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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环保: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唐福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5,207,128.31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4,195,627.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75,506,443.79元,减去2023年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26,140,204.24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50,377,740.31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2024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3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0,689,402.11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5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在H股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创业环保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母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母公司、集团公司本公司不包含子公司的母公司
天津城投、城投集团、天津城投集团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投资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生态城公司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渤海化工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河公司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佳源兴创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佳源鑫创天津佳源鑫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佳源滨创天津佳源滨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佳源天创天津佳源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乐城置业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元易诚公司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水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贵州公司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宝应公司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曲靖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阜阳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杭州公司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文登公司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静海公司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西安公司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凯英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国公司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武汉公司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津宁创环公司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山东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创环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天创公司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颍上公司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长沙天创水务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长沙天创环保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临夏公司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安徽公司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合肥公司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大连春柳河公司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公司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洪湖天创水务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含山创业公司含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含山创环公司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界首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赤壁公司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施秉公司施秉贵创水务有限公司
德清公司德清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国津天创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创业建材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
汉寿公司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酒泉公司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国控津城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康博公司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永辉公司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东营公司东营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洪湖天创环保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会泽公司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霍邱公司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山东郯创公司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西青天创公司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国际机械公司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天创绿能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创环境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恩施公司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创业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TCEP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唐福生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公司香港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牛波曹尔容朱凡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香港中环环球大厦22楼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电话86-22-23930128852-21629620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852-2501002886-22-23930126
电子信箱niu_bo@tjcep.comcosec@tjcep.comzhu_fan@tjcep.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2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05年4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变更至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2020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变更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2层。
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00381
公司网址http://www.tjcep.com
电子信箱tjcep@tjcep.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创业环保600874渤海化工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天津渤海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杜凯、刘莉莉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信息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马滨、葛馨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466,508.30452,216.703.16453,55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20.7075,125.4015.1769,31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874.2066,366.2017.3461,359.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01.5091,205.108.7793,680.80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2,217.70847,947.307.58712,019.80
总资产2,446,065.402,296,967.406.492,106,529.2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0.517.84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0.517.84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4511.11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99.88增加0.01个百分点1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58.78增加0.17个百分点9.00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97,663.50113,233.10115,300.40140,31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93.9022,990.7022,338.2020,39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082.3021,049.9020,234.5017,507.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53.0081,428.3010,630.9016,995.3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10-256.50-70.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9,501.009,700.009,183.9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34.001,022.70346.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7.50-65.60-26.40
减:所得税影响额1,666.301,707.601,578.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0.40-66.20-104.50
合计8,646.508,759.207,959.1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本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为中心,以巩固运营、开发与建设实力为基础,以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为主要方式,强化经营管理,加大管理提升、风险防控、成本管控、科创体系优化等工作力度,明晰发展思路,推动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策略的实现。

1.保证存量业务稳定运营,降本增效

公司水务业务及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光伏发电业务、污泥处理处置及危废等主营业务均保持了稳定、安全的运营状态,总体达成年度计划各项要求。在保障运营安全的基础上大力挖掘以水务业务为主的存量项目潜力,例如通过厂网协同及运营协调机制的建立,持续提升污水处理业务量;通过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拓展再生水供水范围等。同时通过运营管理体系的优化、精细化管理及运营标准化的实施以及数字智慧化系统的建立及应用,多措并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及能耗管控,加之集中采购等举措,使各项业务的生产运营成本得到合理有效的降低。

2.积极拓展增量巩固业务发展新格局

持续巩固水处理和水资源利用核心主业,优化本集团市场开发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开发激励政策,积极应对PPP新政,不断提升项目策源策划能力。成功落地克拉玛依南郊、湖北恩施、安徽含山二期、瓮安项目4个,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7万吨/日;积极推进战略新业务开拓,积累开发经验,形成项目储备,年内开工建设津沽、北仓、咸阳路3座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对应发电能力27.7MWp;取得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能源站项目,新增供冷供热服务面积

50.33万平方米;获取污泥脱水干化系统运维等项目;突出发展轻重结合业务模式,大力发展轻资产业务,年内拓展多个轻资产项目,实现收入1.47亿元。

3.持续深化企业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改革任务及提升措施的落实,通过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企业管理、公司治理等多方面举措对标一流企业,加大改革力度。如在薪酬激励方面,一方面完善职业经理人薪酬考核体系,建立修改对应的薪酬与考核制度,一方面以市场化为目标重塑员工薪酬绩效体系,实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协调增减,建立了以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绩效考核等为依据的薪酬分配体系并制订发布本部员工薪酬考核相关制度。

4.持续优化管控体系提升管理效能

以“做强总部、做实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做优项目公司”为原则开展组织变革,调整公司本部组织架构、优化区域公司布局,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环保治理重点区域,设立京津冀区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及西南区域五大区域公司发展平台。推动完成双碳及新能源业务发展平台、污泥处理及固废资源化业务发展平台、轻资产业务发展平台以及科技研发与产品孵化业务发展平台及载体的组建工作。并构建集团本部-区域(专业公司)-项目三层次管理架构及管控体系,突出区域、专业公司、项目公司重点职能,加大其经营发展主动性、积极性,提高管理效率。

5.优化科技管理体系,强化科技赋能

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科技研发和生产技术革新,本公司2023年成立“双碳”研究中心,建设双碳实践培训基地,打造天津市域范围内双碳研究实践平台,重塑科技管理机制,将运营、生产与研发密切结合,以问题促研发,强化推动研发成果转化与推广通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在绿色低碳技术上获得突破性进展,为不断压降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能开辟新空间。同时以数字化建设为基础,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信息共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6.聚焦各项发展风险防范提升管控成效

报告期内,本公司有效统筹集团范围内各项融资工作,合理做好贷款置换,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强化应收压降工作,建立应收激励机制;加强业财融合,搭建以全面预算管理思路为底层逻辑的数字化财务管控体系;持续优化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强化依法治企,推进法务审核贯穿经营活动全过程;深化内部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坚持源头严防和过程监管相结合,以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为抓手,构建管投向、管回报、管风险的闭环管理机制;坚持协同监督,整合纪检、审计、财务、法律等部门监督资源,分类管控薄弱环节,持续化解遗留问题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政策可能对水务环保行业的商业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该政策聚焦于使用者付费项目,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因此,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项目其项目模式可能根据政策要求发生变化,如果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有可能导致水务环保项目建设与运营环节分开进行,建设环节由政府出资、企业建设,而运营环节则由企业托管运营。该政策的目标在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一方面避免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增加,另一方面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并以特许经营模式清晰界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各方权责利关系。这实际上是弱化了原机制中地方政府融资功能,并且要求水务环保企业进一步关注技术、工艺、运营能力的提升。此外,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该政策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开发、城市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污水源热泵技术推广、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植物除臭剂和环保型絮凝剂等新型绿色药剂研发使用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光伏发电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23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全年累计为291965万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太阳能发电为60949万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为44134万千瓦,同比增长20.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将有力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进一步增强绿电消费的公信力;将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有助于光伏发电产业提高边际收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新型储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的提升、新能源开发消纳规模不断加大,新型储能逐渐成为催生能源工业新业态、打造经济新引擎的突破口之一。已经出台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推动“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当前新能源配储规模持续扩大,有力支撑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但是也面临着储能配比要求不够灵活、利用率不高、缺少必要的成本回收机制等问题。未来转型发展的方向在于统筹规划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一方面以独立共享储能为重点制定规划布局,采用自建、租赁、共享等多种方式,按照新能源开发规模一定比例提供灵活调节能力的储能配备,另一方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给与参与主体设定科学的成本回收机制。

在危废处理业务领域,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为《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和去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化,主要业务由基础业务及战略新业务构成。基础业务包括市政污水处理、供水、再生水等领域业务,是本公司收入和利

润的主要来源;战略新业务包括新能源供冷供热、光伏发电、危废业务、污泥处置等,在盈利能力、经济附加值、投资回收期等方面,与基础业务形成互补,优化整体业务结构。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权益类污水处理业务规模27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断点连通管网

26.1公里,其他水务业务规模与期初相比没有重大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水务业务总规模为617.535万立方米/日。权益类水务业务总规模579.875万立方米/日,其中污水处理规模

506.375万立方米/日,供水业务规模31.5万立方米/日(包括自来水、工业供水),再生水规模42万立方米/日,上述项目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委托运营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为31.66万立方米/日,再生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供水业务模式以BOT、TOT、PPP模式为主,再生水业务经营模式以生产销售再生水获得销售收入,及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服务获得收入为主,与期初相比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新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1)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新增服务面积50.33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总服务面积390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天津,经营模式仍以BOT为主,服务面积的增加主要是因为获取天津市金钟河城市更新南侧片区能源站项目。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1.6MWp,截至报告期末,总设计装机容量31MWp,项目主要分布在天津、大连;经营模式以市场化定价模式为主。

(3)危废业务方面,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包括处置能力共

18.13万吨/年的4个项目,一座规模2万吨/年的收储、转运项目,一座总库容31.46万吨的填埋项目,废物综合利用规模7.8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两省。危废业务在获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采用充分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在地方政府指导价的引导下,自行选择产废单位,为其提供危废处置服务,收取危废处置服务费。

(4)污泥处置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总规模为2810吨/日,主要分布在天津、甘肃、浙江、安徽。其中权益类污泥处置业务为临夏污泥项目、津南污泥厂项目,规模为890吨/日,其余污泥处置项目为委托运营模式,规模为1920吨/日。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仍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安全、稳定、达标、高效的运营能力;(2)实用、领先、系统、持续的研发能力;(3)专业、尽责、合作、创新的员工团队;

(4)诚信、担当、规范、稳健的企业信誉。上述四项核心竞争力相辅相成,企业诚信、员工用心,技术创新最终使客户放心,形成良好的创业环保品牌影响力。

经过2023年的发展,公司进一步巩固自身优势,全面提升竞争能力。

(1)持续巩固提升运营优势。编制审定全业务生产成本定额、新版运营计划统计报表,编制完成大运营体系“六化”构建方案,精管理、严管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效率、降能耗;强化运营生产调度,建立污水厂运行质量评价体系,整理分析评价项目运营情况,并与年度运营计划统计工作联动,诊断各项目成本压降突破口;持续推进公司数字化转型建设,完成全部5个区域公司污水处理厂物联网平台接入工作,集中汇聚各运营单位数据资源,推动业务和管理的数字智慧转型。

(2)持续巩固提升科技优势。2023年完成国家级课题验收1项,开展18项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获得协同发展与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天津市创新方法大赛等科技奖励8项,首次获得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奖,集中发布环保新产品11项。全年获得授权专利47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项,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

(3)持续优化员工激励机制和人才管理。2023年,本公司重塑了绩效薪酬体系,按照以岗定薪的思路,充分发挥以绩定酬的激励作用,强化员工薪酬与公司业绩的关联性,激发员工动力;同时通过市场化引进优秀专业型人才,通过人才的差异化管理助力本公司价值创造和企业发展。

(4)持续打造牌影响力。2023年,本公司连续第十八年荣获“中国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连续六年入选“中国环境企业50强”;旗下津沽、咸阳路污水厂于分别被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授予

“2023年天津市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称号;佳源公司“区域综合能源站”被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授予“天津市低碳(零碳)应用场景;阜阳公司荣获阜阳市首届城镇污水处理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曲靖公司获“云南供水行业202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经营单位在各自领域践行企业使命,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整体业务运营平稳。与上年度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以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再生水、新能源供冷供热、道路收费、危废业务、科技成果转化等为主,是本公司2023年度业绩主要来源。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6,50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6%;利润总额110,621.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6,52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1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66,508.30452,216.703.16
营业成本284,451.70298,603.80-4.74
销售费用1,147.101,454.50-21.13
管理费用24,012.7022,093.708.69
财务费用21,314.2018,045.0018.12
研发费用5,306.204,353.902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01.5091,205.108.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310.60-68,469.30-139.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10.9086,743.00-96.07
信用减值损失-7,558.20-5,401.0039.94
资产减值损失-16,975.30-10,645.4059.46
资产处置收益2.40-255.80-100.94
营业外收入613.30165.70270.13
少数股东损益3,823.606,135.10-37.68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存量项目结算水量增加,新项目投入运营使得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增加。以及2023年度,本集团为更准确反映业务实质,将长期应收款的利息收入约

1.29亿元重分类列报为“营业收入”。而本集团考虑到2022年度相应的该等利息收入金额1.42亿元对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而没有对比较期间利润表数据进行重分类列报。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公司处于建设过程中的PPP项目的工程量低于上年,故本期确认的建造服务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以及公司严控运营成本,污水处理等成本也较上年同期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危废处置业务量减少,销售费用随之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人力成本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度,本集团为更准确反映业务实质,将长期应收款的利息收入约1.29亿元重分类列报为“营业收入”。而本集团考虑到2022年度相应的该等利息收入金额

1.42亿元对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而没有对比较期间利润表数据进行重分类列报。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加大,人力成本、材料费等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经营性收款高于上年同期,经营性付款低于上年同期。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购买恩施、克拉玛依南郊、含山项目特许经营权资产、购买污泥厂资产以及工程项目建设支出高于上年同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定增款项,本期无此事项。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对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高于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对商誉计提减值损失高于上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确认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返还东郊迁建项目退还交易保证金,去年同期无此事项。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非全资子公司本期净利润低于上年同期。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一方面提高运营质量,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努力控制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及时维护项目协议,及时调整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保证项目收益。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业务337,832.70193,086.8042.855.81-6.80增加7.74个百分点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43,258.4025,503.5041.0410.984.31增加3.77个百分点
道路收费业务6,346.50712.0088.781.720增加0.19个百分点
自来水供水及水厂设施建设9,687.005,870.4039.40-18.04-29.99增加10.34个百分点
业务
供冷供热及相关设施建设业务(注1)24,762.5021,477.9013.262.309.63减少5.80个百分点
科研成果转化(注2)2,387.802,182.708.59-48.65-44.62减少6.65个百分点
危废处置业务(注3)15,730.4015,756.80-0.17-33.68-2.91减少31.75个百分点
其他1,065.60936.9012.0884.8784.90减少0.0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京津冀地区(注4)242,719.00134,078.0044.762.77-8.54增加6.83个百分点
西南区域(注5)17,539.0012,245.0030.18-15.65-17.24增加1.34个百分点
西北区域(注6)54,641.0037,251.0031.8316.377.01增加5.97个百分点
华中区域(注7)68,818.9041,349.0039.9218.81-1.24增加12.20个百分点
华东区域(注8)42,847.0029,639.0030.83-9.42-5.43减少2.91个百分点
东北区域14,506.0010,965.0024.41-28.58-5.38减少18.53
(注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注1: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期人力成本以及电费、燃气、市政热网等运行成本增加。注2: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本期项目毛利率降低。注3: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危废业务单价下降。注4:津京冀地区包含天津中心城区东郊、咸阳路、津沽、北仓四座污水处理厂及安国公司、静海公司、津宁创环公司、中水公司、凯英公司、佳源兴创、佳源开创、天创绿能、创业建材、国津天创公司、西青天创公司、天创环境公司等,毛利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是本期严控成本。注5:西南区域包含贵州公司、曲靖公司和会泽公司,毛利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是本期严控成本,以及毛利率较低的建造业务占比下降。注6:西北区域包含西安公司、克拉玛依天创公司、克拉玛依创环公司、巴彦淖尔公司、临夏公司、酒泉公司,毛利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是严控成本以及本期毛利率较低的建造业务占比下降。注7:华中区域包含阜阳公司、武汉公司、颍上公司、长沙天创水务、长沙天创环保、安徽公司、洪湖天创水务、合肥公司、汉寿公司、洪湖天创环保、霍邱公司、恩施公司、含山创环公司、含山创业公司、界首公司,毛利率提高的原因主要是严控成本,以及本期毛利率较低的建造业务占比下降。注8:华东区域包含杭州公司、宝应公司、德清公司、永辉公司和康博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是本期危废项目毛利率降低。注9:东北区域包含大连春柳河公司、文登公司、山东公司、东营公司和山东郯创公司,毛利率降低原因为本期危废业务毛利率降低。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人工17,6826.6617,1476.13.12
能源消耗(电费)36,39013.735,39112.592.82
材料消耗19,5317.3631,23111.11-37.46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深化成本定额等措施,降低药剂投入。
折旧及摊销52,95119.9448,87617.398.34
其余制造44,06916.643,91515.630.35
污水厂设施建设成本22,4648.4630,62310.9-26.64建造业务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
小计193,08772.72207,18373.73-6.8
自来水供水及水厂设施建设人工1,5280.581,4500.525.38
能源消耗(电费)1,0170.389970.352.01
材料消耗6750.253,5401.26-80.93减少了原水费成本
折旧及摊销1,6530.621,6620.59-0.54
其余制造费9970.387360.2635.46日常的维修、养护、检测等费用则更加
小计5,8702.218,3852.98-29.99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人工2,2590.852,4790.88-8.87
能源消耗(电费)1,3350.51,3200.471.14
材料消耗9290.351,0200.36-8.92
折旧及摊销2,5100.952,0050.7125.19
其余制造费8,0553.037,7882.773.43
工程建设成本10,4163.929,8383.55.88
小计25,5049.6124,4508.74.31
供冷供热业务人工1,6070.611,2260.4431.08人员增加
能源消耗(电费)1,9490.731,3600.4843.31电价上涨及用户供能需求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折旧及摊销2,7511.042,6790.952.69
其余制造费5010.195770.21-13.17
配套工程14,6705.5213,7494.896.7
小计21,4788.0919,5916.979.63
道路通行费收费管理712.000.27712.000.250
小计712.000.27712.000.250
科研成果转化材料款、设备款2,1730.823,7561.34-42.15本年结算的收入减少,成本下降
其他制造费1001850.07-94.59
小计2,1830.823,9411.4-44.61
危废业务人工2,2330.842,6730.95-16.46
能源消耗(电费)2,0560.772,2230.79-7.51
材料消耗9480.361,0450.37-9.28
折旧及摊销3,0981.173,2581.16-4.91
其余制造费7,4222.87,0302.55.58
小计15,7575.9316,2295.78-2.91
其他产品销售等9360.355070.1884.62收入增加,成本增加
小计9360.355070.1884.62
合计265,527100280,998100-5.51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31,553.1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9.6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5,906.3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8.5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3,995.2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3%。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5,306.20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0
研发投入合计5,306.2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1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36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6.22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3
硕士研究生61
本科273
专科27
高中及以下1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44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73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12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35
60岁及以上1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2,771.10.11753.50.03267.76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预付款项1,980.90.083,522.30.15-43.76主要是预付的成本支出等结转至成本。
其他流动资产2,876.00.126,432.10.28-55.29主要是本期待抵扣、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减少。
固定资产128,692.35.2691,134.73.9741.21主要是本期购买津南污泥厂资产。
在建工程42,144.61.7215,195.70.66177.35主要是本期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天津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增加。
商誉15,005.10.6131,981.31.39-53.08主要是本期对以前年度购买的危废项目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3,208.10.13739.80.03333.64主要是本期计提信用减值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短期借款199.20.01100.10.0099.0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新增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092.68.22127,647.15.5657.54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和长期借款增加。
应付账款66,888.82.7351,115.92.2330.86主要是本期应付运营成本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149.00.0149.00.00204.08主要是本期新增子公司股东借款。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水务环保产业将进一步向城市综合环境治理、区域流域综合环境治理的方向转型发展。越来越多的水务环保企业在原有主业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多样化的新型环保业务,一方面着力锻造全产业链的综合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激发了商业模式的创新。结合这一变化,创业环保将在既有业务的基础上,以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以协同发展为纽带,形成并推广“五维一体”(污水+再生水+污水源热泵+污泥+光伏储能)的商业新模式。通过五项核心业务打造产业协同发展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战略布点作用,针对城市综合环境治理,按照“一个项目一座城”的逻辑做好业务拓展。实现灵活多样的业务组合、工艺组合、产品组合、服务组合,针对市场新变化形成组合拳。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分布于水务、新能源等业务领域,主要用于成立项目公司。

