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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融资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之前办理的以江阴康强所属土地与房产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申请以江阴康强的土地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20)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30058 号宗地面积89,584.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2,379.11平方米)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抵押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二、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抵押融资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和房产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抵押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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