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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实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及原则

1、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提高经营效率和成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3) 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4)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和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5)实现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2、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

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上海科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哲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上海贺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华生物国际有限公司、TechnogeneticsS.P.A.、上海科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西安申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科华体外诊断试剂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新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优日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长沙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源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科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科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科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科华明德(北京)科贸有限公司、山东科华悦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科华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锐奇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天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华伟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焦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聚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科华医

学检验有限公司、天隆(香港)科技有限公司、"TIANLONG TECHNOLOGY"LLC、BIOSPRING CO.,LTD 3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评价范围。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控制、财务报告管理、采购管理、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构成。具体如下:

1、 内部环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共六章五十一条,对股东大会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等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公司制定并修订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董事长职权、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的职权、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

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其中1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权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督公司合法运作,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的资格及任职、监事会职权与义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监事会决议与记录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与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权益、公司权益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管理层:公司制定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总裁办公会议及总裁报告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而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关。公司建立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促进董事会的相对独立,保证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并做独立判断时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干扰。在公司运作中,管理层行使日常经营管理权,尽心尽职为股东服务,通过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以及完善董事会的运作机制以积极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从而达到对管理层约束的目的。

2)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实际情况,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设有自产业务中心、代理业务中心、渠道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研发中心、质量管理中心、智造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设计与成果转化中心、总裁办公室、国际业务部、市场部、法规事务部、财务部、信息管理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产业合作部、新事业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

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公司内部制订了完善的生产、质量、安全、采购、销售等管理运作程序和体系标准,使

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公司职能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均制定了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规划。各职能部门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管理体系;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和职能分配,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人员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重大方面,履行出资人必要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司权益。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的制定和实施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指导与协调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审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要求,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年初制订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以例行审计为基础,经营管理审计为中心,同时通过执行专项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2、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积淀,秉承了公平公正、诚信尽责、以人为本、共生多盈的企业价值观,坚持以持续技术进步为核心,不断开拓创新,一贯专注于体外诊断事业,立志成为国内知名领先的企业。公司重视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定位的企业文化,不断让员工明确“关爱生命、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自觉地把自我价值与企业价值、个人命运与企业命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通过公司“科华生物”微信公众号、集体培训、会议讨论等形式,宣导企业文化理念,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形象。

3、 重点控制活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生产与存货、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人力资源与薪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涵盖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除了对各项业务制定了详细的内部控制制度外,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均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批。具体制度及实施情况如下:

1)生产经营的内部控制

公司遵循本行业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质量手册》,确定了“关爱生命,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并按照质量手册和质量方针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程序文件主要包括《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管理职责控制程序》、《设计开发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设备设施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变更控制程序》、《风险管理控制程序》、《确认与验证控制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等文件。公司同时建立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建有安全、环保相关的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和制度建立和实施,有力保障了生产安全,更利于生产各环节产品质量的严格把控。公司从来料品质控制、生产过程品质控制、储存和运输过程品质控制三个方面进行产品质量控制。在采购新原材料时对供应商严格筛选并进行试用评估,每批原材料入库时须先经过质量部门检验确认,并严格按原材料储存要求存放;在生产过程对每个产品建立了详细的生产工艺规程,并严格按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对每一工序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对库房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对服务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产品按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公司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将质量反馈和客户需求收集汇总到公司内部,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和持续改进,努力践行“关爱生命,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

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生产经营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

2)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支出管

理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管理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费用控制及报销细则》等。公司对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定,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对相关系统设置了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独立的会计机构财务部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上述制度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管理。

公司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环节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控制机制,使成本费用控制和收入确认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公司明确制订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通过上述制度和措施,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有效提升了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

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细则》,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总部职能部门向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各控股子公司统一执行总部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保证了对控股子公司日常营运和经营风险的控制。

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行为必须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5)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公司建立健全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了公司对外担保的权限及额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严格遵守、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授权程序,所有担保事项均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6)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加强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了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规范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贯彻了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是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公司通过相关制度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程序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了104份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相关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状况。

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

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7)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的内部控制公司通过总裁办公会议或信息系统流程,对公司的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进行充分论证,听取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决策。公司所制定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对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的决策及监控等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强化了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的风险评估及控制。此外,公司能够及时准确披露重大风险事件,会计机构能够合理预计与重大风险事件相关的或有负债和其他财务报告影响,及时完善控制措施。

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战略规划至执行、集团运营管理、研发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及售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均配置了相应的应用系统,保障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的效率。同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及员工能充分履行其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通过建立供应商和客户档案,及时把握外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最新情况,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帮助。公司还与本行业相关的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保持沟通和反馈,获取最新的外部信息。公司还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信息以及内部重大经营情况予以关注,保持和监管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同时通过公司官网、回复投资者邮件等形式提高公司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5、 内部监督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运营情况、行使《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监督权。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对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审计部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整改,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实施的有关措施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历年来逐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涵盖了公司管理经营的各个层面。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于目前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一)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与公司经营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和学习。

(二)持续优化公司风险评估机制中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将风险管理从公司管理层层面进一步下沉至各项业务一线,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事中审计向全过程审计转变。加大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计信息、重大投资项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审计力度,规范高风险业务的会计核算,加强经营管理审计。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和实践监督体系,建立监督工作分工责任区制度,在重点项目配备专职审计监督员,把监督网络延伸到各个层面。

(四)重视加强对公司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审计监督、检查能力,进

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及其内部控制职能,提升防范和控制内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强化相关人员在专业知识、内部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提高公司全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意识,努力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五)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充分保障内控建设和资源投入,加强培训力度,确保内部规范实施工作的稳妥推进,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对该指引的解读,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本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标而言的。按照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公司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存在重大舞弊行为,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4)可能改变收入或利润趋势的缺陷;

5)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6)已经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30日后,并未加以改正;

7)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有重大影响的;

8)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1)控制环境有效性差,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2)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存在的重要舞弊行为,但未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3)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5)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6)已经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30日后,并未加以改正;

7)可能影响收入或利润趋势的缺陷;

8)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有一定影响的。

3、一般缺陷:

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型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指标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的0.5%营业收入的0.5%<错报金额≤合并营业收入的1%合并营业收入的1%<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指标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1.5%合并资产总额的1.5%<错报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3%合并资产总额的3%<错报金额

(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造成损坏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难以恢复声誉;

5、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6、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额(S)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S≥合并资产总额的1%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合并资产总额的0.5%≤S<合并资产总额的1%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S<合并资产总额的0.5%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造成负面影响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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