.26 |
合计 | 174,014,271.59 | 53,910,251.12 | 5,190,013.03 | 9,399,777.32 | 213,334,732.36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研发项目1 | 临床试验I期 | 按研发计划获取国药准字批号时完成 | 商业化运营 | 自通过临床试验审批,进入临床试验I期时点开始资本化 | 预计在临床试验通过后将会获取国药准字批号 |
研发项目2 | 临床试验II期 | 按研发计划获取国药准字批号时完成 | 商业化运营 | 自通过临床试验审批,进入临床试验I期时点开始资本化 | 预计在临床试验通过后将会获取国药准字批号 |
研发项目3 | 临床试验II期 | 按研发计划获取国药准字批号时完成 | 商业化运营 | 自通过临床试验审批,进入临床试验I期时点开始资本化 | 预计在临床试验通过后将会获取国药准字批号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项目1 | 2,323,602.83 | 2,323,602.83 | 全额计提减值? | ||
项目2 | 5,150,482.30 | 5,150,482.30 | 全额计提减值? | ||
其余减值项目 | 1,925,692.19 | 1,925,692.19 | 全额计提减值? | ||
合计 | 9,399,777.32 | 9,399,777.32 | / |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云南昆康 | 2023年1月4日 | 8,500,000.00 | 100.00 | 转让 | 工商登记 | 10,782,181.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以人民币8,500,000.00元转让控股子公司云南昆康70%股权,于2022年度已经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转让协议,因此,本公司于2022年12月将云南昆康企业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2023年股权转让交易已完成,本集团不再持有云南昆康股权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增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成立日期 |
云南省三七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3年11月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销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处置方式 | 注销日期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 | 注销 | 2023年8月 |
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8月 |
昆药医疗器械吉林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3年12月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昆明制药滇西药品物流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10,000,000.00 | 云南大理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云南景洪 | 10,000,000.00 | 云南景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玉溪昆药劲益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玉溪 | 10,000,000.00 | 云南玉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海南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澄迈 | 10,000,000.00 | 海南澄迈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商业(昭通)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昭通 | 10,000,000.00 | 云南昭通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临沧昆药广康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临沧 | 10,000,000.00 | 云南临沧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20,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文山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20,000,000.00 | 云南文山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临沧 | 10,000,000.00 | 云南临沧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53,429,595.01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99 | 1 | 设立 |
昆明贝克诺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71,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西双版纳四塔傣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景洪 | 5,000,000.00 | 云南景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科泰医疗公司(KPCCOTECMEDICALCOMPANYLIMITED) | 乌干达堪培拉 | 186,054.13 | 乌干达堪培拉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 | 云南昆明 | 1,000,000.00 | 云南昆明 | 高尿酸痛风药品的研发 | 100 | 设立 | |
世通商贸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49,815.20 | 中国香港 | 项目投资、企业形象设计等 | 100 | 设立 | |
昆明制药努库斯植物技术有限公司(KPCNUKUSHERBALTECHNOLOGY) | 乌兹别克斯坦 | 50,193,955.15 | 乌兹别克斯坦 | 甘草酸生产 | 100 | 设立 | |
KBN国际有限公司(KBNInternationalCorp) | 美国特拉华州 | 6,397,200.00 | 美国特拉华州 | 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的要求开展活动 | 100 | 设立 | |
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 | 云南昆明 | 1,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5,000,000.00 | 上海市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禄丰县)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楚雄 | 10,000,000.00 | 云南楚雄 | 工业大麻的种植、研究及销售 | 100 | 设立 | |
康威尔医药技术有限公司(KonvoyPharmaceuticalTechnologyCorp) | 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 | 1,435,720.00 | 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 | 医药研发 | 90 | 设立 | |
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10,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61 | 39 | 设立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10,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50,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50,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楚雄虹成连锁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 云南楚雄 | 6,000,000.00 | 云南楚雄 | 医院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脑病药物研究开发(云南)有限公司(注1) | 云南昆明 | 5,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云南省三七研究院有限公司(注2) | 云南昆明 | 100,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40 | 设立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578,77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10,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250,000,000.00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曲靖 | 11,200,000.00 | 云南曲靖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楚雄 | 15,000,000.00 | 云南楚雄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丽江 | 20,000,000.00 | 云南丽江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10,000,000.00 | 云南大理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红河州 | 27,000,000.00 | 云南红河州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保山 | 12,000,000.00 | 云南保山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商业怒江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怒江州 | 3,082,900.00 | 云南怒江州 | 医药商业 | 70.01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55,200,000.00 | 云南文山 | 医药工业 | 89.59 |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云南富宁 | 3,200,000.00 | 云南富宁 | 食品工业 | 8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景洪 | 45,000,000.00 | 云南景洪 | 医药工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1,050,000.00 | 云南昆明 | 包装材料塑料及制品、五金百货、花卉园艺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江西良生医药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市 | 10,000,000.00 | 江西宜春市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西藏拉萨 | 10,000,000.00 | 西藏拉萨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海南天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海南澄迈 | 10,000,000.00 | 海南澄迈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嘉兴 | 36,500,000.00 | 浙江嘉兴 | 医药工业 | ?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 | 50,000,000.00 | 北京 | 医药商业 | 100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Beijingholley-cotecco.,LTD) | 肯尼亚内罗毕 | 8,176.19 | 肯尼亚内罗毕 | 医药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华立药业坦桑尼亚公司(HOLLEYPHARM(T)LTD) | 坦桑尼亚达雷斯萨达姆 | 638,215.82 | 坦桑尼亚达雷斯萨达姆 | 医药商业 | 8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乌干达公司(SUPERPHARMACEUTICALSLIMITED) | 乌干达堪培拉 | 2,196.93 | 乌干达堪培拉 | 医药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酉阳 | 75,500,000.00 | 重庆酉阳 | 医药工业 | 100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重庆市华阳自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酉阳 | 5,000,000.00 | 重庆酉阳 | 中药材销售 | 85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吉首 | 10,000,000.00 | 湖南吉首 | 医药工业 | 100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北京华方科泰尼日利亚公司(HOLLEY-COTECPHARMACEUTICALS(NIGERIA)LIMITED) | 尼日利亚拉各斯 | 305,082.00 | 尼日利亚拉各斯 | 医药商业 | 99.7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其他说明:
注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注2:本集团与华润三九、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圣火”)、华润现代中药(昆明)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共同投资设立了云南省三七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30%、20%和10%。华润圣火出具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本集团合计取得董事会60%的表决权,根据章程的约定能够控制云南省三七研究院有限公司,从而将其纳入本年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联营企业 | ? | ? |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 | 23,790,872.85? | 23,977,119.03? |
