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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882,973,07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2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2,957,301.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966,779,712.3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绿城水务60136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红徐婷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
电话0771-48513480771-4851348
电子信箱crystal@gxlcwater.comcrystal@gxlcwater.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和“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水务行业作为基础民生行业,市场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敏感性较低,属于弱周期性行业。同时,受历史沿革、管网铺设范围有限等因素影响,行业区域性明显。

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环保政策的颁布和人们对水务行业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深,极大促进了水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水务行业已进入成熟阶段,呈现整体平稳、缓慢上升的态势。供水方面,国内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城市用水人口增长,城市生活用水成为供水行业需求的重要来源。根据《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2年我国用水总量5998.2亿立方米,较2021年增加78.0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分别占15.10%、16.14%、63.04%。2022年,我国城市用水人口增至5.61亿人,较2021年增加0.05亿人;城市供水总量674.41亿立方米,较2021年增长0.16%。污水处理方面,虽然国内污水处理行业起步较晚,但随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污水处理行业需求量快速增长。2022年,全国城市和县城污水排放量753.90亿立方米,较2021年增长2.59%,其中城市污水排放量638.97亿立方米,占比84.76%;生活污水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60%以上。供水和污水处理需求的增加推动我国水务行业整体产能的提升,2022年,我国城镇供水能力达5.22亿立方米/日,较2021年增长5.75%,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99亿立方米/日,较2021年增长7.36%。

多年来,公司紧跟行业和城市发展步伐,大力推进南宁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延伸服务区域和业务范围,通过下辖的8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和15个污水处理单位,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在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占有绝对的市场地位,生产能力与规模均居广西水务行业首位。

(二)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

1.供水方面

目前,我国城市和县城的供水普及率均已处于较高水平,但城镇供水管网老旧、漏损率较高问题仍较为突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行业政策主要向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和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方向倾斜。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明确,要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建设骨干输排水通道,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随着国家政策陆续颁布,地方也纷纷下发相关政策文件,自治区政府《广西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2023~ 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县城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县城在用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

2.污水处理方面

近年来,环保监管趋严,城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但农村污水处理能力与城镇相比仍较低,为此,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主要在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能力、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强化排污口监管3个方面。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要求,要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处理、管网截污、分散处置、生态治污等技术模式;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要求,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分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PPP发展新机制,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并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不因采用PPP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3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3.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政府及其下辖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横州市及武鸣区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其中,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包括各城区、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及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及武鸣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即在从事供水业务的同时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

(1)供水业务: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予用户,自来水用户包括城市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其他用户。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开展供水业务,下属8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分别为陈村水厂、三津水厂、河南水厂、中尧水厂、西郊水厂、凌铁水厂、东盟分公司、武鸣供水公司,设计供水能力为207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业务:公司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然后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水排放至自然水体。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其下辖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横州市及武鸣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下属15个污水处理单位,分别为江南水质净化厂、埌东水质净化厂、三塘水质净化厂、五象水质净化厂、物流园水质净化厂、朝阳溪水质净化厂、那平江水质净化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仙葫水质净化厂、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以及武鸣污水处理分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横州市污水处理分公司、上林县污水处理分公司、马山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报告期内,宾阳县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武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竣工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2024年1月,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竣工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立方米/日,公司设计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 184万立方米/日。

(3)工程施工业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水建的主营业务为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

(4)检测业务:

①报告期内,为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结合实际,将下属水质检测中心改制设立为广西绿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9月,检测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水质检验检测服务。

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流量仪表的主营业务为对水表及流量仪表、自动化仪表的维修、检定、校准等。与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相比,工程施工、水质检验检测和水表维修检定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2 经营模式

自公司设立以来,即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城区及下辖武鸣区,公司实行一体化运营供水与污水处理业务,根据政府核准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一并向用水户收取供水费和代征污水处理费,收取的供水费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以用户端安装的水表所计量的用户使用自来水量(即公司售水量)计算,代征的污水处理费需足额上缴当地财政局。公司在南宁市城区及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及武鸣区的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则通过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实现,当地政府按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按月向公司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1,124,520,001.4319,328,814,932.749.2917,083,885,404.2617,080,936,232.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76,434,391.234,652,364,961.130.524,581,570,041.474,579,117,156.42
营业收入2,331,709,626.542,254,543,709.363.422,085,617,767.842,081,489,32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15,922.66163,838,922.91-55.13296,373,761.33294,691,49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769,808.11150,087,111.17-58.18282,515,723.52282,515,723.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9,089,937.77595,054,791.55-6.04718,413,619.09716,594,859.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3.55减少1.97个百分点6.636.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330.1856-55.120.33570.33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504,575,376.29592,146,281.60633,822,677.49601,165,29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43,965.144,939,578.47100,599,245.72-62,666,86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267,564.26166,501.7495,580,456.35-61,244,71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584,278.18135,955,727.76288,868,740.85-50,318,809.0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3,77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2,74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450,336,27351.0000国有法人
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052,010,3115.89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027,760,1553.1400国有法人
吴小慧-141,3829,668,6181.100境内自然人
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3,822,8007,792,7710.88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汪素平05,406,3400.6100境内自然人
无锡红福国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4,107,5270.4700境内非国有法人
赵备军4,019,6004,019,6000.4600境内自然人
北京红石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3,200,0000.36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红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3,000,0000.34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建宁集团与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1绿水011886372026-08-279.43.7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9绿城水务MTN0011019010982024-08-2044.3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绿城水务MTN0011020012342023-10-2333.9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2绿城水务MTN0011022824032025-10-2833.1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3绿城水务MTN0011023808962026-04-1443.76
广西绿城水务23绿城水务1023813462026-06-0934.20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MTN002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23绿城水务MTN0031023826872026-10-1343.98

6.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8月支付2022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利息3,478万元。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3年8月支付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利息1,740万元。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3年10月兑付到期本金及随本清利息共计 31,194万元。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3年10月支付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利息930万元。

6.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77.8675.93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2,769,808.11150,087,111.17-58.18
EBITDA全部债务比0.08720.097-0.98
利息保障倍数1.061.31-19.0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售水量50,640.7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0.17%,实现供水业务收入80,321.40万元,同比增长0.67%,占主营业务收入34.80%;完成污水处理量56,308.0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4.52%,实现污水处理业务收入148,587.36万元,同比增长4.94%,占主营业务收入64.38%;工程施工业务收入1,553.32万元,同比增长5.02%,占主营业务收入0.67%;检测业务收入331.05万元,同比下降22.86%,占主营业务收入0.1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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