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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于2003年6月30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2003年12月在境外上市,2007年1月回归境内A股上市。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约3.28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同时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卓美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洁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林志权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2023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长白涛先生,总精算师侯晋女士,临时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袁颖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7.53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
121.54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宏观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ESG风险及欺诈风险等。本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未来展望”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分。
重要事项
美国存托股份退市及 撤销注册相关情况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4重大关联交易3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38承诺事项39涉嫌违法违规、 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39其他事项39
公司治理
董事会报告40监事会报告46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员工情况
公司治理报告68
其他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89信息披露公告索引91释义95备查文件目录95
财务报告
目录
前导信息
核心竞争力2荣誉与奖项3经营亮点指标5财务摘要6
董事长致辞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概要11业务分析14专项分析21科技能力与运营服务26未来展望27
内含价值
二零二三年年报| 前导信息
核心竞争力
历史悠久品牌卓越
中国人寿的前身于1949年10月经中央政府批准组建,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经改制重组后,本公司先后在境外和境内上市。公司始终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通过长期持续的品牌建设,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位列世界知名品牌前列。
主业突出实力雄厚
本公司坚守保险本源,深耕潜力巨大的寿险市场,拥有健全的机构和服务网络,营业网点及服务柜面覆盖全国城乡,组成了强大的分销和服务网络,始终占据中国寿险市场领导者地位,是真正意义上的客户身边的寿险服务商。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总资产位居国内寿险业首位。作为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本公司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
服务快捷体验优质
科技领先创新赋能
本公司秉持“诚实守信、专业高效、客户至上、体验一流”的服务理念,构建前端多点触达、总部智能集约、全面共享作业的运营模式,形成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数字化运营服务体系。坚持倾听客户诉求,致力于客户体验提升,持续为客户提供“简捷、品质、温暖”的服务。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理念,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不断贡献力量。
本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深入践行“科技国寿”发展战略,建成以队伍和网点为支撑、业内领先混合云为基础、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数字化平台,构建开放共赢、丰富多元的数字保险生态,加速推进公司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推动新旧发展动能转换,为公司经营全面赋能,为大众提供智慧便捷、高效精准的综合金融保险服务。
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本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拥有一支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稳定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及关键人员包括对中国寿险市场有深刻认识和了解的高级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的核保理赔人员、保险精算师、投资经理和风险管理团队等。该等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变动。公司深入推进市场化薪酬体系改革,不断激发内部活力,持续打造与公司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核心团队专业稳健
“2023年《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第62位
“2023福布斯中国ESG创新企业”
《福布斯》(“Forbes”)
“2023年《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排行榜”第12位
《财富》中文网
“年度最佳上市保险公司”
《金融时报》“2023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2023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方舟奖”
“2023保险业创新方舟奖”“2023保险业优秀社会责任方舟奖”
《证券时报》
“2023年中国保险业方舟奖评选”
“2023年度卓越保险公司”“2023年度数字化转型机构”
《21世纪经济报道》
“年度卓越人寿保险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
“2023中国金鼎奖”“年度保险保障品牌奖”
“年度保障型保险产品奖”
“年度保险服务奖”
《上海证券报》“2023‘金理财’评选”
二零二三年年报| 前导信息
荣誉与奖项
“2023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治理TOP50”
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
“2023年度Wind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
万得(“Wind”)
“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金融机构”
《华夏时报》
“保险业投资金牛奖”
《中国证券报》“第三届中国保险业投资金牛奖评选”“责任投资最佳保险公司奖”
新浪财经
“2023中国企业ESG‘金责奖’”
二零二三年年报| 前导信息
二零二三年年报| 前导信息
经营亮点指标
保费收入
641,380
百万元
总资产
5,888,479
百万元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18.54%
长险有效保单数量
3.28
亿份
1,260,567
百万元
内含价值
112,573
百万元
首年期交保费
36,860百万元
百万元
一年新业务价值
5,673,371
百万元投资资产
49,522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
二零二三年年报| 前导信息
财务摘要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采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方案。2023年,公司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
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全年业绩
营业收入837,859826,0551.4%858,508 其中:已赚保费632,141607,8254.0%611,251营业支出825,618801,6723.0%807,682 其中:赔付支出174,819140,68324.3%136,502营业利润12,24124,383-49.8%50,826利润总额11,87824,047-50.6%50,3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32,082-34.2%50,766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11032,082-34.2%50,7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8532,175-33.8%51,0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28532,175-33.8%51,03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232351,96810.3%286,446
于12月31日
资产总计5,888,4795,251,98412.1%4,892,480 其中:投资资产
5,673,3715,064,98012.0%4,716,411
负债合计5,418,4374,806,86312.7%4,405,3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60,110436,1695.5%479,061总股本28,26528,265–28,265每股计(元/股)
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
0.751.14-34.2%1.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751.14-33.8%1.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6.2815.435.5%16.95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6.2815.435.5%16.9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412.4510.3%10.13
主要财务比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17.01下降2.30个百分点10.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57.03下降2.28个百分点10.98资产负债比率
(%)92.0291.52增加0.50个百分点90.04总投资收益率
(%)2.683.94下降1.26个百分点4.98
注:
1. 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
2. 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3.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 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二零二三年年报| 前导信息
2023年分季度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保费收入327,221142,894108,68462,581利息收入
注
38,33538,85439,08339,8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2,25285,95581,17648,849
注:利息收入为固定到期类金融资产的息类收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61245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7514496对外捐赠(38)(35)(219)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21)(332)(259)所得税影响数552582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12)(19)(18)
合计(175)(93)(265)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3年及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32,082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6,685)不适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39,59346,013 递延所得税影响(7,837)(11,415)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8166,680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60,110436,169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198,144不适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176,854)(93,967) 递延所得税影响(4,307)23,819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77,093366,02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81亿元,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增加250.71亿元;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4,770.93亿元,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增加169.83亿元。
二零二三年年报| 前导信息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重要科目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48738,533-54.6%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263,0471,738,10830.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券配置规模
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30,28722,30735.8%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税务亏
损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4693,34463.5%第三方享有的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
化主体权益增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6,704148,95445.5%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利润表主要科目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169(8,751)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市值波动汇兑损益(381)(69)452.2%外币资产和负债计价货币汇率波动退保金48,74037,12231.3%公司保险业务规模增长,部分产品
退保增加,公司退保率保持较低
水平保单红利支出11,69520,685-43.5%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下降资产减值损失53,00121,396147.7%符合减值条件的投资资产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32,082-34.2%公司积极兼顾长期价值和短期效
益,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和承保管
理,但受权益市场持续低位运行影
响,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公司净
利润有所下降
二零二三年年报| 董事长致辞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回顾过去的一年,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市场需求持续改善,寿险行业呈现明显复苏态势。中国人寿围绕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积极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锚定世界一流寿险公司建设目标,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公司发展呈现稳中有进态势,市场领先地位稳固,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连续八年获得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法人机构A级经营评价,2023年位列《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第62位和《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
强第12位。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息每10股4.30元(含税),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续写保险为民答卷,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效能。我们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深度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续保障社会民生。普惠保险服务覆盖面、可得性显著提高,大病保险覆盖近3.5亿人,长期护理保险项目覆盖超3,800万人,城市定制型保险承办项目数量创新高,针对新市民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障产品供给力度不断加大。助力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蓬勃发展,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试点;注重提升老年群体风险保障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和生态建设不断完善。积极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用,优化资金投向,服务实体经济存量投资规模超4万亿元,绿色投资存量规模超4,600亿元。有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振兴保”成为唯一入选“第四届全球最佳减贫案例”保险行业项目,助推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持续深化ESG体系建设,荣获“2023福布斯中国ESG创新企业”奖项。
董事长致辞
二零二三年年报| 董事长致辞
我们强化资负管理,持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我们深入分析资产负债两端新变化,持续研究利率走势,始终坚持价值引领,强化系统性、全局性和长期性思维,将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贯穿至产品供给、业务发展、资产配置、风险防控各环节,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平衡好资产与负债、长期与短期的关系,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险业务在保持规模增长的同时,业务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保费收入创历史新高,一年新业务价值实现两位数增长,保费收入、新业务价值、内含价值行业领先地位稳固,偿付能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我们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的理念,持续加强投资专业能力建设,坚持以跨越周期的长期视角做好大类资产配置,在资本市场低位积极布局具有中长期价值增长空间的行业领域,强化投资风险管控,努力稳定投资收益。我们深入推进改革,持续汇聚发展内生动能。我们遵循政策导向、响应市场需求、发挥自身优势,推进包括“八大工程”在内的系列改革,不断提高产品与服务精准送达能力,推进商业模式升级。营销体系改革?得?破,现有队伍升级、新型队伍打造、队伍赋能三大变革措施落地加速,销售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综合化转型升级推进加快。公司将康养生态建设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大力拓展多元模式供给,构建“产品-服务-支付”闭环,“保险+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以数据和技术为关键生产要素,深化数字与业务融合,坚持科技驱动,持续提升保险服务的便利性和竞争力。打造“简捷、品质、温暖”国寿好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位居行业前列。我们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筑牢稳健经营基石。保险是经营和管理风险的行业,我们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工作的永恒主题,保持稳健审慎经营理念,平衡稳增长与防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深化依法合规经营,全面贯彻“偿二代”二期监管要求,严格落实“报行合一”系列新规,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风险防控有力有为。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顺利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国内国际双标准认证。在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中,公司持续保持A类评级,在偿二代二期SARMRA评估中得分稳居人身险公司前列。
2023年也是中国人寿股改上市二十周年,20年前,我们作为第一家海外上市寿险公司,受到广大投资者的热烈关注,创造了当年全球最大IPO的辉煌纪录。回望二十载时光变迁,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中国保险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和重大发展机遇。我们始终以“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建设世界一流寿险公司”为使命愿景,建立了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机制,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遵循寿险经营规律,因时因势推进改革创新,总资产、投资资产、内含价值、保费收入均实现了数倍乃至数十倍以上的增长,始终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已成为全球最大寿险公司。在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创造长期价值的同时,我们始终关注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累计分红超1,900亿元。在新征程上,我们将从上市二十年的非凡历程中汲取精神营养、凝聚奋进力量,在完善公司治理中持续加强党的领导,推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的治理效能进一步彰显,以人民需求引领自身发展,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心之所向,行之所至。当前,人身险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攻坚期,我们将聚焦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全面把握好稳和进、立和破、规模和效益、资产和负债、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平衡好短期盈利目标和长期价值目标,努力提升经营效益。我们将勇当先行者,持续深化供给侧改革,强基础、优服务,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培育新动能,在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中贡献国寿力量。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2024年3月27日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概要2023年是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人身险业整体也呈现复苏发展态势。公司坚持“稳增长、重价值、优结构、强队伍、推改革、防风险”的战略定力,积极把握行业持续复苏发展机遇,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推动公司做优做强,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业务增长态势积极向好,综合实力不断扩大,市场领先地位持续稳固。截至本报告期末,总资产、投资资产规模再攀新峰,分别达5.89万亿元和
5.67万亿元;内含价值稳居行业首位,达1.26万亿元,同口
径增速为5.6%;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2年底提升14.60个百分点达158.19%,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拥有长险有效保单件数达3.28亿份。
公司继续保持价值规模双领跑,在保险业务强劲增长的同时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本报告期内,公司保费收入
达6,413.80亿元,同比上升4.3%,保费规模创历史新高,稳居行业首位。主要业务指标均实现快速增长,新单保费为2,108.13亿元,同比上升14.1%;首年期交保费为1,125.73亿元,同比上升16.7%,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495.22亿元,同比上升18.4%,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提升0.62个百分点,业务结构优化明显。一年新业务价值继续引领行业,实现368.60亿元,较2022年同期使用新经济假设重述的结果增长11.9%(2022年经济假设下一年新业务价值为
410.35亿元,同口径下增长14.0%)。
2023年,公司将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积极兼顾长期价值和短期效益,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和承保管理,努力稳定整体收益水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亿元。
保费收入与2023年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保费收入641,380615,190新单保费210,813184,767 其中:首年期交保费112,57396,426 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49,52241,821续期保费430,567430,423总投资收益141,968187,7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32,082一年新业务价值
36,86032,944 其中:个险板块
34,64631,385保单持续率(14个月)
(%)90.4083.00保单持续率(26个月)
(%)79.1074.20退保率
(%)1.110.95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内含价值
1,260,5671,194,220长险有效保单数量(亿份)3.283.25
注:
1. 2022年同期数据已使用2023年内含价值经济假设进行重述。
2. 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
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3.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从左至右:
白凯先生、阮琦先生、利明光先生、刘晖女士、赵国栋先生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保费收入结构 (百万元)
76,503
112,573
430,567
74,264
430,423
96,42614,077
内含价值 (百万元)
躉交保費
續期保費
續期保費
首年期交保費
首年期交保費
短期險保費
短期險保費
一年新业务价值 (百万元)
21,737躉交保費
2023
2022
36,860
32,944
1,260,567
1,194,22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
2022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5.6%
11.9%
2023年,公司全面推动包括“八大工程”在内的系列改革,聚焦重点改革领域,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营销体系改革成效初显,销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综合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现有队伍围绕结构调整、基础巩固、城区强化、县域深耕等六大举措加快升级。截至2023年底,队伍规模在业内率先企稳,个险销售人力为63.4万人,队伍产能稳步提升,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28.6%。积极推进新型营销模式布局,试点推广“种子计划”,建设金融保险规划师队伍,截至2023年底,已在8个城市启动试点。养老生态建设步伐加快,秉持“让子女放心、让老人安心”的养老生态建设理念,遵循长期主义、以客户为中心、市场化运作和滚动式发展四项原则,明晰中国人寿特色养老生态中长期发展目标与规划,动态评估战略执行情况并不断优化发展策
略。强化多元模式供给,加快重点城市项目布局。运营作业与客户服务持续升级,行业首创的全国集约共享运营模式在生产领域全面覆盖,时效提升均超27.0%。进一步完善运营作业标准规范体系,让“标准化、专业化”成为运营服务的坚实根基。“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深入人心,持续推广“理赔预付”、医疗电子发票提醒理赔等创新服务模式。建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链条管理的“大消保”工作格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位居行业前列。金融科技数字化建设全面推进,科技能力持续迭代升级,容器云初具规模,万亿级数据处理平台全面建成,国内首批落地新保险会计准则,智能数字化风控体系有力促进风险防控关口前移,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并赋能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数据驱动成效显著。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分析
保险业务收入数据保险业务收入业务分项数据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寿险业务512,622485,642
首年业务130,839105,291 首年期交109,11291,273 趸交21,72714,018 续期业务381,783380,351
健康险业务114,023115,329
首年业务65,65565,777 首年期交3,4605,149 趸交62,19560,628 续期业务48,36849,552
意外险业务14,73514,219
首年业务14,31913,699 首年期交14 趸交14,31813,695 续期业务416520
合计641,380615,190
注: 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收入。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总保费5,126.22亿元,同比增长5.6%;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1,140.23亿元,同比下降
1.1%;意外险业务总保费为147.35亿元,同比增长3.6%。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保险业务收入渠道分项数据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个险板块
501,580492,439 长险首年业务92,12781,732 首年期交91,80781,508 趸交320224 续期业务391,218392,849 短期险业务18,23517,858
银保渠道78,74863,415
长险首年业务40,19126,821 首年期交20,73514,879 趸交19,45611,942 续期业务38,11236,200 短期险业务445394
团险渠道28,15427,333
长险首年业务1,9461,929 首年期交1537 趸交1,9311,892 续期业务1,2341,345 短期险业务24,97424,059
其他渠道
32,89832,003 长险首年业务4621 首年期交162 趸交3019 续期业务329 短期险业务32,84931,953
合计641,380615,190
注:
1. 个险板块保费收入主要包括营销队伍保费收入、收展队伍保费收入等。
2. 其他渠道保费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性健康险保费收入、网销业务保费收入等。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基工程”等持续稳固队伍基本盘;新型营销模式探索由研发阶段转入试点阶段,“种子计划”布局新型营销,打造“专业、价值、融合”的金融保险规划师队伍,培育未来新动能;队伍赋能不断深化,场景化科技应用赋能队伍发展,数字营业部建设提升销售效能。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人力为63.4万人,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41.0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
22.4万人;队伍质态持续改善,绩优人群数量和占比实现双
提升;销售队伍产能大幅提升,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28.6%。多元板块多元板块深入推进渠道专业化经营,坚持规模与价值并重,强化高质量发展。2023年,多元板块渠道管理更加精细,专业经营和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价值贡献不断提升,多元板块一年新业务价值为22.14亿元,同比上升42.0%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强化银行合作,加快业务发展,保费规模与价值均实现快速提升。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达
787.48亿元,同比增长24.2%,首年期交保费达207.35亿
元,同比增长39.4%,5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98.77亿元。续期保费达381.12亿元,同比增长5.3%,占渠道总保费的比重为48.40%。银保渠道持续加强客户经理队伍专业化、科技化能力建设,队伍质态稳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银保渠道客户经理达2.3万人,季均实动人力同比提升
8.5%,人均期交产能同比大幅提升。
保险业务保险业务分析2023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保险业务再创佳绩,市场领跑地位持续巩固。营销体系改革落地实施,推进现有队伍升级和新型营销模式布局,不断筑牢发展根基。持续夯实基础管理,销售队伍规模率先企稳,队伍结构和质态不断优化,队伍产能大幅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总销售人力约为69.4万人。个险板块个险板块坚持“有效队伍驱动业务发展”战略,着力价值创造,深入推进渠道转型,各项新业务指标均实现快速增长,业务结构明显优化。本报告期内,个险板块总保费为5,015.80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续期保费为3,912.18亿元。首年期交保费为918.07亿元,同比增长12.6%,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495.03亿元,同比增长18.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为53.92%,同比提升2.64个百分点。个险板块2023年一年新业务价值为
346.46亿元,同比上升10.4%
。2023年,个险板块围绕“客资建队伍”理念,加速推进建立以客户经营为中心的个险经营管理体系,持续落地个险“6+1”重点工作,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现有队伍专业升级,持续强化优增优育,着力打造增育联动的一体化新人育成体系,“个险队伍建设常态运作4.0体系”“众鑫计划”“强
基于使用2023年内含价值经济假设评估的2022年同期结果计算。
基于使用2023年内含价值经济假设评估的2022年同期结果计算。
个险板块保费 (百万元)
个险板块销售人力
万人
63.4
首年期交保费
91,807501,580
2023年81,508
492,439
2022年
银保渠道客户经理万人2.3首年期交保费24.2% |
1.9%12.6%
39.4%20,73578,74814,87963,4152022年2023年 | 个险板块保费 (百万元) |
银保渠道保费 (百万元)
银保渠道客户经理
万人
2.3
首年期交保费
24.2%
1.9%12.6% |
39.4%
20,73578,748
14,87963,4152022年
2023年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综合金融业务公司积极构建“寿险+”综合金融生态圈,赋能高质量发展。2023年,公司协同销售财产险公司业务实现保费236.00亿元,保单件数同比增长6.5%,通过财险产品销售丰富客户触点,有效助推公司获客,促进销售队伍收入增长;公司协同销售养老保险子公司业务规模为86.55亿元;广发银行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收入达17.99亿元,同比增长16.6%;积极探索保险与投资业务协同,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等持续深化合作,不断创新探索保险投资互动新模式。此外,公司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出发,联合财产险公司、广发银行开展各类客户经营活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优质金融保险服务。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体系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明晰养老生态中长期发展目标与规划,全力推进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在“保险+健康”方面,充分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不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打造优质高效、线上线下融通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大健康平台服务项目数量过百,覆盖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就医服务、康复护理等七大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累计注册用户量较2022年底增长20.0%,位居行业前列。在“保险+养老”方面,养老生态建设步伐加快,逐步扩大重点城市养老项目布局,多元化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让子女放心、让老人安心”的全生命周期养老服务。2023年新增7个机构养老项目布局和5个城市居家养老模式试点。全新打造国寿养老专属规划师队伍,丰富产品对接体系,以专业化的服务更好地满足养老规划和保障需求。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养老第三支柱保险体系建设,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服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团险渠道 团险渠道统筹规模和效益,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为281.54亿元,同比增长
3.0%;其中,短期险保费为249.74亿元,同比增长3.8%。
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队伍规模约为3.7万人,高绩效人力占比较2022年底提升4.7个百分点,人均产能稳步增长。
团险渠道销售人员
万人
3.7
团险渠道保费 (百万元)
短期险保费
2023年
24,05927,333
2022年
24,97428,154
个百分点 |
高绩效人力占比
2022
年底提升 |
4.7
3.0%3.8%
其他渠道 本报告期内,其他渠道总保费达328.98亿元,同比增长2.8%。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近3.5亿人;承办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项目70余个,覆盖3,800多万人;累计落地120余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公司积极参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治理,持续承办600多个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项目。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完善集中运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2023年,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监管口径下互联网保险业务总保费
达760.20亿元,同比增长20.9%。不断筑牢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根基,提升互联网业务的核心经营能力和渠道价值。
包括公司各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线上保险业务的保费。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保险产品分析
公司保险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不断强化多元产品服务供给,深化资产负债管理联动,持续加强产品供给基础研究,提升保险产品高质量供给能力。2023年,公司新开发、升级产品196款。全力做好养老金融服务供给,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研发,丰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体系,优化升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落地,持续推出向老年人提供养老资金、医疗支出、意外伤害等方面保障的保险产品。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妇女、儿童、新业态、新市民等群体的保障供给,丰富特定群体专属产品体系。积极推进科技金融保险保障,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为科技企业员工等客群提供保障服务。同时,全力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统筹推进重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等产品研发,优化保险责任,提升保障功能,并深耕健康保险细分市场产品保障,探索推进健康保障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持续丰富涉农保险产品,提升涉农人口保险保障水平,形成较为完善的乡村振兴专属保险产品体系。创新研发区域产品,推出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保险产品,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险业务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保险产品保险业务收入
新单标准保费收入
注主要销售渠道退保金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38,63211,600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97国寿鑫耀东方年金保险36,6298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585国寿鑫裕金生两全保险35,63057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414国寿鑫福临门年金保险35,27810,932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923国寿城乡居民大病团体医疗保险(A型)25,51725,517其他渠道–
注: 标准保费按照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4〕102号)及《关于<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
通知>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5〕25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新增交费前三位产品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保险产品新增交费金额主要销售渠道退保金
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36,708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354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C款)32,152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56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19,564以个人代理人渠道为主321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保险业务收入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分公司保险业务收入
江苏70,013广东62,601山东49,213浙江47,130河北32,506中国境内其他分公司379,917
合计641,380
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投资业务2023年,利率水平低位运行,优质资产仍然稀缺;股票市场震荡下行,结构分化明显。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灵活开展投资操作。固定收益方面,积极配置长期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稳固配置底仓。权益投资方面,推进均衡配置和结构优化,开展中长期布局。另类投资方面,聚焦优质主体和优势赛道,创新投资模式,提升配置规模。公司资产配置保持稳健,资产质量整体优良。投资组合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类别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到期日金融资产4,138,69472.95%3,733,56373.71% 定期存款404,1317.12%485,5679.59% 债券2,926,98651.59%2,458,43748.54% 债权型金融产品
479,9628.46%455,0268.98%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
327,6155.78%334,5336.60%权益类金融资产1,098,77619.37%890,92117.59%
股票430,2007.58%432,6978.54% 基金
206,7933.65%145,3392.87% 其他权益类投资
461,7838.14%312,8856.18%投资性房地产12,7530.22%13,1930.26%现金及其他
165,5422.92%166,1243.28%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257,6064.54%261,1795.16%
合计5,673,371100.00%5,064,980100.00%
注:
1. 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2. 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等。
3. 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4.95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为37.39亿元。
4. 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5. 现金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有效管控信用风险。2023年全年公司境内信用资产未发生信用违约事件。
重大投资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56,733.71亿元,较2022年底增长12.0%。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
48.54%提升至51.59%,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9.59%变化至7.12%,债权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8.98%
变化至8.46%,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11.34%变化至11.20%。投资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总投资收益141,968187,751 净投资收益198,207190,344 固定到期类净投资收益156,110154,738 权益类净投资收益29,11729,704 投资性房地产净投资收益10287 现金及其他投资收益4,3522,187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5263,628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7,478)27,51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169(8,751) –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52,93021,360净投资收益率
3.77%4.00%
总投资收益率
2.68%3.94%
注:
1. 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 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023年,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1,982.07亿元,净投资收益率为3.77%;实现总投资收益1,419.68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
2.68%。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
为3.23%,较2022年增长131个基点。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非银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等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8%;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产品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
综合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专项分析
利润总额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利润总额11,87824,047-50.6%
寿险业务5,26511,439-54.0% 健康险业务2,0317,424-72.6% 意外险业务7981,942-58.9% 其他业务3,7843,24216.7%
本报告期内,受权益市场持续低位运行影响,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寿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4.0%;受经济活动恢复,部分业务赔付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减少的综合影响,健康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2.6%;因经济活动恢复,部分业务赔付增加,意外险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8.9%;因部分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其他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7%。
保险合同准备金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4,22013,1088.5%未决赔款准备金24,46126,153-6.5%寿险责任准备金3,983,4333,607,23610.4%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66,376233,66314.0%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4,288,4903,880,16010.5%
寿险3,981,7283,605,76910.4%健康险297,474265,36912.1%意外险9,2889,0222.9%
保险合同准备金合计4,288,4903,880,16010.5%
其中:剩余边际
注
827,656819,7061.0%
注:剩余边际是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提取的准备金,如果为负数,则置零。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为42,884.90亿元,较2022年底的38,801.60亿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赔款及保户利益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退保金48,74037,12231.3%赔付支出174,819140,68324.3% 寿险业务103,90777,60933.9% 健康险业务63,89456,80312.5% 意外险业务7,0186,27111.9%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07,211461,204-11.7%保单红利支出11,69520,685-43.5%
本报告期内,公司保险业务规模增长,部分产品退保增加,公司退保率保持较低水平。受寿险业务年金给付增加影响,赔付支出同比增长24.3%,其中,寿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3.9%,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2.5%,意外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1.9%。受年金给付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同比下降11.7%。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下降使得保单红利支出同比下降43.5%。手续费及佣金、其他支出分析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3,09254,77715.2%业务及管理费41,07642,213-2.7%其他业务成本32,59130,3877.3%
本报告期内,因新单期交业务增长,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15.2%;业务及管理费同比下降2.7%;因新增子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长7.3%。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流动资金的使用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合并现金流量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现金流量分析流动资金的来源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收到的保费、利息及红利、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80.61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4,041.31亿元。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232351,96810.3%万能险账户规模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8,102)(164,955)159.5%投资管理的需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273(120,095)不适用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64217-7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46767,135-69.5%–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710,527699,688实际资本981,5941,007,601最低资本449,160487,29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8.19%143.5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8.54%206.78%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8.54%,较2022年底上升11.76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58.19%,较2022年底上升14.60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对当期利润的
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23,782253,87930,0973,88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20,9742,263,047542,073–
合计1,944,7562,516,926572,1703,881
再保业务情况
本公司目前采取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及巨灾超赔分保安排,风险保障体系更加全面。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目前溢额分保的自留额按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分别确定。本公司分出业务的接受公司(包括合同和临分)主要是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
公司。各经营分部的再保情况载于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分部信息”部分。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4,00060%21,40518,0533,251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3,400本公司持股
70.74%;
资产管理
子公司持股
3.53%
17,9977,153819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27,80040%145,62333,8231,39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金融监管总局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21,79043.686%3,509,522276,98516,019
注:详情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本公司控制的主要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部分。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专业能力夯实运营品质。持续完善涵盖全国统一实务、服务标准、岗位指南在内的运营作业标准规范体系,让“标准化、专业化”成为运营服务的坚实根基。积极参与行业及国家标准制定,作为智能客户服务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中的唯一保险企业,为规范发展贡献智慧。95519连续20年获评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员会“中国最佳客户联络中心”。深耕专业领域模式创新,“数字核保员”实现6大作业场景人工作业替代率24.9%,行业首创的集约共享运营模式在核保、保全、理赔领域全面推广,时效提升均超27.0%。理赔服务筑就暖心保障。持续打造“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平均时效提速至0.38天,获赔率达99.7%。便民赔付覆盖面再扩大,“重疾一日赔”案件数同比增长31.9%。试点实现全流程无人工理赔作业,件均作业时效提速超90%。持续革新理赔服务模式,医疗电子发票提醒理赔全年赔案56.70万人次,“理赔预付”为就医客户提前送去暖心保障,惠及客户
2.78万人次。
多样服务推动体验提升。普惠增值服务扩面至健康、运动、女性、亲子美育、生活回馈等多个领域,覆盖人次同比提升
12.1%。焕新升级VIP服务体系,VIP客户数、服务人次分
别同比提升11.9%、26.0%。强化多触点服务能力,中国人寿寿险APP月活人数、空中客服服务人次同比增长15.8%、
126.5%。为长者搭建多渠道服务“绿色通道”,全年提供适老
化服务2,568.31万人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彰显头雁地位。建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链条管理的“大消保”工作格局。打造数智消保平台,提升消保管理效能。消保培训覆盖全系统员工。创新“消保+”教育宣传模式,全年集中活动触达人次同比增长64.6%。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位居行业前列,人身险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客户好评度保持高位。
科技能力与运营服务科技能力2023年,公司顺应科技发展趋势,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启动金融科技数字化工程建设,优化科技能力,强化科技赋能,深化科技创新,以高质量科技能力供给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科技能力迭代升级。紧握技术发展趋势,构筑具有国寿特色的数字基座。打造分布式云化多活数据中心,有力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建成国寿多云生态体系,实现计算、存储资源分钟级交付。运用云原生理念革新应用架构,实现重点产品云原生化。数据驱动价值提升。聚焦数据准确性、实时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以数据要素为驱动赋能保险全价值链。依托万亿级数据处理能力,高质量实现全流程系统化、自动化生成新保险合同准则报表,以更精确的算法、更精细的模型、更高效的流程构建新准则会计核算和精算计量体系,全面保障了新准则实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技术创新成效凸显。基于全新自主掌控的分布式技术架构,以全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突破口,建成支持PB级规模的实时数据服务平台,国寿分布式混合云荣获首都金融创新成果特等奖。数字风控持续加强。基于大数据分析打造数字化风控体系,快速识别和精准捕捉重点业务风险,实现风控关口前移、动态监测。寿险业反洗钱领域首个“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创新应用-反洗钱智能识别及查证系统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运营服务2023年,公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价值跃升和服务多样性,深化运营服务集约化、数智化、多样化建设,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运营服务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致力以专业运营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以“简捷、品质、温暖”的国寿好服务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零二三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可能面对的风险我国宏观经济短期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等困难,人身险行业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当前,长端利率仍处于历史低位,优质资产供给不足可能延续,权益市场波动风险仍然存在,资负匹配压力较大,队伍转型升级仍面临一定的挑战,“产品+服务”模式构建仍需深入探索,改革红利的全面释放仍需时间。预期2024年度,本公司资金能够满足保险业务支出以及新的一般性投资项目需求。同时,如未来有发展战略实施计划,本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融资安排。
未来展望行业格局和趋势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金融保险的主题,中国经济在长期发展中形成良好稳固的基本面,超大的市场规模、充足的宏观政策空间、全面深化改革为我国经济带来强劲发展动力,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医疗、养老等需求,也为人身险行业发展提供和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潜力,人身险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主基调仍将保持不变。同时,随着各项行业监管制度的落地实施,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基本面将进一步夯实,行业将呈现量稳质升的发展态势。市场主体加速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新动能,专业化、数字化、生态化等方面的创新力度不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共同推进行业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2024年,本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做到“三坚持”(强党建、推改革、防风险),实现“三提升”(稳发展、增价值、重队伍),强化“三突破”(优服务、促融合、降成本),确保党建统领、改革创新、防控风险不断加强,业务规模、价值效益、队伍质态有效提升,优化服务、融合发展、降本增效等关键领域实现质的突破,推动公司规模、价值、效益、绩优人力在长周期内实现稳健增长,不断巩固市场主导地位。
内含价值
二零二三年年报| 内含价值
特别要指出的是,计算内含价值的精算标准仍在演变中,迄今并没有全球统一采用的标准来定义一家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形式、计算方法或报告格式。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的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技术,对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估算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建议读者在理解内含价值的结果时应该特别小心谨慎。在下面显示的价值没有考虑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国寿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财产险公司等之间的交易所带来的未来的财务影响。
背景本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为公众投资者编制了财务报表。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一种衡量。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算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代表了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在评估日前一年里售出的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内含价值不包含评估日后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本公司相信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的有效业务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股东利益总额的贴现价值。第二,一年新业务价值提供了基于所采用假设,对于由新业务活动为投资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潜力的一个指标。但是,有关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按照任何会计准则所编制的财务衡量的替代品。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做出投资决定。
内含价值
二零二三年年报| 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定义
人寿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定义是,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考虑了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价值两者之和。“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相应负债和其他负债;? 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某些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也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在这里是定义为分别把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和截至评估日前一年的新业务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中股东利益贴现的计算价值。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是采用传统确定性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来对投资保证和保单持有人选择权的成本、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信用风险、运营经验波动的风险和资本的经济成本作隐含的反映。
