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跃军监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2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因与本项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监事占全体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二,监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2022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见附件。
八、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监事会2023年度履职评价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1、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陈跃军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陈跃军监事长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原股东代表监事赵永祥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外部监事白建军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白建军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外部监事陈世敏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陈世敏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职工监事李跃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李跃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职工监事谷楠楠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谷楠楠监事对本项议案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22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根据本行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安排,经本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行监事2022年度税前薪酬的其余部分披露如下。该清算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薪酬的其余部分 | 2022年任职期间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薪酬 |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等 | 其他货币性收入 | 合计 | |||
陈跃军 | 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 120.69 | - | - | 120.69 | 否 |
白建军 | 外部监事 | - | - | - | - | 是 |
陈世敏 | 外部监事 | - | - | - | - | 是 |
李 跃 | 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谷楠楠 | 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已离任人员 | ||||||
李玉杰 | 原股东代表监事 | - | - | - | - | 是 |
赵永祥 | 原股东代表监事 | - | - | - | - | 是 |
吴 昱 | 原外部监事 | - | - | - | - | 是 |
卜东升 | 原职工监事 | - | - | - | - | 否 |
注:
1.本行2022年年度报告已披露本行监事的部分薪酬情况,上表披露薪酬为报告期内全部应发税前薪酬(不含2022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其余部分。
2.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陈跃军先生的税前薪酬中,部分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为3年,每年支付比例为 1/3。如在规定期限内相关人员出现本人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止付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情节严重的,本行将追索已发放的相关薪酬。
3.本行职工监事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未统计其在本行按照员工薪酬制度领取的薪酬。
4.已离任的原股东代表监事李玉杰先生、原股东代表监事赵永祥先生2022年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5.已离任的原职工监事卜东升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未统计其在本行按照员工薪酬制度领取的薪酬。
6.本行监事的任期请参见本行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