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和信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艳平女士,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艳平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艳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60万元。2024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60万元,与2023年度费用相同。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规。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和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事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在审计过程中,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
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
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在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和信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九、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