编制和审阅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由本公司编制,编制依据了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的相关内容。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假设经济假设:所得税率假设为25%;投资回报率假设为4.5%;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从17%开始逐步增加到21%后保持不变;假设的投资回报率和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是基于公司的战略资产组合和预期未来回报设定的。所采用的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为8%。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和费用率等运营假设综合考虑了本公司最新的运营经验和未来预期等因素。
二零二三年年报| 内含价值
结果总结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应结果: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
A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675,760649,623B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有效业务价值648,848617,721C 要求资本成本(64,040)(73,124)D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B + C)584,807544,596
E 内含价值(A + D)1,260,5671,194,220
F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前的一年新业务价值45,18440,157G 要求资本成本(8,324)(7,213)
H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F + G)36,86032,944
其中:个险板块一年新业务价值34,64631,385
注:
1. 2022年同期数据已使用2023年内含价值经济假设进行重述。
2.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下表展示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个险板块一年新业务价值率情况:
个险板块一年新业务价值率情况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
按首年保费29.9%27.4%按首年年化保费31.3%31.0%
注:
1. 2022年同期数据已使用2023年内含价值经济假设进行重述。
2. 首年保费是指用于计算新业务价值口径的规模保费,首年年化保费为期交首年保费100%及趸交保费10%之和。
二零二三年年报| 内含价值
变动分析下面的分析列示了内含价值从报告期开始日到结束日的变动情况:
2023年内含价值变动的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A 期初内含价值1,230,519B 内含价值的预期回报83,473C 本期内的新业务价值36,860D 运营经验的差异(624)E 投资回报的差异(73,807)F 评估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化(40,643)G 市场价值和其他调整37,044H 汇率变动132I 股东红利分配及资本变动(13,850)J 其他1,462
K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A到J的总和)1,260,567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2. 对B – J项的解释:
B 反映了适用业务在2023年的预期回报,以及净资产的预期投资回报之和。C 2023年一年新业务价值。D 2023年实际运营经验(如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率)和对应假设的差异。E 2023年实际投资回报与投资假设的差异。F 反映了评估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化。G 反映了2023年从期初到期末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及其他调整。H 汇率变动。I 2023年派发的股东现金红利。J 其他因素。
二零二三年年报| 内含价值
敏感性结果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其他假设保持不变,这些敏感性测试的结果总结如下:
敏感性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扣除要求资本
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价值
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基础情形584,80736,860
1. 风险贴现率提高50个基点555,64934,647
2. 风险贴现率降低50个基点616,35239,263
3. 投资回报率提高10%713,98047,644
4. 投资回报率降低10%456,24026,112
5. 费用率提高10%577,12733,204
6. 费用率降低10%592,48740,516
7.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10%580,22235,996
8.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10%;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10%589,42737,730
9. 退保率提高10%577,21336,081
10. 退保率降低10%592,49437,701
11. 发病率提高10%574,79435,094
12. 发病率降低10%595,09038,628
13. 考虑分散效应的有效业务价值629,037–
使用2022年经济假设评估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内含价值1,293,2691,230,5195.1%扣除要求资本成本之后的一年新业务价值41,03536,00414.0%
二零二三年年报| 内含价值
这份报告仅为中国人寿基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具。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畴内,我们对除中国人寿以外的任何方不承担或负有任何与我们的审阅工作、审阅意见或该报告中的任何声明有关的责任、尽职义务、赔偿责任。
审阅意见
基于上述的工作范围,我们认为:
?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评估方法符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中国人寿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为当前中国的人身险公司评估内含价值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经济假设考虑了当前的投资市场情况和
中国人寿的投资策略;?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运营假设考虑了公司过去的运营经验和
对未来的展望;? 中国人寿的内含价值各项结果,与其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一
致,并且总体上是合理的。
代表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卢展航 蒋煜2024年3月27日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含价值的独立精算师审阅报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评估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含价值结果(下称“内含价值结果”)。对这套内含价值结果的披露以及对所使用的计算方法和假设在本报告的内含价值章节有所描述。中国人寿委托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审阅其内含价值结果。这项工作由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精算和保险服务团队(下称“德勤管理咨询”或“我们”)承担。
工作范围
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
? 按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
值评估标准》审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审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
用的各种经济和运营的精算假设;? 审阅中国人寿的内含价值的各项结果,包括内含价值、一年新业务价值、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含价值变动分析以及不同情景下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敏感性测试结果。
意见的基础、依赖和限制
我们依据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精算实践标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评估标准》开展有关审阅工作。我们的审阅意见依赖于中国人寿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内含价值的计算是基于一系列对于未来保险运营经验和投资业绩的假设和预测,未来的实际经验会受到很多内部的和外部的因素影响,其中很多并不是完全可以受中国人寿控制,因此,未来的实际经验可能会存在偏差。
重大关联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2022-2024年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接受集团公司委托,提供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保单管理服务。本公司根据该协议作为服务提供商,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业务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集团公司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内,每年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的年度上限均为491百万元。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服务费共计463.21百万元。
美国存托股份退市及撤销注册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25表格,自愿申请将本公司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该退市于2022年9月2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向SEC提交了15F表格,以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撤销存托股及其对应的H股的注册并终止其报告义务,该撤销注册及终止报告义务于2024年2月12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重要事项
二零二三年年报| 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
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签订2021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7日止,并可自动续展一年至2024年3月7日。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并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3,500百万元、3,830百万元和4,240百万元。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签订2024年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4年3月8日起至2027年3月7日止。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将继续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并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在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2,620百万元、2,840百万元和3,110百万元。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共计1,705.64百万元。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签订2023-202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2023-2025年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资产管理子公司同意以自主方式对集团公司委托给其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但是必须遵守集团公司提供的投资指引和指示。作为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代价,集团公司同意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服务费。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均为500百万元。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资产管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收取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共计140.82百万元。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2022-2024年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可自动续展一年。根据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本公司对国寿投资公司的委托业务包括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和委托运营。就委托投资管理而言,委托范围包括存量已委托国寿投资公司投资管理的股权/不动产直接投资、股权/不动产基金、非标金融产品及类证券化金融产品,以及新增委托投资的非标金融产品及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等。国寿投资公司将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就委托运营而言,国寿投资公司将就本公司以自行决策方式投资的、该协议约定范围内的股权/不动产基金,向本公司提供运营服务,而本公司将就此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2023-2025年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以修订在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下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类型,并设定各类型产品的定价原则。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并可自动续展一年。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自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生效后即被终止并被其所替代。根据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将继续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所限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内,以及本公司投资指引的前提下,以自主方式对本公司委托给国寿投资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本公司将就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投资和管理服务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下的委托投资品种包括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金融产品、股权/不动产基金及公募REITs产品(主要以策略型基金方式开展,仅限于参与战略配售)。此外,国寿投资公司亦将继续就本公司以自行决策方式投资并委托其运营管理的股权/不动产基金,向本公司提供运营服务,而本公司将就此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计费方式参见财务报告“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附注。
二零二三年年报| 重要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的资产的新增签约金额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2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14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150,0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及本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1,8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和人民币2,200百万元(或等值外币)。2022-2024年另类投资协议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新增委托投资管理资产的签约金额及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及委托运营费的年度上限,自2023-2025年另类投资协议生效后整体修订为该协议下的相关年度上限。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的投资和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包括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及业绩奖励)及运营服务相关委托运营费共计770.49百万元,新增委托投资管理资产的签约金额为76,764.50百万元。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本公司与国寿资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包括独立担任及与第三方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及/或国寿资本公司作为管理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及共同管理人)的基金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年度上限均为5,000百万元,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的年度上限均为500百万元。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国寿资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基金产品的金额为4,000.00百万元,国寿资本公司作为基金产品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所收取的管理费为142.20百万元。
与国寿安保基金框架协议
集团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集团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于2022年12月9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将认(申)购或赎回国寿安保基金所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并支付相关费用。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发生额为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发生额为87.91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之间的框架协议国寿投资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于2022年12月29日签订2023-2025年度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寿安保基金将进行某些日常交易,包括基金产品认(申)购和赎回以及私募资产管理。各类交易的定价根据行业惯例并按公平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上限均为2,000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上限均为20百万元。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基金产品认(申)购金额及相应的认(申)购费发生额为140.00百万元,基金产品赎回金额及相应的赎回费发生额为140.00百万元,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为0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年报| 重要事项
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远洋集团”)于2021年12月16日签署《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据此,本公司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投资需求向远洋集团认购由远洋集团作为发行人、融资主体或担保人的金融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境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美元债、点心债、高级永续债、次级永续债、可转债、结构化融资产品等;境内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含可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结构化产品(包括ABS、ABN、CMBS、CMBN、类REITs等资产支持证券);境内外发行的信托产品;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本公司每年认购的金融产品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信用类、无抵押
产品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境内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各类永续贷款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认购远洋集团作为发行人、融资主体或担保人的金融产品的金额为0百万元。
与万达信息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万达信息”)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内,双方将开展基础技术类、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医保业务领域类、客户资源开发类、健康管理类等关联交易。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年度,各类交易的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交易类型最高限额最高限额最高限额
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50100150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100150200医保业务领域类关联交易150200300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100100100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6001,0001,000
合计1,0001,5501,750
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内,基础技术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15百万元,数字化经营管理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4.33百万元,医保业务领域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70百万元,
客户资源开发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百万元,健康管理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百万元。
与广发银行框架协议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3年7月15日分别签订《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有效期三年。根据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在与保险业务及日常经营性活动收支相关的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活期存款关
联交易(不包括投资活动收支相关的活期存款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广发银行任意一天的经营类活期存款日终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且任意年度上述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止,有效期两年。根据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为提高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资金收益,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开展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关联交易。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任意一天日终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90亿元,且任意年度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上限为人民币0.10亿元。
二零二三年年报| 重要事项
于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下,本公司在广发银行任意一天的经营类活期存款日终余额合计未超过协议约定上限,活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58百万元;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下,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8个银行存款活期账户任意一天日终余额合计未超过约定上限,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48百万元。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投资江西交投高速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以3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并于2023年4月27日与国寿投资公司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江西交投高速公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江西省内的高速公路项目。国寿投资公司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江西交投金石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交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2年11月24日就成立该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投资吉仓(天津)物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以
9.99亿元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并于2023
年5月8日与国寿投资公司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吉仓(天津)物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合伙企业将直接或通过一层或多层投资载体对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关联方当前持有或未来收购之位于中国的物流不动产的若干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该等物流不动产应是位于长三角重要物流节点城市中供需关系较健康区域的已建成且运营成熟的高标准现代化仓储项目。国寿投资公司已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杭州游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3年2月23日就成立该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本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投资北京京港地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及财产险公司分别以50亿元及10亿元认购国寿投资公司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本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与国寿投资公司就此订立受托合同。股权投资计划的全部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北京京港地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份额,该合伙企业将投资于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的股权,并最终投资于该公司目前和未来建设、运营的各地铁项目。国寿投资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代表股权投资计划并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首创创信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寿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均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就成立该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国寿资本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管理人。金融监管总局规则下的关联交易总体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持续加强和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公司按照监管要求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公司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并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新签、续签或修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依法合规,关联交易管理运行正常有效。公司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规定所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详见公司官网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www.iachina.cn)信息披露栏目。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等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无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事项。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本报告期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47亿元
。
担保事项发生在该公司于2023年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前,该担保事项不涉及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零二三年年报| 重要事项
鉴于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由产权共有人主导,在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批等原因造成办理进度缓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新作出承诺如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协助本公司,并敦促产权共有人尽快办理完成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由于产权共有人的原因确定无法办理完毕,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该事宜,并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本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主要资产受限情况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应披露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其他事项
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本公司拟视市场情况,在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350亿元人民币资本补充债券。该等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所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附属一级资本,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发行尚需得到监管部门批准,有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于上市地披露的公告。
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继续发生的委托他人进行理财情况:投资是本公司主业之一。公司投资资产管理主要采用委托投资管理模式,目前已形成以中国人寿系统内管理人为主、外部管理人为有效补充的多元化委托投资管理格局。系统内投资管理人有资产管理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系统外投资管理人包括境内管理人和境外管理人,含多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公司根据不同品种的配置目的、风险特征和各管理人专长来选择不同的投资管理人,以构建风格多样的投资组合,提升资金运用效率。公司与各管理人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或资产管理合同,通过投资指引、资产托管、绩效考核等措施监督管理人日常投资行为,并根据不同管理人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除本报告另有披露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深圳分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已向原产权人的上级机构就办理物业确权事宜发函,请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请国资委确认各产权共有人所占物业份额并向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情况,以协助本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办理产权分割手续。
二零二三年年报| 重要事项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董事会报告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的董事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白 涛(董事长)
利明光赵 鹏(于2023年8月4日因工作变动原因辞任)
非执行董事王军辉
卓美娟(于2023年6月21日起任)
独立董事林志权
翟海涛黄益平陈 洁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从左至右:
黄益平先生、林志权先生、王军辉先生、白涛先生、利明光先生、卓美娟女士、翟海涛先生、陈洁女士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养老保险子公司。业务审视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有关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本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以及本公司所面对的主要风险的详情,请见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分。该等内容构成“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环境与社会责任绿色金融工作情况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构建中国人寿特色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不断提升绿色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质效。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提升绿色保险供给能力,为绿色产业客户提供6,031.65亿元保险保障;将ESG因素融入投资管理实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色投资规模达4,627.88亿元。低碳运营工作情况公司将“保障环境健康友好,助力实现‘碳中和’”的总体环境目标植入公司运营各个环节,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绿色运营、绿色办公等各项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23年,持续提升营运服务在线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节约纸张超6,000吨;修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加强对能源供给和能源全过程的计划、组织、调控和管理,多个办公大楼获得LEED铂金级认证;以构建可持续供应链为目标,将环境表现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因素之一,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设备和新能源车辆,践行生态友好的低碳运营模式。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公司遵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则的情况
公司坚持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为准则,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理念,形成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的合规文化氛围,严格遵守并有效实施《保险法》《公司法》《证券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持续健全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严格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产品开发设计、信息披露、销售管理、保险代理人管理、消费者权益及客户信息保护、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偿付能力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再保险管理、数据治理等重要监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层级、各条线合规管理责任,不断完善“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确保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规管理合力,全面筑牢公司稳健发展根基,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已累计为5亿多客户提供了保险服务和增值服务。公司贯彻落实监管机构要求,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各环节,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消保审查、消保考核、内部培训、内部审计等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有效运行,积极从消保事后管控向全链条落地转型,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2023年,公司累计开展各类教育宣传活动超1.5万次,触及消费者约2.9亿人次。亦请参阅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科技能力与运营服务”一节。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公司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核心价值观,发挥保险行业优势,在服务“国之大者”中彰显担当。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确立“一主多辅”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承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近3.5亿人;累计落地120多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承保人数超4,000万;承办长期护理保险项目70多个,覆盖3,800多万人;个人养老金业务位居行业前列,投资养老领域规模近百亿元。坚持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举办“艺教工程·少儿公益春晚”“关爱女性、守护健康”等公益行动,2023年向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捐赠3,600万元,捐赠公益性保险77.67万人次;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参与“文明100+”等志愿服务活动,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320余个,拥有注册青年志愿者达2,800余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540余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2023年,公司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各方面帮扶力量,持续健全长效帮扶机制,着力提高金融保险服务乡村振兴质效。派驻980位驻村帮扶干部,全力承接1,171个帮扶点工作,全年投入各类帮扶资金3,366万元,助力农民增产增收。公司针对农村人口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大力发展相关保险业务,全年为2.8亿人次农村人口提供风险保障30.71万亿元,向435万人次赔付158.58亿元,助力兜住防返贫底线。公司根据脱贫人口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振兴保险业务,新开发4款专属产品,提供多层次保险保障,全年提供风险保障1.53万亿元,同比增长43%。公司努力创新帮扶方式,拓宽帮扶领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帮扶成效,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为:
?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股息不附带任何利息,除非公司没有在公司股息应付日将股息派发予股东;?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同时,公司的利润分配需满足监管规定。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原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其中包括限制公司向股东分红。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公司注重依法合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重加强员工全面管理,建立注重基层、育用结合、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员工队伍管理机制,建立承接战略、业绩导向、分层分类、注重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以岗定薪、按绩付酬、注重激励、倾斜基层、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关注员工培养与发展,持续构建完善“四位一体”人才培训体系,坚持分类分级全面覆盖,将培养与培训工作贯穿于干部员工成长的全过程,持续赋能;注重加强人文关怀,持续完善员工沟通机制,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鼓励和引导员工科学安排休假,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公司积极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员工民主权利、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总、省公司已全面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落实大会的知情权、建议权、决定权、选举权,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督办提案的落实,不断完善民主管理。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两次全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的报告》《关于修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23年修订)的报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关于修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员工补充商业保险保障办法的报告》《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序列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报告》。有关本公司员工情况的详情(包括员工数目、专业构成、教育程度、多元化情况、薪酬政策及培训计划),请见本年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本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环境与社会责任、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公司与员工的关系等信息亦请参阅本公司同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另行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慈善捐款本公司本报告期慈善捐款总额约为37.59百万元。上市证券持有人所享有的税项减免资料
本公司股东从本公司取得的股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本报告期内,A股股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H股股东股利所得税缴纳的相关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公告。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H股股票增值权2023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股票增值权有关事宜。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履职情况载于本年报“公司治理报告”部分。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本公司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终止,或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董事及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之权益各位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概无在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属公司于本报告期间所订立或于本报告期末仍有效的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根据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7.53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
121.54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为58%。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用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该等外资股上市地的货币支付(如上市地不止一个,则用本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主要上市地的货币缴付)。本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适用的兑换率为宣布派发股利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具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由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部分。长期借款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长期借款包括:五年期银行借款
2.75亿英镑,到期日为2024年6月25日,为固定利率银行
借款。五年期银行借款9.70亿美元,到期日为2024年9月27日;三年期银行借款3.30亿欧元,到期日为2024年3月8日;十八个月期银行借款0.98亿欧元,到期日为2024年3月8日;以上均为浮动利率银行借款。详情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报告附注“长期借款”部分。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任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累计三年担任本公司审计师/核数师。本公司支付给审计师/核数师的报酬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本公司提供给审计师/核数师的审计费用不会影响审计师/核数师的审计独立性。2023年度,本公司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报酬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服务名称/性质费用
审计、审阅及执行商定程序相关费用64.18 其中: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费用4.00非审计服务费用(税务服务、咨询服务)0.55
总计64.73
2023年度本公司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报酬较2022年度同比增长25.5%,审计费上涨原因为公司2023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继续执行原保险合同准则和原金融工具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首年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审计工作量有所增加。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2024年度审计师选聘工作,有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于上市地披露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白涛董事长
2024年3月27日
董事及监事认购股份之权利
于本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期末,概无存在任何安排,而该安排的其中一方是本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且该安排的目的或其中一个目的是使任何董事、监事或其各自配偶或未满18岁的子女通过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的方式而获益。获准许的弥偿条文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的法律诉讼,作适当的投保安排,且该投保安排已经生效。优先购股权、股份期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相关法律,本公司股东无优先购股权。同时,本公司目前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
董事关于财务报告的责任声明
董事负责监督编制每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以使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就董事所知,报告期内并无任何可能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3年12月31日有效。主要客户2023年,本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总保费收入占年内公司总保费收入少于5%,且前五大客户中无本公司关联方。足够公众持股量据本公司从公开途径所得数据及据董事于本年报刊发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024年3月27日)所知,本公司不少于25%的已发行股本(即本公司股份适用之最低公众持股量)一直由公众持有。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本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审核董事会审议的财务报告、业绩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上市地监管规则规定的职权。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等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股东代表等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更换。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经营、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作出评价。
监事会报告
从左至右:
来军先生、曹伟清先生、牛凯龙先生、叶映兰女士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监事会会议制度,监事会会议按召开的确定性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当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目前,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曹伟清先生、牛凯龙先生、来军先生和叶映兰女士组成。其中曹伟清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牛凯龙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曹伟清先生、来军先生和叶映兰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6月,王晓青女士因工作调动辞任公司监事职务,胡志军女士因工作调整辞任公司监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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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和列席公司治理会议,积极发挥监督作用。2023年,监事会出席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各次会议。根据监事列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工安排,监事会成员分别列席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各次会议。通过列席会议,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会议召开程序的合规性和认真听取会议审议内容,必要时参与会议讨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关注经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重大偿付能力风险。监事会成员通过审议财务报告,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经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重大偿付能力风险。通过列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情况,对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相关决策进行监督。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听取高级管理层所作的公司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监督董事会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组织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2023年度,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开展了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成员结合董事、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重点结合列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所掌握的董事履职表现情况,对公司董事分别进行评价打分;通过监事自评及互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监事分别进行评价打分,最终形成对每位董事、监事的评价得分,完善了董事监事履职监督和评价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会议及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曹伟清5/50/5牛凯龙5/50/5来 军4/51/5叶映兰2/31/3
离任监事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王晓青2/20/2胡志军2/20/2
注:
1.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 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均已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监事会活动情况出席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根据监事会工作安排,公司监事会及时召开监事会各次定期会议,审议有关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议案。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在监事会会议上,各位监事踊跃发言,积极讨论,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财务报告真实情况。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信息披露情况。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披露信息,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监事会命曹伟清监事会主席2024年3月27日
参加调研与培训,不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2023年度,根据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监事会成员赴浙江省分公司和湖州市分公司,就公司经营发展、养老养生业务拓展、风险防控和“五虚”问题治理等方面开展调研,实地考察了杭州“城心”养老公寓项目,并与省市县三级分公司相关业务条线及销售人员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为监事会加强履职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支持。2023年度,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上市地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专题培训,不断拓展、更新知识储备,提升履职能力。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公司反洗钱相关培训,曹伟清先生和牛凯龙先生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监事履职:法规、案例及建议”培训;曹伟清先生、牛凯龙先生、来军先生及叶映兰女士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专题培训;曹伟清先生和叶映兰女士分别参加了上交所2023年第2期和第5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初任培训。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公司依法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勤勉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本变动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近三年无证券发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发生变动,且无内部职工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股东总数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A股股东:107,594户
H股股东:24,368户
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A股股东:99,815户H股股东:24,280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有法人68.37%19,323,530,000–––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法人25.92%7,327,523,802+1,830,411––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51%708,240,24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41%117,165,58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16%44,354,939+2,694,922––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07%20,306,703+6,446,00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05%13,701,912-7,164,61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04%12,402,733+5,682,600––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其他0.04%12,000,000+12,000,000––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04%11,108,837+11,108,837––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19,323,530,000人民币普通股19,323,530,000HKSCC Nominees Limited7,327,523,802境外上市外资股7,327,523,802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08,240,246人民币普通股708,240,24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7,165,585人民币普通股117,165,58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4,354,939人民币普通股44,354,939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306,703人民币普通股20,306,70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13,701,912人民币普通股13,701,91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402,733人民币普通股12,402,733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0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1,108,837人民币普通股11,108,837
注: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
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比例(%)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
比例(%)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
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13,860,7030.05399,0000.0020,306,7030.07154,20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6,720,1330.0277,0000.0012,402,7330.0420,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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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较2022年末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比例(%)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
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20,3000.0012,423,0330.04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新增--12,000,0000.04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新增--11,108,8370.04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
-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计划
退出--注注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退出--10,000,0000.0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退出--1,600,0000.01
注:鉴于“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计划”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前200股东名册中,公司未知该数据。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涛成立日期
1996年8月22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前身是1996年8月注册成立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有康健国际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股票1,785,098,644股(H股),持股比例为26.35%。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0%10%
68.37%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始时间
已发工资/薪酬(万元)
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白 涛
董事长执行董事
男1963年3月2022年5月31日开始–––是利明光
执行董事总裁
男1969年7月
2019年8月16日开始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23年11月开始担任总裁职务