(1)2023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注册资本为11,387.32万元,由本公司100%出资。报告期内,该注资已完成。

(2)2023年5月23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注册资本金17,086.09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6,231.7855万元,占比95%;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54.3045万元,占比5%。报告期内,该注资已完成。

(4)2023年6月14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开展轻资产业务,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由本公司100%出资。报告期内,该注资已完成。

(5)2023年9月22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水环境综合提升特许经营项目。注册资本金9,122.44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652.44万元,占比51%;政府方出资代表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470.00万元,占比49%。报告期内,该注资未完成。

(6)2023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天创绿能公司设立天津天创盛城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能源站项目。注册资本金3,224万元,由天创绿能公司100%出资。报告期内,该注资未完成。

(7)2023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889.394734万元的价格非公开协议受让市政投资持有的贵州公司5%股权,使贵州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股权转让价款未支付,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8)2024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瓮安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注册资本金5,359.5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98.715万元,占比97%;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0.785万元,占比3%。

(9)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与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洪湖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 项目,并成立了洪湖天创环保公司。2023年5月23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洪湖天创环保根据洪湖市政府方及市住建局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范围及投资方案进行变更调整,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估算14,831.99万元,洪湖天创环保的注册资本由调整前6,000万元减资至3,000万元。报告期内,项目已完成投资方案变更调整,该减资未完成。

(10)本公司下属佳源兴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佳源鑫创公司于2020年所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3个子项,分别在本公司津沽再生水厂、本公司附属大连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以及泰达行(天津)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区域内实施,总投资为1,328.56万元。2023年7月10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佳源鑫创公司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案,取消实施泰达冷链物流分布式光伏项目。报告期内,项目已完成投资方案变更调整。

(11)本公司下属佳源兴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佳源鑫创公司所属外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两个子项,分别在本公司位于山东的两个项目沂水危废厂和文登污水处理厂内实施,总投资为1,882万元。2023年7月10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佳源鑫创公司终止外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告期内,该项目已终止。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受让城投集团所属的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本公司拟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受让该资产,转让价款为47,182.59万元。上述收购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按《关于津南污泥处理厂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了受让该资产款项人民币42,464.331万元,还剩余人民币4,718.259万元未支付。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3月2日和202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和《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主要营业地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法人类别所占股权比例资产规模净资产净利润
中水公司天津再生水生产、销售;再生水设施的开发、建设;再生水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等10,000有限公司100%144,184.8143,921.4712,358.67
杭州公司浙江杭州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运营维护及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配套服务。37,744.50有限公司70%81,011.2970,076.296,746.47
佳源兴创天津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物业管理服务21,295.052有限公司100%76,004.7740,160.652,694.92
凯英公司天津环境工程治理、技术咨询等3,333.3333股份公司60%23,273.5214,010.191,441.81
山东公司山东固废、危废处理处置8,200有限公司55%32,927.0812,944.03-1026.24
克拉玛依创环公司新疆克拉玛依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等。11387.32有限公司100%42,199.7312,273.71886.39
恩施公司湖北恩施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等。17086.09有限公司95%63,975.8117,464.64378.55
天创环境天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等。2000有限公司100%2,796.432,030.8730.87
含山创环公司安徽 含山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9122.44有限公司51%10,095.293,101.371.37

中水公司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956.80万元,营业利润16,210.64万元。杭州公司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574.35万元,营业利润9,781.29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污水处理领域,除地方水企加速组建,着力整合本地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打造具有一体化特征的水务集团之外,伴随着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支持,未来民营水务环保企业有可能迎来一轮新的发展。《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就要求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并动态调整。具体而言,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按照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要求并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并且,在商业模式方面,受到上述政策影响,建设和运营环节进一步分离,则轻资产业务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在新能源领域,从中国整体电力供需情况来看,大体供需平衡,并且国家调节会尽量避免供需失衡。具体到光伏发电领域,虽然近年来快速增长,但基本均在国家规划范围之内。从细分的

产业链各环节来看,主要环节其实已经经历了市场竞争,基本确定了行业领先企业。光伏发电行业的市场空间与成长性,主要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即国家整体用电需求、光伏发电在总体供电中的占比要求、不同供电方式的相对成本与价格。长期来看,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特别是数字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未来国家整体用电需求将持续增长,并且考虑到“双碳战略”落地与光伏供电成本的持续降低,光伏发电将依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短期来看,截至十四五末,综合考虑发展规划与光伏累计装机规模,区域市场增量空间依然存在,具体的市场机会将更多集中在分布式光伏与长时储能等领域。在污泥固废处理领域,资源化的趋势愈发明显,即在完成污泥、餐厨、厨余、危废等处理处置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工艺创新以及协同处置降低成本,并且深度挖掘可回收利用的各种资源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与利润率的提升。因此,污泥固废处理行业的发展趋势在于同循环经济构建产业关联,实现良性互动。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致力于到十四五末成为国内水处理和水资源利用领域专业服务商和一流标杆企业。在业务布局方面,将继续专注水行业,并按照“一体两翼”的思路进行拓展。其中,水处理和水资源利用为“一体”,以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污泥与有机固废协同处置为“两翼”。在区域布局方面,深耕天津,服务京津冀,布局大流域大区域,实现全国布局的优化。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环保治理重点区域,关注京津冀区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在发展模式方面,结合创业环保基因传承和未来趋势,采取“运营领先+技术驱动+投资拉动”相结合策略,升级公司在主业领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在切实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功能的基础上,不仅要突出数字化智慧化运营的导入与污水处理厂的低碳运营的标准,而且着力全面提升技术方案输出、技术工艺研发、产品化三大能力,构建专业孵化载体,促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包和产品包。在深化改革方面,强化管理机制改革,深化集团本部、区域、项目公司三级核心职能,以薪酬绩效体系改革夯实市场化经营机制,以核心人才引进与培养带动人才体系优化。在文化重塑方面,传承创业精神,将艰苦奋斗与二次创业作为实现目标的精神动力,重点加强党建引领、体系保障以及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落实本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关键之年,公司对发展战略进行了中期评估,制定经营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细化战略实现路线图,完成各业务板块战略目标分解,明确战略发展方向及路径。同时本公司以“拼发展、防风险、促改革、强保障”为主题,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市场拓展为重点,稳定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

2.业务量及收入、费用成本计划:

2024年,本公司主营业务预计仍以污水处理业务为主,预计全年处理污水不低于159386万立方米。随着天津市以及各外埠项目适用出水标准的提高、各类资源能源费用、人力成本不断增加,项目运营成本有所增加,在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方针政策、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及成本变动幅度不高于20%。

3.技术研发投入计划:

2024年,本公司研发投入不低于年度经营收入的1.25%,主要用于技术研发、技改技革费用,继续围绕着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新能源等领域的新工艺与应用型技术进行研发。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府信用的风险

由于污水处理项目准经营性特点,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通过自来水销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足。现行推广的PPP打包项目,多包含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社会资本的投资较大,投资收益依赖于政府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因此,资金来源的唯一性,决定了政府信用的重要性与关键性。水务企业能否如期收回投资,取得预期收益,取决于政府财政收支情况与信用的高低。一旦出现政府信用风险,将导致项目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有可能派生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等资金风险。

(2)政策变更的风险

当前,我国将长期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之中,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金融、物价、财税、政府职能等方面的政策预计会有改革性的变化。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政策聚焦于使用者付费项目,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该政策的出台将对水务环保行业的商业模式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诸如危险废弃物处理等业务虽然以企业作为服务对象,但是其也可能受到区域性产业政策的冲击,即区域产业升级与跨区域产业转移可能导致该区域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数量发生变化。作为社会投资人,政策变更风险需重点关注。

(3)运营管理风险

伴随着国家环境治理要求持续升级,逐步催生污水处理厂为了适应新标准的升级改造需求。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导致污水处理厂面临改造与运营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也面临原特许经营协议调整的风险。此外,污水处理之后的污泥处置是否能够形成更为完善的商业模式,也值得关注。

(4)法律风险

集团存在因外部法律环境变化,或由于包括集团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集团现行合同类型主要包括特许经营类、建设工程类等,特许经营类合同存在因政府方拖欠服务费,导致所属项目公司资金流紧张而欠付下游款项的违约风险。建设工程类合同存在所发包项目非法转包/分包,总承包方资金流紧张导致的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本公司在应付未付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2. 风险管控措施

(1)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强化依法治企观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呼吁特许经营与PPP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合同主体平等关系,严格绩效考核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将政府履约付费义务和投资人取得合理收益权纳入条款保护,从而降低投资人的政府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针对政府等甲方拖欠款项的风险,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利用诉讼管理手段,“以打促谈”推进回款,持续落实“强案件管理促风险化解”的思维意识,利用法律技术手段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同时,着重助力企业管理提升、价值创造。

(2)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确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组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各类政策风险的研判与预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从做好项目维护、推进遗留项目竣工结算、保障安全生产和合规采购等方面,对不同业务环节隐含的风险加以辨识、分析、评价和应对,强化公司风险及合规管控能力。

(3)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作为环保领域的上市公司,本公司按照相关政策变化,通过标准化的管理,及时管控生产运营风险,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包括着力人员培训,强化环保法制意识,提高技术管控水平;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做好资产保值,实现稳定运行;完善质量监测,推动全过程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达标排放;制定水环境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预案,力争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企业的谨慎运行和最佳的环保效能。并且,保持同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的顺畅联系以及强化沟通也非常重要。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运作。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充分顺利地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董事会,各位董事以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关注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开展工作,在各自的领域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集团经理层按照《总经理议事规则》,在董事会授权和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在控股股东与本公司、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利益,报告期内集团结合监管新规要求并根据组织架构调整等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并重新梳理完善了《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确保各治理主体权责清晰、协调运转。

(二)企业管治报告

1.关于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关于企业管治规则的变化,不断修订本公司相关治理准则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确认企业管治应属董事的共同责任,企业管治职能包括:

(1)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4) 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5) 检讨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2.关于董事的证券交易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制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规定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等。

3.关于董事会

按照《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田亮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所任的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6月1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具有资深法律背景的刘飞女士接替田亮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12月22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汲广林先生、李杨先生、彭怡琳女士、景婉莹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及所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1月16日,集团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唐福生先生、潘光文先生、聂艳红女士和王永威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唐福生先生(董事会主席)、潘光文先生、聂艳红女士,非执行董事安品东先生、王永威先生、刘韬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刘飞女士。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至2025年9月8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各成员之间无任何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的关系。所有董事会成员均拥有丰富的专业和管治经验。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专业经验完全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集团董事会已经接受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声明书,确认他们符合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3.13条所列载有关独立性的规定。

本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能够充分保障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提名人需要对候选人担任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同时,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集团通过境内外律师、集团合规部门严格审核判定独立性。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其符合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资格。集团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告及通函中披露独立董事人选的资料,及认为该人士属于独立人士的原因。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间,董事会办公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定期发送经济、行业、公司及投资者沟通情况等信息、定期汇报董事会议案执行情况、随时保持日常沟通,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以满足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行使职责的充分知情权。2023年11月15日,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刘飞女士到本公司调研,就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进行专业解读,并与管理层进行交流研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取得外部专业意见,其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另外,若情况有任何变动以致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公司;集团每年度与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确认,以保证其仍具有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举行董事会18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详细见本节“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有清晰的界定描述;《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分别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程序和决策依据作出明确的规定,以保证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层的决策科学、合法。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并披露,低于需披露标准的事项,一般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并执行。

按照《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为保证董事具备全面及切合所需之知识和技能向董事会作出贡献,本公司以定期提供信息材料、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途径为董事安排适当的持续专业发展培训。

本公司根据实时了解的集团业务情况,每月向董事发送《公司经营情况简报》,内容涵盖了集团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分析等内容,确保董事持续掌握本公司生产运营的整体信息。所有董事(包括在任执行董事唐福生先生、潘光文先生、聂艳红女士;非执行董事安品东先生、王永威先生、刘韬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刘飞女士;及离任执行董事汲广林先生、李杨先生、景婉莹女士;离任非执行董事彭怡琳女士;及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田亮先生)在其任职期间都获取了对应时期的上述相关资料。

董事2023年培训情况:由于本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及上市规则不断修订,持续的专业发展对于董事来说非常重要。为确保董事继续培养履行职责所需的才能和知识,本公司为董事适当安排一些培训,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培训记录。

2023年1月16日,执行董事景婉莹女士、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与编制操作培训,内容包括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监管主要工作及年报关注重点、上市公司年报会计问题和监管口径、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及监管要点等。

2023年4月12日,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飞女士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3年第二期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专门委员会解析、新形势下独董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

2023年10月24日,执行董事景婉莹女士、非执行董事安品东先生、彭怡琳女士、刘韬先生、监事孙术彬先生、时振娟女士、王静女士参加了天津证监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的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介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最新减持规定实务分享、上市公司董监高履职规范等。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3年第8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内容包括监管政策规则动态与信息披露监管实践、并购重组及再融资政策解读、宏观经济政策分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等。

2023年12月14日,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和刘飞女士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内容涉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新形势下独立董事法律责任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

本公司通过持续有效地开展董事培训,全面深化董事的职责认识,使其在公司管理上能更准确地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脉搏,作出适当知情决策;通过培训进一步发展其知识及技能,提升董事意见的建设性和专业性,确保其对董事会作出足够及切合所需的贡献。

4.关于主席及行政总裁

按照《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的高效运作,而总经理负责集团的各项经营活动,并向董事会负责。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批准聘任。

2024年1月16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选举唐福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2023年12月22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李杨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副总经理周敬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5.关于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为安品东先生、王永威先生、刘韬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和刘飞女士。

6.关于董事会下辖委员会

(1)本公司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和田亮先生(2023年6月1日田亮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飞女士接替田亮先生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一名非执行董事(刘韬先生)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a)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的程序制定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b)因应董事会所订企业方针及目标而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c)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d)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公司集团内其它职位的雇用条件;

(e)参照董事会通过的公司业绩目标,检讨及批准按公司业绩制订的薪酬奖惩方式和数额;

(f)检讨及批准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致过多;

(g)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

(h)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确定其本人的薪酬;

