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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4-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

? 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但后续可能受生产、市场等因素影响,交易产品数量、价格有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在授权范围内,公司分别与以上关联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上年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和 接受劳务浙江维奥拉塑料 有限公司725705
总计725705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7507015370575%

合计

合计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7507015370575%
总计750701537057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简称“维奥拉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艾尼.普瑞;公司注册资本:122万美元;公司股东:维奥拉有限公司出资97.6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本公司出资24.4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公司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编织品的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模具设计与开发。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406,886.69元;净资产18,759,233.35元;主营业务收入21,049,215.24元;净利润282,659.91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维奥拉公司为本公司参股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财务总监张学如在维奥拉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持续、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公司从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等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综合历史履约情况和经营现状判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的可能性很低。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类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是利用公司现有销售能力,在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同时销售购自关联方的产品等;此外,向关联方购买部分包装材料用于产品包装。

(二)定价依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3、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4、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事项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应当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相关采购价格为招标定价,相关销售价格为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但后续可能受生产、市场等因素影响,交易产品数量、价格有波动。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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