合计 | 23,790,872.85? | 23,977,119.0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723,389.3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723,389.31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790,872.85 | 23,977,119.0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86,246.18 | 4,468,514.7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6,246.18 | 4,468,514.79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07,576,818.91 | 22,198,099.92 | 19,868,033.40 | -309,087.12 | 209,597,798.3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07,576,818.91 | 22,198,099.92 | 19,868,033.40 | -309,087.12 | 209,597,798.3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97,508,252.92 | 91,553,039.30 |
与资产相关 | 19,868,033.40 | 37,133,965.87 |
合计 | 117,376,286.32 | 128,687,005.17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而不是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
17.03%(2022年12月31日:18.75%)。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信用期限。信用评估主要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及银行信用记录(如有可能)。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在接受新客户时评价信用风险,并对单个客户信用风险敞口设定限额。在本集团内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有关应收账款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七、5的相关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由总部统筹集团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按合同利率(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按12月31日的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 | ||||
1年内或实时 偿还 (含1年) | 1年至2年 (含2年) | 2年至5年 (含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743,958,299.28 | 743,958,299.28 | 725,487,434.36 | |||
应付票据 | 267,979,261.94 | 267,979,261.94 | 267,979,261.94 | |||
应付账款 | 664,711,313.78 | 664,711,313.78 | 664,711,313.78 | |||
其他应付款 | 1,391,833,230.19 | 1,391,833,230.19 | 1,391,833,230.19 | |||
长期借款 | 4,107,866.67 | 93,241,833.33 | 16,646,850.00 | ? | 113,996,550.00 | 108,561,277.73 |
租赁负债 | 23,440,529.15 | 36,777,007.39 | 8,033,543.17 | 6,250,528.11 | 74,501,607.82 | 66,551,587.22 |
合计 | 3,096,030,501.01 | 130,018,840.72 | 24,680,393.17 | 6,250,528.11 | 3,256,980,263.01 | 3,225,124,105.22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 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 | ||||
1年内或实时 偿还 (含1年) | 1年至2年 (含2年) | 2年至5年 (含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924,741,074.95 | 924,741,074.95 | 912,763,672.59 | |||
应付票据 | 284,023,070.85 | 284,023,070.85 | 284,023,070.85 | |||
应付账款 | 693,097,443.03 | 693,097,443.03 | 693,097,443.03 | |||
其他应付款 | 1,298,244,430.28 | 1,298,244,430.28 | 1,298,244,430.28 | |||
长期借款 | 102,903,854.17 | 61,137,763.89 | 164,041,618.06 | 159,500,000.00 | ||
租赁负债 | 22,571,784.59 | 54,936,443.55 | 77,508,228.14 | 67,340,742.43 | ||
合计 | 3,325,581,657.87 | 116,074,207.44 | 3,441,655,865.31 | 3,414,969,359.18 |
3、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集团并未以衍生金融工具对冲利率风险。
(1)本集团于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货币资金 | 0.20%-1.25% | 560,259,059.22? | 0.25%-1.25%? | 151,815,982.93? |
金融负债 | ? | ? | ? | ? |
短期借款 | 2.70%-3.90%? | 226,351,494.68? | 2.85%-4.65%? | 184,555,555.56? |
长期借款 | 3.70%? | 10,010,277.74? | 3.70%? | 10,000,000.00? |
租赁负债 | 4.20%-4.65%? | ?44,238,424.96? | 4.65%? | 44,768,957.8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20%-4.65%? | 22,313,162.26? | 4.65%? | 22,571,784.59?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货币资金 | 0.0001%-2.10%? | 931,841,419.69 | 0.0001%-2.10%? | 1,504,646,600.20? |
金融负债 | ? | ? | ? | ? |
短期借款 | 2.40%-3.55%? | 499,135,939.68? | 2.85%-4.06%? | 559,498,624.45? |
长期借款 | 2.25%-3.60%? | 97,550,999.99? | 2.95%? | 50,000,000.00? |
(2) 敏感性分析
于2023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1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11,463,962.7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856,089.18元),净利润增加人民币11,463,962.7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856,089.18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
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4、汇率风险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集团于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详见附注七、81。
(1)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平均汇率 | 报告日中间汇率 |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美元 | 7.0467? | 6.7573? | 7.0827? | 6.9646? |
欧元 | 7.6425? | 7.0985? | 7.8592? | 7.4229? |
港币 | 0.9002 | 0.8628? | 0.9062? | 0.8932? |
肯尼亚先令 | 0.0511 | 0.0573 | 0.0463 | 0.0615 |
(2)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港币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增加/减少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 | 股东权益 | 净利润 |
美元 | -583,343.67 | -583,343.67 |
欧元 | -118,787.61 | -118,787.61 |
港币 | -93.71 | -93.71 |
肯尼亚先令 | 142,552.82 | 142,552.82 |
合计 | -559,672.17 | -559,672.17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 股东权益 | 净利润 |
美元 | -166.786.19 | -166.786.19 |
欧元 | -97,142.74 | -97,142.74 |
港币 | -121.60 | -121.60 |
肯尼亚先令 | 128,123.96 | 128,123.96 |
合计 | -135,926.57 | -135,926.57 |
于12月31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港币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1%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77,881,859.97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236,783,105.25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98,139,594.20 | 继续涉入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高,并未将票据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银行,不能终止确认 |
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继续涉入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高,并未将票据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银行,不能终止确认 | |
合计 | / | 512,804,559.42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177,881,859.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 | 236,783,105.25 | 663,836.08 |
合计 | / | 414,664,965.22 | 663,836.08 |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14,664,965.2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88,043,435.07元)。于2023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或单位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背书 | 98,139,594.20 | 98,139,594.20 |
应收票据 | 贴现 | ||
合计 | / | 98,139,594.20 | 98,139,594.20 |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98,139,594.2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2,864,853.12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98,139,594.2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3,887,571.57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3,795,376.60 | 603,795,376.6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03,795,376.60 | 603,795,376.6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603,795,376.60 | 603,795,376.60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9,738,172.38? | 69,738,172.3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60,699,628.48? | 160,699,628.48?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600,864.03 | 216,475,523.00? | 226,076,387.03? | |
1.权益工具投资 | 9,600,864.03 | 216,475,523.00 | 226,076,387.0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600,864.03 | 764,495,005.08 | 286,213,695.38 | 1,060,309,564.49 |
(八)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的。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基于管理层判断的预期收益率按贴现现金流计算,属于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由财务经理领导的专门团队负责对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该团队直接向财务总监和审计委员会汇报。该团队于每年中期和年末编制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动分析报告,并经财务总监审阅和批准。每年中期和年末,该团队均会与财务总监和审计委员会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量化信息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 31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加权平均值) | |
