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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复神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631.6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66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198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规模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205,785.69

80,000.002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23,292.00

23,292.003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36,172.00

36,172.004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合计

310,249.69184,464.00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新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科创板IPO超募资金93,204.40万元人民币及孳生利息实缴出资神鹰连云港用于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6,058.37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存储于7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56,058.37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30,000.00万元。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

权的额度范围内,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058.37万元,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投资理财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额度不超过86,058.3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进行投资理财,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058.37万元,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复神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86,058.37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冉洲舟 刘怡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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