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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旺通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江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本人作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及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金江滨,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3月至2018年2月任东南大学驻深圳虚拟大学园驻园代表;2018年3月至今任东南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基于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金江滨885004

此外,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公召开2次会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监督、核查,对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以及媒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说明:

1、在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就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文件资料后,本人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文件资料后,本人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文件资料后,本人就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事项、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6、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作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交流,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听取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方法、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密切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核查。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说明会以及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战略规划情况、研发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的问题,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动态,及时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积极通过现场会谈

及线上通讯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点研发项目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的汇报,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同时,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去到公司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本人和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去到公司现场考察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们汇报了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认真征求我们的意见,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此外,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款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为公司披露的业绩快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且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

大缺陷。

(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对拟聘任的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聘任袁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积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以及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时关注公司动态信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经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金江滨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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