(i)审阅及╱或批准《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其书面职权范围可参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主要讨论调整本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新任董事高管薪酬、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经营层2022年度及任期指标完成及考核情况、2023年经营层业绩考核方案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2)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九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独立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和田亮先生(2023年6月1日田亮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飞女士接替田亮先生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两名执行董事(汲广林先生、李杨先生)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书面职权范围可参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就董事提名程序及比选推荐,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可以提名本公司董事候选人;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比选及推荐给予董事会建议;由股东大会决定聘任董事。执行董

事及非执行董事的提名及聘任,履行上述提名、比选及推荐程序。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还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本公司坚持用人唯才为原则,根据客观标准考虑董事会成员的人选,并顾及本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不时的特定需要等因素,将多元化的技能、专业与行业经验、文化与教育背景、民族、服务任期、性别及年龄等诸多因素考虑在内。依据多元化政策,本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具备不同专业背景,各自在环境水务、经济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理及法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多元化的视角,为集团制定经营方针提供了专业性的意见。提名委员会定期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进行检讨,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策略而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在检讨及评估董事会组成及提名董事时,提名委员会致力于所有层面的多元化,且考虑的多元化政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行业及地区经验等。目前,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已充分多元化,可确保董事会成员具备决策所需的适当才能、经验及多样的视角和观念。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实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中的可计量目标,董事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董事会目前共有两名女性董事。董事会希望其女性成员比例至少维持在现时的水平。日后若有合适人选,董事会将继续寻求机会增加女性成员的比例。提名委员会已对董事会的多元化政策及有效性进行了检讨,认为本公司目前的董事成员,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等方面考虑,符合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多元化政策,符合本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目前包括两名女性成员,符合《上市规则》第13.92条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讨论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事项。

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3)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和田亮先生(2023年6月1日田亮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飞女士接替田亮先生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一名执行董事(景婉莹女士)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尚敢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阅本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表,检讨及监控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企业管治,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提出建议等,其书面职责详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报告期内,就审阅本公司定期报告方面,于集团编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单独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审阅业绩报告;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协助下,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初检讨本公司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审阅本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随年度业绩报告一同披露。 就企业管治而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实际情况,本公司目前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管治情况请见上述“(一)公司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讨、评估,其中包含对企业管治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主要讨论本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检讨集团内控工作、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建议等。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4)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九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两名执行董事(汲广林先生、李杨先生)和两名非执行董事(彭怡琳女士、安品东先生)组成,主席由汲广林先生担任。主要负责对本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主要讨论了本公司经营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及“十四五”战略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等。战略委员会委员均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7.关于核数师酬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聘用协议详细列明其核数内容及所得报酬。同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集团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23年度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37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8.关于公司秘书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继续聘任供职于李伟斌律师行的曹尔容女士为公司秘书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的授权代表。曹尔容女士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于2023年财政年度参加了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曹尔容女士主要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联系。

9.关于股东权利

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监事会请求召开或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明确规定申请召开、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和程序。详细规则请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可以提出查阅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获得的有关信息(如股东名册,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或者索取资料,应当向本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本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集团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提案,本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集团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

10.关于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注重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和尽可能全面的资料,并力求通过有效渠道保持与股东、投资者的沟通,从而加强彼此的了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注重并直接参与投资者交流,根据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旨在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公司信息。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和现场参观,并负责组织参加投资者年会、投资策略会和境内外路演。本公司适时发布集团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A+H两地交易所指定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tjcep.com)取得有关本公司的最新发展、公告及新闻发布等。投资者同时可通过本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86(22)23930128)或邮件(tjcep@tjcep.com)联系本公司。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落实上述相关措施,董事会认为目前采取的股东通讯政策已为股东、潜在投资者等提供有效沟通、充分表达意见之渠道,且本公司于年内已遵从上述政策的原则及所要求的措施,董事会认为该政策及其实施具有效性。

报告期内,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等情况,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形式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于2023年9月5日以网络方式在全景网参加2023年度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形式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解答。

2023年6月15日,在天津证监局、北京证监局的指导下,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天津市证券业协会、天津市基金业协会、天津市期货协会、中国银河证券、全景网共同组织投资者30余人走进本公司,实地调研了本公司所属的津沽污水处理厂、津沽再生水厂、津南污泥处理厂、新能源供冷供热厂房以及光伏发电设施,并举行了投资者交流活动和对话本公司高管等活动,集团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与机构分析师、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充分而坦诚的交流,就本公司的发展状况、生产经营、科技研发、未来规划、行业前景及投资者关注的诸多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此次活动在投资者与本公司之间搭建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增进了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全面认识和了解,也对本公司更好的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11.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经建立起适当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以集团各项关键业务及管理活动可能面临的风险为导向而建立并逐步完善。集团合规管理部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度适当时候听取合规管理部关于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总结及计划的汇报,检查集团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 、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负责就其有效性进行持续检讨。报告期内,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D.2.1条,董事会就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包括内部审计职能)是否有效进行年度检讨,内容涵盖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合规监控,从而确保本公司有足够的资源、雇员资历和培训及公司内部审核和财务汇报的预算。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了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守则条文,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充足且运行有效。董事会采用以下有关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重大交易事项会通过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审核,其中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和合规管理部。在审核该等信息后,如董事会办公室和合规管理部认为拟议交易可能涉及内幕消息,会咨询本公司法律顾问,并向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如该等信息构成内幕消息 ,由董事会办公室配合法律顾问起草公告草稿,并交由董事审阅 ,而后根据《上市规则》,于联交所网站和上交所网站披露发布该等消息。本公司认为上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时有效及足够的。

12.关于其他的具体披露

董事负责监督编制每个财政期间的帐目,使该帐目能真实公平地反映本公司在该期间的业务状况、业绩等情况。在编制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帐目时,董事已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并贯彻应用且已作出审慎合理判断及估计,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帐目。

董事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优越财经印刷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plushk.com/?Customer2023年3月2日审议通过本公司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项目资产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6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2023年6月2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在境内
www.hkex.com.hk;优越财经印刷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plushk.com/?Customer外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10项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9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优越财经印刷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plushk.com/?Customer2023年9月22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等5项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唐福生执行董事、董事长512024年1月16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0
潘光文执行董事462024年1月16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64.1
聂艳红执行董事492024年1月16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69.41
总会计师2023年3月1日2025年9月8日
王永威非执行董事432024年1月16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0
安品东非执行董事562022年9月9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0
刘韬非执行董事402021年11月11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0
薛涛独立非执行董事502022年9月9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12
王尚敢独立非执行董事602022年9月9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12
刘飞独立非执行董事452023年6月1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7
孙术彬监事、监事502022年9月92025年9月000无变动0
会主席8日
时振娟监事542022年9月9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0
王静职工监事532022年9月9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64.15
周敬东代总经理562023年12月22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87.48
副总经理2022年12月1日2025年9月8日
张健副总经理542012年1月17日2025年9月8日8228220无变动87.48
李金河副总经理532017年8月29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87.48
江南副总经理522022年12月1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88.56
牛波董事会秘书482016年1月29日2025年9月8日000无变动75.6
总法律顾问2023年11月24日2025年9月8日
汲广林执行董事、董事长 (离任)502022年9月9日2024年1月16日000无变动0
李杨执行董事 (离任)552022年9月9日2024年1月16日000无变动110.4
总经理 (离任)2021年2月8日2023年12月22日
景婉莹执行董事(离任)472022年9月9日2024年1月16日000无变动13.86
总会计师(离任)2021年11月19日2023年3月1日
彭怡琳非执行董事(离任)442022年9月9日2024年1月16日000无变动
田亮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432022年9月9日2023年6月1日000无变动5
卢红妍总法律顾问(离任)542016年1月20日2023年4月25日000无变动45.67
合计/////8228220/830.19/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唐福生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09年4月,先后任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中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能源与资源事业部总经理,中水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任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唐先生自2017年1月26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23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1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潘光文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潘先生自2009年3月至2013年8月供职于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2013年8月至2017年9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2017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2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3年12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
聂艳红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聂女士自1997年7月至2021年1月供职于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历任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天津城产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聂女士自2023年3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24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
王永威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市政投资公司董事。王先生自2015年4月至2019年8月,历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科员,固定资产投资处主任科员;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规划建设部部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团泊新城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市静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2023年7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试用期一年)。2024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
安品东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城投集团运营总监,兼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安先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天津城投集团副总经济师、资产运营部部长。安先生自2022年9月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刘韬现任本公司董事,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宁波杭湾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刘韬先生2011年就职于浙江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就职于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先后担任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6月起担任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经理。刘韬先生自2021年11月1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薛涛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在读,拥有武汉大学理学学士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城投控股、中建环能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国家PPP专家库的双库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清华大学公管学院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境卫生协会垃圾焚烧专家委员会委员、环境部“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特聘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薛先生自2022年9月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尚敢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上海漫道数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先生拥有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EMPAcc)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王先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新余钢铁公司财务处、江西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财务处会计师,上海环境集团财务总监,上海城投控股财务总监,西部证券董事、监事会主席等职,王先生自2022年9月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飞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飞女士是国内最早、最专业权威为基础设施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之一,同时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商务模式、交易结构设计、项目融资、公司治理、基础设施REITs及ABS发行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刘飞女士现为财政部PPP专家库法律专家、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定向邀请专家,是财政部第三批、第四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国家发改委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评审专家,亚洲开发银行注册法律专家。曾荣获“2020年度ALB China十五佳女律师”、“2022、2023年度钱伯斯全球及大中华区“项目和基础设施领域推荐律师”等荣誉。刘飞女士自2023年6月1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术彬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城投集团副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孙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澳大利亚福林德斯大学国际经贸关系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国有企业三级法律顾问,民建会员,历任天津城投集团合规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孙先生自2022年9月9日起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时振娟现任本公司监事、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时女士毕业于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历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纪委委员,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时女士自自2022年9月9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王静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主席。王女士于2007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行政部部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期间自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挂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副主任;王女士自2016年8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
会主席。王女士自2016年11月24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自2018年12月18日至2022年9月8日任本公司董事,自2022年9月9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周敬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高级工程师。周先生历任阜阳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外埠水务事业部安徽地区总经理,华中区域总经理;南部区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周先生在区域任职期间同时兼任武汉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长,在专业技术、投资开发、财务风控、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周先生自2022年12月1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22日起代行总经理职责。
张健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自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杭州公司行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外埠水务事业部浙江地区总经理、杭州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起担任杭州公司董事长,宝应公司董事、董事长;自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金河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工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李先生1993年大学本科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1999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李先生自1999年3月起一直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九院工作,历任技术员、工艺二组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总院副总工程师等职务。李先生多年来一直从事市政工程设计及研究工作,在水处理设施、工艺的设计、研究及运行等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李先生自2017年8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1月1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江南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经贸专业。历任凯丹水务国际集团副总裁、葛洲坝投资水务投资部总经理、光大金控财金资本副总经理。江先生自2022年12月1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牛波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牛先生2004年8月加盟本公司,至2009年12月,历任本公司市场开发部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战略投资部部门经理职务;2009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2018年12月18日至2022年9月8日任本公司董事。牛先生自2016年1月2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汲广林现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历任上海城投集团副总经济师、战略企划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裁。汲先生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李杨现任天津城投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自2005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水务二分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东部区域总经理;自2011年2月至2017年5月任西安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起任西安公司董事长;自2009年9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任本公司监事;自2017年3月15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9月起兼任杭州公司董事长。李先生2021年2月至2023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任本公司董事。
景婉莹现任天津城投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工商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业。景女士2003年11月加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历任市政投资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景女士于2015年9月至2021年11月16日,任市政投资总会计师。景女士自2021年11月起至2023年3月1日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任本公司董事。
彭怡琳现任市政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彭女士自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天津城投集团,先后任融资发展部部长助理、财务中心主管,2015年10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6年1月29日至2021年11月19日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3月16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8日起兼任市政投资董事。彭女士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6月起任市政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彭女士2022年9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任本公司董事。
田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田先生曾就职于多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中国代表处和香港办公室,在中国内地和香港拥有多年法律执业经验,曾为多家中国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提供合规、并购、重组等法律服务。田先生具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和美国南卫理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田先生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6月1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卢红妍南开大学法学博士。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卢女士先后任职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起加盟本公司,任法务专员;2016年1月至2023年4月25日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负责本公司法务事务。卢女士在经济、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务经验。卢女士自2017年5月17日起任本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22年9月8日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永威市政投资董事2023年9月22日
安品东市政投资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22年4月19日
孙术彬市政投资董事2022年7月
时振娟市政投资总会计师2021年11月16日
彭怡琳市政投资副总经理2023年6月29日
董事2020年11月28日
景婉莹市政投资董事2023年9月22日
刘韬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23年6月27日
宁波杭湾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21日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12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14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永威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7月
生态城公司董事2023年9月
安品东天津城投集团运营总监2019年12月27日
彭怡琳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21年11月19日2023年6月29日
薛涛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8月20日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7月1日
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2014年5月1日
盐城海普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15日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24日
云南合续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
王尚敢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2019年6月
上海漫道数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1日
刘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014年3月
孙术彬天津城投集团副总法律顾问2019年9月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23年2月
职工监事2022年7月
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
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
天津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
天津城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
汲广林天津城投集团副总经理2021年2月1日
李杨天津城投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2月
景婉莹天津城投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2023年3月1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本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依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董事会通过的薪酬方案及公司经营绩效确定,实行年薪制和以年度目标考核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度。本公司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及监事,不领取董事及监事酬金。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总会计师聂艳红女士和独立董事刘飞女士的薪酬事项发表建议:建议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对聂艳红女士进行考核并支付薪酬;建议刘飞女士薪酬按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本公司高管人员的报酬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及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并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本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管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工资及绩效考核的规定,并按规定发放。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730.09万元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唐福生执行董事、董事长选举股东大会选举
潘光文执行董事选举股东大会选举
聂艳红执行董事、总会计师选举执行董事通过股东大会选举,总会计师由董事会聘任
王永威非执行董事选举股东大会选举
刘飞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股东大会选举
牛波总法律顾问聘任工作需要
汲广林执行董事、董事长离任工作调动
李杨执行董事、总经理离任工作调动
景婉莹执行董事、总会计师离任工作调动
彭怡琳非执行董事离任工作调动
田亮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个人发展原因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九届八次会议2023年2月22日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申请公司一季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创业环保组织架构延伸设计及区域优化调整的议案; 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议案。
九届九次会议2023年3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景婉莹女士辞去总会计师职务及聘任聂艳红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
九届十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九届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经营策略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关于申请投标公开招标项目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关于申请2023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提名刘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审议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九届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PPP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九届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卢红妍女士不再担任总法律顾问职务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九届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23日审议通过: 关于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议案; 关于审议投资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九届十五次会议2023年6月14日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订《市场开发奖励制度(试行)》的议案; 关于制订《应收款项压降专项奖励制度(试行)》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关于设立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关于制定《创业环保集团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九届十六次会议2023年6月29日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议案; 关于审议与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热合同》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九届十七次会议2023年7月5日审议通过: 关于天津佳源鑫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 关于天津佳源鑫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外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关于制订《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九届十八次会议2023年8月2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九届十九次会议2023年8月17日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九届二十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2022年度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的议案; 关于制订公司《薪酬调整方案》及《本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九届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22日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投资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水环境综合提升特许经营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事项的议案。
九届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届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牛波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关于审议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设立天津天创盛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九届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协议受让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 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于审议集团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情况的议案; 关于修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的议案。
九届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唐福生先生、王永威先生、潘光文先生、聂艳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同意李杨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并建议周敬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汲广林181813003
李杨181812003
景婉莹181816003
彭怡琳181615203
安品东181414403
刘韬181818003
薛涛181817003
王尚敢181717103
田亮777002
刘飞111111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1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7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薛涛、王尚敢、刘飞、景婉莹
提名委员会薛涛、王尚敢、刘飞、汲广林、李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薛涛、王尚敢、刘飞、刘韬
战略委员会薛涛、王尚敢、汲广林、安品东、李杨、彭怡琳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1月19日(1)讨论公司未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指标情况; (2)审议外部审计师《2022年度期审计委员会同意外部审计师《2022年度期末审计工作计划》及《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同意公司不进行2022年度业绩预告,同意审
末审计工作计划》;(3)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计师进场。
2023年3月3日(1)审计委员会听取财务中心汇报2022年年报重要财务事项; (2)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年度重要审计事项; (3)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单独沟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管理层就重要审计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做好后续跟踪,并与审计师做好沟通。
2023年3月27日审议:(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审议《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5日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3日(1)总会计师汇报公司2023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和相关报表事项说明; (2)合规管理部汇报2022年度《管理建议书》中所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汇报内容,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稳健。
2023年8月25日(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报全审计委员会同意汇报内容,并同意将2023年半年报全文
文及摘要; (2)合规管理部汇报公司2023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情况; (3)外部审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25日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除本表格披露的有关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次数、审议内容及重要意见外,有关本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委员出席情况等,详见“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的“(二)企业管治报告”下“6.关于董事会下辖委员会”相关内容。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1日提名聂艳红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委员会同意提名聂艳红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27日提名刘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委员会同意提名刘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24日提名牛波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委员会认为牛波先生符合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聘任条件,同意提名牛波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22日提名唐福生先生、王永威先生、潘光文先生、聂艳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唐福生先生、王永威先生、潘光文先生、聂艳红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建议周敬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同意提名周敬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本表格披露的有关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次数、审议内容及重要意见外,有关本公司第九届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委员出席情况等,详见“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的“(二)企业管治报告”下“6.关于董事会下辖委员会”相关内容。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2月22日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委员会同意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155名调整为140名;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17万份调整为1,000.45万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委员会同意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72元/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1日关于拟聘任总会计师聂艳红女士薪酬的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对聂艳红女士进行考核并支付薪酬。
2023年3月27日关于董事候选人刘飞薪酬的建议委员会建议按照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委员会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14日制定《创业环保集团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委员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核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制订《市场开发奖励制度(试行)》委员会同意《市场开发奖励制度(试行)》,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制订《应收款项压降专项奖励制度(试行)》委员会同意《应收款项压降专项奖励制度(试行)》,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29日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委员会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58元/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7月10日制订《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委员会同意《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31日审议2022年度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委员会同意公司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建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本表格披露的有关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次数、审议内容及重要意见外,有关本公司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委员出席情况等,详见“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的“(二)企业管治报告”下“6.关于董事会下辖委员会”相关内容。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3月27日审议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委员会同意公司经营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14日审议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同意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29日审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委员会认为该建议合理,决定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本表格披露的有关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次数、审议内容及重要意见外,有关本公司第九届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委员出席情况等,详见“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的“(二)企业管治报告”下“6.关于董事会下辖委员会”相关内容。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7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77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2,25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1,225
销售人员105
技术人员412
财务人员136
行政人员205
企业管理人员167
合计2,25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5
硕士142
本科1,305
大专539
中专及技校130
高中以下129
合计2250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员工(包含高级管理人员)的性别比例为男性约占67.82% ,女性约占32.18%。本公司已实施公平就业政策,重视员工性别多元化,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尊重人才的个体差异,且招聘乃择优录取且并无歧视。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女性员工比例,并参考股东的预期以及推荐的最佳管理,实现性别多元化的适当平衡。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了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管理与收入分配机制。根据《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员工年度总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其他薪酬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和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计提和分配。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培训经费调控下的自主培训政策。公司遵循培训管理相关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从素质提升培训、强制性培训和自主提升培训三个层面确定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精神,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和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本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修改。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一条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届时通过决议决定。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选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资金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作出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如果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抵补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公司应当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提案。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制定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以及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在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现金流量情况、股本规模、公司发展的持续性等因素,并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公司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或有关权力机构出台新的利润分配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董事会应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监事会应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征集股东投票权。