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 | 69,738,172.38 | 上市公司比较法 | 企业价值/销售收入 企业价值/净资产 流动性折价 | 30.5X 3.3X 19%-2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6,475,523.00 | 上市公司比较法/资产基础法 | 企业价值/净资产 流动性折价 | 4.1X 19%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202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加权平均值) |
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 | 77,450,350.97? | 上市公司比较法 | 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 流动性折价 | 25.0X 3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5,380,229.67 | 上市公司比较法/资产基础法 | 流动性折价 | 5%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年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计入损益的当年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 | ?? | -7,712,178.59? | ? | ?? | ?? | ?? | 69,738,172.38?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5,380,229.67 | 67,800,000.00 | ?? | 2,239,095.48 | ?? | 25,000,000.00 | ?? | -13,943,802.15? | ?? | 216,475,523.00 | 2,239,095.48??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35,380,229.67 | 67,800,000.00 | ?? | 2,239,095.48 | ? | 25,000,000.00 | ?? | -13,943,802.15? | ?? | 216,475,523.00 | 2,239,095.48?? |
合计 | 212,830,580.64? | 67,800,000.00 | ?? | 2,239,095.48?? | -7,712,178.59?? | 25,000,000.00 | ?? | -13,943,802.15 | ?? | 286,213,695.38 | 2,239,095.48??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年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计入损益的当年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7,891,617.00 | ? | ? | 17,328,875.97 | ? | ?? | -7,770,142.00 | ?? | 77,450,350.97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7,537,239.41 | ? | ? | 23,507,431.16 | ? | ?? | -5,664,440.90 | ?? | 135,380,229.67 | 23,507,431.16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17,537,239.41 | ? | ? | 23,507,431.16 | ? | ?? | -5,664,440.90 | ?? | 135,380,229.67 | 23,507,431.16 | |
合计 | 185,428,856.41 | ? | ? | 23,507,431.16 | 17,328,875.97 | ? | ?? | -13,434,582.90 | ?? | 212,830,580.64 | 23,507,431.16 |
注:上述于本年度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计入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239,095.48 | 23,507,431.16? |
合计 | 2,239,095.48 | 23,507,431.16??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712,178.59? | 17,328,875.97? |
合计 | -7,712,178.59? | 17,328,875.97? |
(2)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可比公司法来确定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并对其进行流动性折价调整。公允价值计量与流动性折价呈负相关关系。于2023年12月31日,假设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流动性折价每减少或增加1%,本集团的其他综合收益会分别增加或减少人民币178,666.93元。
本集团采用可比公司法来确定非上市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对其进行流动性折价调整。公允价值计量与流动性折价呈负相关关系。于2023年12月31日,假设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流动性折价每减少或增加1%,本集团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会分别增加或减少人民币47,424.50元。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健康服务 | 98,818.40 | 28.01 | 28.0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江西络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上海昆药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与本集团产生关联方交易,详见附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2022年:无)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九星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华润现代中药 (昆明) 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云南圣火三七药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澳诺 (中国) 制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 (济南) 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武汉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新龙 (北京) 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德信行医药(广东)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普仁鸿 (北京) 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襄阳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徐州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医药 (上海) 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辽宁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新龙 (山西) 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联通 (天津) 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毫州中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四川绵阳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堂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四川宏冠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华润佳木斯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桂林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临沂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广安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润恩施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大庆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润辽宁铁岭医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西海斯欣达医药有限公司 | 其他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金宗平 | 其他 |
周前英 | 其他 |
王芳 | 其他 |
王丁睿 | 其他 |
王小军 | 其他 |
蒋建飞 | 其他 |
胡强 | 其他 |
陈德仲 | 其他 |
苏培敏 | 其他 |
田洁 | 其他 |
韩丽 | 其他 |
鲁新宏 | 其他 |
胡有国 | 其他 |
胡剑光 | 其他 |
王晓明 | 其他 |
赖选英 | 其他 |
尹秀琼 | 其他 |
田江英 | 其他 |
单忠 | 其他 |
大理睿峰云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曲靖市康桥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立医药 | 其他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海南晴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健民集团叶开泰健康产业武汉有限公司 | 其他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 (随州) 有限公司 | 其他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西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润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贝特仪表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华立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 | 其他 |
武汉华方乐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如附注三、公司基本情况所示,于2023年1月19日,昆药集团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由汪力成先生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华立医药和汪力成先生在2024年1月之前仍然为本集团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797,538.44 |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955,636.51 |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457,274.38 | |||
云南圣火三七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20,155.65 |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817,566.45 |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45,908.36 |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161,464.41 |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27,721.25 | |||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68,925.91 |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61,667.23 |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48,417.86 |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783,430.06 |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493,669.91 |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80,610.23 |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70,240.35 | |||
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15,673.02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3,274.20 | |||
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0,396.11 | |||
华润集团其他关联方 | 采购商品 | 529,092.95 | |||
海南晴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6,250,769.52 | 20,636,732.78 |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079,160.20 | 360,813.37 |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446,055.76 | 5,872,208.87 | ||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3,008.85 | 223,008.85 | ||
其他关联方 | 采购商品 | 282,383.19 | 35,443.12 | ||
合计 | 117,930,040.80 | 27,128,206.9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3,964,637.57 |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1,842,126.09 |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782,609.54 | |
