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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轨道: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炜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800,015.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90,628,421.72元)的比例为32.6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按照计划补流完毕,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0271000000867317)将不再使用,为方便管理,公司提请将该项目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二、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监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关联监事高美丽、于文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公司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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