五、定期报告中的披露: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按本章程规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六、监事会对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拟定和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一)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三)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自2000年12月完成重组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除2018年因筹划A股非公开发行工作未进行利润分配外,其余年度均进行了现金分红。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1.66
每10股转增数(股)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60,689,402.11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65,207,128.31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13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不适用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260,689,402.11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0.13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1年1月29日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2022年1月24日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12月22日及2022年1月26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临2020-058、临2020-059、临2020-069、临2021-004、临2021-008、临2021-082、临2021-083、临2021-084、临2022-002)。
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2月23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临2023-006、临2023-007)。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九届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月27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临2024-009、临2024-010)。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元)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李杨总经理(离任)2508.333306.58255.55
周敬东代总经理180606.58185.55
张健副总经理2508.333306.58255.55
李金河副总经理2508.333306.58255.55
牛波董事会秘书180606.58185.55
景婉莹董事250006.98255.55
合计/136036.99990/136/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建立了职业经理人团队,并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薪酬与考核体系。职业经理人年薪包括基础年薪及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与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考核方案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并与集团总体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同时设置三年任期激励目标及激励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职业经理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和《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建立责权利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及符合企业实际的、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业绩考核体系,体现目标任务的导向化、差异化,实现刚性约束和弹性激励相结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共同发展。本公司会计年度内,获最高薪酬的五位人士的退休金供款资料如下:

姓名退休金供款(人民币元)
李杨95507.12
周敬东95507.12
张健95507.12
李金河95507.12
江南95507.12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层级化、体系化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结合最新组织架构和业务实际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调整并逐步完善。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各专业业务条线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进行监督管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度于特定时点听取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总结及计划的汇报,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检讨公司内部控制监控系统情况,并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57家,参股公司3家,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为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控,本公司在本部与子公司之间设立一个管理层级,即建立区域公司,由区域公司对其下辖范围内子公司实施综合管理,集团制定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原则,区域公司在集团公司设定的原则下,对子公司实施业务日常管理;同时关注子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加强董事、经营层的选派、履职管理,提升子公司治理水平;通过不断推进上述两大管理机制的有效融合,逐步提高对子公司的有效管控。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284,451.70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工作过程是将收集的生活、市政污水进行生化处理,去除主要污染物,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然后经评审确定的排污口排放入地表排水河道,部分尾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进入再生水供水环节。按照上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污水厂出水均允许有一定类别、数量的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类别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及总磷等等,鉴于大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能力均超过2万吨/日,属于当地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污水处理项目52个,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或2个经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论证确定的出水排放口,按协议所约定,目前大部分污水厂执行的出水水质标准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其余部分污水厂执行地方标准或协议标准。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及总磷等。主要执行的国标一级A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序号基本控制项目国标一级A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50
2生化需氧量(BOD)10
3悬浮物(SS)10
4动植物油1
5石油类1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
7总氮(以N计)15
8氨氮(以N计)5(8)
9总磷(以P计)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1
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0.5
10色度(稀释倍数)30
11PH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浓度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报告期内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2.60万吨、总氮约1.35万吨、氨氮约464吨、总磷约315吨;累计削减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约39.00万吨、总氮约5.35万吨、氨氮约5.25万吨、

总磷约0.66万吨,为水体环境治理做出巨大贡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严格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出水水质达标,同时臭气、噪音、固废指标,也达到相关标准,运行情况正常。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相关建设程序、质量标准,建设工作正常进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项目,均通过相应的环评审批,获得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以及竣工环保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均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了《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且通过属地环保局审核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环境自行监测。每年年初,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本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其中监测方案主要明确了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方式、监测频次及分析方法等,监测结果在属地环境信息监测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自行监测方案及调整变化情况,各单位也会及时向属地环保局备案。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下属含山创业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于2023年6月29日被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给予罚款三十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本公司下属高邮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于2023年9月14日被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罚款三万六千元的行政处罚;

3.本公司下属凯英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28日被天津市水务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述处罚均未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累计削减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约39.004万吨、总氮约5.35万吨、氨氮约5.25万吨、总磷约0.66万吨,为水体环境治理做出贡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391,101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再生水供应,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备、优化工艺控制节省碳源和药剂,实施数字化转型等项目,对于减少碳排放有一定的作用和贡献。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ESG报告定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215付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单堼村捐赠帮扶款(第二笔)
其中:资金(万元)215
物资折款(万元)0
惠及人数(人)500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9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杜凯、刘莉莉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3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0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信息公司1,999.999998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截至上一报告期,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29年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2年12月21日和2023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的议案》,本公司受让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投集团所属的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和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关于受让津南污泥处理厂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审核公司2023年持续关连交易,并确认:

(1)报告期内持续关连交易属本公司的日常业务;

(2)报告期内持续关连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及

(3)报告期内持续关连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已审核独立核数师提供的持续关连交易的鉴证报告,并确认独立核数师已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56条所述,确认2023年度发生的相关持续关连交易事项。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2,036.1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298,127.9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298,127.9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32.6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48,083.91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48,083.91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其中:超募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向特定对象发2022年9月20日830,499,9990810,756,564.92810,756,564.92810,756,564.92470,916,376.8158.08%196,759,142.3724.27%10,300,000

行股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9月20日148,000,000.00148,000,000.0019,052,293.91117,178,187.3979.1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洪湖生产向特2022214,5115,015,0041,5037.22不适受当不适不适不适
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建设定对象发行股票年9月20日00,00000,0004,406.381,458.51%地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方案调整的影响,致使该项目落后既定投资计划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生产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9月20日219,000,000219,000,00032,047,300.8582,980,165.9937.89%不适用建设内容共包括43个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子项),截至2023年底已完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成42个子项,部分项目工程款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付款进度有所滞后。
克拉玛依市南郊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生产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9月20日0103,000,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流补流还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9月20日229,256,564.92229,256,564.92130,655,141.23229,256,564.92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前项目名称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变更后项目名称变更/终止原因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214,500,00033,106,847.77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11,825.38万元。不适用2023年8月7日召开
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喝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
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3,189,6559.12-143,189,655000-143,189,65500
1、国家持股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9,310,3440.59-9,310,344000-9,310,34400
3、其他内资持股121,982,7617.77-121,982,761000-121,982,761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09,051,7296.95-109,051,729000-109,051,72900
境内自然人持股12,931,0320.82-12,931,032000-12,931,03200
4、外资持股11,896,5500.76-11,896,550000-11,896,55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1,896,5500.76-11,896,550000-11,896,55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27,228,43090.88143,189,655000143,189,6551,570,418,085100
1、人民币普通股1,087,228,43069.23143,189,655000143,189,6551,230,418,08578.3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340,000,00021.6500000340,000,00021.65
4、其他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1,570,418,085100000001,570,418,0851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2〕112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18名交易对方合计非公开发行股票143,189,655股。于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中的18名交易对方限售期限均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2023年3月28日,上述非公开发行的143,189,655股解除限售。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长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20,6898,620,689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宁波正业宏源投资有限公司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637,93120,637,931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202
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3年3月28日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刘姊琪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20,6898,620,689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UBS AG7,586,2067,586,206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陈学赓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董卫国4,310,3444,310,344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000,01241,000,012002022年9月参加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限制期为6个月。2023年3月28日
合计143,189,655143,189,6550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0,47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0,04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注:上述股东户数均为A股和H股股东户数之和;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0,471户,其中H股股东62户;截止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股东总数为60,041户,其中H股股东61户。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0715,565,18645.570质押287,000,000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LIMITED16,000337,846,81021.510其他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13,868,2940.880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997,1039,205,5690.590其他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620,6890.550其他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0,6007,900,0890.500其他
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3,0007,393,0000.470境内非国有法人
王财进6,419,8386,419,8380.410境内自然人
财通基金-鼎富通达精选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鼎富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700,0004,629,7180.290其他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8,3444,202,0000.270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715,565,186人民币普通股715,565,186
HKSCC NOMINEES LIMITED337,846,810境外上市外资股337,846,8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868,294人民币普通股13,868,29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205,569人民币普通股9,205,569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20,689人民币普通股8,620,689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00,089人民币普通股7,900,089
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393,000人民币普通股7,393,000
王财进6,419,838人民币普通股6,419,838
财通基金-鼎富通达精选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鼎富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629,718人民币普通股4,629,718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202,000人民币普通股4,202,0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10名股东中“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1)根据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其持有的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截止报告期末,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共持有公司H股股份156,9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所持股份均未进行质押。(2)前十名股东均不是本公司的战略投资者。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王财进新增0000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退出0000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安品东
成立日期1998年1月20日
主要经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21津创01188867.SH2021-10-142021-10-182026-10-18250,000,000.004.8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竞价+固收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次性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21津创01已按期兑付利息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不适用凌陶、张潇寒010-6083768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6层不适用贾轩、兰云010-56800258
天津嘉德恒时律天津市和平区兴不适用武江涛022-83865255
师事务所安路与多伦道交口合生财富大厦B座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李军、宋以晶宋以晶021-23238888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不适用宋金玲010-85679696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21津创01250,000,000.00250,000,000.000.00正常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2津创环保GN0011322800722022-07-26、2022-07-272022-07-282025-07-28630,000,000.003.94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不适用乔郁010-851090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长安兴融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不适用崔桐022-58751897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22津创环保GN001630,000,000.00619,963,000.0010,037,000.00正常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874.266,366.217.34主要是净利润增加
流动比率1.451.90-23.76固定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增加
速动比率1.441.89-23.83固定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增加
资产负债率(%)58.2458.63-0.67基本持平
EBITDA全部债务比0.210.210.00基本持平
利息保障倍数3.833.4012.50利息费用较上期降低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3.182.976.94经营性现金流较上期有所增加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5.514.8812.85净利润较上期增加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31号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环保”)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业环保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业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商誉减值测试

(二) 应收账款以及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 商誉减值测试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二(17)、附注二(26)以及附注四(15)商誉。 于2023年12月31日,创业环保合并报表中商誉账面原值约人民币505百万元,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约人民币355百万元,商誉账面净值约人民币150百万元。 由于商誉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创业环保管理 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1) 了解、评估并测试了创业环保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包括复杂性、主观性、变化和管理层倾向或舞弊的敏感性,评估了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2) 将相关资产组过往年度的实际业绩数据与管理层之前编制的预测数据进行比较,以评价管理层编制用以测试商誉减值的未来现金
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减值评估时,管理层比较于2023年12月31日与每项商誉相对应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含相关商誉)和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管理层委聘独立外部评估机构协助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确定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预测期收入增长率、稳定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 由于商誉减值的估计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估计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商誉减值估计的固有风险重大,且2023年度管理层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金额重大,我们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流量的预测是否可靠; (3) 评估管理层对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是否适当; (4) 对管理层聘用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进行评估; (5) 与管理层及其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的合理性,主要包括预测期收入增长率、稳定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等;将评估中所采用的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假设与历史期间实际数据、经管理层批准的年度预算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通过参考市场数据,对评估采用的方法、税前折现率以及稳定期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进行了复核;
(一) 商誉减值测试 (续)(6) 我们评价了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预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分析的合理性,以评估假设的合理变化对可收回金额的影响; (7) 检查了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准确性; (8) 了解和评估了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减值测试的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实施的上述审计程序,我们发现相关审计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做出的估计和判断。
(二) 应收账款以及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9)、附注二(26)、附注四(3)应收账款以及附注四(8)长期应收款。 于2023年12月31日,创业环保应收账款余额为约人民币3,568百万元,管理层确认了约人民币306百万元的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余额为约人民币5,092百万元,管理层确认了约人民币35百万元坏账准备(以下将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合称为“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占合并总资产的34.01%。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1) 我们了解并测试了创业环保关于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关键内部控制和流程。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包括复杂性、主观性、变化和管理层倾向或舞弊的敏感性,评估了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2) 我们评估了以前期间管理层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追溯性复核的评估结果,以评价管理层作出估计的流程的有效性;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做出的最佳估计。
(二) 应收账款以及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续) 管理层将金额重大且信用风险明显较低的应收款项,以及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或确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照单项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剩余应收款项基于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进行分组,以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选择计算模型及基于应收款项的历史账龄、现有市场状况及前瞻调整的经济指标选择输入数据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 由于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固有风险重大,评估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所使用的的关键假设和估计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且应收款项的余额重大,我们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作为关键审计事项。(3) 我们考虑了客户的特征及性质,以评估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和模型的适当性; (4) 我们对管理层评估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包括考虑客户按单项以及组合分类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测试应收款项的组合分类的准确性。我们采用抽样的方法,测试了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的准确性。通过与公开的中国宏观经济数据进行比较,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前瞻调整的合理性; (5) 我们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准确性。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发现管理层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所采纳的关键判断及假设已被获得的证据支持。

四、 其他信息

创业环保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创业环保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创业环保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创业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创业环保、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创业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创业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创业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创业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4年3月22日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杜凯(项目合伙人) —————————— 刘莉莉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12,6223,252,0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7,7117,535
应收账款3,261,9072,745,02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9,80935,22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0,76616,212
其中:应收利息00
应收股利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5,68531,1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28,394197,367
其他流动资产28,76064,321
流动资产合计6,235,6546,348,88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4,828,8214,475,777
长期股权投资188,650193,1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2,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286,923911,347
在建工程421,446151,95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6718,247
无形资产10,894,75910,130,264
开发支出
商誉150,051319,81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32,0817,398
其他非流动资产413,598420,879
非流动资产合计18,225,00016,620,790
资产总计24,460,65422,969,6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9921,00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68,888511,15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411,780513,4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6,26893,046
应交税费69,11354,064
其他应付款1,036,474897,121
其中:应付利息00
应付股利7,0243,55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0,9261,276,471
其他流动负债1,490490
流动负债合计4,306,9313,346,82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7,257,6257,097,305
应付债券629,633878,373
其中:优先股00
永续债00
租赁负债3,1764,443
长期应付款140,960168,7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791,2791,855,645
递延所得税负债87,28986,089
其他非流动负债28,0003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9,937,96210,120,558
负债合计14,244,89313,467,3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570,4181,570,41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14,7931,111,15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86,585722,38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650,3815,075,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9,122,1778,479,473
少数股东权益1,093,5841,022,8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215,7619,502,2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4,460,65422,969,674

