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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或“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196,812.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70,993,534.25元。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1,324,858,196.79元;报告期内,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099,353.43元,支付普通股股利454,545,454.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8,137,526.5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6,446,514.15元。

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68,181,81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18,181,818.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及合规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予以备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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