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774,008.95 |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444,573.78 |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015,285.12 |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486,397.47 |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483,503.44 |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132,091.29 |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91,992.71 |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410,825.99 |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36,521.47 |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12,509.53 |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62,148.81 |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496,706.93 | |
华润普仁鸿 (北京) 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624,776.79 |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81,274.75 |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38,311.43 |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05,174.77 |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00,208.50 | |
华润德信行医药(广东)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40,373.65 | |
华润徐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91,341.59 | |
华润襄阳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39,400.85 |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74,254.39 |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64,203.39 | |
华润 (大连) 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45,741.20 |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78,438.36 |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88,101.39 |
华润现代中药 (昆明) 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619,682.58 | |
华润大庆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84,565.49 |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00,274.33 |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96,043.18 | |
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88,677.36 |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53,848.50 |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7,913.01 |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3,115.08 | |
华润恩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37,534.86 |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14,099.21 | |
华润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9,524.79 |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8,991.15 | |
广安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5,261.92 | |
华润湖南双舟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87,921.05 |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1,308.84 | |
华润佳木斯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5,727.43 | |
华润菏泽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7,106.21 | |
华润桂林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0,820.51 | |
华润临沂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8,927.79 |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2,284.25 | |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8,339.83 |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5,841.43 | |
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8,796.44 | |
四川绵阳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2,953.94 | |
华润泰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0,293.81 | |
华润堂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2,712.80 | |
四川宏冠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28,511.48 |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5,676.64 | |
华润辽宁铁岭医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8,702.88 |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 (随州) 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48,954.12 | 8,426,071.62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49,466.44 |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5,943.40 | |
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619.46 | |
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430,537.49 | 109,394.76 |
合计 | 334,973,107.61 | 10,060,876.2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以协议价与关联方进行商品和劳务的交易。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赖选英 | 房屋 | 600,746.50 | 641,808.30 | ||||||||
尹秀琼 | 房屋 | 268,341.40 | 290,347.00 | ||||||||
田江英 | 房屋 | 147,460.00 | 156,439.40 | ||||||||
单忠 | 房屋 | 134,185.70 | 142,626.00 | ||||||||
王芳 | 房屋 | 300,000.00 | 100,000.00 | -25,234.42 | -29,793.69 | ||||||
王丁睿 | 房屋 | 480,359.25 | 576,431.10 | -188,845.25 | -248,085.12 |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1,467,890.00 | -311,148.18 | -368,904.64 | |||||||
合计 | 1,150,733.60 | 1,231,220.70 | 780,359.25 | 2,144,321.10 | -525,227.85 | -646,783.4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以协议价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租赁交易。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金宗平、周前英 | 6,000,000.00 | 2023/11/8 | 2024/11/7 | 否 |
王小军 | 5,000,000.00 | 2023/9/8 | 2024/7/31 | 否 |
王小军 | 10,000,000.00 | 2022/9/19 | 2025/9/18 | 否 |
王小军 | 5,000,000.00 | 2023/4/6 | 2024/4/6 | 否 |
王小军 | 5,000,000.00 | 2023/5/9 | 2024/5/9 | 否 |
蒋建飞、胡强、韩丽、陈德仲 | 9,000,000.00 | 2023/6/26 | 2024/6/12 | 否 |
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单忠 | 10,800,000.00 | 2023/10/17 | 2024/10/17 | 否 |
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单忠 | 5,000,000.00 | 2023/2/27 | 2024/2/26 | 否 |
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单忠 | 4,000,000.00 | 2023/7/27 | 2024/7/25 | 否 |
胡有国、王芳、胡剑光 | 5,600,000.00 | 2023/10/17 | 2024/10/16 | 否 |
王丁睿、田洁 | 7,000,000.00 | 2023/9/5 | 2024/9/4 | 否 |
王丁睿、田洁 | 42,500,000.00 | 2023/10/17 | 2026/12/31 | 否 |
王丁睿、田洁 | 15,000,000.00 | 2023/6/16 | 2024/6/16 | 否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2023/3/30 | 2026/3/30 | 否 |
合计 | 148,9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的孙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1月08日与中行保山市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07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金宗平、周前英以房产、股权等抵押担保人民币60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90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 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09月05日与中国银行个旧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09月08日至2024年07月31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以个人定期存单质押担保人民币50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75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1,2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 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2年09月19日与招商银行红河分行签订质押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18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以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1,000万元进行质押担保以及本公司的子
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1,50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 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04月0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个旧市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04月06日至2024年04月06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以个人大额存单人民币500万元进行质押担保,总保证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50万元。
5、 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05月0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个旧市支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09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以个人大额存单人民币500万元进行质押担保,总保证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50万元。
6、 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6月26日与广发银行曲靖分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06月26日至2024年06月12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韩丽、陈德仲以房产抵押担保人民币90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1,35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2,2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人民币1,284万元。
