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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通讯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及对2024年度经营规划出具了《2023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3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872,76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3.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述峰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将由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公司授信申请以公司信用担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IC用先进功能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IC用先进功能粉体材料研发中心,该项目建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IC用先进功能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先进集成电路用超细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12,900万元建设先进集成电路用超细球形粉体生产线,该项目建设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先进集成电路用超细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不超过10万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修订后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共5项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及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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