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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程序、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组成的评价小组,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并对其进行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绵阳芯智慧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芯瑞达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同芯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芯瑞达国际有限公司、天津芯海微显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采购、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等日常经营管理;重点关注的业务控制主要包括对子公司的管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

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验证、抽样测试、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

1、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链管理控制程序》等体系文件,规范采购管理过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明确战略与企业管理部负责物资采

购管理工作,行政部负责办公设备用品采购管理工作。对采购计划、申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供方评价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控制。

2、销售管理

公司对目标市场进行准确定位与细分,不断加强市场研究能力、品牌与营销管理能力与服务管理能力,持续增强市场的敏锐性,建立科学的产品与客户需求管理体系,将产品优势充分转化为竞争力。根据业务需求与分析,公司建立市场体系,明确了与销售环节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权限,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组织与人员上保证销售职能的完善与健全;以项目带动各业务部门,全面、精准、高效地完成产品交付。为保障业务合规和高效动作,进一步完善销售管控机制和运作系统,对销售报价管理、客户信用额度管理、销售订单管理、销售出库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客户退换货与满意度等业务流程加强控制,系统性管理销售—发货—收款业务循环,定期监控应收账款情况。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合作共赢,公司完善了产品质量管理与售后服务体系,力求零客诉、零事故、零浪费,提升顾客满意度与市场竞争力。

3、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要求,致力于建立服务战略、支持战略实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培训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人事管理制度汇编,涵盖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招聘和解聘员工、员工的考核任用、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标准等管理要求。并建立了与公司战略目标相匹配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提高各级员工的敬业度和满意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了人力资源能够支持公司战略的实现。

4、会计系统控制及财务管理

公司目前执行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规范了公司会计政策、核算方法、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资产盘点、核实账务及合并报表编制

等内容, 确保公司的会计事务按相关规定执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5、全面预算

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发挥全面预算管理作用,公司加强了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了《财务预算与决算》等相关制度,明确预算工作组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公司确定战略与企业管理部为全面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对预算编制、批准、下达、预算执行、预算考核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控制。

6、担保管理

公司依法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体系文件,规范担保管理过程,完善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 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公司建立担保授权和审批制度,规定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重大担保业务,应报董事会批准等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公司确定财务管理部为担保业务管理负责部门。

7、重点控制活动

(1)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控制事项:公司制定了股权投资相关流程等体系文件,规范控股子公司控制管理,公司已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以加强对其管理。公司已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了相应管理控制制度,指导和监督全资、控股子公司建立与公司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公司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公司通过“ 协调、服务、评价、指导”,进一步加强控股公司管理,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控股公司,使其业务发展与客户需求相适应,优化人、财、物等各种生产要素的配置,提高控股公司的效率和效益。公司对控股公司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权责清晰,责权利相匹配;适度分权与授权、效率优先;合法合规、符合市场需求;循序渐进,制度先行。

(2)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制定并落实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和关联方的界定,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 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3)对外投资事项:公司制定并落实了《投资管理规定》,明确了投资决策管理机构,规定了投资计划、投资项目立项制度、投资决策程序、投资的实施、投资企业的管理、对分公司的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对参股公司的管理和投资企业商标管理,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了投资风险,确保了投资收益和公司稳健发展。

(4)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公司制定并落实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管理和监督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审计部密切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保证了募集资金使用合理、存储安全,保证了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

(5)信息披露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0.7%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 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0.7%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持续经营受到严重挑战; 3、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措施; 5、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重要缺陷但长期未整改。
重要缺陷2、收入总额的 0.3%≤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0.7%1、决策程序一般性失误,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2、关键业务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缺乏补充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0.3%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重要缺陷1、资产总额的0.2%≤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 0.5% 2、收入总额的 0.3%≤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0.7%1、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 督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2%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0.3%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要求,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提高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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