公司负责人:唐福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94,6322,280,2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58,9331,168,25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2111,501
其他应收款32,00625,533
其中:应收利息00
应收股利10,1484,000
存货11,0309,21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9,41126,133
其他流动资产804,408268,561
流动资产合计3,530,7413,789,46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945,1532,563,108
长期股权投资5,293,3755,077,60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2,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15,025118,406
在建工程17,1208,55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9217,523
无形资产3,329,1903,482,91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31,31411,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273,750261,404
非流动资产合计12,410,84811,532,938
资产总计15,941,58915,322,4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00,06688,43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7474
应付职工薪酬42,23336,940
应交税费611716
其他应付款737,797732,098
其中:应付利息00
应付股利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70,676971,89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551,4571,830,1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443,5643,619,226
应付债券629,633878,373
其中:优先股00
永续债00
租赁负债1,4204,005
长期应付款140,960168,7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0
递延收益1,322,2251,389,3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470,00047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6,007,8026,529,660
负债合计8,559,2598,359,8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570,4181,570,41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65,7031,061,7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86,585722,389
未分配利润3,959,6243,608,0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382,3306,962,5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5,941,58915,322,407

公司负责人:唐福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665,0834,522,167
其中:营业收入4,665,0834,522,16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409,6783,491,054
其中:营业成本2,844,5172,986,03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47,35945,545
销售费用11,47114,545
管理费用240,127220,937
研发费用53,06243,539
财务费用213,142180,450
其中:利息费用390,843403,067
利息收入168,984211,941
加:其他收益96,824105,4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58-3,6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458-1,89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5,582-54,0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9,753-106,45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2,55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02,660969,961
加:营业外收入6,1331,657
减:营业外支出2,5832,32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06,210969,298
减:所得税费用202,767156,6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03,443812,60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03,443812,60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65,207751,25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8,23661,35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03,443812,60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65,207751,25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8,23661,35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0.5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0.5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唐福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1,657,6811,585,826
减:营业成本804,058917,460
税金及附加17,80815,99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11,14196,019
研发费用28,46323,271
财务费用89,113191,320
其中:利息费用248,056259,485
利息收入150,01657,236
加:其他收益67,16068,6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6,674222,5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458-1,89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6,628-48,74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9,762-102,97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16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24,542481,357
加:营业外收入5,0050
减:营业外支出2,1688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27,379480,556
减:所得税费用85,42330,02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1,956450,53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1,956450,53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641,956450,53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唐福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885,4533,640,89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24221,4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7,13252,1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64,8273,714,4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88,5802,017,99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5,463473,923
支付的各项税费281,913256,6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6,85653,8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72,8122,802,3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015912,0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8736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33940,5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22640,8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66,332666,8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58,7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66,332725,5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3,106-684,6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1,773816,70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71,7732,81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57,3702,589,19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30,1433,405,9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09,7741,895,1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38,205605,25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6,06424,87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05538,0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96,0342,538,4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109867,4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6,9821,094,7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88,3442,093,5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71,3623,188,344

公司负责人:唐福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88,2591,112,430
收到的税费返还589,3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14,474790,5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2,7911,912,3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37,854713,78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8,801166,066
支付的各项税费130,295105,7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58,823248,7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65,7731,234,3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7,018678,0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4,340257,1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818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7,064299,4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1,742556,7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7,438100,592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88,011142,59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32,938548,5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48,387791,7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645-234,9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813,89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88,4951,936,5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88,4952,750,44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13,7721,420,0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56,877439,9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85937,8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09,5081,897,8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13852,5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80,6401,295,6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75,272979,6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94,6322,275,272

公司负责人:唐福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570,4181,111,156722,3895,075,5108,479,4731,022,8209,502,2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570,4181,111,156722,3895,075,5108,479,4731,022,8209,502,2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63764,196574,871642,70470,764713,468
(一)综合收益总额865,207865,20738,236903,44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6373,63772,05975,69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71,77371,77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6373,6372863,923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4,196-290,336-226,140-39,531-265,671
1.提取盈余公积64,196-64,196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226,140-226,140-39,531-265,671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570,4181,114,793786,5855,650,3819,122,1771,093,58410,215,761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427,228437,949677,3364,577,6857,120,198983,8728,104,07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27,228437,949677,3364,577,6857,120,198983,8728,104,070
三、本期增减变动143,190673,20745,053497,8251,359,27538,9481,398,223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751,254751,25461,351812,6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43,190673,207816,3973,227819,62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43,190667,567810,7572,812813,56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6405,6404156,055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5,053-253,429-208,376-25,630-234,006
1.提取盈余公积45,053-45,053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8,376-208,376-25,630-234,006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570,4181,111,156722,3895,075,5108,479,4731,022,8209,502,293

公司负责人:唐福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570,4181,061,780722,3893,608,0046,962,5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570,4181,061,780722,3893,608,0046,962,5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92364,196351,620419,739
(一)综合收益总额641,956641,9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9233,92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9233,923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4,196-290,336-226,140
1.提取盈余公积64,196-64,196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26,140-226,14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570,4181,065,703786,5853,959,6247,382,330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427,228388,158677,3363,410,9025,903,6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27,228388,158677,3363,410,9025,903,6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3,190673,62245,053197,1021,058,967
(一)综合收益总额450,531450,53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43,190673,622816,81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43,190667,567810,75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6,0556,055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5,053-253,429-208,376
1.提取盈余公积45,053-45,053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8,376-208,376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570,4181,061,780722,3893,608,0046,962,591

公司负责人:唐福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是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化工”),渤海化工于1993年6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注册成立,于1994年5月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挂牌交易,于199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A股)挂牌交易。其后,渤海化工因连续发生较大亏损,于2000年末经重大股权及资产重组后成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5.70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2层。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政投资”)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城投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再生水、供热供冷服务、环保设备定制、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委托运营等业务。
(1) 污水处理业务
本集团依照与中国多地政府所属相关机构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通过下表所列的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按照约定的价格取得污水处理服务收入,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将定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根据影响水价成本因素的变动而进行调整:
项目所在地协议签订日期授权单位
贵州省贵阳市2004年9月16日贵阳市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宝应市2005年6月13日宝应市建设局
湖北省赤壁市2005年7月15日赤壁市建设局
安徽省阜阳市2005年12月18日阜阳市建设委员会
云南省曲靖市2005年12月25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省洪湖市2005年12月29日洪湖市建设局
浙江省杭州市2006年11月20日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2007年9月12日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宇科技园 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2007年12月19日威海市文登区建设局
陕西省西安市2008年3月18日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
河北省安国市2008年9月28日安国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咸宁市2008年10月16日咸宁市建设委员会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2009年8月10日阜阳市颍东建设局
天津市宁河区2010年9月21日宁河区现代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曲靖市2011年8月16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省马鞍山市2011年8月25日马鞍山市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津市津南区2014年2月18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水务局
天津市西青区2014年2月18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水务局
天津市东丽区2014年2月18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水务局
项目所在地协议签订日期授权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2014年2月18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天津市水务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2016年6月16日阜阳市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克拉玛依市2016年11月4日克拉玛依市建设局
甘肃省临夏市2017年5月13日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南省宁乡市2017年6月5日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合肥市2017年6月16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辽宁省大连市2017年11月1日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17年12月12日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及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宁乡市2018年4月27日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湖北省洪湖市2018年6月9日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省黔东南施秉县2018年7月12日施秉县水务局
安徽省合肥市2018年11月28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2018年11月21日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安徽省界首市2019年3月2日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2019年4月2日石家庄市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酒泉市2019年6月22日酒泉市肃州人民政府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2019年8月26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2020年1月2日六安市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2020年2月24日曲靖市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省洪湖市2021年3月18日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津市西青区2021年5月12日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新疆克拉玛依市2023年3月24日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北省恩施市2023年6月9日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省马鞍山市2023年9月22日马鞍山市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自来水供水业务
本集团依照特许经营协议,通过以下自来水厂从事自来水服务业务,以初始约定价格提供自来水供水服务,并且上述供水服务单价将定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根据影响水价成本因素的变动而进行调整:
项目所在地协议签订日期授权单位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17年12月12日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及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2019年3月11日常德市汉寿县水利局
云南省曲靖市2005年12月25日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3) 再生水业务
本集团的再生水业务主要包括再生水利用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再生水的生产、销售,再生水处理工艺和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等。
(4) 供热及供冷服务
本集团依照特许经营协议,在下表所列区域提供供热及供冷服务业务,包括集中供热、供冷设施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转让:
项目所在地协议签订日期授权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2016年6月16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2017年7月11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区2016年6月16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河西区2011年3月16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西青区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及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5)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该业务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目前采用的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填埋、物化和固化,通过选择适合当地的处理工艺,实现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
本年度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公司的H股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本财务报表已根据自2014年3月3日起生效的香港地区《公司条例》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减值、收入的确认时点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除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子公司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ong Kong)Limited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外,其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应收账款金额占合并应收账款余额5%以上的款项
重要的在建工程预算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以上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其少数股东权益占本集团合并股东权益的比例1%以上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消。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消。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

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a)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金融资产
(i)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式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中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式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金额重大且信用风险明显较低单项金融资产、以及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或确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单项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仅适 用于公司财务报表)应收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组合3政府客户组合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所属特许经营授权方相关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相关客户,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组合4其他客户组合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组合5项目保证金组合应收项目保证金
组合6其他组合除增值税退税、项目保证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及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iii)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发出时的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确定。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库存商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d)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抵消;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投资成本确定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及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及其他。
固定资产在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至50年0%至5%1.9%至1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至20年0%至5%4.8%至10%
运输车辆及其他年限平均法5至10年0%至5%9.5%至20%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及专有技术和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a)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经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在特定期间内(“特许经营期间”),从事开发、融资、营运及维护公共服务设施(“特许经营服务”)。本集团根据合作协议中的条款代表政府方运营此设施并提供特许经营服务而获得服务相关的补偿,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将该等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约定了特许经营服务的执行标准以及价格调整机制,以约定本集团执行的特许经营服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解释第14号”)的双控制和双特征。因此,特许经营安排下的资产(“特许经营项目资产”)应根据合同约定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本集团根据《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权向接受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是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特许经营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本集团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本集团在特许经营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
现金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间以直线法按照20至30年摊销。
(b)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分别按使用年限25年和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c)专有技术和软件
单独购入的专有技术及软件按历史成本列示。专有技术及软件有预计的可使用年限,并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后的净值列示。专有技术及软件的成本按直线法分摊至其估计可使用年限。
(d)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e)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研发技术服务费及授权许可费等支出。

为研究环保设备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环保设备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环保设备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管理层已批准环保设备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前期市场调研分析说明环保设备生产工艺所生产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环保设备的工艺开发及规模化生产; 环保设备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34.收入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等。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

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中国境内公司职工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a)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权益工具包括公司本身、公司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权激励计划为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达到约定行权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业绩完成情况和职工的在职情况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
(b)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
权益工具为购股权。本集团采用期权定价方法中的二叉树模型评估购股权的公允价值。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a)污水处理服务及供冷供热服务收入
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及供冷供热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及供冷供热收入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固定单价、污水处理量及供冷供热的面积向客户开具账单,收入按照开具账单金额确认。
(b)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建设收入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PPP项目合同”)安排提供建造服务,相关建设收入根据提供类似建造服务的现行市场毛利率,按成本加成法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
(c)自来水及再生水供水收入
自来水及再生水供水于完成服务时确认收入。自来水及再生水供水收入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固定单价以及供水量向客户开具账单,收入按照开具账单金额确认。
(d)再生水管道接驳收入
本集团对外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工程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工程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工程,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集团将为获取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按照相关合同项下确认与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工程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e)环保设备定制收入
本集团提供环保等除臭设备的定制服务。如果建造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收入和成本应参照合同履约进度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进度以已经发生的成本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的变更、索赔及奖励,若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应计入合同收入。本集团销售的环保设备主要是本集团环保科研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成果。
(f)危险废物处置收入
本集团提供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的焚烧处理或填埋处置服务。该项业务作业周期较短,因此本集团在完成危废处置服务时确认收入,按双方确认的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g)委托运营收入
委托运营收入根据服务协议,固定总金额的合同在服务提供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约定服务单价的合同,在服务提供期间内根据服务提供数量在服务提供的期间内确认收入。
(h)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单价和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提供期间内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机器设备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在达成协议解除原支付义务时将未折现的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2)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本集团的天津市西青区咸阳路污水厂和天津市东丽区东郊污水厂及与之配套的中水厂搬迁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安排均根据天津市政府的指示进行。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为同类资产,本集团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未发生重大改变,因此,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b)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或基于账龄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3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60%、20%和20%(2022年度:60%、20%和2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外部市场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
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项目经济情景
基准不利有利
2023年度
消费者物价指数1.11%1.17%1.06%
2022年度
消费者物价指数2.13%2.18%2.08%
(ii)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iii)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当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时,由于相关地区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中所采用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亦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相关资产减值损失。
(iv)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详见下文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集团及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初始确认时,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自2023年1月1日起,本集团及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的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2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相关附注披露均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本集团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本集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的,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本集团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加上
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或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本集团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均不确认损益。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3%-13%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0%-25%
教育费及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3%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说明如下:

公司名称2023年度 企业所得税率享受优惠所得税政策说明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8月24日国税局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2019年第60号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8月24日国税局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2019年第60号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施秉县城污水项目, 牛大场镇污水项目 0%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2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其他污水业务15%自2011年至2020年,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黔国税函[2011]19号)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提标改造 污水业务 0%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1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其他业务 15%自2011年至2020年,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3号)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杭州公司”)1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8月24日国税局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2019年第60号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15%2021年,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凯英公司”)公司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12000412),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相关税法规定,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中水公司”)25%根据财税[2008]47号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15%自2021年至2030年,根据《关于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通告》的通知(新发改西开[2021]215号)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公司”)污水业务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再生水业务 收入减按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财税[2008]47号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自2021年至2030年,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再生水和 自来水业务 15%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公司”)12.5%根据财税[2009]166号文,从事符合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5%根据财税[2009]166号文,从事符合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所得,从2020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12.5%根据财税[2019]67号文,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0%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1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0%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2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洪湖市污水 处理厂业务 1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8月24日国税局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2019年第60号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赤壁市污水 处理厂业务 1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8月24日国税局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2019年第60号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咸宁市永安 污水处理厂 业务 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1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8月24日国税局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2019年第60号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江苏永辉”)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0%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1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8月24日国税局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2019年第60号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津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0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0%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3
公司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0%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3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2.5%及0%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至2023年陆续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含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2.5%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增值税税率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本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污水处理收入增值税税率为6%;再生水处理收入税率为13%;供热供冷收入税率为9%;危废处置收入税率为6%;自来水供水收入税率为3%;环保设备定制收入税率为13%;配套工程及设施建设收入税率为9%;其他业务收入税率为5%至13%。
根据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9号)及相关规定,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收优惠
2019年4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67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来水供水业务中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规定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40号) 及相关规定,从事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污水处理劳务”、“再生水业务”项目,可适用增值税实际税负即征即退 70%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自2022年开始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3
银行存款2,571,3613,188,341
其他货币资金41,26063,716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00
合计2,612,6223,252,06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8,6328,692

其他说明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包括: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2,612,6223,252,060
减:受限银行存款(i)41,26063,716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2,571,3623,188,344

(i) 受限银行存款为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的保证金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7,7117,535
商业承兑票据00
合计27,7117,535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4,8120
商业承兑票据00
合计4,8120

2023年度,本公司的子公司凯英公司、山东公司、巴彦淖尔公司以及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高邮康博”)仅对部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背书并已终止确认。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银行承兑汇票00
合计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认为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539,3472,364,118
1年以内小计2,539,3472,364,118
1至2年587,245336,156
2至3年258,198111,184
3年以上
3至4年78,47663,061
4至5年47,73542,588
5年以上57,37842,488
合计3,568,3792,959,59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03,37547.74163,5509.601,539,8251,591,07953.76157,7609.921,433,319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65,00452.26142,9227.661,722,0821,368,51646.2456,8134.151,311,703
其中:
政府客户1,313,06436.80115,5548.801,197,5101,007,17034.0344,4154.41962,755
其他客户551,94015.4727,3684.96524,572361,34612.2112,3983.43348,948
合计3,568,379/306,472/3,261,9072,959,595/214,573/2,745,02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天津市水务局1,142,1442,0870.18本集团应收天津市水务局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18%。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235,81850,31321.34本集团应收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的款项由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费两部分组成。该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费应收款项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本集团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1.34%。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4,5892410.18本集团应收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
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18%。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44,01937,68285.60本公司的子公司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应收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为污水处理费,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本集团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85.60%。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29,2451970.67本集团应收贵阳市水务管理局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67%。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8,45418,10963.64本集团应收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本集团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63.64%。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23,816100.04本集团应收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4%。
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16,79716,797100.00本集团应收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费用,上述公司在一年内未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信用风险较高。本集团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100%。
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3,77613,776100.00本集团应收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上述公司在一年内未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信用风险较高。本集团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100%。
乌拉特前旗财政局10,92810,928100.00本集团应收乌拉特前旗财政局的款项为应收污水处理服务收入款项。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100%。
乌拉特后旗财政局10,39210,392100.00本集团应收乌拉特后旗财政局的款项为应收污水处理服务收入款项。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100%。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10,38340.04本集团应收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
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4%。
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1,5481,548100.00本集团应收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再生水供水费,一年内与本集团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内蒙古紫金锌业有限公司1,3141,314100.00本集团应收内蒙古紫金锌业有限公司的款项为自来水供水费,考虑和债务人之间曾存在诉讼纠纷,应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152152100.00本集团应收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服务费,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继续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合计1,703,375163,5509.6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政府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政府客户组合
未逾期655,1468,4111.28
逾期1-180日288,39810,2103.54
逾期超过180日369,52096,93326.23
其他客户组合
未逾期272,6004,2111.54
逾期1-90日124,5414,7433.81
逾期超过90日154,79918,41411.90
合计1,865,004142,9227.6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集团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为95百万元,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约为3百万元,不存在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相应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约为306百万元。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上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7,7608,1302,3400.000.00163,55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6,81387,0088990.000.00142,922
合计214,57395,1383,2390.000.00306,47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天津市水务局859收回现金本集团应收天津市水务局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集团2022年度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29%。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27收回现金本集团应收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集团2022年度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7%。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3收回现金本集团应收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集团2022年度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7%。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9收回现金本集团应收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集团2022年度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30%。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149收回现金本集团应收贵阳市水务管理局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集团2022年度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18%。
静海开发区管委会12收回现金本集团的子公司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应收天津市静海开发区管委会的款
项为污水处理费,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本集团2022年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1,200收回现金本集团应收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的款项为租赁费收入,在一年内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2022年度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合计2,340///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天津市水务局1,142,14401,142,14432.012,087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235,8180235,8186.6150,313
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30,5560230,5566.4615,675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4,5890134,5893.77241
肃州区人民政府160,4470160,4474.504,453
合计1,903,55401,903,55453.3572,769