7、 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17日与中国银行曲靖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7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单忠以房产抵押担保人民币1,08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1,62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2,7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
8、 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3月0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有效期自2023年02月27日至2024年02月26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单忠提供抵押担保合计人民币50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2023年07月25日签订补充担保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25日,为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75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1,2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人民币714万元。
9、 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7月26日与交通银行曲靖金陵支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07月27日至2024年07月25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单忠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40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60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10、 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7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有效期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胡有国、胡剑光、王芳房产抵押担保人民币56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84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11、 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09月05日与光大银行昆明金碧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04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丁睿、田洁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7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人民币625万元。
12、 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7日与中国银行大理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丁睿、田洁以信用担保及个人王丁睿、田洁股权质押担保,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5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1,0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
为人民币1,800万元。
13、 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06月27日与交通银行大理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06月16日至2024年06月16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丁睿、田洁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1,500万元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人民币9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14、 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03月30日与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三家塘分社签订抵押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03月30日至2026年03月30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苏培敏控制的企业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屋、土地抵押担保人民币1,900万元,总保证金额人民币1,9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85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53.94? | 609.23 |
其中: 股份支付费用 | 134.6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25,578,208.14 | 1,279,080.08 | 9,351,104.25 | 467,555.21 |
应收账款 | 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 24,690,032.43 | 1,234,501.62 | 20,970,451.20 | 1,048,522.56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211,760.05 | 871,609.87 | 13,552,439.23 | 685,074.18 |
应收账款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8,524,969.76 | 426,248.49 | 106,958.35 | 5,347.92 |
应收账款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6,645,741.31 | 370,259.56 | 6,848,458.78 | 355,183.38 |
应收账款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4,357,139.91 | 274,247.00 | 3,286,668.47 | 178,538.42 |
应收账款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3,675,879.08 | 183,793.95 | 5,596,585.42 | 279,829.27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3,587,499.54 | 179,374.98 | 2,668,119.64 | 133,405.98 |
应收账款 | 华润普仁鸿 (北京) 医药有限公司 | 3,231,677.39 | 390,621.87 | 1,809,683.99 | 182,099.40 |
应收账款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2,972,153.60 | 364,703.04 | 7,193,593.60 | 359,679.68 |
应收账款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2,816,074.29 | 140,803.71 | ||
应收账款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2,545,435.00 | 130,220.15 | 98,280.00 | 4,914.00 |
应收账款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2,105,986.78 | 105,929.09 | 3,884,082.99 | 194,322.47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1,750,491.60 | 87,524.58 | 1,140,860.75 | 57,043.04 |
应收账款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1,675,499.96 | 83,775.00 | 1,316,300.63 | 65,815.03 |
应收账款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1,646,326.40 | 82,316.32 | 596,924.64 | 29,846.23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1,629,147.44 | 81,457.37 | 4,298,610.76 | 214,930.54 |
应收账款 | 华润德信行医药(广东)有限公司 | 1,489,429.43 | 80,412.89 | 3,880,000.00 | 194,000.00 |
应收账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1,067,377.81 | 71,893.77 | 692,158.21 | 33,606.81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902,568.40 | 45,128.42 | 657,913.20 | 32,895.66 |
应收账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871,100.75 | 43,555.04 | 849,466.44 | 42,473.32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817,679.60 | 40,883.98 | 199,880.36 | 4,673.40 |
应收账款 | 华润徐州医药有限公司 | 656,544.00 | 32,827.20 | 263,476.00 | 13,173.80 |
应收账款 | 华润新龙 (山西) 医药有限公司 | 544,000.00 | 460,400.00 | 456,000.00 | 273,600.00 |
应收账款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 | 475,853.99 | 23,792.70 | 244,378.79 | 12,218.94 |
应收账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448,890.98 | 69,376.85 | 235,381.23 | 32,005.05 |
应收账款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440,933.09 | 22,046.65 | 376,888.90 | 18,821.85 |
应收账款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376,539.60 | 28,575.80 | 1,398,807.18 | 69,940.36 |
应收账款 | 华润新龙 (北京) 医药有限公司 | 279,208.24 | 21,334.79 | 1,567,925.13 | 214,279.74 |
应收账款 | 华润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202,380.00 | 10,119.00 | 586,902.00 | 29,345.10 |
应收账款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201,870.79 | 10,093.54 | 365,868.39 | 26,050.22 |
应收账款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20,000.00 | 200,000.00 | 100,000.00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185,544.00 | 185,544.00 | 184,056.96 | 184,056.96 |
应收账款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184,538.00 | 9,226.90 | 282,848.20 | 14,142.41 |
应收账款 | 华润亳州中药有限公司 | 134,660.00 | 6,733.00 | ||
应收账款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94,446.00 | 14,166.90 | 430,864.20 | 21,543.21 |
应收账款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 (随州) 有限公司 | 57,000.00 | 2,850.00 | 3,032,321.20 | 151,616.06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53,670.08 | 2,720.85 | 492,033.88 | 24,601.69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 46,428.13 | 6,964.22 | 238,400.11 | 11,920.01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 (上海) 有限公司 | 44,141.40 | 2,207.07 | 364,224.00 | 18,211.20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4,033.45 | 11,173.82 | ||
应收账款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131,068.01 | 19,660.2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111,564.00 | 16,734.60 | ||
应收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89,372.20 | 39,005.40 | 615,720.37 | 44,408.89 |
预付账款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468,834.13 | 564,394.97 | ||
预付账款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8,063.00 | 120,310.70 | ||
