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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旺通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公司代码:688618 公司简称:三旺通信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旺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旺志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三旺奇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研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6)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公司存在重大资产被私人占用的行为; 4)公司存在遭受证监会重大处罚事件或证券交易所警告的情况; 5)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1)公司存在大额资产运用失效的行为; 2)公司关键经营业务存在缺乏控制标准或标准失效的情况; 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5)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权行为。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的判断标准是指: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检查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完善,根据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与时俱进地制定了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同步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针对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及时沟通后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管控,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加强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内控风险,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熊伟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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