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股份”)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
人员信息: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有合
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660人。
业务信息:信永中和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2022年度信永中和业务总收入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6家,年报审计收费4.62亿元,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6月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舞弊风险识别及防范、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核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月26日,公司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事项的汇报,与项目经理就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关键审计事项、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4年3月22日,公司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情况汇报,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4年,审核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