预付账款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197,520.35 | |||
预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42,840.31 | 186,415.82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25,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162,615.64 | 32,523.13 | 162,615.64 | 24,392.35 |
其他应收款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 (随州) 有限公司 | 100,000.00 | 7,750.00 | 135,000.00 | 7,750.00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5,084.11 | 254.21 | 239,659.09 | 11,982.95 |
其他应收款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255,124.42 | 25,512.44 |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关联方 | 91,221.70 | 10,422.36 | 199,454.72 | 22,320.13 |
应收票据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1,859,413.93 | 1,551,906.56 | ||
应收票据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1,774,569.60 | |||
应收票据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1,032,552.16 | |||
应收票据 | 华润海南裕康医药有限公司 | 960,206.40 | |||
应收票据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37,064.40 | |||
应收票据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8,107.2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19,495,094.14 | 1,912,356.55 |
应付账款 | 海南晴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4,484,672.74 | 1,786,965.87 |
应付账款 | 云南圣火三七药业有限公司 | 4,220,183.49 | |
应付账款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3,347,500.00 | 636,000.00 |
应付账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1,923,199.19 | 1,035,914.54 |
应付账款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1,024,344.00 | 711,650.97 |
应付账款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623,832.57 | 14,867.26 |
应付账款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545,200.00 | 12,204.00 |
应付账款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 (济南) 有限公司 | 161,275.00 | 422,842.40 |
应付账款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151,789.76 | 102,564.10 |
应付账款 |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116,180.00 | 263,700.00 |
应付账款 | 其他关联方 | 12,828.36 | 253,255.47 |
其他应付款 | 蒋建飞 | 9,770,000.00 | 6,799,339.87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695,828.49 | 675,828.49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517,483.58 | 478,913.58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254,801.00 | 254,801.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212,000.00 | 279,958.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147,800.00 | 67,918.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86,520.00 | 212,020.00 |
其他应付款 | 苏培敏 | 1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芳 | 6,1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胡剑光 | 4,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丁睿 | 1,83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赖选英 | 1,8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胡强 | 1,6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韩丽 | 1,6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小军 | 1,271,629.90 | |
其他应付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571,092.90 | |
其他应付款 | 鲁新宏 | 246,773.77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501,268.41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126,530.70 |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关联方 | 348,831.45 | 544,718.97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716,982.65 | 17,280.00 |
合同负债 | 华润襄阳医药有限公司 | 233,982.48 | 334,151.99 |
合同负债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124,515.02 | 173,819.66 |
合同负债 | 华润新龙 (山西) 医药有限公司 | 31.86 | 114,063.36 |
合同负债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629,911.49 | |
合同负债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398,230.09 | |
合同负债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152,368.16 | |
合同负债 | 其他关联方 | 388,219.88 | 560,321.54 |
租赁负债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640,544.78 | 6,197,286.54 |
租赁负债 | 办公室房租 - 王芳 | 1,114,007.63 | 289,680.99 |
租赁负债 | 王丁睿 | 5,283,696.80 | |
租赁负债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 103,974.01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除了租赁负债外,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级管理人员 | 1,013,772 | 4,845,827.77 | ||||||
合计 | 1,013,772 | 4,845,827.77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照授予日2021年5月10日的收盘价格(人民币8.94元/股)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 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167,676.17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和九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5月10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2,560,023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30%和20%。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560,023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6月6日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022年6月16日1,280,01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上市。
2022年,本公司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员工所持有的激励计划下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023年,本公司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5名员工所持有的激励计划下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3,845股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529,927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013,772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导致应付职工股权回购款减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股权回购款余额为人民币2,669,918.30元 (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940,259.84元) 。
2023年注销因离职而 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员工所持有的激励计划相应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461,398.35元,同时转回解锁限售期对应的摊销相应减少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1,574,314.09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中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167,676.17元。
2023年已完成第一批限制性股票注销,合计268,800股,相应库存股账面金额减少人民币2,730,198.35元,详见附注七、56,库存股的变动如下:
授予对象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注销 | 期末余额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级管理人员 | 1,280,012 | 13,149,583.01 | -268,800.00 | -2,730,198.35 | 1,011,212 | 10,419,384.66 |
合计 | 1,280,012 | 13,149,583.01 | -268,800.00 | -2,730,198.35 | 1,011,212 | 10,419,384.66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高级管理人员 | -1,074,129.72 | |
合计 | -1,074,129.72 |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高级管理人员 | 4.16元/股 | 0.36年 |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担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资本承诺 | 3,231,659.59 | 3,745,750.00 |
投资承诺(注) | 25,000,000.00 | |
合计 | 3,231,659.59 | 28,745,750.00 |
注:根据杭州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公司通过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认缴份额。全体合伙人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50%,剩余出资款由普通合伙人根据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及2023年支付出资款人民币2,500.00万元,合计人民币5,000.00万元已支付完毕。
(2).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本集团无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3月20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批准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经营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医药行业分部和药品批发分部。
分部资产不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公允价格制定。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信息
2023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医药行业分部 | 药品批发分部 | 未分配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4,364,291,192.00 | 3,338,830,064.83 | 7,703,121,256.83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39,706,408.08 | 30,593,688.52 | -370,300,096.60 | ||
营业成本和费用 | 4,278,424,474.64 | 3,343,239,570.58 | -349,865,760.90 | 7,271,798,284.32 | |
投资收益 | 5,115,918.11 | 12,196,307.79 | 17,312,225.90 | ||