41.7713.4555.22是王军辉非执行董事男1971年7月2019年8月16日开始–––是卓美娟非执行董事女1964年7月2023年6月21日开始–––是林志权独立董事男1953年4月2021年6月29日开始42.00042.00否翟海涛独立董事男1969年1月2021年10月14日开始42.00042.00是黄益平独立董事男1964年3月2022年7月13日开始42.00042.00否陈 洁独立董事女1970年4月2022年7月13日开始42.00042.00否曹伟清监事会主席男1965年9月2022年11月4日开始126.7937.71164.50否牛凯龙非职工代表监事男1974年9月2021年10月14日开始–––是来 军职工代表监事男1964年5月2021年10月14日开始102.1934.35136.54否叶映兰职工代表监事女1974年10月2023年6月21日开始46.5115.6762.18否刘 晖
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女1970年2月
2023年7月开始担任副总裁职务,2023年12月开始担任首席投资官职务
52.2115.7968.00否
阮 琦
副总裁首席风险官首席网络安全官
男1966年7月
2018年4月开始担任副总裁职务,2022年12月开始担任首席风险官职务,2024年3月开始担任首席网络安全官职务
125.3040.67165.97否
赵国栋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男1967年11月
2023年8月开始担任副总裁职务,2023年2月开始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114.8638.26153.12否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始时间
已发工资/薪酬(万元)
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白 凯副总裁男1974年6月2023年8月开始114.8638.72153.58否许崇苗合规负责人男1969年10月2018年7月开始96.0130.93126.94否胡志军审计责任人女1971年7月2023年11月开始6.253.589.83否侯 晋总精算师女1980年1月2023年11月开始5.293.428.71否袁 颖临时财务负责人女1978年2月2024年3月开始–––否
合 计////1,000.04272.551,272.59/
注:
1.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2. 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
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3. 职务为截至本报告之日的任职情况,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4.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5. 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和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卓美娟女士自2023年6月21日起担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6. 经本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选举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叶映兰女士自2023年6月21日起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7.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利明光先生自2023年11月10日起担任本公司总裁。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刘晖女士自2023年7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审议,刘晖女士自2023年12月15日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投资官。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阮琦先生自2024年3月27日起担任本公司首席网络安全官。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赵国栋先生、白凯先生自2023年8月4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赵国栋先生自2023年2月24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胡志军女士自2023年11月28日起担任本公司审计责任人。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及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侯晋女士自2023年11月28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聘任袁颖女士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任职资格尚待金融监管总局核准。核准通过前,董事会指定袁颖女士为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
8. 因工作调整,利明光先生于2023年2月24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23年5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并于2023年8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精算
师。2023年1月至4月期间,利明光先生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原担任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止时间
已发工资/薪酬(万元)
各项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万元)
报告期内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变动情况
赵 鹏
执行董事
男1972年4月
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
–––是因工作变动辞任
总裁2022年10月至
2023年8月王晓青职工代表监事女1965年10月
2019年12月27日至
2023年6月21日
45.2316.2561.48否因工作调动辞任胡志军职工代表监事女1971年7月
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6月29日
48.5415.0263.56否因工作调整辞任詹 忠副总裁男1968年4月
2019年7月至2023年6月
62.6520.2782.92否因个人原因辞任杨 红副总裁女1967年2月
2019年7月至2024年3月
125.3038.38163.68否因工作调整辞任张 涤
总裁助理
女1968年1月
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
–––否因工作调动辞任
首席投资官2022年1月至
2023年1月刘凤基审计责任人男1969年10月
2021年12月至
2023年8月
36.1214.2450.36否因工作调动辞任胡 锦财务负责人女1971年11月
2023年2月至2024年3月
70.7426.3397.07是因工作调动辞任
合计////388.58130.49519.07//
注:
1. 本公司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2. 本表统计的为本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的离任情况。
3. 薪酬按报告期内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4.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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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秘书简历本公司董事简历
白涛先生 1963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2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22年1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自2022年3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至2022年期间,曾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执行董事,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白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白先生为高级经济师。
利明光先生 1969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3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23年4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自2023年1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自2023年7月起担任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利先生1996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本公司精算责任人、精算部总经理、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临时负责人。199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硕士学位;2010年获清华大学EMBA。利先生拥有中国精算师(FCAA)和英国精算师(FIA)资格。曾任中国精算工作委员会首届主任、中国精算师协会第一、二届秘书长,现任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王军辉先生 1971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1年3月起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王先生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获博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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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美娟女士 1964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深化改革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中国人寿金融研究院高级总监。2016年至2023年期间,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总经理。2013年至2016年期间,担任本公司天津分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公司部门总经理级)。2006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卓女士先后毕业于福建农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林志权先生 1953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林先生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自2013年至2019年期间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从事香港执业会计师约35年,自1992年至2013年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顾问,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广泛经验。林先生拥有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高级文凭,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翟海涛先生 1969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创始合伙人之一,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年至2009年在高盛集团工作,曾任董事总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高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室主任、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1995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驻美洲代表处(纽约)副代表;1990年至199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工作。翟先生获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硕士学位、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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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平先生 1964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目前还兼任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英文学术期刊Asian Economic Policy Review副主编。黄先生自2020年8月至今,担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担任巴克莱资本亚洲新兴市场总部董事总经理/亚洲新兴市场首席经济学家。2000年5月至2009年2月,担任花旗集团董事总经理/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1993年8月至2000年4月担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讲师、中国经济项目主任。黄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陈洁女士 1970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北京金融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女士自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2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担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女士获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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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监事简历
曹伟清先生 1965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2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6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长,副总裁。2014年至2016年期间担任本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级),后兼任纪委书记、工会主任。2002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曹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牛凯龙先生 1974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深化改革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中国人寿金融研究院总经理、院长。2020年6月至2022
年12月先后担任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负责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筹)总经理兼中国人寿金融研究院院长。2017年4月至2020年6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战略企划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牛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获金融学博士学位。牛先生为副研究员(社会科学)、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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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军先生 1964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来先生于1984年加入本公司,2002年至2021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海南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及总经理,以及本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来先生本科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系高级经济师。
叶映兰女士 1974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2023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综合金融部总经理,自2023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叶女士1999年加入本公司,2009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基金销售管理部总经理。叶女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利明光先生简历见“本公司董事简历”部分
刘晖女士 1970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3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投资官。自2024年1月起担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8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4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并先后兼任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2014年担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部总经理助理、养老金及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交易管理部总经理。1992年至2005年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刘女士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经济师。
阮琦先生 1966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18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网络安全官。自202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自2023年5月起担任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7月起担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首席信息技术执行官。2014年至2016年担任中国人寿数据中心总经理兼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2004年至2014年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电脑处副处长,信息技术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阮先生1987年8月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与通信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EMBA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系高级工程师。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赵国栋先生 1967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3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至2023年7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湖南省常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益阳市分公司总经理。赵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湖南省计算机专科学校计算机软件专业,2006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系正高级经济师。
白凯先生 1974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7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总裁助理。2011年至2017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湖北省黄冈市分公司总经理、青岛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白先生研究生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许崇苗先生 1969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18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自2014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公司法律责任人。2006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法律与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法律责任人。2000年至2006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发展研究部法规处副处长、法律事务部高级法规研究员。许先生1991年8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许先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胡志军女士 1971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审计责任人。自2022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担任本公司监事。胡女士于2006年加入本公司,2009年至2022年10月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本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在加入本公司之前,胡女士曾任职于中国包装进出口天津公司等单位。胡女士于199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胡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系正高级会计师、中国财政部首届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并入选中国财政部“财政人才库”。
侯晋女士 1980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自2023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精算部总经理,自2023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产品部总经理。2017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精算部资深精算师(三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临时总精算师。侯女士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先后获经济学学士与硕士学位,系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北美精算师。
袁颖女士 1978年出生 中国国籍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自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8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会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袁女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管理学硕士学位。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公司秘书简历
邢家维先生 1977年出生 英国国籍
为华利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主管合伙人。邢先生拥有英国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硕士学位。邢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亦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邢先生于私人及上市公司之会计及审计工作及财务顾问等方面拥有逾二十年经验。邢先生现担任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美力时集团有限公司、百福控股有限公司、捷利交易宝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锐信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之拔萃科技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股东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任期白 涛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起利明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2023年11月起王军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2016年8月起卓美娟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战略规划部(深化改革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中国人寿金融研究院高级总监
2023年9月起牛凯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战略规划部(深化改革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中国人寿金融研究院总经理、院长
2022年12月起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任期
白 涛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5月起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2020年7月起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2020年7月起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2022年6月起
利明光
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起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2022年1月起
王军辉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1月起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起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起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长2021年12月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2019年5月起
林志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11月起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起
翟海涛
春华资本集团合伙人2010年6月起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年1月起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8月起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起
黄益平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2024年1月起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10月起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22年4月起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起
陈 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2012年12月起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起
曹伟清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2023年5月起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批准。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的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各位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进行了回避。提名薪酬委员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提名薪酬委员会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任期
牛凯龙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公司治理与内审专委会
常务委员2021年5月起中国金融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秘书长2022年6月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起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起
刘 晖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起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起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保险机构投资者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2024年2月起
阮 琦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2024年1月起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起
赵国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23年8月起
白 凯
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2月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6月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为本公司经营状况与董事会考核,结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全体(含已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本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1,791.66万元。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的应付薪酬中应付绩效奖励标准尚未确定。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员工多元化情况本公司注重员工多样化带来的公司发展和竞争力的增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5名女性,占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为50%;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女性员工占比为57%。员工薪酬政策
本公司已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系。
培训计划
2023年,公司扎实推进“党建引领筑基工程”与“人才建设固本工程”,依照分类分级人才培训体系规划,常态化开展总省市县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培训,持续强化年轻干部、新员工培训与各条线各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并不断夯实培训基础建设,大力发展专兼职讲师队伍与培训管理队伍、优化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培训效能,持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分支机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分支机构(含省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约1.83万个。
公司员工及分支机构情况员工情况
本公司在职员工数量98,065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1,935在职员工数量合计100,000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 离退休职工人数60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构成如下:
专业构成类别员工数量
管理与行政人员19,341销售与销售管理人员44,187财务与审计人员4,545核保人员、赔付专业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22,559其他专业和技术人员5,783其他3,585
合计100,000
教育程度类别员工数量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6,758本科69,799大学专科20,582高中同等学历953其他1,908
合计100,000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报告公司治理综述
本公司奉行完善的公司治理,并深信通过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及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可促进本公司公司运作更规范,决策更科学,提升投资者的信心。
董事会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
(公司治理结构图) |
权益保护委员会
战略与资产负债
管理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
本公司以建立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制度严密、运转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作为核心目标,不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持续提高公司透明度,积极服务广大投资者,从而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和地位。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职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符合公司各上市地监管规定和相关要求。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各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各项公司治理程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既独立运作,又协调运转。本公司按照各上市地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续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董事会就股东所委托的资产及资源向股东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能。董事会成员积极关心公司事务,对公司业务有全面理解,投入充足时间,谨慎、勤勉、有效地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建立经营发展策略及市场对策定期汇报等机制,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发展策略及市场对策,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本公司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为充分发挥董事会辖下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效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与管理层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并办理受董事会委托或授权的相关事宜,以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强化董事会功能。本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和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根据分工列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深入基层了解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其监督职能。本公司按照各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公开、透明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丰富投资者交流的方式与内容,确保了公司股东能够公开、公平、真实、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保障公司股东的平等权利。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本公司持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优化管理机制。2023年度修订《控股子公司和重要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强化对派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管理和履职支持,提升对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治理层面的管控。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奖项,荣获2022-2023年度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评价,荣获万得颁发的“中国上市公司市值榜总榜50强”和“保险行业5强”等奖项。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公司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以确保所有股东的权利受到保障,包括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公司拥有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及财务等方面分开且独立。本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6月28日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www.e-chinalife.com
2023年6月29日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15日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www.e-chinalife.com
2023年12月16日
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在北京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听取、审阅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的报告》。2023年12月15日,本公司在北京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汇智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等5项议案。
现任董事本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董事类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白 涛执行董事21利明光执行董事21王军辉非执行董事22卓美娟非执行董事22林志权独立董事22翟海涛独立董事22黄益平独立董事22陈 洁独立董事22
离任董事本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董事类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赵 鹏执行董事11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具体需要考虑相关因素。最后决定将基于候选人将为董事会带来的优势及作出的贡献而定。董事会及提名薪酬委员会将不时讨论可计量目标以实现董事会多元化。就性别多元化而言,本公司2024年的阶段性目标是董事会中有三名女性成员。上述性别多元化目标预计将于近期达成。本公司亦将继续积极物色女性董事及管理层成员。本公司相信,性别多元化能为董事会带来更多的灵感,并促进本公司之业务发展。目前,本公司董事会由8名成员组成,各位成员在金融管理、宏观经济、财务会计、法律及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类别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
董事人数2人2人4人
董事来源中国内地中国香港
董事人数5人3人
董事性别构成情况男性女性
董事人数6人2人
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分别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年度重大经营事项等有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在会议前14天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应至少于会议前三天送出至董事。于2023年期间,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时全部按照上述要求发出会议通知和向董事送出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董事会充分审议相关议案,确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未发现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董事会定期会议并不包括以传阅书面决议方式取得董事会批准。遇有紧急事项时,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董事长或者公司总裁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如董事会已将需要在董事会临时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决议案以书面形式派发给全体董事,而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董事签字同意,则无需现场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此书面决议即为有效决议。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履行公司企业管治职能,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不断完善公司企业管治政策,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及监控公司的财务制度、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在财务报告等披露材料中客观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高级管理层的人事事宜,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注重提高其专业素质,监察公司在合规方面的政策,评价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并检讨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日常业务的管理及营运则交由管理层负责。其中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出席董事会及其出任委员的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和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会议上提供意见,解决潜在利益冲突,出任审计、提名薪酬及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检查、监察及汇报公司表现。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目前,本公司董事会由8名成员组成,包括2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符合行业及上市地监管规则中有关最少有3名独立董事的要求及有关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要求。全部董事会成员对于董事会事务投入充足的时间,按照监管要求参加外部监管机构及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定期参阅监管文件,适时掌握监管动态。本公司为董事投保了董事责任保险,为本公司董事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促进董事充分履行职责。就本公司所知,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关系。2023年,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均为在宏观经济、金融管理、法律合规、财务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士,亦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会计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要求。根据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已获得每名独立董事对其相对于公司独立的书面确认。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董事均独立于公司,均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董事提名、选举程序。董事会提名董事应兼顾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同时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要求。董事会候选人的选择考虑互补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等多元化背景的人士。本公司亦将不时根据其自身业务模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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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等2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产品回溯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33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2年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等8项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的报告》等4项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25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2025年资本规划〉的议案》等5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7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利明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等8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等4项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9月21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1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成项目投后事项的议案》1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6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和第四季度工作安排的报告》等2项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智项目的议案》等2项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12月15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首席投资官的议案》等16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审计的报告》1项报告。
注: 上述董事会会议决议详情请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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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公司所有董事均通过参加上市地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若干主题的专题培训,持续拓展并更新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趋势、宏观经济、保险行业发展变化趋势等方面的信息与知识。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反洗钱合规培训;非执行董事卓美娟女士参加了上交所2023年第2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初任培训;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和卓美娟女士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专题培训;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和陈洁女士参加了上交所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开展董事履职评价工作。通过董事自评、监事评价等环节,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若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将考虑的事项中有重大的利益冲突,在董事会会议上讨论该事项时,有利益冲突的董事无权表决,且不被计入出席该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所有董事均可获得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的意见及服务。董事会秘书备存详细记录董事会所议事项及达成的决定,包括董事的疑虑或反对意见。董事会秘书在收到董事合理通知时公开会议记录供其查阅及表达意见。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白涛先生,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卓美娟女士,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黄益平先生和陈洁女士组成。因工作变动,赵鹏先生于2023年8月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会议及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包含5次定期会议和9次临时会议,其中现场召开10次会议、通讯方式召开4次会议。现任董事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董事类型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白 涛执行董事147430利明光执行董事149410王军辉非执行董事147430卓美娟非执行董事97200林志权独立董事1410400翟海涛独立董事1410400黄益平独立董事149410陈 洁独立董事1410400
离任董事本报告期内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董事类型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赵 鹏执行董事73310
注: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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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共有四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总数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位独立董事均为在宏观经济、金融管理、法律合规、财务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人士,并担任本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席。除获得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本公司已收到每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做的年度自查确认函,经董事会评估,四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地监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各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出席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会计估计变更、聘用外部审计师等事项认真审核,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与公司各方沟通情况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与董事长单独举行了一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分别从宏观形势、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提出观点和看法,并对公司在高质量发展、商业模式创新、投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独立董事的关注事项及意见建议传达至公司管理层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在充分研究后积极采纳独立董事意见建议,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及落实情况。
独立董事调研及培训情况2023年,本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两次调研,分别赴中国人寿科技园和北京市分公司知春路客户体验中心,对公司科技和运营两个板块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深入了解科技国寿和运营管理情况;此外,独立董事专门听取了“寿险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和“公司投资管理情况”两项专题汇报,增进了对保险业务及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与此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市地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若干主题的专题培训,持续拓展并更新专业知识。2023年期间,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公司反洗钱合规培训;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和陈洁女士参加了上交所2023年第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2023年,本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业绩发布会,认真听取公司境内外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保证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履职过程不存在任何障碍。董事长及总裁于本报告披露日,白涛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安排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主席一并出席并回答股东问题,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和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董事会有效运作并履行应有职责,鼓励董事全力投入董事会事务,倡导公开、积极讨论的文化。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于本报告披露日,利明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总裁负责本公司的日常运作,主要包括实施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策、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架构和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基本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行使《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向董事会负全责。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组成及每位监事的简历均载列于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监事会的详细履职情况载列于“监事会报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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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成立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期间,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和陈洁女士组成,林志权先生担任主席。所有审计委员会成员在财务事宜方面均拥有丰富经验。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和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评价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提议聘请或更换外聘审计师/核数师等内外部审计工作,以及负责内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及公司内部举报机制。
会议及出席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林志权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5/50/5翟海涛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5/50/5陈 洁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5/50/5
注: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3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新会计准则相关安排的议案》《关于聘用普华永道执行公司2023年一季度商定程序的议案》等10项议案,听取了《普华永道关于2022年度审计的汇报》1项报告。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等5项议案,听取了《普华永道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商定程序结果及2023年中期审阅计划的汇报》等2项报告。2023年8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2项议案,听取了《普华永道关于2023年度中期审阅的汇报》1项报告。2023年10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听取了《普华永道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商定程序结果及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1项报告。2023年12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普华永道关于新增服务范围的预先批准》1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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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审议了有关公司审计、财务报告、聘用外部审计师、内部控制及合规等方面的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其职责,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整体情况。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议、监督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年度报告及账目、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审阅报表、报告等重大事项,并就会计估计变更、主要会计科目的变动、遵守会计准则等方面情况予以了重点关注,保证了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议案,及时、有效地沟通所关注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职能,监督内部审计功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于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审计功能有效。加强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在定期会议的基础上,与外部审计师召开事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对外部审计师年度、季度商定程序及新增服务范围的事先批准提出意见与建议。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审计前以及年报审议前,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沟通了相关情况,听取了有关审计工作安排的汇报。外部审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前,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等,跟进掌握审计进度。在选聘外部审计师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合规履行审查职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境内外监管规定,指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定内控评估工作计划,审核内控评估工作报告,并检查内控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遵循金融
监管总局、上市地交易所相关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工作。根据职责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内控评估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年度合规报告进行了审议,保证审计委员会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合理、有效地开展。提名薪酬委员会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成立了管理人培养及薪酬委员会。2006年3月16日,董事会决议将管理人培养及薪酬委员会更名为提名薪酬委员会,且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为独立董事。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洁女士、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和独立董事林志权先生组成,陈洁女士担任主席。提名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任、继任计划、考核标准以及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薪酬政策。提名薪酬委员会在董事提名方面担任董事会顾问角色,首先商议新董事的提名人选,然后向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提名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主要考虑有关人士的教育背景、在保险业的管理及研究经验、以及其将会对本公司的投入程度。对独立董事的提名,提名薪酬委员会还会特别考虑有关人选的独立性。提名薪酬委员会获董事会转授职责厘定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金根据市场水平和岗位价值厘定,酌情奖金根据业绩考核确定。董事袍金以及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参照市场水平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会议及出席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陈 洁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席6/60/6王军辉非执行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2/64/6林志权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6/60/6
注:
1.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3年1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1项议案。2023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等
6项议案。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激励约束机制”部分的议案》1项议案。2023年8月4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利明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等8项议案。2023年10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绩效目标合同的议案》1项议案。2023年12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首席投资官的议案》等4项议案。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董事会决议将风险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原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基础上增加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职能,并对委员会职能职责定位、议事规则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修订。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益平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和卓美娟女士、独立董事陈洁女士组成,黄益平先生担任主席。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风险约束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审议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高级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报告,制定风险管理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政策,审阅公司有关风险管理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并(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经营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协调处理风险管理重大分歧、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或危机事件;督促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发现的各项问题。