其他说明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大部分业务以赊销的方式进行,给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30至90天。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3,75669.4425,22571.62
1至2年4,91524.819,23626.22
2至3年4652.351600.45
3年以上6733.406021.71
合计19,809100.0035,223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约为6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0百万元),主要为预付的配套工程施工款。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3117.83
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784.94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6743.40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6633.35
武汉博环机电有限公司5432.74
合计6,38932.25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00
应收股利00
其他应收款20,76616,212
合计20,76616,21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0,0385,668
1年以内小计10,0385,668
1至2年1,8981,631
2至3年1,5512,709
3年以上7,5796,434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21,06616,442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增值税退税200628
项目保证金10,6577,576
其他10,2098,238
合计21,06616,442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23000230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9100191
本期转回12100121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30000300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或处于第二、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项目保证金账龄组合1231307700176
其他账龄组合107614400124
合计230191121003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12714.84农民工工资预存款三年以上68
沈阳东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9009.02投标保证金一年以内30
赤壁市建设局1,5867.53代垫款项一年以内及一至二年5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1,0004.75项目保证金三年以上1
天津三博水科技有限公司8524.04研发课题经费一年以内22
合计8,46540.18//125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分析如下: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金额计提比例金额金额计提比例
组合- 项目保证金
一年以内5,763951.65%2,446401.62%
一到二年1,006171.69%1,551251.62%
二到三年1,545251.62%1,416231.62%
三年以上2,343391.66%2,163351.62%
小计10,6571767,576123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金额计提比例金额金额计提比例
组合 - 其他
一年以内4,075501.23%2,594331.30%
一到二年892111.23%8011.30%
二到三年601.21%1,293171.30%
三年以上5,236631.20%4,271561.30%
小计10,2091248,238107
合计20,86630015,814230

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7,374027,37425,364025,364
在产品
库存商品7,77407,7745,24005,24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53705375400540
合计35,685035,68531,144031,14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00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00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款项29,41126,133
一年内到期的特许经营权安排应收款项198,983171,234
合计228,394197,367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00
应收退货成本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5,66836,395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8,29618,456
预交企业所得税4,7969,470
合计28,76064,321

其他说明本集团对安国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评估,并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应收天津市水务局2,811,3145,1042,806,2102,402,7416,7612,395,980
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款项139,185241138,944167,406277167,129
特许经营权安排应收款项1,770,54127,4581,743,0831,839,96841,6791,798,289
应收巴彦淖尔市财政局142,5321,948140,584116,8002,421114,379
合计4,863,57234,7514,828,8214,526,91551,1384,475,777/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950,49960.675,3450.182,945,1542,570,14756.777,0390.272,563,108
其中:
应收天津市水务局2,811,31457.805,1040.182,806,2102,402,74153.086,7620.292,395,979
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款项139,1852.862410.14138,944167,4063.702770.14167,12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13,07339.3329,4061.391,883,6671,956,76843.2344,0992.071,912,669
其中:
特许经营权安排应收款项1,770,54136.4027,4581.391,743,0831,839,96840.6541,6792.071,798,289
应收巴彦淖尔市财政局142,5322.931,9481.37140,584116,8002.582,4202.07114,380
合计4,863,572/34,751/4,828,8214,526,915/51,138/4,475,77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应收天津市水务局2,811,3145,1040.18本集团结合天津市水务局历史回款情况以及对未来回款情况的预期,将预计回款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收账款现值分类为“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采用与应收账款一致的预期信
用损失率0.18%,坏账准备余额约为5.1百万元。
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款项139,1852410.14该款项是在道路特许经营期内以未来保证最低交通流量为基础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应收款项摊余成本。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为天津市政府下辖事业单位,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公司均能在约定期限内收款。因此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14%,坏账准备余额约为0.2百万元。
合计2,950,4995,3450.1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特许经营权安排应收款项1,770,54127,4581.39
应收巴彦淖尔市财政局142,5321,9481.37
合计1,913,07329,4061.3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间,本集团有权向接受服务的对象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根据解释第14号本集团将拥有的收取该对价的权利在特许经营项目资产建设完成后,确认为长期应收款。该长期应收款的收款期为10年至30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摊余成本。由于客户基本为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因此整个存续期内采用与应收账款一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1.39%,坏账准备余额约为27.5万元。
(2)本集团结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以及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财政局历史回款情况以及对未来回款情况的预期,将预计回款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收账款现值分类至长期应收款。客户为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应收账款一致,均为1.37%,坏账准备余额约为1.9百万元。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51,1380051,138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16,3870016,387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34,7510034,751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上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长期应收款中,以子公司运营的账面价值约为514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518百万元)的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作为一项354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品(2022年12月31日:375百万元) 。本集团以子公司运营的账面价值约为170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70百万元)的霍邱县成北第二污

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作为一项136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品(2022年12月31日:138百万元)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22,35822,35822,358
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193,108-4,458188,6500
小计215,466-4,458211,00822,358
合计215,466-4,458211,00822,358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a)联营企业
公司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注册资本股权/表决权比例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国际机械”)有限公司天津120,00027.50%
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天津碧海”)有限公司天津650,00030.00%
(i)国际机械是一家注册于中国天津市的中外合资企业,业务范围包括阀门及驱动装置、换热器及机组、环保设备、通用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等。于2023年12月31日,该投资账面价值已全部减记至零。
(ii)天津碧海是一家注册于天津市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水处理设备的采购、维护;生态修护;旅游开发;生态治理;海绵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市政工程的建设、运营。本公司与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久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中标后,于2018年7月30日注册成立天津碧海。本公司出资195百万元,持股比例为30%。2023年,尚处于建设期,预计将于2024年陆续完工开始运营。
(b)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
国际机械22,358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其他
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20000
合计2,000000002,00020000/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本集团投资持有的天津市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的非上市股份,股权比例为6.1%。本集团没有权利以任何方式参与或影响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因此,本集团对其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286,923911,347
固定资产清理00
合计1,286,923911,34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52,205644,259112,8851,509,349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7,53710,8692,77321,179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增加143,786313,6764,516461,97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本年其他减少3631,8352,198
4.期末余额903,528968,441118,3391,990,30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03,061326,51568,426598,002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20,53075,98310,380106,893
(2)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本年减少01841,3261,510
4.期末余额223,591402,31477,480703,38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9,937566,12740,8591,286,923
2.期初账面价值549,144317,74444,459911,347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2023年度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别为93百万元、11百万元及2百万元 (2022年度:55百万元、11百万元及1百万元)。
(b)于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中包括账面价值96百万元(原价172百万元)的外购资产(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00百万元,原价172百万元)和账面价值8百万元(原价12百万元)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资产(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8百万元,原价12百万元)。这些资产权属转让手续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鉴于上述外购资产和换入资产均依照相关合法协议和程序取得,本公司管理层确信其产权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也不会产生重大的额外成本。
(c)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50百万元(原值为361百万元)的固定资产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302百万元,原值364百万元),已作为258百万元的长期借款(2022年12月31日:311百万元)的抵押物。
(d)2023年度,本集团对于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比较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基于管理层经批准的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0%-27.66%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0%
毛利率18.29%-28.73%
税前折现率10.3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299,000117,409161,59200279,0019393%000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津沽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87,63925856,1840056,4426464%1761762.70借款及自有资金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5,89721140,4230040,6346262%1311312.70借款及自有及资金
北仓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6,9649721,8430021,9408181%1151152.70借款及自有资金
其他项目33,98210,62621,179023,42913,36700
合计479,500151,957290,66821,1790421,446//13,789422//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账面价值为6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5百万元)的在建厂房及设备已作为123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35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b)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发生在建工程减值 (2022年12月31日:无)。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7613,83614,812
2.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新增2,9582373,19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3,93414,07318,00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796,2866,565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9173,8544,77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9610,14011,33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7383,9336,671
2.期初账面价值6977,5508,247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利技术及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8,88114,125,23021,22514,295,336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本年增加17,7001,290,0474,8921,312,63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66,58115,415,27726,11715,607,97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4,6833,988,25610,4334,013,372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3,536543,4921,116548,14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8,2194,531,74811,5494,561,51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0151,700151,7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51,700151,7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8,36210,731,82914,56810,894,759
2.期初账面价值134,1989,985,27410,79210,130,264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特许经营权
(i)特许经营权项目原价变动的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2022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借款费用资本化 累计金额利息资本化 本年增加2023年 12月31日 借款费用资本化 累计金额
恩施-恩施市大沙坝一期、 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0555,371555,371000
克拉玛依创环-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项目0393,916393,916000
佳源开创 - 天津市侯台公园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92,73386,624179,3574201,4131,833
佳源盛创-天津市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项目68,72460,439129,163000
含山创环-含山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098,66298,662000
其他项目13,963,77395,03514,058,808105,1632,661107,824
合计14,125,2301,290,04715,415,277105,5834,074109,657
(ii)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要求,本集团将无形资产模式核算的处于建设期间的特许经营权列报于无形资产。2023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中包含393百万元的处于建设期间的特许经营权 (2022年12月31日:275百万元)。本集团对处于建设期间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特许经营项目,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了减值测试,预测单价为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单价,主要假设如下:
项目名称2023年 12月31日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折现率
佳源开创_天津市侯台公园1#能源站项目179,35723.63%2.20%11%
佳源盛创-天津市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项目129,16319.03%2.20%11%
恩施_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71,85315.49%2.20%11%
克拉玛依创环-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项目12,66320.44%2.20%11%
393,036
(iii)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净值为4,111百万元(原价6,82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3,061百万元,原价5,103百万元)的特许经营权已作为2,48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1,559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
(v)特许经营权的剩余经营年限为7至30年。
(b)土地使用权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77百万元(原价87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80百万元,原价87百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已作为25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280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于2023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中包括账面价值为3百万元(原价5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3百万元,原价5百万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换入的土地使用权,其产权转移手续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鉴于上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资产均依照相关合法协议和程序取得,本公司管理层确信其产权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也不会产生重大的额外成本。
(c)本集团2023年度计入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分别为547百万元及1百万元(2022年度:526百万元及1百万元)。
(d)本集团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支出均与环保设备生产工艺的研发相关,于发生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江苏永辉270,3960000270,396
高邮康博234,7240000234,724
合计505,1200000505,120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江苏永辉100,25584,5180184,773
高邮康博85,05285,2440170,296
合计185,307169,7620355,069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所有商誉已于股权交易日分配至相关的资产组,2023年度商誉分配未发生变化,对应的资产组分别为子公司江苏永辉和高邮康博,包含在其他经营分部中。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由于市场竞争加剧,江苏永辉和高邮康博的处理单价下降。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经比较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170百万元。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基于管理层批准的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权威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江苏永辉高邮康博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0%-29.07%0%-34.72%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0%0%
毛利率10.66%-34.12%10.50%-33.24%
税前折现率10.31%10.74%

2022年度,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江苏永辉高邮康博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0%-19.28%0%-28.50%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0%0%
毛利率25.96%-40.75%26.00%-40.89%
税前折现率10.32%10.96%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07,67870,083229,42253,68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0000
可抵扣亏损26,8186,06614,2112,503
预提费用35,3748,84222,5575,637
预计负债0000
未确认融资收益000
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特许经营权收益确认9,9761,19313,3772,221
租赁负债6,8281,4138,2651,691
分期收款提供污水处理服务225,12455,510231,42352,708
合计611,798143,107519,255118,44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无形资产摊销554,052138,513580,112145,028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93,38823,34896,29824,073
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特许经营权收益确认139,15034,787105,43026,357
使用权资产6,6711,6678,2471,678
合计793,261198,315790,087197,136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11,02632,081111,0477,398
递延所得税负债111,02687,289111,04786,089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98,540430,849
可抵扣亏损172,479174,392
股份支付17,34813,425
合计788,367618,666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02,369
202416,01123,106
202514,77520,034
202674,55074,550
202754,33454,333
202812,8090
合计172,479174,3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138,3361,891136,44592,8511,90090,951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15,4190215,419201,4560201,456
预付工程款56,734056,73426,965026,965
预付设备款00094,365094,365
其他5,00005,0007,14207,142
合计415,4891,891413,598422,7791,900420,879

其他说明: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于2023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项目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减值准备理由
特许经营权项目138,3361.37%1,891预期信用损失

于2022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项目账面余额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减值准备理由
特许经营权项目92,8512.05%1,900预期信用损失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41,26041,260其他受限银行存款为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的保证金存款63,71663,716其他受限银行存款为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的保证金存款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359,826250,263抵押厂房及设备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365,880302,025抵押厂房及设备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无形资产6,912,0354,188,889质押特许经营权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5,191,1423,141,827质押特许经营权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在建工程6,3016,301抵押在建厂房及设备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15,31215,312抵押在建厂房及设备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长期应收款693,300683,750质押特许经营权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含一年内到期)693,300687,599质押特许经营权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含一年内到期)
合计8,012,7225,170,463//6,329,3504,210,479//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00
抵押借款00
保证借款4610
信用借款1,5311,001
合计1,9921,001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短期借款,年利率为3.85% (2022年12月31日:4.90%)。(b) 于2023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中无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利息费用 (2022年12月31日:1千元)。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存货采购款等668,888511,159
合计668,888511,159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应付源水费96,708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通常按照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指令安排付款。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的应付工程款27,289天津中水公司相关管道接驳工程根据合同约定尚未达到需结算节点。
合计123,9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约为200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23百万元),主要包括子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应付源水费约96百万元,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通常按照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指令安排付款。另外,还包含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的应付工程款27百万元,相关管道接驳工程根据合同约定尚未达到需结算节点。

应付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469,193387,931
一年以上199,695123,228
合计668,888511,159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中水管道接驳费388,655487,613
预收危险废物处理款11,36215,686
其他11,76310,172
合计411,780513,47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账面价值中的265百万元合同负债(2022年度:268百万元)已于2023年度转入营业收入。本集团预计合同负债将通过正常的经营周期中结转确认收入,因此将其列报为流动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92,714388,981380,389101,30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3269,70465,0744,962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93,046458,685445,463106,268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0,103263,394256,67986,818
二、职工福利费12815,25915,30285
三、社会保险费28028,63727,4271,490
其中:医疗保险费28026,74425,6221,402
工伤保险费01,1551,06788
生育保险费07387380
四、住房公积金5872,98073,032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2,1458,7117,94912,907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92,714388,981380,389101,306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2149,54045,9083,953
2、失业保险费112,0271,914124
3、企业年金缴费018,13717,252885
合计33269,70465,0744,96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别以其所在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相关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且缴纳后不可用于抵减本集团未来期间应为员工交存的款项。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1,78424,046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39,84922,213
个人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7,4807,805
合计69,11354,064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00
应付股利7,0243,557
其他应付款1,029,450893,564
合计1,036,474897,12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46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726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应付界首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湖南省宁乡市污水处理项目、赤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项目及洪湖提标改造项目等建设项目工程款和质保金。因为工程尚未完成竣工结算,所以该款项尚未结清。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应付股利-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780780
应付股利-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672777
应付股利-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5722,000
合计7,0243,557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工程款717,087608,197
应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款132,98066,999
东郊项目老厂资产转让代收款68,30068,300
应付质保金41,55050,086
其他69,53399,982
合计1,029,450893,564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界首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湖南省宁乡市污水467,978因为工程尚未完成竣工结算,所以该款项尚未结清。
处理项目、赤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项目及洪湖提标改造项目等建设项目工程款和质保金
合计467,9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对东郊污水处理厂(老厂)进行土地平整过程中代收的款项68百万元,后续将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各类费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715,5291,227,811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250,000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8,57731,67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6523,822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13,16813,168
合计2,010,9261,276,471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条件汇总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1,092,586671,791
保证借款217,310200,114
质押借款371,787312,466
抵押借款33,84643,440
1,715,5291,227,811