资产处置收益 | 538,513.14 | 439,753.77 | 978,266.91 | ||
其他收益 | 111,115,500.78 | 6,740,825.12 | 117,856,325.9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193,178.86 | -4,167,086.00 | 1,026,092.86 | ||
分部营业利润 | 547,536,236.33 | 33,364,761.66 | 8,029,221.79 | -20,434,335.70 | 568,495,884.08 |
营业外收入 | 3,489,487.66 | 2,572,783.79 | 6,062,271.45 | ||
营业外支出 | 9,606,038.32 | 1,332,218.07 | 10,938,256.39 | ||
利润总额 | 541,419,685.67 | 34,605,327.38 | 8,029,221.79 | -20,434,335.70 | 563,619,899.14 |
所得税费用 | 120,934,613.08 | 6,741,148.42 | -18,198,577.91 | 109,477,183.59 |
净利润 | 420,485,072.59 | 27,864,178.96 | 26,227,799.70 | -20,434,335.70 | 454,142,715.55 |
分部资产总额 | 7,048,639,388.15 | 2,496,695,139.99 | 582,222,333.01 | -562,173,587.98 | 9,565,383,273.17 |
报表资产总额 | 7,048,639,388.15 | 2,496,695,139.99 | 582,222,333.01 | -562,173,587.98 | 9,565,383,273.17 |
分部负债总额 | 2,754,972,466.00 | 1,908,145,388.86 | 8,303,943.04 | -582,607,923.69 | 4,088,813,874.21 |
报表负债总额 | 2,754,972,466.00 | 1,908,145,388.86 | 8,303,943.04 | -582,607,923.69 | 4,088,813,874.21 |
其中: | |||||
折旧 | 126,235,416.96 | 25,312,511.94 | -1,544,542.27 | 150,003,386.63 | |
摊销 | 36,645,227.18 | 16,959,282.35 | 53,604,509.53 | ||
利息收入 | 11,410,989.36 | 637,371.89 | 12,048,361.25 | ||
利息费用 | 11,706,568.79 | 12,331,052.06 | -2,447,658.14 | 21,589,962.71 | |
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 | -114,631,487.00 | -4,161,564.69 | -118,793,051.69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 -186,246.18 | -186,246.18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 23,790,872.85 | 23,790,872.85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非流动资产 | 1,693,272,632.08 | 258,843,788.19 | 558,431,460.16 | 2,510,547,880.43 | |
资本性支出 | |||||
其中:在建工程支出 | 38,511,973.98 | 38,511,973.98 | |||
购置固定资产支出 | 59,852,080.36 | 2,150,017.04 | 62,002,097.40 | ||
购置无形资产支出 | 1,327,731.93 | 3,181,779.50 | 4,509,511.43 |
2022年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医药行业分部 | 药品批发分部 | 未分配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4,556,102,712.48 | 3,725,960,743.97 | 8,282,063,456.4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47,958,158.54 | 39,554,009.16 | -387,512,167.70 | ||
营业成本和费用 | 4,570,614,728.49 | 3,760,629,367.69 | -384,990,307.18 | 7,946,253,789.00 | |
投资收益 | 8,963,150.20 | -2,978,478.72 | 5,984,671.48 | ||
资产处置收益 | 15,017,573.81 | 188,679.24 | 15,206,253.05 |
其他收益 | 124,880,050.87 | 4,593,929.51 | 129,473,980.3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98,381.92 | 11,271,686.67 | 10,673,304.75 | ||
分部营业利润 | 481,708,535.49 | 9,667,994.19 | 8,293,207.95 | -2,521,860.52 | 497,147,877.11 |
营业外收入 | 1,694,240.56 | 1,092,244.01 | 2,786,484.57 | ||
营业外支出 | 20,871,983.80 | 1,775,784.51 | 22,647,768.31 | ||
利润总额 | 462,530,792.25 | 8,984,453.69 | 8,293,207.95 | -2,521,860.52 | 477,286,593.37 |
所得税费用 | 93,351,844.68 | 17,204,611.52 | -18,729,154.71 | 91,827,301.49 | |
净利润 | 369,178,947.57 | -8,220,157.83 | 27,022,362.66 | -2,521,860.52 | 385,459,291.88 |
分部资产总额 | 6,899,798,589.31 | 2,527,184,415.89 | 566,216,573.90 | -561,241,359.26 | 9,431,958,219.84 |
报表资产总额 | 6,899,798,589.31 | 2,527,184,415.89 | 566,216,573.90 | -561,241,359.26 | 9,431,958,219.84 |
分部负债总额 | 2,871,496,494.64 | 1,966,393,254.98 | 10,644,275.66 | -559,097,777.81 | 4,289,436,247.47 |
报表负债总额 | 2,871,496,494.64 | 1,966,393,254.98 | 10,644,275.66 | -559,097,777.81 | 4,289,436,247.47 |
其中: | |||||
折旧 | 125,097,328.11 | 17,287,067.88 | 142,384,395.99 | ||
摊销 | 49,447,963.59 | 16,968,539.06 | 66,416,502.65 | ||
利息收入 | 4,872,101.89 | 1,196,173.38 | 6,068,275.27 | ||
利息费用 | 27,964,666.78 | 12,766,165.53 | 40,730,832.31 | ||
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 | -84,429,287.56 | -26,309,700.41 | -110,738,987.97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 | -254,874.52 | -254,874.52 | |||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 23,977,119.03 | 23,977,119.03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非流动资产 | 1,857,616,251.97 | 241,750,224.41 | 542,239,454.83 | 2,641,605,931.21 | |
资本性支出 | |||||
其中:在建工程支出 | 51,223,944.24 | 51,223,944.24 | |||
购置固定资产支出 | 41,498,977.39 | 2,357,850.56 | 43,856,827.95 | ||
购置无形资产支出 | 19,580,307.24 | 1,347,033.92 | 20,927,341.16 |
(2)地区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地区列示的有关取得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下同)的信息见下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或购买产品的客户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非流动资产是按照资产实物所在地(对于固定资产而言)或被分配到相关业务的所在地(对无形资产和商誉而言)或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国家或地区 | 对外交易收入总额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
中国 | 7,583,926,839.32 | 8,128,246,024.07 | ?1,957,835,507.74 | 2,093,391,664.02 |
其中:中国大陆 | 7,574,416,955.14 | 8,120,091,806.06 | ??1,957,835,507.74 | ?2,093,391,664.02 |
中国香港 | 9,509,884.18 | 8,154,218.01 | ||
国外 | 116,758,209.94 | 150,432,652.75 | 18,071,785.38 | 29,951,931.43 |
合计 | 7,700,685,049.26 | 8,278,678,676.82 | 1,975,907,293.12? | 2,123,343,595.45 |
(3)主要客户
2023年度,无单个客户的收入达到本集团营业收入的10%。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48,950,961.71 | 680,323,816.98 |
1年以内小计 | 348,950,961.71 | 680,323,816.98 |
1至2年 | 17,662,309.73 | 31,194,996.91 |
2至3年 | 11,426,367.03? | 7,386,620.65 |
3年以上 | 62,755,492.59? | 55,849,463.01 |
合计 | 440,795,131.06 | 774,754,897.5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920,736.89 | 5.20 | 22,559,382.14 | 98.42 | 361,354.75 | 57,880,596.07 | 7.47 | 22,803,882.94 | 39.40 | 35,076,713.13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920,736.89 | 5.20 | 22,559,382.14 | 98.42 | 361,354.75 | 57,880,596.07 | 7.47 | 22,803,882.94 | 39.40 | 35,076,713.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7,874,394.17 | 94.80 | 41,630,586.07? | 9.96 | 376,243,808.10 | 716,874,301.48 | 92.53 | 38,568,764.91 | 5.38 | 678,305,536.57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1,976,144.96 | 25.40 | 41,630,586.07 | 37.18 | 70,345,558.89 | 100,105,650.48 | 12.92 | 38,568,764.91 | 38.53 | 61,536,885.57 |
昆药集团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 | 305,898,249.21? | 69.40 | 305,898,249.21 | 616,768,651.00 | 79.61 | 616,768,651.00 | ||||
合计 | 440,795,131.06 | 100.00 | 64,189,968.21 | 14.56 | 376,605,162.85 | 774,754,897.55 | 100.00 | 61,372,647.85 | 7.92 | 713,382,249.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3,057,496.65 | 3,057,496.65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其他金额较小单位 | 19,863,240.24 | 19,501,885.49 | 98.18 | 大多数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22,920,736.89 | 22,559,382.14 | 98.4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2,326,075.79 | 2,616,303.79 | 5.00 |
1至2年 | 14,591,660.77 | 2,188,749.12 | 15.00 |
2至3年 | 4,148,389.57 | 1,244,516.87 | 30.00 |
3年以上 | 40,910,018.83 | 35,581,016.29 | 86.97 |
合计 | 111,976,144.96 | 41,630,586.07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公司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根据账龄信息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预期信用损失率基于过去3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公司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803,882.94 | 244,500.80 | 22,559,382.1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568,764.91 | 6,514,027.03 | 3,452,205.87 | 41,630,586.07 | ||
合计 | 61,372,647.85 | 6,514,027.03 | 3,696,706.67 | 64,189,968.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79,165,884.94 | 179,165,884.94 | 40.65? |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76,221,310.85 | 76,221,310.85 | 17.29 | ||
海南天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0,384,206.19 | 30,384,206.19 | 6.89 | ||
客户4 | 16,347,058.20 | 16,347,058.20 | 3.71 | 817,352.91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575,019.36 | 9,575,019.36 | 2.17 | ||