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有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业绩目标和绩效考核结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在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任建议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公司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视董事会多元化是维持良好的公司治理水平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提名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提名薪酬委员会认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考虑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技能、知识及经验等多元化因素),对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各下设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资格、行业背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质、技能、知识及经验进行了认真评估,确保候选人符合公司的要求,并向董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厘定建议。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兼顾业务发展管理、战略投资决策、公司治理管控等多元化因素,认真审定了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批准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服务合同的条款并督促公司与各位董事签订服务合同,明确了董事的权利、义务、待遇,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实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及绩效考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绩效目标合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议案等进行了审议,并就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考核流程和绩效考核结果等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会议及出席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黄益平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3/52/5王军辉非执行董事、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1/54/5卓美娟非执行董事、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4/40/4陈 洁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5/50/5
注:
1. 利明光先生自2023年9月起不再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
员。2023年利明光先生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期间,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利明光先生亲自出席2次会议。
2. 卓美娟女士自2023年6月起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3.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4.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3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度业务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等3项报告。2023年8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等3项议案。2023年10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项议案。2023年11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智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风险分析的议
案》2项议案。2023年12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金融产品投资授权的议案》等8项议案,听取
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审计的报告》1项报告。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本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成立了战略委员会。2010年10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战略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018年6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基础上,设立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翟海涛先生和黄益平先生、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和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先生组成,翟海涛先生担任主席。公司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就资产负债管理重大事项及相关的政策与制度、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制度、重大战略性投资决策、重大资产战略配置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职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严格按照《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责。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议案。在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审议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风险分析。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监管规定要求,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分析,包括: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度业务规划、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风险分析、2024年度投资授权等议案,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防控提出了指导意见。审阅公司有关业务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标国内外监管要求,密切监控并有效防范公司内外部风险,协助董事会审阅公司有关业务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对公司年度和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2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2022年度案防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声誉风险管理报告、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2023年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审计情况报告、2023年欺诈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等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提前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健全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相关制度。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审议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等七项风险管理修订制度、制定公司风险偏好体系管理办法、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议案。此外,公司定期向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会议及出席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翟海涛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6/60/6黄益平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4/62/6利明光执行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2/31/3王军辉非执行董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2/64/6
离任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赵 鹏1/21/2
注:
1. 赵鹏先生自2023年8月起不再担任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
2. 利明光先生自2023年9月起担任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
3.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4.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3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度业务规划的议案》等5项议案。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资产负债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1项议案。2023年8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等4项议案。2023年10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与〈公司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1项议案。2023年11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智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2项议案。2023年12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指
引的议案》等8项议案。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审议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相关制度。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健全公司投资及资产配置相关制度,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修订公司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修订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办法、制定公司风险偏好体系管理办法等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成立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9年10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下新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目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洁女士、林志权先生、翟海涛先生和黄益平先生组成,陈洁女士担任主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公司关联方的确认,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及批准,以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为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2023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
位委员积极履行义务,审议有关公司三年业务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及授权、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负债管理相关制度、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等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议案,听取了资产负债管理年度相关情况的报告。各位委员勤勉尽职,在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议案踊跃提出专业建议。审议公司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及委托投资事项。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资产配置计划相关议案,包括:
2023年度自用性不动产投资计划及授权、2024年度委托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指引、2024年度金融产品投资授权、2024年度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授权、2024年度非自用性不动产投资授权、2024年度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授权、2024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及投资授权等。商讨公司发展规划及重大战略项目。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2023-2025年度业务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2年度评估报告,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议案,以及汇智项目和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及出席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陈 洁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5/50/5林志权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5/50/5翟海涛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5/50/5黄益平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4/51/5
注:
1. 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 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内容
2023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赣壹号股权投资计划的议案》等4项议案,听取了《关于确认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1项报告。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等3项议案。2023年6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等3项议案。2023年8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听取了《关于确认2023年6月30日公司关联人名单情况的报告》1项报告。2023年12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寿代产业务统一交易协
议〉的议案》1项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各位委员尽职履行义务,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议案。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上,各位委员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就会议审议议案提出指导意见。确认公司关联方。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关于确认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与《关于确认2023年6月30日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审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公司投资国寿投资-新赣壹号股权投资计划、公司投资国寿投资-京港地铁股权投资计划、公司投资华仓项目、公司对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减资等重大关联交易项目议案进行审议,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主要风险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向董事会提出了相关建议。审批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签订《关于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经营类活期存款合作协议》《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公司终止与广发银行《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合作协议(统一交易协议)》、公司与财产
险公司签署《寿代产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规性及公允性进行了充分审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审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
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资产方面: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目前没有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资产独立完整,独立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集团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议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六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公司秘书向董事会提出查询,亦可通过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本公司在公司通讯中提供了公司的联络信息,方便股东将自己的意见、建议传达给相关负责人。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严格遵循各上市地及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自律监管要求,构建了健全有效、切实可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注重在严格合规基础上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为境内外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提供了合规、有效的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与境内外投资者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要的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在官网(www.e-chinalife.com)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方便投资者查阅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地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业绩推荐材料及其他公开披露信息。此外,如有进一步查询需求,投资者亦可致电公司投资者关系专线(86-10-63631241)或电邮至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
com),公司将及时回应投资者的相关查询。2023年,公司持续提升披露有效性及信息透明度。在临时公告披露方面,根据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进展,及时于公司上市地交易所网站、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司官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披露方面,以投资者诉求为导向,持续深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批露,丰富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向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提供简明清晰、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强的公司信息,帮助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亮点。公司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的培训宣导,在明确境内外上市地法律法规差异、上市地与行业监管要求差异的基础上做好信息披露统筹兼顾。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合规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强化内幕信息保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2023年,公司荣获2022-2023年度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A级评价。
业务方面:公司独立开展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目前持有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机构编码:000005)。公司依法独立从事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拥有独立的销售及代理渠道,无偿使用许可商标,不因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情况本公司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董事长与公司总裁签订绩效目标合同,总裁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绩效目标合同。绩效目标合同是科学分解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目标分解和压力传导,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保障全年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高管人员个人绩效目标合同中的考核指标,一部分为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一部分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岗位薪酬、绩效奖励、福利性收入、中长期激励等构成。同时充分利用薪酬工具,平衡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建立绩效奖励追索扣回机制。股东利益为维护股东利益,股东除有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事务外,亦可在一些情况下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半数以上且不少于两名独立
董事提出召开或持股占百分之十或以上的股东要求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持股占百分之十或以上的股东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股东需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要求并阐明议题,董事会应在收到书面要求后尽快召集会议。如董事会在收到书面要求三十日内没有召集会议,提出要求的股东可在董事会收到书面要求四个月内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本公司章程,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公司应当将其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本公司依据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要求,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完成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交所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该项工作按年度进行,每年分中期评估和补充测试两个阶段开展,经评估认定,相关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收到了独立审计师针对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的评估报告和独立审计师的审计报告都会包括在公司将向上交所提交的年报附件中。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领导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履行内部控制评价职责。公司在总、分公司分别设立风险管理部,根据上市地监管要求开展管理层测试工作,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汇报。本公司遵循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在货币资金、保险业务、对外投资、实物资产、信息技术、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和程序,以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个人保险、银行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等各个销售渠道都在队伍建设、销售经营、系统管理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有效开展了营销员从业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工作。本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核保、核赔、保全的工作流程和权限管理规定,明确了业务操作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开发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单证管理、档案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处理权限的管理,增强业务风险管控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并下发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实务》。公司各级会计机构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及各项基础制度规定执行,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本公司各级会计机构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严禁兼任不相容岗位,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本公司以严谨的态度、创新的思维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不断创新投资者沟通和服务方式,持续提升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效率。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包括:召开股东大会、召开业绩发布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举办公司开放日、开展全球非交易路演、与投资者和分析师举行线上及线下会议、参加投资者大会、及时更新投资者关系网站信息、回复投资者和分析师的问询等。2023年,公司与3,700余名投资者、分析师进行了交流,包括业绩发布会当天线上及线下参会的投资者近1,200人;全年与超过2,500人次的投资者、分析师举行了247次线上及线下会议,共计参加51次线下投资者大会,召开现场调研会议39场以及电话与视频会议50场,在年度及中期业绩非交易路演中共召开107次与投资者沟通的线下路演。此外,公司关注中小投资者保护,积极回应问询,通过邮件、电话、互联网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群体保持密切联系,业绩发布会的网络直播点击量超过15万人次。公司每年结合投资者及资本市场关于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评价反馈对股东通讯政策进行检讨,并认为其依然有效。2023年公司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万得颁发的“中国上市公司市值榜总榜50强”和“保险行业5强”,第七届中国卓越IR“最佳投资者关系项目”和“最佳领袖奖”等奖项。
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本公司持续开展遵循上交所、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关于企业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遵循工作。内部控制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强内部控制的宣导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设,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要求,紧紧围绕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控制建设、制度执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手册(2023版)》,深化内控标准执行、内控评估等工作,积极宣传内部控制文化和理念,使得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体系、资金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声誉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中介渠道业务合规、保险欺诈风险管理等专项审计。同时,不断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持续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问题移交和责任追究力度,推进一体化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闭环,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合规经营。本公司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三道防线,着力打造健全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有效识别、防范及化解重大合规风险,积极倡导“合规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认真培育“主动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并于2023年底成功获得合规管理体系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和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认证证书。公司将持续深化法治企业建设,坚持依法治企的合规目标,践行诚信经营的合规理念,加强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合规风险管控力度,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合规经营内生动力,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本年度报告同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体系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设立了公司治理层面、总公司层面、省级分公司层面、地市级分公司层面、县级支公司层面相互联动的五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依托五级风险管控架构,公司设置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由各级公司、各职能部门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第二道防线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各类风险制度、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第三道防线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纪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三道防线积极配合,统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公司通过风险管控组织架构的建立,逐步形成了以各级风险管理部门为主导、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纵向的决策控制系统和横向的互动协作机制为支撑、以全面风险管理为中心,纵横交错的网状风险管控体系,为公司实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流程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公司构建了严密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和完善的工作流程。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基本责任、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及其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未出现重大差错情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强化了公司内幕信息保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工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已纳入公司内控报告的指标体系。重大信息的报告义务人利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从运营与管理层面获取、识别可能的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总裁及董事会,由董事会作出是否发布重大信息的最终决策,并在合理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投资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相关制度体系,在制度层面明确了投资管理的审批决策机构、授权机制及具体决策程序。所有重大投资决策在审批和执行层面均严格遵循内部决策流程和各项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常设投资决策支持机构,负责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并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本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信息技术制度体系,实现对IT工作领域的全覆盖,并形成了统一评审、统一发布、定期检查、持续改进的闭环管控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评估,促进制度有效落地,提升各项IT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本公司持续推进信息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在信息系统生命周期各阶段,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控措施,有效保障公司安全稳定运营。2023年,本公司开展多次内外部安全风险检查与评估,以检促建,不断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审计部及法律与合规部负责公司内控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综合运用穿行测试、控制测试、风险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制度设计、控制执行和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规定、强化遵循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减少损失。2023年,本公司积极主动适应国内外金融严监管形势,严格遵照监管规定,不断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管理机制,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全面组织系统开展各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省级分公司班子副职的高管审计,紧密围绕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审计。根据监管要求,开展反洗钱、关联交易、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风险管理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公司治理
本公司通过敏感性分析等精算评估技术分析和监控保险风险,重点关注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及费用率等相关假设对公司经营结果的影响。公司通过以下机制和流程管理保险风险:一是建立保险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保险风险管理制度,使保险风险管理在一套科学、完备、有效的管理体系内运作;二是制定风险限额指标体系并开展常态化的监测分析,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三是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和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产品定价风险,加强经验分析对定价假设和评估假设的支撑作用,从产品前端防控保险风险;四是通过建立和实施完善的核保核赔制度及实务操作规范,有效防范逆选择风险及保险欺诈;五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再保险安排,转移和降低保险风险;六是强化费用管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2023年,本公司保险风险管理规范、有序,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计提充分、合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保险风险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保险风险的管理能力。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为应对市场风险,本公司持续关注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风险敞口,定期监测在险值/市值比(VaR/MTM)、收益波动率、久期等市场风险核心指标,设置两级风险限额指标及相应阈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测算压力情景下的风险损失,开展市场风险预警并建立突发应急预案。目前公司各项投资资产比例均符合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根据风险指标监测及压力测试结果,公司市场风险处于正常可控范围。2023年,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研究,及时评估国内外经济及市场走势;二是定期审视大类资产风险和收益特征,不断优化资产配置模型;三是对公开市场权益敞口进行有效管理并合理配置;四是择机加大长久期利率债投资力度,拉长资产久期,缩小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缺口;五是推进系统建设,优化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同时强化投资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六是加强投资集中度风险的识别监测,合理分散风险。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本公司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工作要求,推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了以《全面风险管理规定》为总纲,以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七大类风险制度为抓手,以《风险偏好体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业务实施细则为依托的“1+7+N”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公司不断强化风险偏好体系形成、传导和应用机制,构建了以风险偏好陈述书为载体、以风险容忍度和限额指标为抓手的风险偏好常态化管理体系,通过将风险偏好与经营管理各条线有机结合,实现了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公司每年度开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自评估,从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两个维度对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针对短板弱项,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在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二期SARMRA评估中得分稳居人身险公司前列。本公司遵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着力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同时,按照外部监管要求,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和重点风险领域的自查及整改工作,有效提升了重点风险领域的防范能力。2023年,公司着力推动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不断深化对反洗钱智能应用的优化升级,在非法集资风险智能识别、销售风险预警监测、一体化风险管理平台等方面都取得显著进展,风险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风险识别和控制情况本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ESG风险及欺诈风险。
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损失发生、费用及退保相关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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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四是定期对操作风险和控制措施进行自评估,识别管控薄弱环节,持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能力;五是培育操作风险管理文化,组织开展操作风险管理相关培训。2023年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状况良好,操作风险损失可控,操作风险管理基础持续夯实,管理质效不断提升。
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战略风险管理制度,确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战略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公司健全了战略研究、战略制定、战略实施和战略评估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风险偏好、资本状况、公司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分解落实到年度业务计划和工作计划,强化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审批、执行和评估全流程管理。同时,公司配备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制定科学有效的业绩考核制度,加强业务战略和投资战略管理,建立战略风险日常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对战略风险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公司战略风险管理落到实处。2023年本公司战略风险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得到继续保持,战略风险总体可控。
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各级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损害品牌价值,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声誉风险可能存在于经营管理的任何环节。本公司高度重视自身声誉,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声誉风险。2023年,本公司进一步深化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平。优化体系机制,完善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强化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开展声誉风险源头治理,主动有效化解风险隐患,避免了重大声誉事件的发生。深化管理手段,滚动开展评估检查,定期审视、报告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并用科技赋能管理工具,推进全流程管理线上化,提升管理质效。持续开展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处置等全流程工作,妥善应对处置,有效维护品牌声誉。全面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及演练,培育声誉风险管理文化。
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投资性存款、债券投资、非标金融产品投资以及再保险安排等有关。投资业务信用风险为应对投资业务信用风险,本公司搭建和不断完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持续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实践建立和修订管理制度并加强遵循;加强风险研究,不断完善风险分析、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水平;依托信息技术不断提高信用风险量化分析水平、丰富管控手段。2023年,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统一信评流程及系统功能,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二是优化多维度的限额管理体系,健全投资事前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加强信用风险指标监测,有效提示风险敞口及风险分布的变化,密切跟踪负面信息;四是深化重点行业研究及信用风险展望,不断提升投资事中和事后风险管控能力。再保险信用风险再保险信用风险是指公司有可能面临因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为应对再保险信用风险,本公司一是通过有效的再保险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自留风险限额,利用再保安排发挥风险转移作用,将风险转移给高安全性的再保险公司;二是在签订再保险合同前,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审核再保险公司在再保险登记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确保合作的再保险公司符合监管要求;三是通过内部评级对再保险公司进行信用评估,选择具有较高资质的再保险公司以减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持续落实监管规定及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策略,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规范操作风险管理流程,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本公司建立了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关键风险指标等三大管理工具相结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各级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要求,推动操作风险管理网络纵向延伸,实现操作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的融合。公司已采取的操作风险管理举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建立与公司的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包括识别、评估、控制、监测、报告等机制;二是建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定期开展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与分析;三是建立操作风险关键指标库,定期监测操作风险关键指标,并采取相应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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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要求,严格做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公司数据治理架构和数据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各级机构数据管理职责,建立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标准和数据安全防护策略,明确数据安全防护对象和防护重点,有效落实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等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安全防护措施,构建立体化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同时,公司加强数据管理能力建设,获评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最高等级,持续强化数据安全管控,确保公司数据可管可控。ESG风险基于外部经济社会宏观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每年进行一次ESG议题重要性评估,讨论并确定公司在ESG方面的风险及机遇,将重点议题的管理与提升作为ESG年度重点工作。董事会审阅并确认评估结果,将重点议题作为公司整体战略制定的一部分加以考虑,并监督这些议题的管理与绩效。2023年,本公司进一步加强ESG风险管理,识别出的前五项ESG风险分别为:信息安全、气候变化、腐败、人力资本和客户关系管理以及人才吸引与留任。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应对管理策略,及时跟进风险进展趋势。
欺诈风险
公司持续夯实欺诈风险管理基础,主动增强欺诈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反欺诈各项工作。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直接领导,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欺诈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确定了各项业务活动的欺诈风险控制点;积极配合监管、行业协会开展各项反欺诈工作;高度重视反欺诈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反欺诈警示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欺诈风险防控能力。其他关于本公司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因素的分析请参见本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风险管理”部分。需要说明的是,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本公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应对与处置、报告、整改等流程;定期组织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从整体上看,公司流动性风险不显著。本公司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履行各项保险给付义务。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公司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本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一是建立组织保障,公司设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全面领导与统筹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下设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公司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总部层面设立信息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公司日常信息安全运作;分公司及直属机构设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具体执行。通过将信息安全职责落实到各层级,层层压实信息安全责任。二是建立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确保信息工作的规范性。三是完善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要求。通过开展上线前后的安全测试和质量检查,不断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通过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不断提高网络攻击或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建设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并依托企业总控中心,建立全网联防、联动、自动化的联控机制,实现各类安全风险的集中分析和联动处置。同时,本公司通过意识培训、宣传教育、模拟钓鱼等形式,持续强化人员信息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企业文化。2023年本公司未发生由于计算机故障或安全漏洞影响本公司运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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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简称“China Life”)法定代表人白涛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邮政编码100033联系电话86-10-63633333投资者关系专线86-10-63631241客户服务专线95519传真86-10-66575722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香港办事处联系地址香港九龙红磡红鸾道18号One Harbour Gate中国人寿中心A座16楼联系电话852-2919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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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赵国栋李英慧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联系电话86-10-6363124186-10-63631191传真86-10-6657511286-10-66575112电子信箱ir@e-chinalife.comliyh@e-chinalife.com
* 证券事务代表李英慧女士亦为与公司外聘公司秘
书之主要联络人
信息披露及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www.stcn.com《证券日报》 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H股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本公司网站 www.e-chinalife.com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人寿601628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人寿2628
其他相关资料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公司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境外法律顾问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
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地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周星、黄晨执业会计师姓名:叶少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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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序号公告事项披露日期1保费收入公告2023/1/14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93H股公告2023/2/24保费收入公告2023/2/14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2/286关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2023/3/47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及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2023/3/48保费收入公告2023/3/149关于保费收入公告的更正公告2023/3/1410H股公告2023/3/1511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2023/3/2112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3/30132022年年度报告2023/3/3014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3/301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3/3016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3/3017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3/3018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3/3019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3/30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2023/3/30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3/3022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23/3/3023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2023/3/302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3/302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3/3/3026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2年第四季度)2023/3/3027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3/3028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3/3029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3/3/3030关联交易公告2023/3/303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2023/3/3032保费收入公告2023/4/1133H股公告2023/4/183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2023/4/20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其他信息
序号公告事项披露日期35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4/2836董事会关于2023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4/2837监事会关于2023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4/283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4/283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2023/4/284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3/4/2841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2023/4/284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4/2843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3/4/284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4/2845续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3/4/2846关联交易公告2023/4/2847关联交易公告2023/4/2848关于披露新保险合同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专项说明会报告的公告2023/5/949新保险合同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专项说明会报告2023/5/950保费收入公告2023/5/115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5/135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5/245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5/245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5/2655保费收入公告2023/6/1056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2023/6/2257关于董事及监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2023/6/295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6/2959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3/6/296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6/2961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3/6/296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2023/6/296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3/6/2964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2023/6/30652022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3/7/766保费收入公告2023/7/116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7/2668关于总裁及总精算师变更的公告2023/8/5
二零二三年年报| 其他信息