于2023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中包含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利息费用金额约为4.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3百万元)。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子公司应付股东借款1,490490
合计1,49049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3,033,3602,151,222
抵押借款223,948268,228
保证借款2,332,9162,327,235
信用借款1,667,4012,350,620
合计7,257,6257,097,305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含一年内到期):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于2023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2,254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235百万元)由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借款296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292百万元)由本公司和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

保证借款每月或每季度付息一次,本金将分别于2024年至2040年偿还。 (b) 于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2,489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559百万元)由本集团无形资产作质押;质押借款364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392百万元)由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作质押;质押借款490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513百万元)由本集团长期应收款作质押;质押借款62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无)由本集团若干光伏发电项目的未来收益权作质押。质押借款每季度付息一次,本金将分别于2024年至2043年偿还。 (c) 于2023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130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45百万元)由本集团若干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作抵押;于2023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123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135百万元)由本集团若干国有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在建工程作抵押;抵押借款5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31百万元)由本集团若干厂房作抵押。抵押借款每季度付息一次,本金将分别于2024年至2030年偿还。(d)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2.50%至4.90% (2022年12月31日:3.33%至5.1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本金630,000880,000
发行费用-367-1,627
合计629,633878,373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票面利率(%)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是否违约
公司债券1004.852021-10-145年250,000252,491012,125012,125252,491
中期票据1003.942022-07-263年630,000639,050024,8221,26024,822640,310
合计////880,000891,541036,9471,26036,947892,801/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应计利息分析如下:

名称2022/12/31本年应计利息本年已付利息2023/12/31
公司债券(a)2,49112,12512,1252,491
中期票据(b)10,67724,82224,82210,677
合计13,16836,94736,94713,168
(a)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0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面值为2.5亿元的公司债券。此债券期限5年,按4.85%的固定利率计息并于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本金将于2026年10月18日到期一次性偿还,附第3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2023年12月31日,该笔应付债券余额为2.5亿元,因2024年10月13日出现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b)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0]GN22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及2022年7月27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面值为6.3亿元的绿色中期票据。此债券期限3年,按3.94%的固定利率计息并于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本金将于2025年7月28日到期一次性偿还。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3,1764,443
合计3,1764,443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为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3百万元),均为一年内支付,因此并未在租赁负债中列示。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40,960168,703
专项应付款00
合计140,960168,70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资产收购款140,960168,703

其他说明: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金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合计应付金额未确认融资费用合计
应付资产收购款285,071-115,534169,537332,913-134,940197,973
应付资产售后租回款项0002,40002,400
小计285,071-115,534169,537335,313-134,940200,373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57731,670
140,960168,703
(a)长期应付款的有关信息如下:
应付天津市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款项为本集团收购其污水处理资产。于2023年12月31日,未支付的金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计入长期应付款。根据本集团与排水公司签订的《关于海河流域天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北仓污水处理项目外资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排水公司已将其利用外资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予本公司。转让对价首付款为261百万元,余额将在未来18年内按照外资贷款约定的还款计划以实际还款时汇率折算的等值人民币向排水公司支付相应款项。长期应付款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为430百万元,根据现金流量以实际年利率5.94%折现计算。
(c)长期应付款的应付金额(包含利息)由下列币种组成:
以美元计价的长期应付款的利率为6个月LIBOR利率上浮0.6%;以日元计价的长期应付款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分别为1%和1.55%。
(d)长期应付款到期日分析如下表所示。于2023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中于一年内到期部分29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32百万元),作为流动负债列示。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855,64520,57084,9361,791,279
合计1,855,64520,57084,9361,791,27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计入其他收益2023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污水处理项目
- 天津津沽污水处理厂1,053,405051,2851,002,120
- 天津津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36,92006,520130,400
- 天津北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75,60003,60072,000
- 天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目49,62702,36347,264
- 天津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34,82401,65833,166
- 石家庄市藁城项目30,0810030,081
- 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21,476093020,546
- 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8,42603208,106
- 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7,47807196,759
- 赤壁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7,05402986,756
再生水项目
- 天津津沽再生水厂182,82805,545177,283
- 天津东郊再生水项目18,381067517,706
- 北辰再生水项目16,012052515,487
- 咸阳路再生水项目11,034041510,619
- 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项目020,000020,000
供热供冷项目196,8425709,464187,948
小计1,849,98820,57084,3171,786,24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其他5,65706195,038
合计1,855,64520,57084,9361,791,279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00
供热项目政府补贴28,00030,000
合计28,00030,000

其他说明: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570,4181,570,418

其他说明: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年发行新股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1,230,41801,230,418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340,0000340,000
合计1,570,41801,570,418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年发行新股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普通股1,087,228143,1901,230,418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340,0000340,000
合计1,427,228143,1901,570,418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98,591001,098,591
其他资本公积12,5653,637016,202
合计1,111,1563,63701,114,79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a) 股份支付

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等人员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该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427万份股份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427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0%;其中,首次授予1,21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5%;预留2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12月21日作出决议,分别授予155名激励对象1,217万股股份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134.8万股股份期权。行权价格分别为6.98元/股及6.86元/股,其中6.86元/股的行权价格是基于6.98元/股的行权价格的基础之上考虑了支付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的影响后作出的相应调整。如本集团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的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且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未离职,按照以下的行权期、行权时间和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行权期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年度股份支付变动情况表:

2023年度2022年度
千股千股
年初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11,35212,542
本年离职员工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786-1,190
年末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10,56611,352

于授予日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对股份支付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采用了期权定价方法中的二叉树模型评估确定。该评估方法运用基于评估基准日本公司的股权价值,股份期权的剩余到期时间,预计的离职率,股息率,股价波动率及到期时间对应的无风险利率以及约定的行权价格等重要参数和假设计算得出。于授予日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12月21日,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3百万及3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由于激励对象人数的变化,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调整分别调整为18百万元及2百万元(2022年:19百万元及3百万元)。于2023年度,本集团根据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内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及营业成本,同时增加资本公积3.6百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0.3百万元(2022年:资本公积5.6百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0.4百万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722,38964,1960786,585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722,38964,1960786,585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5,075,5104,577,68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5,075,5104,577,68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5,207751,25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19645,05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26,140208,376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5,650,3815,075,51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410,7092,655,2704,294,6582,809,978
其他业务254,374189,247227,509176,060
合计4,665,0832,844,5174,522,1672,986,038

(a) 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

按收入类型分析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3,248,8631,930,8683,192,7882,071,827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432,584255,035389,775244,502
供热供冷及相关设施建设服务247,625214,779242,050195,907
危废处置157,304157,568237,196162,291
PPP项目利息收入129,464000
自来水供水及水厂设施建设96,87058,704118,19583,851
环保设备定制23,87821,82746,50139,413
其他74,12116,48968,15312,187
合计4,410,7092,655,2704,294,6582,809,978

本集团对于按照金融资产模式进行会计处理的PPP项目,本集团将有权向授权方收取的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相关PPP项目利息收入。2022年及以前,此类利息收入在利润表“财务费用-净额”中列报。2023年度,本集团为更准确反映业务实质,将长期应收款的利息收入约1.29亿元重分类列报为“营业收入”。而本集团考虑到2022年度相应的该等利息收入金额1.42亿元对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而没有对比较期间利润表数据进行重分类列报。

按地区分析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天津2,357,7611,284,4332,272,5471,386,863
杭州202,628105,179316,994189,773
西安275,743166,338291,288211,419
阜阳219,981143,878272,730187,530
其他1,354,596955,4421,141,099834,393
合计4,410,7092,655,2704,294,6582,809,978

(b) 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委托运营158,090133,792171,135146,974
技术服务45,75514,83739,22117,239
销售设备25,64225,4949,6817,807
其他24,88715,1247,4724,040
合计254,374189,247227,509176,060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污水处理 及水厂设施建设及PPP项目利息收入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供冷供热 及相关设施 建设服务危废处置自来水供水 及水厂设施 建设环保设备定制其他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按经营地区分类
市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31,0603149631,06031,496
其中在某一时段内确认3,378,3271,930,868432,584255,035247,625214,779157,304157,56896,87058,70423,87821,827297,4351742404,634,0232,813,021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合计3,378,3271,930,868432,584255,035247,625214,779157,304157,56896,87058,70423,87821,827328,4952057364,665,0832,844,51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99,915,782.97元,其中:

93,735,319.43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污水处理业务、再生水供水业务以及自来水供水业务根据合

同约定的单价,以及实际污水处理量,自来水、再生水的供水量定期向客户发出账单,且账单金额能够代表本集团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且不存在任何对价金额未纳入交易价格,从而未纳入对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所需披露的信息之中。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约为38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488百万元),将在以后年度根据工程的实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供冷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约为3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11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将约11百万元将2024年度确认为收入,预计有25百万元,将在2025年度-2027年度确认。本集团供热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约为4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13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将约13百万元于2024年度确认为收入,预计有30百万,将在2025年度-2027年度确认。本集团委托运营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约为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83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将约7百万元以及2百万元分别于2024年度以及2025年度确认为收入。

本集团道路维护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约为32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385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2024年至2028年每年确认收入金额约为62百万元,2029年将确认收入约13百万元。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8692,752
教育费附加1,6402,276
资源税
房产税18,40916,727
土地使用税22,97922,094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其他2,4621,696
合计47,35945,545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4738,068
差旅会务、交通及业务招待费1,287920
咨询服务费1,1822,181
固定资产折旧289153
办公费231153
其他2,0093,070
合计11,47114,545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3,174155,746
咨询服务费15,77616,887
固定资产折旧10,99011,298
办公费7,5237,584
维修及保养费用6,4975,985
差旅会务、交通及业务招待费5,9354,102
董事会费用4,1123,748
审计费3,7003,700
股份支付费用3,4385,385
其他税费2,5702,453
动力燃气费2,4132,306
无形资产摊销1,198969
其他2,801774
合计240,127220,937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2,23126,797
原材料消耗6,1415,411
咨询服务费2,7381,151
固定资产折旧2,3481,250
维修及保养费用2,2811,213
动力燃气费1,8493,298
厂区环境、化验、消防费183263
其他5,2914,156
合计53,06243,539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借款利息支出394,958406,441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381366
减:资本化利息4,4963,740
减:利息收入168,984211,941
汇兑收益-9,571-12,089
其他8541,413
合计213,142180,450

其他说明:

2023年度,本公司以日元及美元计价的长期应付款发生汇兑收益10百万元(2022年度:12百万元)。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95,01097,000
增值税返还1,7558,431
扣缴个人所得税补贴5940
合计96,824105,471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递延收益转入
污水处理项目
- 天津津沽污水处理厂51,28551,285
- 天津津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6,5206,520
- 天津北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3,6003,600
- 天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2,3632,363
- 天津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1,6581,658
其他2,2672,666
再生水项目
- 天津津沽再生水厂5,5455,549
- 其他1,6151,628
供热供冷项目9,4649,576
小计84,31784,845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递延收益转入
其他6191,21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一次性确认
税收补贴9,1012,505
其他9738,437
小计10,07410,942
政府补助合计95,01097,000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458-1,89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709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200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4,258-3,601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1,89943,80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0-700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6,38710,903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75,58254,010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022,066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169,76285,648
十二、其他-9-1,260
合计169,753106,454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24-2,558
合计24-2,558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收赔偿款5,5231,0985,523
其他610559610
合计6,1331,6576,1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2572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5725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2,1508002,150
其他4081,513408
合计2,5832,3202,583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26,250178,428
递延所得税费用-23,483-21,735
合计202,767156,69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106,21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76,55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7,60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0,99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8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5,691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6,088
优惠税率的影响-106,863
所得税费用202,7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30,84318,754
银行存款利息30,79818,953
收回的项目投标保证金05,409
其他15,4919,010
合计77,13252,12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咨询服务费16,95819,068
办公费7,7547,737
差旅、会务及业务招待费7,2225,022
维修及保养费用6,7975,985
支付的投标保证金3,8814,812
董事会费用4,1123,748
捐赠2,1500
银行手续费8541,413
其他7,1286,071
合计56,85653,85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6884,637
处置子公司损失0-1,70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5-7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24-2,558
取得投资收益2000
收到受限保证金存款22,33940,529
合计23,22640,894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66,332666,863
支付的受限保证金存款058,724
合计1,666,332725,587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受限保证金存款22,33940,529
合计22,33940,529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受限保证金存款058,724
合计058,72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少数股东借款1,0000
合计1,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资产收购款35,12930,646
支付贷款保证金5,5130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5,0131,177
支付资产售后回租款2,4006,200
合计48,05538,02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银行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8,326,117308,542340,4878,975,146
应付债券 (含一年内到期)891,54138,20736,947892,801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8,2653,5765,0136,828
其他 (含一年内到期)200,86316,26436,5299,571171,027
合计9,426,786308,542398,53478,4899,57110,045,802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903,443812,605
加:资产减值准备169,753106,454
信用减值损失75,58254,01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6,89367,534
使用权资产摊销4,7713,938
无形资产摊销548,144526,7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42,55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81,272390,97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2583,60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68311,87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00-33,60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541-9,31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82,046-959,97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92,032-65,37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2,015912,05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571,3623,188,34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188,3442,093,55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6,9821,094,78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571,3623,188,344
其中:库存现金1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571,3613,188,34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71,3623,188,34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9,5250.90628,632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4,4267.082731,345
日元2,752,8290.0502138,192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

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477千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413(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环保设备生产工艺等项目53,06243,539
合计53,06243,539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53,06243,539
资本化研发支出00

其他说明: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公司出资114百万元成立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本公司出资162百万元成立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本公司出资20百万元成立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本公司出资16百万元成立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曲靖178,983曲靖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870出资设立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贵州120,000贵州污水处理950出资设立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宝应83,000宝应污水处理700出资设立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杭州377,445杭州污水处理700出资设立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天津37,500天津新型建筑材料的制造及销售710出资设立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阜阳455,689阜阳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ong Kong) Limited香港62,987香港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文登68,527文登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天津37,553天津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天津100,000天津再生水生产销售、再生水设施开发建设、再生水技术咨询1000出资设立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西安476,170西安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33,333天津环境工程治理、技术咨询等4812出资设立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安国41,000安国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武汉201,969武汉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1000出资设立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天津22,560天津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212,951天津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物业管理服务1000出资设立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颍上53,000颍上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82,000山东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550出资设立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长沙46,015长沙污水处理810出资设立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克拉玛依120,000克拉玛依污水处理900出资设立
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合肥63,670合肥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临夏65,910临夏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大连94,079大连污水处理640出资设立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长沙21,252长沙污水处理800出资设立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1,067,578巴彦淖尔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销售、自来水供水7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洪湖131,331洪湖污水处理850出资设立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合肥205,957合肥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德清60,000德清污水处理900出资设立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藁城217,497藁城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销售590出资设立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汉寿45,000汉寿自来水供水750出资设立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酒泉178,238酒泉污水处理890出资设立
会泽创业水务有限会泽41,237会泽集中式790出资设立
公司供水、污水处理
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霍邱41,283霍邱污水处理900出资设立
东营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营136,300东营固体废物治理510出资设立
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洪湖60,000洪湖污水处理890出资设立
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天津62,106天津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高邮50,000高邮工业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置,一般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1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高邮100,000高邮工业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置,一般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1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110,000郯城危废处理处置550存续分立
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80,000天津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物业管理服务1000出资设立
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80,000天津投资管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1000出资设立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克拉玛依113,873克拉玛依污水处理1000出资设立
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恩施170,861恩施污水处理950出资设立
天津天创环境技术天津20,000天津技术服1000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务、开发、咨询、转让、推广
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马鞍山91,224马鞍山污水处理510出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023年度,本公司出资114百万元成立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本公司出资162百万元成立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本公司出资20百万元成立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本公司出资16百万元成立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公司”)30%382-5,572320,871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公司”)30%20,247-31,962210,229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津公司”)41%6,5720103,077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5%-4,615058,248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0%5,831056,041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巴彦淖尔公司48,4911,062,6621,111,15330,15711,42741,58449,6081,074,8571,124,46525,71911,84537,564
杭州公司313,337496,776810,11354,78954,561109,350296,298550,279846,57736,46470,275106,739
国津公司111,577303,226414,80372,29891,097163,39582,498300,511383,00953,76393,751147,514
山东公司99,811229,460329,27189,830110,000199,830238,008240,104478,11285,821252,588338,409
凯英公司221,75310,982232,73592,51012392,633189,6835,079194,76268,91816169,079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巴彦淖尔公司81,8991,2421,24210,31175,003-439-4398,493
杭州公司276,25267,46567,465183,006317,688101,861101,861142,678
国津公司59,44115,91515,915-7,27780,4502,6832,6831,939
山东公司42,217-10,278-10,2783,049112,43351,78651,78644,556
凯英公司176,93214,41814,41821,861167,39710,55510,55513,547

其他说明:

本集团综合考虑子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其少数股东权益占本集团合并股东权益的比例、少数股东损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88,650193,10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4,458-1,892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4,458-1,892