合计 | 311,693,479.54 | 311,693,479.54 | 70.71 | 817,352.91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311,693,479.54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70.7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817,352.91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92,467,246.37 | 645,429,839.44 |
合计 | 792,467,246.37 | 645,429,839.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249,394,151.46 | 352,413,873.74 |
1年以内小计 | 249,394,151.46 | 352,413,873.74 |
1至2年 | 334,903,862.68 | 292,525,947.79 |
2至3年 | 208,676,972.73 | 1,961,041.48 |
3年以上 | 6,378,481.58 | 4,612,669.56 |
合计 | 799,353,468.45 | 651,513,532.57 |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集团内关联方款项 | 775,869,559.66 | 625,568,815.40 |
往来款 | 7,088,399.06 | 12,423,868.64 |
保证金及押金 | 16,129,894.28 | 10,619,819.56 |
备用金 | 265,615.45 | 2,901,028.97 |
合计 | 799,353,468.45 | 651,513,532.5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27,215.82 | 1,009,415.75 | 4,447,061.56 | 6,083,693.1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08,228.94 | 108,228.94 | 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4,081.44 | 867,434.39 | 1,321,515.83 | |
本期转回 | 543,986.88 | 543,986.8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5,000.00 | 25,000.0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54,081.44 | 1,985,079.08 | 4,447,061.56 | 6,886,222.0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083,693.13 | 1,321,515.83 | 543,986.88 | 25,000.00 | 6,886,222.08 | |
合计 | 6,083,693.13 | 1,321,515.83 | 543,986.88 | 25,000.00 | 6,886,222.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490,434,763.70 | 61.35 | 往来款 | 1-3年 |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105,699,196.49 | 13.22 | 往来款 | 1-3年 | |
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0,609,245.83 | 7.58 | 往来款 | 1-3年 |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39,631,997.39 | 4.96 | 往来款 | 1-2年? | |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31,887,624.80 | 3.99 | 往来款 | 1-2年? | |
合计 | 728,262,828.21 | 91.10 |
(2).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68,276,866.38? | 7,350,661.10 | 1,760,926,205.28 | 1,764,212,370.57 | 1,764,212,370.5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174,993.89 | 23,174,993.89 | 23,563,687.37 | 23,563,687.37 | ||
合计 | 1,791,451,860.27 | 7,350,661.10? | 1,784,101,199.17 | 1,787,776,057.94 | 1,787,776,057.9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609,610,708.73 | 609,610,708.73? |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335,414,797.51 | 335,414,797.51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249,967,229.46 | 249,967,229.46 |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91,234,622.82 | 91,234,622.82 |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84,035,409.13 | 84,035,409.13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163,326.97 | 69,163,326.97 |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63,565,085.94 | 63,565,085.94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048,808.52 | 60,048,808.52 | ||||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50,457,018.21 | 50,457,018.21 | ||||
KPCNukusHerbalTechnology(昆明制药努库斯植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018,077.40 | 50,018,077.40 |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8,811,600.00 | 38,811,600.00 | ||||
江西良生医药有限公司 | 6,610,600.00 | 6,610,600.00 | 3,610,600.00? | 3,610,600.00? | ||
海南天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6,540,017.76 | 6,540,017.76 | ||||
KBNInternationalCorp | 6,397,200.00 | 6,397,200.00 | ||||
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6,100,000.00 |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
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禄丰县)有限责任公司 | 3,850,000.00 | 3,850,000.00 |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2,337,991.82 | 2,175,504.29 | 162,487.53? | |||
康威尔医药技术有限公司(KonvoyPharmaceuticalTechnologyCorp) | 1,435,720.00 | 1,435,720.00 | 1,435,720.00 | 1,435,720.00 | ||
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760,000.00 | 760,000.00 | 0.00 | |||
世通商贸有限公司 | 49,815.20 | 49,815.20 |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海南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304,341.10 | 2,304,341.10 | 2,304,341.10 | 2,304,341.10 |
云南省三七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合计 | 1,764,212,370.57 | 12,000,000.00? | 7,935,504.29? | 1,768,276,866.28? | 7,350,661.10? | 7,350,661.10? |
1、2023年云南昆康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参见附注九、4。
2、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和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均已于2023年8月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563,687.37 | -388,693.48 | 23,174,993.89 | ||||||||
小计 | 23,563,687.37 | -388,693.48 | 23,174,993.89 | ||||||||
合计 | 23,563,687.37 | -388,693.48 | 23,174,993.89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41,365,274.72 | 436,968,596.47 | 1,195,521,282.96 | 436,607,703.23 |
其他业务 | 153,094,670.63 | 114,756,728.03 | 553,759,991.71 | 511,306,252.45 |
合计 | ?1,294,459,945.35? | ?551,725,324.50 | 1,749,281,274.67 | 947,913,955.68 |
其中:合同产生的收入 | 1,291,872,893.66? | 1,749,281,274.67 | ||
其他收入 | 2,587,051.6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昆药集团-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天然植物药系列 | 925,193,571.31 | 330,913,531.45 | 925,193,571.31 | 330,913,531.45 |
化学合成药 | 216,008,990.61 | 105,956,483.89 | 216,008,990.61 | 105,956,483.89 |
外购药品 | 40,654,644.31 | 47,714,327.78 | 40,654,644.31 | 47,714,327.78 |
其他 | 110,015,687.43 | 66,986,805.93 | 110,015,687.43 | 66,986,805.93 |
合计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235,985,941.87 | 518,972,441.38 | 1,235,985,941.87 | 518,972,441.38 |
国外 | 55,886,951.79 | 32,598,707.67 | 55,886,951.79 | 32,598,707.67 |
合计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药品销售业务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合计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合计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1,291,872,893.66 | 551,571,149.0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本公司的业务履约期间较短,业务收入的主要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考虑到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之后,于2023年12月31日之后,本公司没有重大剩余履约义务。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45,636.90 | 8,764,781.2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8,693.43 | -13,516.9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49,611.91 | 14,100.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115,918.11 | 8,963,150.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418,812.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1,600,372.33 | -3,138,453.94 |
合计 | 10,823,622.00 | 15,008,873.61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158,867.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966,264.7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626,465.1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52,934.3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4,500.8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74,403.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115,918.1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78,960.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3,363.26 | |
合计 | 109,568,222.80 |
注:上述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的规定执行。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64 | 0.59 | 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58 | 0.44 | 0.4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邱华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