序号公告事项披露日期6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8/570保费收入公告2023/8/1071H股公告2023/8/1172关于召开2023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2023/8/1673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8/2474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8/2475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8/2476监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8/2477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2023/8/2478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8/2479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二季度)2023/8/248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8/24812023年半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3/8/248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2023/8/2483保费收入公告2023/9/1284H股公告2023/9/228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9/2286保费收入公告2023/10/1287H股公告2023/10/148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889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2023/10/1990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10/2791董事会关于2023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10/2792监事会关于2023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10/279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794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2023/10/279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796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公告2023/10/279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三季度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2023/10/2798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10/2799关于披露2023年开放日相关报告的公告2023/10/311002023年开放日材料:承久启新履践致远-中国人寿2023年主题开放日2023/10/311012023年开放日材料:跃升融合致远-个险营销体系改革内容发布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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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告事项披露日期1022023年开放日材料:保险+养老让生活更美好-中国人寿特色养老生态2023/10/3110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910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9105保费收入公告2023/11/10106关于总裁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2023/11/1110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23108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11/30109关于总精算师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2023/12/2110保费收入公告2023/12/1211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1611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3/12/1611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611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6115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2023/12/16116关于续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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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人寿、公司、本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发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联营企业财产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寿投资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寿资本公司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前身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偿二代二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SARMRA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中国为本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ESG环境、社会及管治元人民币元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总精算师、临时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董事长:
白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
财务报告中所述的“本公司”除外。
2024年1月1日起本公司A股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89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告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意见(续)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寿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人寿,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二) 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续)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32)以及附注十(28)。于2023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的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为人民币42,498.09亿元,占中国人寿总负债的78.43%。中国人寿使用了现金流折现的方法评估前述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我们确定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为关键审计事项是由于:
?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需要运用复杂的精算模型;? 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等重大精算假设的设定均依赖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并且这些精算假设的变动可能会对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中国人寿关于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评估流程所涉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如管理层对于精算模型、精算假设、精算评估方法及数据输入的复核。我们在内部精算专家的协助下对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实施的程序包括:
? 将中国人寿使用的方法、精算模型、精算假设与行业认可的精算做法进行比较;? 抽样测试评估中使用的基础保单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通过与行业数据和历史经验进行对比,并考虑中国人寿所作出的精算相关判断的理由,对精算假设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独立构建精算模型,抽样选取了保单重新计算其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并与中国人寿精算模型中的结果进行了对比;? 结合当期精算假设的变化,分析报告期间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变动的合理性。根据已执行的上述程序,我们发现中国人寿评估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所运用的精算模型及采用的重大精算假设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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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二) 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32)以及附注六(5)。于2023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划分为第三层级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794.08亿元,占中国人寿总资产的8.14%。中国人寿投资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投资和未上市债权投资等,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其进行核算。该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通过应用估值技术评估获得,且在评估中采用了重大不可观察参数。我们确定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关键审计事项,是由于在确定估值技术、重大假设和重大不可观察参数时涉及重大估计和判断。
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中国人寿关于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流程所涉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管理层对于计量中使用的估值技术、重大假设及重大不可观察参数的复核。我们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对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实施的程序包括:
? 通过参照估值原则和行业惯例,评价中国人寿所采用的估值技术、重大假设的适当性;? 测试中国人寿在确定公允价值中所使用的重大不可观察参数,并将该等参数与第三方或市场数据进行比较评估其合理性;? 测试已抽样选取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准确
性。根据已执行的上述程序,我们发现中国人寿确定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所采用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四、 其他信息
中国人寿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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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国人寿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人寿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国人寿、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人寿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人寿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人寿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中国人寿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
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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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周 星
(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黄 晨中国?上海市2024年3月27日
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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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附注十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149,566128,95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253,879223,78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17,48738,533应收利息450,87952,309应收保费521,52119,697应收分保账款61,4111,433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642774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647736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00603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5734,294其他应收款717,46913,409贷款8603,639596,490定期存款9404,131485,56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2,263,0471,738,108持有至到期投资111,706,4411,574,204长期股权投资12257,606261,179存出资本保证金136,3336,333投资性房地产1412,75313,193在建工程155,1825,025固定资产1648,11249,052使用权资产171,4801,810无形资产188,3698,532递延所得税资产1930,28722,307其他资产2013,9095,654独立账户资产548,4167
资产总计5,888,4795,251,98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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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十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4693,34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216,704148,954预收保费49,81850,830应付手续费及佣金4,7804,664应付分保账款6748998应付职工薪酬228,58612,075应交税费231,106942应付股利7–应付赔付款2466,59260,819应付保单红利2595,23396,682其他应付款2618,67018,974保户储金及投资款27486,483374,74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814,22013,108未决赔款准备金2824,461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283,983,4333,607,236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8266,376233,663长期借款2912,71912,774应付债券3034,99934,997租赁负债1,2551,569递延所得税负债191,549272其他负债31116,813104,060独立账户负债548,4167
负债合计5,418,4374,806,863
股东权益:
股本3328,26528,265资本公积3453,93453,554其他综合收益53(1)11,387(4,927)盈余公积35110,845105,160一般风险准备3554,34852,429未分配利润36201,331201,6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460,110436,169少数股东权益379,9328,952
股东权益合计470,042445,12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5,888,4795,251,98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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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附注十一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135,349119,03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11,71093,64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13,15235,816应收利息447,61649,833应收保费21,52119,697应收分保账款1,4111,433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642774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647736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00603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5734,294其他应收款521,21316,964贷款6586,850578,963定期存款7316,423442,69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2,143,8111,644,704持有至到期投资91,704,0471,571,892长期股权投资10532,493466,875存出资本保证金5,6535,653投资性房地产6,0636,266在建工程4,2254,293固定资产44,17645,088使用权资产1,3641,595无形资产7,2137,406递延所得税资产29,97122,120其他资产5,2475,410独立账户资产77
资产总计5,746,0775,145,79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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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十一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3,467140,587预收保费49,81850,830应付手续费及佣金4,7744,660应付分保账款748998应付职工薪酬7,43810,758应交税费510509应付赔付款66,59260,819应付保单红利95,23396,682其他应付款14,15116,964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86,483374,74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4,22013,108未决赔款准备金24,461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3,983,4333,607,236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66,376233,663应付债券34,99934,997租赁负债1,1031,342其他负债32,41929,921独立账户负债77
负债合计5,286,2324,703,976
股东权益:
股本28,26528,265资本公积52,47452,410其他综合收益13(1)8,185(6,103)盈余公积110,797105,112一般风险准备53,09451,341未分配利润207,030210,793
股东权益合计459,845441,81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5,746,0775,145,79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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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注十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837,859826,055已赚保费632,141607,825
保险业务收入641,380615,190 其中:分保费收入––减:分出保费(7,995)(8,270)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244)905投资收益38190,627217,7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5263,628其他收益14417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94,169(8,751)汇兑损益(381)(69)其他业务收入4011,0868,977资产处置损益73122
二、营业支出(825,618)(801,672)
退保金41(48,740)(37,122)赔付支出42(174,819)(140,683)减:摊回赔付支出7,0096,720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3(407,211)(461,204)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44287311保单红利支出(11,695)(20,685)税金及附加45(1,417)(1,26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3,092)(54,777)业务及管理费46(41,076)(42,213)减:摊回分保费用7281,025其他业务成本47(32,591)(30,387)资产减值损失48(53,001)(21,396)
三、营业利润12,24124,383
加:营业外收入4994108减:营业外支出50(457)(444)
四、利润总额11,87824,047
减:所得税费用5110,7559,467
五、净利润22,63333,5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22,63333,51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32,082少数股东损益1,5231,43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续)
项目附注十2023年度2022年度
六、每股收益52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75元人民币1.14元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0.75元人民币1.14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6,183(55,2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3(2)16,301(55,152)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549(53,5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4,020)(62,849)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45,570(8,3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5,877)19,593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49)(3,0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251,102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52(1,625)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52(1,62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8)(84)
八、综合收益总额38,816(21,7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7,411(23,070)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051,34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3年度公司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项目附注十一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826,807825,817
已赚保费632,141607,825 保险业务收入641,380615,190 其中:分保费收入–– 减:分出保费(7,995)(8,270)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244)905投资收益12187,367218,0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9016,025其他收益9311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89(5,367)汇兑损益176932其他业务收入4,8674,105资产处置损益74123
二、营业支出(821,243)(797,117)
退保金(48,740)(37,122)赔付支出(174,819)(140,683)减:摊回赔付支出7,0096,720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07,211)(461,204)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287311保单红利支出(11,695)(20,685)税金及附加(1,032)(1,03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3,034)(54,768)业务及管理费(38,097)(39,045)减:摊回分保费用7281,025其他业务成本(28,974)(28,565)资产减值损失(55,665)(22,063)
三、营业利润5,56428,700
加:营业外收入87100减:营业外支出(454)(443)
四、利润总额5,19728,357
减:所得税费用12,34110,958
五、净利润17,53839,315
持续经营净利润17,53839,31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3年度公司利润表(续)
项目附注十一2023年度2022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2)14,275(55,536)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475(53,98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6,293)(63,344)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45,628(8,4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5,877)19,593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1,8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00(1,548)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00(1,548)
七、综合收益总额31,813(16,22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项目附注十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639,665617,897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94,37847,458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现金净额–3,175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1)11,28417,8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5,327686,385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217,718)(173,781)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486)(1,283)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2,877)(55,406)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19,878)(21,62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838)(26,319)支付的各项税费(5,779)(6,225)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413)(27,142)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现金净额(2,18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2)(21,919)(22,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7,095)(334,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388,232351,9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5(3)1,203,6451,160,54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1,410187,52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51363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21,83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3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7,9431,352,829
投资支付的现金55(4)(1,791,554)(1,434,440)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16,079)(18,19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4,043)(34,74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171)(3,076)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27,32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46,045)(1,517,7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8,102)(164,95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项目附注十2023年度2022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0355,89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8,0355,89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3688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67,129–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5)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9576,5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77)(8,27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189)(26,386)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90,71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6)(2,918)(1,3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684)(126,6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273(120,0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642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6(2)20,46767,135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2)127,59460,45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2)148,061127,59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3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项目附注十一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639,665617,897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94,37847,458收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21,45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7610,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1,119697,405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217,718)(173,781)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486)(1,283)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2,821)(55,400)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19,878)(21,62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764)(24,090)支付的各项税费(3,471)(4,160)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现金净额(13,33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95)(22,0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3,370)(302,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377,749395,0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12,4461,129,12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1,473187,79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82178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22,66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844,4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7,7491,321,512
投资支付的现金(1,759,827)(1,444,582)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16,079)(18,19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53,747)(38,39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605)(2,352)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32,3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33,258)(1,535,8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509)(214,37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3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项目附注十一2023年度2022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62,8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8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955)(22,471)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91,909)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7)(1,0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852)(115,4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028(115,40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511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2)16,31965,44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119,03653,593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135,35511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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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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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2022年1月1日28,26555,00450,29996,13248,320201,0418,073487,13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55,152)––32,0821,348(21,722)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74)––74––其他–(1,450)–––––(1,450)利润分配–––9,0284,109(31,509)(469)(18,841)
提取盈余公积–––9,028–(9,028)––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109(4,109)––对股东的分配–––––(18,372)(469)(18,841)
2022年12月31日28,26553,554(4,927)105,16052,429201,6888,952445,121
2023年1月1日28,26553,554(4,927)105,16052,429201,6888,952445,121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综合收益总额––16,301––21,1101,40538,816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13––(13)––其他–380–––––380利润分配–––5,6851,919(21,454)(425)(14,275)
提取盈余公积–––5,685–(5,68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19(1,919)––对股东的分配–––––(13,850)(425)(14,275)
2023年12月31日28,26553,93411,387110,84554,348201,3319,932470,04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3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2022年1月1日28,26553,05649,48996,08447,409202,754477,057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综合收益总额––(55,536)––39,315(16,221)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6)––56–其他–(646)––––(646)利润分配–––9,0283,932(31,332)(18,372)提取盈余公积–––9,028–(9,028)–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932(3,932)–对股东的分配–––––(18,372)(18,372)
2022年12月31日28,26552,410(6,103)105,11251,341210,793441,818
2023年1月1日28,26552,410(6,103)105,11251,341210,793441,81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综合收益总额––14,275––17,53831,813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3)–其他–64––––64利润分配–––5,6851,753(21,288)(13,850)
提取盈余公积–––5,685–(5,68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753(1,753)–对股东的分配–––––(13,850)(13,850)
2023年12月31日28,26552,4748,185110,79753,094207,030459,84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白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袁颖 总精算师:侯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颖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号文及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
保监复〔2003〕88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03年6月30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以下简称“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2003年12月
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交易,股本增至人民币267.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
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72.2%。2006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500,000,000股,股本
增至人民币282.6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境内股19,323,530,000股,占总股本的68.37%,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96号验资报告。于2007年1月9日,本公司公开发行
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于2022年8月,本公司自愿将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本公司存托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最后日
期为2022年9月1日(美国东部时间),存托股的退市已于2022年9月2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向SEC提交了15F表格,以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撤销存托股及其对应的H股的注册
并终止其报告义务,该撤销注册及终止报告义务于2024年2月12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
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
并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后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I)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2003年6月30日
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II)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类型)保单条款;(2)1999年6月10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
期保险保单(从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
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
和义务。于2003年6月30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于2003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
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原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8月21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30日签
署,效力可追溯至2003年6月30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
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通知》(财会〔2020〕20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的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应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本公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并得到同意,2023年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以本集团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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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4.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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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外币折算
(1)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在购入时即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有短期获利目的的投资组合中,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另一种金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这种金融资产因本集团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而产生,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用于偿付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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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资产
(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b) 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c) 金融资产减值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i)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ii)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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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资产
(续)(c) 金融资产减值(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的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d)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iii)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集团以外的投资者享有的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对于此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短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已计提的利息列示。本集团的政策是对卖出需回购金融资产进行实际控制,包括保持对金融资产的实质性持有,且本集团保留大部分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因此这些金融资产继续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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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续)
(2) 金融负债
(续)长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应付债券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发行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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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集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10. 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1. 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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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注四、18。
12.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用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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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投资性房地产(续)
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至35年3%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适当调整。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用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14.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至35年3%2.77%–6.47%办公及通讯设备3至11年3%8.82%–32.33%运输工具4至8年3%12.1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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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续)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20至70年。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16. 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8.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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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保险合同
(1) 保险合同的定义
本集团对承保的合同承担保险风险、其他风险,或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非保险合同。本集团对每一险种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除外。其中,附加利益指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的金额。合同的签发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表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a) 保险合同收入本集团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满足后转为保费收入。对于寿险保险合同,如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分保费收入,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金,计入当期损益。(b) 保险合同成本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且与向股东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保单红利支出以及提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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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保险合同(续)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续)
(c) 保险合同准备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可分为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在本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尚未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列报。本集团使用考虑了折现率的现金流方法评估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它们分别包括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本集团将主要险种中具有相同性别、缴费期间及频率、保险期间等情况的所有保单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集团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保险合同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i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其中保单维持费用考虑了未来的行政费用,在本集团经验分析的基础上,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费用管理的影响。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集团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各期损益。本集团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余边际的摊销根据不同产品类别采用不同载体进行摊销,对于分红险以未来预期保单持有人红利为基础进行摊销,而对于传统险以有效保险金额为基础进行摊销。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计相关的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集团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在提取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原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分别估计,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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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保险合同(续)
(2)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续)
(c)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a)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与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b)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本集团费用管理的影响。c)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本集团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本集团考虑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相关边际因素,采用逐案估损法、案均赔款法、链梯法等方法计量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本集团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本集团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估计未来现金流为基础确定充足性,如果评估显示根据预估的未来现金流,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账面价值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任何变化将计入当期损益。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非保险合同。本集团管理这些非保险合同所收取的包括保单管理费等费用,于本集团提供管理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除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外,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独立账户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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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利润中反映。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当内嵌衍生工具与主体合约并无紧密关系,并且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要求,应与主体合同分别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通过净利润确认。
21.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8年第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年第7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3〕2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缴纳的基金额等于业务收入和基金费率的乘积,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等于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之和。
(1) 基准费率
?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 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年金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3%缴纳;其中,投资连结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2) 风险差别费率
风险差别费率以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评级为A(含AAA、AA、A)、B(含BBB、BB、B)、C、D时,适用的费率分别为-0.02%、0%、0.02%、0.04%。当人身险保险保障基金达到行业总资产的1%时,暂停缴纳。行业总资产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确定的数据为准。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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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3.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1) 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的确认方法请参见附注四、19(2)。
(2)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金融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因权益法核算联营/合营企业所享有或分担的当期净损益等。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4)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24.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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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租赁(续)
(1) 作为承租人
(a) 初始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b) 后续计量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若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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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6. 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非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的支出。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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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职工薪酬(续)
(1)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2)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8.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1%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29. 股利分配
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30.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31.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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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及判断会影响相关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实际结果可能会因采取的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的变化而有重大差异。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并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必要的复核。本集团对原保险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分和非保险部分。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则确认为保险合同。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保险合同。本集团基于有效保单的分布状况对每一险种进行测试,如果准备金占比一半以上保单通过测试,则该险种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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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 重大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等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对于由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等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负债的不确定性,通过风险边际进行反映。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相关的剩余边际,基于保单生效年度的假设确定,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费用假设和保单红利等假设,在预期保险期间内摊销。? 折现率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假设,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响。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投资组合及相关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本集团投资策略的预期,包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3年12月31日4.50%2022年12月31日4.8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确定折现率假设。包含风险边际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23年12月31日2.76%~4.80%2022年12月31日2.68%~4.80%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死亡率和发病率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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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2) 重大精算假设
(续)
? 死亡率和发病率(续)本集团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2010-201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集团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病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使寿命延长,给本集团带来长寿风险。本集团根据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映这些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本集团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的保单单位成本,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费用假设以每份保单单位成本及其占保费收入的比例的形式表示。
个人寿险团体寿险
元/每份保单保费百分比元/每份保单保费百分比
2023年12月31日450.98%~1.03%251.03%2022年12月31日450.85%~0.90%250.90%
?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为基础,确定退保率假设。? 本集团风险边际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本集团对每个重要假设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以及费用假设等考虑风险边际以应对未来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风险边际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实际经验以及未来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本集团自主决定风险边际的水平,监管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积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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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定期存款和贷款。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关。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 债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包括收益率曲线等,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股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市场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长期借款: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其他贷款: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本集团会评估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包括估值模型的假设和特性、估值假设的变更、市场参数的质量、市场是否活跃以及各年运用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本集团定期评估和测试估值方法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估值方法,以使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情况。使用不同估值方法及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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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6) 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
