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的关联事项的表决。
(二)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收入和支出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
证券经纪业务 | 手续费收入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108,014.77 |
Cinda International HGB Investment (UK) Limited | 487,505.46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8,652.11 | |||
利息支出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706,907.27 | |
投资银行业务 | 财务顾问收入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7,499,999.99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4,245,283.02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2,490,566.04 |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943,396.23 | |||
证券承销收入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58,995,733.03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1,728,150.94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966,886.79 |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851,103.80 | |||
China Cinda (2020) I Management Limited | 165,896.67 | |||
投资咨询业务 | 投资咨询收入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随市场机会变化而变化,无法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2,630,188.72 |
International High Grade Fund B,L.P. | 10,293,918.27 | |||
Cinda Plunket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 3,573,113.40 | |||
资产管理业务 | 管理费收入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管理规模和业绩受市场动态变化影响较大,无法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74,687,500.95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表结构化主体 | 20,099,744.47 | |||
International High Grade Fund B,L.P. | 4,272,559.66 | |||
芜湖信石华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78,018.83 | |||
Cinda International HGB Investment (UK) Limited | 1,091,939.24 | |||
投资业务 | 投资损益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0,159,966.82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10,821,818.93 |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3,405,160.16 | |||
银行存款业务 | 存款利息收入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949,394.25 |
产品销售业务 | 金融产品代销支出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3,106,994.29 |
租赁支出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房屋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物业服务 | 29,808,309.00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89,779.32 | |||
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2,234.11 |
(2)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投资业务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项目名称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期末余额 |
投资业务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购买信达投资发行的债券 |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易金额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 1,040,786,427.10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信达地产发行的债券 | 280,966,064.33 |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金谷信托管理的信托计划 | 140,278,740.32 | ||
合计 | 1,462,031,231.75 |
2、往来项目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不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上年(前次)期末余额 |
应收款项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 53,006,230.6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7,842,820.90 | |
International High Grade Fund B,L.P. | 10,293,918.27 | |
Cinda International HGB Investment (UK) Limited | 1,098,153.33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1,024,900.00 |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
银行存款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155,701,829.91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99,997.83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8,641.06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580.75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8,757,113.79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1,728,670.60 | |
合计 | 281,177,857.05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事项 | 关联方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和上限 |
代销金融产品、代理买卖证券及出租交易席位服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代销金融产品、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及出租交易席位等服务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结构化主体 | |||
其他关联方 | |||
承销保荐、 财务顾问服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服务 | 由于客户需求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投资咨询服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就投资标的发生行业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咨询、后市研判、质押证券委托处置等一揽子咨询服务。 | |
由于客户需求随市场机会变化而变化,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结构化主体 | |||
其他关联方 | |||
资产管理服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资产和基金管理业务或投资一方发行证券或金融产品 | 由于管理规模和业绩受市场动态变化影响较大,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 |||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结构化主体 | |||
其他关联方 | |||
投资业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投资对方发行、承销(分销)或持有(管理)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公司与关联方在非集中交易场所进行的股票、债券、衍生品、非标产品等交易;双方管理的产品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交易。 |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易金额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其它关联方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结构化主体 | 企业、合伙企业等交易 | ||
其它关联方 | |||
融资业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借入/发行债券、收益凭证、信用借款、卖出资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等,与关联方进行同业拆借、回购业务等 | 由于融资金额和利率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
其它关联方 | |||
存款 | 其它关联方 | 存入关联方银行存款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租赁、物业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房屋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物业服务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
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其他关联方 | |||
保险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关联方保险服务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其他关联方 | |||
资产买卖 | 其它关联方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股权、资产管理或基金份额转让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接受担保 | 其它关联方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服务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事项 | 关联方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和上限 |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双方相互提供证券、经纪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衍生品服务等。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参照市场水平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结构化主体 |
其它关联方 |
投资业务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投资对方发行、承销(分销)或持有(管理)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公司与关联方在非集中交易场所进行的股票、债券、衍生品、非标产品等交易;双方管理的产品间发生的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交易。 | 由于投资标的和交易金额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
其它关联方 | |||
其它关联方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交易 | ||
融资业务 | 其它关联方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借入/发行债券、收益凭证、信用借款、卖出资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等,与关联方进行同业拆借、回购业务等 | 由于融资金额和利率受市场动态影响较大,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
资产买卖 | 其它关联方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股权、资产管理或基金份额转让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其他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存款、租赁、物业、保险、担保等业务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因此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该项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其它关联方 |
3、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和基金等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8.6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卫东,主要业务包括: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
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2013年12月12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1359.HK),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关联方
1、其他关联法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业务。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行业惯例,定价原则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定价原则一致,能够保障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