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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百股份: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承诺期方案的议案》。

(四)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及发布意见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和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四)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业绩承诺期调整情况

公司调整重组标的业绩承诺期方案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调整,从长远看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经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审核,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同意公司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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