本集团按照下列控制要素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有关基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种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子公司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富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产品、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等纳入合并范围,详情见附注九、2。
五、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在内的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2023年,假设变更增加2023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140百万元,减少税前利润人民币3,140百万元。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以符合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情况。为了更好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报告期内变更该减值标准。变更前的减值标准为: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或持续6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变更后的减值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本报告期,该会计估计变更增加税前利润人民币6,821百万元。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24年3月27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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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风险管理包括识别、评估、控制、报告、预警和监督不同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等措施防范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承受风险是本集团业务经营活动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能减少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1. 保险风险
(1) 保险风险类型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是随机发生的,从而无法预计。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就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于延长寿命,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就非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合同组合越大,实际发生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另外,一个更加分散化的组合受组合中的任何子组合变化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集团已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通过两类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疾病、救援等。这些再保险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因为存在因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尽管本集团已订立再保险合同,这并不会解除本集团对保户承担的直接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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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大区别。寿险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产品名称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38,6326.84%50.00%康宁终身保险<2>11,2331.99%13,2472.45%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3>5,0650.90%9,3791.73%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4>610.01%7,4921.39%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5>190.00%140.00%其他509,86790.26%510,78994.43%
合计564,877100.00%540,926100.00%
寿险保险合同保险给付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250.02%––康宁终身保险<2>6,6185.78%5,4536.27%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3>3,0532.67%3,8004.37%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4>7,1576.25%5010.58%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5>2,8542.49%2,6163.01%其他94,72382.79%74,59485.77%
合计114,430100.00%86,964100.00%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1>28,8760.68%40.00%康宁终身保险<2>392,5529.24%386,21810.06%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3>184,8634.35%181,5234.73%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4>48,1761.13%54,5281.42%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5>154,6983.64%158,4694.13%其他3,440,64480.96%3,060,15779.66%
合计4,249,809100.00%3,840,89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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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续)
<1>?国寿鑫享未来两全保险是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和五年两种。保险期间分为八年和十年两种。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二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20%给付;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40%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2>?康宁终身保险是终身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废保险金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3>?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的两全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四种,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两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按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4>?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的年金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交费期间分为三年和五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保险期间为二十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分别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生存金:交费期间为三年的,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48%和12%给付特别生存金;交费期间为五年的,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费的60%和40%给付特别生存金。自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之和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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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2) 保险风险集中度
(续)<5>?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的年金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八年和十二年四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为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期间(年数)乘以1%。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期间(年数)。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乘以110%。
(3) 敏感性分析
(a)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计算,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率等。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41,729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43,27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42,364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44,114百万元)。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1,279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20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888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948百万元)。若其他变量不变,折现率假设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50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164,795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86,572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47,880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167,301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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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3) 敏感性分析
(续)(b)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非寿险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进而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步变动。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100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73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725百万元)。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目20192020202120222023合计
当年末49,72752,58956,93854,49759,7531年后51,05152,05756,50253,9982年后50,97251,59756,1413年后51,00951,4304年后50,981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50,98151,43056,14153,99859,753272,303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50,572)(50,738)(55,482)(51,028)(40,022)(247,842)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4096926592,97019,73124,461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目20192020202120222023合计
当年末49,17551,99455,86252,65758,1071年后50,41451,26054,98552,1772年后50,31550,76654,6363年后50,34050,6054年后50,314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50,31450,60554,63652,17758,107265,839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49,916)(49,931)(53,994)(49,286)(38,898)(242,025)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3986746422,89119,209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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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其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确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书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资金以及商业养老金产品资金设立独立投资账户单独核算(请参见附注十、54)。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以及商业养老金产品投保人的独立投资账户投资损益在扣除投资管理费用之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因而与该账户归属于投保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金融风险在期间也应全部由投保人承担。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独立账户资产为人民币8,41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百万元),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变化对本集团收取的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以及商业养老金账户投资管理费影响很小。因此,除特别说明外,在以下的各类金融风险分析中均不考虑独立账户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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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1) 市场风险
(a)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大部分保单都向保户提供保证收益,而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如何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于2023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由于浮动利率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亏损或收益,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49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或减少人民币517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人民币38,305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37,23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29,948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23,795百万元)。(b) 价格风险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主要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所有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6,210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或减少人民币3,214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人民币82,854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95,754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67,436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84,153百万元)。如果本集团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变动达到了减值条件,部分上述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会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而影响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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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
(续)(c)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港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及借款。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2023年12月31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20,92849,7575411,4261,07473,726债权型投资6,753–211456,793定期存款2,788––––2,78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75995210222,830
合计33,04449,8566141,5421,08186,137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6,870–2,4853,364–12,719
合计6,870–2,4853,364–12,719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其他合计
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14,82159,0273941,21287476,328债权型投资8,472–8738,490定期存款2,176––––2,17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496220813673,262
合计28,31859,0896101,35588490,256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6,756–2,3073,192–12,255
合计6,756–2,3073,192–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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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
(续)(c) 汇率风险(续)于2023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及其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10%,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1,03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927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因外币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币折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30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少或增加人民币6,820百万元)。本集团本年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381百万元(2022年度: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69百万元)。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品种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债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和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要求交易对手提供各种抵押物以降低信用风险。(a) 信用风险敞口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b)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或以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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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续)(c) 信用质量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等。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99.9%的企业债券或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2022年12月31日:99.9%)。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100.0%的次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2022年12月31日:100.0%)。债券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96.5%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31日:95.6%)。主要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本集团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大多由第三方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及其应收利息、存出资本保证金、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再保险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拥有足额质押且其到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与其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通过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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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续)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未标明到期日/即期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1年内1-3年3-5年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3,124,591–314,007537,981398,0093,991,499股权型投资1,098,7761,098,77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7,487–17,528–––定期存款404,131–177,675144,008120,329–存出资本保证金6,333–5511,0895,461–贷款603,639–338,851125,851100,807118,964应收利息50,879–50,512367––应收保费21,521–21,521–––应收分保账款1,411–1,4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8,055–148,055–––
应付分保账款748–(748)–––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4,220–(10,715)–––未决赔款准备金24,461–(24,461)–––寿险责任准备金3,983,433–62,344(119,597)(505,226)(5,538,767)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66,376–18,84348,82437,974(953,021)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86,483–15,46594,676150,412(1,577,319)应付债券34,999–(35,332)–––租赁负债1,255–(757)(580)(89)(22)长期借款12,719–(13,122)–––应付赔付款66,592–(66,59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6,704–(217,17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469(5,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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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续)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未标明到期日/即期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1年内1-3年3-5年5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2,645,173–264,687467,372422,0883,306,607股权型投资890,921890,92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8,533–38,548–––定期存款485,567–195,048226,337100,235–存出资本保证金6,333–4,0639881,718–贷款596,490–333,258137,92678,902118,063应收利息52,309–52,019290––应收保费19,697–19,697–––应收分保账款1,433–1,43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7,591–127,591–––
应付分保账款998–(998)–––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3,108–(8,908)–––未决赔款准备金26,153–(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3,607,236–65,542(39,244)(388,864)(5,237,915)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20,74352,30442,682(926,853)保户储金及投资款374,742–(32,433)48,029117,116(1,207,889)应付债券34,997–(328)(36,498)––租赁负债1,569–(919)(790)(98)(20)长期借款12,774–(3,675)(9,426)(97)(317)应付赔付款60,819–(60,8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48,954–(149,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344(3,344)––––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应付赔付款、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应付债券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流量是基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所列示的各种保险或非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赔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本集团以金融资产的到期溢额现金流再投资用于弥补未来流动性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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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2.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续)上述流动性风险分析中未包含应付保单红利,其于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95,23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6,682百万元)。受到预期折现率等因素的影响,除已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外,其他应付保单红利的未经折现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本集团在未来决定宣告派发。于2023年12月31日,应付保单红利中包括人民币84,238百万元的已宣告红利,将于一年内到期(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8,269百万元)。
3. 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控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本集团根据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批准通过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以补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本集团同时受限于其他国内有关资本的规定,例如存出资本保证金、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保险保障基金等。请分别参见附注十、13,附注十、35和附注十、46。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原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底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本公司已按照上述要求计算2023年12月31日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列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710,527699,688实际资本981,5941,007,601最低资本449,160487,290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8%14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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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3. 资本管理(续)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上述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1) A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2) 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3) C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
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4) D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
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及独立账户资产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因素详见附注四、32(6)。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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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六、风险管理(续)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1)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2023年12月31日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175,4029,7949,794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174,195174,195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2,0901,2941,294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51,76851,768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73,72229,12729,127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4,58144,581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40,1169,1199,119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02,790102,790投资收益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2022年12月31日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
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185,89410,09610,096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基金注1126,573126,573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1,9921,2951,295投资收益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注147,67447,674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60,85022,78122,781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注146,45846,458投资收益关联方管理其他(注2)87,95913,06713,067投资收益及服务费第三方管理其他(注2)注1100,892100,892投资收益
注1: 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开信息。注2: 其他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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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4.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2)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623,53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08,027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养老保障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2023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651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1,731百万元),该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5. 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括可从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证券,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年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40.08%。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集团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金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40.94%。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本层级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二层级。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18.98%。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股权型投资及非上市债权型投资。其公允价值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输入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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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189,386––189,386股票398,44115,667–414,108优先股––50,44550,445其他101,62552,877227,367381,869-债权型投资国债43,03888,890–131,928政府机构债券111,099218,902–330,001企业债券9,415258,242–267,657次级债券113,268195,387–308,655其他–4,257184,741188,99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基金17,126281–17,407股票16,00587–16,092其他1,38115,28812,80029,469-债权型投资
国债3673,155–3,522政府机构债券3666,239–6,605企业债券2,083155,35245157,480其他5019,2444,01023,304独立账户资产8,416––8,416
合计1,012,0661,033,868479,4082,525,34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469)––(5,469)独立账户负债(8,416)––(8,416)
合计(13,885)––(1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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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3年度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年初余额173,302220,7012,150–396,153购买20,05042,6533,41412,92179,038转入第三层级–17,134––17,134计入损益的影响––252–252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4,7566,108––10,864出售或行权–(8,284)(934)(121)(9,339)到期(13,367)(500)(827)–(14,694)
年末余额184,741277,8124,05512,800479,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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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
基金131,897––131,897股票396,16317,985–414,148优先股––50,52250,522其他45,52529,260170,179244,964-债权型投资国债36,94510,243–47,188政府机构债券77,982235,288–313,270企业债券3,678184,885–188,563次级债券53,194102,830–156,024其他–1,096173,302174,39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股权型投资基金13,084358–13,442股票17,2771,272–18,549其他92173–265-债权型投资
国债6611,144–1,805政府机构债券2,3877,235–9,622企业债券3,018149,28145152,344其他12925,5212,10527,755独立账户资产7––7
合计782,039766,571396,1531,944,76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344)––(3,344)独立账户负债(7)––(7)
合计(3,35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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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2022年度的变动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债权型投资
年初余额160,499188,58345349,127购买49,49744,7782,67196,946转出第三层级(10)––(10)计入损益的影响–(1,714)182(1,532)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1,829)(168)–(1,997)出售或行权(600)(10,778)–(11,378)到期(34,255)–(748)(35,003)
年末余额173,302220,7012,150396,153
对于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2023年度,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6,608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4,993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9,57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46,485百万元);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股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1,851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478百万元),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股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5,174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23,47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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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管理(续)
5. 公允价值层级(续)
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贴现率、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主要第三层级金融工具的重大不可观察参数信息:
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参数范围公允价值与不可观察参数的关系
可比公司法流动性折扣2023年12月31日:15%-33%
2022年12月31日:12%-30%
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关系
现金流折现法贴现率2023年12月31日:2.40%-16.70%
2022年12月31日:2.41%-10.55%
公允价值与贴现率成反比关系
七、主要税项
1. 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办法。
2. 增值税
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本公司一年期及其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和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免征增值税。此外,本集团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收入(一年期以下)、贷款业务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入等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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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八、分部信息
1. 经营分部
(1) 寿险业务
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 健康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单。
(3) 意外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4)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十二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和成本以及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
2.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汇兑损益等按该年初和年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业务及管理费按各相应经营分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分摊到各分部。
3.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除应收保费、应收分保准备金、保户质押贷款、独立账户资产、应付赔付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及独立账户负债等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外,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该年初和年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等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
4. 除分部报告中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超过99%来自于中
国境内(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业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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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部信息(续)
2023年度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695,053119,45914,42412,655(3,732)837,859已赚保费511,355106,75714,029––632,141保险业务收入512,622114,02314,735––641,380减:分出保费(1,267)(6,110)(618)––(7,995)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156)(88)––(1,244)投资收益177,37312,287386581–190,627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8,81660719(916)–8,526其他收益876–51–14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8942688(1)–4,169汇兑损益16511–(557)–(381)其他业务收入2,110125112,582(3,732)11,086 其中:分部间交易–––3,732(3,732)–资产处置损益695–(1)–73
二、营业支出(689,444)(117,405)(13,625)(8,876)3,732(825,618)
退保金(46,383)(2,335)(22)––(48,740)赔付支出(103,907)(63,894)(7,018)––(174,819)减:摊回赔付支出5066,164339––7,009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375,952)(31,089)(170)––(407,211)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9715139––287保单红利支出(11,614)(81)–––(11,695)税金及附加(889)(202)(21)(305)–(1,41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7,281)(9,833)(4,260)(1,718)–(63,092)业务及管理费(24,825)(10,592)(2,059)(3,600)–(41,076)减:摊回分保费用37634210––728其他业务成本(30,238)(2,629)(353)(3,103)3,732(32,591) 其中:分部间交易(3,484)(240)(8)–3,732–资产减值损失(49,334)(3,407)(110)(150)–(53,001)
三、营业利润5,6092,0547993,779–12,241
加:营业外收入816–7–94减:营业外支出(425)(29)(1)(2)–(457)
四、利润总额5,2652,0317983,784–11,878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2,8041,118233861–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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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部信息(续)
2023年12月31日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132,6369,1352897,506–149,56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35,85216,2445131,270–253,879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2131,11735122–17,487应收利息47,2483,254103274–50,879应收保费8,11912,939463––21,521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58656––642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313334––647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700––––700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573–––4,573贷款570,81230,1726731,982–603,639定期存款371,10525,5608086,658–404,13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99,921144,6334,56913,924–2,263,047持有至到期投资1,591,004109,5813,4622,394–1,706,441长期股权投资215,21714,82346827,098–257,606存出资本保证金5,27836411680–6,333独立账户资产7––8,409–8,416
可分配资产合计5,294,112373,29411,78470,317–5,749,507
不可分配资产其他资产138,972
合计5,888,479
二、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10635211––5,46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0,36813,8004362,100–216,704应付赔付款60,9795,302311––66,592保户储金及投资款466,61919,864–––486,48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4903,730––14,220未决赔款准备金–20,6083,853––24,461寿险责任准备金3,981,728–1,705––3,983,433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66,376–––266,376长期借款–––12,719–12,719独立账户负债7––8,409–8,416其他可分配负债35,7452,29171––38,107
可分配负债合计4,750,552339,08310,11723,228–5,122,980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295,457
合计5,418,437
二零二三年年报| 财务报告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八、分部信息(续)
2022年度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681,622122,35815,03110,243(3,199)826,055
已赚保费484,504108,79114,530––607,825保险业务收入485,642115,32914,219––615,190减:分出保费(1,138)(6,695)(437)––(8,270)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57748––905投资收益202,59913,949520707–217,775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3,90926610(557)–3,628其他收益1047–65–17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139)(554)(21)(37)–(8,751)汇兑损益871592(1,001)–(69)其他业务收入1,56898–10,510(3,199)8,977 其中:分部间交易–––3,199(3,199)–资产处置损益1158–(1)–122
二、营业支出(669,864)(114,912)(13,088)(7,007)3,199(801,672)
退保金(35,268)(1,835)(19)––(37,122)赔付支出(77,609)(56,803)(6,271)––(140,683)减:摊回赔付支出4066,013301––6,720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24,827)(36,662)285––(461,204)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33)91253––311保单红利支出(20,566)(119)–––(20,685)税金及附加(900)(204)(21)(136)–(1,26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7,731)(11,396)(4,165)(1,485)–(54,777)业务及管理费(25,505)(10,174)(2,751)(3,783)–(42,213)减:摊回分保费用28471823––1,025其他业务成本(28,159)(3,183)(672)(1,572)3,199(30,387)其中:分部间交易(2,988)(203)(8)–3,199–资产减值损失(19,956)(1,358)(51)(31)–(21,396)
三、营业利润11,7587,4461,9433,236–24,383
加:营业外收入946–8–108减:营业外支出(413)(28)(1)(2)–(444)
四、利润总额11,4397,4241,9423,242–24,047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3,0281,126327810–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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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部信息(续)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其他业务抵销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114,1117,7662936,783–128,95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8,10314,162534983–223,78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9562,4479238–38,533应收利息48,6063,308125270–52,309应收保费8,26810,966463––19,697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2648––774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441295––736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603––––603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294–––4,294贷款563,97729,7278151,971–596,490定期存款447,25030,4381,1476,732–485,56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08,279109,4514,12616,252–1,738,108持有至到期投资1,468,20799,9193,7662,312–1,574,204长期股权投资218,64914,88056127,089–261,179存出资本保证金5,28035914680–6,333独立账户资产7––––7
可分配资产合计4,727,296328,88412,27963,110–5,131,569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120,415
合计5,251,984
二、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112212812–3,34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7,7619,3753531,465–148,954应付赔付款57,1783,327314––60,819保户储金及投资款355,74318,999–––374,74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9,4743,634––13,108未决赔款准备金–22,2323,921––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3,605,769–1,467––3,607,236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233,663长期借款–––12,774–12,774独立账户负债7––––7其他可分配负债34,5042,28784––36,875
可分配负债合计4,194,074299,5699,78114,251–4,517,675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289,188
合计4,806,863
注: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业务经营管理情况,重新梳理各业务分部项目的列示,以提供更清晰的信息,比较期数据相应重新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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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4,000百万元直接持股60%60.00%养老保险子公司中国北京金融人民币3,400百万元直接持股70.74%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3.53%
74.27%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中国香港金融不适用
注1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50%50%
注3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养生子公司”)
中国江苏投资咨询人民币3,236百万元直接持股67.38%,通过养老产业基金
子公司间接持股32.62%。
100.00%
国寿基金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1,288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85.03%85.03%金梧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梧桐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英属泽西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国寿财富子公司中国上海金融人民币200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48%,
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52%
100.00%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崇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人民币6,100百万元直接持股100%100.00%新华奥有限公司(New Aldgate Limited,
以下简称“新华奥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恒悦富有限公司(Glorious Fortune Forever
Limited,以下简称“恒悦富子公司”)
中国香港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CL Hotel Investor, L.P.美国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Golden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Sunny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Fortune Bamboo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100%100.00%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英属开曼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Golden Bamboo Limited、Sunny Bamboo Limited、Fortune Bamboo Limited间接持股100%
100.00%
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健康子公司”)
中国北京健康管理人民币1,530百万元直接持股100%100.00%国寿富兰克林(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兰克林深圳子公司”)
中国深圳投资人民币100百万元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扬果晟子公司”)
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89.997%89.997%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100%100.00%Wisdom Forever Limited Partnership英属开曼群岛投资不适用
注1通过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
间接持股100%
10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公司”)
中国浙江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品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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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墅圆玖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望大厦子公司”)
中国辽宁投资人民币484百万元通过远墅圆品子公司、
远墅圆玖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丸晟子公司”)
中国上海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芜湖远翔天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复子公司”)
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芜湖远翔天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翔天益子公司”)
中国安徽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8%99.98%西安盛颐京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颐京胜子公司”)
中国陕西投资人民币831百万元通过远翔天复子公司、
远翔天益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CBRE Global Investors U.S. Investments I,
LLC(以下简称“CG Investments”)
美国投资不适用
注1
直接持股99.99%99.99%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广德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5%99.95%北京国寿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中国北京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0%99.90%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航基金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
直接持股99.99%99.99%国寿星湾(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星湾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不适用
注2通过启航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99.98%99.98%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年丰公司”)
中国北京保险代理人民币544百万元直接持股90.81%90.81%国寿(杭州)酒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
中国浙江酒店管理人民币
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间接持股99.99%
99.99%
国寿嘉园(厦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嘉园子公司”)
中国福建健康
咨询服务
人民币1,500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间接持股99.99%
99.99%
国寿(天津)养老养生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养生子公司”)
