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提前审阅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认可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玲 王红艳 刘绍军
2024年 3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