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和主要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 | 监事会会议 | 会议时间 | 主要议案 | 审议结果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3.30 |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决议通过 |
2 | 第五届监事 | 2023.4.27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决议通过 |
会第九次会议 |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6.20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决议通过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8.28 | 《关于批准报出2023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决议通过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10.26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决议通过 |
三、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2023年共计列席9次董事会,参加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依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情形。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制度和规定的情况,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情况,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情况,以及聘任审计机构等。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提供商铺租赁和市场服务、写字楼管理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均分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五)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2023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富森美天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天府”)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提供累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此外,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资产置换事项。
(八)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情况
2023年,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并且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部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情形。
五、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