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祥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人孔祥银,作为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述职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现场出席董事会4次,对44个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报告期共列席股东大会2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3年,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明确的判断。
1、报告期,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
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计划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报告期,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宋立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报告期,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参加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相关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到生产现场检查铝合金生产线、新能源产品生产线等相关工作。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在履职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不存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在修订《公司章程》时,强调对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明确并畅通中小股东的维权方式及渠道。对利润分配等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列席股东大会时,提醒公司对涉及中小股东的议案单独计票。
六、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及相关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十分注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工作
2023年2月2日,参加中上协组织的直播培训“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权责利与抗辩之道”,3月30日组织的“不战而胜、控制权争夺的巅峰对决”培训;3月2日,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全面注册制改革综述”网络培训; 3月13日,中基协组织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政策解读”专题培训会;7月29日-30
日,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线上培训交流活动,完成了独立董事权力与义务、持续监督指引、上市规则解读等五场培训。通过培训与学习,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发生。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孔祥银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