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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本公司2023年度香港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审核委员会切实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的专业资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经验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14日,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审计师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意见及聘任2023年度审计师的建议》,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报告提供审计服务,续聘罗兵咸永道为本公司2023年度香港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

(二)2024年1月19日,审核委员会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对年度审计策略、风险评估、审计范围、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向审核委员会提交了独立性确认函。

(三)2024年3月11日,审核委员会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并形成书面意见。

(四)2024年3月19日,审核委员会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向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发出审计督促函,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五)2024年3月27日,审核委员会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含财务信息)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核委员会遵守公司《章程》、《审核委员会工作中条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核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

成员:汤小凡、邱自龙、王琴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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