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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2023年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周亚力先生、金玉来先生、范厚明先生,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具有专业财务会计知识的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担任召集人即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各位委员均认真出席所有会议,积极开展相关议案的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会议决议,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月11日讨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审议并通过了14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与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22日审议并通过了4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审议并通过了1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确认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四)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协调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推动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也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七)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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