其他说明

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影响。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84,31784,845
与收益相关10,69312,155
其他00
合计95,01097,000

其他说明: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及客户均位于中国境内,其大部分运营资产及交易均采用人民币结算,且本集团所有借款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集团无重大汇率风险。本集团的唯一外汇风险来自于长期应付款,该长期应付款系因本公司与排水公司签订购买外资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而产生,并主要涉及美元和日元。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2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 2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人民币对日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10百万元)。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承受公允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包含美元计价挂钩6个月LIBOR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31百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参考基准利率替换。

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以下表格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带息负债相关的利率风险。包含在以下表格中的负债为账面价值,以到期日分类。

2023年12月31日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合计
短期借款1,99201,9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17,8651,497,6641,715,52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2,17416,40328,577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及利息263,1680263,168
长期借款377,4536,880,1727,257,625
长期应付款126,01914,941140,960
应付债券629,6330629,633
其他流动负债1,49001,490
合计1,629,7948,409,18010,038,974
2022年12月31日固定利率浮动利率合计
短期借款1,00101,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6,8551,190,9561,227,8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5,97315,69731,67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及利息13,168013,168
长期借款683,7946,413,5117,097,305
长期应付款136,83131,872168,703
应付债券878,3730878,373
其他流动负债4900490
合计1,766,4857,652,0369,418,521

于2023年12月31日,假若借款利率升高/降低1%,而所有其他因素维持不变,则本集团该年度的净利润会降低/增加9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71百万元)。

本集团亦考虑利用再融资、现有借款的展期及其他可行的融资等方案降低其利率风险。

2.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以及长期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2022年12月31日:无)。

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1)金融负债合同金额流量到期日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金额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2,0310002,0311,992
长期借款2,018,0011,854,3173,396,6183,290,17710,559,1138,973,154
长期应付款33,13634,72340,963176,249285,071169,537
应付账款668,888000668,888668,888
其他应付款1,036,4740001,036,4741,036,474
应付债券284,456644,14500928,601892,801
租赁负债3,7271,9081,59107,2266,828
其他流动负债1,4900001,4901,490
合计4,048,2032,535,0933,439,1723,466,42613,488,89411,751,164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1,0260001,0261,001
长期借款1,525,9622,339,4673,289,7762,579,3439,734,5488,325,116
长期应付款34,42133,41863,580203,893335,312200,373
应付账款511,159000511,159511,159
其他应付款897,121000897,121897,121
应付债券36,94736,947903,7910977,685891,541
租赁负债4,0872,9202,22809,2358,265
其他流动负债490000490490
合计3,011,2132,412,7524,259,3752,783,23612,466,57610,835,066

(2)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偿还期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借款其他借款银行借款其他借款
一年以内1,717,521293,2351,228,81245,328
一到二年1,613,891658,2612,105,76128,828
二到五年2,929,33936,0912,877,685931,243
五年以上2,714,39576,2412,113,85987,005
合计8,975,1461,063,8288,326,1171,092,404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002,0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0002,000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市场可比公司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缺乏流动性折价。本集团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金额不重大。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款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天津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1,820,00045.5745.57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天津市。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天津通盛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天津市环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天津通盛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计量支出70,92970,92967,596
天津市环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计量支出39,91839,91813,458
天津城投集团污泥处置费支出21,72221,72283,063
天津城投集团承包经营费支出16,88116,88111,407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支出10,87010,8709,875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项目设备投资支出00103,54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供热/供冷收入25,70127,486
天津城投集团委托运营收入13,79152,735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024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天津城投集团购买资产471,8260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0,60613,497
股权激励费用147277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委托运营费天津城投集团94,96954,401121,36815,177
应收供冷供热费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5,594995,64159
应收租金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001,2001,2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天津通盛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5,96533,027
应付账款天津城投集团15,20511,632
应付账款天津市环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32,26614,163
其他应付款天津城投集团47,18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02,400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预付款项天津城投集团0104,066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前本集团运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直接或间接由中国政府拥有或控股的实体(以下统称为“国有实体”)占主导地位,本公司亦为国有实体。

本年间,本集团与这些国有实体的重大交易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委托运营服务、再生水和自来水供水以及供热供冷服务。本年末,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结余及借款主要存放/取得自国有银行。

董事薪酬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如下:

董事酬金工资及补贴养老金计划供款奖金其他津贴福利股权激励费用合计股份期权数量
董事长:
汲广林(i)00000000
执行董事:
李杨042996765131961,517250
景婉莹054143932151533250
独立董事:
刘飞(ii)5900000590
薛涛101000001010
王尚敢101000001010
田亮(ii)4200000420
合计3034831101,1581521472,353500
(i)董事长汲广林先生于2023年度向本集团提供服务的酬金乃由天津城投集团承担。汲广林先生的酬金并无分配至本集团,原因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并无合理分配基准。本公司董事认为该事项对本集团2023年度合并和公司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ii)独立董事田亮于2023年3月27日辞职、独立董事刘飞于2023年3月28日被委任。

2022年度董事的薪酬如下:

董事酬金工资及补贴养老金计划供款奖金其他津贴福利股权激励费用合计股份期权数量
董事长:
刘玉军0213453659207150
汲广林00000000
执行董事:
李杨01072148240127777250
景婉莹0862140340181731250
王静01914609503320
牛波0197463429591771180
独立董事:
薛涛3100000310
王尚敢3100000310
田亮3100000310
郭永清134000001340
许志明134000001340
陆颖莹134000001340
合计4957941791,5923623993,821680
项目为本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董事服务
2023年度2022年度
董事薪酬2,3533,821

2023年度不存在董事放弃酬金之情况(2022年:无)。

薪酬最高的前五位2023年度本集团薪酬最高(不含股份支付)的前五位中包括1位董事(2022年度:2位董事),其薪酬已反映在上表中;其他4位(2022年度:3位)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基本工资、住房补贴以及其他补贴1,289740
奖金2,0381,405
社会保障成本523362
退休金成本-设定提存计划382179
合计4,2322,686
薪酬范围人数
2023年度2022年度
港币500,000元 – 1,000,000元11
港币1,000,000元 – 1,500,000元32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等人员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该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427万份股份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427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0%;其中,首次授予1,21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5%;预留2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12月21日作出决议,分别授予155名激励对象1,217万股股份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134.8万股股份期权。行权价格分别为6.98元/股及6.86元/股,其中6.86元/股的行权价格是基于6.98元/股的行权价格的基础之上考虑了支付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的影响后作出的相应调整。如本集团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的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且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未离职,按照以下的行权期、行权时间和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行权期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2023年度股份支付变动情况表:

2023年度2022年度
千股千股
年初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11,35212,542
本年离职员工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786-1,190
年末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10,56611,352

于授予日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对股份支付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采用了期权定价方法中的二叉树模型评估确定。该评估方法运用基于评估基准日本公司的股权价值,股份期权的剩余到期时间,预计的离职率,股息率,股价波动率及到期时间对应的无风险利率以及约定的行权价格等重要参数和假设计算得出。

于授予日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12月21日,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3百万及3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由于激励对象人数的变化,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调整分别调整为18百万元及2百万元(2022年:19百万元及3百万元)。于2023年度,本集团根据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内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及营业成本,同时增加资本公积3.6百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0.3百万元(2022年:资本公积5.6百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0.4百万元)。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项目已签约未拨备已批准未签约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百万元百万元百万元百万元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供热供冷项目9510900
-污水处理项目3537600
-津南污泥项目033400
固定资产项目24717100
合计69569000

(2)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根据本公司2023年11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将新设立子公司天津天创盛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天创盛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24万元,本公司出资3,224万元,股权比例100%。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60,689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226,140

本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决议向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股利261百万元。该提议将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因此尚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一项负债。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审议通过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198.7万元成立项目公司(暂定名为:瓮安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瓮安县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

本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将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98元/股调整为6.69元/股。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本集团从提供服务和地区两个角度考虑经营。从提供服务角度,管理层评估污水处理、再生水处理及管道接驳、供热供冷、自来水供水及环保设备销售的业绩。污水处理服务进一步按地区基准(天津厂、杭州厂和其他地区)评估。销售的环保设备主要是环保专利技术的科研转化成果。其他服务包括委托运营、房屋租赁以及技术服务等,此类服务未单独列示于报告经营分部中,而一并包含于“其他分部”一栏中。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天津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杭州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供热及供冷服务自来水供水及自来水厂建设环保设备销售其他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1,620,237275,7431,482,346432,584247,62596,87023,878485,8004,665,083
营业成本792,557166,338971,974255,035214,77958,70421,827363,3032,844,517
利息收入150,1953,8183,0962,4911,9534,5708482,013168,984
利息费用255,6652,02195,815232,0404,474030,805390,843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前593,41897,393282,509183,25333,96325,90391-105,8621,110,668
业绩
分部利润总额593,41897,393282,509183,25333,96325,90391-110,3201,106,210
所得税费用69,60630,36039,43039,0218,9484,7086510,629202,767
分部净利润523,81267,033243,079144,23225,01521,19526-120,949903,443
净利润903,443
折旧费57,36205,31715,3172,47023513830,825111,664
摊销费162,16658,693245,9719,78625,03616,296030,196548,144
分部资产10,122,650810,1139,044,724929,004942,288529,1378,9981,885,09024,272,004
对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188,650
资产总额24,460,654
负债总额7,430,900109,3504,652,276903,982466,368103,45018,659559,90814,244,893
466,27501,157,7162,5150,72500130,8932,068,48
流动资产增加额9245250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全部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本集团非流动资产全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本集团自被划分至污水处理分部的一个客户取得的营业收入为1,547百万元 (2022年度:1,454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总额的33% (2022年度:32%)。其他分部亏损中包含170百万元的商誉减值损失(2022年度:86百万元)。。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关系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与同行业内其他公司一样,本集团利用资本负债比率监控其资本。该比率按照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债务净额为总借款(包括集团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为权益(如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加债务净额。本集团的策略为致力将负债比率维持在50%以下。本集团负债比率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借款10,038,9749,418,521
-短期借款1,9921,001
-长期借款8,973,1548,325,116
-应付债券892,801891,541
-长期应付款169,537200,373
其他流动负债1,490490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71,3623,188,344
债务净额7,467,6126,230,177
总权益10,215,7619,502,293
总资本17,683,37315,732,470
负债比率42%40%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172,3091,085,069
1年以内小计1,172,3091,085,069
1至2年46,80954,782
2至3年52,94451,923
3年以上
3至4年51,92311,979
4至5年11,97913,141
5年以上32,31720,376
合计1,368,2811,237,27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01,32387.8050,9214.241,150,4021,078,67287.1852,7944.891,025,878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6,95812.2058,42735.00108,531158,59812.8216,22110.23142,377
其中:
政府客户94,2956.8954,00257.2740,29398,2017.9414,89915.1783,302
其他72,6635.314,4256.0968,23860,3974.881,3222.1959,075
合计1,368,281/109,348/1,258,9331,237,270/69,015/1,168,25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天津市水务局1,142,1442,0870.18%本集团应收天津市水务局客户为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18%。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8,45418,10963.64%本集团应收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
险较高。本集团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63.64%。
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16,79716,797100.00%本集团应收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费用,在一年内未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信用风险较高。本集团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100%。
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3,77613,776100.00%本集团应收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在一年内未与本公司发生交易,信用风险较高。本集团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100%。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152152100.00%本集团应收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服务费,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继续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合计1,201,32350,9214.2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政府客户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政府客户
逾期1-180日000
逾期超过180日94,29554,00257.27
其他客户
未逾期10,9341931.77
逾期1-90日45,9452,6455.76
逾期超过90日15,7841,58710.05
合计166,95858,42735.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上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2,7941862,0590050,921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22142,20600058,427
合计69,01542,3922,05900109,34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天津市水务局1,142,14401,142,14483.47%2,087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3,396093,3966.83%53,626
天津市汉滨投资有限公司35,734035,7342.61%2,390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8,454028,4542.08%18,109
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16,797016,7971.23%16,797
合计1,316,52501,316,52596.22%93,009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大部分业务以赊销的方式进行,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30至90天。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00
应收股利10,1484,000
其他应收款21,85821,533
合计32,00625,5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4,3280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4,0004,000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8200
合计10,1484,000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7,17523,959
1年以内小计7,17523,959
1至2年23,24575
2至3年740
3年以上1,5171,517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32,01125,551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款项20,02019,937
应收子公司股利10,1484,000
项目保证金1,1301,007
其他713607
合计32,01125,551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1818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1313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55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8,68027.11%应收子公司款项一至二年0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4,32813.52%应收子公司股利一年以内0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4,00012.50%应收子公司股利一至二年0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8205.69%应收子公司股利一年以内0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1,7445.45%应收子公司款项一至二年0
合计20,57264.27%//0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5,693,798589,0735,104,7255,303,807419,3114,884,49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88,6500188,650193,1080193,108
合计5,882,448589,0735,293,3755,496,915419,3115,077,604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巴彦淖尔公司777,046300777,07600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476,437890476,52600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456,284960456,38000
杭州公司264,301240264,32500
高邮康博297,947250297,97285,244170,296
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2,04421,1550213,19900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206,118310206,14900
江苏永辉249,83500249,83584,518184,773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197,385470197,43200
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0162,3180162,31800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58,327310158,35800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55,140770155,21700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100,94034,2600135,20000
国津公司128,6561170128,77300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114,4221470114,56900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0113,8730113,87300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111,831660111,89700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108,155540108,20900
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0000080,00000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68,75077068,82700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45,06720,933066,00000
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2,5900062,59000
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62,1060062,10600
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5000060,50000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58,25653058,30900
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54,22277054,29900
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53,4000053,40000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53,15653053,20900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48,24892048,34000
山东公司45,21523045,23800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37,69278037,77000
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37,31054037,36400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33,97274034,04600
会泽创业水务有32,79346032,83900
限公司
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020,000020,00000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17,0020017,00200
凯英公司16,467158016,62500
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015,810015,81000
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ong Kong) Limited12,7060012,706050,281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7,560007,560015,000
东营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50002,55000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6623089026,500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0000037,553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0000041,000
安徽于湾0000063,670
合计4,884,496389,99105,274,487169,762589,073

2023年度,本公司出资114百万元设立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出资162百万元设立恩施市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出资20百万元设立天津天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6百万元设立含山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0%、95%、100%和51%。

2023年度,本公司出资21百万元增资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出资21百万元增资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用于提标改造及污水处理建设工程,以及供热供冷及相关设施建设。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股份支付引起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3百万元。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天津国际机械22,358022,35822,358
有限公司
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193,108-4,458188,6500
小计215,466-4,458211,00822,358
合计215,466-4,458211,00822,358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2022年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江苏永辉100,25584,5180184,773
高邮康博85,05285,2440170,296
安徽于湾63,6700063,670
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ong Kong) Limited50,2810050,281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41,0000041,000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26,5000026,500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37,5530037,553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15,0000015,000
合计419,311169,7620589,073

2023年度,由于市场竞争加剧,江苏永辉和高邮康博的业务量和单价相应下降,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后,对长期股权投资分别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84.5百万元及85.2百万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有账面净值为456百万元(原价733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548百万元,原价733百万元)的子公司股权已作为364百万元长期借款(2022年12月31日:392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610,700785,6981,552,359892,005
其他业务46,98118,36033,46725,455
合计1,657,681804,0581,585,826917,460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污水处理及污水配套工程道路维护委托运营租金技术服务其他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按经营地区分类
场或客户类型
合同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1,547,235778,57863,4657,12017,42016,2151,0442,02628,32301941191,657,681804,058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
合计1,547,235778,57863,4657,12017,42016,2151,0442,02628,32301941191,657,681804,0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

项目污水处理及污水配套工程道路维护委托运营租金收入代建服务技术服务其他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1,547,23563,465000001,610,700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1,547,23563,465000001,610,700
其他业务收入0017,4201,044028,32319446,981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0017,4201,044028,32319446,981
合计1,547,23563,46517,4201,044028,3231941,657,681

2022年度:

项目污水处理及污水配套工程道路维护委托运营租金收入代建服务技术服务其他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1,489,97062,389000001,552,359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1,489,97062,389000001,552,359
其他业务收入0017,3291,04423914,12772833,467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0017,3291,04423914,12772833,467
合计1,489,97062,38917,3291,04423914,1277281,585,826

公司的租金收入来自于出租自有中水厂设施给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租金收入中无基于承租人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认的可变租金。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以及实际污水处理量定期向客户发出账单,且账单金额能够代表本公司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且不存在任何对价金额未纳入交易价格,从而未纳入对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所需披露的信息之中。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委托运营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约为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 3百万元),其中,本公司预计5百万元以及1百万元将分别于2024年度以及2025年度确认收入。本公司道路维护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约为32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 385百万元),其中,本公司预计2024年至2028年每年确认收入金额约为62百万元,2029年将确认收入约13百万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40,388210,11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2000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0,54414,284
联营企业投资损失-4,458-1,892
合计266,674222,502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9,501.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34.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7.5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666.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0.40
合计8,646.5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执行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对本集团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列报无重大影响。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890.55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950.500.50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唐福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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