中国天津投资管理人民币1,551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间接持股99.99%
99.99%
国寿(青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青岛子公司”)
注4
中国山东健康管理人民币211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间接持股99.5%
99.50%
国寿秦皇岛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秦皇岛子公司”)
注4
中国河北养老服务人民币33百万元通过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
国寿杭州酒店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珠海鑫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鑫湾子公司”)
注4
中国广东不动产经营人民币6,800百万元通过启航基金、
国寿星湾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100.00%
注1: 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注2: 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注3: 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注4: 于2023年度,国寿青岛子公司、国寿秦皇岛子公司、珠海鑫湾子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
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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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2.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持有份额比例
国寿资产-源流1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民币112,779百万元直接持有68.75%国寿资产-源流2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民币23,648百万元直接持有75.88%国寿资产-源流3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民币21,799百万元直接持有72.78%中国人寿-云南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计划(首期)投资管理人民币13,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中国人寿-沪发1号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1,798百万元直接持有99.15%国寿投资-东航集团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1,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100.00%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8.40%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革项目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百瑞恒益8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国新)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8.70%;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
间接持有1.30%光大?惠盈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10,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9.00%重庆信托?国融四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9,992百万元直接持有85.00%交银国信?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9,970百万元直接持有91.98%中航信托?天启[2020]372号东航权益工具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人民币9,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99%中航信托?天启21A155号永续债权益工具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99.38%昆仑信托-中国中冶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6.25%江苏信托-信保盛144号(京投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民币8,000百万元直接持有84.00%
3.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1港币=0.9062人民币1港币=0.8933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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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存款103,13885,645结算备付金46,42843,308
合计149,566128,953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风险准备专户存款及营业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51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62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2,54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2,675百万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3,5221,805政府机构债券6,6059,622企业债券157,480152,344其他
注
23,30427,755
小计190,911191,526
股权型投资
基金17,40713,442股票16,09218,549其他
注
29,469265
小计62,96832,256
合计253,879223,782
注: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次级债券以及同业存单等;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的股权型投资主要包括永续债和私募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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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含30天)17,41038,21530天以上77318
合计17,48738,533
4. 应收利息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存款利息8,59013,238应收国债利息3,9314,078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8,25116,313应收企业债券利息9,4368,999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4283,030其他6,2436,651
合计50,87952,309
5. 应收保费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寿险8,0788,227短期险10,8918,274一年期以上健康险2,5483,185一年期以上意外险1420
合计21,53119,706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10)(9)
净值21,5211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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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保费(续)
账龄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含3个月)15,84517,3613个月至1年(含1年)3,4771,7181年以上2,209627
合计21,53119,706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10)(9)
净值21,52119,697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保费。本集团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保费,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6.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为人民币1,41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33百万元),其中应收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68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82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分保账款为人民币74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98百万元),其中应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12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6百万元)。
7. 其他应收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7,7651,029暂借及垫付款4,6626,255应收关联公司款(附注十二、5(2))1,005963押金及保证金566686预付工程款9577应收股利及分红款(b)50142预缴税款–171其他4,0304,725
合计18,17314,048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704)(639)
净值17,46913,409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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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其他应收款(续)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5,69211,0891年至2年(含2年)7301,0232年至3年(含3年)2255103年以上1,5261,426
合计18,17314,048
减:坏账准备(附注十、32)(704)(639)
净值17,46913,409
(b)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及分红款14233,968(34,060)50
8. 贷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保户质押贷款(a)270,486254,407其他贷款(b)333,989344,426
合计604,475598,833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836)(2,343)
净值603,639596,490
公允价值615,52160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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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贷款(续)
(a)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2022年12月31日:同),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b)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以内(含5年)210,660233,6755年至10年(含10年)103,75097,08110年以上19,57913,670
合计333,989344,426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836)(2,343)
净值333,153342,083
其他贷款主要是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贷款的公允价值主要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9.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118,82529,7403个月至1年(含1年)50,527154,0921年至2年(含2年)46,770161,3252年至3年(含3年)73,15146,6703年至4年(含4年)80,64013,1004年至5年(含5年)34,21880,640
合计404,131485,567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合计人民币1,50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风险准备金存款,以及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入的境内存款合计人民币2,175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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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权型投资
国债131,92847,188政府机构债券330,001313,270企业债券267,657188,563次级债券308,655156,024其他注
188,998174,398
小计1,227,239879,443
股权型投资
基金189,386131,897股票414,108414,148优先股50,44550,522其他
注
381,869244,964
小计1,035,808841,531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其他
注
–17,134
合计2,263,0471,738,108
注: 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型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计划及永续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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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1,164,0701,123,417–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63,609(38,728)不适用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440)(48,881)–
公允价值1,227,2391,035,808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856,067886,90117,134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3,818(27,224)不适用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十、32)(442)(18,146)–
公允价值879,443841,531不适用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14,057359,637政府机构债券1,234,3481,371,054企业债券148,896160,981次级债券9,14010,054
合计1,706,4411,901,726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78,105417,814政府机构债券1,004,1621,080,854企业债券178,203186,145次级债券13,73415,993
合计1,574,2041,7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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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持有至到期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层级。
2023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合计
债权型投资国债205,352154,285359,637政府机构债券70,0681,300,9861,371,054企业债券697160,284160,981次级债券–10,05410,054
合计276,1171,625,6091,901,726
202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第二层级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240,597177,217417,814政府机构债券104,751976,1031,080,854企业债券719185,426186,145次级债券–15,99315,993
合计346,0671,354,7391,700,806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四、32(3)。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未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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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以下简称“Joy City”)5,4145,283Mapleleaf Century Limited(以下简称“MCL”)3,0253,553其他注1
46,04245,492
小计54,48154,328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104,64598,085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2,19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公司”)13,56713,501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1,7951,737国家管网集团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气东送管道公司”)12,10421,56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23,05222,602其他注1
47,96247,163
小计203,125206,851
合计257,606261,179
注1: 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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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方法投资成本
2022年12月31日
新增或减少投资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宣告分派的
股利
其他权益变动
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
年末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Joy City权益法6,2815,283–293(162)––5,41466.67%–MCL权益法7,6563,553–(298)–(230)–3,02575.00%–其他权益法50,12145,4921,028590(1,200)132–46,042–
小计64,05854,3281,028585(1,362)(98)–54,481–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
注2
权益法53,20198,085–6,061(742)1,241–104,64543.686%– 远洋集团
注3
权益法11,2452,194–(2,194)––––29.59%(5,862) 财产险公司权益法9,60013,501–537(80)(391)–13,56740.00%– 中粮期货权益法1,3391,737–83(26)1–1,79535.00%–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权益法10,00021,569(10,000)1,332(789)(8)–12,10443.86%– 中国联通
注4
权益法21,80122,602–774(390)66–23,05210.03%– 其他权益法49,45547,1637201,348(1,465)196–47,962(505)
小计156,641206,851(9,280)7,941(3,492)1,105–203,125(6,367)
合计220,699261,179(8,252)8,526(4,854)1,007–257,606(6,367)
注2: 于2023年6月20日,广发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2年度的最终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78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742百万
元的现金股利。注3: 本集团在远洋集团提供的2023年度的综合收益表和权益变动表的基础上进行损益调整,2023年度损益调整金额为人民币-2,194百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止本集团持有的远洋集团的账面价值为0。注4: 于2023年6月29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427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136百万元的
现金股利。于2023年8月9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2023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0.0796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
254百万元的现金股利。中国联通于2023年12月31日的股价为每股人民币4.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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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根据《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及财政部于2021年4月25日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部分联营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整。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企业类型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
合营企业Joy City合伙企业英属开曼群岛物业投资MCL有限责任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物业投资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广州银行远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北京房地产财产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保险中粮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期货川气东送管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武汉管道运输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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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MCL广发银行远洋集团财产险公司中粮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9,62924,1273,509,522206,172145,62326,16921,814662,845负债合计712,8263,232,537185,380111,80022,5857,430304,910权益合计9,62211,301276,98520,79233,8233,58414,384357,935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62211,301231,9937,02933,8233,57114,384159,241调整合计
注5
(1,501)(7,267)2519,514––36215,565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8,1214,034232,24416,54333,8233,57114,746174,806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9%40.00%35.00%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4143,025104,6455,86213,5671,79512,10423,052减值准备–––(5,862)––––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4143,025104,645–13,5671,79512,10423,052
收入合计15597369,67843,38094,4923,7796,213379,643净利润14137116,019(20,985)1,3932393,03018,713其他综合收益–(444)2,841(243)(1,079)3–319综合收益合计141(73)18,860(21,228)3142423,0301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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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2022年12月31日和2022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Joy CityMCL广发银行远洋集团财产险公司中粮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9,71023,9573,417,906246,072135,69029,30637,315644,687负债合计2212,7733,156,057198,186101,93325,8891,369297,413权益合计9,68811,184261,84947,88633,7573,41735,946347,274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东权益合计9,68811,184216,85831,74733,7573,40735,946154,370调整合计
注5
(1,764)(6,447)369(7,790)––38416,038调整之后的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的股东权益合计7,9244,737217,22723,95733,7573,40736,330170,408本集团的持股比例66.67%75.00%43.686%29.59%40.00%35.00%43.86%10.03%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余额5,2833,55398,0858,05613,5011,73721,56922,602减值准备–––(5,862)––––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5,2833,55398,0852,19413,5011,73721,56922,602
收入合计(145)88375,15442,44787,4613,2226,097361,123净利润(164)77415,528(15,650)7172193,12816,651其他综合收益10(1,750)(2,765)(6,186)(1,197)6–190综合收益合计(154)(976)12,763(21,836)(480)2253,12816,841
注5: 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的或有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13,63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231百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在附注十四、1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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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存出资本保证金
存放形式存期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
民生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3,553–宁波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1,6001,600浙商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500500浙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3,253中信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300
小计5,653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280–招商银行定期存款60个月18018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20120交通银行定期存款36个月100–民生银行定期存款61个月–380
小计680680
合计6,333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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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15,226本年增加1本年减少(5)2023年12月31日15,222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2,033)本年增加(437)本年减少1
2023年12月31日(2,469)
净额2023年12月31日12,753
2022年12月31日13,193
公允价值
2023年12月31日16,677
2022年12月31日16,854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2022年12月31日:无)。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加权平均的估值方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均成交价格为基础;收益法是通过预测投资性房地产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根据以上两种估价方法的计算结果,考虑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整系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上述评估方法下,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上升(下降)。
15. 在建工程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本年无发生减值(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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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62,9548,8841,26873,106本年增加 本年购置104489173766 在建工程转入1,619244–1,863 其他增加1053116557本年减少 转让和出售(10)–(44)(54) 清理报废(105)(185)(52)(342) 其他减少(1,086)–(16)(1,102)
2023年12月31日63,4869,9631,34574,794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16,640)(6,319)(1,071)(24,030)本年增加(2,107)(1,120)(95)(3,322)本年减少405178109692
2023年12月31日(18,342)(7,261)(1,057)(26,660)
减值准备2023年12月31日(22)––(22)
2022年12月31日(24)––(24)
净额2023年12月31日45,1222,70228848,112
2022年12月31日46,2902,56519749,052
2023年度的固定资产增加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3,322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016百万元),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人民币1,86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460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617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459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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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
原价
2022年12月31日4,20134,204本年增加6361637本年减少(1,267)–(1,267)
2023年12月31日3,57043,574
累计折旧
2022年12月31日(2,392)(2)(2,394)本年计提(938)(1)(939)本年减少1,239–1,239
2023年12月31日(2,091)(3)(2,094)
减值准备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净额2023年12月31日1,47911,480
2022年12月31日1,80911,810
2023年度,本集团无重大转租使用权资产产生的收益,无重大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利得或损失(2022年度: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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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无形资产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11,00042(23)11,019其他1,392187–1,579
原价合计12,392229(23)12,598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2,908)(264)14(3,158)其他(952)(119)–(1,071)
累计摊销合计(3,860)(383)14(4,229)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8,092(222)(9)7,861其他44068–508
账面净值合计8,532(154)(9)8,369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其他––––
减值准备合计––––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8,0927,861其他440508
账面价值合计8,5328,369
2023年度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38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60百万元)。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且无重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22年12月31日:无重大)。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查封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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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5,05824,884递延所得税负债(6,320)(2,8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30,28722,307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1,549)(27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14,31557,2616,99327,971保险合同准备金及应付保单红利4,54818,1915,34721,387应付工资1,8637,4532,71410,855可抵扣亏损12,35549,4187,18528,7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4181,67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9758523,406政府补助22881873内部交易抵销728727其他1,9297,7141,3505,401
合计35,058140,22824,88499,534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6,3848,930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28,674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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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3)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5012,005––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4,23016,919––保险合同准备金1,3015,2022,62110,483其他2881,152228912
合计6,32025,2782,84911,395
其中:
预计于1年内(含1年)转回的金额1,8491,453预计于1年后转回的金额4,4711,396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7,116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183百万元)。
20. 其他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垫缴保费3,9653,855长期待摊费用(a)473525其他
注
9,4711,274
合计13,9095,654
(a) 长期待摊费用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摊销其他减少2023年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482192(240)(18)416其他4336(18)(4)57
合计525228(258)(22)473
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资产的其他项目主要为子公司不动产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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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149,910101,641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66,79447,313
合计216,704148,954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3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6,43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8,954百万元),30日以上90日之内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7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6,073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104百万元)。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5,42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69,914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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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应付职工薪酬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32215,139(18,220)7,241职工福利费25609(616)18股票增值权
注
340–(159)181社会保险费411,210(1,204)47 其中:医疗保险费311,154(1,148)37 工伤保险费633(33)6 生育保险费423(23)4住房公积金451,555(1,558)42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3570(611)282设定提存计划9783,222(3,428)772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1312,097(2,096)132 失业保险费1774(74)17 企业年金缴费8301,051(1,258)623其他1305(303)3
合计12,07522,610(26,099)8,586
注: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和2006年8月21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授予4.05百万单位和53.22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分
别为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前5个交易日的本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港币5.33元和港币6.83元。2005年7月1日和2006年1月1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收到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H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币。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H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效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于2023年12月31日,尚有55.01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并且可行权(2022年12月31日:同)。于2023年12月31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为人民币16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27百万元)。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32%至54%,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5.34%,无风险利率2.43%至4.69%。2023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159百万元(2022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49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括人民币168百万元未行权部分和人民币13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22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327百万元和人民币13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费用(2022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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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应交税费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309238增值税306301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210176其他281227
合计1,106942
24. 应付赔付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赔付支出62,89559,574应付退保金298356其他3,399889
合计66,59260,819
25. 应付保单红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保单红利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2022年12月31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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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其他应付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暂收客户款6,7946,037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2,9652,682应付工程及设备款2,1892,606风险准备金
注
1,7111,634代理人暂存款738758应付关联公司(附注十二、5(2))673737押金494464应付投资款13628保险保障基金132353其他2,8383,675
合计18,67018,974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82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3百万元),主要是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和暂收客户款等款项。
注: 养老保险子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2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5,0497,5051年至3年(含3年)3,0854,1213年至5年(含5年)3,5183,1055年以上474,831360,011
合计486,483374,742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64,668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7,753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方法确定,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本集团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且不承担重大保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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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保险合同准备金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23年12月31日
赔付款项提前解除其他
注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3,10814,220––(13,108)14,220未决赔款准备金26,15324,461(26,153)––24,461寿险责任准备金3,607,236524,599(103,927)(46,405)1,9303,983,433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33,66341,408(10,503)(2,335)4,143266,376
合计3,880,160604,688(140,583)(48,740)(7,035)4,288,490
注: 如附注五所述,其他中精算假设变更对寿险及长期健?险责?准备金的影响为人民币3,140百万元。
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的预计合同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1年以下(含1年)1年以上1年以下(含1年)1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4,220–13,108–未决赔款准备金24,461–26,153–寿险责任准备金79,6693,903,76475,7303,531,506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9,652256,7248,672224,991
合计128,0024,160,488123,6633,756,497
本集团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2,9283,211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21,06322,451理赔费用准备金470491
合计24,4612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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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长期借款
到期日年利率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2024年3月8日EURIBOR上浮2.8%770742保证借款2024年3月8日EURIBOR上浮2.8%2,5942,450信用借款2024年6月25日3.08%2,4852,307信用借款2024年9月27日6M SOFR上浮1.15%6,8706,756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
注1
–436
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上浮0.53%
注1
–51
抵押借款2034年6月15日LPR上浮0.63%
注1
–32
合计12,71912,774
注1: 调整日为每年1月1日。
30. 应付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为资本补充债券,账面总金额为人民币34,999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4,997百万元),公允价值总金额为人民币35,111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387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按面值列示明细如下:
起息日到期日票面年利率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2019年3月22日2029年3月22日4.28%35,00035,000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并于2019年3月22日发行完毕。本年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28%。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28%。本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资本补充债券(债券通)赎回选择权行使公告》,并于2024年3月22日全额赎回该资本补充债。应付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请参见附注四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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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其他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83,72873,845应付保户利息21,54919,959应付债券利息1,1661,170存入保证金1,1071,298递延收益(a)8892其他9,1757,696
合计116,813104,060
(a) 递延收益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融大街中国人寿广场
注
7073其他1819
合计8892
注: 2023年度,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3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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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23年12月31日
转回转销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3970–(5)704贷款减值准备2,34326(1,533)–83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8,58854,643(206)(23,704)49,32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2)2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367–––6,367应收保费减值准备91––10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1
合计27,97154,740(1,739)(23,711)57,2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合计
2022年12月31日44218,146–18,588本年计提20454,439–54,643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20454,439–54,643本年减少(206)(23,704)–(23,910)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206)––(206)2023年12月31日44048,881–49,321
2021年12月31日58722,118–22,705本年计提–19,831–19,831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19,831–19,831本年减少(145)(23,803)–(23,948)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2022年12月31日44218,146–1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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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股本
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23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
2021年12月31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22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转股其他小计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0,824–––––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441–––––7,441
合计28,265–––––28,265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34. 资本公积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其他(307)380–73
合计53,554380–5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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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资本公积(续)
2021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9,609––9,609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26,310––26,310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17,942––17,942其他1,143–(1,450)(307)
合计55,004–(1,450)53,554
35.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22年12月3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
2023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36)54,5531,753–56,306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36)50,6073,932–54,539
小计105,1605,685–110,845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36)52,4291,919–54,348
合计157,5897,604–165,193
2021年12月31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
2022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十、36)50,6213,932–54,553任意盈余公积(附注十、36)45,5115,096–50,607
小计96,1329,028–105,160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十、36)48,3204,109–52,429
合计144,45213,137–15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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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未分配利润
金额提取或分配比例
2022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01,041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82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74不适用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32)10.00%
注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096)10.00%
注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109)10.00%
注1
派发普通股股利(18,372)36.05%
注2
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01,688
2023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01,688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 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不适用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53)10.00%
注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932)10.00%
注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919)10.00%
注1 派发普通股股利(13,850)35.23%
注2
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01,331
注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3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753百万元和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753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932百万元和人民币3,932百万元),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66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177百万元)。注2: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2023年6月28日股东大
会批准,按2022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3,932百万元(2022年度:按2021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5,096百万元),并以每股人民币0.49元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3,850百万元(2022年度:以每股人民币0.65元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8,372百万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1,425百万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92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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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管理子公司6,9076,082养老保险子公司1,9441,822国寿基金子公司430385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352319国扬果晟子公司259294其他4050
合计9,9328,952
本公司未承担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年度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金额。
38. 投资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5,7562,53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59,27192,085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65,32262,728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8,5263,628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银行存款类利息22,47125,161贷款利息28,17130,91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110713
合计190,627217,775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54,098156,925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6073
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债权型投资2,146(1,743)股权型投资1,735(7,421)股票增值权159(4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29462
合计4,169(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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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其他业务收入
2023年度2022年度
年金管理服务费2,0692,138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附注十二、5(1))1,7061,516投资管理服务费1,5341,838租赁收入1,1751,107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606291保单代理费-集团公司(附注十二、5(1))463463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125622其他3,4081,002
合计11,0868,977
41. 退保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寿险46,38335,268一年期以上健康险2,3351,835一年期以上意外险2219
合计48,74037,122
42. 赔付支出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赔款支出60,38953,719满期及年金给付86,93864,183死伤医疗给付27,49222,781
合计174,81914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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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集团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的明细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未决赔款准备金(1,692)(81)寿险责任准备金376,190425,142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32,71336,143
合计407,211461,204
本集团提取/(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283)(896)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1,388)884理赔费用准备金(21)(69)
合计(1,692)(81)
44.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89)324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97(33)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27920
合计287311
45. 税金及附加
2023年度2022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301300教育费附加220219其他896742
合计1,417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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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业务及管理费
2023年度2022年度
职工薪酬22,57625,157 其中:工资及奖金15,10517,681 社保及其他福利7,4717,476物业及设备支出7,5647,678 其中:折旧及摊销4,5794,854 水电费450419 车船使用费372363 修理费221209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7,8336,169 其中:提取保险保障基金2,3661,314 业务宣传费2,2131,830 广告费606643 业务拓展费455420行政办公支出1,4541,478 其中:公杂费697826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213234 差旅费11550 招待费10797 会议费6539租赁支出319323 其中:短期租赁费用319324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1–其他支出1,3301,408 其中:研究开发费216219 审计费6953
合计41,07642,213
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中包含与保单代理费收入相匹配的根据精算测算的代理集团保单业务成本人民币400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39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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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其他业务成本
2023年度2022年度
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12,89013,340红利生息3,0443,24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2,8822,689债券利息支出1,4971,500租赁负债利息支出5474其他12,2249,537
合计32,59130,387
48. 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2022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4,43719,686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3,150贷款减值损失(1,507)(1,476)其他7136
合计53,00121,396
49. 营业外收入
2023年度2022年度
计入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22212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1811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293其他795779
