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
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芦苇、刘超回避表决;《关于董事20
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2023年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一)2023年公司董事的薪酬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谢建中 | 董事长 | 现任 | 56.73 |
刘宏民 | 董事 | 现任 | 60.00 |
张芦苇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48.24 |
刘万民 | 副董事长 | 现任 | 43.89 |
张丙刚 | 董事 | 现任 | 0 |
刘超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40.18 |
可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0 |
王京宝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0 |
贾发亮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0 |
(二)2024年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一)2023年公司监事的薪酬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胥和平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刘长春 | 监事 | 现任 | 0 |
武卫东 | 职工监事 | 现任 | 12.28 |
(二)2024年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职务津贴。
(一)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张芦苇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48.24 |
刘超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40.18 |
王庆奎 | 财务总监 | 现任 | 37.97 |
王利英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0.39 |
吴彦资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5.62(吴彦资女士于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
(二)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
(1)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