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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宏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宏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78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许可,大宏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9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20元/股。截至2020年8月13日,大宏立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2.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48,3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79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14-00016号《验资报告》。

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25,640,578.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本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095,198.27元。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大宏立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2,213,588.4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于2020年8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前述4家银行各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账户类别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117218158366123,410,317.6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228638010400034584,869,786.16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440224002910018134728,385,553.97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5105017077080000111665,547,930.75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222,213,588.4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报告附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28,714,245.44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其中: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投入金额176,976,428.43元;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37,361,094.70元;营销服务中心项目投入金额14,376,722.31元。

(二)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

自公司上市之日(2020年8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641,000,000.00元,已赎回理财产品2,641,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51050170770800001116)3,000.00万元资金划拨到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51001707708059000169);公司已于2023年2月28日将前期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使用和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155号),报告认为,大宏立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投项目台账、查阅募集资金支出相关资料、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宏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427,906,605.2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640,578.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8,714,245.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注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286,650,000.00286,650,000.0015,657,495.86176,976,428.4361.74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1,050,000.0041,050,000.008,155,709.1537,361,094.7091.012024年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服务中心项目40,290,000.0040,290,000.001,827,373.1514,376,722.3135.68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67,990,000.00367,990,000.0025,640,578.16228,714,245.44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67,990,000.00367,990,000.0025,640,578.16228,714,245.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超募资金投向暂未确定,未来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547,930.75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归还前期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无尚未赎回的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222,213,588.48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2023年6-7月,公司从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预付157.3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采购“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设备,因所采购设备规格型号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设备不匹配,公司与供应商协商一致,供应商于2023年10月底至11月初将以上全部募集资金预付款退回至原募集资金账户。[注2]大宏立已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并对“营销服务中心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大宏立已于2023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海华 胡志明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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