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巴比食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04.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计划使用规模合计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计划使用规模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金额
1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18,000.0018,309.75
2信息化建设项目600.00673.84
3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27,780.0020,640.97
4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9,721.288,815.83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71,101.2863,440.39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对其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3月27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名称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预计待支付尾款(3)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4)节余募集资金 (5)=(1)-(2)-(3)+(4)占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5)/(1)
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27,780.0020,640.97150.001,649.198,638.2231.10%

注:1、“预计待支付尾款”指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等;2、“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638.2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以满足该项目对资

金的需求。在建募投项目“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武汉)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东西湖区兴工六路以南、汉丹北路以东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包子馒头等中式面点类产品为30,800万个(约26,180吨)、面点类预包装产品1,680万袋(约11,424吨)、以及年生产馅料38,600吨(含面点类产品使用)的生产能力,公司产能规模进一步提高,覆盖区域进一步延伸,有利于扩大公司在行业中所占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5、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实施方式:“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总投资金额为45,000.00万元,其中原拟以募集资金投入9,721.28万元,其余部分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拟通过借款的形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可以进一步满足该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安排

待“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预计待支付尾款使用完毕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该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之间使用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监事会意见:公司“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巴比食品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晓挥 王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