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公告编号:临2024-01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松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经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定价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是必须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 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60,000.00 | 22,150.00 | 1、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资金拆借额度未及预期,资金占用费相应减少;2、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出售资产、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及为关联方提供贷款或担保的规模未及预期。 | |
其他 |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 | 1,800.00 | 1,116.75 | ||
房屋租赁 | 300.00 | 269.29 | |||
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 | 500.00 | 103.45 | |||
为关联方贷款或提供担保(融资担保公司正常业务) | 15,000.00 | 8,980.00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关键管理人员 | 400.00 | 227.51 | ||
小 计 | 18,000.00 | 10,697.00 | |||
合 计 | 78,000.00 | 32,847.00 |
注:上述发生额涉及四舍五入存在尾差,下同。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明细如下:
(1)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2023年度发生额 | 定价方式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76,500,000.00 | 协议利率 |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协议利率 |
(2)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
单位:元
关联方 | 2023年度 | 定价方式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606,733.35 | 协议利率 |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294,222.22 | 协议利率 |
(3)购买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采购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安徽省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农副产品 | 142,612.95 |
安徽省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农副产品 | 33,991.91 |
安徽省瑞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农副产品 | 46,604.74 |
安徽省瑞隆印务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印刷 | 5,587.79 |
安徽迎客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司子公司 | 农副产品 | 42,761.99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绿植管护 | 49,977.32 |
霍山县辉隆君澜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及其子公司 | 服务 | 55,020.82 |
②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供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15,419.81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16,637.74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手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3,113.21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 | 10,716.98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德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清收服务 | 35,566.98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马鞍山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清收服务 | 576,429.19 |
(4)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期没有发生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
②公司作为承租人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续: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304,034.03 | 2,290,441.60 | 244,675.21 | 210,307.11 | 144,180.36 | -52,495.46 |
(5)关联方贷款
单位:元
关联方 | 贷款金额 | 贷款余额 | 贷款起始日 | 贷款到期日 | 收取利息 | 利率 |
安庆市皖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0/8/3 | 2023/8/3 | 862,304.77 | 协议利率 | |
安庆市皖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500,000.00 | 6,333,333.34 | 2022/11/18 | 2025/11/18 | 584,380.14 | 协议利率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2/9/29 | 2023/9/29 | 1,179.25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2023/1/4 | 2023/4/4 | 47,995.28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3/1/10 | 2023/4/10 | 16,509.43 | 协议利率 |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3/1/12 | 2023/4/12 | 726,415.10 | 协议利率 | |
安徽德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8,000,000.00 | 2023/11/30 | 2024/4/30 | 72,641.51 | 协议利率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2,300,000.00 | 2023/1/11 | 2024/1/13 | 150,069.57 | 协议利率 |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6 | 2023/7/4 | 117,924.53 | 协议利率 |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3/1/9 | 2023/7/7 | 601,415.09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000,000.00 | 2023/4/26 | 2024/4/19 | 133,298.75 | 协议利率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1,500,000.00 | 2023/5/9 | 2024/5/2 | 协议利率 | |
合肥绿叶生态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2023/11/2 | 2024/1/30 | 59,669.81 | 协议利率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3/9/14 | 2023/12/13 | 193,710.69 | 协议利率 | |
安徽辉隆亦恒汽车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2022/7/27 | 2023/3/31 | 31,611.97 | 协议利率 | |
万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22/11/17 | 2023/5/17 | 93,440.00 | 协议利率 |
注:定价参照非关联方贷款利率。
(6)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本期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 2023年度 | 定价方式 |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7,758,260.02 | 协议费率 |
关联方 | 2023年度 | 定价方式 |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508,333.33 | 协议费率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27.51万元 | 244.30万元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 50,000.00 | 22,150.00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供销体系优势,深挖供销社业务资源,做好产业整合和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为农服务能力。 | |
其他 | 向关联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担保费 | 2,000.00 | 1,116.75 | ||
房屋租赁 | 300.00 | 269.29 | |||
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 | 1,000.00 | 103.45 | |||
为关联方贷款或提供担保(融资担保公司正常业务) | 20,000.00 | 8,980.00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关键管理人员 | 400.00 | 227.51 | ||
小 计 | 23,700.00 | 10,697.00 | |||
合 计 | 73,700.00 | 32,847.00 |
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87.51%的股权,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2019年7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复,同意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改制为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9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主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粮食)、干鲜果品、日用杂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建材、普通机械销售;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商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系统商品进出口业务等,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涉及农资流通、农品产供销、再生资源、农村金融、园林绿化、房地产等领域。
(二)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经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批准成立、由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现代科技创新型综合产业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68,936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新型材料研发及销售;先进装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信息产品、金属制品的研发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与销售;煤炭及煤炭制品、焦炭、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金属结构、机械零件、零部件、模具、建筑材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通讯设备、稀土功能材料、棉麻制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装备生产及售后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农业科技开发、服务与咨询;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财税顾问、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预计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常业务运营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会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和业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未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