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2881号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山科智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山科智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山科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山科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山科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山科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4年3月27日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12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3.4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882.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945.04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12207110401)人民币19,000.00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2049867)人民币2,000.00万元、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账户(账号为:8110801013502057930)人民币3,100.00万元、招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05794010881)人民币3,000.00万元和工行杭州科创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220929900291678)人民币25,836.9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870.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085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495.98万元,其中包含公司2020年9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已置换金额5,216.36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0,937.34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2,053.4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679.9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959.27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9.2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 571912207110401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049867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 8110801013502057930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571905794010881 | 募集资金专户 | 4,592,685.09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 | 120222092990029167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合 计 | - | - | 4,592,685.09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19,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 3,208.37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7,762.71 万元,截至期末投资金进度93.49 %,项目已于2023年8月25日结项。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2,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 131.33 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840.48 万元,截至期末投资金进度42.02 %,项目已于2023年8月25日结项。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3,1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 135.88 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505.69 万元,截至期末投资金进度48.57 %,项目已于2023年8月25日结项。
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3,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 933.61 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1,287.09 万元,截至期末投资金进度42.90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3,5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0.00万元,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5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金进度100.00%。
超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20,270.76万元,本年度投入2,270.7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扣除),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0,270.76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扣除),截至期末投资金进度100.00%。
1.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该项目投入使用后,效益主要体现在人才引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及研发成果的运用方面。该项目将对公司进一步扩大智能水表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发展专有技术延伸产业链,起到强大的技术支撑和推动作用;同时为公司培养一大批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人员,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能够使显著提高企业各主要环节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风险。具体而言,本项目通过新建或升级的方式将为企业建立一套贯穿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企业相关信息的无障碍流转,推动企业各个重要环节多种数据源的整合,实现
管理信息的高效传输及安全保存,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风险。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将显著加强公司销售能力、售后服务支持能力,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具体而言,一方面,通过本项目实施可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售后服务支持能力,该项目不仅可以扩大公司市场区域、业务量、促进销售,同时能够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增加客户的信任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抢占未来市场;另一方面,该项目的实施也为公司扩产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加强公司的集中管理,有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2.其他异常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现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协同路,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截至2020年9月27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216.36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187.15万元,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16.3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187.1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结项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结项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成。
2.募投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1)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坚持专款专用、科学合理、高效节俭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把采购环节关,通过加强市场调研、商务谈判并采取询比价、招投标等方式合理降低采购成本费用。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充分利用当前研发基础设施水平、研发技术优势及行业经验,不断研究探索,通过改进检测工艺,优化整合现有设备资源,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将部分不常用但投入价格高的检测设备,通过外部机构检测,实现了设备及软件的投资节约,目前研发中心的设备投入已满足公司正常研发需求,故减少了设备的外购支出。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支出,采用招标方式来加强设备采购和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合理降低相关费用。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时,在不改变营销及服务网点的情况下,对原计划各营销中心展示功能进行了调整,在杭州本部全面部署展厅及公司产品的详细介绍和宣传工作,将原计划各营销中心的租赁面积进行了调整缩小,同时减少了营销中心的装修支出。目前市场区域拓展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初步建设完成。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0,870.76万元,超募资金为20,270.76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3.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度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账户中的3047.8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777.0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9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购买主体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率 | 资金来源 |
1 | 山科智能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证券汇银342号固定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 1,500.00 | 2023-12-22 | 2024-3-18 | 2.60% | 募集资金 |
小 计 | 1,500.00 | - | - | - | - |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山科智能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870.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79.9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166.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 否 | 19,000.00 | 19,000.00 | 3,208.37 | 17,762.71 | 93.49 | 2023年8月25日 | 7,770.07 | 是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000.00 | 2,000.00 | 131.33 | 840.48 | 42.02 | 2023年8月25日 | [注1] | 不适用 | 否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100.00 | 3,100.00 | 135.88 | 1,505.69 | 48.57 | 2023年8月25日 | [注2]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933.61 | 1,287.09 | 42.9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500.00 | 3,500.00 | - | 3,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600.00 | 30,600.00 | 4,409.19 | 24,895.97 | 81.3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20,270.76 | 20,270.76 | 2,270.76 | 20,270.76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270.76 | 20,270.76 | 2,270.76 | 20,270.76 | 100.00 | - | - | - | - | |
合计 | 50,870.76 | 50,870.76 | 6,679.95 | 45,166.73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 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3 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三(六)之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三(二)之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三(三)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三(五)之说明。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部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外,其余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详见三(七)之说明。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
[注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将显著加强公司销售能力、售后服务支持能力,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注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本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效益主要体现在人才引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及研发成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