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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国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4-014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国良先生作为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远信科”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监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钱国良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博士研究生。1998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东方通信有限公司软件项目经理、接入网项目经理、数据通信项目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5年7月,任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技术总监;2005年8月至2011年3月,任LG电子(中国)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5月,任SK电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大唐电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4年1月至2018年8月,分别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联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任瓴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6月至今任青岛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国网思极紫光(青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2023年12月5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0次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了1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钱国良11000000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和特长,认真审核各项议案,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出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钱国良110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了解和指导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沟通,对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同时,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全面向我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

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工作

(一)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自主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制度;并积极参加证监局和北交所等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2023年度,本人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国良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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