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22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2]112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189,6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499,999.00元,扣除本次股份发行实际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以下合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9,743,434.08元的净额为人民币810,756,564.92元,记为本公司的股东权益增加金额,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43,189,655.00元,增加资本公积金额人民币667,566,909.92元。于2022年9月20日,本公司的银行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13,889,999.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0,499,999.00元扣除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及部分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6,609,999.98元后的差额。该资本金的投入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1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累计使用和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 (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10,756,564.9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变动: | |
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74,157,234.44) |
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512,455.93 |
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 (3,460.84)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可使用金额 | 537,108,325.57 |
减:2023年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 | (196,759,142.37) |
其中: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130,655,141.23) |
投入承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项目 | (66,104,001.14) |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963,383.58 |
减:银行手续费 | (3,486.74)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41,309,080.0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022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人民币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 | 12050166080000005163 | 活期 | 332,776,104.6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 02190001040027110 | 活期 | 128,061.8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400794278 | 活期 | 1,910,845.0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600798424 | 活期 | 1,399,198.5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22908963510401 | 活期 | 5,094,869.9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8111401012000915662 | 活期 | - |
合计 | 341,309,080.0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6.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产品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341,309,080.0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将募投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 项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103,000,000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详见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1,075.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675.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3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091.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7% | |||||||||||
承诺投资项目 | 发生变更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原承诺 投入金额 | 变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释a)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年末 累计 已投入 金额 | 截至年末 累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 截至年末 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 的效益 | 是否 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1) | (2) | (3)=(1)-(2) | (4)=(2)/(1) | |||||||||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 否 | 21,900.00 | 21,900.00 | 21,900.00 | 3,204.73 | 8,298.02 | 13,601.98 | 37.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否 | 14,800.00 | 14,800.00 | 14,800.00 | 1,905.23 | 11,717.82 | 3,082.18 | 79.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 (二期)PPP项目 | 是 | 21,450.00 | 11,150.00 | 11,150.00 | 1,500.44 | 4,150.14 | 6,999.86 | 37.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是 | - | 10,300.00 | 10,300.00 | - | - | 10,30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925.66 | 22,925.66 | 22,925.66 | 13,065.51 | 22,925.66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1,075.66 | 81,075.66 | 81,075.66 | 19,675.91 | 47,091.64 | 33,984.02 | — | — | — | — | —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项目”受当地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方案调整的影响,致使该项目落后既定投资计划; (2)“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建设内容共包括43个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子项),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42个子项,部分项目工程款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付款进度有所滞后。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人民币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11,825.38万元。 本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0,300.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a:“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 | (2) | (3)=(2)/(1)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 PPP 项目 | 10,300.00 | - | - | -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本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湖项目投资方案变更调整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由洪湖项目公司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约定洪湖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洪湖市峰口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洪湖市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近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000m?/d,并将洪湖项目总投资额调整为人民币14,831.99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11,825.38万元。 本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洪湖项目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0,300.00万元变更用于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支出。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