合计941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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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营业外支出
2023年度2022年度
计入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92019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676对外捐赠383538其他400389400
合计457444457
51. 所得税费用
(1) 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当期所得税1,2412,190递延所得税(11,996)(11,657)
合计(10,755)(9,467)
(2) 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3年度2022年度
税前利润11,87824,047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2,9656,012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调整(10)(246)非应税收入(18,127)(15,844)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17131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4,03433其他212267
所得税费用(10,755)(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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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3年度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21,11032,082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8,26528,265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75元人民币1.14元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75元人民币1.14元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3年度,本公司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2022年度:同)。
53. 其他综合收益
(1)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权益法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权益法下可外币财务不能转损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转损益的其报表折算益的其他变动损益保户部分他综合收益差额综合收益合计
2023年1月1日(2,705)(4)(367)(275)(1,576)(4,92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550(5,877)(449)32575216,301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3
2023年12月31日18,845(5,881)(816)50(811)11,387
2022年1月1日68,515(19,597)2,635(1,377)12350,299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1,220)19,593(3,002)1,102(1,625)(55,152)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74)(74)
2022年12月31日(2,705)(4)(367)(275)(1,576)(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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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23年度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303)8,283(24,020)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60,760(15,190)45,57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7,836)1,959(5,877)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44)(5)(44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25–325
小计20,502(4,953)15,549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52–752
合计21,254(4,953)16,301
2022年度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3,798)20,949(62,849)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11,161)2,790(8,3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26,123(6,530)19,593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04)102(3,00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02–1,102
小计(70,838)17,311(53,527)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015)390(1,625)
合计(72,853)17,701(5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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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商业养老金产品
注
8,409–
投资连结产品(1)77
合计8,4167
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8号),养老保险子公司为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之一,自
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1) 投资连结产品
(a) 投资连结产品基本情况本集团的投资连结产品为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通过中介代理渠道销售。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下设四个投资账户: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和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上述各账户是依照原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的有关条款,并经向原中国保监会报批后设立的。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基金(开放式及封闭式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允许的条件下,本公司将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较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债券型基金、短期融资券、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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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续)
(1) 投资连结产品
(续)
(b) 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单位数及单位净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单位数单位净资产单位数单位净资产设立时间百万人民币元百万人民币元
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61.743761.9990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61.119461.2032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50.801450.8909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2008年5月4日71.817371.7834
(c)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组合情况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
货币资金63 股票711 基金910 债券816 其他股权4–
小计3440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4
净资产3436减:归属于本公司的启动资金(27)(29)
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账户资产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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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独立账户资产及负债(续)
(1) 投资连结产品
(续)
(d) 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管理费计提情况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是本集团根据投资连结产品的保单条款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本集团在每个评估日从投资账户中收取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每个评估日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金额为: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本次评估日距上次评估日天数/365。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根据投资账户类型确定,本集团有权调整年收取比例,但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2%,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度,本集团计提投资账户管理费人民币41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43万元)。(e) 投资连结产品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列示。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按照非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独立账户负债中列示。归属于投保人的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f)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采用的估值原则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的估值原则请参见附注四、32(3)。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保单代理费收入(附注十二、5(1))2,1691,979投资管理服务费1,5341,838租赁收入1,1751,107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125622其他6,28112,309
合计11,2841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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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红利生息3,0443,247保险保障基金2,3661,314业务宣传费2,2131,830公杂费697826广告费606643业务拓展费455420水电费450419车船使用费372363租赁支出319323修理费221209办公通讯及邮寄费213234其他10,96312,811
合计21,91922,639
(3)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处置或到期赎回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1,191,1761,159,958对合营和联营企业减少投资收到的现金12,469589
合计1,203,6451,16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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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购买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1,787,3371,429,004对合营和联营企业增加投资支付的现金4,2175,436
合计1,791,5541,434,44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借款保证金750–
合计75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2022年度
租赁1,1491,307其他1,769–
合计2,918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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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3年度2022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22,63333,514加:资产减值损失53,00121,396 固定资产折旧2,9992,992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437437 使用权资产折旧9391,139 无形资产摊销3833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5836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244(90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06,924460,8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66)(12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169)8,751 投资收益(184,871)(215,236) 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8,1907,336 汇兑损益38169 递延所得税(11,996)(11,6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3,777)(35,2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增加/(减少)(2,187)3,175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3,53910,466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104,37064,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232351,968
(2)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款101,62784,283结算备付金46,42843,308独立账户货币资金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148,061127,594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127,594)(60,4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4676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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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 筹资活动引起的主要负债变动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他负债-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
方投资人款项
2023年1月1日12,77434,9971,569148,95473,8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动(534)–(1,149)67,1299,883汇率变动479––––新增租赁––810––计提利息–254––其他––(29)621–
2023年12月31日12,71934,9991,255216,70483,728
本集团2023年度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2022年度:同)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存款90,01377,269结算备付金45,33641,764
合计135,34911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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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债权型投资国债2,3871,324政府机构债券2,3685,525企业债券59,82859,993其他
注
8,6157,666
小计73,19874,508
股权型投资基金13,2219,258股票8,6359,618其他
注
16,656265
小计38,51219,141
合计111,71093,649
注: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次级债券等;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权型投
资主要包括永续债等。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30天以内到期(含30天)13,15235,816
4. 应收利息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存款利息6,49312,115应收国债利息3,9204,074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18,16216,236应收企业债券利息8,2687,751应收次级债券利息4,3402,909其他6,4336,748
合计47,6164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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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应收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7,414658应收关联公司款7,0897,218暂借及垫付款4,6626,255押金及保证金549674应收股利及分红款70197预付工程款4077预缴税款–610其他1,8051,653
合计21,62917,342
减:坏账准备(416)(378)
净值21,21316,964
本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3,84614,9651年至2年(含2年)6,5629622年至3年(含3年)2014073年以上1,0201,008
合计21,62917,342
减:坏账准备(416)(378)
净值21,21316,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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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贷款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保户质押贷款270,486254,407其他贷款(a)317,200326,899
合计587,686581,306已计提减值金额(836)(2,343)
净值586,850578,963
(a)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以内(含5年)197,961220,8825年至10年(含10年)96,95392,12610年以上22,28613,891
合计317,200326,899
已计提减值金额(836)(2,343)
净值316,364324,556
7.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至3个月(含3个月)111,20029,1303个月至1年(含1年)40,613135,2501年至2年(含2年)34,870149,8502年至3年(含3年)16,67034,8703年至4年(含4年)80,52013,0704年至5年(含5年)32,55080,520
合计316,423442,690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定期存款中不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入的境内存款(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5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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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131,80747,072政府机构债券329,131310,813企业债券265,982187,091次级债券308,543155,956其他179,080164,859
小计1,214,543865,791
股权型投资基金185,683129,290股票413,847413,932优先股50,44550,522其他279,293168,035
小计929,268761,779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其他–17,134
合计2,143,8111,644,704
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1,152,5091,020,829–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62,474(42,802)不适用已计提减值金额(440)(48,759)–
公允价值1,214,543929,268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以成本计量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843,212809,05217,134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3,021(29,128)不适用已计提减值金额(442)(18,145)–
公允价值865,791761,779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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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3年12月31日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13,488359,041政府机构债券1,233,0391,369,562企业债券148,380160,430次级债券9,14010,054
合计1,704,0471,899,087
2022年12月31日摊余成本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377,637417,345政府机构债券1,002,8521,079,443企业债券177,669185,586次级债券13,73415,993
合计1,571,8921,698,367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为人民币275,939百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45,875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1,623,148百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52,492百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附注四、32(3)。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同)。
10.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子公司(a)48,72748,833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b)216,564220,760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267,202197,282
合计532,49346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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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子公司核算方法投资成本
2022年12月31日
本年增减变动
2023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减值准备
本年宣告
分派的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60.00%–483养老保险子公司成本法2,6262,626–2,62670.74%–248苏州养生子公司成本法2,1812,181–2,18167.38%––金梧桐子公司成本法264–264264100.00%––瑞崇子公司成本法6,1006,100–6,100100.00%––新华奥子公司成本法1,1671,167–1,167100.00%––恒悦富子公司成本法––––100.00%––CL Hotel Investor, L.P.成本法285285–285100.00%––Golden Bamboo Limited成本法3,1013,101–3,101100.00%––Sunny Bamboo Limited成本法2,3592,359–2,359100.00%––Fortune Bamboo Limited成本法2,4352,435–2,435100.00%––国寿健康子公司成本法1,5301,530–1,530100.00%––国扬果晟子公司成本法2,8352,835–2,83589.997%–67远墅圆玖子公司成本法505540(35)50599.98%––远墅圆品子公司成本法505540(35)50599.98%––上海丸晟子公司成本法4,0484,036124,04899.98%––宁波佰宁子公司成本法1,6801,680–1,68099.98%––远翔天复子公司成本法479502(23)47999.98%–8远翔天益子公司成本法479502(23)47999.98%–8CG Investments成本法4,1114,111(2,038)2,07399.99%(2,038)–国寿广德子公司成本法1,4361,3161201,43699.95%––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成本法3,9872,3921,5953,98799.90%––启航基金子公司成本法6,9726,915576,97299.99%––国寿年丰公司成本法––––90.81%––
合计50,76548,833(106)48,727(2,038)814
(b)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十、12。
11.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
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保险业务赔款和给付均与本集团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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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投资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2,69818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54,46089,039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65,23362,643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损益的份额8,9016,02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8)262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7,8266,335银行存款类利息20,14323,523贷款利息27,23929,80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975274
合计187,367218,088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49,844149,724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6073
13. 其他综合收益
(1)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融权益法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权益法下可外币财务不能转损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转损益的其报表折算益的其他
变动损益保户部分他综合收益差额综合收益合计
2023年1月1日(4,580)(4)68(182)(1,405)(6,103)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335(5,877)41380014,275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313
2023年12月31日14,755(5,881)72(169)(592)8,185
2022年1月1日67,199(19,597)1,870(182)19949,489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1,779)19,593(1,802)–(1,548)(55,536)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6)(56)
2022年12月31日(4,580)(4)68(182)(1,405)(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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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综合收益(续)
(2)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23年度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058)8,765(26,293)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60,837(15,209)45,62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7,836)1,959(5,877)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4)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13
小计17,964(4,489)13,475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00–800
合计18,764(4,489)14,275
2022年度税前金额所得税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4,458)21,114(63,344)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11,246)2,811(8,4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户部分26,123(6,530)19,593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04)102(1,802)
小计(71,485)17,497(53,988)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38)390(1,548)
合计(73,423)17,887(5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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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23年度2022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17,53839,315加:资产减值损失55,66522,063
固定资产折旧2,7962,799投资性房地产折旧203201使用权资产折旧8421,060无形资产摊销27026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32339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244(905)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406,924460,89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67)(12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89)5,367投资收益(184,669)(217,907)投资合同以外的利息支出4,2254,121汇兑损益(176)(932)递延所得税(12,341)(10,71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19,418)18,197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3,9655,636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102,60565,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749395,035
(2)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存款90,01377,269结算备付金45,33641,764独立账户货币资金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135,355119,036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119,036)(53,5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3196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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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控股股东情况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点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国有中国北京白涛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
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 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2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3年12月31日
集团公司4,600––4,600
(3) 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68.37%68.37%68.37%68.37%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九。
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十、12。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不动产”)同受集团公司控制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海外”)同受集团公司控制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健投公司”)同受集团公司控制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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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重大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2023年度2022年度
集团公司
分配股利9,80612,941收取保单代理费(i)463463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141150
财产险公司
收取保单代理销售费(iii)1,7061,516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9999收取股利(附注十、12)8075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4243
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ii)542637国寿健投公司
支付经营管理费(vi)7496
中寿海外
收取委托投资管理费(ii)102108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2023年2022年
广发银行
收取利息2,4532,747收取股利(附注十、12)742774支付保单代理手续费(iv)252218收取房屋租赁费163173
远洋集团
收取企业债利息377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收取股利(附注十、12)4,0324,463
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
缴纳企业年金基金1,05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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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
(续)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2023年2022年
支付投资管理费
资产管理子公司(ii)3,2652,872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ii)1118养老保险子公司594
收取股利(附注十一、10)
资产管理子公司483549养老保险子公司248241其他子公司83475
收取代理销售服务费(v)
养老保险子公司3057收取租金
养老保险子公司7576
对子公司增资(附注十一、10)
养老产业基金子公司1,5951,888
金梧桐子公司264–
国寿广德子公司120700
启航基金子公司57850
上海丸晟子公司1212
对子公司减资(附注十一、10)
远墅圆玖子公司3531
远墅圆品子公司3531
远翔天复子公司2346
远翔天益子公司2346
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的交易
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20,6161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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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
(续)(i)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续签了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依照该协议履行保险业务代理职责,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收益、损失和风险。在每年一次的付款期内,服务费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1)该期间最后一日的有效保单件数乘以人民币14.0元;(2)该期间内该等保单的实收保费收入的2.5%。保险业务代理费收入已在合并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入中列示。(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22年12月续签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各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债券、存款、股票、基金、公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金融产品、未上市股权、股权投资基金、衍生品、流动性管理以及境内证券出借业务)所适用的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率介于0.02%到0.3%之间。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按季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账面余额平均值(扣除正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扣除购入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已在产品中收取管理费的产品账面余额)乘以费率,除以12个月。由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已在产品中收取管理费的资产按照金融产品法律文件约定费率执行,不另行支付管理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集团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委托资产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实际投资运作结果与目标收益的比较,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中寿海外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18年续签了《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中寿海外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基准投资管理费和投资表现费。基准投资管理费按加权平均资金运用总额乘以基准费率提取,投资表现费根据实际年总回报率与预先设定的净实现收益率的差额计算。基准投资管理费每半年计算并支付一次,投资表现费在年底时根据全年的投资收益情况进行统一结算。到期后,如双方无更改或异议并书面同意后,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2023年合作双方对该协议均无异议,该协议继续有效至2023年12月31日。财产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财产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该协议追溯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固定服务费按月计费,按年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余额的平均值乘以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的年投资管理费率,除以12个月;浮动服务费按年支付,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浮动管理费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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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
(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理及运营服务协议》,该协议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于该协议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之前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的书面通知,该协议将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对本公司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并就本公司委托其运营管理的股权/不动产基金提供运营服务,本公司向其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产品管理费、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业绩奖励和委托运营费。根据该协议,新增项目每年的投资管理服务费为实缴且未退出的资金余额的0.08%,存量项目依照投资时适用的协议及投资指引有关费率计算。产品管理费费率不超过每年0.6%。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费为相关不动产项目之EBITDA的3%至6%。业绩奖励方面,对于存量非固定回报项目,超过门槛值(8% IRR)以上部分提取15%;超过10% IRR以上部分提取20%。委托运营费为委托运营项目实缴出资余额的0.02%。此外,本公司根据对国寿投资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投资管理费做出调整,该调整金额(即浮动管理费金额)区间为当期投资管理服务费的负2%至正2%。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和浮动投资管理服务费。每日应计提的固定投资管理服务费以总投资资产当日净值乘以品种基础年投资管理费率除以360,按季支付;浮动投资管理服务费按当年固定管理服务费的7.5%结合考核结果综合计算,按年支付。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每半年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投资资产管理费,投资管理费采取市场化的定价方法确定,每年支付的投资管理费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iii) 代理保险销售业务协议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签订了的《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双方按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边际利润的计价原则,确定业务管理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8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止。于2021年2月20日,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续签了该协议,新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7日止。本协议于有效期届满后自动续展一年至2024年3月7日。(iv) 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了《代理保险产品专项合作协议》,双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个人银行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等。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个人银行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犹豫期撤单保费收入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按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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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
(续)
(iv) 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续)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1年12月27日续签了《代理对公客户团体保险产品合作协议》,双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对公客户团体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银行团体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该产品的退保保费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参考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原则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顺延一年,延续次数不超过2次。2023年合作双方对该协议均无异议,该协议继续有效。(v) 企业年金基金等业务销售服务代理协议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续签了《寿代养老业务委托销售服务协议》。该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寿代养老业务系指本公司协同销售养老保险子公司的企业年金业务、养老保障业务、职业年金业务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根据该协议,作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其受托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受托管理费的50%至70%收取;其账户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无论合同期限长短,仅在首个管理年度按照账户管理费的60%收取;投资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扣减投资风险准备金)的35%至60%收取;对于养老保障业务,团体养老保障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50%至3%,逐年递减收取;个人养老保障管理协同销售服务费,所有管理年度根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费率的不同,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30%至50%收取;职业年金业务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业务的协同销售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公司收取养老保险子公司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vi) 养老项目经营管理服务协议本公司与国寿健投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续签了《养老项目经营管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协议双方同意在不违反上市规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前提下自动续展本协议一年。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寿健投公司对存量养老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并向国寿健投公司支付经营管理费。经营管理服务费按存量养老项目已投资总金额(按日加权平均投资金额计算)乘以2%的年费率提取,按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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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银行存款
广发银行43,25957,904应收利息
广发银行500761
远洋集团–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广发银行8,0068,027
远洋集团234648其他应收款(附注十、7)1,005963
集团公司549539
财产险公司335293
中寿海外109118
国寿投资公司55
国寿不动产44
电商公司34其他应付款(附注十、26)(673)(737)
国寿投资公司(483)(528)
广发银行(74)(66)
财产险公司(68)(53)
国寿健投公司(30)(61)
电商公司(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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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续)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应收CL Hotel Investors ,L.P.6,2416,137应收养老保险子公司3643应收瑞崇子公司10274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1,771)(782)应付养老保险子公司(73)(123)应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5)(7)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上述款项并无需计提坏账准备部分。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3年2022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837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2023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2022年度薪酬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确认,薪酬总额为人民币37百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延期支付部分合计约人民币8百万元。
十三、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未决法律诉讼583531
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额可以可靠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有其他的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且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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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对外投资86,59091,727在建工程851942固定资产615466
合计88,05693,135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作为出租人,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收入为: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9148931年至2年(含2年)6486942年至3年(含3年)4073763年至4年(含4年)2512334年至5年(含5年)1071755年以上198160
合计2,5252,531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按本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753百万元后,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2,154百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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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3647.08272,5754096.96462,849港币1100.906299690.893362英镑69.041152258.3941208欧元137.8592102187.4229136其他27
小计2,8303,2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美元547.0827384426.9646296英镑29.04112118.39418欧元27.85921417.42297其他53
小计424314
应收利息
美元107.08277436.964621
小计7421
其他应收款
美元8837.08276,2578906.96466,196港币–0.9062–1440.8933128欧元37.85922427.422917其他99
小计6,2906,350
贷款
美元1647.08271,1591836.96461,278
小计1,1591,278
定期存款
美元3947.08272,7883126.96462,176
小计2,788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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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原币汇率人民币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7097.08275,0249616.96466,692
小计5,0246,6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267.0827186306.9646206
小计186206
其他应付款
美元(890)7.0827(6,303)(890)6.9646(6,198)港币(3)0.9062(3)(70)0.8933(62)其他(9)(9)
小计(6,315)(6,269)
长期借款
美元(970)7.0827(6,870)(970)6.9646(6,756)英镑(275)9.0411(2,485)(275)8.3941(2,307)欧元(428)7.8592(3,364)(430)7.4229(3,192)
小计(12,719)(12,255)
十六、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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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2023年度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
以下补充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简称“新准则”)编制的相关财务信息。对于比较期间保险合同相
关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重述列报;对于比较期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无需重述列报。
2023年12月31日新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50,815128,95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223,79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75938,533应收利息不适用49,438定期存款413,255485,567交易性金融资产1,705,375不适用债权投资211,349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2,744,169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8,005不适用贷款不适用342,08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1,738,108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1,574,204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25,84624,096长期股权投资258,760262,488存出资本保证金6,5206,333投资性房地产12,75313,193固定资产48,11249,052在建工程5,1825,025使用权资产1,4801,810无形资产8,3698,532递延所得税资产24,43146,126其他资产27,90612,734
资产总计5,802,0865,0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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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及股东权益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3,344交易性金融负债13,878不适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16,851148,958预收保费48,87849,654应付职工薪酬8,58612,075应交税费1,143942长期借款12,85712,774应付债券36,16634,997保险合同负债4,859,1754,266,947分出再保险合同负债188160租赁负债1,2551,569递延所得税负债–272其他负债116,075103,403
负债合计5,315,0524,635,095
股东权益:
股本28,26528,265资本公积53,93453,554其他综合收益(73,194)(112,110)盈余公积110,845105,160一般风险准备54,34852,429未分配利润302,895238,7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477,093366,021
少数股东权益9,9418,952
股东权益合计487,034374,97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5,802,0865,010,068
十七、2023年度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2023年12月31日新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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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2023年度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2023年度新准则合并利润表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344,272388,895
保险服务收入212,445182,578利息收入122,994不适用投资收益31,490206,3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0793,979其他收益14417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786)(8,751)汇兑损益(380)(69)其他业务收入10,2928,538资产处置损益73122
二、营业支出(299,333)(318,499)
保险服务费用(150,353)(131,614)分出保费的分摊(4,726)(4,119)减:摊回保险服务费用4,4386,274承保财务损益(127,923)(148,700)减: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616583利息支出(5,308)不适用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731)(1,499)税金及附加(1,400)(1,231)业务及管理费(6,307)(6,375)信用减值损失1,217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21,396)其他业务成本(7,856)(10,422)
三、营业利润44,93970,396
加:营业外收入94108减:营业外支出(457)(444)
四、利润总额44,57670,060
减:所得税费用2,971(1,948)
五、净利润47,54768,11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47,54768,11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8166,680少数股东损益1,366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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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63元人民币2.36元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1.63元人民币2.36元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699)(69,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741)(69,257)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036)(67,621)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1)(3,015)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82,617不适用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7,774)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892)不适用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251,102可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97,940)4,967可转损益的分出再保险合同金融变动67954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适用(62,849)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不适用(8,37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95(1,636)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60(1,63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22不适用不能转损益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48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2(84)
八、综合收益总额25,848(1,2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4,440(2,57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081,348
十七、2023年度新准则相关财务信息(续)
2023年度新准则合并利润表(续)
2023年度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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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2023年度2022年度
净利润22,63333,514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6)(12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75)(144)-对外捐赠383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21332-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5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79633,58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28532,1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111,413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1%7.01%0.751.140.751.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5%7.03%0.751.140.751.14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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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补充资料(续)
三、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对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情况进行列示。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3年度及2022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如下:
2023年度2022年度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32,082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6,685)不适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39,59346,013 递延所得税影响(7,837)(11,41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8166,680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60,110436,169
调节事项: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相关的调整198,144不适用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相关的调整(176,854)(93,967) 递延所得税影响(4,307)23,819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477,09336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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