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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

履职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基华、董事邓元发、独立董事傅继军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基华任主任委员,董事邓元发因年龄原因于2023年10月离任。

二、报告期内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或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并就议案和报告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28项议案,涵盖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内容,听取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的报告>等4项汇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聘任审计机构、加强内部

审计工作力量、做好钢结构项目的收入与成本确认等方面内容向董事会提出了相关意见并被董事会接受。委员会成员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年度内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备注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陈基华8710主任委员
邓元发6600委员
傅继军8710

三、委员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关联交易事项方面较好发挥了决策咨询作用。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一是要求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中列出的重点关注事项做好持续跟踪,并在审计工作总结中详细向委员会报告。二是要求审计机构持续跟进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的审计/审阅工作总结中向委员会报告。三是要求审计机构重点关注钢结构项目的收入和成本确认问题,确保依法合规,并选择1-2个项目进行项目预算和结算进行对比,向公司提出管理建议。四是在审议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中,提出公司要进一步丰富议案中审计机构好的做法、需要改进的事项等内容,便于委员会更好地了解审计机构的工作表现、贡献和存在的问题等。五是定期对审计机构独立性、工作表现、

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一是要求审计机构结合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定位、人员配备、工作能力及审计工作的实施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评估,并及时向委员会报告。二是要求公司配齐配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三是由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与内部审计部门考核等级和薪酬挂钩。四是审阅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及计划,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按计划做好年度审计工作。五是听取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重点了解本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重点和范围以及上年一般性缺陷的整改情况。

3.审阅定期报告和财务报告。一是在定期报告审阅方面,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进行了全过程督导并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在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及时掌握审计进度及是否存在需委员会特别关注事项,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尽快完成年度审计工作。2023年,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报告质量较高。二是在财务报告审阅方面,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就公司财务报表反映出的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一是持续推动公司根据财政部等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行适时更新和完善,持续推动落实风险内控合规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督促做好内部控制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5.审核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要求公司持续加强关联交易事项管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定期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识别准确、及时。2023年,委员会共出具关联交易相关书面确认意见6份,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坏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2024年,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监督评估、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管理、风险及合规管理等职能作用,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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